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活出真性情 玩物也可养志

友人送我一本三联新近出版的董桥的小书,书名是《这一代的事》。曾在《读书》杂志上看到一个很诱惑的题目——《你一定要读董桥》,当时不服气,世上哪有一定要的事?现在读了,感到的确好。一个身居香港的文化人,能够写出这等隽永的文字,算难能可贵了。

我对香港文化一向不喜欢,嫌它商业气,俗。万一雅起来,也是附庸风雅,比老实的俗更败兴。真正的雅倒不一定避俗,而是能在俗中见雅。界限在哪儿呢?董桥所说的“品味”、“生活情趣”、“对人性的无限体贴”庶几近之。

生活在现代商业社会里,文人弃文从商也好,亦文亦商也好,卖文为生也好,都无可非议。“现代人看到不食周粟而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实在应该发笑。”真有一位当代梵高枯守在象牙塔里,穷困潦倒而终,当然可歌可泣,但这是不能要求于并非天才的一般文化人的。我们应该也能够做到的是,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同时有所坚持,在卷入商品大潮的同时有所保留。坚持和保留什么?当然是原来就有的东西,毋宁说是人之为人的某种永恒的东西。董桥谈园林,谈藏书,谈文坛掌故,都是文人喜谈的题目,却不落俗套,谈得可爱动人,就是因为有这种东西在其中闪光。“不会怀旧的社会注定沉闷、堕落。没有文化乡愁的心井注定是一口枯井。”单凭这句话,就足以把他既与时髦的文化商贩、又与落伍的文化遗民判然区别开来了。

在品玩藏书、笺谱之类“物”的趣味时,董桥承认自己“玩物丧志”,不过他有新解。一方面,“这所谓‘志’,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道理”,“老老实实出去找饭吃之余,关起门来种种花,看看书,写写字,欣赏欣赏《十竹斋笺谱》之类的玩意儿,充其量只能把一个人的‘火药味’冲淡,再要他去搞‘革命’大概是不太容易了,不过,说他会破坏革命事业,似乎就把他抬举得过高了。”另一方面,“一个人寄情山水,隐姓埋名,也是一种‘志’。”我很喜欢他的这个解释。人各有志,何必“革命”?时至今日,胸怀“革命”壮志者日益稀少,倒使我对其中真诚者生出了一分敬意。多数人的“志”是更实际了,天下滔滔,皆想发财。我不怀疑发财在有的人也可以是一项严肃的事业,但我更相信蒙田的话:“我们最豪迈光荣的事业乃是生活得写意,其余一切,包括从政、发财、经营产业,充其量只是这一事业的点缀和附庸罢了。”据说恺撒、亚历山大都把享受生活乐趣看作自己的正常活动,而视威武战事为非正常活动。倘真如此,他们在我心目中就更是伟人了。人活世上,主旨应是享受生活乐趣,从这意义上理解“玩物”,则“玩物”也可养志,且养的是人生之大志。因它而削弱、冲淡(不必丧失)其余一切较小的志向,例如在权力、金钱、名声方面的野心,正体现了很高的人生觉悟。

“玩物”可能会成癖,不过那也没有什么不好。一个人能够长年累月乃至一生一世迷恋于某种大自然的或人类的作品,正说明他有真性情真兴趣。癖造不了假。有癖即有个性,哪怕是畸形的个性。有癖的人不是一个只知吃饭睡觉的家伙。相反,正如袁宏道所说:“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巴尔扎克说得更斩钉截铁:“一个毫无癖好的人简直是魔鬼!”可悲的是,如今有癖之人是越来越少了,交换价值吞没了一切价值,人们无心玩物,而只想占有物。过于急切的占有欲才真正使人丧志,丧失的是人生之大志,即享受生活乐趣的人生本来宗旨。

董桥怀着对现代社会发展既赞同又忧虑的矛盾心情写道:“经济、科技的大堂固然是中国人必须努力建造的圣殿,可是,在这座大堂的后面,还应经营出一处后花园:让台静农先生抽烟、喝酒、写字、著述、聊天的后花园。”愿他的梦想不落空。如果落空了呢?那就愿台静农先生们在自己心中为自己保留一个后花园,一个可以在那里沉思遐想的后花园,一小片乡愁萦绕的精神故土。

19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