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夜间躺卧在床上,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雅歌第三章第一节)

    「……歌神张学友日前随着即将上档的新片来台宣传——」

    在风格简约的偌大房里,回荡着女主播甜美清晰的嗓音。坐在古董桧木桌后面的石信一紧盯着计算机屏幕,偶尔视线抬起,瞄了一眼电视屏幕上正在播报娱乐新闻的女主播。

    这女主播是近来窜起的新闻主播,因为清新的气质、天使的外表,跟甜美的微笑,成了台湾最美丽的新闻主播,媒体为之疯狂的报导,让她同时横跨播报一般新闻跟娱乐新闻。

    对于这样的发展,石信一其实并不开心,他是娱乐圈的人,却向来不关心影剧圈的动向。会在这时间锁定这频道,纯粹是因为他喜欢这位女主播甜甜的声音。

    尤其,她让他想起一个人……

    石信一站起身,从电浆电视屏幕前走过,到资料柜旁边翻查资料。

    最近他手边有五、六张专辑要制作编曲,不过他一切依照心情工作——不是根据先来后到安排,而是根据他对哪一个Case有兴趣开始做。

    要他的唱片制作,就要耐心等,他不会为了歌手发片日期,而赶着制作出一堆骗钱的芭乐CD,也不会为了钱而折腰。说实话,他钱多得拿来折纸飞机玩都不会心疼。

    「接下来,让我们关心一下今天国际的头条新闻。美国乐坛华裔天后Lydia,传出上星期在举行完全美四十场巡回演唱会之后,便无故失踪的消息!传闻……」

    石信一在听见一个耳熟的名字时,身体倏地一僵,他转过身,瞪着电视屏幕。

    「Lydia所属的经纪公司面对采访时,态度极为低调,也否认了这个传闻。但根据可靠消息指出,上星期在纽约市麦迪逊花园举行完最后一场演唱会之后,Lydia便行踪成谜……」

    石信一瞪着电视上播放的音乐录像带,一位长相清灵秀美,身材娇小的东方女子,在演唱会舞台中央深情款款地唱歌,她的声音空灵,只要她开口就吸引所有人。

    这女人是他极为熟悉的人儿。

    「中文名赵心蕾的歌坛天后Lydia,十六岁时曾跟家人回到台湾定居两年,十八岁时返美,不久即被星探发掘。接受严格的演艺训练之后,十九岁发片,就拿下美国告示榜第一名、CNN最具魅力的女歌手奖、英国金榜第三名等殊荣。短短一年的时间,便征服了全球少男少女的心,更是所有大大小小奖项的常胜军。这位……」

    石信一-起眼,冷冷瞪着电视上对着镜头甜甜笑着的娇美容颜,双手紧握成拳,用力得指间都泛白了。他的心涌起一股愤怒跟疑问,却没有机会问出口,只能冷冽的瞪着电视。

    她是他这辈子犯过最大、最愚蠢的错误。

    每回不经意知道她的消息时,都在在提醒他,他曾有过的痴愚。

    他不会再犯错了!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傻傻掏心的二十四岁小伙子,现在他是个三十一岁成熟冷静的大人了。

    石信一冷冷的转过头,他不会再被她牵动一丝丝情绪起伏的。

    他冷然的对自己发誓。

    独夜无伴守灯下,冷风对面吹——十七、八岁未出嫁,见到少年家……

    桌上的电话传来R&B版的望春风来电铃声。他讨厌听到传统的电话铃声,所以就将所有电话铃声设定成歌曲。

    石信一怔怔看了眼电话,然后才接起,按下免持听筒通话。

    「石信一。」

    他一手拨拨及肩长发,又拿起一旁的松紧圈随意将长发扎起。

    天气真热!

    「喂——大哥,我是周信军。ㄟ……请问一下,我们家恩恩的唱片做得如何了?」话筒那端的周信军冒着生命危险,打了这通电话。

    石信一挑高一道眉,脸冷了下来。「你在催我?」

    「没、没、没有!哈哈哈——我怎么敢呢?只是,ㄟ——你知道的,唱片公司给我不小的压力——」

    「你有压力,关我屁事?」

    周信军冒着冷汗,头上出现三条粗粗的黑线,还有一只乌鸦飞过。

    「阿信呀!大家合作那么久,你不要再任性了好不好?」

    他们算起来也有五、六年的交情,他很清楚石信一的个性,平常他还很好说话,但只要他一不高兴,他就会像现在这样任性得让人头痛。

    「不爽?找别人呀!」石信一冷冷开口。

    「哇——大哥,你这是要我死嘛!你又不是不知道,老大你是人人抢手的唱片制作人,哪一个天王天后不是跟你哈腰鞠躬的求你?拜托啦!算小弟讲错话,你大人有大量!不要——」

    「有时间跟我哈拉,到底还要不要我做?」石信一打断他滔滔不绝的巴结道歉,冷冷开口。

    「要、要、要!当然要!求你!恩恩是我们公司今年强打的新人,万事就要拜托大哥你了!」

    「废话真多!」

    「哈哈哈——大哥,那就麻烦你-!先谢啦!」

    石信一果决的挂上电话,眼睛盯着计算机屏幕,脑子却乱烘烘的。

    突然没有工作情绪,他关上计算机,决定出门晃晃。

    她身穿剪裁简单的T恤、牛仔裤、搭配休闲鞋,肩上背着一个大旅行包,走出机场入境大厅。

    她看了眼四周既熟悉又陌生的环境,伸手拉低头上戴着的Burberry经典格纹渔夫帽,Dior的太阳眼镜则遮住她晶亮的双眸。

    她走到大厅最不起眼的角落,伸手将口袋里的行动电话拿出来,按下快速键拨号,静静等着电话被接听。

    「喂,我是蕾蕾。」

    话筒那端传来一声诧异的惊呼,然后是冷静的问话。

    「-在哪里?」

    「桃园机场。」

    「-找个地方坐一下,我现在马上去接。」

    「好。」

    她挂上电话,再次看了眼四周。窗外的艳阳让她觉得头昏窒息,台湾的夏天还是湿热得让人难以呼吸。

    她有多久没回来了?七年了吧!

    七年,好长的日子。

    七年的时间,两千五百五十五个日子,六万一千三百二十小时,是很容易改变一个人的。

    可是她没变。

    她依旧只属于一个人,五光十色、眩目紧张的日子里,唯一让她能撑下去的勇气是来自于他。

    她以为她可以一辈子都安安分分的活在他的心中,可是当她听见他就要结婚的消息时,她再也无法安分的躲着。

    没有多想会有多少改变或后果,她冲动的-下一切回来了。

    想见他。

    好想再见到他!

    石信一冲出家门之后,坐上他的保时捷,一路在壅塞的台北街头狂飙。

    车子在路口紧急煞车,高速转动的轮胎跟柏油路摩擦出刺耳的尖锐声。

    他一脸愠怒的用力关掉收音机,因为不管转到哪一个频道,都会听到Lydia无故失踪的新闻,让他更心烦意乱。

    石信一转头面对车道旁的绿茵公园,摇椅上一对亲昵相拥的小情人占据了他的目光。

    男生亲吻着女生的耳鬓,惹得女生娇羞一笑。这一幕熟悉的画面刺痛了他的心。不知为何,他眼中那男生的影像换成了年轻时的他,而那娇羞微笑的女生则换成了「她」……

    他抱着怀中的她一起坐在公园的摇椅上,她的小手贴放在他掌心上,好小、好软,他轻轻一握,就可以将她的小手整个收握在手中。

    她微微偏过头,看了眼他眼中的微笑,轻声开口:

    「你在笑什么?」

    他抬起视线对上她的,深邃晶亮的黑眸里,有着满满的宠溺与满足。

    「我在笑-一直长不大,都十八岁了,手还像个娃娃似的短短小小的。我还没看过哪个女生的手比-的小。」

    「切——你看过很多女生的手哦!」她双手往他颈子一扣,故作生气的鼓起脸颊,怒声娇叱。

    「哈哈哈——我都二十四了耶!如果没看过,那才奇怪。」他大手轻轻握在她的小蛮腰上,丝毫不怕她的怒气,笑着反驳。

    他喜欢她吃醋的可爱模样。

    「哼!好过分!那我也要去看很多男生的手。」小手改圈抱住他的颈子,她嘟起红润的小嘴,不高兴的宣告。

    他的笑容倏地僵住,冷声怒喝:「不准!」

    「耶——你很不公平哦!你可以看,我就不能看哦?这叫——只准『中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哦!」她美眸一瞪,慧黠一笑。

    「是『州官』!美国人!」他伸出一指,轻点她的鼻子,笑着指正她的口误。

    虽然她父母是台湾人,但她却是在美国出生、受教育,而且她才回台湾两年,很多中国谚语,她还常搞不清楚。

    「州官。」她学着他的发音重复说一次,甜美的笑容让人神魂颠倒。

    忍不住的,他倾身在她唇上轻轻一啄,又快速退开,眼里满是浓浓的爱意。

    几乎是第一眼看到她时,他就坠入爱河,为她丢了心魂,着迷不已。

    交往以来,他一直不敢对她做出-矩的动作,即使当他们吻得难分难舍,热情激狂时,他都一定会强迫自己停止。

    并不是他对她没有欲望,而是因为他太过珍惜她。

    她太年轻,也太纯真了,为了她,他愿意忍受欲望的折磨,也要让她是美好的、幸福的享受爱情的甜美。

    她的娇羞,让他怦然心动。

    他因为忍受欲望的折磨而哑声低语:「宝贝,不要这样看我,我怕我会把-吃了。」

    她星眸一闪,羞怯的低下视线,不敢直视他燃烧欲火的双眸。她盯着他领口微开的扣子,抿抿紧张的唇,怯怯的说了:

    「没关系。」只要是他,她就不会怕。

    他倒抽一口气,用更大的意志力压下燃烧的欲望,双眼迷蒙的直盯着她,-哑的低语:

    「天!-明明知道我已经为-疯狂了!不要这样诱惑我!」

    她紧张的微微娇喘,怯怯的抬起视线,勇敢的直视入他迷蒙的双眼。

    「那就不要压抑。我已经十八岁了……」

    她有时候也很担心,为何他一直不肯碰她,是不是……

    「爱,-还有四十五分钟才满十八岁-知道的,我是在保护。」他额贴上她的,深情的双眼直盯着她纯真的星眸,坚持的说着。

    知道她肯为他付出的心意,让他感动不已,心中更加燃起珍惜她的决定。

    「嗯。可是……你是不是……不爱我?不然,为何不肯……」她迟疑的问出心中的担忧。

    「天!-怎么会这么想?-知道我有多想要-吗?」

    他哑声问她,不懂她怎会怀疑他的爱。他大掌压住她的俏臀,将她微微抬起,然后快速的将她往自己早已肿胀的欲望压下。

    她惊吓的瞪大星眸,惊呼一声。他苦笑着,觉得更加难以忍受奔腾的欲望。

    他的巨大欲望顶在她腿间,她不舒服的移动臀部,想往后移开。他却突然发出嘶哑的抽气声,紧紧闭上眼,全身一僵,咬牙低语:

    「宝贝,不要动!」

    她不敢再乱动,连呼吸都不敢,屏息看着他痛苦的表情。

    等了许久之后,他终于稍稍平息了欲火,低头给了她一个重重的亲吻,带着一点点惩罚跟宠爱,厮磨含吻。

    他退出时,她震惊地睁大眼,心中慢慢涌进一种叫作「喜悦」的感动。

    他的吻,让她确定了他的深爱。

    他们轻轻拥抱,享受爱情的美妙气氛。

    「好了。我答应要在十二点以前送-回家的。我们该走-!」他轻声不舍的开口。

    他们的相爱虽然得到双方家长的同意,但因为她还未满十八岁,他答应每天一定在十二点以前送她回家的。

    他一直遵守这样的规定,虽然每次的分离都让他眷恋的不舍放手,但为了她,他还是会遵守承诺的。

    他伸手轻轻拉开她圈挂在他颈后的小手,她却执拗的圈紧,不肯放手。

    「嗯?」他警告的低嗯一声,晶亮的黑眸里却是满满的纵容宠溺。

    「啊——黏住了呀!」她头一歪,娇柔的耍赖。

    「-哟!」他一副拿她没辙的表情,爱恋又气恼的重重吻她。

    她咯咯轻笑,他笑叹了口气,紧紧将她一拥。

    「唉——我现在就想-了!未来十天真不知该怎么熬过来

    他现在是唱片公司的制作人,虽然他才刚接触这工作两年,但成绩一直不错,甚至可以说相当好!他相信她一定是他的幸运天使!

    他最近知名度传至海外,明天就是要到日本帮一位新人制作唱片。

    「明天我去送机好不好?」她不舍的开口。

    「班机太早了,我不要-太累。我只抱歉明天是-的生日,我却不能陪-,唉……宝贝,对不起。」

    唱片制作的工作时间很不稳定,出了一个临时状况,就必须快速处理。这让他无法陪伴她度过一些很重要的日子。

    「没关系!我觉得我每天都在过生日呀!」她懂事的说着,然后又顽皮的笑说:「你要乖乖工作,这样我以后才不会饿死。」

    「-哦!我才不会让-饿死!-太瘦了,我要把-养胖一点。」他宠溺的笑着。

    「养小猪哦?」她嘟起嘴。他老是觉得她太瘦,可是她就是胖不起来呀!

    「对呀!养成白白胖胖的小猪,然后把-吃掉!」他倾身凑到她颈窝,轻轻啃咬,作势要吃了她。

    「啊?哈哈哈哈——好痒!啊——不要啦!」她笑着躲开他的啃咬攻击。

    他改为咬她的红唇,捕捉她甜美的笑容,呵呵轻笑的看着她,心中净是满足。

    他抱着她站起身,两个人手牵手,轻声笑语的走在深夜的街道。

    一到她家门口,他不舍的紧紧拥抱她,这已经是他们每晚的告别形式,他亲吻她香软的头顶发丝,呢喃低语:

    「要乖乖的,嗯?等我回来。」

    「好。」她小手圈抱住他的腰,整个人贴到他怀中,吸取他的味道。

    他将她轻轻推离他的怀中,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黑色丝绒锦盒,打开盒盖。

    「哦!」她惊呼一声,瞪视着盒子里闪亮的钻石戒指。

    「生日快乐,我的爱!」他微笑的低语,然后缓缓单脚跪下。

    「虽然-才十八岁,可是-可以先答应我的求婚吗?」

    她笑了,笑得美丽,笑得眼眶有泪。

    她流下感动的泪珠,泪眼迷蒙的看着他眼里的浓情深爱,轻轻点头。

    他笑了,虔诚的轻轻举起她的左手,将戒子套进她的无名指,因为过于激动,他的手微微颤抖。

    他站起来,紧紧抱住她,感动的颤抖。

    「天!我真的好爱-!好爱好爱-!」

    忍不住的,他低下头给了她一个承诺的深吻。

    许久,他轻啄她已经肿胀的红唇,作为结束。

    他们又耳鬓厮磨、呢喃爱语了一会,他才不舍的让她走进家门。

    他一直看着她走过前庭,进入家门之后,才叹气地转身离开。

    他往上坡走着,他们两家虽然比邻而居,却相隔了近一百公尺。

    他抬头看着朦胧的月亮,心里却是激动跟感动充盈。

    他永远都不会忘记今晚的感动的……

    叭叭叭叭——

    刺耳的喇叭声从后排车传来,石信一皱着眉头透过后照镜,看见后面的车辆驾驶不耐烦的探出头瞪他,还猛按喇叭催促他。

    「该死!」他诅咒的低声一骂,快速踩下油门,开着车子过街。

    他竟然又在等红灯时陷入回忆,而失神忘我!

    最近他一直很不正常的恍神。他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样无法克制的想起过去,想起她!

    他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晚的心情,但不再是痴傻的感动,而是愤怒!

    哈!他当时像个傻瓜一样,在日本没日没夜的赶进度,只为了快快飞回她的身边,结果他回来面对的,却是人去楼空的震撼。

    她就这样从人间蒸发了!

    没有人肯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有人肯告诉他,她到底在哪里。

    就连他母亲都不肯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有苦难言的丢一句-

    「忘了她吧!」

    他怎能忘?

    他发了疯的找她!

    又气又急又疯又狂的找她!

    结果一年之后,他在电视上看见了她,她成了万众瞩目的歌坛红星。像在嗤笑他的愚蠢执着,她成了全球的歌坛天后,让人难以接近的大明星!

    他记得她曾跟他说过,她很庆幸自己拒绝了在美国被星探发掘的机会,因为这样,她才会来到台湾认识他。

    哼!甜言蜜语!

    她一定常在午夜梦回嘲笑他的愚蠢,他只不过是她在台湾假期的余兴节目。她早就知道会回去美国发片,他却傻傻的跟她求婚。

    是呀!他不会忘记那晚的!

    他会一直记得自己曾犯下的愚蠢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