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宇文忠没想到这么年轻的女孩儿可以说出这么富有哲理的话来,顿时佩服得五体投地,由衷地夸奖道:“说得太好了!”
云珠笑着问:“你喝到哪个阶段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咖啡,发现不知不觉之中竟然已经把这杯“人生哲理咖啡”喝得见底了。再看看云珠的杯子,人家还在从青年向中年过渡呢,看来咖啡不是他那个牛饮式喝法。
他苦笑了一下:“哎呀,我已经把一生都挥霍光了!”
云珠咯咯笑起来。
他见自己的小幽默有人欣赏,越发上劲:“唉,到了生命的尽头了。”
“那就回味一下?”他装模作样地咂摸着。
云珠好奇地问:“回味出来没有?什么味道?”
“糊锅巴味。”
“哈哈,什么糊锅巴味?”
“涩味。”
“就是一个涩味?”
“嗯,就是一个涩味。”
“怎么可能呢?从少年到老年,就是一个味道?”
“涩也可以是不同的涩嘛。”
“少年时代?”
“青涩。”
“青年时代呢?”
“羞涩。”
“中年?”
“艰涩。”
“老年呢?”
“苦涩。”
“哈哈,你的一生全都是涩味!”
“说了是糊锅巴味嘛。”
“不是那个-涩-,是色迷迷的-色-吧?”
“不是,是糊锅巴的涩。”
“怎么你的一生会是糊锅巴味呢?”
“可能是我火候掌握得不好,把一生给烧糊了吧。”
云珠笑得更欢快了,引得邻座的人投来好奇的目光。她急忙掩住口,压低嗓子说:“你太有意思了。”
他满心欢喜,但装得不甚明白的样子:“是吗?我怎么有意思了?”
“说不清楚,就是太有意思了。”
“还从来没人说过我有意思呢。”
“我不相信,难道那些人是瞎子?”
“可能他们不是瞎子,是我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没意思。”
“为什么你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没意思呢?”
“因为我不想有意思。”
“你是想有意思就有意思,不想有意思就没意思的?”
“当然了,谁不是呢?”
“那为什么我觉得你很有意思呢?”
“一定是因为你很有意思。”
“为什么?”
“我只有跟有意思的人在一起才会变得有意思。”
不知道是不是他一句话里用了好些个“意思”,把云珠搞得不好意思起来,盯着自己的咖啡杯不说话了。他借机大胆地打量她,只见她一侧的长发垂到前面来,但另一侧则拢在耳后,有一种不对称的美。她垂着眼皮,睫毛显得又浓又长,还带卷儿,鼻子不算太高,但很端正,嘴唇大概是因为喝咖啡的缘故,湿润润的,红艳欲滴的样子。他突然觉得血液流动速度快了起来,吓得不敢看了,也低头望着自己的咖啡杯。
望了一会儿,他感觉两只眼珠不听使唤地往中间靠,知道不能再望了,再望就要望成斗鸡眼了。这是他以前调皮留下的后遗症,那时不知道谁起的头,班上突然流行玩斗鸡眼,方法是竖起食指,放在鼻尖下方不远处,然后两眼使劲盯着食指,就能把两只眼珠都盯得往中间移动,最后就成了斗鸡眼。他那时勤学苦练,终于练成全班第一斗鸡神眼,达到了招之即来、来之能斗鸡的地步,不用竖食指,只要盯着低于眼睛水平线的某个点,就能成功地将两只眼珠移到鼻梁边去。
这会儿好像又快成斗鸡眼了,他急忙抬起眼睛,眨巴了几下,低声问:“怎么又不说话了?”
“你不也没说话吗?”
“我是看你不说话,我才没说了。”
“非说话不可吗?”
“当然不是非说不可。”
“那你怎么老问我-怎么不说话-?”
“我怕你不高兴。”
“你怎么老怕我不高兴?”
“我也不知道。”
云珠又活泼起来:“说什么呢?我的生活经历很简单,几句话就可以说完,还是说我妈妈吧。”
他有点儿失望,非常想听她自己的生活经历,但怕她真的几句话就说完了,然后就吆喝着“拜拜”,只好表现出极大兴趣:“就说你妈妈,她一定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她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她的生活经历都可以写本书了。”
“是吗?她是干吗的?”
“现在?现在她已经退休了,办了个舞蹈班教小孩子跳舞。”
他听到“退休”二字,眼前就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一位头发银白、满脸皱纹的女性形象,不禁一下想到自己的母亲,虽然才五十多岁,但背已经累弯了。他完全想象不出一个比他母亲还老的女人怎么还能教小孩子跳舞,难道是君子动口不动手那种教法?
他心情复杂地感叹:“你妈妈真不简单,这么大年纪了还能跳舞。”
云珠朗声笑起来:“这么大年纪?你知道我妈妈多大年纪?”
“这个可以推算的嘛。你多大?”
“我?你猜!”
“十八?”
“别瞎说了,我十八连高中还没毕业。”
他开玩笑说:“十八还没高中毕业?你留级了?”
她很认真地回答说:“不是留级,是重读。”
“是吗?”
“嗯,我小时候被我妈送去练芭蕾舞,耽搁了上学。后来人家都劝我妈,说现在跳舞没出息,就算跳进中央芭蕾舞团去,也是个穷单位,得靠走穴赚钱。而且芭蕾舞演员谁不是一身的伤?还不敢结婚,不敢生小孩儿,一辈子都耽搁了。我妈看我也不像个能跳到中央去的样子,就狠了狠心,放弃了,但是我的学业就受了影响,比别人晚毕业一年,还没考上好大学。”
他急忙从这个令人沮丧的话题中逃离:“那我猜你妈妈五十岁?”
“比那还是要大一点儿,我妈很晚才生我。”
他还是不明白,难道五十多接近六十岁的人还跳得动舞?但他不好再问,再问就显得他不相信云珠的话了。
云珠说:“她办的班可受欢迎呢,B市很多家长都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我妈班上学跳舞。我妈教的学生当中,有的得过全省舞蹈比赛的大奖呢。”
“真的?太了不起了。那她年轻的时候一定很会跳舞吧?”
“当然了,她是省歌下来的。”
他不知道省歌是个什么玩意儿,但相信一定是很大的来头,很不容易进的那种单位,不然云珠不会满脸仰慕的表情,于是冒充内行说:“省歌啊?那很难进的呢。”
“就是啊,不过我妈进省歌还是因为受了名字的牵连,不然的话,她就去总政文工团了。”
“是吗?怎么会受名字的牵连?”
“-文革-那会儿嘛,什么都可以受牵连。我妈在学校就很会跳舞,长得又漂亮,被总政文工团看上了,要招她去跳舞,但填表的时候发现她的名字叫-晏美玲-,就叫她改个名字,说-美玲-这样的名字不革命,我们中国是反美的,怎么能叫-美玲-呢?”
“这也太荒唐了吧?”
“就是啊,但那时候就是很荒唐的。”
“你妈妈不肯改名?”
“嗯,所以她就没去成总政文工团。”
“去省歌也不错啊。”
“嗯,但是没有总政文工团名气大,而且总政是军队编制啊,如果我妈去了总政,那她就是军人了。”
“你妈妈她想当兵?”
“不是想当兵,而是从军队转业到地方,待遇要好很多。”
他好奇地问:“干她这行的还要转业?”
“一般来讲,搞舞蹈的到了一定年龄就得转业。”
“那倒也是。”
“不过我妈不是因为年龄问题转业的,而是得罪了领导,被整下来的。”
“是吗?”
“嗯,她本来是很有前途的,人长得漂亮,舞又跳得好,在团里很出色。但她被省里一个领导的儿子看中了,想娶她,她不肯,组织上怎么给她做工作她都不答应,那个领导就给她小鞋穿,逼着他们团把她送回原籍,下放到我们B市的纺织厂做了个宣传干事。”
他气愤地说:“这太不公平了!不能告那个领导吗?”
“上哪儿去告?又没证据。”
“为什么你妈妈不愿意嫁给那个领导的儿子呢?是因为他不是复姓?”
“不光是因为这个,我妈眼光很高的,一般人都瞧不起。你知道她那时中意的是谁?”
“谁?”
“是一个前苏联芭蕾舞演员,我妈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在《列宁在一九一八》里面跳芭蕾舞《天鹅湖》里的王子。你看没看过《列宁在一九一八》?”
他老实回答:“没有。好看吗?”
“说不上好看,很老的电影了,但在我妈那个年代就算是很好看的电影了,因为那个年代没什么电影看,国产的都是样板戏什么的,只有外国进口的电影还比较好看,但那时进口电影少,只有前苏联的,阿尔巴尼亚的,还有朝鲜的。苏联的电影其实没有阿尔巴尼亚的电影好看,但这部《列宁在一九一八》里面有一段芭蕾舞《天鹅湖》片段,所以那时的人都爱看,很多人都是去看女演员光屁股的,但我妈是去看那个男演员的。”
他本来想问为什么女演员光屁股,但有点儿问不出口,怕云珠认为他只对光屁股感兴趣,便压下这个话题,改问别的:“但是前苏联的男演员——那不是外国人吗?”
“是啊,是外国人啊,高鼻子凹眼睛,很帅,舞也跳得很好,我妈一看就迷上他了,到处追着看《列宁在一九一八》,就为了看那个芭蕾舞片段。”
“那她眼界真的很高,在中国恐怕找不到吧?”
“肯定找不到。那时不像现在,连我们B市都能看到这么多外国人。那时中国对外联系少,根本看不到几个外国人。”
“那你妈妈怎么办?”
“呵呵,从梦想的高空慢慢往地下降呗。但那个领导儿子看中她的时候,她还在半空中,没全降到地上来,所以想都不想,就回绝了。”
“有没有后悔?”
“嘴里没说过后悔,心里就不知道了。不过我要感谢她没嫁给那个领导儿子,不然就没我这个人了。”
他在心里说:我也感谢她没嫁给那个领导儿子。
“星巴克”一聚,宇文忠感觉极好,那么亲切,那么融洽,完全没有“第一次”的感觉。大概就因为感觉太好了,分别的时候他忘了留下一个“第二次”的火种,就那么乐呵呵地互道“再见”,然后就跑回来了。
回来之后,还傻乐了半天,把两个人从见面到分别的整个过程都在脑子里过了几遍,过到精彩之处,还陶醉微笑,窃笑,甚至笑出了声。这种痴迷状态持续了好几天,直到周末同屋的老蔡回家去了,他才惊觉原来地球仍然在转动,时光仍然在流逝,而他和云珠的事好像没了下文。
看来“再见”这个词太误人子弟了!当听见对方说“再见”,就以为真的可以再见,但等你乐呵过了,才发现人家根本没诚意跟你再次相见。那干吗不直接说“永别”?太虚伪了!
云珠自“星巴克”一别后就没再跟他联系,他也没主动跟云珠联系,不是他不想联系,也不是他拿架子,实在是因为他感觉太好了,简直就是热恋的感觉,而热恋中的情人是不需要特意定下每次约会的时间的。这就像同屋的老蔡每个周末回家一样,到了时候回去就是,不用通知谁。如果特意发个通知,那就是有事不回去。
刚从“星巴克”回来的那几天,他就是这种“老蔡心态”,但现在老蔡回去了,而他却没地方可去。他有点儿坐立不安了,难道云珠只是拿他当路人?那怎么会跟他去“星巴克”,又怎么会对他推心置腹呢?但那是推心置腹吗?那不是推心置腹还能是什么?
现在这么复杂的社会,谁会第一次见面就对你推心置腹?她又没说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为什么不能推心置腹?既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那就不叫推心置腹啊!难道心和腹装的就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如果不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干吗装在心和腹里?摆脸上得了!
是啊,是啊,云珠对他说什么了?都是些可以对任何人说的话,没什么特别之处,她妈妈的故事,多么光荣浪漫,又多么遥远,对谁不能讲?完全应该写成一本书,拿去出版。还有关于卡布奇诺的那番话,写本书是太单薄了点儿,但可以拿到《知音》杂志上去发表,说不定就是从《知音》杂志上看来的。
天知道她那些话对多少人说过!搞旅游的人,不健谈能行吗?再说,他还一次又一次地问人家“为什么不说话”,那人家有什么办法?只好说话。可人家并没说自己,只说了老妈和卡布奇诺。老妈和卡布奇诺,永恒的话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题,只有他这个老土才以为人家是在对他推心置腹。
他越想越沮丧,越想越绝望,很想把这事永久性搁置算了,反正也快走了,就算两个人真能发展点儿什么,过不了几个月也会被大洋隔断,还不如根本不发展为好。但他发现,这事越想搁置越搁置不了,特别是他现在出国手续都办了,也无心向学,更没心思干别的,想找个事转移一下注意力都不行。原来还雄心万丈,准备暑假期间回老家陪陪父母,顺便帮家里干点儿活,现在好像谁把他的魂魄钉在了B市一样,生怕回了老家会错过什么。
他又进入了他那著名的“卢梭死循环”,开始写自己的《忏悔录》了:从“星巴克”回来,我就应该给她发个电邮,表达一下感激之情,然后定个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就算她拒绝,至少也能死了心,老老实实回老家去了。也许等到回来再写电邮不是上上策,电邮这种东西,多被动啊!你写过去,人家看不看都成问题,更不能指望人家一定会回复,还是应该在分别的时候就问清楚云珠的意思,看她愿意不愿继续交往。也许等到分别时再问还是太晚了,应该在席间相谈甚欢的时候就含蓄地提到下一次的。
就这样,他一路忏悔过去,一直忏悔到应该待在娘肚子里不出来了,才猛击自己一掌,他妈的!光在这里胡思乱想有什么用?倒是拿个行动方案出来呀!
他把那篇所谓伯格曼教授遗忘的论文找出来看了一下,希望论文对伯格曼教授至关重要,遗失了就可能葬送一个诺贝尔奖,那样他就有理由以伯格曼教授的同行的曾经的学生的名义设宴感谢云珠了。但结果很令人失望,那篇文章根本就不是伯格曼教授的研究方向,只能算沾点儿边,完全不值得兴师动众寄给伯格曼教授,更没理由为此设宴答谢云珠,总不能邀请她出来,专门告诉她这文章没什么用,不必寄给伯格曼教授吧?
想来想去,都没想到一个接触云珠的借口,最后他想烦了,干吗非得找个借口不可?难道不能大大方方地追她?就对她说,我喜欢你,想跟你交往。她说行就行,不行就拉倒,何必遮遮掩掩?这点儿担当都没有,还算什么男子汉大豆腐?
真是心有灵犀一邮通啊!他正准备给云珠发电邮,就看见了云珠的来信,标题为“Hi,阿Sir!”他来不及细想为什么叫他“阿Sir”,就慌忙点开来看,只一句:“这几天忙吗?”
他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放松,甚至能听到一坨什么东西从嗓子眼落到肚子里去的声音:哈哈,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再也不理我了呢!
他立即回信:“忙,你呢?”然后把千言万语都掐掉了。他按了“发送”键后就开始后悔,就这么几个字?不提提下次见面的事,不是白白浪费了一个机会吗?
还好,云珠那边来信了:“我也很忙,带团出去了一趟,刚回来。你在忙啥?忙签证?”
“不是,证已经签了。”
“那还能忙啥?”
“瞎忙。”
“那篇论文仔细看了没有?重要不重要?”
他字斟句酌地写了封回邮:“论文我仔细看了,还是很重要的,不过不用扫描后传给他,因为从网上就能找到。”
“你问你导师拿到伯格曼先生的通讯地址没有?”
“还没,应该不用问吧,实在需要的话,从网上就能查到。”
“网上能查到?怎么查?”
“就查他的名字,肯定能查到。”
“我试了的,不行,同名同姓的很多,我点开了几个,都不是他。”
“那就查他的学校,查到学校的网页,再查他们系。”
“如果他们系没这么个人呢?”
“不会吧?”
“我查过的,他们系没有姓伯格曼的。我还查过他们学校的黄页,也没有这么个人。会不会是个骗子?”
这个他倒不敢确定了:“应该不会是骗子吧?他来访问讲学,是我们这边出的钱,我想学校发邀请函之前,总要先调查落实一下吧?”
“那怎么在他们学校网页上查不到他呢?”
“也许他不想把自己的信息放在网上?”
“嗯,有可能,还是问问你导师吧。”
“你等等,让我到他们学校网页上查一下。不是不相信你哈,只是好奇,说不定真是个骗子。”
他上网一查,一下就查到了伯格曼的网页,埋得比较深,同名同姓的也多,但从学校主页查到系的主页,点击“教师”链接就能找到伯格曼教授的网页。他从上面拷贝了伯格曼教授的电子邮件地址,粘贴到电邮里,写上一句“这就是伯格曼教授的电邮地址”,然后给云珠发了过去。
那边很快回了信:“哇,谢谢!你怎么找到的?”
“就在他们学校找到的呀。”
“我为什么没找到呢?”
“你是不是跑别的学校找去了?”
“不是F州立大学吗?”
“是啊,但是F州好几个州立大学的,有一个叫F State University,还有一个叫University of F State……”
“哦!原来如此!受教了。orc.”
他一看到那个匍匐在地向他道谢的小人儿“orc”,心就慌了,大概云珠又要跟他“再见”了。情急之中,他快速发了封信过去:“这是我的手机号:XXX-XXXXXXXX,可以把你的手机号给我吗?也许我能通过我导师联系上伯格曼教授。”
他也不知道自己提伯格曼干啥,但他没别的诱饵,只好用这个了。但云珠没回信,没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他,也没给他打电话。他彻底泄气了,转来转去,还是当了人家的上马石,人家云珠是冲着伯格曼教授来的,他还当人家是冲他来的,真是没有自知之明!
这个年代原本就是个只认钱不认人的年代,况且他这人也没什么值得认的,难道他有什么地方超过伯格曼的吗?身高?体重?风度?学识?一样都比不上伯格曼,凭什么说人家云珠是只认钱不认人呢?如果要说他有什么优势,那就是他比伯格曼年轻一点儿,但现今的女孩子找丈夫,谁还管年纪大小?云珠大概二十五岁,而伯格曼教授顶多五十五岁,只相差三十岁,那算个什么?人家翁帆不是以二十八岁的妙龄嫁给了八十二岁的杨振宁吗?那中间相差多少?不做算术也知道比云珠和伯格曼相差大。他想起网络上那些人对杨翁恋的议论,说老杨这把年纪,怎么满足自己的娇妻呢?话虽然说得龌龊,但也是事实啊。但伯格曼肯定没这个问题,瞧那身肌肉,那抖擞的精神,最少是个“一夜三次郎”。
他的初恋林芳菲早就谆谆教导过他:爱情和金钱不是仇敌。
现在他的末恋欧阳云珠用实际行动告诉他:爱情和国籍不是仇敌。
他将初恋和末恋的教训结合起来,得出结论:爱情和谁都不是仇敌——除了他宇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