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

  我品花式咖啡,无疑是牛嚼牡丹。在学校里喝惯了速溶咖啡,练成了美国式百无禁忌,即使是涮锅水都入得了口。咖啡,只有苦与不太苦的区别。

  庄朴园还在耐心为我解说,从他带着我悄悄离开宴会,来到这一处安静幽雅的半自助式咖啡店的一路上,他都一直在和我谈论他的咖啡。

  我现在知道了除了牧羊人以外,阿拉伯的僧侣也发现了这种奇妙的植物。还知道咖啡是由荷兰人而不是阿拉伯人传播开的;著名的华尔街金融区的纽约股票交易所和纽约银行都始于咖啡屋。奇怪的是,以前从来没有一篇报道提及庄朴园先生是咖啡的拥甭。现在看来,他还有可能会是个不错的咖啡店老板。

  他对我说:“咖啡在中东古国,宛如《一千零一夜》里的神话传说,既可以帮助亲神,又可以帮助冲洗忧伤。”

  一边说,一边舀了两大勺奶油,让它浮在咖啡上面。

  玻璃窗下,是都会夜市里的万点星火,一大片无声的喧哗。

  咖啡店里放着一首怀旧的老歌,气氛融洽,坐对面的男士又相貌英俊风度翩翩。我便松懈下来,开始絮絮说起家常话。

  “说起来,这里离光复新村好近啊。我以前在光复中学读书,那时候这片地区才整完地,开发商还没修房子。结果我大学毕业回来一看,已经成了高级住宅区了。”

  “记得光复曾经是女校。”

  “那是解放前了。”

  “啊!”庄朴园点点头,“我外祖母说她在那里读的书。”

  “你家旧时是大户人家吧?”我问。

  “做盐生意的,你说呢?”他冲我笑。

  “但是你还是自己出来创业。”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轻击桌面,“外祖父解放前夕把家产换了黄金,带着姨太太和儿子南下走了,却把大老婆和女儿撇在内地。口头承诺得响当当,说是一定会回来接她们,结果我外祖母等到死都没有等到人。”

  我有经验,一听这开场白,就知道有一场大戏,“那你们后来有找到他吗?”

  “听我慢慢讲。”他笑,像是哄小孩睡觉的家长,“我外祖母毕竟是读过书,找了份教职,把我母亲拉扯大。不料天不长眼,我母亲也嫁了个不负责的男人,我还不出生,他就和单位里一个领导的女儿跑了。”

  “啊,你们家女人的命都有点不好。”我同情。

  “我也这么觉得。因为这一现象不是个别而是普遍的,据说我太外婆也给男人悔过婚,后来又死了丈夫。”

  我干笑。分不出他这句话是实情还是玩笑,也只有干笑。

  “本来要升高中,因为外祖母突病,干脆辍学打工。我便跟着亲戚进了城,在一家饭馆里做跑堂的。”

  我目瞪口呆。我听到什么?眼前这个穿阿曼尼坐在高级俱乐部里喝咖啡的男人说他当年肩搭一条油腻的毛巾踩着拖鞋做过跑堂?他的人生势必比泰然演的戏还要曲折离奇、生动精彩。就像电视上形容的:展开来是一副画卷,卷起来是一份沉重阅历。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还以为……以为你是留学回来的……”

  如果他没骗我,那就是他骗了记者。

  “那是以后的事了。”庄朴园轻描淡写。

  “然后呢?”我问。

  他的眼神忽然一闪。

  “饭馆其实是一所大学里开设来招待外宾的,但是到了周末,会有一些大学生来点些小菜改善生活。那时候生活水平不比现在,有能力下馆子的,都是条件优渥之家的孩子。”

  我听出端倪,“你遇见了谁?”

  他笑了,像听到学生答对问题的老师一般。

  “那时每逢双周,都会有个女学生来到馆子里来吃饭。他们说她是某将军的孙女。”

  “她一定很美。”我此刻已经兴奋如初中小女生。

  庄朴园仰头笑,“在我的眼里,她当然是最美的。扎着马尾辫,穿着白色衬衫,卡其布裤,很干练、精力充沛的样子。她的眼睛,明亮,充满信心和希望,笑容,爽朗又甜美。对待我们下人也极其亲切和蔼,没有半点架子。”

  “庄先生,照说,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上下人之分。”

  庄朴园说:“可是,我恋慕她,在她面前自然要低矮三分。”

  所以外国男人求婚首先要做的就是单膝跪下来,通过降低高度来表达他们对女士的尊敬。

  “我在的那个饭馆因为是招待外宾的,所以有西餐茶点供应,她爱来点上一杯维也纳咖啡。”

  我其实也猜到了八分。

  “阳光好的下午,她就坐在窗户边,翻几页书,喝一口咖啡。有时候奶油会沾在她嘴边,我看在眼里,有种想走过去帮她拭去的冲动。”

  他叹气,我却笑了。

  我敢肯定他们并未在一起。何止,她一定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她的记忆和生命里,几乎完全没有庄朴园这个人。

  我问:“你和她的对话的内容,从来都是只限于顾客和服务员之间?”

  “不。”庄的笑容加深,“有次她的书掉在地上,我帮她拣起。我鼓足勇气同她说,我在自学外语,也看这本书,非常欣赏里面的女主角。”

  “她怎么回答?”我相当好奇。

  庄温柔地看着我笑着,“她非常温和地笑,说是吗?我则很喜欢里面的男主角。多希望能由他牵着手,带我去天涯海角。”

  “这话……”我是那么耳熟。

  “我就此发奋图强,只身创业,让自己能做一个让女性放心交付人生的男人。”

  我静静坐着,直视庄朴园那闪烁着光芒的眼睛。渐渐的,似乎看到数十年前的那个午后,一个白天鹅般的女大学生微笑着回应饭馆小伙计一句话。这句话就此改变他的人生。

  “那是……什么书?”

  “《飘》。”

  我莞尔。我中学时代最爱的一本读物。

  庄朴园活动半身,动手为我填咖啡,一连串动作驱散了刚才惆怅的怀旧气氛。

  “她现在怎么样?”我问。

  “离婚再嫁,定居美国,已是两子之母,丈夫是大学教授,生活平静。”

  可见理想和生活有着较大差距。

  “终究不能忘怀?”

  “那是美好的回忆而已。”他说。

  “这么多年,理想可否有实现?”

  “强差人意。”他抿了口咖啡,“中途和老板的女儿了结婚。再后来我那在台湾的陈世美二世的外公蒙主恩招,居然记得给大陆这房留了一笔。打了几场官司后,我又继承了那份遗产。然后就投身钱眼,钻不出来了。”

  “有得必有失。”

  他笑,“你说话真像我外婆。可惜她老人家已经不在了,不然你们一定投缘。”

  我羞赧,“对了,怎么没见你提令堂?”

  他说:“她是生我时难产去世的。”

  我急忙道歉。

  他敲敲桌子,他想要宣布什么重要事情时习惯性地做这个动作。他说:“其实今天是她的忌日,四十年了。”

  我怔了怔,举起了咖啡杯,“希望时间对。生日快乐!”

  喝完咖啡,他一路送我回去。我在途中打泰然的手机,他挂了我的电话,我心里便有数。

  庄朴园察言观色,立刻问我:“车开到哪里停?”

  我说:“小区门口就可以了。”

  “安全吗?”

  “小区治安不错,放心。”

  他便把车停在大门口。

  我向他道歉,“本来该请你上去坐坐的,可是这么晚了,怕耽搁你回去休息。希望您下次能赏光。”

  庄朴园笑笑,“围巾拉好,降温了。”

  和蔼似兄长。

  他的车开走后,我便沿着小区进门那条长长的斜坡路慢慢走。现在已近半夜,室外果真冷冻如大冰库,耳边风声呼啸,这后半夜会不会有雪啊?

  我哆哆嗦嗦着爬啊爬。忽然间抬头一看,路灯下里着一个高大的身影。

  还能有谁?

  我急忙跑过去,摸摸他的脸,摸摸他的手,都是冰冷的,忍不住骂他:“你是企鹅进化来的吗?大冷天的伫立在这里张望个什么劲?学边防武警为祖国站岗放哨啊?皮痒欠揍!”

  他定定看我三秒,突然间暴发,猛地把手伸进我领子里。刹那间给我冰得惊声尖叫!

  “泰然,你有病!”我抄起手袋就要打他。

  “什么嘛!我这大冷天还忠犬一样站在路灯下等主人回家,你非但不感激涕淋,还倒踢我一脸灰。”

  “等我?”我瞪他,“你刚才那身歪影斜,口插裤袋的样子,活似倚门卖笑的牛郎。我即便是真养了条狗,这时候也知道对我摇尾巴。你动手动脚的什么意思?”

  他笑嘻嘻地依偎过来。这么高的人,又是男人,那重量压得我苦不堪言。

  我愁眉苦脸道:“这大半夜的,别闹了。进屋吧,外面冻死人了!”

  “不要!”他忽然耍起了很久都没耍的孩子气,“我早早离场,等你半夜,现在饥寒交迫,你要负责解决我的温饱问题。”

  “你在宴会上没吃东西?”妈妈呀,那丰盛昂贵的一大桌自助餐,不指望你打包回来,但起码也要填饱肚子。

  “我给导演和制片人带着满场子转,一杯酒从头端到尾,说话的时候晃一晃做样子。我连半粒虾米都没吞下肚。”

  我便这么不由分说地被他连拽带抱地拖向小区外那条生活小巷。又冷又累的我只恨自己年纪不够,心脏血压一切正常,不能佯装中风,倒地诈死。

  小巷里只有一家面馆还没关门,我们正是他们今天最后一桩生意。老板认识我们俩,张口就问:“两碗红油抄手?”

  说也是,那一碗热腾腾的抄手一下肚,胃部的暖气渐渐扩散到四肢,整个人有种说不出的通畅感。我舒服地打个饱嗝。

  泰然问我:“木莲,今年过年可以给我放长点的假了吧?我想带我妈出去走走。”

  我算了算,点点头,“也好,你去做孝子吧。”

  “你跟不跟我一路?”

  我嗤之以鼻,“我也有高堂要奉养,我爸整天对我说他这里不舒服,那里不舒服的。我趁这几天有空,要带他去大检查呢。”

  “我会记得给你带手信。”

  “伺候好你妈才是重点。”

  “那段时间会由小二他们看着店。”

  “放心,我会常去店里看看的。”

  “我的公开信箱要定时清理。”

  “知道。”

  “我房间的花你搬回来养,我怕小二他们大手大脚把它弄死了。”

  “没问题。”

  “还有我的……”

  “泰然!你是去旅游还是去移民?”我拍案怒吼。

  他终于乖乖闭上嘴。

  老板来说:“二位,要打烊了。”

  泰然忽然问:“你们这烤红薯,还有吗?”

  “只有最后一个了,倒还是烫的。”

  我拉拉泰然,“没吃饱怎么不早说,我回去给你煮面。”

  “突然很想吃红薯。就要这个了。”他扭过头来,“记得以前有一次,我们两个大半夜地在路边吃红薯吗?”

  怎么不记得?那天陪他拍广告直到深夜,饭也没吃,又冷又饿,路边摊都已经打烊了。我们在路上晃了好久,忽然见一老翁推着车卖红薯,急忙奔过去,买下他最后一个红薯,分而食之。那一嘴的香甜,到现在都格外怀念。

  泰然把热气腾腾的半个红薯塞我手里,“尝尝。”

  我大咬一口,很不幸地今天第二次给烫着。又不忍吐出来,只好嘴里包着食物呜呜作声,表示满意。

  泰然笑,一手揽着我,啃着红薯往回走。

  “我现在想起来啊,那天那个老翁很神秘呢。一个老人,怎么会在那天寒地冻的夜里孤零零地卖红薯?”

  “是吗?”我笑,“你那天有注意他脚下有影子吗?”

  泰然做恍然大悟状,“啊,你一提醒我就想起来了。我那时就觉得他身影飘渺。”

  “少吓唬人,没准人家练了绝世轻功。”

  “什么什么?凌波微步?水上飘?”

  “胡扯什么啊?”我笑着拍他。

  他接下我那一掌,“啊,你这招莫非是传说中的亢龙有悔?”

  我大笑,忽然感觉脸上落了什么东西。

  “下雪了!”

  “难怪冷死人。”

  “我们快回家吧。”他拉着我的手,往家的方向奔去。

  (好想在这里完结了算了,笑~~不过那是不可能的,泰然小子,这一路让你太顺利了,后面我要好好折磨你!

  偶要分!偶要评!偶要鲜花和掌声!!爬下去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