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群体性事件与信息公开
对于群体性事件,尽管各级官员神经高度紧张,唯恐出事儿,但这样的事件,却有增加的趋势,这两天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个。在政府官员看来,许多群体性事件,往往没有来由,一辆不知来头的豪华轿车碰了人,一个来历不明的什么人在市场买东西耍了点儿威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具尸体,都有可能演变成一场规模颇大的群体性事件,轻则围攻警察,重则烧车打人,甚至烧砸政府。
应该说,群体性事件跟流长飞短的小道消息是孪生兄弟,从古自今,只要出事了,多半流言也就出世了。其中,有时候是心怀叵测的人恶意制造,有时候则是某些知情者以点概全的情况说明,无论哪种状况,最后传播的结果,都会越来越离谱。但离谱也有一个方向,如果在一个地方,很多的事件发生,都被引向政府,那么,说明当地政府跟民众的关系,或者说官民、干群关系,肯定有问题。
比如说,现在许多突发性群体事件,都围绕着一个非常相似也非常古老的主题,官员或者官员的家人亲友欺压百姓,甚至逼死人命,警察和司法处理不公。当然,具体的某个事件,是否是这样,另当别论,但类似的事情肯定此前应该是有的,即便没有到非常恶劣的程度,但官员的家入依权仗势的事,绝非一地一人的个别现象。虽然说,我们的传统戏剧和小说里,这样的故事很多,人们平时受这种小传统教育的熏陶,心里很可能早就有了这样的刻板印象,但如果没有现实事件的刺激,这种刻板印象,一般是不会跟民众生活的现实发生直接联系的。某个事件发生之后,人们之所以喜欢接受事件与政府不公,官员徇私之类的解释,使流言在对政府不利的方向上传播,是因为多数传播这种流言的人们,经过自己此前的经验,在心里已经认定事情就是这样的。
当然,我们可以说,只要我们处理好官民关系,这样的事件就不会发生。但是,古代爱民如子的官员是稀缺的白乌鸦,现代社会,要想实现真正在道德上的官民一致,也相当不现实。当下的中国,实现政府行为的制度化、法制化,限制官员的特权,使官员,包括警察司法部门行为的公开化,程序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事实上,类似事件的发生,政府方面若想加以控制和平息,可用的资源还是很多的。但事件之所以动辄闹大,造成恶劣的影响,跟政府方面的处置不当有密切的关系。不当之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不当之二,也是相当关键的,是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采取封锁消息措施,不让记者进入,不许消息外传。当今之世,凡是突发群体事件最后闹到不可收拾的,多半跟后者有关。
应该说,这种封锁消息,内部处理的事件处理方式,在信息不发达的年代,还是适用的,是可以把事件控制在一个小的范围之内,不至于造成整体的震荡,保全政府的脸面。但是,在资讯和通讯工具如此发达的今天,严格上讲,任何组织、政府,稍微大一点儿的事就瞒不住人,外界总有办法知道。政府的有意控制和封锁,只能便宜那些小道消息的传播,甚至可能使之更加畸形,向对政府更加不利的方向发展。很多事件,本来就是老百姓认为官官相护,隐瞒真相激化出来的,政府处理的方式,一上来就封锁隐瞒,则证实了这种民间的想象,并使之无限放大,加剧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直至群情激愤,酿成恶性事件。反过来,如果这类事件中真的存在官员的重大过失,乃至犯罪,这样的封锁和控制,也给了这些官员把水搅混的机会,在根本上,既不利于事件的处理,也难保当地的长治久安。
因此,当务之急,政府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首先要做的,是改变长期以来政府处理此类事件的惯习,切实实现政务公开,学会在媒体开放之中,处理事件,一则可以将政府内部的猫腻减少到最小,一则可以使流言的伤害减少到最小,要相信,自古以来,但凡流言,都是见光即死的。如果有个别记者唯恐天下不乱,恶意造谣,那么在信息公开的条件下,也不难被识破,一旦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个记者和所在媒体,将会付出很大的成本。一般来说,只要某个有信誉的媒体一报道,很多关于这个事件的谣传,就会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