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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ense the darkness clearer……

Blue Öyster Cult,‘Harvest Moon’

我感到黑暗更加清晰……

——蓝牡蛎崇拜乐队,《收获的满月》


今天是六月一日,罗宾终于可以说:“我下个月就结婚了。”七月二日突然变得很近。哈罗盖特的裁缝想让她最后再试一次婚纱,但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抽时间回趟家。起码鞋已经准备好了。母亲负责处理亲友对请柬的答复情况,不时告诉她宾客名单的最新变化。不知为何,罗宾觉得有些置身事外。她在卡特福德百老汇无聊地蹲守,一连几个小时监视薯条店楼上的公寓,和那些问题仿佛隔着一整个世界:该摆什么花,谁和谁坐在一起,她有没有向斯特莱克请好假,好去度为期两周的蜜月——这是马修问的。他安排好有关蜜月的所有事情,打算给罗宾来个惊喜。

她不知道婚礼怎么突然就近在咫尺了。下个月,就在下个月,她就要变成罗宾·坎利夫了——她是这么认为的。马修显然期待她能用他的姓。这几天,马修一直情绪高昂,在走廊里无声地拥抱她,对她漫长的工作时间毫无怨言,即便罗宾的工作占用了本该由他们共度的周末。

前几天,都是马修开车把她送到卡特福德。他在给布罗姆利区的一家公司做审计,正好顺路。马修之前对路虎嗤之以鼻,现在却换了态度。他仍然换不好挡,在路口经常无法顺利启动车子,但还是表示这礼物非常棒,琳达能送车给他们太好了,他们靠这辆车,出城很方便。昨天,他在路上问起,要不别请萨拉·夏洛克来参加婚礼。罗宾看得出,他鼓足勇气才问出口,生怕提到萨拉的名字会引起争吵。罗宾思考了一会儿,分析自己的感受,最后拒绝了这个提议。

“我不介意,”她说,“她来更好。没关系。”

如果现在撤销邀请,萨拉就会知道,罗宾刚刚得知多年前发生了什么。罗宾宁可让萨拉误以为她早就知道,马修早就坦白过,而她罗宾不介意。她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母亲也问起萨拉是否出席,说萨拉和马修的同学肖恩来不了了,该由谁去坐萨拉身边空出来的座位?罗宾以提问代替回答。

“科莫兰回复邀请了吗?”

“没有。”母亲说。

“哦,”罗宾说,“嗯,他说他会回复的。”

“你想让他坐到萨拉旁边?”

“不,当然不行!”罗宾怒喝。

一阵沉默。

“抱歉,”罗宾说,“抱歉,妈妈……我压力有点大……你能不能把科莫兰安排到……我也不知道……”

“他女友来吗?”

“科莫兰说不来。随便安排他坐哪儿吧,只要不是该死的——我是说,别把他安排到萨拉身边。”

罗宾找了个地方站好,等待斯蒂芬妮出现。这是今年到目前为止最暖和的一天,来卡特福德百老汇购物的人都穿着T恤和凉鞋,黑人女性裹着色彩艳丽的头巾。罗宾在夏季长裙外披件旧牛仔夹克,靠到剧院墙外一个她已经很熟悉的凹洞里,假装无所事事地打电话,又走到最近的小摊前,随便看看熏香、蜡烛和线香。

你如果认为自己正在做的事毫无意义,就很难集中注意力。斯特莱克坚持认为惠特克仍然是杀死凯尔西的嫌疑人,但罗宾并没有被他说服。她越来越倾向于沃德尔的观点:斯特莱克对前继父心怀怨恨,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失去一贯准确的判断力。罗宾不时抬头瞥向惠特克住处窗口毫无动静的窗帘,想起斯蒂芬妮被惠特克拉进车。斯蒂芬妮也许根本不在家。

她觉得今天恐怕又是白费工夫,再次对斯特莱克感到不满。她现在最不高兴的是斯特莱克抢走了他寻找布罗克班克的任务。不知道为什么,罗宾觉得布罗克班克是属于她的目标。要不是她成功扮演了维尼夏·霍尔,他们不会知道布罗克班克就生活在伦敦;要不是她敏锐地发现奈尔就是诺尔,他们也不可能一路追到撒拉逊酒吧。就连她耳边的那句低喃——“我认识你吗,小姑娘?”——也是她和布罗克班克之间奇特关联的一部分,不管这句话有多吓人。

生鱼和熏香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充斥她的鼻腔。在她的脑海里,这股混合气味已经等同于惠特克和斯蒂芬妮。她向后靠在冰冷的石墙上,看着毫无动静的公寓门,思绪又转回扎哈拉身上,仿佛被垃圾箱吸引的狐狸。自从这个小女孩接了布罗克班克的手机,罗宾每一天都会想起她。斯特莱克从脱衣舞俱乐部回来后,罗宾详细询问小女孩母亲的情况。

斯特莱克说,布罗克班克的女友叫艾丽莎,是个黑人。这么说,扎哈拉也是个黑人小女孩。也许她长得就像现在从街上蹒跚走过的那个小孩:留着僵硬的脏辫,紧紧抓着母亲的食指,用肃穆的黑眼睛看着罗宾。罗宾露出微笑,小女孩毫无反应,只是继续打量着她。罗宾一直冲她微笑,小女孩为了保持和她对视,转过头,最后身体扭了几乎一百八十度,穿着凉鞋的脚绊了一下。她摔倒在地,号啕大哭;母亲冷漠地将她一把提起,抱着走了。罗宾感到一阵内疚,重新盯着惠特克的窗口,听着小孩的哭声回荡在街上,离她越来越远。

根据斯特莱克提供的信息,扎哈拉生活在堡区的公寓里。扎哈拉的母亲抱怨住得太差,但斯特莱克说有个姑娘……

有个姑娘说……

“对了!”罗宾兴奋地低喃,“当然了!”

斯特莱克想不到——他当然想不到了,他是个男人!她在手机上打起字来。

堡区有七家幼儿园。罗宾心不在焉地把手机塞回兜里,因自己的想法而激动不已。她在小摊间漫步,偶尔瞥瞥惠特克的窗口和一直紧闭的门,思绪完全放在如何追踪布罗克班克上。她能想到的选择有两种:去七家幼儿园依次蹲守,找一个黑人母亲和她名叫扎哈拉的女儿(但她怎么确定没找错人?);或者……或者……她在一家卖民族首饰的小摊旁站住脚,没注意到眼前是什么,全神贯注地思考着。

完全出于偶然,她的目光从一对羽毛和串珠编的耳环上移开,正好看见斯蒂芬妮走出薯条店旁的门。斯特莱克的描述相当准确。斯蒂芬妮肤色苍白,眼睛红红的,在明亮的光线下使劲眨着眼睛,像只得了白化病的兔子。她靠到薯条店门上,等门被她的身体压开后一头跌进去,走向柜台。罗宾还没整理好思绪,斯蒂芬妮已经拿着一罐可乐和她擦肩而过,穿过那扇白门进了楼。

可恶。

“没事,”一小时后,罗宾给斯特莱克打电话,“她还在。我没找到机会,她出来不到三分钟就回去了。”

“继续盯着,”斯特莱克说,“她说不定还会再出来。我们至少知道她醒着。”

“莱恩那边怎么样了?”

“我在时没看见他,我刚回办公室。大新闻:‘第二次’原谅我了。他刚走不久。我们需要钱,我没法拒绝。”

“哦,看在老天的分上——他这么快就又有女友了?”罗宾问。

“没有。他想让我查查一个和他眉来眼去的大腿舞舞女,看看她是不是已经有男人了。”

“他干吗不自己问?”

“他问过了。她说没有,但女人都是爱出轨的邪恶骗子,罗宾,你也清楚。”

“嗯,是啊,当然了,”罗宾叹了口气,“我忘了。听着,我有主意了,布洛——等一下,有情况。”

“没事吧?”他语气尖锐地问。

“没事……等一会儿……”

一辆面包车开到她面前。罗宾把手机按在耳边,慢慢绕到面包车前面,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看到司机剃了个平头,但挡风玻璃反射出的阳光太灿烂,她看不清司机的五官。斯蒂芬妮出现在路边。她用双臂紧紧抱着自己,笔直地穿过街道,爬进车的后门。罗宾后退一步,给车让路,假装打电话。她和司机的目光相遇,对方有一双黑眼睛,眼睛隐藏在兜帽之下。

“她走了,上了一辆挺旧的面包车,”罗宾告诉斯特莱克,“司机长得不像惠特克,可能是混血,也可能是地中海人。看不清楚。”

“嗯,你知道斯蒂芬妮是做什么的。她可能是去给惠特克赚钱了。”

罗宾让自己尽量不去介意他实事求是的语气。她提醒自己,为了不让斯蒂芬妮被掐死,斯特莱克揍了惠特克一拳。她沉默片刻,望向报刊铺的橱窗。皇室婚礼热潮的痕迹仍然随处可见,收银的亚洲男人背后挂着一面英国国旗。

“你想让我怎么办?你如果愿意查‘第二次’的新对象,我可以去沃拉斯顿小巷替你看着点。这样——哦!”她惊呼一声。

她刚转过身,撞上一个留着山羊胡的高大男人。男人骂了一句。

“抱歉。”她条件反射地说。对方粗暴地撞开她,进报刊铺。

“出什么事了?”斯特莱克问。

“没事——我不小心撞了人——这样吧,我去沃拉斯顿小巷。”

“好吧,”斯特莱克沉默片刻后说,“如果莱恩出现,你只要拍张照就好。别接近他。”

“我没想接近。”罗宾说。

“有消息就通知我。没消息也告诉我。”

能回沃拉斯顿小巷激起的兴奋在罗宾走到卡特福德站时就消失殆尽。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沮丧又紧张。也许是因为她饿了。她决心戒掉巧克力,以免挤不进改过的婚纱,就买了条看上去让人毫无食欲的能量棒,上了地铁列车。

列车载着她开向大象堡。罗宾嚼着味如锯末的能量棒,下意识地揉着和那个山羊胡大个子冲撞过的肋骨。在伦敦生活,被路人责骂是家常便饭;在马沙姆,可从来没有陌生人对她骂过脏话,一次都没有。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抬头环顾四周。乘客寥寥的车厢里没有大个子男人,隔壁车厢也没人向这里窥探。她现在回想起来,有些过于疏忽:卡特福德百老汇已经是个她熟悉的地方,她又满脑子都是布罗克班克和扎哈拉的事。她如果留心,会不会发现有人在偷偷监视她……不,她一定是多心了。早上是马修开着路虎送她过去的,杀手怎么可能一路跟到卡特福德?除非他一直等在赫斯廷斯路的某辆车里。

不管怎样,她不能放松警惕。她下了地铁列车,注意到身后走着一个高个子黑人,就故意放慢速度,让他先过去。他根本没看她第二眼。一定是我自己想多了,她心想,把没吃完的能量棒扔进垃圾箱。

下午一点半,她抵达沃拉斯顿小巷的前院。在破旧老房子的后方,SE1公寓高耸入云,仿佛来自未来的间谍。在卡特福德市场里浑然天成的长裙和牛仔外套,在这里显得有点学生气。罗宾又假装在打电话,漫不经心地一抬头,心脏差点停跳一拍。

情况变了。窗口的垂帘拉开了。

她警觉地继续走着路,以免有人在窗口张望。她想找个阴影处,盯着那个阳台。她一心寻找最佳监视地点,同时努力让打电话的表演显得真实,没注意到脚下的路。

“不!”罗宾惊叫。她的右脚一滑,左脚绊在长裙里,身体歪成不雅的劈叉姿势,随即失去平衡,倒向旁边。手机掉在地上。

“哦,该死。”她呻吟道。让她滑倒的是一摊呕吐物,也可能是排泄物。她的裙子和凉鞋都脏了,双手也在撑住地面时擦伤。她最关心的还是那摊黄棕色黏稠液体究竟是什么。

旁边有个男人大笑起来。她觉得恶心又丢脸,忙着避开污秽,站起身,还没来得及去看那阵笑声来自何处——

“抱歉,宝贝。”带着苏格兰口音的轻柔声音从罗宾身后传来。罗宾迅速转过头,感觉仿佛有电流在体内窜过。

天气很暖和,但他戴着有耳罩挡风帽,穿着红黑格子外套和牛仔裤。他撑着一对金属拐杖,笑着低头看罗宾。他的脸上满是深深的痘痕,苍白的脸颊和下巴上有,连那双小黑眼睛下方的眼袋上都有。他的脖子很粗,肉被衣领勒得堆出来。

他一只手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样日常用品。罗宾看见他手上刺的匕首,知道那刺青一直沿着手臂向上延伸,刺穿一朵黄玫瑰。他手腕上刺的几滴血看起来很真实,好像真的正从他的身体里流出。

“你得洗洗,”他说,指着罗宾的脚和裙摆,又咧嘴一笑,“再拿刷子刷刷。”

“是啊。”罗宾惊魂未定地说。她捡起手机,屏幕摔裂了。

“我就住在那儿。”他说,点头示意罗宾之前一个月都在监视的公寓,“你可以上去洗洗。”

“哦,不用——没关系的。非常感谢。”罗宾屏着气说。

“不客气。”唐纳德·莱恩说。

他的目光从上往下扫过罗宾的全身。罗宾感到皮肤一阵刺痛,仿佛被他的手指实际碰触过。他支起拐杖转身走开,塑料袋笨拙地左右摇晃。罗宾站在原地,清晰地感到血液都涌上脸。

他没再回头,帽子上的耳罩像狗耳朵一样左右摇摆。他动作艰难地慢慢绕到公寓侧面,消失了。

“我的老天。”罗宾低声说,双手和膝盖阵阵作痛。她心不在焉地撩开脸上的头发,通过气味明白地上那摊只是咖喱,不禁如释重负。她快步走到唐纳德·莱恩看不见的角落,按着碎裂的屏幕,给斯特莱克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