第六案 欲望之绳 第六章
常年参与命案,让我发现了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调查越是顺利,得到的答案往往越不尽如人意,本案也没能摆脱这个魔咒。通过刑警队长达三天的调查,明哥给的线索全部见底。
当晚死者陪酒的三名对象经过老贤的DNA比对,均被排除嫌疑。老鸨关文娟的那些熟客也有不在场证明。而且死者在云汐市比我们想象的要收敛许多,她平常只是偶尔和一些熟客不冷不热地聊上两句,暂时还没有发现其他的异常。待所有问题都已经调查完毕之后,明哥主持召开了专案会。
“尸体解剖确定了死因,机械性窒息死亡,致死工具为捆绑在死者身上的红色绳索,死亡时间确定在7月9日凌晨2点左右,死者身上除磕碰伤之外,并没有明显的抵抗伤,从这一点可以说明,嫌疑人在实施性侵害之前,就已经将死者捆绑。
“尸体出现痉挛,怀疑死者死前受到了惊吓,分析嫌疑人和死者发生性关系并非出于死者自愿。换位思考,只有在死者无意识的情况下,嫌疑人才有可能在性侵之前做如此多的准备工作。”
我插了一句:“这两天我又仔细分析了死者的步态特征,我可以很确定,关念秋进入室内时的步态只有处于昏迷或半昏迷状态下才可以形成。”
明哥继续说道:“尸体解剖证实死者确实饮用了大量的啤酒,但根据老鸨的口供来看,这些酒根本不足以让死者昏迷,而且在尸体上又未发现可以致人昏迷的外伤,所以……”明哥望向了老贤。
老贤会意:“我在死者的口腔内提取到了高浓度的乙醇,我怀疑死者不光喝了啤酒,可能还喝了大量的白酒。”
“还有白酒?老鸨不是说只有啤酒吗?”
“去夜场自带酒水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阿乐的一句话让我茅塞顿开。
“这就能解释通死者为什么昏迷了,说白了还是酒精导致的。”我打了一个响指。
老贤表情凝重:“可是我在检验死者胃内容物时,其体内的乙醇浓度并没有这么高。”
“这个也很好解释。”阿乐一副久经沙场的模样,“我就遇到过这种人,光喝啤酒几乎千杯不醉,只喝白酒也是,但是如果喝完啤酒再喝白酒,可能禁不住几杯就扛不住了。这种人不能掺酒,一掺酒就容易醉,说不定死者就是这样的人。”
阿乐的解释绝对合情合理,酒场上不能掺酒的人比比皆是,我也不是第一次接触。其实北宋年间陶谷所著的《清异录》中就有这么一句话:“酒不可杂饮。饮之,虽善酒者亦醉……饮家所深忌。”掺酒容易醉,这是几百年之前就已经得出的结论。
根据现在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表明,啤酒和白酒掺在一起是最容易引起醉酒反应的组合,究其缘由还是因为白酒和啤酒的制作工艺导致了其成分大相径庭。
白酒的主要工艺是蒸馏,而啤酒则是发酵,不同的工艺,导致了两种酒的成分不同。白酒除少量的杂醇外,主要是乙醇,而啤酒中含有的成分就丰富得多,有二氧化碳、肽及氨基酸、无机盐、维生素、抗氧化物质如多酚类物质,其中的很多物质可以促进乙醇的吸收。让饮用者的醉感提前到来,更严重的甚至会引起头昏、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虽然根据老鸨关文娟的口供,死者的酒量大于常人,但如果她自身属于掺酒易醉者,也不排除会有醉酒的表现。
“阿乐所说的有存在的可能性。”明哥第一个表示赞同。
因为这个问题并非主导整个案件的侦破,所以我们也并没有在此过多地纠结,会议接着进行。
“尸体解剖大致就只有这么多,小龙,你接着说。”
“中心现场的房门未发现撬别痕迹,通过鞋印分析,死者和嫌疑人是一同进入室内的,也就是说,嫌疑人有可能是使用死者的钥匙打开了房门。后来我在死者的皮质钥匙包上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纹,从而证明了这一点。
“接着我在室内一共提取到了两种痕迹:指纹和鞋印。
“我先来说说鞋印。室内的鞋印很清晰,呈点状分布,嫌疑人所穿的是钉鞋,鞋印表现出的物理特征只有一些不规则的点状图案,很难用作比对分析。
“好在室内鞋印比较清晰,我通过测量嫌疑人的步长、步角数值,再结合步态特征,得出了初步的结论:嫌疑人为男性,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体健壮,根据足压分析,青壮年的可能性比较大。
“鞋印上得出的结论就这么多,剩下的便是指纹。
“根据指纹的分布,室内所有的家居摆设都曾被翻动过,死者的手机、钱包以及首饰均被盗走,侵财现象明显,从这一点看,嫌疑人的经济条件可能并不是很好。
“而且我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死者租住处摆放了大量的工艺摆件,有陶瓷玩偶、音乐盒等等。我在这些小东西上,也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纹,尤其在音乐盒的旋钮上,叠加指纹相当明显,嫌疑人曾不止一次地扭动过音乐盒的开关。
“根据鞋印的分布,嫌疑人所做的这些附加动作均在强奸杀人之后,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嫌疑人能做到这么从容,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他本人对此已经麻木,有很强的反侦查经验;第二种,嫌疑人的好奇心很强,反映出心智很不成熟。
“第一种情况很显然不可能,我们之前没有接到过类似的报案,嫌疑人不可能对此产生麻木的心理;假如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很强,他也不至于在现场留下大量的痕迹物证,所以我猜测,嫌疑人有可能是缺钱、好奇心强且心智不成熟的青壮年。”
“有理有据!”明哥点了点头。
“国贤,你来说说。”
老贤推了推眼镜作为开讲前的标志性动作:“我提取的所有生物检材都证实嫌疑人为一人,男性,DNA信息不掌握。
“第一步检验的是精斑。综合死者阴道擦拭物以及现场床单上的精斑残留量分析,嫌疑人当晚的射精量应该在20毫升以上,根据正常男性的一次射精量5毫升来计算,嫌疑人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多次和死者发生了性行为。按照男性的生理特征推断,嫌疑人的性欲很强烈,对性行为有很大的渴求,分析嫌疑人可能是单身青年。
“接着,我在死者的嘴唇、胸部以及会阴部均提取到了嫌疑人的唾液斑,这一点只证明了其作案时的某种动作,并不能给案件带来实质性的侦破。嫌疑人用于捆绑死者的绳索为普通的棉绳,市面上铺货率很高,没有比对价值。我目前只分析出来这么多。”
“焦磊,你说说。”
“他奶奶的,我怎么感觉这起案件越来越玄乎。”胖磊直接爆了一句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