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正文第九十章:蜗婚(90)

  温安年没有想到季飒也在这里,他进门也只是粗粗的打量了一眼,温安年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婚都离了,小三也带回家了,被这个曾经的小舅子看到,也是迟早的事。温安年冷静地说:“季飒,我和你姐姐的事,你最好不要管。”

  他的下巴有伤,不能说话声大,他嘴部僵硬地说,怀里的秦汤汤高调地朝季飒笑道:“哟,救兵搬了这么多来了,我现在是温安年的女朋友,不久会是妻子。这个房子也就是有我的份,以后,你们来这个家,最好要请示我一下,我也是这里的主人。”

  季飒绕过桌子,一手提着红酒瓶,程朗想拉住季飒,没拉住,我们都坐在桌边,我想看季飒会怎么说,如果季飒动手,我一定会拉住季飒。

  “你枉我曾叫你一声姐夫,你枉我们全家那么信任你把我姐姐托付给了你。温安年,当初你一穷二白,我姐姐我们家人都没有反对这门亲事,以为你是个有上进心的男人。原来你就是这么上进的!你带着这个女人回来,还理所应当的姿态,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季飒站在温安年一米远的地方说。

  季飒的个头也不逊于温安年,站在温安年身边,也有威慑力,他不再是几年前的那个小男孩了。他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实在无法忍受曾经的姐夫搂着另一个女人回家。

  我走过去拉着季飒,说:“别说了,听姐姐的话,还有朋友在这里,你就少说两句,姐姐自己的事情,你还是孩子,你不懂。”说完我又对温安年说:“你都看到了,我也不想再生是非,就当这房子是合租的,你过你的,我过我的,你们俩都别在说话带刺了。”

  季飒被我拉回了桌子边,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秦汤汤也就见好就收,和温安年直接回了房间。

  也都没有了什么胃口,收拾完了桌子,我让他们都吃个月饼然后赶紧早点回去,毕竟是中秋节,家里还有家人,

  贤芝要留下来陪我,我把她推出了门外,我说:“我的好芝姐,你快点回去,郑兆和要是回来见你不在家,没准怎么想呢,快回去吧,你可别忘了你是有夫之妇。”我有意无意的强调着。

  她没再说什么,拥抱了我一下,说:“那你好好的,有事打我电话,我随时都来看你。”

  送走了贤芝,程朗和杨之放也准备动身走,杨之放说要帮我刷碗,我说:“胡闹,我跟你开玩笑的,你们也早点回去吧,我待会也早点睡觉。”

  “好,你在家休息一天,我过两天来接你去个地方,我可告诉你啊,不许生气不许再打架啊。”杨之放临走到门口还叮嘱着。

  送走了他们,我和季飒坐在沙发上,看着一下子就长成了大男孩的弟弟,我心有安慰,弟弟大了,像个男子汉了,也懂得保护姐姐了。

  季飒遗传了我母亲的面相优点,十分英俊而谦谦如兰,如果不是他的脾气,他不说话的样子,真像是从诗里面走出来的男子。我以前总说季飒要是去演古装,演段誉绝对迷倒一片。他长得很君子,声音也特别像男主播,我对季飒是寄了很高的期望。

  他许久都安静的没有说话,我懂,他不知该如何开口来说,是说安慰的话,还是说温安年的不是,好像说什么,都是在唤醒姐姐的痛楚。他聪明的保持了一段时间的短暂沉默,打开了电视机,电视上正放着主人公爱来爱去的《一帘幽梦》。

  “姐,我怎么觉得你这么像剧里的绿萍呢?”季飒眼睛看着秦岚饰演的绿萍说。

  我拿过一个抱枕,抱在怀里,说:“季飒,你是不是觉得姐姐很没用,很窝囊?就这样的容忍着他们在我面前招摇过市,住在一个屋檐下?”

  他点点头,很快又摇摇头。

  季飒想了想,说:“姐,我今天看了南京的房价,一路在涨,这个房子现在总还值得七八十万了,你把它卖掉,我们先出去租一套房子住,以后我工作稳定,挣了钱,我们再买一套房子,好不好!”

  天真的季飒,在南京买一套房子可不是在我们老家,现在稍靠近市区的房价都涨到了一平米一万二,买一套房子至少也得一百多万,而南京的工作又极难找。在南京,一个本科生的工资刚开始也不过就一千二,月薪一千二对比每平米一万二,不吃不喝买一平米也得十个月。

  我无奈地摇头说:“说得轻松,现在多少人买不起房子找不到工作,出去租房子也得花钱,还条件差,稍微条件好的在南京不都得两千多一个月,我一个月工资也才两千多块钱,那以后吃什么用什么。先就这么住着,我打算下个月多带几个团,然后再做点别的兼职,先存些钱再想房子的事。”

  季飒默认了,我收拾了一下书房,把一个沙发床搬进了书房,先让季飒凑合着住,过两天再定个床回来。原先就打算定个床放书房给温安年父母睡的,现在也就没这必要了。

  躺在床上时,都晚上十一点多了,我把窗帘拉开,把灯关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月亮,我举起大拇指,将月亮覆盖住。

  我失眠了,再一次的失眠,我老是伸手摸自己的腹部,总觉得孩子还在那里,和我母子连心着。虽说我强制着自己不要去想,可我没法控制我的意识,越是不想去想,就越是想。

  迷茫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我想休养一个星期,我就拼命的工作,我要挣钱,我要积攒每一块钱,做房奴,曾和温安年存钱买下这套房子,现在我一个人,我照样可以靠自己去买房。

  正文第九十一章:蜗婚(91)

  本来还想要把秦汤汤从温安年的身边赶跑,或者把温安年再抢回我的身边然后甩掉他,可经历了在医院的那一天,我想开了,豁然开朗,我为什么不放手?就算我能把他抢回来,他跪在地上求我要和我复和,我就真的能幸福能满足吗?

  受到的伤害,不是这样就可以填补的,也是无法填补的,我想,念在过去夫妻一场,我不再恨他不再诅咒他出门被车轧死,打雷被雷劈死。虽然他娶我时曾经发誓说如果他温安年要是背叛,他就天打雷劈,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我还傻兮兮地像天底下所有的痴情女人一样捂住了他的嘴,让他别发这么毒的誓,我说我信你,我嫁给你了我能不信你吗?现在想想,那时我就应该说他举着右手,对天发誓,说完他的誓言让老天好好听听。

  他背叛了我,他依然搂着第三者活得好好的,只有我,满身伤还如同“鬼打墙”一般在那个迷魂阵里绕来绕去走不出来。

  放手,季素,你放手吧,统统放手。

  此后的每一个日子,每一个时辰,你都不再和这个叫温安年的男人有什么情感交集,你们只是合租关系,住在一个屋檐下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最陌生的熟悉人,我压根都没有真正的认清他。

  我想对那些深陷爱情里的女人说,当一个男人对你举起右手发誓的时候,发誓他若辜负了你就怎么怎么不得好死,你就让他去发吧,别心疼他堵住他的嘴。这世界上,能给女人的安全感越来越少,危机越来越大,他爱你的时候,才愿意为你发下毒誓。

  咎不爱的时候,毒誓也变成一句笑话,一句极有无厘头色彩的恶搞臭屁。

  辜鸿铭说:男人是茶壶,女人是茶杯。一个茶壶配四个茶杯。

  大学的时候,就听了辜鸿铭的故事,是听贤芝说的。

  辜鸿铭有一妻一妾,妻子名字叫淑姑,拥有一对让辜如痴如醉的三寸金莲,是他的兴奋剂。小妾是一个叫贞子的日本女人(不要联想到《午夜凶铃》哈)是他的安眠药。

  辜鸿铭后来美滋滋的说:“我的一生有如此之建树,原因只有一条,就是我有兴奋剂和安眠药日夜陪伴着我。”

  闲暇的时候,他就把妻子的小脚握在手中把玩,就变成了一种嗜好,每当寂寥时,便从妻子的小脚上排解,写东西遇到瓶颈室时,就要把淑姑唤到身边陪伴,叫妻子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把一双三寸金莲伸到他的面前,让他拿在手里,捏捏玩玩,然后把裹脚布一层层解开,将鼻子凑到小脚上去猛嗅。

  后来,辜鸿铭娶日本女人贞子为妾。得了贞子姑娘后,舞文弄墨,倦怠无聊时,总少不了兴奋剂——淑姑。若要睡觉,离了安眠药——贞子,就会通宵无眠。美中不足的是这安眠药——贞子,一双大脚,因此,辜鸿铭每到睡觉之前,先把淑姑的小脚把玩一番,等兴奋过后,再往贞子床上安眠去。

  这就是少数男人内心渴望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吧,总是要两种不同的女人相伴才是最美妙的事。

  贤芝说她偏要是一个茶杯配几个茶壶,她说她不怕装不下,不怕茶壶倒的水会渗出来,她是一个超级大的茶杯,配几个小茶壶就是了。

  她到后来果真是配了一个又一个茶壶。

  我还和温安年打过趣,我问他会不会也要一个茶壶配几个杯子,他信誓旦旦的说他壶里装的茶刚刚好只够一个杯子。

  我还引用了陆小曼和徐志摩大婚时,陆小曼便对徐志摩立下规矩:你不能拿辜先生茶壶的比喻来作借口,你不是我的茶壶,而是我的牙刷,茶壶可以公开取用,牙刷却不能数人合用。我今后只用你这把牙刷刷牙,你也不准向别的茶杯注水。

  最残忍强悍的是时间,手掌翻覆间,便抽刀断了恩恩爱爱的浓情蜜意,抹去了真真切切的车水马龙,碾平了热热闹闹的人间烟火。但再丰盛的回顾也不过是海市蜃楼。

  我季素,要在颠簸坎坷之际,复活。

  爱得死去活来,恨得至死方休,起承转合,愤责怒骂,等满身伤痕,静静躺在床上,望着窗外一轮圆月,方才慢慢的恍悟过来,那个弃了我负了我伤了我的人,不过是偶尔投在波心的一片云,还是一朵乌云,并非明月光,亦非朱砂痣。

  这一场婚姻纷争应该落幕,我要为自己好好的活,我想我也许不该打掉那个孩子,放下仇恨,那个孩子是上天赐予我做母亲的机会,和那个负心汉无关,是属于我的恩赐。

  就让过去尘归了尘,土归了土吧。

  在凌晨将醒未醒的刹那,我鼓起勇气删繁就简,决意去芜存菁地生活。没男人爱我,那我就要自己做最爱自己的人。

  从明天起,我要做一个快乐的女人,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凡是我不想看到的不想听到的,我就有本事看不到也听不到。

  秦汤汤不就是想气我惹我恼我把我赶出这个家门吗?我要对她视而不见,我比任何人都有底气住在这套房子里,我的金钱我的青春我的心血都注入了这套房子,该走的,也不是我,是他们俩。

  我要安心安宁地住下去,料她秦汤汤除了不阴不阳的抛几句话,也不敢做什么了,我只要做到心无,则无。时间久了,她自然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季素,你不必落荒脱逃,你是这里的主人,我对自己说,我有底气我有信心我会过得更好,没有什么比过得更好能报复人了。离开他,我照样活的滋润,我不是绝望的离婚女人,我要做我自己,没有人和我一样,我是独一无二的我。

  正文第九十二章:蜗婚(92)

  清晨,起来的很早,做美丽健康的早餐给自己吃,当然,还给弟弟季飒准备了一份。牛奶荷包蛋全麦面包,外加一个西红柿,这些都是季飒见冰箱空空如也后去采购的。

  打开音响,放着《californiadreaming》,随着音乐,我愉快地煎着荷包蛋,从现在开始,我要做美食犒劳我自己,写动人的情书给自己,我爱自己,胜过别人来爱自己。

  婚姻没了,孩子没了,可我还有勇气,我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不会背弃只是爱我一个的男人,我要和一个比温安年强百倍千百的男人在一起,我要把他带到温安年面前,我会说:“你看吧,没有你,我过得多好,我遇到了我最最心爱的人。”

  我还要去拿着贤芝给我的健身房年卡去学热瑜伽,我要保持好我的身材,我还没有穿婚纱,我总有天要去拍婚纱照,不管有没有人娶我,我都要穿一次婚纱,在我年老之前。

  季飒咬着面包,吞一口热牛奶,异样地眼神望着我,说:“姐,你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吧,怎么这么高兴,还听起了摇滚来了。”

  我把季飒手中的杯子和面包拿过来放在餐桌上,我幸福地笑着说:“陪姐姐跳支舞好吗?”

  我把音乐换成了《绿岛小夜曲》,和季飒跳了一小段慢四。好久没有跳过舞了,我特别的开心,满脸都是笑容。

  咎我要和过去告别,做最美丽的离婚女人。要一个简单安宁的生活,淡定,安静,无争。

  季飒继续出去找工作,我则留在家里调养身体,温安年和秦汤汤白天会去上班,我不用担心他们会打扰到我。

  我吃着自己煎的荷包蛋,白白的黄黄的蛋,象征着我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全身没有一点的不适感,即使刚才跳了慢四,我还是无痛感,怎么别人引产都一个劲叫痛,我却像没事人一样。也许是老天可怜我了,不想我承受太多痛苦了,我安慰着自己。

  荷包蛋还没吃完,胃里又是翻滚,我呕出了声,忙捂着嘴就往卫生间冲,我趴在马桶边就开始吐,刚还在食道里还没下咽的蛋全无保留的吐了出来。

  胃里一波接一波的冲击收缩,我就觉得像是有一张手在我胃里搅腾着似的,吐得最后就是吐清水了,我干呕着,发出了极大的呕吐声。

  “哟,大清早的,吃多了撑的了啊,吐得声音这么大,真恶心人。”秦汤汤依靠在卫生间门边,捂着鼻子,扇着手说。

  我懒得理她,慢慢的站起身子,漱了个口,看见她的牙刷在那里,想到我前一次用她的牙刷刷了马桶的,我心里平衡多了,心想叫你嘴臭!

  走出卫生间时,我昂首挺胸,正眼都不看她一眼,她算老几!我继续回到餐桌边,边看杂志听音乐边吃早餐。

  “怎么孩子都打掉了,我还是会吐呢?”我关上房间的门打电话给贤芝问,这女人竟然还在睡觉,起先还以为我是她的外籍男友呢,迷迷糊糊地叫着丹尼尔,我说我是季素,她这才反应过来。

  我又重复了一遍我的疑问,明明孩子都打掉了,为什么我还会吐呢?

  “哎呀,这么白痴的问题,我的素奶奶,你动动脑筋想想,如果你昨天拉肚子,昨下午你吃了泻立停,你能保证你今早就不拉稀了吗?”贤芝打着一个十分恶心人但很恰当的比喻。

  我差点没在一次把另外的半边荷包蛋和牛奶吐出来,都呕到脖子来了,贤芝冒了一句:“我好久没男人来营养我啦!”愣是让我把冒到喉咙来的食物又咽了下去。

  我鄙夷地说:“你缺男人营养吗?你每天都有男人躺在你身边陪你睡,你只会营养过甚,你不会缺乏营养的。”

  “我缺蛋白质蛋白质!郑兆和都好多天没碰我了。”贤芝继续说这个话题。

  我对这个色女很是抓狂,我说:“欲女,拜托你不要在我面前提这么敏感的话题,我单身啊我,你想把我火撩起来吗?”

  “切,你就会说也不敢做!说真的,我昨晚做春梦了,素素,你猜我梦见谁了?”贤芝问。

  “你该不会是梦见季飒了吧,我可告诉你啊,贤芝,我俩是好朋友,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你看我弟弟还是个孩子,你可别打他主意,这是绝对不行的啊!”我严肃地说,在季飒的情感问题上,我不想开玩笑。

  “瞧你紧张的,谁说是季飒了,他就一个小屁孩,我认识你时,他还拖着鼻涕爬单杠呢,我怎么可能会打他主意。你说我好像就是吸男人阳气的女鬼一样?”贤芝忙说。

  我相信了贤芝的话,我说:“也是,我多心了,你和季飒也就像姐弟一样,哈哈,那你昨晚梦见谁了?”

  “梦见大蟒蛇……”

  正在说着,我房间的门又被敲的震震直响,我先挂了电话,我开门,秦汤汤拿着一瓶洗发水在我面前晃了晃,脸色凶神恶煞地叫道:“阿姨,你怎么这么不要脸,你干嘛偷用我的施华蔻洗发水!”

  她穿的温安年的白衬衫,湿漉漉的头发还在向下滴水,赤着脚踩在地上,比我高出一个头,从气势和嗓门上就先压倒了我。

  而我,并非是怕她,我是真不想吵,明摆着她是一天不吵,不把我吵出这个房子她就不罢休,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漠视她,淡漠她。

  我冷冷地看着她,一句话也不说,然后我关门。

  她伸出手扒在门框上,想阻止我关门,我管她的三七二十一呢,我啪的把门重重的一摔,门夹到了她的手指,她痛得嗖的抽回手指。

  正文第九十三章:蜗婚(93)

  她眼睛阴毒地盯着我,低声说:“阿姨,你有种,你有种永远都别开口,这洗发水是你用的吗?我老实告诉你吧,我在这洗发水里加了点东西,不超过半个月,用过这个洗发水的人,头发都会渐渐谢顶,你就等着吧。”

  我关上门,就当刚才是犬吠了一阵,她说什么,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躺在床上,不停地照镜子,自恋的一塌糊涂,我问自己看起来像是27岁的女人吗,她叫我阿姨,我觉得我看起来顶多就是比她大两三岁而已。

  脸上的妊娠斑还在,我想等我上班了,我要好好打听祛斑的方法,好好的保养我这张脸。可以向贤芝学化妆,用精致的妆容,来美丽我的人生。

  衣橱里总是缺那么几件衣服,都几个月没买新衣服了,我计划着去购物一番,买以前不敢穿的那种风格的衣服,比如露肩,露背的啊,爆乳的我就不敢穿了。

  手搭在腹部上,总觉得鼓出来了一个凸起,圆圆的,肚皮紧紧实实的,我想,这里是有一个房子,住着一个孩子,他只有到十个月的时候才能出来,而我却强制的让他三个月就从我身体里剥离,他现在在哪?医院会怎么处理这些被引产的胎儿?

  这些都是我不得而知的,在我淡定的面对生活时,内心总是有一个坎,我迈不过去,我心有内疚,每触到那个隐隐的点,还是会发痛。

  屋外恢复了平静,温安年和秦汤汤都去上班了,他是广告公司的总监,她是他公司旗下的签约模特,他们出双入对,上班至回家,都那么默契。我甚至想他们为什么没有早点遇见彼此呢,他们搞的金童玉女一样般配,我从开始就不该进入这个局面里。

  咎如果我嫁的是另一个男人,比如像程朗这样的,沉稳,细心,不会甜言蜜语,话不多,但说的话都是朴实而温暖窝心,嫁给这个的男人,我现在一定是做着幸福的准妈妈,一家其乐融融,该多好。

  恋爱中的女人,都爱听甜言蜜语,某些男人的三寸不烂之舌,在此刻就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他们用生生世世说着谎言,说着会让你最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他可以为你生为你死,甚至说你死后他也终生不再娶。

  多少男人说过这样的话,我们无法统计。至少我可以肯定,温安年对我说过,他说就算季素死了,我也不会再娶别的女人了,那时的他,多么老实,男人没钱当然老实,越没钱越老实。如果他没有住着大房子,开着小车,他在秦汤汤这样的女人面前,能不老实吗?

  我还没死,我还活的好好的,他依然和我离婚。我端起一杯绿茶,站在窗前,望着楼下的大丛大丛叫不上名字的小紫花,满心的安宁。

  而我,不会为这样的男人再寻死觅活,自我伤害,掩耳盗铃了。

  那个抚着翁美玲灵柩前抹泪痛哭发誓这辈子不再娶任何女人的男人,最终还是牵起了年轻女子的手,而且,还不止是牵了一次。

  书房里有一些书,都是早前买的,结婚后,都没有时间好好看看书了,顶多看些旅游杂志和报纸,这在家休养的一个星期,我开始翻看以往遗留在书架上没有来得及翻看的书。

  《女人的资本》是我大学时在地摊上买的,十来块钱,拿在手里爱不释手,买回来后就看了几遍,那时毕竟是年轻啊,年轻的时候看这本书和现在看,学到的就是不同了。

  在家的那几天,我把书架上的书都看了一遍,有的是细看,有的是粗粗看,有的书里面还有我多年前稚嫩的笔记和读后心得,真是快啊,一晃就七年过去了。

  在一本席慕容的诗集里,我还翻到了少女时代时,一个男孩写给我的情书,蓝色的信纸,歪歪的字迹,写着季素我喜欢你,喜欢你的沉静之类的话语。

  年华匆匆啊,转眼,我从少女变成已婚女又变成离婚女,当年喜欢我的少年,也都不复存在了吧。

  我还翻出了大学时的同学录,里面有一个是我,也是温安年,我们曾经共同的好朋友,他叫马木,是个艺术生,那时加上贤芝我们四个是整个大学里的文艺青年,当然,贤芝是花瓶型。

  马卫后来去了巴黎,带着他对艺术的追求远赴异国,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真没法相信,我们以前玩得那么好,可各自融入社会后,竟然会失去了联系。

  匆忙的生活节凑,是否在改变着我们的情感?

  我辗转向好几个同学打听,才问到了马卫的电话,我打了一个越洋电话给他。时差是七个小时,我甚至都想都没想会不会打扰他,我拿着电话,就拨了他的号码。

  “HELLO!”,马卫的声音,用英语在说。

  此刻我这边是下午四点,巴黎应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听到了马卫的声音,他不知道是我,他似乎是很慵懒随意的声音说着。

  “马卫,是我,我是季素。”我说。

  “哎哟喂!是素丫啊,素丫,我们好多年没联系了吧,我回国几次,想找你和温安年来着的,可我又怕遇见贤芝,我怕我没法再忘记她。”马卫的声音一点没变,在国外这么多年,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熟悉。

  马卫曾喜欢过贤芝,可贤芝怎么会看上落魄窘境的艺术生马卫呢?贤芝拒绝马卫那不只是一次两次,她坐着有钱人的豪车,对马卫那出了铃铛不响其余哪里都响的单车是嗤之以鼻。

  贤芝毕业后去凑钱去参加富豪相亲会,马卫还尝试着去想把她拉回来,可是那时贤芝是铁了心要嫁个有钱人了,贤芝和郑兆和举行一场豪华婚礼后,马卫带着仅有对艺术的追求离开了中国。

  正文第九十四章:蜗婚(94)

  我也为贤芝惋惜,马卫多好啊,倍有艺术家的味道,手指修长洁净,穿着亚麻衣,身上总有着淡淡的墨香,可贤芝偏偏就是说马卫身上有琼酸味,跟着马卫是这辈子都得受穷。中国搞艺术画画的有多少,又有几个能一幅画值个百八十万的,值得也都是人死了画才值钱。

  我对马卫说:“贤芝现在过得也挺好,挺幸福的,比我幸福,至少那是她追求的想要的生活。人活在自己的追求里,总是美好的。”

  马卫在大洋彼岸隔着电话说:“这么多年了,我遇到过很多女人,不同的国度的都有,我给她们画画,甚至也和她们谈谈情说说爱。她们问我,她们是不是我最爱的女人。我说是,可我心里真正爱的女人,却从未问过我这句话。”

  “马卫,你也别太沉迷在过去,重新爱上一个人,爱对一个人,也许当初你深深爱的,可能是错误,比如说我。”我说。

  “哈哈,素丫,你爱错了谁啊,那时我们谁不羡慕你和温安年啊,那一届学校里的情侣,最后毕业还能顺利结婚的,就只有你和温安年了,你们还会错?”马卫当我和他说笑。

  我也苦笑了一下,说:“马卫,是真的,没和你说笑,我和温安年离婚了,他爱上别的女人了,而且是比我小七岁的女孩。”

  “我不信,你打死我也不信。”马卫坚决地说。

  “是真的,真的离婚了,我自己也是离婚两个月后才开始相信。”我认真地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我听到了马卫用打火机点烟的声音,他抽口烟,说:“素丫,你们俩都会离婚,这让我们这种没结婚的人,再也没法相信爱情了,真的,我接受不了。”

  “都过去了,我也原谅了他带给我的伤害,我想我就用过去他待我的好,来一笑泯恩仇吧,都算了,好歹也是夫妻一场。马卫,什么时候回国的话,来南京,给我个电话,我们好叙叙旧。”我说。

  马卫吸口烟,说:“行,只要回国我就去看你们。”

  结束了和马卫的远洋电话,我的手机也同时收到了余额不足的移动短信提示。我心里很舒畅,和老同学也是旧友聊聊天,好久不见,听到他的声音,和他说说我的遭遇,我觉得自己更加轻松。

  在这个世界上,原本是有更多的人和事值得我们去爱去关怀的,我要爱情转移,把自己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我身边值得我去关心的人那里。

  为了避免和秦汤汤温安年他们的争执,我把厨房用一个小隔板从中间分了一下,原有的管道煤气还是归他们用,我就用电磁炉,电饭煲我都重新买,我还把客厅都分好了,也算是重新小装修了一下,把厨房和客厅都一分为二。

  卫生间我则仔仔细细地打扫了一遍,地上一层秦汤汤的长发,我全部都扫起来,然后倒在垃圾桶里,长发,都是这些长发做的孽。她可能出院不久还在出血,卫生巾包装袋随意的丢在卫生间一边,用过的卫生巾也毫不遮掩的就袒露在垃圾桶里。

  我忍,想着还有弟弟季飒在这里生活,我可不想弟弟看到秦汤汤乱扔的脏东西触到了霉头。我把卫生间冲洗了一遍,我还认真的做了一个值日表格,星期一三五七这四天我打扫,她和温安年就打扫星期二四六这三天。

  这算是够关照这对野鸳鸯了吧,就当是合租在一个房子里,搞好环境卫生就当为自己作福了。

  季飒在的这两天,他很照顾我,我躺在床上看书,季飒就把饭菜都做好喊我吃饭,他并不知道我堕胎了,他以为我是胃不舒服要调养几天。

  小时候我就羡慕人家有哥哥,觉得有哥哥就特别威风,没有人敢欺负你了。现在终于感受到了有弟弟的温暖,我崇拜的眼神对季飒的厨艺表示了肯定,这小子做的菜和我妈做的一个味道。

  以后谁嫁给了季飒那就真是有福气,声音好听还会做超级好吃的饭菜。

  写了一些便签的纸条,贴在了冰箱上,客厅茶几上,还有厨房,卫生间,都是写给温安年和秦汤汤的,我让他们要注意哪些遵守哪些合租规则。我不想和他们口头交流,只会无法沟通对牛弹琴,就写在纸上。

  我刻意和他们的作息时间叉开,早上他们走的时候,我还没有起床,晚上我都睡觉了,他们才回来。秦汤汤还故意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声,放着毛片,女演员夸张的浪声一阵阵的传来。

  能开门出去说什么呢,她就是想我打开门和她开战,我偏不,我戴着耳机,听着动人的曲子,我可以让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有时我去卫生间,门关着的,透过窗花,可以看到他们俩正在一起洗澡,秦汤汤刻意的和温安年在卫生间里叫着笑着,秦汤汤一遍遍地说:嗯嗯……不要,手不许往这里摸!“之类的话,是说给我听的,现在的年轻女孩真是懂得如何讨男人的喜欢,激发男人的***。

  我让季飒晚上尽量别从书房里出来,等他们安静了再出来,尤其是温安年不在,秦汤汤独自在客厅时,我就发短信给季飒,我真怕这个不要脸到极点的女人会对季飒不怀好意。

  温安年不在时候,秦汤汤会闹得更离谱,把音响开的很大,穿着高跟鞋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把桌子拍的震震响,像是神经质了一样。她在挑战我的极限。

  随她闹呗,我只要忍耐十几分钟不理会她,她自然就没劲歇火了。

  正文第九十五章:蜗婚(95)

  在家待了三天,依然是会吐来吐去的,季飒为我担心,我说我就是胃不舒服,犯恶心,吃点好的就没事了。季飒索性就没出去找工作在家照顾我,也怕我虚弱会被他们欺负。

  外面的工作也确实是不好找,我让他先自己找找,实在不行就先来程朗的旅行社上上班,好歹下一次找工作也好说自己有过工作经验。

  在网上投简历,一个小小的出纳职位,都恨不得有四五百个人来竞争,其中还有百分之三十的研究生,百分之五十都是本科以上的学历,我为季飒捏了一把汗,他其实也不适合学会计,要是学个男主播啥的多好。

  季飒专门做极香的汤给我喝,真是大大满足了我动不动就恶心的胃,胃舒服了,人也舒服多了。每天还都换着汤做,乌鸡汤,猪手汤,还有鲫鱼汤,都是妈妈在家做的家常汤。

  我喝了几天,就觉得脸上的气色好多了,精神也饱满了,加上心情调节好了,人看起来比前几天健康了。

  季飒坚持要照顾我上班为止,他说他和我姐弟二十多年,从没见过没心没肺的姐姐这么憔悴病态过。

  在家待了实在是闲得慌,打电话请示程朗,让他给我安排团,他则不容反驳的回绝了我,还说必须休息一个星期到半个月,否则我上一天班就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没天理啊,怎么会有这样的老板,不许员工上班,上班还会扣工资!

  咎我实在无聊的慌,整天闷在家里,季飒则是陪在我左右,一会儿说姐你喝水吗,一会儿又是姐,你饿了吧。我吹会儿空调,他马上就拿个空调被盖在我身上,我被这种无微不至的照顾弄得有些受宠若惊,我决定要出去溜达溜达。

  还能想谁呢?先是想到了贤芝,我开电脑和她聊QQ,她说她脸上起了一个大青春痘,她不想出去逛了,怕痘痘会在日照下繁殖太快。

  我真鄙视她,都一大把年纪了,还长什么青春痘,肯定是上火了,我坚持要和她开视屏,哈哈,真是笑死我了,她的嘴唇上起了一个庞大的水泡,足足有她鼻孔那么大。

  华丽丽的水泡,我说姐姐你还是别出门了,我怕你的水泡在逛街时爆炸,淹死路人还有我。

  她问我季飒的工作找的怎么样了,有没有被合适的公司录用他。

  我快速的在键盘上打出一串个字:目前杳无音讯,找工作比找媳妇难。

  她很快就回了一条,说:不如我和兆和说说,让他来兆和的公司做助理经理或者秘书啥的,实在不行就跟着我吧,做我的司机也成。

  我暗暗捏了一把汗,做你贤芝的司机,等于做你的男秘,我可不能把我亲弟弟一个娘生的弟弟往火坑里推。贤芝啊贤芝,别怪姐们不够意思,是你的OPEN让我不放心啊。

  见到美男就想扑的花痴女,长了一个大水泡,就乖乖的在家里不出门了。

  贤芝告诉我,说郑兆和对她的水泡很满意,说自从这两天她发了水泡,就不打牌也不逛酒吧,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他终于真正享受到了几天她是他老婆的感觉。

  一般情况下,这个老婆就是按时拿工资,郑兆和有应酬和party时,贤芝就按时上岗参加应酬,打扮的美美的,挽着郑兆和的手,觥筹交错。

  和上流社会的男人打交道。偶尔也要镶金牙男或富一代揩揩油,摸摸手,伸伸大腿,她也只能是听之任之,这样对郑兆和的事业有帮助。

  圈子里的人都清楚,郑兆和有个漂亮的老婆,还可以任意让大老板揩油,前提则要是对郑兆和公司发展有帮助的人。

  贤芝不过是一个花瓶,他们的婚姻,就是雇佣关系,双方都是自由的。

  雇佣关系也好,只要贤芝她过得好我就放心,她是十足的拜金女加色女,爱钱也爱男色,她快乐的活着,为自己想要的东西活着,没有什么错。

  她这样的女人,至少比秦汤汤这种人高尚的多,贤芝不会破坏别人的家庭,不会把别人搅合的离婚,她是在郑兆和离婚后才和他走到一起去的。

  贤芝的性格,是宁当二奶,不当小三。

  二奶是给钱就服务,小三则是要给感情的。

  和贤芝聊了一个小时后,楼下传来了汽车喇叭声,我晕,谁啊在楼下乱按喇叭,小心一会保安抓你。我跑到窗户,准备看是哪个野犊子搅扰了我的安宁,一看,OMG,一个穿着很超人的男人,所谓超人,就是把红内裤穿在外面的人。

  该男子莫非是神经时常了,侧身弯着腰,右手撑在地上,左手弯曲高举过了头顶,穿着漫画里超人的服装,蓝色的紧身衣,胸前还有一个闪烁的大黄钻,背上披着红色的披风,红色的内裤穿在外面,裤子也是紧身蓝裤子,足蹬一双红靴子。

  肌肉被紧身衣绷得紧紧的,我张大了嘴,想看看他究竟是在玩什么名堂,他身边停着的是一辆橙色的甲壳虫车,车里面坐着一个四岁大的孩子,小手边拍掌边乐得直按喇叭。

  仔细看了一下,好像发型也是那种如同野猪的脊背上的猪鬃毛一样往后倒,真是大白天遇到了真人超人秀了。

  该男子缓缓的抬起头,竟然朝楼上的我莞尔一笑,天啊,该人竟然是——杨之放!

  我有种被雷劈的震撼,那个外表总是酷酷的音乐才子,此刻竟然如此雷人的装束和造型还有POSS出现在我的面前,尤其是他那缓缓抬起深情看着楼上的我的那一抹眼神,他还抬起手,顺着额头鬃毛向后抹了一下。

  我全身战栗了一下。

  正文第九十六章:蜗婚(96)

  车里面的小男孩从车上下来时,我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个可爱的小超人打扮,然后这小超人在杨之放的教导下,就开始用稚嫩的童音在楼下叫:“素素素素,下来我们出去玩!”

  为了避免小区更多人围观他们,我用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和季飒打了招呼,出现在两个超人的面前。我拎着包,看着杨之放,说:“你哪弄的甲壳虫车,哪拐来的孩子,哪弄的这身超人衣服!”

  站在杨之放身边的小男人抢着回答说:“甲壳虫车是我妈妈的,我也是我妈妈的,超人的衣服是哥哥去剧院租的。”

  我蹲下来,伸手摸摸小男孩的肩膀,他长得好可爱,圆圆的脸配上西瓜头,粉嘟嘟的嘴,黑亮亮的眼睛,真是聪明的孩子,一笑还有单边的小酒窝。穿着超人的衣服,看起来比杨之放穿要可爱多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几岁啦?”我牵起他的小手问。

  他抓了抓小脑袋,想了想说:“我叫童语皓,我今年……妈妈说,年龄是秘密。”

  真逗的小屁孩,装的像个小大人,我说:“你四岁吧?在上幼儿园了吧?”

  咎“哇,阿姨你真聪明,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童语皓天真的睁大眼睛崇拜地说。

  为什么叫我阿姨,却叫杨之放哥哥,难道我看起来就那么像阿姨吗,童言无忌,我微笑的拧拧他的小脸蛋,我问杨之放:“大超人,这是你朋友的孩子吗?”

  杨之放把童语皓抱到车上,让我上车,说:“这孩子是我前女友的,分手好多年了,瞧她儿子都这么大了,我至今还单身。”

  这个孩子竟然是他前女友和别人结婚生的孩子,我将信将疑地问:“你前女友和别人生的孩子,你难道没有一点点的介怀吗?”

  他爽朗地笑着摇头,说:“这有什么呢,有什么要介怀的,她有选择和谁在一起的权利,分手之后,她结婚生子我都是祝福她,况且小语皓这么可爱,我要教他跆拳道教他变超人。”

  童语皓小脑袋探了过来,用手遮着在我耳边嘿嘿笑着悄悄说:“我妈妈告诉我,要是她嫁给的是杨哥哥的话,那他就是我爸爸了。”

  杨之放笑着在童语皓的后脑勺上揉了一下,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童语皓。我却无法理解,除非是他对前女友没有真正的爱过,否则为什么会这么大度呢?换了是我,也是做不到的,我不天天欺负这个孩子就算是善良了。

  两个超人告诉我,今天去珍珠泉游乐场玩,我看着他们俩的穿着,我犹豫着,一会到了珍珠泉风景区,和两个超人在一起走我会不会也被连累当成异类来观看。

  刚开始还有好多人都来找两个超人合影,慢慢的,我觉得身边有两个这样的超人实在是幸福,有人给我们拍照,问我们是不是一家三口,我忙说不是,我说这是我朋友的孩子。

  杨之放带着童语皓坐过山车,我就坐在一个凉亭边,看着他们坐在过山车上,超人衣服的红披风在空中飘舞着,勇敢的童语皓比那些成年人胆子还大,一点也不害怕。倒是杨之放吓的脸往童语皓的肩上靠。

  玩了一天,基本上都是他俩在动,我被杨之放安排是坐船,坐船多没意思,我也想坐过山车,可他硬说我现在不可以。

  四岁的小童语皓都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呢!

  “要是我有这么可爱的儿子就好了。”我望着童语皓,自言自语的说,如果那个孩子没有打掉,那么是不是四年后,他也会如童语皓一般的可爱,要是个女孩子,也会是漂亮的小公主。

  杨之放就坐在旁边,他听到了我的话,便说:“你不差一点也有个孩子了吗,我劝你那么多遍,你不听,现在后悔了吧?”

  “怎么说呢,也不能说后悔,是有些遗憾吧,我这辈子,也许很难再有个孩子了。先不说我身体的原因,我想,我不会再轻易动和谁结婚生子的念头了。”我凄凄然地说,很快我就换了乐观的语气,深吸一口气,说:“也许吧,也许我会遇到对的那个人呢。”

  离开珍珠泉时,童语皓还睡在我怀里,他妈妈打电话来了,杨之放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童语皓,你妈妈来电话了。

  他很快就睁开眼睛,四处寻找妈妈,他接过电话,意识还有些刚从睡眠中没过渡过来,小声地叫了一声妈妈,然后就一一的告诉他妈妈他今天和一个很漂亮的阿姨一起在游乐场玩了,他还穿成了小超人。

  童语皓乖巧的听着电话里妈妈的叮嘱,点着头,认真地说:“嗯,妈妈我记住了。”

  挂了电话,童语皓仰着头对我说:“素素阿姨,我妈妈说你是杨叔叔的女朋友,她叫我要听话,不许乱说话惹你生气。”

  我脸红,这回他是叫杨之放杨叔叔,可能他觉得叔叔阿姨才比较是一对的吧。

  我揉揉他的头发,说:“我和你杨叔叔就只是好朋友,小孩子,不可以说大人的感情问题哦。”

  “你就是杨叔叔的女朋友啊,是他找我商量要扮成超人让你开心的。”没等杨之放的手伸过来堵住童语皓的嘴,他已经把话都说出来了。

  我暗暗窃喜,杨之放啊,原来是这样,是为了哄我开心,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说呢。

  “不是,那个我嘛,就是,哎,你别听小孩子说的话,他是逗你玩呢,对吧,小语皓?”杨之放故意装出凶相咬牙切齿的对语皓说。

  “嗯嗯,是的,我说着玩的。”语皓低下头,使劲的点头,那样子,真是让我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