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被麒麟的紫色舌头舔过
长颈鹿栗子色的皮毛和黄白色的网纹,在暗中渐渐变得混沌一片。我看不见,但可以想见它们紫蓝色的舌头,如黑色的长蛇,在林木间盘绕,而不必担心被白日炙热的阳光灼伤。
问你一个八卦问题,长颈鹿的舌头是什么颜色的?
没想到第一个人就回答出来了——是紫蓝色的。
咦,你怎么知道的?真是太有才了。我叹服。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我爱看《动物世界》。对于我的敬佩,朋友一点儿也不受宠若惊。
在我的印象中,动物的舌头都是粉红色的。比如猪(当人们吃它的时候,被叫作口条),比如鸡,比如狮子……我以前没有看到过狮子的舌头,这一次在非洲看到了,真的是很健康的粉红色,并且没有像人们饱食膏粱厚味上火时的黄腻苔。狮子的舌头灵活且充盈血液。
在某部《动物世界》反复播映的片头中,我似乎看到过有蓝色舌头的蜥蜴。不过,长颈鹿和蜥蜴应该没什么血缘关系吧?
在一家野生动物园里,有一座高高的瞭望塔状建筑物,我刚开始以为是观测森林火警的,后来才知道,这是为了方便游人喂食长颈鹿的特制木塔。沿着楼梯攀上去,大约到了两层楼高的地方,有原木所制带栏杆的露台,以方便人们把食品放在手心,供前来觅食的长颈鹿享用。
这家野生动物园很有特色,动物的活动区域相当辽阔,倒是人所能走动的区域比较狭窄。似乎是人在圈子里供动物们观赏。喂食长颈鹿的食物,是一种特质的类似膨化食品的短棒,棕褐色,手指样粗细,据说添加丰富的营养素,长颈鹿爱吃这种零食,会弃树叶而来舔舐。游人可在木塔旁的小亭子买到这种特供食品,约合人民币10块钱一小包。
我爬上木制高梯,在平台上眼巴巴地等候长颈鹿。高梯前面是一片广阔的草原稀树林区,十分荒凉,有若干只长颈鹿分散在林木中,悠闲地散步。我以前只知道牛羊成群,却不知长颈鹿也喜欢成群结队。看起来它们都不饿,一副散淡无欲的样子。我把手心的食物短棒捏碎,向空中散去,希图让风把美味的食物分子传布到长颈鹿的鼻孔中。当然前提是这种花钱买来的食品,真的是长颈鹿的最爱。
眼看快到中午了,长颈鹿不会过午不食吧?
我在高塔上手搭凉棚,努力观察不远处的长颈鹿群。按照雄性比较高大和鲜艳的惯例,我认为有几只长颈鹿当属雄性。它们身材魁梧,大约有五米多高,果真能和二层楼的房顶媲美。它们身披咖啡色的大氅,间或有明亮的白色网纹夹杂其中,像是某种世界名牌服装的流行品。据说长颈鹿是地球上个子最高的动物,连看起来巍峨高大、不可一世的非洲象也要甘拜下风。长颈鹿也并不单薄,体重可以达到将近两吨。想象如果真有一所动物学堂,长颈鹿铁定要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了。在较远的地方,有几只外套朴素褪色的长颈鹿,大约是雌鹿吧。它们棕黄色的身躯上有多边形的褐色斑点,有的斑点索性趋向于铁锈色,我想,这几只雌鹿是不是不注意防晒,被非洲灼热的阳光晒得斑色加重了?
就像钓鱼要先用鱼食“砸窝子”,我不惜血本的诱导政策取得了初步成效,一只有着巨大斑点的黄色长颈鹿慢慢踱了过来。我猜它是一只雄鹿,不但背上腹部有斑点,而且蔓延到了整条腿上,当它奔跑的时候,星芒状的斑点抖动,边缘像锯齿状摩擦着,有的瞬间居然扭成了葡萄叶形状。只不过这些葡萄叶可不是绿色的,而是带着轻微栗子色的本白。
旁边有一位当地人,手里也捏着一把长颈鹿零食。但他很吝啬,绝不肯在长颈鹿还没走过来的时候抛撒出任何一颗。
长颈鹿慢走时步伐相当优雅,同一侧的前后肢向前不疾不徐地挪动,而另一侧的前后肢安稳着地。四蹄好像四只大餐盘,轮流敲击桌面。它和大象走路的方式类似,给人以不慌不忙的感觉。
吝啬人耐心地等着长颈鹿靠近高塔。他在语言上倒是毫不吝啬,神采飞扬地向我介绍说,别看长颈鹿是个慢脾气,一旦受了惊吓和攻击,也会飞快地逃跑,最高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70千米。
我想,这速度和小汽车有一拼。
吝啬人接着说,不过长颈鹿不善于长跑,它不能连续奔跑超过一个小时。它们的心脏很小。这位长满胡须的中年男子晃了晃自己的拳头,他的拳头像个中号碗。
这么大的心脏,如果长在人身上,真是不算小了,但要镶在身高五米的长颈鹿体内,还真是“小心”啊。看来温文尔雅的长颈鹿,还真不是大刀阔斧的猛士。
老管身旁这位热心男子叫“吝啬人”,颇不礼貌。我知道,在印度称照料大象的人名为“象奴”,就称他为“麒麟奴”好了。“奴”字并无贬义。
中国有把长颈鹿叫作麒麟的传统。典籍关于长颈鹿的记载,最早出自晋代李石所著《续博物志》,记录非洲索马里沿岸拨拔力古国出产异兽,身高一丈余,颈长九尺。宋代赵汝适著的《诸蕃志》中,称非洲长颈鹿为徂蜡:“状如骆驼,而大如牛,色黄,前脚高五尺,后低三尺,头高向上。”
明代的郑和远航世界,史有定论的是说他的船队曾远达非洲。关于他出使的真正目的,众说纷纭,史无定论。其中有一派揣测,郑和之所以不辞劳苦地乘风破浪跑那么远,就是为了寻找中国人心目中的吉祥神兽“麒麟”。
在看到非洲野生长颈鹿之前,我觉得这种说法有些荒唐。至于嘛,费那么大人力物力,就为了搜寻一种动物,劳民伤财。如今看到非洲大草原上悠闲自得的长颈鹿,突然觉得似乎也未尝不可。
中国人笃信世有麒麟出,国泰民安,天下太平。既然传说中有这种鹿身、牛尾、独角神兽模样的动物存在,那么国力强大之后,就有人提议愿意四海搜寻此物,用以谄媚帝王也说不定。反正在明永乐十二年,也就是公元1414年的九月二十日,郑和手下的杨敏就带回了榜葛剌国(今孟加拉)新国王赛弗丁进贡的一只长颈鹿,明朝举国上下为之沸腾。记载上说:“实生麒麟,身高五丈,麋身马蹄,肉角黦黦,文采焜耀,红云紫雾,趾不践物,游必择土,舒舒徐徐,动循矩度,聆其和呜,音协钟吕,仁哉兹兽,旷古一遇,照其神灵,登于天府。”
写这辞赋的人,多有夸张。比如说长颈鹿身高五丈,那就是50尺,大约十几米高。就算那只长颈鹿比一般的鹿魁伟得多,但要到五六层楼那么高,还是有点儿匪夷所思。特别是说长颈鹿“音协钟吕”,实在不靠谱。我竟私下里怀疑撰写者是否真的见过长颈鹿。因为长颈鹿可是信奉“沉默是金”的典范,很少发出声音。有人说,这是因为长颈鹿没有声带。这又不准确了,长颈鹿是有声带的,偶尔也会叫。世人很少听到长颈鹿的鸣叫,是因为它们叫起来太麻烦。长颈鹿的声带很特殊,中间有道浅沟,发声困难,做一次发声运动要动员起胸腔和膈肌的共同力量方能完成。长颈鹿的脖子太长,和这些器官之间的距离太远,神经传导和协同动作都很费力气。所以,长颈鹿基本上就放弃了发声的念头。当然了,比如小长颈鹿找不到妈妈了,它们也会发出像小牛似的“哞哞”声。也许这是因为小长颈鹿的脖子还不太长,发声还不那么困难吧。
明朝得了“麒麟”之后,仔细一调查,方知这孟加拉国并非麒麟的原产地,而是二道贩子。它们仗着地利之便,是从非洲把长颈鹿运来的。在东非,当地的索马里语称长颈鹿为“基林”(Giri),发音与麒麟非常相近,这使得中国人确信长颈鹿就是麒麟。永乐十三年,郑和的船队第四次下西洋,到达西亚后,首航东非,终于找到了长颈鹿的故乡,并亲自带了两只长颈鹿回到北京。明成祖大悦,认为此乃祥瑞之兆,证明了自己史无前例的伟大。历史就这样传承下来,时至今日,日语及韩语仍将长颈鹿称作麒麟,中国台湾更是直接把长颈鹿叫作“麒麟鹿”。
这是一只壮年的公鹿。麒麟奴告诉我。
我虽不恐高,但在距离地面五米高的梯子上,和一只自然界的长颈鹿对视,一时竟十分紧张。这只雄鹿很漂亮,浑身的棕黄色网状斑纹淋漓酣畅。离得实在太近,鹿身上已经不像远观时可以看出明显的图案,只见一丛丛不规则的异色毛发。它的头上有毛茸茸的小角,眼睛在头部的最高位置,大而突出,很单纯而无辜的眼神,一边看着我手中的食物,一边不时向远处眺望。
在判定周围很安全之后,它长长的脖子很灵活地趋向我的手掌,忽地伸出了舌头,像钩子一样卷走了我手中的食物。我的天,它的舌头真是天下舌头之王,足足有我的胳膊那么长,最少有半米吧。并不很宽,这让它扭动的时候看起来像是一条蛇。而且,最最令人惊惧的是——这条蛇是紫蓝色的。在充当完“钩子”的角色之后,长颈鹿的舌头又改行当起了“搅拌机”,将口腔中的食物搅得翻天覆地,不一会儿就咽入食道。
我看着长颈鹿足有三四米长的脖子,心想,这点食物要到达胃里,真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
这时正好一束强烈的光线照在长颈鹿的舌头上,它闪电般地把舌头缩了回去,任凭我在手上继续安放食物,它也不理不睬。
麒麟奴说,长颈鹿的舌头很怕太阳,它要把舌头藏在嘴巴里,防止被这里强烈的阳光晒伤。
我有些担忧地说,我以前当过医生,如果是人的舌头变成了这个颜色,那一定是得了非常严重的心血管病,生命会有危险。
麒麟奴说,唔,长颈鹿和人是不一样的。它的舌头之所以是这个颜色,和它的身高有关。
我反驳说,可是人并不因为个子比较高,舌头的颜色就变成蓝的啊。
麒麟奴想了想,说,你说的也有道理。那么,除了和身高有关,主要和它的脖子太长也有关系。
这下我找不出反驳的理由了,说,脖子和舌头有什么关系呢?
麒麟奴说,因为长颈鹿的心脏很小,它的脖子又太长了,血压很高,是人的三倍。
我驳斥道,可是血压高的人舌头也并不是蓝色的啊。
麒麟奴并不气馁,再接再厉地阐释他的推断。好吧,就算和血压的关系也不是最大,但是这和血的路程有关。
血的路程?这是个什么东西?
看我不解,麒麟奴解释道,血的路程,就是血从心脏到舌头要走的路啊。拿人来说,最多也就半米多远吧,可是对长颈鹿来说,足足有三四米。这样,它的血里面的氧气就消耗掉了,就像人的静脉血的颜色也比较暗。既然您以前当过医生,这个观点您是否可以接受呢?
我只好点头,表示这个理由基本上说得通。
一片薄云遮住了骄阳,天气暂时凉爽了一些。长颈鹿忍不住又向我的手掌凑了过来。看来这食物的配方不错,颇得长颈鹿欢心。我赶紧受宠若惊地倒了一大把食物在掌心,讨好地凑到了长颈鹿嘴边。
长颈鹿这一次认定已和我比较熟识,立刻张开嘴,把它的长舌头探了出来,在我的掌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舔舐,像一台小型推土机,把所有的食物风卷残云般地席卷而去。
被长颈鹿的舌头舔舐,非常奇怪的感觉。黏黏的,像被一颗巨大的饱含水分的蘑菇冠盖轻轻拂过,软而稍带颗粒感。它温热的口水大颗地滴落在我的掌心,像半透明的胶水,黏糯温暖。
吃完后,它用乒乓球大的眼珠看着我,好像在说,还有没有了?不要那么小气,都拿出来吧!
我倾其所有,将食物悉数捧出。
长颈鹿又一次以它紫蓝色的舌头在我的掌心卷过,将一种属于动物的温度传递给我,那一刻,我心中突然溢满一种沟通的感动。它一下下咀嚼,下颚肌肉有节奏地运动着。脸上的表情依然僵硬,看不出欣喜还是满足。我不知这是大智如愚,还是真的漠然。当它再次吃完之后,估计已经判断出我山穷水尽,大眼珠子不再看我,踱着缓步,庞大的身躯灵巧地移动着。麒麟奴喂了它几粒点心,然后就吝啬地收起自己的宝贝。长颈鹿也很知趣,扭转身体,渐渐远去。
看我怅然若失,麒麟奴说,你在等什么?等着长颈鹿向你致谢吗?哦,不会的。长颈鹿脸上的肌肉很少,所以你看不出它的喜怒哀乐。而且它很胆小,虽说它是地球上最高的动物,可是并不仗势欺人。
那么,如果它受到欺负怎么办呢?我转而担心这温驯的动物。
跑啊,它跑得很快。如果实在跑不掉,它会用蹄子踢向敌人,我听说它一脚能把狮子的肋骨踢断。麒麟奴很有把握地说。这时又有新的客人登上高梯,麒麟奴就转而向他们走过去。我于是明白了,他手里的长颈鹿点心是要支撑他一天时间的解说的,自然不可随意抛撒。
我给了麒麟奴小费,远远地用目光和长颈鹿告别。在非洲游览,没有无缘无故的热情服务,来自陌生人的温暖流畅,几乎都要靠金钱来润滑。
这天我看到的长颈鹿,看似野生,其实主要还是靠人工豢养,只是活动区域比较大,模拟自然环境,目所能及之处,几乎看不到边界围绕。后来,我又到了一家范围更加辽阔的自然保护区,在傍晚的夕阳斜照下,看到了三只长颈鹿,正在用长长的舌头掠食树上的叶子。看起来是长颈鹿一家子,爸爸妈妈带着它们的孩子。
长颈鹿似乎没有发现我们,它们恬淡地吃着树叶,缓慢而平和。夕阳将它们高高的身形拉得不可思议的长远,好像史前时期的怪兽。它们是如此安静,没有表情,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动作,甚至也没有彼此间的交流。
我们看着它们,它们按部就班地走在自己生命的轨道上,和我们没有交集。
很久很久。多久呢?直到夕阳在非洲的大地上隐没,四周变成浓重的黑色。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几次催促我们离开,对他们来说,看长颈鹿吃晚饭,似乎用不着这么持之以恒加上目不转睛。
但是,我不愿离开。看一群动物自由自在地生活,本身是有魔力的。我这才明白大量人们拍摄的动物世界,其实并不真实。人们将动物的生活浓缩提炼,将那些可能让乏味生活中的人感兴趣的环节——比如弱肉强食,比如争强打斗,比如为了抢夺配偶的奋不顾身,比如大迁徙和万里跋涉……加以浓烈的铺排。这些是不是在动物界真实发生过的片段呢?肯定是的,但这绝非常态,更不是全部。或许这类激烈震荡的桥段,连动物们寻常活动时间的百分之一都占不到。为了好看,为了各种噱头和吸引眼球,人们曲解了动物,让动物的活动为人类所用,宣泄的是人类的紧张和不安全感。我想说,真正的动物,并不是时刻在奔跑,也不是不分场合地肆意性交……它们若是那样只争朝夕地折腾自己,早就筋疲力尽地灭绝了。
动物更多的是悠闲常态,是如眼前这样安稳自在、不被打扰地生活着,平静雅致。长颈鹿栗子色的皮毛和黄白色的网纹,在暗中渐渐变得混沌一片。我看不见,但可以想见它们紫蓝色的舌头,如黑色的长蛇,在林木间盘绕,而不必担心被白日炙热的阳光灼伤。
回想起长颈鹿的舌头舔过掌心,有一种眷恋长久萦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