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星期六中午,LILY到餐馆来借老板的VAN,老板好奇地问:“你一个人去买家具?”

LILY说:“叫了几个朋友,在卖家具的地方等我。我下午把车还你。”

LILY点了一个炸大虾,还有一个炸鸡翅,但BENNY不在店里,还在睡懒觉,海伦自己给LILY做了ORDER。LILY又象上次那样,跑到WAL-MART买了一个大西瓜回来给大家吃,不过这次她没在店里玩,东西炸好了,她就提上ORDER,开着老板的车走了。

还不到两点钟,BENNY就打电话到店里来,叫海伦开车去接他。她给老板讲了一下,就开着车跑到他们的APT去了。到了那里,她见门是虚掩着的,就推开走了进去。

这次他已经洗好“糙”了,坐在客厅看电视。他看见她,就到冰箱去拿了一瓶水,拧开瓶盖,递给她,问:“外面好热吧?你脸上红红的。”

“大概是刚爬了楼梯的缘故吧。”她看着手里的水,想起那天老板说的话,好奇地问,“什么是‘蜜肝药’?”

他笑起来:“你怕我放了‘蜜肝药’?不会的啦,我不会做那种事的。男欢女爱,不是两相情愿有什么意思?把女的迷昏过去,什么反应都没有了,还不如自己打飞机。”

联系上下文,她猜到“蜜肝药”的意思了。在店里经常听他们说“打飞机”,所以也知道“打飞机”的意思。不过在店里有好几个人,不觉得什么,现在就他们俩,他这么直截了当地说“打飞机”,搞得她很尴尬,马上转个话题,说:“你今天睡懒觉,错过了一个大好机会。”

他问都不问是什么大好机会,就很肯定地说:“我没有错过大好机会。”

她故意不告诉他LILY来过的事,只坚持说:“我说你错过了,你就错过了。”

他也坚持:“我说我没错过,我就没错过。”

她抖出她的王牌:“刚才LILY来过了,她来借老板的车,但她现在已经走了。还说你没错过?”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刚才我睡了懒觉,现在你来接我。还说我错过了?”

她呆站在那里,他笑起来,说:“开玩笑的啦,把你吓坏了?傻呼呼的。错过了没问题嘛,LILY还要来还车的,对不对?还可以见面的嘛。”

她被他忽左忽右地颠糊涂了,冒冒失失地问:“你是不是很喜欢LILY?”

“谁说的?”

“老板说的——”

“他说的你也相信?”

“那你自己刚才也说——还可以见面的——”

他无声地笑了一会,很严肃地问:“你觉得我跟LILY是不是很相配?”

她差不多要把JACKIE的事说出来了,但她忍住了,点点头,说:“是很相配。”

“你是不是很想把我跟LILY凑拢?”

她又点点头:“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光我努力也不行,还得你们自己努力才行。”

他很认真地说:“对我喜欢的女孩,我一定会努力的——”

她怕他太投入,以后发现了LILY跟JACKIE的事会难受,就劝他说:“但是也不要太投入了,感情的事,不是一方说了算的,只有双方都——有那个意思了,才能——擦出火花。”她自己也有点好笑,怎么把那几个小伙子的话学来了?什么“擦出火花”,鬼知道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是那种一见钟情,两相情愿的CASE,但是有时候就是只有一方有那个意思,那还是要努力的嘛,对不对?你不努力,怎么能让对方也产生那个意思呢?你没听说过水滴石穿?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绣花针,世界上没有捂不暖的石头,就看你肯不肯敞开你的胸膛去捂了。”

她觉得他这话有点象某首流行歌曲的歌词,但她想不起是哪首了。她觉得他整个人都好像是流行歌曲熏陶出来的,不过是那种比较深情的流行歌曲,所以他说话办事看待爱情,都有点流行歌曲的味道。她本来想用“诗意”这个词,但觉得“诗意”用在他身上好像太深奥、太文绉绉了,远不如流行歌曲来得通俗易懂。可能“诗意”是从前浪漫主义时代的浪漫,而流行歌曲是现在这个世俗时代的浪漫。

她见他对LILY这样一往情深,这样坚定不移,觉得再泼冷水就不大好了,便不再在这个话题上多说,站起身,说:“我们回店里去吧。”

他坐那里不动:“还早呢,我今天起得早。”

她说:“我怕有送餐的ORDER进来,老板接不了——”

“接不了他会打电话到这里来的,”他问,“你觉得LILY会不会瞧不起我是个打餐馆工的?”

她连忙替LILY声明:“不会的,LILY不是那样的人。打餐馆工的怎么啦?你很有才华,很有天分,肯定是运气不好,才会打餐馆工。实际上你比我认识的大多数大学生都聪明,如果你有机会读大学,肯定比他们强得多。LILY说你——长得不错,还会唱歌跳舞,她很赞赏你,真的。”

他很有兴味地看着她,问:“这是LILY说的,还是你替她说的?”

“当然是LILY说的——”

“LILY怎么知道我会唱歌跳舞?”

她支吾说:“是我告诉她的。”

“谢谢你在她面前抬举我。她是大学生,如果她知道我好多字都不会写,她肯定就瞧不起我了。”

她觉得他内心深处是很自卑的,尤其是在有文化有学历的人面前,她很诚恳地说:“会不会写字并不是——最重要的,两个人在一起幸福不幸福,关键是看两个人是不是真的相爱,如果她因为你不会写字就瞧不起你,那——她就不值得你——喜欢了。”

他似乎很喜欢听这些,点点头,又说:“做餐馆的,很难KEEP住女朋友的,因为他们总是在女朋友要出去玩的时候返工——”

她脱口问道:“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为这个跑掉的?”

“我的女朋友?”

“你——不是说纽约是你的伤心之地吗?”

他笑了起来:“噢,伤心之地就是女朋友跑了的地方?人就只为这个伤心?人生有很多令人伤心的事嘛,生错了地方,长错了地方,做错了选择,走错了道路,都值得伤心。”

“你——为什么要打餐馆工?你为什么不去上大学?你很聪明——”

“我所有的老师都说我很聪明,可能我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他调转话头,“你——录取的是什么专业?”

“我学IT,不过不是INFORMATIONTECHNOLOGY,是INSTRUCTIONALTECHNOLOGY,跟电脑沾点边,是教育技术方面的。”

“那你应该很好找工作,现在电脑很吃香,不过不知道等你毕业的时候会怎么样。你要读几年?”

“可能要读四年吧。”

他沉默了一会,好像在计算什么,然后说:“如果你没拿到奖学金,就告诉我,我帮你付学费,九-九-藏-书-网一定要读下去,拿到学位。”

她连忙说:“我怎么能让你付学费?”

“你怕我要你以身相许报答我?”他解释说,“我不会的,我只是自己没读大学,一生都很后悔,所以不想看着你因为没钱就不把书读完,考上是很不容易的,考上了不读,多可惜。”

她很感动,差点就说出自己的真实情况来了。

他又问:“你什么时候开学?”

“九月中——”

他紧盯着她:“那——没多久了嘛,你——要回B城读书去了?”

他不提这事,她还没意识到这一点,现在他这样一说,她也伤感起来了,点了点头,没说话。

“你开学了,还可以到店里来打工,周末的时候,店里很忙,你可以来帮忙。”

她想,等女儿来了,她肯定是不会打工了的。她算了一下,最迟下个星期三左右学校寄的新I-20就会到了,然后她用快件寄回去,五天左右,然后去签证,订机票,快的话,再有几个星期女儿就来了,那时她就辞了工,跟女儿两人一起回到B城去。

她正在打自己的如意算盘,听见他仿佛开玩笑一样地说:“等你上学了,我到你们学校门口去接你放学,好不好?”

她一惊,生怕他真的跑去,发现她有女儿,于是仓皇地说:“别去,别去,你跑我学校去干什么?”

他眼神一暗,有几分颓丧地说:“我跟你开玩笑的,我不会去的,我怎么会让人家看见你有一个打餐馆工的朋友呢?”

她急了,连忙声明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从来没有因为有你这个朋友而感到丢人,我其实是很为你骄傲的,真的,你这么聪明,这么能干,又对——人这么好,我怎么会瞧不起你呢?我是说——,我的意思是说——”

他安慰她说:“别着急,我能理解。我们回店里去吧。”说着,他就站起身,率先往门边走去。

她焦急地跟在后头,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澄清这个误会,她不想把女儿的事说出来,觉得说出来他对她的印象就全坏了,但是不说出来又没法澄清刚才那个误会。她着急地叫:“BENNY,BENNY,你听我说——”

但他已经走到门外去了,她只好跟了出去。到了外面,两个人默默地坐进车里。她发动了车,他伸手一按,把她原来在听的一盘磁带弹了出来,把他手中的一盘磁带放了进去。她听见是BryanAdams的I-llAlwaysBeRightThere:

Isweartoyou-Iwillalwaysbethereforyou-

There-snothin-Iwon-tdo

Ipromiseyou-allmylifeIwillliveforyou-

wewillmakeitthrough

Forever-wewillbe

Together-youandme

Ohn-whenIholdya-nothin-cancompare

Withallofmyheart-yaknowI-llalwaysbe-rightthere……

她听了一会,觉得不象是BryanAdams唱的,因为唱九九藏书歌的人嗓子没Bryan那么嘶哑,背景里能听见杂音,好像录音棚不够隔音一样。她想起老板说的BENNY这几天老把他赶出去,好在他房间录磁带的事。她想,如果是翻录磁带或者把CD上的歌录到磁带上去,哪里需要把老板赶出去呢?而且也不用录几个晚上吧?一定是他在录他自己唱的歌。

她小心地问:“这——是不是你唱的?唱得真好——”

但他没答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