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爬行 第六章 艾莲(伪装)
此人的特点是,无论他在中国作为艾莲,还是在美国作为赛斯.沃勒;除非你把矛头指向他的生活,否则他就不会主动提起。然而在国外生活的这些年,假如只以“泡在研究室辅助导师工作”来一笔带过、粉饰太平,又未免太难使人信服了。人类的某种习惯是,当他从国外回来,总要把外边的生活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要兴头十足地在那些尚未领略过异国风情的同胞面前大大的炫耀一番。所以,为了避免刘队生疑,他还是即兴编造了一些谎言,不过如果细细品味,仍能发现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自己的工作,往往总在提一些生活上的趣闻。
“美国人是不吃各种动物内脏的,”他这样说,“我曾经请一位朋友来家里做客,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盘‘火爆鸡胗’。那位美国朋友,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把那些鸡胗全都吃掉了,然后感叹这是老天赐予的食物。一周之后,我们再次相遇,他向我请教那次炒的究竟是什么东西,说是也要让他的朋友做来尝尝。我便告诉他那是鸡胗,是鸡用来消化食物的器官。他听了以后,居然蹲在一边吐了出来……是不是很可笑……还有一次,我去海边玩儿,捞到了很多螃蟹,每一只光是身体就有巴掌大小。我把这些螃蟹带回宾馆,请厨师帮我弄一下,然后回到自己房间冲了个澡。等到开饭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餐桌上并没有螃蟹。我找到那位厨师询问,他指着桌上一个大盘子说道,‘这就是您要的东西!’原来他把螃蟹肢解了,切成了细细的碎块,倒上了鱼子酱、番茄酱什么的,又用土豆和花椰菜作为辅料,弄在一支大锅里,不停地翻翻炒炒,等到端上桌子,早就面目全非了……”
既然话题被引向了饮食文化,接下来刘队就问他午饭想吃些什么。艾莲刚刚回到国内,可吃的东西实在太多:热气腾腾的火锅、鲜活的醉蟹、冯家爆肚……反正都是他在外面吃不到的。艾莲选择了火锅,因为这时候的螃蟹并不肥美,而自己又刚下飞机,不想由于杂碎闹了肚子。两人商量定了,车子调了头,不大工夫,停在一家过去经常光顾的饭馆门口。
二人找了靠窗的桌子坐下,刘队用不着客气,拿起菜单,点过之后,再交给艾莲。后者补充了几样凉菜,小姐记好就退下了。午饭的钟点已过,餐馆里显得冷冷清清,这倒也挺符合他们的要求。两人攀谈一阵,热腾腾的火锅端了上来。
两人边吃边聊,艾莲注意到刘队看着煮好的鱼头发呆,就问道:“刘叔叔,怎么不动筷子啊,原来你不是最喜欢吃这锅子吗?”
“现在不太想,”刘队叹了口气,“前几天看过了水煮人头。”
“是么?”艾莲没太理会,“这可不像您,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嗯,是够多了……呵,记得二十年前,去乡村办案子。到那儿的时候,老乡们跟我们俩都奇怪,这牲口怎么都不喝井里的水啊?它们不喝,我们总不能不喝吧。三天以后,打井里捞出来我们要找的那具尸体。哼,当时差不多把肠子都吐清了,”刘队把烟架在烟缸上,食指用力地磕了磕,又说道,“可后来呢,看得多了,唉,也就不觉得了。呵,也就是跟你吃饭能说说这事儿,换在家里,老婆又要为我这张嘴吵架了。”
艾莲微微一笑,“可不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嘛。对了,那人怎么死的?不会直接被人煮了吧?”
“是被人勒死的。”
勒死……艾莲一怔,右手不自主地伸到桌下,捏了捏左手套里暗藏的“凯斯拉”强化尼龙索。
这个动作似乎没能逃过刘队的眼睛,他的神色变得很微妙,“你?”
艾莲已不能中途改变动作,他干脆用指头在手心挠了挠,“有点儿痒痒,怎么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刘队的表情很古怪,似乎透着难以置信的内心,“你……你还记不记得,六年前,我们一起办过案子,你、我、老雷、还有麦涛,我们办完事就一起跑到小馆子去吃羊杂汤。可是等端上来之后,麦涛第一个骂了出来‘操,香菜!’,老雷则对着碗里的酱豆腐直皱眉,你拿起筷子,静悄悄地把芝麻酱都扒拉到一边。我当时就笑了,说,‘那太好了,你们都有忌口,我一个人全包了,’这事儿,你还记得吗?”
“那怎么了?到最后不是你也没能得逞么?我们……”艾莲说不下去了,低头直愣愣地盯着自己那碗已经吃掉了大半的黄褐色的芝麻酱……
“喂,艾莲,这次期末考试,你没问题吧,我可够呛!”麦涛兴冲冲地跑进宿舍,一面扒拉着自己新烫的头发,“不过也没关系,大不了重修就是了!瞧,听你的建议去烫了头发,好看吗?”
房间里乱七八糟的,椅子东倒西歪,书本丢得桌子上、地面上倒处都是。朋友刚走后的那番场面:瓜子皮、烟头儿遍地全是,偶尔还会有几只不甘寂寞的小蟑螂来回穿梭。最里面那张床的下铺,艾莲靠着墙壁,揉揉惺忪的睡眼,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游离散乱的目光先是飘向麦涛,而后又低头看看自己,一支香烟早已燃尽,烟灰弄得满身全是,他忙不迭伸手掸了起来。
“喂,喂,看看,怎么样啊?”麦涛把几本书扔到另一张床上,刚想坐下,又发觉椅子挺脏,赶紧抽了张报纸垫上。
“不好意思,我刚才睡着了。”艾莲猛眨了眨眼,这会儿算是清醒了,“嗯,我看看,啊,不错,挺好的。”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都听习惯了。来尝尝这个,买着玩儿的,巧克力味儿的。”麦涛从口袋里拿出一包黑色的香烟。
“嗯。”艾莲接过来,撕开包装纸,递给对方一根,自己也叼上一根。很快地,屋子里弥漫了浓浓的巧克力香味。
“晚上我请客,去吃什么?”
“随便。”
“你喜欢抽什么牌的烟?”
“这个无所谓吧,习惯抽骆驼了。”
“上次那个女孩儿,跟你说什么啦?”
“啊?说要交个朋友呗。”
“你把呼机号码给她啦?那姑娘长得可不好看。”
“嗯,还凑活吧。”
“艾莲……”麦涛忽而一本正经地说,“你不觉得自己有点儿不对劲儿么?”
“为什么啊?”艾莲莫名其妙。
“你喜欢哪种烟,或是讨厌哪种烟么?没有!你常常抽骆驼,是因为你习惯了。对女孩子呢?你也无所谓,别人会谈论起自己喜欢什么样女孩子,谁谁比谁谁长得更漂亮,可话一到你嘴里,永远都是‘差不多、还行吧’。至于饮食,你也是这样——没有你不爱吃的东西,换句话就是没有你不能吃的。不像我,闻到香菜味儿就会恶心!土豆碰也不去碰!艾莲,咱们多年的兄弟了,你今天跟我说句实话,到底是故意装成这样子,还是你真就无所谓?!”麦涛紧紧瞪着艾莲,好半天眼睛也不眨一下。
“我……”艾莲的神色也跟着紧张起来,“我……真的就无所谓。”
“那就奇怪了。每个人都会有他自己的偏好,可你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都似乎一视同仁。说句离谱的话,你看起来正常得有些变态。”
正常到了变态……麦涛这句话也许没有说错……
那天下午,密不透风的宿舍房间里,两个人在屋里窃窃私语。半小时之后,一份清单开列出来。在麦涛看来,这多半是出于好玩儿;而在艾莲眼里,也不失为保守秘密的一种方法。
在那张标志了哪些事情将是禁忌的清单上,有一条是这样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再吃芝麻酱,理由是吃了会引起呕吐。这样的忌口,将会作为一件非常醒目的特点被人们记住,因而,也标志着艾莲在表面上,距离正常人又接近了一步……
六年前的那次午饭,麦涛盯着杂碎汤十分夸张地叫道:“我操,有香菜!”同时悄悄地瞥向艾莲。后者则不动声色地用小勺将芝麻酱舀出来。
不易察觉地偷笑,心照不宣的秘密……
在美国的这些年年,因为接触不到芝麻酱,他,就忘记了。
也许他没有为了个人利益故意说出过一句谎话,然而,他却常常不得不面对别人言不由衷。越来越多的谎言,造成了愈发强大的压力,因为害怕有一天会被自己忘掉。
游戏的规则越是复杂,人们也就越容易出错……
“干嘛这样愁眉苦脸的,”刘队转而开朗地笑了,“这也没什么的嘛,以前看你不蘸调料吃火锅,我心里还总觉得变扭呢!人在国外生活得久了,家乡的东西就变得特别有吸引力啦。‘月是故乡明’嘛!”
刘队是不是故意放自己一马?过敏体质可能随着环境而改变吗?月亮是不是故乡的更明亮,艾莲不知道,只是觉得由于空气更清新些,因为折射的原理,外国的月亮倒是比国内显得大些……
铃声响起,下午的第二节课总算是过去了。麦涛清清嗓子,说了声“下课”,学生们就鱼贯而出。剩下几个爱问问题的,围着他又耽搁了一段时间。
麦涛合上教案,揉搓着自己发僵的脸颊,然后信步走出教室。疲倦,越是忙碌就越是疲倦,事情好像总喜欢往一处凑。一小时前,他不得不对自己脑袋上缠着的绷带做出解释。而学生们似乎对这个话题的兴奋程度远远大过期末考试。当然了,他们也在对老师表达最真挚关心的同时,不忘了加上由此而希望得到的回报——期末考试的范围能不能画得再具体一点儿?
麦涛因为前天的案子理不出个头绪,下了课心事重重地低头疾行,不小心正撞在一个人身上。他正想道歉,却看到一只娇巧的小手在鼻尖晃了晃,耳朵里又听到那女孩清脆的话语。
“老师!”那女孩儿笑着说,“我等了好半天,你总算是出来了。”
果然是刘队的女儿刘颖,麦涛近乎无奈地歪歪嘴,“找我有事吗?”他勉强挤出个笑脸,有气无力地说。
“老师晚上有时间吗?”她今天换了件无袖短衫,下面穿了短裙,两条腿笔直匀称,倒是挺好看。
“今天晚上不行,要出去的。”
“那么现在呢?”
麦涛很想编造个理由搪塞过去,可那女孩抓住他的胳膊。
麦涛四下看看,发现路过的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含笑不语,只好答应下来,“好吧,好吧,你先松手,反正我也跑不。”
女孩儿见状偷笑不止,领着——或者说牵着麦涛走出教学楼。
如果被刘队撞见,还不拆了我的骨头?麦涛硬着头皮,叫苦不迭……
然而麦涛的担心,至少在今天是多余的。刘队和艾莲用餐已毕,空酒瓶撤下去换成了菊花茶。芝麻酱的故事,终于了案件的探讨。尽管刘队口口声声地说“你刚刚回来,要好好休息,我们不说案子”。可他毕竟是个刑警,三句话离不了本行。与其他的职业不同,乒乓球运动员闲暇的时间决不会再打乒乓球取乐,而刑警的私生活,除去偶尔回家陪着老婆孩子吃饭的那点儿短得不像话的时间之外,满脑子里充斥着的还是案件。他会翻动堆积如山的卷宗,不停地被一个个电话呼来唤去,要不然就是坐在办公室,一边抽烟一边思考。这是长年累月形成的生活所不可获缺的组成部分,还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你老到干不动的那一天为止。
除去水煮人头这个细节之外,艾莲对最近发生的案子并没显示出太大兴趣。既然他还没有去过现场,只是听了刘队的叙述,也就不愿意发表什么评论。有一件事,他倒是十分关注,那个凶手,为什么会把被害人的血液盛在杯子里。而杯子的边缘又有一个不属于被害人的唇音,难道是他打算把那些血喝掉吗?叶琳氏症(注:叶琳氏症,一种十分罕见的基因突变病症,至今无法治愈。患者缺乏造血功能,不得不依靠食取动物的内脏来获取生存所必需的养分。其中的一些人甚至会去猎食人类而成为可怕的罪犯。在现实中,他们是数量微乎其微的最接近吸血鬼的生物。令人惊讶的是,这种疾病似乎是在成年以后才突然形成的,而且不会遗传——因为罹患此症的病人丧失了生育能力,所以,世界上并不存在得了叶琳氏症的小孩子。)他倒是有个耳闻,可那种病人也并不会直接去喝人类的血液。这是模仿吗?
因为艾莲不愿意随便发表看法,这个话题也戛然而止。刘队想等他休息几天之后,再带他去看看现场。同时,他也注意到,至少在某个层面上,艾莲和麦涛的观点完全一致:凶手不会就此罢休,当他再次有所行动的时候,现场会更加恐怖。
这天下午快到四点钟的时候,刘队结了帐,突然说:“对了,你住哪儿,宾馆?要是方便的话,不妨去我家吧,我老伴总是念叨你。”
“改天我再去拜访吧,您忘了吗?虽然我莫名其妙地成了美国人,可原来的房子也没被没收啊,算是我的海外房产吧,托一个朋友帮忙照看。上次回来到现在才两年时间,钥匙应该还没换,先去看看再说。”
“嗯,那也好,我送你过去。”
“不用啦,您忙您的,”艾莲笑了笑,右手抓起行李,左手推开车门,“我想看看现在的北京。”
说完后,他告辞了刘队,下车漫步街头,一路好奇地打量路边新修的高楼,像个孩子似的,对故土日新月异的变革感到兴奋和新奇。
然而他的心底,却对刘队充满了歉意,他不愿意到他家去住其实另有原因:他不能叫别人再看出自己的秘密,特别是现在从事的职业——杀手,任何人都不该知道。
为了保护一些东西,他不得不打碎另一些。也许正像他袭击黑帮老大巴拉德分部时说过的:“那家伙,像一条狗!”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比别人更像一条狗:对生活敏锐的嗅觉和时刻体现出来的那份小心谨慎;帮助警察办案时超乎寻常的观察力;以及他面对猎物果断出击的态度和残酷血腥的手段;这些都使他比其他人更像一条狗,或许,算得上是头出色的猎犬。
1999年,这个夏天,在中国,艾莲,也即赛斯.沃勒,不得不打碎曾经美好的回忆,体验着前所未有的绝望。而这一切的根源,都出于这宗恐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