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3、路上的伙伴

我的故事中的亮点也许只是一只狗,它正在努力为自己争取自由。我自然知道,在座的各位都曾为了这个共同的目标努力过。我之所以不乐意将过去的事情讲给你们听,就是这个原因。还有,我认为,自己确实没有多少惊心动魄的经历。但是我的这些经历在某种程度上又和你们的有些不同,而我为了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所吃的一些苦头,也许会让你们感觉有点意思。

在我不经意间听到爸妈的谈话之后,我逐渐明白妈妈的担忧很有道理。麦克经常领他的朋友来马厩里看我们,希望他的朋友可以带走几只狗,不知道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第一个被选中的就是我。选我的人是一个蠢脑袋的大胖子,但是,如果让我选主人的话,我死也不会选他!他长得肥头大耳的,脖子缩在衣服里,一点都没有风度,反正不管我怎么看,我都看不上他。他用他那肥肥的手在我身上乱点,拨拉过来拨拉过去,感觉他不是在挑选一只狗,而是在挑一头猪。当时我就拿定了主意,不管怎样,我都不会让他做我的主人。还算好,他并没有立即就把我带走,而是要麦克再养我几天,然后等到他下次来时再把我带走。

以前就听说过,有人为了追求自己的未来,离家出走,但是一只狗也这样做,还是头一次听说。既然没有听说过,那就由我来开启这个先例吧。不想让那个死胖子做我的主人,就必须离家出走。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呢?我还没有见过呢,借这次机会正好出去见见。我越想越兴奋,要走就早走,好,明天就走。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来了。庄园里非常安静,我把几块吃剩的骨头放在一个小手帕里,包起来,这是我全部的行李。我叼着这个小包包,悄悄地溜出门,执意要去创造自己新的未来。离家出走的情景,我现在还记忆犹新。时令已经到了深秋,当我来到宽阔的大路十字路口,扭头看了看,那参差不齐的农庄房舍渐渐地在一片朦胧中消失了。离天亮还有一个钟头,但是一只老公鸡已经哑着嗓子开始打鸣了,我冲那只鸡摇了摇尾巴,兴冲冲地跑上了大路。

天哪!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知,我甚至都不了解农庄周围的地理环境。我走的那条大路到底通向何方,我一概不知。然而当时我一点也没有害怕。因为我的无知,才让这次远行更加刺激。我对自己说,一直沿着这条路往前走,看看它能够把我带去哪里。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我肚子开始饿得咕咕叫了。我跑进一个树林,打开那个小包。我选了一块最大的骨头,抱着就开吃了。我的牙口很好,没多大工夫,一块骨头就被我啃完了。

吃完后虽然感觉不是很饱,但精神好了许多,我打理好行李正要上路,就听见树林边有动静。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向前挪了挪,心想,如果碰见一只野兔,那岂不是一顿美餐。我仔细一看,那不是什么野兔,而是一个流浪汉。他懒洋洋地从树底下站起来,看来他是在这里过了一夜,我立即有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他也是无家可归啊!我趴在草木丛中,静悄悄地盯着他。这时田野上走来了一群牛,流浪汉在一只牛旁边蹲下,拉过一只铁盒子,开始往盒子里挤牛奶。盒子满了,他把装满奶的盒子放在树下,又拿着另一只空铁盒子回到牛群里去了。我想他应该是想再去弄一些。他刚一走开,我立即从草丛里跑出来,把盒子里的牛奶喝了个精光。

吃饱喝足,我兴高采烈地上了路。走了有一英里,我又开始往回走。或许是为刚才偷牛奶的事情感到内疚,我想与那个流浪汉做个朋友。当我回到树阴下时,我看到他正盯着那个空盒子发呆,我走到他跟前。

“噢!小家伙!”他说,“看样子,是你偷的我的奶喽!不过没关系,我还有很多奶。你叫什么名字?”

看来这个人心眼并不坏,我愿意与他成为好朋友。我们俩都认为,前方的路上结伴而行会很有趣。找吃的,他很有办法,其他方面,我比他厉害。经过农家的时候,他会去讨要一些肉来,也分给我一些。我呢,是抓兔子、抓野鸡的行家。抓回来后,他就生起一堆火,把肉烤了分着吃。我们俩在一起,相处得非常愉快。

一路上我们路过了很多乡镇,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并不约束我,我可以自由活动。到了晚上,我们常常冻得瑟瑟发抖,他负责寻找睡觉的地方。有时在草垛上睡一晚上,有时去人家的库房。睡觉时他总喜欢扯一扯他的大衣,也帮我也盖上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