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界之南 第4节
Wang说:不到酒杯湾,就等于没来塔斯马尼亚。
我们既然已经来了,就没有不走一回的理由。
从霍巴特到酒杯湾有4个多小时的车程,虽然它其实并不是那么的远,但Wang的车速一向很慢。坐在副驾驶座,我从未看到他超过车,永远都是被超车。
他有个很没出息的口头禅:“靠,你们不知道这岛上的人开起车来有多可怕!别看他们走在路上的时候风度翩翩、斯文礼貌,一旦上了车啊,那真是个个都可以去角逐F1的主儿!我老婆还没给我抱小子呢,咋能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儿!”
我虽然对他的话很是不耻,却也是见识过这里的人的车速的,路上也常能看到袋鼠等动物的尸体,血肉模糊的很是怕人,还有贪食的寒鸦鸣着怪声,争相啄食路上的死肉。其场面虽不算惨烈,可也够折腾人的。
且我晕车晕船晕飞机,但偏生就是不晕Wang的车,他虽然开得很慢,但是很稳,有如履平地的感觉。
Wang一直引以为荣,常常吆喝着要易笙拜他为师。
他们莫名混得很熟,好像情深的亲兄弟,而不是只认识三、四天。
塔斯马尼亚真的很美,美得很祥和,是一个能带给人心灵上宁静的地方。
但除了极其个别的景点,一眼望去,风景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小山头,差不多的红房子,以及差不多的环山路。
看久了,难免会有一种浮躁感,仿佛陷入了命运的圆,不停地沉入轨道,无限重复,却怎么都冲不出去。
胸口有些压抑的气闷,我可以看到后视镜中的自己,表情晦涩。
好在这时,Wang又开始晒他的恐怖冷笑话。因为有新人的加入,看腻了我和易笙的他显得兴致特别高昂,不断地为大家降降温。尽管今天的天气,原本就有些凉。
我已经是很习惯了,知道他若不每天雷上一雷,回去估计睡不好觉,第二天就开不好车。为了人身安全,我选择牺牲自己的耳朵。
可坐在后座的那对小情侣还没有修炼出山,被Wang诡异的冷笑话雷得脸色发绿,衬得那对黑眼圈更加显眼。
易笙则很不厚道的坐在他们身边转脸偷笑。
在遇见Wang之前,他一直占据着我心目中最让人无语的冷笑话大侠的宝座,现在终于得以移交,自然特别开心。那兴奋劲儿就像武林盟主传位给他儿子!
他握着Wang的手,四目相对后,是惺惺相惜的热泪盈眶:“兄弟,以后的事儿就交给你了,我媳妇她畏寒!”
Wang很是配合的直点头,顺便指着那头大概也被他冷到所以准备回巢暖暖身子的袋鼠,说:“知道么?母袋鼠有个非常特别且优秀的功能,就是储藏精子。所以,它想什么时候怀孕就能在什么时候怀孕,要是最近心情不大好,没心思要宝宝,那就先把精【和谐真让我头疼】子存在身体里,过个一年半载的,再一个人偷偷怀孕!要我老婆也有这本事,估计等我回国,不知道能看到几个胖小子了!”
Wang说得一脸残念,无比羡慕。而那对小情侣则听得一脸诧异,复又忍不住地低头直嘟囔:“这可真便利,一劳永逸啊!”
我再忍不住地捧腹狂笑,笑得打跌。
这两孩子被偶像剧荼毒得厉害,整一个儿洗脑,居然想出要在旅行中结合彼此的第一次,好留下一生最珍贵的念想。
他们说漫画上都是这样画的,男孩女孩偷偷跑到山美水美的地方,你侬我侬,无比浪漫。可就像粉丝总认为他们的偶像不用大小号一样,这两孩子罕见得还挺纯真,对妖精打架的事儿居然没什么概念,为此还特地上书店买了本也不知道有没有点用处的参考书。
多亏他们在国外,不然想要弄点什么来参考都没地儿寻,哪会随便进个书店都能摸着道儿。不过他们的行为还是蛮有中国特色的,遮遮掩掩,还红了整张脸,好像很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买了啥又要做啥似的……
因为他们的模样实在太丢人了,我和易笙默契地同时败退,无声地溜到二十米外的书架边,装作很认真地研究那一眼望去有一半单词都不认识的科研书籍,非常成功地扮演了和他们不同路的路人甲和乙,余光却扫到了对方憋笑憋到抽的嘴角。
怔忪片刻,是同时喷出的笑,恣意而纵情。
我想这时的我们远比那对小情侣更加的丢脸,可心里却是无法形容的快意。
入夜后,Jason好像怕比输我们一样,居然带着一脸尴尬跑来敲我们屋的门。
原来他们没带浪漫以外最重要的东西——避【我也不知道这个是不是要和谐,望天】孕工具。
Jason那孩子白天看着易笙还像见着杀父仇人般,现在却把他当救命恩人一样,只差没有抱大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两才是一对!
易笙无耻,还故作深沉地来了一句:“弟啊,不是哥小气,而是咱们两的尺寸……它未必能够契合啊!”
Jason顿时羞红了脸,热辣辣得好像红辣椒,顺便还在头顶罩上了一片愁云惨雾,只差没上墙角画圈了。
我实在看不下去,一脚把易笙踹出去,让他带小弟弟去不远处的便利店解决。
谁想,这一对小情人居然很是牛B地战斗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Vivian遇见我的时候居然红了眼眶:“姐,这事儿怎么这么磨人啊,一点儿也不美好!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
我心虚地连连点头,心想没准骗你的人里就有我。回头一看,发现Jason也是一脸的憔悴,完全没有一个男人爽过后的满足感。
易笙当时就啧啧感叹:“这年头,纯洁也是一种罪啊!”
这个告别纯洁很多年的王八还上小学就不学好,带着当时还很无知的我一起蹲着电视机前看A【我们要乖,要乖】片,害我这祖国的草根,一早发了黄……
想到早上的小插曲,再看Vivian他们看着袋鼠那一脸羡慕的表情,我笑得更凶了。
笑着、笑着,突然笑出了满脸的泪,然后怎么也止不住的抽泣起来。我抱着膝盖,哭得稀里哗啦。那气吞山河的悲怆,吓到了易笙以外的所有人。
易笙倒很镇定,默默递来一包纸巾,拍着我的背,等我抽泣着打了个嗝,才转头解释道:“别怕,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儿神经病,不过不常发作。给哥一个面子,就别告诉警察叔叔了,免得太劳师动众,她会骄傲的!”
末了,他还很大方地拍着胸脯跟他们保证:“别看她这么凶猛,其实也就是一草食动物,抓狂了也不会咬人。”
我听了,竟哭着、哭着又笑了。
我悲哀地想:我大概真有神经病,病得还不轻。
因为我竟荒唐地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爱他,在距离我们分手的七年后。
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因为心里有鬼,有自己不想也不敢理清的东西在,之后几天,我一直不动声色的避着易笙。
为此,我甚至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无辜的Jason,一直和Vivian混在一起,无时不刻地耗费着几千万的电力,照亮他们这一对。
至于易笙,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因为他和我一样的不动声色,自得其乐地继续和Wang培养□。
当然,我过得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Vivian很是天真烂漫,对爱情故事都抱有高度的热情。她对我和易笙的“情史”尤其敢兴趣,总缠着我两追问。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绞尽脑汁回避话题,或把她的注意力转到别的事上。
易笙倒是大方,朗朗地回答:“她17岁时我们就在全世界的反对下,Cos起朱丽叶和罗密欧了!”
我在心里默默点头:是啊,是啊,然后他们死了,我们分了!
Vivian一脸震撼地说:“那你们都交往多长时间了啊!”
呃,还没能熬完一个年头!我尴尬地笑笑,不敢坦白。
Jason则捏了捏她的小手,认真地许诺:“放心,待我们到了他们那么大的时候,一定也还在一起。”
Vivian顿时感动地偎进了他的怀抱,两人卿卿我我,把桃色的泡泡撒的到处都是。
Wang在一旁边敲着生蚝,边装腔作势地嘶声哭喊着:“你们这些没人性的,欺负我孤家寡人独自在外!老婆啊,快来看看你可怜的老公我吧!我要抱儿子啊!”
我一边扫除一头的黑线外,一边忍不住地偷偷瞄着易笙,他正遥遥望着坠入海平面的红日,表情温柔,仿佛在回忆着一些什么。
我不敢猜测。
心口却仿佛被利刃剜过,留下了一道比失恋更深的口子,鲜血泊泊地流。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忘记,只是不想回忆。
那年,那月,真的太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