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一个阴天的下午,坐在六楼落地窗旁,窗外起着风,穿着白色背心宽阔的牛仔裤,身旁放着一包薄荷糖,关了手机,拿着一本书,看了半晌,竟歪歪地睡着了。
我梦见一个很大的房间,我以为,那是个空房间。
当我打开时,竟全部都是你,而你又是谁,怎么会闯入了我的梦中。你穿了一件旧绿色的裙子,我看见你满眼泪,慢吞吞地对我说:“是不是,只要我喜欢就好了,是不是,我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
我点头,但你的眼里并没有看到我,我转过头,我身后站着一个有着干净温暖笑容的男孩,他朝她伸出了手,他们牵着手,走出了空房间,穿过了一条条的街。
我跟在他们身后,紧紧跟着,生怕被人群挤散,其实人一点也不多。
醒来,风再起时。
我微笑,给熏香炉添了些香料,身上熏得满满的都是木香。
这洒然的光阴,我的心里,欢喜着,没有比这样的日子更让我安心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以这样的一个姿态活下去,爱或死。
我欢就好。
这四个字一下子清傲地跳了出来,在我面前,带着那一段野活的青春扑面而来。
想起了杜拉斯,她说她从十八岁就开始苍老了,她说她下辈子不做作家,她要做风尘女,她说她到八十岁时还要和年轻的男人欢愉,她果真做到了。
我为了我。
邻家的小妹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来问我什么专业最好找工作最热门最高薪,我只对她说了一句话:请你,做你喜欢的。
不要为父母的喜好去选择一个你并不喜欢的专业和爱情,因为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明白。活着,如果不为自己喜欢的事和人活着,那么活着,就不像活着。
她最终放弃了父母建议的专业,选择了她喜欢的制药专业。
看到她非常开心的拿着入学通知书,我掉下了泪,如果,让我回到她这样的年龄,那么我绝对不会放弃我最初的喜欢,绝对不会。
我欢就好,是一句苦禅,只有错过,才会懂得。
尽管说出口,那么的骄傲,那么的嚣张,可我们的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
在《我欢就好》里,有一个叫唐未欢的女孩,她曾经是叫唐欢的,从父母离异那年起,她就固执地把自己名字改成了唐未欢,她觉得,此生她都不会再有欢乐了。
还有一个外号叫小喇叭的女孩,她永远都孤孤单单的样子,害怕失去,她总是对遇到的每一个人诉说自己的不开心,她会动不动就大哭寻死觅活,就是为了让人关心她。小喇叭说自己是一个爱喊狼来了的孩子,而最终狼真的来了,还会有人来吗?
有人说,一个女子抽烟美不美,要看她的手。总是会在难过的时候,抽一根细细的卡碧。卡碧比寿百年还细,是我见过最细的烟,不是很凉,淡淡的香,抽的时候,我有轻微的晕烟。那时的我,非常温顺。
故事里,也会有一个抽着细细的卡碧薄荷烟,会大笑大闹爱打麻将爱看老电影的阿刺,她还有个同胞妹妹阿猬。
她们在一起,就是一个刺猬,分开了,各自都会受伤。
这一本书我整整写了一年,有我作为一个青春叛逆期走过弯路的孩子对现在的同学一个小小的愿望,我也曾是一个坏小孩,我愿每一个坏小孩长成坚强美好的模样。友情的笔墨甚至超过了爱情,因为我始终相信,青春年少的时候,友情是最美好的。在我眼里,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哪怕是坏孩子。
请你与我一起,一起《我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