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午后一点,江瀚海走出中正国际机场,一身洗得泛白的牛仔装,衬托出他颀长挺拔的身材,脸上虽然神色疲惫,仍掩不住他落拓不羁的豪迈英气。
为了提早赶回台湾,他将剩余的摄影工作利用两天的时间赶完,然后连夜从阿姆斯特丹搭机飞回台湾。
上了出租车,但他却不是回家休息,而是直接前往他的工作室。
心中那个尘封已久的身影,像被偷偷开启的潘朵拉宝盒,许多被刻意埋藏的回忆,一件一件跳了出来。
分别五年,他不曾特别想过她——她代表安定、束缚,而他渴望的是漂泊与自由,想要探索世界的脚步,催促他不断往前,想停也停不下来。
他飞遍五大洲,造访超过五十个国家,忙得无暇想起她——不!或许是他潜意识里,不愿想起她吧。
在茵田市的惊鸿一瞥勾起他的回忆,虽然不确定那是否是他心中所想的人儿,但思念的潮水已经汹涌泛滥,排山倒海般涌来。
他想见她!真的很想见她!
到了台北市,下了出租车,他走向位于繁华闹区二楼的工作室,转动门把——锁着!他的助理兼好友姚智璜不在,大概去用餐了。
他从背包里翻出鲜少使用的钥匙,直接开门进去。
一进门,放下背包和相机,他直接走到占据整面墙的置物柜前,将抽屉一格格拉开,蒙头找起东西。
「没有!这里也没有……」
江瀚海低头专注地翻找着,手里抓到东西就随手往后丢,资料文具掉落一地,这时他的助理姚智璜刚好用完餐回来,看到满地凌乱,差点没吓死,以为遭小偷闯空门了。
「海!你怎么回来了?拍摄工作不是还要三天吗?」姚智璜小心地跨过那些障碍,来到江瀚海身边。
「我刚下飞机,荷兰那边的工作提早结束了。」江瀚海心不在焉地回答,手里的动作一刻也没停止。
「能不能请问一下——你在做什么?」姚智璜看他像寻找什么宝物似的,不禁感到好奇。
「我在找一卷拍过的胶卷,放了大概有五年了,但一直没冲洗。」江瀚海边找边回答。
「既然放了那么久,干嘛不洗呢?」姚智璜嘀咕着,走到专门放置胶卷的冰箱前,拉开门,从角落取出一卷封在防潮袋里的胶卷扔给他。
「是不是这卷?」
「但我是放在抽屉里——」
「前年年终大扫除,我整理抽屉时发现这卷胶卷没冲洗,本想问你怎么处理,因为你不在,所以我就先冰到冰箱去,后来我也忘记了,刚才你提起,我才想起来有这回事。」
「真的?快把胶卷给我!」江瀚海神色紧张地朝他伸出手。
姚智璜将防潮袋-给他,江瀚海打开防潮袋,取出胶卷细细检查了一会儿,然后道:「我要先将这卷照片冲出来。」
从外观无法判别胶卷是否已经损坏,所以他还是决定先将照片洗出来再说。
「现在?」姚智璜吃惊地瞠大眼。「你不是刚下飞机?不先回去休息行吗?」
「这件事比休息更重要!」
若非为了想见心底深藏已久的身影,他也不会马不停蹄地从荷兰赶回来。
「可是——」
「有什么事,等我出来再说!」
江瀚海捏紧那卷胶卷,走向办公室后头的冲片室。
无论如何,今天他都要把这卷胶卷洗出来!
究竟——那卷胶卷里拍摄了些什么,让他非急着洗出来不可呢?
答案,在三个钟头之后揭晓了。
「哇!你真洗出来啦?」
姚智璜双手撑在桌上,费力仰头打量那排晾在铁丝上的照片。
他不像江瀚海拥有近一百九的身高,因此吊在高处等待风干的那一整排照片,他确实「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焉」。
这卷照片的主角都是同一人——一名年轻女子。
人耶,海居然拍人!姚智璜暗自称奇。
那名女子温婉秀致,不管或站、或坐、或笑、或嗔,都有不同的风情。
姚智璜最喜欢其中一张,那名女子站在开满油桐花的小径上,满脸笑容地望着镜头,眼里有着娇羞与温柔的神韵。
那是望着自己心爱男人的柔情目光!
「这是谁呀?还挺漂亮的!」他好奇地问。
江瀚海沉默了一会儿,低声回答:「一位老朋友。」
「少来!我可不是第一天认识你,看你如此重视这些相片,就知道这女人在你心目中的地位绝对不轻。其实,你很在乎她吧?」
这回,江瀚海没有回答。
姚智璜又自言自语地咕哝:「不过真奇怪哪!放了五年的胶卷,居然没变质,洗出来的色彩还这么鲜艳漂亮。难道那个牌子的防潮袋,真的这么有用?」
关于这点,江瀚海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难道这是上天的旨意?向来坚信无神论的他,第一次有了这么荒诞的想法。
取下已晾干的照片,望着照片巧笑倩兮的身影,他的眼神转柔了。
好想念她!他……真的好想见她!
不知她是否安好?
「或许我该休个长假上山去……」他两眼盯着照片中的人儿,喃喃自语。
「什么?!你要休长假?!」姚智璜听到他的自言自语,大惊失色。「不行不行!接下来还有好几件案子得接着拍,没时间让你休假,当心那些大客户翻脸呀!」姚智璜呱啦乱叫。
「是吗?我不在乎!」江瀚海地满不在乎地耸耸肩,径自转身走向门口。
奇怪!以往他对摄影的热忱,好象在此时消褪几分,或许是开始对流浪的生涯感到厌倦,现在他只想做两件事:一是好好休息,二是找到五年前的恋人。
「没错!」姚智璜跟在他的屁股后,激动地挥舞着双手。「你也知道的,纽西兰政府从去年就极力邀你到南极拍一组企鹅生态系列。另外,你还得替世界保护动物组织,到肯亚拍摄花豹迷踪专辑。还有光年出版社也请你到青康藏高原拍——」
江瀚海陡然停下脚步,姚智璜煞车不及,差点撞上他。
「智璜,我有个好主意。」江瀚海朝他露出一抹过分温柔,而显得有点奸诈的笑容。
「什……什么?」他的笑容让姚智璜的神经全部绷紧。
「我们何不丢两台相机,让企鹅和花豹互拍?你说这个主意怎样?」
「什么?!」
在姚智璜震天撼地的惊叫声中,江瀚海潇洒地转身翩然离去。
想当然耳,短时间内他不会再出现在这里。江瀚海决定的事,向来没有人能左右。
如果连他最爱的摄影都留不住他,姚智璜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留下他?
只是……他该怎么跟那些出资的大老板们解释?
「海!我——我会被你害死!」
姚智璜跳脚猛嚷。
驾车行驶在五年前曾经走过的山径,江瀚海感觉路面似乎宽敞了些,以前仅可容一辆车通行的道路,现在能让两辆车错车而过不成问题。
五年,足以让沧海变成桑田,更何况是一条道路?
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路,一块写着「桐云居」三个大字的木牌,矗立在岔路旁。路旁还辟建了停车场,停车场前有立一块木牌写着:
山路狭窄,请在此停车后步行上山。
江瀚海更感惊讶,五年前可以开车直上山顶时,就没多少游客了,现在要求大家走路上山,还有人肯来吗?
出乎意料的,停车场里不但有车,而且还有四、五辆之多——而今天甚至不是例假日!
他半疑惑地停好车,依照指示徒步上山。
顺着小径而上,大约十分钟之后,道路两旁的树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丛丛美丽的花卉,绽放着各色鲜艳的花朵,因为从事多年的摄影工作,江瀚海自然而然认得不少植物。
他认出那些花卉有最常见的非洲凤仙、四季海棠、绣球花和一些较少见的山茶花、醉蝶花以及紫藤。
这些景象都和五年前差不多,只是花卉的种类有些许改变。再往前走一段路,他发现眼前一片空旷,以往茂密的林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灿烂的紫,他趋近一看,竟是熏衣草花田。
不只熏衣草,旁边的田亩里,还有许多可供入菜的香料植物,这些根本是五年前没有的!
她居然办到了!在这里种植她喜欢的香草与花田。
五年的时间,这里究竟改变多少?而她——又改变多少?
他为她的执着与努力感到敬佩,但也感到怅然。因为他没能留下来,陪她共同打造这一切。
他怔忡地又往上走了一段路,一眼便看见一道小小的身影,提着小竹篮,正在一亩草莓田里摘草莓。
不过,这道身影并不是他急欲一见的她,而是一名年约四岁的小女孩。
不知道这是谁的孩子,小女孩背对着他,他也看不见她的长相。
她身上穿著一袭浅蓝碎花的小洋装,两条松松的带子在腰后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而柔细的黑发则绑成两条辫子,并在左右耳后各绕成一个圈,还扎上浅蓝色的缎带,光从背影来看,就是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
虽然不是记忆中的「她」,但熟悉的感觉却不断涌入他的脑海。
他记得「她」的模样,还有那张巧笑倩兮的脸庞……
那年,她站在紫藤花丛中,用一把小剪刀,连同枝干小心地剪下花卉,然后轻轻放进手腕处提挂的篮子里。
她像对待易碎的珍宝般,小心翼翼的举动,让他觉得相当有趣,不自觉拿起相机,连续拍下数张照片。
不知道为什么,那名年轻女子眼神的专注,让他克制不住拼命按下快门。
相机快门的喀嚓声,惊动了那名年轻女子,她终于发现他的存在。
「你——」她似乎吓了一跳,脸上有种紧张无措的慌乱。
「对不起!我叫江瀚海,是个摄影师,刚才看-采花时专注的样子觉得很棒,所以没经过-的允许就拍下,希望-不要介意。」
「噢,不会的。」那名年轻女子立即释怀,并露出笑容:「你好,我叫向依侬。你……刚才说你是江瀚海?就是那个游走世界各国的名摄影师吗?」
以前他在台北市立美术馆办摄影展的时候,她还去参观过。他的作品充满苍劲有力的生命力,每幅她都好喜欢。
「-听过我的名字?」江瀚海有点惊讶。他的名气有这么大吗?连这种穷乡僻壤都知道。
「当然!」向依侬兴奋地说:「我还买了你的摄影专辑呢,但书上没有你的照片。」说着,她疑惑地皱起眉头。
「我喜欢拍照,但讨厌被人拍。」他老实承认。「照相时那种不自在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蠢。」
所以他也不喜欢替「人」拍照,他喜欢拍大自然的奇景——拍山川、拍河岳、拍风雨雷电、拍花鸟虫兽,就是不喜欢拍人。因此他的摄影作品中,几乎没有人物的写真作品。
「原来如此!你的作品我都很喜欢,尤其是极地探险系列,我每次看都感动得流泪,那些极光拍得太棒了,让人深深感受到自然的奥秘。」
「谢谢!」这样的赞美,江瀚海听过太多太多,早已对他人的赞叹麻痹,但不知为何,她随口几句夸赞,却让他打从心底感到喜悦。
「江先生,难得你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你是来投宿的吧?」她热切地问。
「投宿?」
「是呀!这里是桐云居,我们接受游客订房的服务,不过您若没有打算住房,也欢迎来参观游玩。」她指着前方不远处,路旁竖立了一块木牌,上头用清秀的字迹写着「桐云居民宿」。
江瀚海瞄了那块木牌一眼,又将视线转回女子身上。「-是这里的员工?」
这女子长得倒还不错——他造访过世界不少国家,见过许多堪称美人的女子,她的容貌不是最顶尖的,却有一种清新怡人的气息,就像这些种植于路旁的花卉,虽不是最名贵、最艳丽的花朵,却让人有最恬淡舒畅的感受。
「算是啦。」向依侬吐吐舌头,露出顽皮的表情。「说好听点,我是这里的老板娘,因为这块土地是登记在我的名下。但桐云居才刚成立半年,没什么名气,观光客也很少上门,而因为经费不足的缘故,请不起其它员工,所以目前我是老板娘兼员工兼厨师兼清扫的欧巴桑。」
「这一大块地方就-一个人打理?了不起!」
江瀚海见过的人当中,凡事独力亲为的女强人不少,但这女孩——实在不像那类精明干练的女人。或许她是苦撑着经营吧,不过确实勇气可嘉。
「哪里,还好啦!」向依侬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为我经营的民宿,总共也才几个房间而已。再加上很少人会特地开这么远的山路到这儿来玩,所以生意一直很清淡,也就没什么忙不过来的问题了。」
「原来如此。」江瀚海转头看看四周秀丽的风光,心想那些都市游客,一定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那——是当地人吗?年轻的-,怎么会想到要开民宿?还有,-的家人朋友没有过来帮忙吗?」
一口气问完后,江瀚海自觉可能问得太多,连忙又道:「抱歉!我无意打探-的隐私,只是有点好奇,-不想回答也没关系。」
「不要紧的!」几乎每个认识她的人,都会问上这么一次,向依侬一点也不在意。
她笑一笑。「我是土生土长的台北人,来到这里之前,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被父母保护得好好的,从没想过将来有一天,自己会离开热闹繁华的大都市,成为山区民宿的老板娘。因为我很喜欢园艺,就算垂死的盆栽到我手里,也能很快起死回生,所以大家都说我拥有神奇的『绿手指』。」
「绿手指吗?确实实至名归!-所种的花草,真的很漂亮。」
「谢谢!」他的赞美,让向依侬微赧地红了脸。「这座山原来是我一位未婚的姑婆所有,有一次她生了重病,整个暑假我都留在这里照顾她,就是在那时候,我深深爱上这个世外桃源。后来姑婆痊愈后,我也回台北继续念书,但偶尔还是会回来看看她,没想到,姑婆过世前,竟然将这座山送给了我。」
「这应该算是好心有好报。」
「或许吧!得到这座山的我,第一个想法就是种植各种喜欢的花草,我想将它辟建成一座四季都可赏花的花园,免费供人参观欣赏。那时我的家人就建议我何不开设民宿?那样既可实现我的愿望,又有经费继续维持下去,至少我不会在山上饿死。
我想想也对,就决定开设桐云居民宿,筹建的经费,是我爸妈先替我垫的,算是他们的投资啦,将来若是赚了钱,还是要慢慢还他们。而我的哥哥姐姐因为已经有工作,不可能来帮我,我的朋友们住惯了大都市,也不肯来,所以就我一个人照管啦。」
「既然生意清淡,而-又一个人独力经营,不觉得辛苦吗?」
「不会啦!因为我真的很喜欢这里,所以完全不觉得辛苦。而且住在这里有个好处,就是只要吃得饱、穿得暖,并不太需要花什么钱。我本来就是物质欲望不高的人,所以生活过得清贫一点,也无所谓。」
向依侬朝他一笑,笑容恬淡而满足。
「我明白了。」
这时的她坚强而有自信,看起来格外地美丽,让他不由得怦然心动。
事后江瀚海想想,就是那份恬淡安适的氛围,像烛光般吸引了他,让总是不停漂泊的他像渴光的飞蛾般,不顾一切飞扑进那团火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