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有所为,有所不为——关于品质 道德问题
道德讲善恶,讲好坏,讲是非,等等。那么,什么是善,是好,是是呢?我们可以说:自己生存,也让别的人或动植物生存,这就是善。只考虑自己生存不考虑别人生存,这就是恶。《三国演义》中说曹操有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是典型的恶。要一个人不为自己的生存考虑,是不可能的,是违反人性的。只要能做到既考虑自己也考虑别人,这一个人就算及格了,考虑别人的百分比愈高,则这个人的道德水平也就愈高。百分之百考虑别人,所谓“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做不到的,那极少数为国家、为别人牺牲自己性命的,用一个哲学家的现成的话来说是出于“正义行动”。
只有人类这个“万物之灵”才能做到既为自己考虑,也能考虑到别人的利益。一切动植物是绝对做不到的,它们根本没有思维能力。它们没有自律,只有他律,而这他律就来自大自然或者造物主。人类能够自律,但也必须辅之以他律。康德所谓“消极义务”,多来自他律。他讲的“积极义务”,则多来自自律。他律的内容很多,比如社会舆论、道德教条等等都是。而最明显的则是公安局、检察机构、法院。
写到这里,我想把话题扯远一点,才能把我想说的问题说明白。
人生于世,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那也称之为“天人关系”;二、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三、人自己的关系,也就是个人思想感情矛盾与平衡的问题。这三个关系处理好,人就幸福愉快;否则就痛苦。
在处理第一个关系时,也就是天人关系时,东西方,至少在指导思想方向上截然不同。西方主“征服自然”(to conquer the nature),《天演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即由此而出。但是天或大自然是能够报复的,能够惩罚的。你“征服”得过了头,它就报复。比如砍伐森林,砍光了森林,气候就受影响,洪水就泛滥。世界各地都有例可证。今年大陆的水灾,根本原因也在这里。这只是一个小例子,其余可依此类推。学术大师钱穆先生一生最后一篇文章《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讲的就是“天人合一”的问题,我冒昧地在钱老文章的基础上写了两篇补充的文章,我复印了几份,呈献给大家,以求得教正。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重要命题,解释纷纭,莫衷一是。钱老说:“我曾说‘天人合一’论,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我的补充明确地说,“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大自然要合一,要和平共处,不要讲征服与被征服。西方近二百年以来,对大自然征服不已,西方人以“天之骄子”自居,骄横不可一世,结果就产生了我在上文第一章里补充的那一些弊端或灾害。钱宾四先生文章中讲的“天”似乎重点是“天命”,我的“新解”,“天”是指的大自然。这种人与大自然要和谐相处的思想,不仅仅是中国思想的特征,也是东方各国思想的特征。这是东西文化思想分道扬镳的地方。在中国,表现这种思想最明确的无过于宋代大儒张载,他在《西铭》中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物”指的是天地万物。佛教思想中也有“天人合一”的因素,韩国吴亨根教授曾明确地指出这一点来。佛教基本教规之一的“五戒”中就有戒杀生一条,同中国“物与”思想一脉相通。
199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