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去!
您有没有担任过陪审员?我还从来没有。
住在美国时,不时收到出任陪审员的传票。没有美国公民权的人是不能担任陪审员的,所以每次我都填好拒绝的理由,将文件寄回去。但是收到过好多次这样的通知,看来美国公民似乎在非常频繁地履行陪审员的义务,虽然有很多人抱怨:“又费精力又费时间,您就饶了我吧。”
关于日本的陪审员制度,存在赞成与反对两种意见,但我基本认为是件好事。因为在引入陪审员制度前,我经常旁听审判。还没有见过真实审判的先生女士,不妨去旁听一次。与电视剧里的审判可大不一样。听了几次,我个人有种强烈的感受:“无论发生什么,被送上刑事审判庭这样的事,千万得避而远之。”
我觉得旁听过就会明白,现行的审判制度很难说是完美无缺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中也有品行高洁的人物,但另一方面,偶尔也能看到一些令我心生疑念的人:“这家伙只怕相当危险。”“难道不该多掌握点常识吗!”万一被送上审判庭,运气不好遇上这样的法官,那就只能是悲剧了。因此我小心翼翼,尽量不违犯法律。既不沾毒品,也不酒驾。真的,千真万确。
无事不上法院的普通市民假如被选为陪审员参与审判,亲眼目睹法庭的运作过程,从而像我这样下决心“绝不想坐上被告席”,对社会一定有好处。犯罪也会因此减少。
不过就连我这样的人,也对把死刑判决委托给陪审员的现行制度有些疑问。连具体量刑都让普通市民决定,是否有点过分了?
这里有一个被告。二十一岁,男性,失业中。他闯入世田谷区的民宅,用厨房里的菜刀将主妇和五岁的女儿刺死。犯案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
他本人承认有罪,现在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情形A)幸存的丈夫流着眼泪向陪审员控诉:“再没有比这更冷酷的犯罪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两个人惨遭杀害。恳请判处凶手死刑。这种人不配活在世上。”
(情形B)幸存的丈夫流着眼泪向陪审员控诉:“再没有比这更冷酷的犯罪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两个人惨遭杀害。不过,恳请不要判处凶手死刑。我不愿再看到有人死去。”
假如您是陪审员,会分别选择怎样的判决呢?假如由于A与B导致截然不同的判决,那么刑罚的伦理性与必然性何在?您不觉得这是非常困难的问题吗?
本周的村上 边听美国电视版《铁臂阿童木》的英语主题歌《Astro Boy》边跑步,会变得精神抖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