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姓万的风流鬼,你说够了没,要不要把我祖宗八代的底全掀给他看,好表示我们交情深厚?」
  话落脚也落,雪嫩的小腿肚狠狠地往他背上一踩,当场让他趴着喘气当乌龟。
  孟蔷妘的身材不高,号称一六○,但目视的高度大家心里有数就好,千万不要提出任何疑问,否则会立刻发现自己与地面的距离有多近。
  她是个好动的人,喜欢百无禁忌的工作场所,她不会跟人家玩心机,数肚子里的肠子打几个结,直来直往就像男孩子似的。
  得天独厚的她有着白嫩如凝脂的肌肤,不管正午的太阳多毒多辣,烈得可以剥掉人一层皮肤,她却怎么也晒不黑的依然肌肤白细,彷佛精致的瓷器不怕水洗火炼,最多泛起淡淡的粉红色而已。
  所以她从小到大的绰号多不可数,包子、馒头、水饺、牛奶妹……几乎都跟吃的东西有关,因为她最大的嗜好就是吃。
  以外表来说孟蔷妘不算个美女,眼睛太大太有神,像随时在喷火,嘴巴大不是在骂人便是吃东西,丝毫找不出可取的美感。
  和时下追求瘦身减肥的骨感美人一比,她的吨位就稍微多占了点空间,不算肥却太过圆润,整个人给人肉肉的感觉。
  不过看久了也有属于她的味道,她深得婆婆妈妈的喜爱,不少没结婚的罗汉脚想娶她回家当老婆,乐当妻管严的小男人。
  「哎呀!我是人缘好不是风流,妳别嘴里发酸吃味,我知道妳暗恋我已久了。」瞧他的女人缘到哪里都吃得开,唯独她从没给过他好脸色。
  物极必反,恨的另一面是爱,说不定她是爱在心里口难开,装矜持。
  一想到此,万子良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被她看上的男人非死即残,他不想那么不幸,成为她钦点的死刑犯,囚禁终生不得假释。
  「是呀!我暗恋你很久,恨不得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啃你的骨头,看本小姐的无影脚。」找、死。
  去他的风流,黑眼圈刚消又想讨皮痒。
  「啊!轻……轻点,妳谋杀亲夫……」呜!骨头不知断了没,她每次下手都那么重。
  「亲你的头,猪狗都比你长进,我就算两眼都瞎了也不会瞧上你。」孟蔷妘一脸鄙夷地多踩一脚,让正要爬起来的他又趴下去。
  疼……疼呀!好粗的大象腿。「妳不嫁我还能嫁谁,我们可是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妻……」
  当然以上知道她不会当真他万子良才敢说出口,她比他更怕和他绑在一起,谁不怕死敢提起此事她就揍谁,包括她非常神勇的父亲大人。
  婚约的事是一句戏言,两个比邻为居的妈妈看多了野台戏异想天开,指着彼此的肚子说要结成儿女亲家,当时她们连一点怀孕的迹象也没有。
  后来他先出世了,隔了五年隔壁的武术馆才传来女娃的哭声,她们又旧事重提,想来个亲上加亲。
  真是的,哪来的亲呀!不过是来往较为密切的邻居罢了,平时借油借葱地打成一团,其实半点关系也攀不上,真亏她们还乱兴奋一把的。
  「我要嫁给谁轮得到你鸡婆呀!我找个秦始皇来治你。」当年的万杞良就是为赢政筑长城而死的,拿来压他最适合不过。
  「秦始皇?!」
  「那不是指……」
  两道好笑的视线落在狂肆的男人身上,让他剑眉一斜射出厉光。
  「你们不要在我面前打情骂俏,我不会看上一头肥猪。」而且矮得构下上他的下巴。
  「你说谁是肥猪?」好胆麦走。
  「除了妳还有谁,五短身材又言语粗鄙,坐没坐相,站没站相,我随便挑一个也比妳好。」她还入不了他的眼,简直是粗食。
  只是她白皙的皮肤十分诱人,像在说:吃我、吃我,我皮薄馅实在,好吃又顺口。
  「我身材不好关你屁事,我又不嫁你。」这年头疯子特别多。
  「我是秦时篁。」他以为这么说每个人都该认识他,毕竟他是知名的公众人物。
  「我管你秦始皇还是姜太公,要钓鱼请到别处去,我们这里不是精神病院。」真是有病。
  噗地两声闷笑忽地响起,因为她的反应感到像寻着知音人似,暗赞在心的鼓励她尽情发挥,改改暴君狂妄自我的臭脾气。
  不许笑,待会再找你们算帐。眼一瞇,秦时篁厉色一瞪,「秦是我姓,我叫秦时篁。」
  「秦始皇?」谁会给自己的小孩取这种怪名字?
  孟蔷妘的眼神很清澈,明白地表达出内心的想法,让人一眼轻易看透。
  「秦朝的秦,时尚的时,皇朝的皇上头加上竹部,秦时篁不是秦始皇。」这个笨女人该听懂了吧!
  秦时篁破天荒地捺下性子解释而无勃然大怒的迹象,叫一旁的两名下属兼好友差点跌破眼镜,愕然的呆立着,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
  他被工地里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附身了吧!所以才会大为反常地「和颜悦色」,虽然神情还是霸气得不可一世,可是对方是个女人耶!
  一个他绝对不会多看两眼,超出他以往往来的对象标准甚多,他觉得不该存在的生物体,该由杀虫剂全面扑杀。
  「秦时篁……你叫秦时篁?!」怎么和秦始皇的发音那么相近,他想当皇帝不成。
  「这是我祖父取的名字,我不是那个暴虐无道的秦始皇。」他只是要求高,不容别人反抗。
  「喔!」孟蔷妘轻应一声,但随即想起两人的债还没清。「就算你是秦时篁又怎样,你凭什么骂我是猪?」
  「妳刚说要嫁给我。」而他一点也不想娶她。
  他有太多的选择,她还不够资格。
  「呿!你想得太多了,我说的是秦始皇又不是你,你搅和个什么劲。」他想娶她还不愿屈就呢!
  「大猪头!」
  「妳又骂我猪头,妳才是肥猪,而且还是营养过剩的大母猪。」该死的女人,他今天一定要教会她何谓卑微。
  不自觉骂出口的孟蔷妘两眼一翻,嗓门也跟着提高,「你猪呀!有胆再说一次看看,我包准你走不出工地大门。」
  平时工作的她穿着长袖衬衫避免勾到铁钉受伤,鲜少露出牛奶白的臂膀和人叫嚣,可认识她的人都晓得她有多厉害,自然不会鸡蛋碰石头自个找死。
  但是目空一切的秦时篁是个人间霸王,轻慢刚愎不给人留后路,一瞧她气鼓鼓的模样就忍不住要和她对上,不允许她踩到他头上来。
  不知道是什么理由,看她和万子良斗嘴,他心里头莫名地老大不高兴,不乐意她将视线落在旁人身上,必须专注于他。
  他专制得太久了,习惯了别人的顺从,稍有不如他的意便觉是一种挑衅,没有二话的杀一儆百。
  「一身的肥肉还好意思不认同与猪同类,妳没发觉自己挂了几十斤猪肉出门吗?」要说婴儿肥也太老了,两颊一捏全是肉。
  「可恶的臭男人你敢掐我--」坏脾气的孟蔷妘挽起袖子,脚跟一踮反掐他脖子。
  她的脸还挺细致的,细细软软像婴孩。「不是掐是捏,多长肉不就是要人捏个过瘾。」
  「你又说我肥,你又说我肥!看我们孟家的独门功夫,擒拿手……」喝!插爆你的双眼。
  出手又快又狠,十拿九稳不曾落空,打她三岁开始学武起,她打败的对手只有越来越多,而能赢过她的人是越来越少。
  习武的目的是强身,可她用于打斗的时候居多,很少输过的她这回也以为能轻易地拿下他,拳出七成劲扣往他命门,意图反剪他双手迫使他屈服。
  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她动作已经很快了,眼前的猪头先生居然快她一步,轻松地攫住她手腕像没使上力,一收一放将她的手拉高过肩。
  「会点小把戏别乱招摇,妳……」咦,那是什么?
  一道红色的闪光忽然刺入眼中,耀目的引起他的注意力。
  「喂!把我的手放开,男生欺负女生胜之不武……啊……你到底在摸什么,别乱吃豆腐。」嘻!嘻!嘻!好痒。
  「说,这是哪得来的?」精眸一厉,秦时篁指着她腕上垂挂的水晶吊饰喝问。
  被他一喝,顿时想到手环出处的孟大胆眼神闪烁不定起来。「我……我在夜市买的,一条一百五十,两条打折两百五还送一个别针。」
  「妳说谎,夜市的摊贩不可能有质地如此纯净的红宝石。」价值不菲。
  「什么红宝石,你眼睛长疮呀!这明明是不值钱的红水晶,你想诓我呀!」这跟地摊上卖的水晶一模一样,哪是什么贵得要命的宝石。
  不识货的孟蔷妘说得理直气壮,坚持手腕间的环坠是仿制的便宜货,和他口中的红宝石无关。
  她怎么可能说出不久前「捡」到一架有以紫铜打造的雕花喇叭、黄铜材质的喇叭管、底座是桃木色的留声机,她眼睛产生幻觉地瞧见一道白色影子在留声机旁招手,她好奇的东摸西摸,在底座的抽屉里发现以细丝编织的手环,中间垂挂着铜板大小的「水晶」。
  好友秋千是图书馆管理员,问她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她最清楚了,她也说是膺品没什么大不了,虽然切割完整的水晶很像宝石。
  不过她说了一句,坠饰不值几个钱,但编成交错环状的丝线却十分罕见,出自滇南一带的云蚕丝,平常人家用不起,专卖给高贵中人裁衣做丝绢。
  「因为我也有一条十分相似的炼饰,就挂在我的脖子上。」秦时篁拉起自己那条外型无异,颜色却是绿色的宝石项链。
  「咦,怎么长得那么像……」孟蔷妘想摸摸他颈间的宝石,腕间的「水晶」不意与之擦了一下。
  突然间,一红一绿两块宝石发出柔和的光芒,像是久别重逢的恋人互相缠绕,然后两色相融化为淡淡的金光,终于消失无踪。
  诡异的是只有他们两人看得见飞绕的光,其它人还以为他们中邪了,没事摸来摸去一脸诧异的模样,活似同时踩到狗大便。
  类似和弦的音乐忽地响起,表情不太自在的孟蔷妘赶紧接起手机,借着接听电话的动作避看秦时篁黑如深潭的双眸,心虚不已。
  她不是贼。她这么告诉自己。
  「……什么,说大声点,我没听见……啊!秋千,是妳……有好料上桌,我上次拿给妳的秘方……好、好,妳等我,不许偷吃,全是我的,让我肥死吧!我最爱妳了,亲亲……」
  一听到有吃的,刚吃了一大堆东西的她倏地瞳孔发亮,唾腺分泌物以秒狂增,满嘴口水拚命吞咽,就怕慢了一步失了口福。
  什么宝石呀、水晶的全抛到脑后,而一旁被冷落的秦时篁在看到她对着手机送出飞吻时,心头莫名地发酸,追着她往外头去,不准她走出视线外。
  真的是很奇怪的画面,有点突兀又十分和谐,暴力女和暴君配在一起也不难看,就像柳丁橘子只是大小之分,远远一看都差不多。
  目送两人的身影逐渐走远,几个发怔的大男人像看了一场戏,有些莫名其妙地不明白事情为什么发展得令人摸不着头绪,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呃,元青,你看老大是不是在发春?」他在追女人耶!
  「不太可能吧!他的眼光有这么低吗?」简直匪夷所思。
  第三个人的声音雀跃的冒出,一手各自搭上他们的肩。
  「恋爱中的男人是盲目的,我家的孟姜女不错啦!除了不会煮饭,不会洗衣,不会整理家务,偶尔会出手揍人外,其实她也构得着完美女人标准。」
  「嗄?!」
  这才是睁眼说瞎话吧!自种的柠檬不会酸,跟水梨一样甜而多汁。
  两双恍神的眼充满困惑,一时之间竟不知该不该跟上去。
  或者去找法师来驱魔比较实际,中了符法的人才会演出脱序,错把母猪看成貂蝉,没经大脑地沉沦。
  不过又想想,他也是猪头呀!两头猪碰上了应该算是同类吧!
  他们呆立原地的想着。
                
  「叮当、叮当,黑暗中的群魔乱舞着,爱笑的姆嬷脚边躺了五只虫,一只是大哥,一只是小弟,一只是二姊,一只是小妹,还有一个我……叮当、叮当,风在吹,影儿动……」
  轻灵的歌声由留声机的雕花喇叭中传出,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漾着淡淡孤寂,千百年深刻的执念让她舍不得离开这世界。
  她是魔女莉莉丝的女儿,死后一直徘徊在人间,在生前,她是如此眷恋着她的情人--雷米尔,因为得不到美满的爱情,因此在死前施咒希望自己的憾事不再发生,灵魂依在爱人所赠的留声机中,在有机会的时候促成一对对的人间男女。
  她喜欢看到美丽的爱情故事有个圆满的结局,不要像她只能思念怀想着过去的恋人,伸手难触地将寂寞藏在心中,随着日夜的交替漂流于无情的时间河。
  嘴里哼着魔女们的歌谣,荷米丝褐色的波浪般长发无风自扬,一曲稍歇,她叹了一口气。「唉!好无聊呀!怎么没一点新鲜事发生,我闷得都快发霉了。」
  透过手看向窗外的景致,她发现自己的灵体越来越虚弱了,像光一样不再有存在感,淡得只剩下隐约的形体。
  或许是她想起雷米尔的时间不像以往那么多了,时间冲散了她对爱情的执着,心灵像获得沉淀,最近的她,心似乎少了悲伤,不会一想到心爱的雷米尔就眼泪汪汪,巴望着再见他一面。
  「雷米尔,我怕我会忘了你,你过得好吗?是否如我想你一般想念我……」
  风轻扬,带来远处的风铃声,叮叮当当地诉说离情,有一股微凉的秋意。
  突然间,一头银色长发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好奇地站在喇叭外缘往下瞧,脸上浮现轻淡的笑意,似发现有趣的事好打发时间了。
  原来是他呀!贾蕾的孙子,可爱的小女孩将家族复活节晨祷仪式的圣烛台放进留声机底座,她一瞧喜欢就留下了。
  嗯,她放到哪里去了呢?好像是卡诺米亚家……喔!不,应该是高雅的丽诺拿去了,然后又……欸,她记不得了,时间这河两旁的景致,有时相似的她根本没心思分辨。
  「奇怪,742的车牌主人地址在这附近没错呀!怎么找不到七十五巷一百六十九号?」
  因为这里是八十五巷一百五十六号呀!七十五巷没有一百六十九号,最多到一百六十六号而已,他当然是找不到。
  荷米丝笑着在心里回答,看着阙天笙在巷弄中打转却始终徒劳无功。
  咦,好强的灵感力,到底是从哪来的?强得让她透明的身体又显现人形,光没那么容易渗透了。
  颀长的男子身影走向路的一端,另一道曼丽的倩影慢慢地靠近,手拿一张字迹凌乱的纸条在比对门牌号码,似在找寻什么。
  「呵呵……他们好像在玩向左走向右走的游戏,一个往东,一个往西的刚好错过。」
  银铃般的笑声轻轻扬起,那名清灵脱俗的女孩忽然一震的停下脚步,心头流过异样的感觉,彷佛她要找寻的东西已离她很近。
  头一抬,她看向一幢老旧的房子,灰白的墙壁像是历经无数风霜,有些斑驳和沧桑,半敞的窗户晃动着小小的白色影子。
  「咦,是我眼花了吗?怎么看见一个身着希腊式白色长袍的人儿在对我微笑?」
  拚命的揉揉眼睛想看个清楚,扬起的窗帘遮住大半个窗户,窗台旁什么也没有,只有几盆缺水快枯死的洋桔梗,摇摇欲坠的提醒路人莫打从下面经过,小心被砸。
  果然是她的错觉,魔女莉莉丝的女儿哪有那么容易见得着,她如此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地远渡重洋而来,一定是她找得太心急了。
  荷米丝是存在的,与一架古老的留声机有关,只要找到留声机就能找到她。
  「哇!这世界还真小呀!我居然又遇上妳。」根本是狭路相逢,冤家路窄。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可恶,他阴魂不散呀,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
  「呵……这正是我要问妳的话,妳为什么老喜欢跟在我后头,妳对我有意思是不是?」看她两手空空,八成和他一样没进展。
  「你少在大白天作梦了,谁跟在你后头穷追不舍,我在找那部蓝色机车。」没品的家伙,他以为他是谁呀!
  米子芙每次一看到他直得发亮的银发,心底的妒恨就加深几分,他用的是哪个牌子的洗发精,为何能洗出一头直发?
  不像她,老是做可爱的娃娃头打扮,想装成熟妩媚的女人实在没那本事,谁见了只想摸摸她的头,好确定她是真人,而不是橱窗里贩卖的陶瓷娃娃。
  「喔!妳也在找它,找到了没?」阙天笙装做不在意的问道,一双迷人的银眸直往她身上打量。
  她皮笑肉下笑的回道:「那你找到了吗?不介意和我分享一下寻车记的过程吧!」
  「看来妳的努力不是很有成果,满头大汗还没一点收获。」哈!他绝对不是幸灾乐祸,她的失败将是他的成功。
  「彼此、彼此,我看你也没好过,被狗咬了是吧!」盯着他裤脚的一处撕裂,她恶毒的冷讽。
  「呃,这……呵呵……是被热情的女人追着跑,被她扯下一角当纪念。」奇怪,天气怎么变热了?
  明明刚有一阵冷风吹过,他却觉得一股热气上升。
  「是呀!你真有女人缘,下次叫你的迷恋者别把狗印子留在裤子上。」哼!骗鬼呀!她有那么好唬弄吗?
  「啊!不会吧!我记得用水擦掉了……」噢!上当了,这只小狐狸。
  干笑的阙天笙低头一视,蓦然发现自己被拐了,不打自招。
  「你慢慢擦吧!不打扰了,我要去找我的472。」蓝色风速一百,你究竟在什么地方?
  「耶!不是742吗?」老陈记得是这个车牌号码,他打包票不会错。
  「什么742,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查到是472。」米子芙一脸狐疑的看着他,想着是谁错了。
  「怎么会,那妳在这儿干什么?」她一定是走错巷子了。
  「你又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赶快去找你的742。」错的车牌号码找一百年也找不到正主儿。
  阙天笙神情怪异的一瞥,看了看她手上的字条。「我要找的742就在这附近。」
  「不会吧!我的472也一样耶!」她拿出地址和他的一比对,表情顿时拧成一团。
  这……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居然只差一号,也住在同一个巷弄里。
  「咳咳!我们要不要到咖啡厅坐一坐,商议商议一下。」未免太巧了,巧得让人以为是人为恶作剧。
  「不必了,我和你没什么好谈的,我们各走各的省得浪费彼此的时间。」他别想抢她的荷米丝,留声机是她的。
  嗯哼!小心眼的女人,心机真重。「好吧!雀斑妹,妳走妳的,我走我的,看谁先找到留声机。」
  「什么雀斑妹,你太无礼,我只有三颗小小的痘子而已。」她不承认自己长有雀斑。
  「是五颗……喔!不,是六颗,忘了把鼻头那一点算进去了。」仔细一瞧,她也满可爱的,很有诱惑力。
  「你不要在我脸上乱比,那是青春痘啦!你没长过吗?」真叫人讨厌的家伙。
  「拜托,都几岁的人还青春期……啊!我的小腿……」最毒女人心呀!
  恼得踹他一脚的米子芙气呼呼地转身就走,不理身后哀哀大叫的大男人,他是罪有应得,谁叫他嘲笑善良又富有求知精神的未来灵媒。
  不放弃的她又开始梭巡门牌号码,由东走到西,由北走到南,然后一无所获的回到原点,与她的对手再度碰头。
  不过不想和他面对面较劲,她故意走偏地往道路中间靠去,避免他来找碴。
  就在她太过于提防小人时,没注意一部机车正要冲出巷口,一人一车打个照面差点撞上,猛地煞车声嘎吱一停,她惊得跌坐在地。
  「小姐,妳有没有怎样?」
  「啊!雀儿,妳有没有受伤?」
  戴着安全帽的机车骑士和惊慌冲来搀扶她的阙天笙同时关心的一问,并检视她身上有无伤痕。
  「没……没事,只是吓一跳而已。」心口怦怦地跳个飞快。
  「小姐,妳确定没事吗?我家就在附近,可以让妳上上药。」发声的是个女人柔腻的嗓音。
  「不用了,我很好,妳的车子没有撞到我。」受伤的是她的自尊,还有裂成两半的屁股。
  阙天笙戏谑的道:「雀儿……米小姐,妳不要硬撑喔!真有问题一定要开口,我不会嘲笑妳的。」虽然她的情形真的很可笑。
  再倔嘛!看她怎么赢他。
  「谢谢你喔!我非常好。」米子芙勉强的站直身子,笑着向骑车的人道歉,要对方不必挂在心上。
  确定她并无异样后,机车骑士噗噗的扬长而去,心中想的是她的特制臭豆腐和酸辣汤,咕噜咕噜叫的肚子让她的心思无法顾及太多。
  这时候忽然阙天笙皱起眉,盯着远去的车牌号码一脸不确定,喃喃自语地觉得车牌上的数字有些似曾相识……
  「你傻了,一个人发病地念着什么274,你的742不找了吗?」可恶,也不会过来扶她一把,真没绅士风度。
  「啊!742--」他想起什么地大叫,手指着远去的车子。
  吓、吓人呀!想让她吓得没胆吗?米子芙没好气的一瞪,但随即一道闪光劈中她的脑门,「啊!那是蓝色风速一百!」
  不就是他们要找的那一款车子?!
  「可是它的车牌号是274。」
  两人相视无语,这到底是谁的错?!
  正在和同事吃姜母鸭的老陈忽然感到一阵阵寒意袭来,于是更加卖力的喝汤祛寒,完全忘了车牌号码的事。
  274,472,不都一样是这三个数字,何必计较那么多,喝汤、喝汤啦!别管怨念从何而来,吃完这摊再去唱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