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ve Away
女儿的婚礼是一个西式婚礼。照规矩,应该由她父亲把她送上教堂的婚坛,并交给另一个男人,也就是日后作为她丈夫的那个人。英文这叫做Give away。
可是她从小就和她的父亲分开了,或者说,她没有父亲。
谁来送她走上婚坛?我发了愁。
女儿不容置疑地说:“妈,当然是您。”
我想她的意思是,把她养育成人的是我。
其实,她能成长为今天这样一个不论从哪方面来说,都相当出色的人,是她姥姥——也就是我的妈妈——养育的结果。挣钱养家靠我妈,遮风挡雨还是我妈……可惜她看不到这一天了。好在她老人家在一九九〇年,就见过这个未过门的外孙女婿,且印象良好。
我问唐棣:“这件事你和神父谈过没有?”
她说:“谈过了,他没意见。现在天主教也改革了,就是他不同意,我也要这么做。”
一位在美国落户几十年的女友却说,由我把女儿送上婚坛,真是破天荒。
我们家的女人,大多做过破天荒的事情。可是不这样,又怎么活下去?很多人并不一定喜欢冒险,或对“破天荒”有所偏爱。庸常是福。一般来说,人们更喜欢安安分分地过日子,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
按照西方的习俗,新郎在婚礼前,是不能看到新娘婚纱的。所以婚礼头一天,我们母女,还有她的伴娘,就带着她的婚纱前往Vermont,住进了女儿预订好的旅馆。这就是全部的娘家人了。当然我还带了母亲的骨灰,让她也高兴高兴,她活着的时候,一直想要看到外孙女儿的结婚大典,可却没有看到。
那是一个讲究、温馨、浪漫的老英格兰风格的旅馆,坐落在起伏的丘陵之间,四周有广阔的园林和草地,室内所有的木质结构,如窗棂、护窗、门、护门、护墙、天花板的房椽上,都装饰着老式浮雕。
在教堂完婚后,他们将在这里举行喜庆和喜宴。
当我们走进女儿预订的房间,她说:“妈,咱们终于能理直气壮地住进这样的旅馆了。Jim好意让咱们住到他家里去,说是可以为我们省点钱。可我觉得宁肯花点钱,也要住到这里来。”
我说:“这个钱,无论如何应该花。”我想,就是妈活着,也会这样说。女儿能做这样的决定,不就是按着姥姥一辈子待人处世的原则行事的吗?
早就想好,她出嫁的那天,我要给她洗个澡,算是当妈的最后给女儿洗的一个澡,也是人生的一种了结。多少不能忘记的日子,不就是从她出生后我给她洗的第一个澡开始的吗?
不想也罢。
为此,我还带了一条新毛巾,希望趁此机会,洗掉我们家上两代人的晦气。
可是第二天一起床,我们激动得什么都忘了。等她洗完澡,我才想起来,这个澡是我早就准备要亲自给她洗的。可又不能让她再跳进澡盆里去,还有好多事情要做,恐怕时间来不及了。好在她到现在为止,总是顺利,不像我和母亲。
然后我们和伴娘Jeanie一起去理发店做头发,女儿悄悄对我说:“妈,我觉得我应该给Jeanie付做头发的钱。”
我说:“当然。”这无疑又为她的婚礼增添了一点欣喜。
回到旅馆,我们开始穿礼服,给女儿穿好礼服、化好妆,眼前是那么漂亮的一个新娘!真没想到,我会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那时,我觉得哪个男人也配不上她了。
我不是开玩笑地说:“妈真的舍不得把你嫁出去了。”
她说:“您昨天还说Jim是个好男人,把我嫁给他很放心呢。”
摄影师来到的时候,我还没换衣服,女儿很关心我的穿着,帮我穿好衣服,化好妆,说:“妈,您真好看。”
我想,她的意思是,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我们都够体面。我们过去还说,要为母亲参加外孙女儿的婚礼,定做一套织锦缎的中式上衣和长裙,谁知如今梦已成空。
摄影师看到那么漂亮的一个小新娘,也很激动,给她拍了一张又一张。
天气好极了,女儿说:“一切事情通过努力都能办好,就是天气无法控制,现在总算放了心。”
万事顺遂,这是她的福气。
司机是个有经验的人,他说他会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去教堂时间最为合适。
我永远不会忘记,女儿拥坐在婚纱中,去教堂参加婚礼那仪态万方的样子。
公元一九九四年九月三号这一天下午三点多钟,我把唐棣送上了婚坛,撩起她的面纱,在她面颊上亲过出嫁前母亲最后的一吻。在把她交给Jim之前,我又放心、又不放心地再次向他深望一眼。
那一眼直望Jim的心底。虽然我对自己的事情常常看走眼,可这次我知道,唐棣绝对不会遭算计。
周遭的一切对Jim已不复存在,只是怀着一份时刻准备奉献的期待,守候着向他越走越近的那份很重的责任。
我也永远不会忘记,唐棣站在婚坛上回答神父问话的样子,和她回答Yes时的声音。
回到旅馆,是婚宴前的小吃和拍照,摄影师很卖劲。
婚宴前的小吃和婚宴上的菜肴都很丰盛,也很可口。菜单是女儿亲自订的,她也没有忘记为两张主桌安排了特别的服务,让上了年纪的客人,更方便、更舒适一些……她像我的母亲一样,也是个要体面的人,什么事都做得让人挑不出毛病。
婚礼上的万般事体,都是她自己张罗的,她唯一的遗憾是,事前无法检查装饰蛋糕、教堂的鲜花,付了不少钱,但是不够丰满。
只恨我这个当妈的,在女儿这件人生大事上,一点劲也使不上,就连结婚礼服,也没能和她一起挑选,只在她最后试穿的时候看了看。不要说我是在她婚期已近的时候才来到美国,就是我在这里,也做不了什么。
惭愧得不得了。倒不完全是对她,更是对母亲的在天之灵。
不过我也有点害怕,女儿是太好强、太聪明了,太好强、太聪明的人,必定劳累自己。
参加婚礼的每一个人都对我说:“你的女儿真漂亮。”
我趁一个空当儿告诉她:“人人都说你漂亮极了。”
她说:“那是人家的客气话。”
我说:“人家也可以不说这个客气话。”
她笑了。
过了一会儿,她过来对我说:“妈,人家都说您年轻漂亮。”
我说:“人家能不对你那样说吗?”
她回我说:“人家也可以不这样说。”
拍过婚照,吃罢喜宴,又和Jim跳过头场舞后,我陪她上楼换中国礼服。为她脱去婚纱、换上旗袍时,她泪眼婆娑地搂着我说:“妈,咱们俩多好啊!”
那一会儿,我想到很多很多。女儿说这句话时,心里包含的内容,肯定和我心里一样多。就在那一刻,她和我,把我们三代人几十年走过的路,又都走了一遍。
当时我真想痛哭一场,可我不能,楼下还有应酬呢。
倒是她先止住了泪水,安慰我说:“妈,别哭了,咱们还得下去呢。”
我们擦干了眼泪。
她穿上红里泛金的旗袍,又是一番风韵。我又在她头上插上千里迢迢从中国带来的红绒花,看上去很喜兴。这花我没敢放在行李里托运,怕压坏了,一直提在手上。
人们又都惊叹女儿穿旗袍的美丽。
我坐在沙发上紧盯着她,不愿放过一眼。我有责任在身,我不是也要替母亲眼看着这个大喜的日子?
十点钟。喜庆结束,她和Jim走了,他们将到希腊去度蜜月。
第二天一早起来,我用摄像机拍下头天没有时间和机会拍下的一切。这里的一切对我可能比对女儿更有纪念意义,因为她还没有到需要纪念什么的年龄。
我拍下了这旅馆的里里外外,拍下她作为女孩儿时,和母亲度过最后一个夜晚的房间;还有我在女儿婚礼上戴过的花环;她出嫁前,我们俩最后一个早上,一同吃早饭的那个小餐厅和那张小餐桌……
天气很好,空气清新而爽冽,有点像她的性格。
等到伴娘去前台结账时,发现女儿已经替她付过房费。我听了以后很高兴,好像她又回来了,还和我、和母亲紧紧地靠在一起。
但事实上她已离开了我。我开始猜想到母亲晚年不曾表白过的失落,虽然她直到离开人世,也没有离开过我,我却不再像小时那样,须臾不可离地依赖着她,我已走出她的翅窝。虽然我还是她的唯一,但她已不是我的唯一。这真是一代又一代,无穷循环着的、无奈的伤感。
他们的小日子渐渐地过着。Jim工作非常辛苦,不但晚上八九点才回家,就是星期天也常常加班,下得班来,再晚、再累也是先看各式账单,算账、签字、开支票、回答电话里朋友们的留言,做饭、家务、安排出门的日程、机票、准备旅行物品等等。他说,将来他还准备带孩子。
我问他:“你何必这样辛劳?”
他说:“我要努力工作多挣钱,这样,我太太就可以不工作,留在家里干她想干的事,比如写小说。”
Jim对写小说这个行当很尊重,不知到了他太太真当作家那一天,他是不是还这样看。记得我曾说过,公众很尊重的那些知名人士,在他们家人眼里,基本上狗屁不是。
我对唐棣说:“我不过刚刚把你交给他,谁知道以后呢?”
她爱莫能助地看着我,说:“那要看你自己了。妈,您当了一辈子的大傻瓜。”
一个人的命运是没法改变的,你就是教会他做这件事,下一件事他还是不会做。谁也不能事事、时时守在你身边,替你过完这一世。
199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