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欧洲以及保持自我本色的其他问题 53、交通和宗教

我们开车从德黑兰南郊的一个贫穷街区经过。透过车窗,我可以看到很多家自行车和汽车修理铺。因为是星期五,所有店铺都关上了百叶窗。街上、人行道,甚至咖啡屋里都冷冷清清。此时我们把车开到一个空旷的大广场停下,广场修成了环形路的样子,是这座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那种广场。要进入我们左边的街道,我们必须先右拐,然后顺着环形路绕一圈。

我很快发现,我们的司机正在琢磨是不是直接左拐就算了。他两边都探视了一下,看看是否有别的车辆进入广场:他应该遵守法规吗?他是否应该动点脑筋,想办法绕过这法规,就像在人生任何时候碰到突如其来的挑战时,他所采取的思考方式一样呢?

我回想起自己年轻时,在开车穿过伊斯坦布尔街道之际,也常常碰上同样的两难境地。在城市的主道上开车,我是一位模范司机(记者把这里的交通描述为“交通无政府状态”)。但是,只要驾驶着父亲的车子来到有着鹅卵石地面、空旷偏僻的街道时,我就会无视交通规则,简直为所欲为。深更半夜时坐在车里,在不顺道的环形广场耐心地等待交通灯变绿;在眼前没有任何车辆的情况下,遵守禁止左转的标识等于是在向权威低头,向一个对聪明的实用主义者毫无体谅之心的权威低头。在那时候,我们对严格按字面意义遵守法规的人不以为然,并认为只有缺乏大脑、想像力和毫无个性的人才会这样做。如果你在没有车辆通过的十字路口,坐等红灯变成绿灯,那么你很可能就是那种挤牙膏非得从底部往上挤的人,以及那种不把整个标签说明书看完就不敢用药的人。我记得,我曾看过一本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杂志,里面有一幅漫画,它表现出我们对这种生活方式的鄙夷态度:在美洲的沙漠中心,有位孤单的司机正在等待绿灯出现。

现在,回想20世纪50至80年代的伊斯坦布尔,我会觉得,对公路法规的鄙视似乎不仅仅是对无政府状态的简单向往。更确切地说,它是一种微妙的、对抗西方的民族主义形式。如果我们自己在一起,中间不夹杂陌生人,那么旧秩序仍然管用,我们还会玩以前的老花样。在60到70年代,我们手里握着的电话机松松垮垮,总少不了要用一颗钉子钉住关键部位让它不至于散架;或者,我们用拳头一通敲打,让没法修理的德国收音机又运转起来。每当此时,我们的心里总会涌起一股自豪。这样的绝技让我们感觉出自己与西方人的差异。西方人尊重技术与文化的规则,他们常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多么世俗,多么狡猾。

但是,此刻,我坐在德黑兰郊区这个广场的边缘,观察到司机在犹豫不决:他在考虑,到底是循规蹈矩,还是听从实用主义。这时,我可以说,这位司机——到此时我对他已经有相当的了解——对做民族主义的宣言毫无兴趣。他的问题非常实际:因为我们急着赶路,所以绕着环岛跑一圈似乎是在浪费时间。不过,他还是很焦急地扫视各个通往环岛的道路,因为他知道,如果草率决定的话,结局就是他可能会和另一辆车相撞。

此前一天,我们在交通的无政府状态下无法脱身,只能不可思议地看着一次又一次的拥堵。当时,这位司机向我抱怨说,在德黑兰没有人遵守规矩。即便他说话时面带微笑,但我们整天还是只能在车尾相接的路况中一边坐着等,一边看着许多家用培康车车身被撞瘪,里面的司机则互相高声辱骂。我们一直暗暗地在嘲笑他们,似乎我们是相信公路规则的彻头彻尾的现代人。而现在,我的司机正在犹豫他是否要违规转弯,我从他的微笑之下,感觉出一种焦虑。

我记得自己年轻时,曾费尽力气从伊斯坦布尔的车流中穿过,那时,我有着同样的焦虑感和孤独感。现在,我们的司机为了节省时间,考虑放弃法规能带给我们的好处和保护时,他也知道,他必须要独自作出决定。他必须迅速地考虑各种可能性,利用一切可用的途径,然后当场作出决定。同时,他心里非常清楚,自己的生命,甚至他身边所有人的生命都攥在他的手中。

你可能会争辩说,我们那位司机通过违反规则,选择自由,一个人来承担孤独。但是,即便他不是在作一个自由选择,就凭他对这座城市以及这座城市的司机的充分了解,他也会认识到,只要自己还是德黑兰的一个司机,他就注定会孤独。因为,就算他决定遵守现代交通规则,那些像你一样的实用主义者们,却根本不会在意这些规则。在德黑兰市中心以外的地方,每一位司机接近十字路口时,不仅要注意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法规,还要提防有意忽视它们的任何一位司机。西方国家的司机可以自由变道,他很有把握周围的人都会遵守规则,所以他可以听着音乐,浮想翩翩。德黑兰的司机能感觉到不同秩序下的一种自由,这自由让他无法心安。

我去访问德黑兰的过程中,看到这些司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独立,非常热烈、机灵地与公路交通规则进行抗争,这给自己带来了混乱和毁灭。我觉得很奇怪的是,这种无视法规的个人主义爆发与国家强制实施的、对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加以规定的宗教法规非常矛盾。伊斯兰当政政权认为,妇女必须戴面纱、书籍必须受到审查、监狱里必须关满人、城市的高墙必须贴上英雄的巨幅海报,而这些英雄是一些为国家、为宗教献出生命的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即公共生活里的每个人,街上走的每一个人,都怀有共同的想法。奇怪的是,只有当你在混乱的交通里挣扎,并和不守法规的司机一起闯出一条血路时,你才会更敏锐地感觉到宗教的存在。这个国家是这样的:它声称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依据圣书制定的法律,它以国家统一的名义,无情地强制实施这些法律,并且明确规定,违法者的下场就是蹲监狱。与此同时,这座城市的司机们,虽然知道国家在监视着一切,却对公路交通规则采取轻蔑的态度,并且还希望其他人也采取同样的做法,他们是在用公路来检验他们的自由、想像力和独创性所能达到的极限。在和伊朗知识分子的会晤中,我看到同样的矛盾在他们身上也有所反映。他们的国家在街上、市场、城市主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强行实施伊斯兰教教法,使知识分子的自由受到严重的限制。但是这些人向我表明,他们在自己家中,在私下里,想讨论什么就可以讨论什么,喜欢什么衣服就可以穿什么衣服,乐意喝多少走私酒就可以喝多少。他们以此来证明,他们不是生活在希特勒的德国。对他们这种真诚,我只能表示仰慕。

在《洛丽塔》的最后几页里,亨伯特在杀死奎尔蒂之后,驾驶着读者都已很熟悉的那辆车逃离犯罪现场时,突然转入了左边的车道。亨伯特担心被人误解,马上警告读者,不要把这一行为看做象征性的反叛举动。毕竟亨伯特诱奸过一个还是孩子的少女,然后还杀了人,他早已违反了人类最严峻的法律。这就是亨伯特的故事以及小说本身最出色的地方:从小说第一页起,我们就和亨伯特一起背上了孤独的罪恶感。

我的司机朋友在德黑兰郊区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走了捷径——他开进了错误的车道,然后拐弯,没有发生事故。就像我年轻时在伊斯坦布尔开车时干的那些一样,我们都感觉到了那种违反规则、无视规则带来的仓促感,于是相视一笑。这里也有令人伤心的事,即我们知道,只有坐在车子上才能当众违法,而我们违反的法规只和交通有关,此外无它。正如亨伯特,他非常善于用语言来掩饰自己的罪行;又如德黑兰的居民,他们有那么多办法在家中私下里巧胜伊斯兰教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