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第十三章
叶昊宁居然用她在车里的玩笑话回敬了她。
可是,当初在与陈耀分手之后,她真的曾以为,自己的一颗心不可能再用到第二个男人的身上。
仅是一场恋爱就使得元气大伤,哪里还有气力再对另一个人再动一次心?
况且,她那样一心一意地对待陈耀,从小到大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即便最终分开了,这个习惯也没办法改得掉。所以,自从那次非正式的相亲之后,肖颖便断然拒绝了一切好心人士的介绍。
许一心倒是十分好奇那天的情况,很感兴趣地打听:“你上回见的那个姓李的是工程师,他的条件怎么样?才三十出头,年轻有为啊。”
“就是太年轻有为了。”肖颖不服气地笑了笑:“知道什么叫做恃才傲物吗?”
她从来没见过那样高傲无礼的人,连看着对方的时候都总是微微仰着下巴,仿佛屑视。
由于他毕业于国内最负盛名的高等学府,于是便很以自己的学历为荣,闲聊之间仿佛不经意般,将其余名校统统鄙夷了一遍,然后又问肖颖:“肖小姐本科毕业的时候,是不是找工作也遇上过困难?现在就业市场就是这样,招聘会场场爆满,倘若想要高薪水,起点不够高实在是不行的。”
长相倒是很斯文,就是姿态和语气实在令人不爽。肖颖喝着茶水,斜过目光看他一眼,放下杯子笑道:“李先生当初就业一定不费吹灰之力。”
那人慢条斯礼地点头:“是的。其实我们公司的门坎一向很高,而我恰巧比较幸运,毕业之前就已经签了合同。”
幸运个鬼!肖颖面上带着笑,心里却在咒骂,因为从他脸上完全看不出庆幸与谦虚的痕迹。
不一会儿上了菜,只听他又说:“像这种高脂肪高蛋白的食物,一般还是少吃为妙,很容易导致胆固醇偏高。”
菜是肖颖点的,见他不肯动筷子,她也不多客气,往嘴里塞了一口,才转过头感叹:“李先生这么懂得养生之道,学识又渊博,工作条件又好,真是太难得了。”
“过奖。还是蔬菜好,粗纤维有助消化,价格也实惠。”
“哎呀,什么先生小姐的!”一旁充当中间人的同事大姐笑道:“都认识半天了,怪生疏的。以后就都是朋友了嘛!”
肖颖低头吃菜,心想,哪有以后?没有以后!以后都不想跟这种人见面。也难怪他三十多岁了,仍找不着对象。
许一心听完描述笑到肚子痛,“肖颖啊肖颖,真是要恭喜你了,首战便遇到这样一个极品。而且一定很长寿,如果没有天灾人祸,像他这样注重保养,肯定能活个百八十岁的。真是个长命的极品,你如果真跟他交往了,怎么受得了……”
“去!”她拿脚踹她,“这种事,下一次打死也不干。”
“是呀。其实我很同情你,那天岂不是完全没有乐趣?”
肖颖撑着下巴回忆。其实也不能说没有乐趣,至少其间还有一段乌龙的插曲,虽说有点丢脸,却反而比与那位李工程师见面更叫人印象深刻。
不过总的来说,肖颖还是认为自己那日走的是背运,碰上的没一个好人。
可是没想到,仅是短短一个月之后,她便再次与叶昊宁见了面。地点倒有些特别,在市第一医院里。
那天她恰好出差回来,又被同事拉出去胡吃海喝了一顿,坐在KTV包间里的时候就隐隐觉得不大对劲,音箱声音嘈杂,被震得有些头晕。当时只当是旅途劳顿又喝了点酒的缘故,所以并没太在意,谁知等到回了家找出体温计一测,这才知道自己竟然在发烧。
三十八度四,难怪眼皮愈渐沉重。
那个时候已经太晚了,肖颖一时之间也想不出能找谁陪自己去看病,于是强撑着重新出了门,打车去医院挂急诊。
急诊部倒是灯火通明,长长的走廊上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偶尔有几个护士脚步轻巧地来回穿行,但更多的是排队等在长椅上的病人和家属。
几乎每个人都有陪伴,只除了她。
她挂了号坐下来,手里捏着薄薄的病历本,恰好选了张两旁没人的椅子,因此越发显得形单影只。
只过了一会儿便觉得体力愈加不支,她在心里怀疑是不是温度又上升了,自己探了探额头,可是手心里尽是冷汗,什么也摸不出来。她又颓然地放下手臂,头脑昏昏沉沉地靠在坚硬的椅背里,只是感到奇怪,怎么这大半夜的,医院里也这么忙呢?
以前在学校里多好啊,校医院离宿舍近,只需要走五六分钟,而且急诊部绝对不像现在这般,排队都要排上半天,急诊都拖成了慢诊。
其实她原先也不知道。她一向极少生病,就连大学生涯里最艰苦的军训时期,她都健健康康渡过了,人家在太阳底下晒得几近晕倒,她却偏偏越晒越有精神,汗流浃背,但神清气爽。
许一心嫉妒地骂她是怪胎,她总是嘻嘻笑:“我体质好嘛,别人羡慕不来的!”嘴角弯弯的,那样得意。
可是事实证明,这类话是说不得的,说多了总有现世报。
后来她真的大病了一场。
由小感冒引发的高烧,再接下来是急性肺炎和长期的低烧,简直痛苦不堪,几乎被折腾得去掉半条命。
而那个时候更是由衷体会到恋爱的好处,因为有那样一个人,始终在身边嘘寒问暖,万事皆放手由得他去操心,而她只需要倚偎在他的怀里负责呼吸就够了。
第一次看急诊,便是陈耀半夜里用自行车载她去的。
那样冷的冬夜里,雪积在路边几个礼拜都没化开,她被厚厚的棉服包裹着,恨不得连眼睛都藏进围巾里去,当时就听到陈耀的脚步声,踩在空寂的路上,似乎地上还有水,所以有轻微的啪哒啪哒的响声。
明明那个时候烧得晕晕乎乎,但偏偏耳朵比以往更加好使,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除了能听见自己沉重的咳喘之外,似乎还能听到陈耀的呼吸声。
她忽然心头发酸得很想流泪,只为着在这个寒冷的时候,还有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与她气息交融。
后来到了校医院,她根本没有力气,全程都被他抱着,从看诊到住院,再到挂吊瓶,她虽然难受地闭着眼睛,但知道他始终都在自己身边。仿佛那样便安心了,手指轻轻勾住他的手,好像那一点温暖就能从指间蔓延到全身……
那个时候陈耀极轻地亲吻着她的额头,安抚说:“不会有事的。”她就选择全心地相信他,一定不会有事……
护士在门口叫名字,肖颖动作有些迟缓地睁开眼睛,灯光悬在头顶似乎都是明晃晃的,她坐着反应了好半晌,才撑着椅背晃晃悠悠站起来。
脚步都是虚浮的,明明是坚硬的地砖,此刻却深深浅浅如同走在棉花上。只是两三步之后,她便觉得喘,心脏跳得很快,几乎透不过气来,她以为自己再接下去便会晕倒,谁知手臂却在下一秒被人轻轻扶住。
其实叶昊宁也很诧异,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竟然会再次见到她。一个月前她突然闯进他的包厢,不但打断了一个重要电话,而且还稀里糊涂地误将他认作是另外一个人。
叶昊宁承认,自己那天或许是真的很无聊,所以才没有立刻澄清真相。当肖颖做自我介绍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做推销或者拉保险,可接下来却又不太像,因为很显然,她看起来脸皮不够厚,并且似乎并不怎么情愿的模样,连笑容都那样勉强。
他这才知道她应该是认错了人,可又突然不想告诉她,只觉得面前这个年轻的女孩子有一种傻乎乎的纯净,就好像一朵一直养在温室里的小花,受惯了呵护,竟然没有惹上一点尘埃。
他其实早就看出她的尴尬,却反而更加饶有兴趣。灯光下他看着她的眼睛,原本只是出于基本的礼貌和尊重,可是不知怎么的,后来竟然发现她的双眼极为灵动,乌黑而又明亮,黑矅石一般,在说话的时候闪动着清透的光,又似乎璀璨。
中途他甚至有一点恍神,仿佛真被吸引了,随后看见她接到电话惊讶发呆的样子,愈发觉得可笑。所以才会在最后主动报上自己的名字,并不期待能够再度相见,但至少他觉得她足够有趣,打发了原本很安静的一餐饭。
可是此时眼前的肖颖,却与那日完全两样,面色灰败得早已失去灵动的神采。
他扶住她的胳膊,大致扫了一眼便问:“你病了?”见她似乎还没缓过劲来,不由得又伸出另一只手探上她的前额。
果然,触手滚烫。
结果医生一边写处方一边责备:“怎么这个时候才送来?”
叶昊宁坐在一旁,无话可说。
医生又抬起眼睛看了看他,目光扫过他虚扶着肖颖的手,语气缓和了一点,重新低下头去在病历簿上写草书,“……一会儿先去吊两瓶水,我再开些药给她。年轻人现在完全不注意休息和饮食,所以抵抗力才会越来越差。”
叶昊宁点头说:“谢谢。”
冰凉的药水一滴一滴滑进血管里,肖颖才像终于缓过来一些,看着一旁站着的年轻男人,她皱了皱眉,明明记得这张脸,可是突然想不起他叫什么。莫非真是烧糊涂了?
最后只好简单地说:“多谢你。”
“不客气。”叶昊宁微微俯下身,也不知从哪儿多拿了个枕头,替她垫在手下,又问:“需不需要通知什么人?”
“不用。”或许是正病着,她的声音突然低下去,比平日里低了许多,细细的几乎听不见,她侧过头去闭上眼睛,强自微微牵动嘴角,“也不用麻烦你了,等下我可以自己回家。”
她躺在叶昊宁要来的单人病房里,单薄纤细的身体隐在被单下面,神色苍白疲倦。过了一会儿没听见动静,她以为他已经走了,心中这才突然哀戚,那些仿佛遥远其实又不算太远的回忆再次如同藤蔓一般无声无息地缠绕上来,渐渐扼得她不能呼吸。
她将脸贴在枕边,很快还是感觉到眼角沁出的湿意,越涌越多,却似乎没有力气抬手去擦,也并不想阻止自己痛痛快快地流一次泪。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脸颊边突然覆上低凉的触感。或许是因为她正发着烧全身都烫,所以才会觉得对方手指冰凉。
她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却仍旧紧紧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只有长长的睫毛在极轻地颤抖。
“我不想让人以为是我欺负了你。”叶昊宁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仍旧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然而在这样的夜里却显得格外低缓温柔,又似乎极轻极暗地在叹气。
多么奇怪!也曾有女人在他面前哭得梨花带雨,可他从未像此刻这般,仿佛有点无奈,又仿佛不知所措。
他的手指在半空停了几秒,终于还是不轻不重地划过沾有泪痕的地方。
可她还是不看他,隔了一会儿,只是再次低低地说:“谢谢。”
第十四章
两瓶药水吊完之后,肖颖才终于恢复了六七分的精神,坐在叶昊宁的车里,她故意将头转到一边,其实心里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刚刚竟然就那样当着他的面流泪,多么丢人!
而且这个时候脑筋清醒过来,她早就成功地记起了他的名字,想到那天酒店包厢里他在灯下似笑非笑的神情,她不禁暗暗叹气,只不过见了两次,却次次都被他看笑话,未免也太邪门了吧。
车子从医院的停车场开出来,肖颖索性开始装睡,而事实上也真是有点困了。凌晨两三点钟,万籁俱静的,倘若不是这样一闹,她原本正应该躺在松软的大床上,补回过去几天因为出差而失掉的睡眠。
车里更静,连空调都关掉了,叶昊宁转过头瞥了一眼,便恰好看见玻璃窗上隐约的倒影,有一点点模糊,却愈发显得轮廓柔软。
他静了一下,才问:“你家在哪儿?”声音很低,仿佛知道她在睡觉,所以不忍打扰。
肖颖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坐正身子说:“XX路海天花园。”心想,果然是烧傻了。
他点头,语调平常:“如果困了就先睡一会儿,到了叫你。”
她却反而睁开眼睛,侧着脸看了半晌,突然笑起来:“原来你也挺好的。”这个人,有这样出色的外表和气质,想必私生活也是精彩至极的,所以对于照顾女性大概经验丰富,所以连那些细微的体贴也藏在不动声色之中,却更加容易叫人动容。
叶昊宁不禁一怔:“难道在此之前你一直觉得我是坏人?”
她知道他其实并不生气,微微扬着眉,眼角犹带着极淡的笑意。
“无奸不商嘛。”
他似乎惊异,转头看她一眼,“谁说我是商人?”
她说:“气质像。”
“像什么?”
“奸人。”始终对那日的事念念不忘。
这次他不看她,只是啼笑皆非地牵动嘴角:“你胆子真大。”确实,过去从来没有谁这样说过他。
肖颖嘻嘻地笑起来:“对对,是我错了。其实你是恩人,我的救命恩人。”
他也笑了一下:“这也太夸张了。”长长的马路上两侧路灯一直延伸下去,仿佛一条没有尽头的光河,那些荧白的灯在很远的前方依旧清晰明亮。
叶昊宁觉得心情轻松愉悦,表情却又似乎无奈:“我也只不过是逗着你玩了一次,谁知今天就被你讨债了。算一算,其实还是你赚得更多一些。”
“嗯。”肖颖重重一点头,掩着嘴打了个哈欠,突然想到一句有名的台词,“所以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叶昊宁直视前方,低笑不语。
过了一会儿,她又像才想起来一般,问:“这么晚,你怎么会在医院里?”
“来看一位住院的朋友,刚下了楼就正好见到你摇摇欲坠的样子。”
多么巧。倘若没有那一天的误打误撞,只怕今晚真要独自晕倒在冰冷的医院长廊上。肖颖突然觉得,或许那次偶遇,也并非全是坏处。
后来隔了两天,肖颖在公司里捧着一堆报销单据要找老板签字,敲开门时竟然发现叶昊宁赫然在座。
她以为打扰到老板会客,立刻便想退出去,谁知老板冲她招招手,心情颇好的样子,绕到办公桌后拿了笔一张一张地审阅并签名。
她则站在一旁,桌子太过宽大,在她的位置几乎连单据上的字都看不清,于是目光略微斜到另一边,毫不意外地,只见叶昊宁也正在打量她。
今天她穿着很职业的白色套装,与第一次见面时差不多,只化着淡妆,嘴唇上是浅浅的粉红,微微抿着,如同泛着一层柔润的水光。
视野良好的弧面窗外天空一碧如洗,下午的阳光在窗前落了一地,而她恰好就站在光亮与阴影的交界处,因此半边脸被镀上一层茸茸的金边,颈边还有一些细碎的发丝,迎着光,也仿佛是淡金色的。
她静静站在那里歪着头,身形纤细美丽,像一朵宁静优美的玉兰,又如同一幅精致的剪影,连周围的空气在那一刻都仿佛凝滞不动。
叶昊宁却想,还是那晚在医院时的打扮更好一些,粉黛未施一身便装,似乎更加符合她的气质。那样单纯不设防的样子,有一种稚气未脱的纯净,而伏在枕边流泪的时候,明明看得出是那样的伤心,却只是沉默地掉眼泪,一声不吭,只有身体在轻微地颤抖。
如果真是稚气未脱,那么不是应该放声大哭才对吗?小孩子不都是那样的?况且,那时她一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可她偏偏隐忍着,隐忍到仿佛又很坚强。嘴唇都抿得泛了白,那种无声的啜泣,反倒有种更加令人心恸的力量。
真是奇怪,他想,怎么会有这样矛盾的女人?
叶昊宁也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吓了一跳,对一个仅仅见过三次面的人,竟也会如此印象深刻,简直是前所未有的稀罕。
他晃过神来,只是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低下头去点了支烟。
谁知等到下班的时候,两人又碰上。
肖颖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声,最近怎么这么有缘?叶昊宁的车恰好从写字大楼外滑过,显然是因为见到她,缓缓停下来。那车子太显眼太拉风,想不记住都难,肖颖晃着手袋小跑过去,敲开车窗。
可是还未等她开口,叶昊宁已经先说:“穿着高跟鞋跑步,难道不怕摔跤?”
“女人的脚天生构造奇特。”她笑一笑:“上次的事情,还没正式向你道谢。”
他点头,正色道:“好,恰好今天我有时间。”然后果然看见她瞬间呆滞的表情,心中不由觉得好笑。和她在一起,他总是心情愉悦。
“肖小姐,难道是我会错意了?你所谓的正式,是什么意思?”
肖颖在他真诚探询的目光下静默了几秒,终于认命地问:“叶先生,请问您喜欢吃什么?”
这个时间,市区里到处都在堵,从内到外几乎就是一个巨大的停车场。
外面暮色渐沉,稍远一点的地方便只剩下灰蒙蒙的一片影子,他们被夹在一片车海之中,好半晌才能向前移动几分。
肖颖坐在车里都有点不耐烦了,然而再转头看看叶昊宁,却仍旧是一副悠然自若气定神闲的模样,修长的手指轻轻搭在方向盘上,清俊的脸上不见一丝一毫的心浮气躁。
看来他是真的十分有时间,肖颖暗想,否则碰上这样的大塞车怎么一点都不急呢?可只苦了她了,原本打算一个人草草解决掉晚餐,然后就回家倒在床上看连续剧的。
然而肖颖却没料到,真正苦的还在后面。
等到终于从拥堵中摆脱出来,叶昊宁将车顺畅地开到一家料理店外停好,她才傻眼。头一回吃饭,他就点中她的死穴,那么巧,简直让人欲哭无泪。
事后叶昊宁问:“你对海鲜过敏,为什么当时不说?”
她有点委屈,又仿佛很有理:“是专门请你吃饭的,地点当然由你决定。”
“所以你就谎称不饿,而且只挑蔬菜手卷吃?”
“嗯。”她倒是很老实地点头。
叶昊宁微微眯起眼睛打量她,眼神认真得如同研究稀奇动物。
其实那时她已经饿得半死,却一心以为日本料理真是叶昊宁的钟爱,所以才强忍着。谁让他曾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伸出过救援之手呢?她有点受人恩惠便气短的感觉,这就与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感觉差不多,于是索性舍命陪君子,以证明自己确实是有诚意的。
或许是肖颖那时候太傻,又或许是叶昊宁总让她觉得高深莫测,所以竟然没有发现他只不过是在逗她。
其实他哪里缺那一餐饭?当天晚上原本是安排了饭局的,最后却被临时推掉。他见过的女孩子似乎都对日本料理很有兴趣,所以他才带着她去,其实这些年在商场上混着,晚上几乎都在应酬喝酒,也早已经习惯了,所以一向吃得很少,谁知她却吃得更少,而且当了一回彻头彻尾的素食主义者。
叶昊宁过去几乎从没见像她这样的女人,看了半晌,最终还是笑起来,“你怎么那么傻?”像是有点讶异,又仿佛无奈,可还是带着她去别处再补了一顿。
那一整个晚上十分难得的清闲,没有任何应酬,在他九点钟踏进家门之前,唯一要做的事情就只是看着肖颖吃东西。
而她速战速决,理由则是要赶回去看电视。
后来在她下车的时候,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是最终只是淡淡笑了一下,开着车在月色的清辉中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