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轮回 第3节
新年将至。
时钟滴滴答答不疾不徐地奔向零点的方向,一些耐不住性子的人已放起了鞭炮,噼里啪啦,阵阵声响,此起彼伏。绚烂的烟花大朵、大朵地绽放在浓黑的夜空中。
然后,巨大的钟声撞响在一片足以震动大地的欢腾中,破空的鸣响了新年。
一墙之隔的客厅里,尖叫连连,合着英文、中文、法文,各种祝贺,很是热闹。我妈和易笙的爸爸组织了各种肤色的国际友人,一起聚在家里办了个春节PARTY,让他们感受下中国的新年。而欧美人多半放得开,能叫能玩能唱能喊,声线很是惊人,几乎盖过了窗外轰天的炮竹。
那不是属于我的世界,只有我不想也无法面对的人。
在这应该团圆应该喧闹的日子里,我却只有自己一个。我坐在没有喜气的房间里,无聊地数着跟高中课本一般厚的红包,望着夜空璀璨的美丽,一个人欢笑,一个人沉默。
其实,我和我妈的关系已不像过去那么坏。午夜梦回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易笙咬着牙对我说的那番话——“郝郝,我知道你对你妈意见很大,事实上我也真的很恨她。但我想……她应该是真的爱你的,远比你爸更加爱你。她也许不是一个好女人,但未必不是一个好母亲。”
褪去了当年的青涩,麻木地走过那么多后,我已然可以坦然面对现实——我根本没有独立和任性的本钱。
是啊,我已经没有了爸爸,没有了易笙,我不能再失去了。
我不想一无所有。
我很自私,一直如此。
上了大学后,我便没再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生活费一点儿不省地能用就用:吃饭、购物、聚会,但凡别的女生会花钱做的事儿,我一件也不拉下;抽烟,喝酒,泡吧,普通女孩子不做的事儿我也常常顶上。
如此这般,花钱自然很厉害。不过没关系,我有个比一般人漂亮的娘,她还比一般人能赚钱,且从不限制我用钱。
事实上,她几乎是用尽了所有能想到的方式来讨好我。我很清楚我们之所以至今还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是因为她一直不计得失的妥协。
我想,不管她这么做是因为心怀愧疚想要赎罪,还是因为真的太爱我这个女儿,她至少付出了,对我这个只有一身愤世嫉俗毫无任何优点的,甚至不肯叫她一声妈妈的女儿。
她给我的一直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机的宽容和讨好。
她甚至愿意昧着良心地说——
“能花才能赚,女孩子要对自己好一点。”
“郝郝,妈妈赚的钱都是你的,你现在用还是以后用,根本没差。”
……
我无言以对,只是渐渐开始习惯每个月底发短信跟我妈要钱,从最初的踌躇难安到现在的面不改色。
而她,真的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个“不”字。
我不是没有动容,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我真的很笨,我惟一能表现出的妥协和善意,就是对她说过的话受教再受教。在室友们还在为Red earth的新品价格暗自咬牙的时候,我已理所当然地用起了Dior、Chanel、Ysl等一线品牌。
我将我妈的话贯彻到底,对自己很好、很好,好到别人对我的奢侈生活一再鄙视。可秦云却不以为然地笑说:“郝郝,你终于像个普通人了!”
他总是站在我的身后,无条件地认同我的所有,并且毫无理智可言的,往好的地方去想。
他说高中那会儿,我看着食物的眼神简直比饿狼还恐怖!不知道肯定以为咱们富饶的家乡根本只有表面虚华,人民个个饥寒交迫、穷苦潦倒。
他说他一直很担心我会给江东父老丢人,现在虽然也没给长脸,至少形象脱了贫!
他说的那般真切,语气诚恳,面容坦诚,大家伙儿听得那叫一个聚精会神,最后还连连点头,以表赞同。
我却冲进浴室对镜自照,努力锻炼眼神,希望自己即便是头狼,也能是一匹万夫莫敌的色狼,而不是潦倒饥渴的饿狼。然而镜中只有我清瘦的身影,苍白,纤细。原本就不够漂亮的脸上没有健康诱人的红润,只有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微黄,一点儿也不美,活生生的丑狼一匹。
真真得不偿失!我自嘲地笑,为过去那个倔强得近乎傻气的自己,结果什么都没能得到。
现在,我已经没有了可以坚持的东西,仿佛是可塑的橡皮泥,可以肤浅可以复杂也可以做作。那段为了无聊的自尊而偏执的日子似乎已随着只有灰色和晦涩的世界,及那场大雨中决绝离开的背影,一起从我的生命中褪去。
过去现在,泾渭分明。
多么好!生活竟可以如此简单。
我理当满足。
尽管如此,尽管明白,尽管已用尽心思地想要妥协,我还是无法自在地面对易笙的父亲,甚至只要远远的、不经意地瞅见,心就如同被针扎了一般的疼。
那或许是一道无法治愈的伤口,伤得很深,深得刻骨,风吹日晒,斗转星移,永无愈合之日。
我想关于这一点,即便我什么也不说,同样身为女人,甚至为爱不惜一切的妈妈大人应该很是明白。因此她连尝试都懒,根本不和我的别扭较劲儿。
至于易笙的父亲,我名义上的继父Peter,虽然对此似乎有些遗憾,但显然倒也没太多的在意。
不管如何亲中,鬼佬就是鬼佬,骨子里骨子外,在在如此。估计在Peter眼里,早就年过十八的我就算自己出去独立也没什么不可以。
我曾经很想要一个Peter这样的父亲,英俊,富有,成功,温柔,优雅,极尽小说中一切美好的词汇,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的焦点。可我怎么也想不到,真会有这样一天,他成了我的“父亲”。
愿望成真,却是噩梦一场,哭不出来也醒不过来。
多么的荒诞可笑,多么的绝望悲哀。
烟花炸开在窗外,顺着爆竹声,轰鸣着耳朵。
我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拉扯出一个谈不上好看的笑容,不咸不淡地说了句:“Happy new year!”
这是我一个人的新年,一个人的长大。
大年初十,宜婚嫁宜动土。天气晴朗,无风无雪。
正是这一天,易笙的母亲二嫁。
初初收到喜帖时,我震惊无比,尽管红色的喜帖就放在我手边的桌上,我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人……居然也要结婚了!
这怎么可能?!
我拿着红色的硬纸反反复复地看,仿佛要用目光把请帖灼破一般,拼了命地看着、瞪着。脑海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无数画面,在在都是那个美丽又憔悴的女子为爱神伤、为爱癫狂的模样。
时间,到底过去了多久?曾那样疯狂爱着一个不会回头的男人的人,居然也有了自己新的幸福。请帖上小小的照片有她羞涩又幸福的笑容,衬得那张微瘦的脸盘柔和至极,含蓄而温柔。
我不知道自己对着喜帖究竟怔忡了多久,再抬眸时,西方已然微微发亮,可室内却昏暗依旧,寂寥的空气中燃烧着无声的岁月。唯有仍握在手中的喜帖,灼着掌心渐渐淡去的疤痕。
那年,那月,那日,原来已那么久远。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就到了婚礼场地,坐在对面路边的花坛边,远远地眺着入口,看着进进出出的工作人员,越来越多的人潮,以及那个不管任何时候,都不会被湮没在人群中的,他。
Peter和我妈在差不多的时间,体面地出现在婚礼的入口登记处,恭敬地送上礼金。那礼金包得不薄不厚,既不过分亲昵,也不会失了礼数,非常有我妈的形式风格,完美得让人无可挑剔。
我看着他们在不很起眼的地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忍不住的直想笑:原来就算是这样的他们,也会有尴尬的时候。
我没有和那对尽管衣着低调,但长相着实招摇的夫妻站在一起,只随意拣了个人不很多的角落,默默地看着正微笑迎接客人的夫妻。
新郎真的一点儿也不帅,老实巴交的国字脸,个头不高,背微驼。一眼望去必然没于茫茫人海,和易笙的父亲显然是截然不同的类型。但我想,他应该是个不错的人,至少此时此刻,他对自己的新婚妻子非常体贴,一直小心地用身体不留痕迹地支持着脚踩细高跟的新娘。
易笙的母亲依然漂亮,只是看上去稍微老了一些。但是,她的眼睛变得很清澈,眉眼嘴角都带着小小的幸福,只在不经意地扫过我时,会染上一点点的复杂的情绪。
然后,我很自然地又看到了易笙——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帅气得扎眼,扎眼得想看不到都不行。我估计全场有一半以上的女性都时不时地偷偷瞄着他。
易笙的母亲显然也很为他感到骄傲。她抱着他的臂膀,小鸟依人地倚靠着他,仿若他才是她的恋人,她的新郎。
他没有看我,自始自终,一眼都没有看向我这边。
哪怕,只是不经意地扫视。
新郎是一个基督教徒,所以选择把婚礼办在古老神圣的教堂里。他挽着易笙母亲的手,站在神父的面前,虔诚地许诺着彼此的后半生。
誓言那样平凡,与电视中出现过的那样,毫无创意。可是他们说得很认真,一字一字都带着浓浓的感情和美好的希望。
我默默垂下眼睑,直到有人无声地牵住了我的手。
心里猛地一哆嗦,我下意识地想抽回自己的手。但我比不过他的力气,又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因此终究没能挣脱。
我只能低着头,微微颤抖的,任由他紧紧握着我的手,像要捏断我手指般的,紧紧的握着。
然后,我看见他锃亮、锃亮的皮鞋前,化开了一朵又一朵水色的小花,低调的,无声的,绽放。
我很没出息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眼前竟也模糊一片,颊上湿漉漉的,仿佛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
那天晚上,在不算太奢华的饭店,易笙一个人坐在主席位,喝得酩酊大醉。
他的酒品很好,即是醉得厉害也只是端着酒杯,勾着唇恣意的、无声的笑,那如星子般美丽的眸上,覆着一层淡淡的薄雾。
那天,夜风很大,星空却很晴朗。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在饭店后门遇见,并肩一起走了很远。
至始至终,一语未发。
然后,在第三个十字路口,我转过身,走上了与他背道而驰的另一条路。
原来有一些人注定了只能相忘于江湖。
我们并非真的不知道,只是太过舍不得,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放手。
可即便如此,结局还是不会改变。
终究,也只是无力的挣扎而已。
我微微晃了下神,木然地低下头,却意外的发现自己竟在无意中踩掉了电源——
就仿佛一个无聊刻薄的预示,要毫不留情地切断那绵长而无聊的回忆一般,只电光一闪,噼啪一响,载满各种东西的亮晃晃的屏幕便消失了脉动。
决绝而疼痛。
内室,黑漆一片。厚厚的窗帘外,是隐隐绰绰的星光点点。
我这才蓦然发现,夜色已深。
在易笙那个突如其来的怀抱和求好之后,我居然就这样恍恍惚惚地落入了棉久的回忆,并陷在在回忆的回忆中不可自拔。
整整三个小时,一直沉溺在回忆的海洋中,想着他的好,他的吻,直想得心脏麻痹了疼。
蠢得无药可救。我唾弃的,自嘲的,笑。
“只要我放手你会幸福,我无语选择退出;只要看你真的幸福,我什么都不在乎。如果我放手你会幸福,就让我为你祝福;如果我要忘了你,请让我也忘了爱,忘了痛忘了全部……”
悠悠的歌声顺着躺在桌面上的手机扭动的小身板,流泻在寂静的夜色中。小小的屏幕闪着淡淡的白光,却照得眼睛有些涩涩的疼:“喂……”
“我靠,郝郝,你这个猪,居然真的回来了啊!”熟悉到的声音像炸弹一般从话筒那边投射过来,“为什么不联系我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这个大嗓门!我按了按太阳穴,将手机稍稍拉开些距离,正想插嘴说些什么,那头又像连珠炮般一吐就一长串,在在都是关于我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回国也没给捎她消息的行径,是多么、多么的无耻,又是多么、多么的不厚道。
她说得那叫一个激情澎湃,言辞凿凿,只差没有潸然泪下了。我是越听越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作为一个良好公民,我怎么就这么的不是东西呢?这也太对不起培养我的祖国了!
可回头想想又觉不对,我明明不止一次打过电话给她,明明就是这厮自己又三天两头忘了开机,怎么能怪我呢?
只是欲开口解释的话,竟都败在了她狂风暴雨的语速下,只能带着这欲加之罪的帽子,悲催地等待一个把真相好好地说出来的机会。
夜晚的城市霓虹点点,灯光闪烁,倒影着玻璃门中满头黑线的我一脸无奈的表情。
于此,我终于不得不承认:从某方面来说,丫的这也是一种无敌啊!
面对如此强大威武,我只能认输。总算宋依初大人还是会心疼电话费的主儿,在滔滔不绝了格外漫长的五分钟后,终于有了消停的迹象:“……郝郝,你还在么?”
“放心,为了光明的未来,我没有胆子挂你的电话。”我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沦落至此。
这爬到我头上自由撒野的厮……原本明明就是我的粉丝啊!
如果说投身网络创作为了带来的最珍贵的东西,我想莫过于这几个由粉丝、编辑变来的朋友。
宋依初曾是我忠实的支持,她和黎思雨从我刚开始创作还无名气的时候,就因为欣赏我的作品踏入了空旷而贫瘠的世界,成为我所有粉丝中最坚定也最懒惰的两个。
夸张点儿说,她们是我生命中最不可思议的存在。正因为有了她们,我才开始知道什么是女人的友情。即便我们天南海北,各自一方,这份感情也不曾改变。
我还记得当年才初三的黎思雨,竟瞒着父母站了一夜的火车,只为见我一面。家境富裕一直娇生惯养的她,直到我们分开都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抱怨。
那个时候,有种难以形容的久违的温暖感觉,包裹了我常年冰冷的心,让我了种有言不能语的无措。而让我想不到的是,这最后竟成了我走上这一行最大的动力。
我知道自己很笨拙很慢热,纵然有千万分的感动,也不知道要如何表达,只会把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埋在心底,自己体尝。
纵然在大学里,我疯疯癫癫,张扬开朗,但却从不轻易接近任何人。四年同室而居的同学真真算起来也不过是群酒肉朋友,一起吃吃喝喝,闹闹玩玩,谈谈男人抄抄作业。
可宋依初和黎思雨不同,她们通过我的作品,通过网络的屏障,无视表面的虚像,强势地直闯我的心灵,看到的一直都是我不轻易示人的那一面。
曾经满心惶恐,曾经惴惴不安,但我根本逃避不了她们,最终屈服在她们毫无理由的耐性,以及灿烂的笑容中。
我们一见投缘,从此莫逆。
那些畅快网聊的日子,我近来常常莫名的怀念。听说经常回忆可以防止老年痴呆,我觉得我从现在开始练习其实也不坏……
朋友啊,还真是个神奇又美妙的词,我忍不住漾开了笑容:“依依,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闻言,她顿了顿声,似在犹豫些什么,许久才呐呐地吐出一句,“我看到了,下午,在超市顶上的停车场。”
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受到了一点小惊吓。这城市说大不大,但应该还不至于小成这样吧,“你……在?”
“嗯,那时候的气氛……我好像不是很方便出来,所以……”
“谢谢你。”
“说什么呢!不过,你和那混球……呃,是咱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无所不能的易笙同学,真的又在一起了?”显然言不由衷的话,宋依初说得近乎咬牙切齿。那几近逼出牙缝的痛苦感觉,着实逗乐了我。
我忍不住噗嗤出声:可怜的易笙,好容易才从一小流氓升级成为老少通吃的万年迷,偏生到了我朋友这里,却每回都吃瘪,婉婉如此,现在居然连宋依初也是这样。
“要死了啊你,居然还笑出来!”她似乎被我的漫不经心逼急了,哇哇直叫唤,“郝郝啊,不是我多管闲事,只是这事儿你真得想清楚点儿,别每回一遇到那家伙就犯迷糊!他再帅再好再无敌,也不是你能依靠的人!”
不待我回答,她又强调道,“你想想,你都等了他那么久,什么都给了他,还为他背井离乡,但是他呢?他是怎么对你的!你别再傻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关于这些,还有什么人能比我这个当事人更知道?
我捂着发痛的心脏,不明白为何镜中的自己,还能挂着那样没心没肺的笑:“……呵呵,你放心吧,我不会再栽在同一个坑里的。”
“你最好是说真的!”
“真的,真的,我保证还不成么?”我笑笑,其实很清楚她们根本不会信。
一次又一次地被同一个男人糟蹋,姐妹们都确认了我是一个超级没用的家伙,常常气极又无奈,只恨我不争。
我所有的骄傲,在这份看似沉重又轻飘飘的爱中,早已碎得什么都没剩下了。
苍凉的轻笑,缭绕在耳边,仿佛扬琴敲打心脏,竟已不觉得痛了。
“郝郝,”宋依初却似乎不那么想,声音猛得弱了下去,还带着点儿颤,“你……你还好吗?”
“好!怎么不好?”我又笑,这丫头本就不是强势的人,能被我逼到这个地步,我真该好好骄傲一把,“又或者……我应该有什么不好的理由么?”
“郝郝!”
“你怎么会在停车场,你不是不会开车么?”我抢断了她的话,腻味了这个话题。
“啊,那个,我……”
“嗯?”
“我……我要睡了!”语毕,她甚至不给我回答的机会,便挂上电话。
室内,在“啪”得一声后,顿时静了下来。
我啼笑皆非地看着挣扎了下又复暗的手机屏幕,这算是赖皮么?
罢了罢了。我往后一倒,将身体砸进浅如天空蓝的水床,感受它温柔的震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只有躺在水床上才能安然入睡,不会噩梦连连,更不会失眠流泪。
伴着起起伏伏的震动,我觉得自己仿佛正随波逐流的漂着,不用烦恼,不用伤心,甚至不用思考,可以彻彻底底地放空自己的全部。
这感觉很美妙,奢侈的美好。
在那些漂泊等待的日子,只有无穷无尽的孤寂,不敢轻易相信,几近绝望的守候着一个无期的约定。因此我常常会有一些近乎歇斯底里的无法控制的情绪,时不时刺激一下紧绷的神经。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述的对象,语言不通,文化陌生,有的只是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我被骗过,被侮辱过,被歧视过,甚至被抢劫过,身无分文漂泊在异国他乡。
很多我以为会过不去的难关,到最后都是自己咬着牙强行突破的。人的潜力当真无穷尽,只是那种日子真的很难忍受。
而在那些难以忍受的日子里,易笙并非我的心灵支柱。若依靠一个失了音讯的人,我想我一定会疯掉。
在那些难以忍受的日子里,若没有宋依初,没有婉婉,没有黎思雨,时不时地骚扰我一下,我现在大概根本无法完好的站在这里。
所以,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不会后悔爱过,也很感谢上天,能让我邂逅他们。不管是易笙,还是她们。
无意识地抚上胸口,感受着那里传来的微微的震动。我像个逃出精神病院的疯子,拿过床头柜上的镜子,对内里的自己唠唠叨叨地说着:“不管是温暖还是疼痛,那都是我还活着的证明。”
所以,郝郝,不要软弱,不管怎样,都要坚强一点儿。我一遍遍地在心中反复,试图将它刻入骨髓中记忆。
我捻着指轻轻描绘着玻璃中自己的脸,面无表情的,麻木呆滞的,年华渐渐老去。
然后,突然,笑了。
我按下手机记忆键,平静地听着恶搞的铃音。很快,话筒里传来一个显然正在不爽的男声:“谁啊?”
“卓奇?”我挑了挑眉,很识相地说道,“我找‘你、的’宋依初。”
“等下,她在洗澡。”在我有意无意的强调下,这男人的态度改变迅速,显然好了不止一点两点,“快好了。”
“谢谢!”我尽量维持声音的平稳,但心里还是忍不住腹诽:幼稚!男人真TMD幼稚至极!
或许是我天生缺乏魅力,即便是幼稚的男人,都懒得花时间搭理我。他还无耻地以我为借口,屁颠屁颠地视奸警觉心显然不够很不够的某人。我无辜的耳朵再次受到了荼毒,太阳穴抽搐的疼:“姐姐……现在都几点了,你这样吼啊,叫啊的,也不怕邻居报警!”
“报警就报警!”宋依初估计是被占了大便宜,显然余怒未消,“这种混蛋,关起来才好!省事!”
“是是是,你说的是!”我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等她在那头平静下来,才不咸不淡地拉回主题,“说吧。”
“什……什么?”
“一一,你别告诉我你今天下午会出现在顶楼的停车场,是因为你终于按耐不住无照驾驶了。”在她试图挣扎出一个谎言之前,我已不留余地地斩断了她的希望,“你知道的,我不会相信。”我的蠢是有局限性的,但很可惜,这份局限性尚未存在朋友间,“一一,你知道我的性格的。”
许久,对面传来她的苦笑,带着无奈的妥协,“郝郝,你真残忍。”
“是么?那真对不起了。”我吃吃的笑,带着连自己都骗不过的刺骨冰冷,带着几乎遗矢在记忆里的疼痛,“我想,我只是比较不待见自作主张的‘善意’。”
“郝郝,易笙……易笙是我妈给我安排的结婚对象。”
……
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承认,在她话音落地的那个瞬间,我真的有了种被雷劈中的感觉,全身麻痹,几乎握不住全部加起来也不过几百克重的手机。
电话那头是宋依初紧张的声音,喋喋不休地不断解释着,“郝郝,你放心,哪怕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和他在一起!我就是嫁鸡嫁狗出家当尼姑,也不会嫁给他!”
我当然相信她,但很可惜的是,能让我心脏痛到麻痹,从来都只有一个人。
宋依初之后又说了些什么,我根本没听见,只是恍恍惚惚地挂掉了电话。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都已经有了结婚对象,居然还能那样深情地将我拥抱……
我到底小看了他。
不敢置信地捂着脸,我低低地笑出了声,在清冷的房间回荡,竟有些凄厉的恐怖:时间,究竟能把一个人改变成什么模样?
身体僵硬得快要动弹不能。
我终于放弃了原来的姿势,面无表情地爬下床,很不要命地跳坐上了毫无保护措施的窗台,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依旧只吸第一口。
然后,我默默地看着那一星红燃着白烟,在昏暗的空间里起起伏伏。
心里反反复复回荡的,仅仅只有一句:哥,你真的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吗……
他是她的结婚对象。
我爱到心都痛了的男人,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一见到她爸就腿软的宋依初的结婚对象……
多么有趣的局面,多么有趣的缘分!全世界好像都陷入一个轮回的小圈子里,多像狗血小说的狗血情节啊!真是比我有创意多了!十指交握,我反手把掌背盖到脸上,笑得眼泪横飞。
这是多么□迭起的剧情,可为什么主角非要是我?
我突然觉得好腻,好疲惫。
这些年来,对于易笙,我其实有过好多次的想放弃,想得太过清楚的想放弃,并且真的狠心付诸行动的放弃过他。可是不管如何,我都没有过这样的疲惫,好像一下抽空了所有,什么都不剩下,只有疲惫,无穷无尽的疲惫。
我爱他,就好像陷入了一个轮回,他就是我的轴心,跑得再远,最后都还是会回到他的身边,可是我就这样的过我的一生吗?
岁岁月月日日,我还有多少可以矫情的青春能挥霍?
路金波说:在最好的年纪,不要假装淡泊。爱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他说的很对,然而我还在那最好的年华中吗?
空白,满脑的空白,苍白得只剩下天茫茫地茫茫的惨白。
我的灵感好像一下子被掏空了去。一连四五日,纵然不聊QQ不逛网页不看电影不下动画,我还是毫无半点效率可言。
我明明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接下去应该写些什么,甚至连故事的细枝末节,我都已设计得很好,要在什么地方怎么的虐,要在什么地方残杀了谁,我都还记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一毫的遗漏。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无法写出哪怕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字眼,总是写了改,改了写,然后全部删去。
烟灰缸里满满都是烟蒂,几乎一个月都抽不完一包的烟盒,不过几日已空空如也。我不知道被自己呛到多少回,却还是不死心地重复点燃,我烦躁得几乎想将一切可以看见的东西都砸碎。
可最后的最后,我只是闭上眼睑,在心里默默地从一数到三十,然后睁开眼睛死死瞪着白花花的电脑屏幕,毫无成就地过完一日又一日。
看着那不增反减的WORD,看着被自己修了一次又一次,变得看了就烦的段落,我终于认输地瘫在椅子上,挫败地仰天咆哮:“哦哦哦哦,上天啊!给我□,给我男人!”
我要英俊优雅体贴温柔潇洒斯文的男人,他最好还能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有一肚子稀奇古怪又能感人肺腑的故事,然后坐在电脑前帮我写啊写,改啊改!
我要销魂无比的□,只因为朋友说她所有的故事都是做啊、做啊的就想出来了……于是,我豪无理智地认为,这些东西能激发我沉沦的灵感!
不然,若上帝允许的,我不介意让电脑自己动作,把字好好的码一码,哦,不对,那是最好不过的才是!
无聊地天马行空胡乱的YY了一把,我还是无法让自己高兴起来。
无比烦躁地用九阴白骨爪一遍遍蹂躏着无辜的头发,我愣是把自己搞成了犀利哥的尾随者,这才被镜中糗到家的自己逗出了一声苦笑。
笨蛋!大笨蛋!那个男人去相亲关我什么事?有什么相亲对象更是跟我毫无关系,他就算死在中年妇女的床上,我也应该潇洒得只捻两滴眼泪表示同情,意思意思就足够了!
我根本不该为他浪费自己的心情啊!对玻璃门上模模糊糊的自己扮了个鬼脸,我终于下定决心,起身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衣服,化了一个异常精致的淡妆,然后踏上鲜少关顾的三寸高跟鞋,拎着打折时抢购来的BURBERRY小皮包,出了门——
封闭的空间只能让人倍觉压抑,我需要换换心情,逛逛街购购物,或者看场一个人的精彩电影。又或者,去一家色香味俱全的店,狠狠地暴饮暴食一把。
走出宅女生活的第一天,我狠狠地放了一次血,拎着大包小包顶着别人诡异的眼神一个人在凯悦吃自助,吃得在旁边换盘子的侍应脸色大变。
然后,又屁颠屁颠地跑到星巴克很伪小资地看了四个小时新买的小说,津津有味地一直看到夜色如墨,直到帅气的服务员面带微笑着对我说:“对不起,小姐,我们马上要结束营业了。”
一连叫了我好几声,我才从书里抽回神智。看着他无可挑剔的笑容,杯子里早已枯竭的咖啡渣,我尴尬无比,只能耐着性子故作从容地收拾好东西,然后当着他错愕的眼,一溜烟地迅速跑路。
天气正热,又逢周五的晚上,即便已过十一点,街上还是灯火通明。
往来路人不可说多,倒也真的不少,三三两两,嬉笑往来。
空气很清新,晚风舒爽,有种连心灵都变得干净的感觉。
沉淀了紧张的心情后,我忍不住地唾弃自己每回都在帅哥面前出糗的“艳遇”。我明明眼里、心里都只有一个天杀的混球,为什么还是会和整天花痴帅大叔和靓正太的小妹妹一样,犯如此低级错误?
世界真奇妙啊,真奇妙!
这样下去,我大概只能找只猪嫁了,不知道什么国家会率先开放人兽婚……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惬意地逛着马路,活动、活动因为长期宅着不动而僵硬了的肌肉。
一阵实在谈不上美妙的歌声突然撞近耳膜,我顿时停下了略显丢脸的动作,只因那人唱得正是我曾经听到发燥的《没那么爱他》。被生生地改成了摇滚版之后,没了过往的煽动力,反而有些些诡异的好笑,让我止不住脚步,鬼使神差地走进那家暗黑的小酒吧。
其实,我刚一进去就已经后悔了,因为驻唱的小哥已然换了一首非常摇滚的歌曲,实在不是我等俗人可以欣赏的音乐。
我无辜的耳朵诚恳地要求我赶紧车队,偏生酒吧负责推销的小弟们太尽责,迅速围了上来,毫不给我退路地拉开了椅子。
我的脸皮到底不够厚,只得无奈地指着吧台附近的位置:“那个,我想坐在那里。”
那是距离驻唱小哥最遥远的位置……既然非受摧残不可,那么我卑微的希望能把伤害降到最低。
本着浪费可耻的原则,我大口大口喝着廉价啤酒,想早点儿喝完早点走人,少受摧残多睡觉,做个健康的好童鞋。没想到,居然会有人不识相地坐到了我的旁边:“对不起,这里……”
“郝郝?真是你?!”无比熟悉的声线,带着淡淡的喜悦,震住了原本想耍帅赶人的我——“秦云?”
本着浪费可耻的原则,我大口大口喝着廉价啤酒,想早点儿喝完早点走人,少受摧残多睡觉,做个健康的好童鞋。
没想到,居然会有人不识相地坐到了我的旁边:“对不起,这里……”
“郝郝?真是你?!”无比熟悉的声线,带着淡淡的喜悦,震住了原本想耍帅赶人的我——
“秦云?”
我一脸不可思议,他却是要笑不笑,和过去一样,行为很内敛、很是绅士:“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见,我刚才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呢!”
他利落地点了一杯伏特加,落落大方地在驻唱歌手嘶哑咆哮的歌声中抢了我的台词,“你毕业了?”
“嗯,回来有些日子了,之前一直宅在家。”气氛有些诡异的尴尬,我随意找了个话题,“这里这么暗,难为你能发现我。”
“你今天很漂亮,一进场就有很多人都在看你。”
“……你你你……你真是秦云?”我真的受到了惊吓,那个老实巴交连说句好话都要红透脸的秦云,居然可以如此不动声色地讲出这样的话,他不是被穿了吧?
“哈,郝郝,你真的一点儿都没变,还是这么有趣。”他微微低下头,透过烛光的他的眼,和过去很像,又带着点陌生的沧桑。
“什么叫有趣啊!”我白了他一眼,语气里有一丝自己无法漠视的苦涩,“你倒是变了不少啊……”
除了我,果然已没有人还停留在原地。
看来,易笙没有错,错的是傻傻坚持不变的我……
“我不否认嗯,变了就是变了。虽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儿,但有的时候不改变是不行的,我只是没能免俗罢了。”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将刚点的酒推到我的面前,“不过,事隔多年后还看到没有变的你,我真的很意外,也非常高兴。”他对我举了举杯,然后一口饮尽,将空杯比了比,“真的,一定是郝郝你想像不到的高兴。”
“……是么?”我愣了愣,轻声应了声,然后低下头安静喝他请的酒,味道有点奇怪的伏特加。不愧是夜总会老板的女儿,黎思雨说得没错,国内的酒吧没有真酒。
随着一杯杯灌下的酒,我和秦云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话,喝酒多,说话少。
多年未见,即便是曾经那么好的我们,现在也有些难以掩盖的陌生和客套。但渐渐的,也不知是不是酒劲上来了,还是真的回忆到热潮了,我们突然变得热络,天南地北地海聊起来。
我给他说世界各地的风情,说巴黎的美女总爱叼着烟,优雅地像只高傲的猫,说英国的帅哥一边早秃一边继续帅着,说意大利的威尼斯臭得让人好失望……
他给我说走入社会后发现的种种,人性的卑劣,想法的扭曲,说了很多很多阴暗的地方,可他刚毅的眼里却没有沾染太多,那里甚至写着不曾放弃过的相信,以及希望。
他的话题并不轻松,还有点晦涩,但一点一点,竟让我渐渐开始明白,明白他纵然变了,也还是当初那个秦云,温厚、诚实。
于是,我笑了,一次次地和他碰杯,展现我在国外练出来的好酒量。
很快,他的脸颊微微发红,眼睛却褪去了之前的深沉,开始变得很明亮:“郝郝,我们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了,好像从……”
“嗯哪,从你和洛丹开始交往,我们就比较少……”
“对,对!就是那个时候,你开始疏远我的!”秦云好像真的有些醉了,不爱说话的他,现在却开始抢着说,争着说。
不过,他的酒品比我好,即便喝醉了,也只会有些更年期妈妈的唠叨,“我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是你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
“抱歉,”我不好意思了,“男生可能不太细心,可我是女生,知道要避嫌。我不想让洛丹心里哽刺儿。”
曾经众所皆知的亲密的我和他,如果继续这样的关系,那要置正牌女友的洛丹于何地?我想,若是易笙这样对我,我一定会非常、非常地恨他,更会恼那个不知分寸的女生。
虽然,他连这样对我的机会也没给过我……但起码,我不想让自己成为自己都厌恶的那种女生,“你和洛丹……”
“分手了!我们分手了!”秦云硬生生打断了我,口气无礼,还有点儿冲。他转过头死死看着我,晶亮、晶亮的眼睛里带着让我微微恐惧的光芒,“郝郝,我们在两年多前就已经分手了。”
半晌,回过神的我才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自己错愕的脸,带着无比惊讶的表情:“对不起……”
“哈,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都那么诚意地避嫌了,这样还是无法在一起是我们自己的问题。”秦云苦笑,一口接着一口地喝着酒,一杯又一杯。
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他会醉,烂醉如泥的那种醉。但自始自终,他的脑子一直很清楚,比清醒的时候更加清楚的样子。他说出口的话句句犀利,完全不似当年嘴巴笨笨的憨厚少年。
烛光晃动,我觉得自己快看不清他了,那张成熟的、英俊的、陌生的脸……
秦云和洛丹的分手,或许是现实社会里最最常见的情况,连多一点的惊讶都无需。在毕业等于失业,毕业等于失恋的时代,太多历史的重复几乎让人不屑一提。
学生时期的恋情总是那么纯粹那么美,又是那么脆弱那么伤,所以有人咏唱,有人沉溺,也有人不愿再提。可不管过去多么美好,彼此又曾付出多少,最后都会轻易地在现实面前崩溃。
H大毕业后,秦云考进了我曾经就读过的B大,真正展现出了他的实力,前途似乎一片光明,让洛丹在校友录上说起男友时就好不骄傲。工作之余,我也曾经说笑地调侃过几近得意忘形的她,却似乎只给了她更多的成就感。
然研究生毕业后,秦云因为没有背景,在伟大的帝都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一点点磨平了他的骄傲。
可秦云和我一样,蠢得无药可救,就是不愿意简单地妥协,不肯简单放弃。他放宽眼界,在故乡投出一份简历,竟成功地获得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事业心的男人,他自然想要回故乡发展,可洛丹却不愿意了。她是典型的帝都女孩,家人和关系网都在这个许多人向往居住的城市。何况,大学毕业就就业的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终于在公司站稳了脚跟,有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也有可以展望的好前途。
两人为此口角频频,秦云的疲惫,洛丹的眼泪,让这段看似牢不可破的感情变得岌岌可危。谁也没想到,不过短短几个月,秦云就在洛丹家人一再的高压打击下,在洛丹的哭骂憎恨中,咬牙背起行囊,选择了甩手而去,舍弃了他们的爱情。
甜甜蜜蜜交往了五年的他们,就这样毫无创意地分了手,一点儿也不美好,平淡得很无聊,甚至做不来一个小说故事的题材。
我静静啜着酒,沉默地听他讲完了这个老套的故事,却是什么也没说。秦云也不再言语,只是低头喝他的酒,任由这尴尬的沉默无限蔓延。
很久、很久之后,耳畔才落下了他自嘲地笑:“郝郝,我是不是很无情?”
“不会啊,”我没有犹豫地摇了摇头:“你们只是不那么爱对方罢了。”
“是么?”他对我的回答似乎有些意外。但我是真的不觉得秦云可憎,洛丹不也没为他舍弃自己的前途么?她又凭什么要求对方为她付出一切?两个都不愿为对方放弃的人,分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并没有谁负了谁。
对于这件事,我或许有些惊讶,但绝非只针对秦云的决绝离开。我只是为自己感觉可悲,本以为洛丹非常、非常的爱秦云,结果却是另一个天真错误的揣测。
没想到这么多年来,我竟真的不曾看清过任何人。
我笨得真够可以。
“不说我了,你呢?最近如何?”秦云显然也不愿意多谈这个话题,我没有抵触,简简单单说了些自己的情况,却也足够让他意外的,由其当他知道我打算在交稿后相亲、找工作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简直就像在看外星人!
我相当无语:“我只是对现实妥协。怎样,我也并非完全没有改变吧?”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像中二生对着试验台上的青蛙那般瞅着,让我鸡皮疙瘩直起,却不给我这个受害者半点抗议的时间,突然放下了炸弹:“那么,不如考虑我吧。这样你至少不用对现实完全的妥协,你可以继续做你喜欢的事……”
他后面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清,我被他爆炸性的话语炸得魂飞魄散,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怔忡地看着怎么看怎么像被外星人穿了的他,那双读不出真实的黑眸。
暗影弥漫的室内,仿佛传来一声声破碎的声音。我莫名有些烦闷,慌乱地从怀中掏出烟,只是还来不及点上,就被他一把抢了下来:“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女孩子抽烟不好。”
看着他颦着眉将我整包香烟很浪费地扔掉,我突然有些恍惚,在他将烟投出去的那一刻,好像跟着那漂亮的抛物线,回到了很久以前的过去——那年,在酒吧中买醉的我,和局促不安陪在一边的他。
我突然笑了:“抱歉,我忘了。”
我乖乖地捧着杯子,像那年的自己一样,很是受教的模样。他亦反射性地摸上我的脑袋,然后,僵硬在我的脑袋上。
我想这一刻,他或许也想到了我们共有的过去,那样无聊那么悲伤又固执地温暖着彼此的那些年。接着,是他很深、很深的叹息:“说吧,郝郝,我要等你多久?”
“喂,喂,算我拜托你,千万别等我,我压力很大的。如果有好女人出现,你可一定不要错过,甚至要不择手段不顾一切地抓住!”我说着,还张牙舞爪地对着空气狠狠地抓了抓,逗得一直偷听的无良酒保差点笑趴下去。
然而秦云只是所有所思地看着我,说得每个字眼都让我恨不得把那句话塞回去,烂死在肚子里:“……是么?我会考虑你的意见——不、择、手、段和不、顾、一、切!”
“哈,我开玩笑的,我童言无忌,没风吹过,也散了散了哈!秦云童鞋,请一定、一定无视我!坚定的、不用犹豫的,彻底无视我吧!”我承认自己现在很有冲动,让这个初次见面的酒保尝一尝只有易笙尝过的我的飞腿,让他再也没办法如此歪嘴抽笑……
秦云却没搭理我的耍宝,他只是淡然地、平铺直叙的问道:“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到易笙的身边?”
闻言,正努力赔笑的我手一抖,杯子差点儿落了地,倾斜的杯口洒出许多酒,溅在桌子上,泛着点点黄色的光,昏暗的,却莫名闪痛人眼。
秦云深深看了我一眼,半晌,才无奈地长叹一声:“果然如此。郝郝,你还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傻瓜。”
这下,我真的笑了,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我没有落泪,只是自以为优雅地勾着唇角,假装淑女。
面对他略带错愕的脸,我脸上的笑意更浓:他果然还记得么?若是多年前的我,听到这样的话,怕早已泪如雨下了。
可是,我到底长大。走过了那么多,我纵然没有改变,心也会包上一层硬壳。
我侧过脸,突然很认真地问道:“秦云,你有没有倾尽所有也想得到的东西?”
他似笑非笑地瞥了我一眼,许久,才闷闷地回答:“没有……我甚至不曾有过那样想的机会。或许,郝郝,你真的比我幸福,纵然那是一个束缚人的死结。”
“哈哈。”我笑着举杯,隔空敬了他一下,“拜托,别这么文艺好不好,我会怕!你不是工科生么?”
“你也是工科生,现在不还在搞艺术么~”他耸了耸肩,举手投足间,自有一派成熟潇洒的风味。我不算太意外地发现,周围偷偷张望他的女人亦不在少数:“反正,我等他到三十岁……”他的眉头才刚刚皱起,我已笑不可抑地继续道,“我曾经真的这样想过,但我到底没办法把自己搞的那么伟大。我已经等他太久、太久了……知道么,秦云,等待真的是一个很可怕、很可怕的过程,我已经等得怕了,所以我不想再等,也不希望你等我,真的不希望。”
我低下头,怔忡地看着自己的指,有些发白的颜色,“现在我要的只是一个结果,一个彻彻底底标志着结局的结果。”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它都会成为我新的开始,斩断过去的开始。纵然以后的人生,易笙只会是一个想起时就隐隐作痛的伤疤,那样也好……
我不会一辈子都因为他而过得不幸福,同样,我也不会祝福在没有我的人生中,他会幸福。
如果他没有成为我的,我也要他伤得比我更深,然后在未来的日子里,每每想到我时都剜心割肉的疼,并终其一生都如此的痛着。
我抿着嘴,抬起眼睑,在秦云如墨的眸子里那样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决绝的脸,那么绝望,又那么坚定。
这一刻,我蓦然想起宋依初的话:“郝郝,易笙真是你的劫,你一生的劫。”
我想,她说的一点儿没错。
但是,我也会是他的毒,他一生的毒。
我不会只让他毁了我的所有。
绝、不、会。
这天晚上,我们一直喝到凌晨2点,又在略显空荡的马路上走了一个多小时,彻彻底底醒了酒,秦云才开车送我回家。他很细心,笨拙的体贴,这一点倒是和多年前没有什么两样。
这是一个可以让人连心都温暖起来的好家伙。我想自己若真的错过了他,一定会是我这一辈子做过的最傻的事。但偏偏人一生若不做几件傻事,仿佛就活不下去。
我笑着瞥了眼某个空荡荡的车位,本应该停在那里的车仍不见踪影,只余几片早落的绿叶,寂寞地躺在风中,无声叹息。
“今天……谢谢你,回去的路上小心点儿,有空多联系。”我抱着白天抢购来的大小战利品,不很利落的跳下车,还有些醉酒的余韵。
我尴尬地笑笑,正待上楼,不想背后却突然伸出一只手,一把圈住我的手腕,硬生生地将我拉拽了回去。然后,温柔的呼吸洒在了我的耳边,“郝郝,我等你到三十岁。”
我愕然地猛然抬起头,眼前却飞速闪过一道暗影。等意识到的时候,额头上已落下一个吻,很轻、很轻的擦过。皮肤余留的只有柔软的唇微微的颤抖,温润如那夏夜的风:“傻瓜,我骗你的。”
语毕,他丢下彻底傻了眼的我,看似潇洒地转身,背对着我挥了挥手,“那么,我的初恋,请你一定好好的,就当是……我拜托你!”
……我靠,到底谁才是那个无药可救的傻瓜啊!我的鼻子迎来久违的酸意,刺激着麻木多年的心脏。我突然冲着他的背影很没气质地大声吼道:“没风度!笨蛋!你难道不知道送女生就要等女生上楼开了灯才能走的么!没礼貌!傻瓜!”
我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又想要表达一些什么,但我还是固执地站在原地死死瞅着他,他慢了步速,一步、两步,终是停了下来。
静夜深深,天气燥热,空气中只有几丝细细的风,沉默地扫过鼻头,加重了那酸楚。
空气几乎凝结的时候,秦云突然转过身,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后,他微微半躬下身,像古老电影里的管家般,比了个“请”的姿势,又退开一步,靠着灯光昏暗的褪了色的路灯架,就那样静静地站着,深深、深深地看着我。
我心脏没理由地发起烫来,回神时,我已跑上了楼。我连楼灯都懒得开的,一口气跑回家。
房门“砰”得一下,重重地关上。
我贴着门缓缓蹲坐下来,捧着急促跳动的心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然后,我爬起身,打开了灯。
我缓缓走到窗边,半掩的窗帘外,是深深的夜幕。
秦云高挑的身影,在烛光般微弱的路灯下,伫立良久。
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而他也不是当年的他。但我们却在彼此的身上,看到了一些不曾改变的一些珍贵:很傻、很傻的坚持,傻得让人想流泪,又不甘心流泪。
这一晚,易笙一夜未归。
遇见秦云之后,我的心莫名有了一些平静,不能说多么好,但至少我已经能安安分分地坐在屏幕前,中规中矩地码字了。
一连闭关半个多月,我很顺利地完成了稿子。虽然写着、写着,我突然就让那个磨人的男主角投奔上帝,在婉婉不甘的尖叫声中,毫不犹豫地交了稿。
在过去五年里一直坚定不移地写着HE的我,第一次让男主毫无预警地扼杀在WORD的结局里。而自始自终一直默默无闻的男二号,怕是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地,就那样抱得美人归了。从此,翻身的男二和大胆忘却过去的女主一起过上了不好不坏,但现实中大多数人都在过的淡定日子。
割舍一份感情到底是什么样的痛,又是不是在割舍之后,真的能就这样过上甘于平淡的日子,自始自终没办法狠心彻底实施的我,其实也不那么清楚。但既然那样的情节,女主的挣扎、矛盾到最后的决绝自然而然地流泻在我的脑海里,我就把它们写出来了。
我一直很尊重本能,不管是画画,还是写书。
太多经验告诉我,很多事情想得越多,只会更加迷茫。
我点燃一支烟,将它搁在满是封面样本的电脑屏幕边,任由它无声无息地污染着室内的空气。袅袅的灰色薄雾点点上扬,细细长长,正好覆住屏幕下方的时间显示。
18:00。我侧过脸瞄见答案后,忍不住挑了挑眉,视线落在了手机上,它果然配合着准时准点得震动了下。
我不看也知道发信人一定是秦云,他每天都会发短信给我,并不很烦,回不回都没关系,也不会有更频繁的联系。他就像个尽职的家庭管家,三天催我一次按时吃饭,两天催一次按时睡觉。
我想,他约莫是猜到了我的作息,只会比大学时更加紊乱,更加的无药可救。
其实这种关怀方式并不能让人觉得温暖,至少对我而言是完全没有效果。若换成别人发,可能还会让我觉得敷衍和做作,没准儿还会拉入黑名单。
我承认我深受狗血电视剧毒害,看多了那种一边亲昵地搂着娇艳年轻的小三,一边给在家的老婆发消息说“亲爱的,今天我要加班,你和孩子早点睡,别等我了,好好休息,不然我会心疼”的垃圾场面,所以对这样的关心一点儿真的好感也没有。
因此,即使这个发短信的人是秦云,我也没有特别的感动。我喜欢的一直都是卓奇对宋依初的那种,纵然平日里刻薄冷淡,但在她需要一些什么的时候,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一定是他。根本不需要任何求助,任何通知。
他知她,如自己。
我一直觉得这样的感情只存在于细水长流的青梅竹马之间,可原来它根本不曾属于过我和易笙。
在我所有动摇所有困难的日子里,出现在我身边的人,从来不是他。
我怔忡地把玩着轻巧的手机,屏保上用的照片是当年青涩的自己,天空阴阴的,笑容小小的。
这半个多月,易笙似乎一直没有回来。
没有一通电话,没有一个短信,没有一点消息。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拨打键:“你今天有空么……方便的话,一起去吃个饭吧……”
其实,我一直都是知道的,莫名的、毫无理由的知道,秦云的短信并非真的为了叮咛些什么,他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一个电话。
既然已经交了稿,既然易笙不在,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满足这个时时证明自己还在我身边的男人呢?我到底是个肤浅的,虚浮的,经不起寂寞的女人。
我自嘲地笑了笑,却还是毫不犹豫地穿上了尽能体现我优点的连身衣裤,化了一个不很张扬的淡淡粉妆,拿上自己最满意的画本,走出了隔离我和世界半个多月的门。然后,再次意外地对上了一张熟悉刻骨的脸,俊俏的,让人微笑:“回来了?”
他微忡,打量了下我的着装,才不很肯定地不答反问:“你要出去?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了。”我很直接地打断他,很高兴的,嘴角一直维持着上扬的姿态:“今天不方便让你送。”
在他再说些什么之前,我已转身大步离开。
我不管自己这样看着像不像在逃,我只是反反复复不停地告诉自己:郝郝,这不是逃跑,更不是逃避,这只是开始,一个真正的了断的开始。
放心吧,易笙,我不会就这样离开,不会这么简单地离开你的世界。
因为,我要你这一生都刻骨铭心的记住我,时时刻刻,年年岁岁,永世不忘。
然后我会离开你,会去寻找新的幸福——只有没有你的存在才能得到的幸福。
意外的,我在楼道外遇见了开车来接我的秦云,他先看了看我,复而看向我身后。
我反射性地转过头,果然看到了追了出来的易笙。
他显然跑得有些急,额头上有细细的汗水,但西装革履,皮鞋锃亮,没有一点点的狼狈。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好像像那年站在树荫下的少年,无比阴郁地看着我和秦云。
过去,现在,未来,在这一瞬间,交错得恍恍惚惚。
我甚至有种不知道自己在哪个时间的晕眩,但也仅仅只是那么一瞬,秦云已握着我的手腕,将我塞进了副驾驶座。他的身型比之过去愈发高大,狭长的丹凤眼里有当年没有的坚毅。
而易笙,也没有再上前。他沉默地看着我们,然后,微笑。
他一手插在口袋里,像个青春倨傲的少年,对这厢的我们潇洒地挥了挥手。
见状,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有种发自内心的冷意,让我止不住的哆嗦。
我匆忙地低下头,抱着膝盖,忐忑、害怕得毫无理由。
秦云面不改色地坐上驾驶座,目不斜视,然应该握着换挡器的手,却很用力地握住我的。
那是……比我更加冰凉的温度。
我低声笑了:“放心,我没事的。”
我还能有什么事呢?这么多年不都好好过来了么,现在这些又算得上什么呢?
秦云默默看了我一眼,许久,才轻轻“嗯”了一声,推动手柄发动车子,一言不发地将我带到了附近一家装潢温馨的私房菜馆。
浪漫摇摆的烛火,耐心剥着虾壳的他,说不出话的我,多么像多年前那个无言结局的生日。
秦云和我,我和易笙,易笙和秦云。
我突然吃吃地笑了起来,带着一点点神经质的疯狂。
这么多年来来去去,我们却仿佛陷入了同一个轮回里,不断重复着似是改变又仿佛毫无改变的历史,真是诅咒般的轮回!
还能爬得上来么?我单手托着腮,望向对面挑眉看我的秦云:“我们真是一群疯子……”
看不开的疯子、折腾没完的疯子、无药可救的疯子!
生活中碎碎的烦恼何其多,物价上涨,天灾连连,而我们却还挣扎在这种漩涡里,不可自拔。
蠢的真不简单!爱情果然是生活最奢侈的甜点,我将秦云剥好的虾子全送进了空空的肚子:“明天,我会去找工作……”
夜色浅浅,星光满天。
酸雨的时代里,可谓是久违的美丽。
我跳下车,和因为接到紧急Call要赶去加班而一脸歉疚的秦云挥了挥手,便自己走进了大院。四周冷冷清清的,有着浓稠的萧瑟感,扑面而来的旧时气息几乎湮没了空气。
这方曾让人无比羡慕的高档住宅区,如今因为陈旧,变得有些荒凉。
可尽管如此,我对它却依然有着止不住的喜欢——我是在这里遇见易笙,也在这里爱上桀骜不驯的他,我在这里大哭大喜过,在这里被亲生母亲背叛,又被亲生父亲抛弃……
最后,我还在这里伤害了我最深爱的人。
然后,再度和他相遇。
这里,有我的全部,我最满的记忆,我成长的轨迹,我灵魂的皈依。所以即便现在名下已有多处房产,我也不曾动过搬离的念头。
带着怀念的心情,我惬意地在院子里来回踱了三两圈,享受着嘴里美好的余味,享受着曾经没心没肺的童年,心情也慢慢变得干净起来。
我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一路小跑上微旧的楼道,不算太意外地在顶楼的拐角处,发现自家门口坐着一坨大大的黑影,那么可怜地蜷缩成一团。
我停下了脚步,凝神静望着他,像看着一个游离在寂静中的颓废的灵魂。
一直知道易笙是多变的,如同五彩的棱镜,折射着各种各样的光芒,让人读不尽:他可以孤傲,可以倔强,可以无赖,也可以阳光自信,可以西装革履一副雅痞模样。
可原来,他也可以这样的颓废。
我静静地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心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只能木然地僵在原地,目不斜视地看着他比弹钢琴的优雅女子更加美丽的长指,毫无意识地捏着一根细细的长烟——那明明已点燃许久,却仿佛根本不曾抽过一口的烟,正是我最爱的牌子。
我看着他无神地、傻傻地瞅着一星红亮,慢慢地烧向自己。
淡淡的靡白映照着他清俊的面容,那么陌生,那么美。
我和他,如今,不过咫尺距离。
不知时间过去几何,他终于转过了头,目光落到我身上时,微微一怔。随即,缓缓绽开了笑:“郝郝,你回来了!”
那笑容很特别,如暖阳灿烂,又似月光婆娑,绽放在昏暗的楼道里,有种难以形容的炫目。
多么值得怀念的笑容,在事隔多年之后,竟还能有再见的日子!我无言以对,默默走了过去,跨过他,拿出钥匙,准备开门。
他一把抓着我的手,紧紧的,像要握断我的手,强行将我拽进他的怀里。
冰凉的怀抱,冰凉的气息,喷在耳后,激起一阵止不住的颤抖:“不要走,郝郝,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我笑了:“易笙,很俗哦。”
他没有理我,更紧地抱着我,像赌气一般地强调:“郝郝,你是我的。”
哈,多么耳熟,多么烂俗,像极了了狗血的八点档,无耻的男主,愚蠢的女主,交织出一个毫无创意的无聊故事!
我明明那么清楚、那么明白,可就因为说出这话的人是他,我竟还是止不住的热泪盈眶,止不住得想要哭泣。
真没用!我咬着唇抬起下巴,死死地望着橘黄色的楼灯,硬生生地逼退袭上鼻头的酸意。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敲响在寂静的楼道中:“是的,我是你的。”
他似乎又笑了,低低的,暖暖的,抱着我的手突然用力,将我轻轻往上一提,然后更紧地拥进他的怀里。
我轻轻抵着他的胸,能感受到他已变得不那么单薄的好身材。我没有抗拒他不停落下的吻,干燥的唇滑过肌肤,他轻轻咬着我的脖子,下巴,耳朵,眼睑……一点点地覆盖了我的所有:“易笙,我不会永远都是你的,不会……”
闻言,他的动作蓦然一僵,再没了动作。
我退出他的怀抱,掏出钥匙,打开门。
室内,黑漆漆的,惟有几丝风透过微开的窗,流窜嬉戏。
我转过头,他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一言不发,双手仍然微微敞开,仿佛正固执地等待什么重回怀抱,微微濡湿的黑眸充满了渴望,像极了宠物店里渴求主人的小狗。
这表情……真是最无耻的赖皮,易笙其人,当真不愧是作弊流的高手……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上前抚着他的脸颊,极尽温柔:“但是……易笙,现在,我是你的。”
至少,现在是。
又或许……只有现在是。
我猛得踮起了脚尖,用力地勾下他已然僵硬的脖子,狠狠吻上他的唇,粗暴的反复啃噬,直到他模模糊糊地一声暗骂,然后强势地夺回了主动权,抱着我一遍遍地吮吻。干柴烈火,也不过如此。
但生活到底不是电视剧,至少此时此刻,我还能理智地记得提醒他:“易笙,关门……”
“Shit!”又是一声低咒,易笙匆匆从我身上爬起来,砰得一脚踢上门,然后拖拽着哭笑不得的我一路直奔卧室,然后粗暴地将我扔上床,再狠狠压住。
月光洒进室内,背光的他的脸却只余一片阴影,根本看不清五官。惟有那双晶亮的眸子,闪着让人心颤的光:“只有现在?”
我还不及回答,他已狠狠咬上了我的肩,痛得我直抽气。可即便如此,还是没能逃过他落在耳边咬牙切齿的威胁:“我们大可以试试看,这个现在——有、多、长……”
在过大的动作下,我根本不及反应,只能被动地抱着易笙的脖子,跟着他狂乱无序的节奏,昏昏沉沉地起伏。
恍恍惚惚中,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如何也不敢言说的问题:这应该已经过尽千帆将房事七十二招实践得踏踏实实的家伙,为什么技术依然一如当年的拙劣?
我想我一定是个十足十的蠢人,才会想着、想着就真的把话说出了口……那之后的一切,我真的不愿回忆,就……就让它随风而去吧T0T!
晨曦降临的时候,我肿着眼睛,望着泛着岁月痕迹的天花板,长长叹了口气:天亮了啊!
看来,飘阿兮前辈在小说里写得果然没错,惟有这个时候的男人是绝对、绝对不容挑衅的!但我想,她当初一定忘了最重要一点——尤其……是技术真的不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