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世善和玫瑰的身子同时一僵,四只眼睛不约而同睁开瞪着对方,两张脸之间的距离只剩下零点零一公分。

    克林马上跪下来叩谢天地,总算没让那两个“因色忘公”的家伙,在车站广场前丢大脸。

    “啊——”一男、一女两声惊叫叠在一起。

    “对不起。”玫瑰马上羞愧地推开世善,距离他老远。

    惨了!她怎会如此好色,刚才好像是她先主动的,世善会不会以为她是个轻浮的女人?万一他就此看不起她……哇!怎么办?

    这到底是幸?或不幸?虽然世善心里对于刚才发生的事感到忧心与旁徨,但他还是忍不住想揍那个破坏好事的人一拳。

    好可惜啊!就差那么一点点,他保住了初吻,却失掉一亲芳泽的好机会。“到底是哪个不识相的混帐王八蛋?”他咬牙暗骂。

    “小姐……”从对面巷子里跑出一名七旬老翁和一名年轻小伙子。出声喊人的是那位老先生。

    要敬老尊贤!世善无奈吞下一口怨气。

    “老先生,您叫我吗?”他牵起玫瑰的手迎了上去。

    “多管闲事。”远处的克林又是一声叹息,世善老喜欢招人注目,今晚的任务八成是要砸了。

    “是的。夜安,两位小姐。”老先生走过来举手行礼。

    站在他旁边的年轻人也脱下帽子鞠了个躬。

    “夜安,两位先生。”世善和玫瑰一起回礼。

    “老先生唤我们有什么事吗?”世善环顾四周,深夜的车站显得漆黑寂静,这两个人在此地对陌生女子搭讪,不会有什么不良企图吧?

    莫非他们就是专门袭击东方女子观光客的变态?

    世善全身的神经立刻紧绷,他戒慎地在不着痕迹的情况下将玫瑰揽到背后,高大的身子护卫着她。

    玫瑰也察觉到他的紧张,她用力捉住他的衣袖,身子紧贴住他的背,湛蓝如晴空的眸子,在同一时间转变成泛着幽暗光芒的靛青色,一瞬不瞬地盯着眼前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

    “两位小姐请不要紧张,我们没有恶意的,只是有一件事想要请小姐帮我们做个公断。”老先生见多识广,急忙解释道。

    废话!坏人脸上会写个“恶”字吗?

    世善不驯地扬扬眉,不过他的口气还是很客气。“老先生有什么事,只要我们帮得上忙,绝对义不容辞。”口是心非,玫瑰在他身后不住地偷笑。

    世善横了她一眼。“拜托!不要拆我的台好不好?”他用眼神警告着。

    玫瑰轻轻撞了他的腰侧一下,然后连连点头,表示收到。

    “是这样的,我叫查理,住在巴黎市区,因为喜欢从这里的观景阳台眺望塞纳河的风光,每年都会来新城馆住上一个月。”

    老先生指着身旁的年轻人续道:“这是约翰,他是新城馆里一名房务侍应生,我每次来都是他帮我整理房间,约翰是一名很诚实的教徒,我也一直很喜欢、信任他,三年前,当我如期来到这里之后,约翰因为某件事向我借了一笔钱,并且说好他会在一年内把钱带到巴黎还我,但他始终没有来,我也没向他讨过钱,直到最近,我因为生活上有些不方便,才想到来索回这笔借款,但约翰说他早在两年前就把钱还给我,是我自己忘记了。”

    “是的,查理先生,我发誓,我确实亲自将钱交到您的手上了,是否请您再想清楚一点。”这时约翰插口道。

    “你们当年借贷时,可有填写借据?”世善轮流看他们两个。

    查理先生虽然很老,但似乎还不糊涂;约翰看起来也很诚恳;他们两个到底谁说了谎?

    “没有,我说过我很信任约翰的。”老查理摇头道。“我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自己太老了,记性不好,所以我想请小姐帮个忙。”

    “我吗?”世善暗自伤脑筋。

    这可麻烦了,他根本看不出这中间孰是孰非。

    “是的。”老查理拉起约翰。“我们两人都是非常虔诚的教徒,我想只要约翰敢当着第三者的面,对着圣经发誓,他确实已将钱还给我,我就相信是我自己记错了。”

    “就这样?”世善不屑地撇撇嘴。

    “发誓”要能当真,“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便不是“梦想”啦!

    什么叫做“梦”?不可能实现的事嘛!

    “世善,你有礼貌一点好不好?”玫瑰又撞了他的腰一下,低声啐骂。

    小小的弊扭和偏激可以忍受,可是像他这样随便亵赎别人的信仰就很差劲。

    “什么嘛?是他太天真耶!”世善不平地反驳。

    “老先生是诚实,他认为只要自己以诚待人,别人也会以诚待己。”玫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回家后得再教育一番。

    “这还不天真?简直有点离谱了。”世善翻个白眼,这种人还能够活到七十多岁,可真是奇迹喔!

    “两位小姐可以帮我这个忙吗?”老查理打断世善和玫瑰的悄悄话。

    “没问题。”玫瑰义愤填膺站出来,代替他接下这档差事。

    “喂?等一下……噢!好痛。”世善还想说些什么,玫瑰一记肘拐立刻叫他闭了嘴。

    “那么请约翰开始。”老查理从怀里掏出一本携带型圣经交到约翰手上。

    约翰先用单手在胸前划个十字,默默说了一句祷文。

    世善趁着此时机推推玫瑰道:“拜托你不要意气用事,万一我们评断错误,可不是闹着玩的。”

    “没有同情心的家伙。”玫瑰很生气,她认为世善太自私了。

    “可是这个责任……”

    约翰却在这时,将一直夹在腋下的帽子非常郑重地双手捧着,递到老查理面前。“查理先生,可不可以请您帮我拿一下帽子?”

    “哦!”老查理愣了一下,伸手接过。“没问题。”

    约翰谢过他,伸出右手向天道:“我,约翰发誓,确实已将借自查理先生的钱双手送到他的手上,绝没有半句谎言。”

    说完后,他抬眼轮流看着周围三人。这样可以吗?”他问。

    “可以了,约翰,抱歉,我的记性不好。”老查理很难过地说道。

    玫瑰同情的目光直注视着失望的老先生,他真是可怜,若不是日子过得不好,也不会想来讨回三年前的借款,可惜他的年纪是差不多到健忘的时候了,或许真是他收下钱又忘记,现在拿不到钱,生活该怎么办?

    “世善。”玫瑰扯着他的衣袖,她想帮助老查理,但她没钱,也许他有办法。

    世善丝毫没注意到玫瑰的低唤声,他紧蹙双眉,歪着头,相当苦恼的样子。

    这件事很古怪,一定有某个地方不对劲,他的直觉从未出错,但问题到底在哪里?

    他不停地想,从老查理开口叫他们那时候开始回忆。

    “查理先生,现在您可以将帽子还我吗?”约翰将圣经拿给他,并伸手要回自己的帽子。

    “对了,就是这里!”世善突然大叫,冲进老查理和约翰之间。“先把帽子给我。”他伸手抢过那顶帽子。

    约翰晚了一步,一直镇定自如的脸霎时垮了下来,他先是狠狠地瞪了世善一眼,接着拔腿跑了个无影无踪。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别说老查理不懂,玫瑰也是一肚子纳闷。“世善,他为什么要跑?”

    “他的诡计被我拆穿了,当然要跑。”世善伸手在帽檐摸了一圈,半晌后,他撕开帽檐,十几张法郎掉下来。

    老查理把纸钞捡起来,数了数,讶异道:“这正是我借给约翰钱的数目!”

    “这么说是约翰说谎喽!他并没有把钱还给查理先生,可是他怎么敢发誓?”玫瑰还是打心底认为每个人都会遵循自己的誓言。“你又怎么知道有钱藏在帽子里?”

    世善考虑要不要骂她的天真。

    都几世纪了?要人类不说谎,就等于要牛不吃草,根本是不可能的。

    枉费玫瑰活了这么久,一点世事都不懂。

    可是他又发现,他其实很喜欢她这般天真善良,纵观曾围在他身边的众色女子,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何曾见过如此正直无伪的?

    只有玫瑰是唯一、绝无仅有的例外。他想永远保护她这纯挚无邪的天性不受污染。

    “其实是约翰自露马脚。”世善停了一下,看到玫瑰和老查理俱是一脸茫然,忍不住笑道:“你们想想,如果约翰不将帽子交给查理先生保管,他可不可以发誓?”

    “当然可以。但发誓跟帽子有什么关系?”玫瑰还是不懂。

    世善温柔地凝视着她。“所以喽,他为什么要如此慎重地将帽子交由查理先生,而且从头到尾他一直强调,‘我确实把钱亲手交到查理先生手上’,却丝毫没提到查理先生是否将钱收下了,这其中很明显有问题。”

    玫瑰和老查理很安静地等待世善做下结论。

    “因此我就猜,约翰到底用什么办法将钱交到查理先生手上,却又不用还给他。答案只有一个,就是把钱藏在帽子里,让查理先生亲手拿过它,再要回去。他的誓言没有错,可是他的确撒了谎,也耍了诡计。”

    “原来如此!”老查理异常感慨。“枉费我这么信任约翰,想不到他居然骗我!

    “唉呀、事情过去就算了,别想这么多了,老先生。”世善笑着安慰他。“反正您已经把钱要回来,又不吃亏。”

    “是啊!真是非常感谢,美丽的小姐,你真聪明。”老查理诚恳地弯腰鞠躬。

    “这一点点小意思是我的谢礼,请你收下。”他从纸纱中抽了一百法郎递给世善。

    “不用客气啦!”世善把钱推回去,吐吐舌扮个鬼脸。“其实我也没多聪明,只是常常想鬼点子骗人,使坏使多了,自然变得机灵起来。”

    他拉起玫瑰的手。“查理先生,我们还有事先走了,再见。”

    世善和玫瑰迳自越走越远。

    “小姐……”老查理朝他们背影喊道。

    真是好感动,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好人的。

    世善朝身后挥挥手,丢下一句。“老先生,我是男的。”

    “呃?”一句话像炸弹,把查理先生感动的眼泪全炸回肚子里。

    年头始终是变了,好人还得兼任变态!

    不过被这句话吓得最厉害的却是克林。

    总有一天要把毛世善捉来扁一扁,居然在车站前广场,这么光明正大宣布自己真正的性别,这不是纯心搞砸他的任务?混帐!

    走过广场对面,再来就是车站前的售票亭,从这里开始人烟逐渐稀少,只有少数几盏路灯散发着不甚明亮的晕黄光芒。

    打离开老查理后,玫瑰便一直拿眼偷瞄世善。

    他紧抿双唇,难得地露出鹰隼般的目光,原本柔和的俏脸绷出死硬的线条,一本正经得叫人害怕。

    他在生气吗?因为刚才她擅自作主,答应帮查理先生的忙?亦或恼怒她的不信任?

    “对不起,世善。”玫瑰试探性地唤了声。

    他没理她,反而加快步子,本来就紧张的身子更加明显地僵硬起来。

    “我刚才确实太冲动了,没考虑清楚,差点害了查理先生。我想你才是对的,要答应人家一件事之前,得先想到责任问题,不可以因一时心软,或以为只是简单的举手之劳,就轻易许诺。”

    这么慎重的忏悔应该有效吧?玫瑰鼓起勇气再瞥他一眼。

    惨了惨了!枉费她说干了口水,世善的表情照样僵得恐怖,这次真的要完蛋大吉。

    “对不起,我不该骂你没有同情心,事实证明你才是最有爱心的,而且一点都不自私,所以……”玫瑰惭愧得头都快掉下去了。

    “闭嘴!”世善突然捂住她喋喋不休的嘴。

    “世善!”他未免太小气了吧?她道歉道得嘴都歪了,他火气还这么大,真过分。“喂……”

    “少废话,马上隐身。”他低声咆哮。

    到底是怎么回事?玫瑰实在很想问清楚,但一接触到他那双在深夜里依旧熠熠生辉、不停发出阴骛光芒的眸子。“有状况!”多日的相处培养出来的默契,她很快了解他的用意,二话不说,一旋身像阵轻烟消失在暗夜里。

    “克林。”世善就着胸前的链坠喊一声。

    没有反应!糟糕,刚才他发现被跟踪时,一心想引出那个跟踪者,走得太快,忘了要和克林保持适当距离。

    “玫瑰,你还在吗?”他猜她绝不会放心离他远去,肯定是隐身在他身旁。

    “我在你左手边。”空气中响起玫瑰紧绷沙哑的声音。

    “别紧张。”世善安抚地低喃。考虑着是要往光亮的人多处走去,还是干脆将这名跟踪者引至黑夜的角落,好方便他现身。

    前者可以保障他的生命安全无虞,但今晚的任务铁定砸锅。

    后者他有机会能够逮到一名现行犯,不过根据这位跟踪先生轻盈的脚步声判断,是他逮人家、或者人家逮他……嘿嘿!这一点尚待商榷。

    “玫瑰,我要你立刻去找克林,找到后把他带来售票亭左后方那个厕所里,越快越好。”

    世善还是决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是杠上这名跟踪者了。

    “你小心点,我现在就去。”玫瑰是最佳的伙伴,她信任他的身手,尊重他的决定,因此他一下命令,她毫不考虑地马上执行。

    世善虽然看不见玫瑰,却可以感觉到她的存在与否,一发现她走了,他立即迈开大步往售票亭左后方走去。

    厕所前面的灯光最暗,又有一株大树挡在入口处,里面就算发生枪战,十之八九也不会有人发现。

    那个跟踪者如果够聪明,应该会选择这种地方犯案。

    当然,先决条件得他是他今晚大费周章布线,准备钓的那条大鱼。否则一切还是白搭。

    “小姐,这里是男生厕所,你走错了吧?”

    一个淫邪轻佻的声音在世善转过大树后,蓦然响起。

    “不可能错的,我又不是笨蛋,会搞不清楚男女性别!”世善话里另一个意思是:只有你这个眼睛脱窗的白痴,才会看不出来我是男、是女。

    “所以我最讨厌东方人。”语音稍落,出现的是一张熟悉的脸孔。

    老实说,世善一点都不讶异。这个人完全符合他早先对嫌犯的猜测。

    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这里的环境了若指掌。

    平时的风评很好,连一年来观光一次的旅客都百分之百信任——诚实的约翰。

    在旅馆里做事,挑选东方女性观光客下手绝不落空,又不会吞下警察设下的诱饵,在哪里找作案条件这么优厚的嫌犯。

    “你就是那个专门袭击东方女性观光客的抢劫犯?”世善虽已有九成的把握,但还是问清楚点比较好,免得捉错人。

    “我没有袭击她们,只是稍微疼爱她们一下。”约翰绽开一朵天真的笑容。

    “是吗?”世善打个寒噤,毁人家容貌叫疼爱?

    “当然,我是个教徒,绝不撒谎。”约翰举手在胸前划个十字。

    “可是我看你现在一点都不像个虔诚的教徒耶!”发誓当吃饭,变态加三级!世善讥讽地扬起双眉。

    “没关系,杀了你之后,我自然会上教堂忏悔,主会原谅我的。”约翰翻脸像翻书,一下子原本笑容满面的脸孔布满阴骛疯狂的气息。

    “奇怪,你不是只找女人下手,毁她们的容,却从不杀人。”世善状似悠哉地损他。“难得你居然肯为我破例,我实在是太荣幸了。”

    凄惨!克林怎么还不来?世善暗暗跳脚。

    凡人都知道不可以与疯子为敌,所谓“一人发疯,万夫莫敌”,他虽神勇,可也没勇到有把握和一个疯子对打能全身而退。

    “人总是要进步的,不是吗?”约翰咧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静谧的黑夜里霎时充满狂笑声。

    真是疯得有够彻底!居然拿更重大的罪案来比喻人类的进步。

    “可是你退步了耶!”世善丢给他一抹温柔纯真的笑容。“你都没看出人家是男人。”

    拖吧!能拖多久是多久,最好拖到克林来为止。

    那个家伙还说有三组队员交叉巡逻保护他,怎么他现在这么危险,也不见有人出来“英雄救美”,难不成全吃消夜去了?

    “女人都爱骗人,我不会再上当了。”约翰掏出一把雕工精致、古朴不凡的银色短刀,亮晃晃地映在他的颊边,诡异得像来自地狱的修罗。

    “嗯!刀很漂亮,以身为艺术家的眼光来看,堪称极品,铸刀之人的手艺与品味非同凡响……咦?等等——”

    世善用力地甩头,太平洋拗到大西洋去了,那把刀是凶器,也是即将切割他的利刃,他居然欣赏它,真是“秀逗”了。

    他又一次甩头,当真是近朱者赤,和疯子相处久了,就会沾染上疯气。

    “你很漂亮,”约翰向世善逼近了一步。“我最喜欢美人了,你乖乖地站着不要动,一下子就好,保证不会痛。”

    “废话!死了当然不会感觉痛。”世善再没心情和他虚与委蛇,他直往后退,非到万不得已,实在不愿意和一个疯子生死相搏。

    “你真不乖!”前一刻还是温声细语,下一秒约翰突然大吼。“不乖的女人都该受到惩罚——”他扬着刀,以雷霆之姿逼向世善。

    “该死的混帐王八蛋,老虎不发威被人当病猫了!”

    不想打,不代表不能打。世善一咬牙,踢掉脚上的高跟鞋,双脚连环踢出,一连串漂亮的动作,兼具防御与攻击。

    严格来说,约翰的身手根本比不过世善,可是他不怕打,每次世善以为打倒他了,他总像鬼魅般又立刻爬起来,手上的刀子照样认定世善的脸蛋袭击过来。

    世善越闪躲越发心惊胆战,这个人完完全全疯了,他攻击的目标只锁定他的脸,仿佛死也要毁了他的容貌似的。

    这股彻底偏执的钢铁意志,连世善都无力对抗,十几个回合下来,他已冷汗涔涔、气喘如牛,快挂了。

    约翰比世善好不到哪里去,他最少断了三根肋骨,左手也因骨折虚软无力地垂在胸前,他的脸早已看不出原来的五官,一片血肉模糊。

    可是——

    真的好可怕!约翰的伤势一点都没有影响他的行动,当世善发觉他的闪躲慢了半拍,只来得及避开眼睛的重要部位,躲不过利刀划过他的脸颊……

    好不容易玫瑰总算在露天咖啡吧附近找到正急得团团转的克林。

    “老天!你们跑到哪儿去了?”世善和玫瑰走路像飞一样,克林才一转眼就失去他们的行踪,正担心得要命。

    “快跟我来。”玫瑰二话不说拉着他跑。

    “干什么?”克林浑沌的脑子一转。“你们碰到那个变态抢劫狂了?”

    “他跟踪我们。”她一边说话,疾行的脚步未曾稍缓。

    “等一下,我必须联络其他同伴。”克林按下无线电。“你说世善目前在哪里?”

    “售票亭左后方的厕所前面。”玫瑰急道。

    她忧心忡忡,留下世善一个人对付那个嫌犯实在太危险,万一他受伤了……噢!她无法想像这个可能性,一颗心像被万针穿过,揪紧得几乎要了她的命。

    “我先走一步,你们随后过来。”她神色匆忙地丢下一句,步履如风飞也似地走了。

    “玫瑰!”她的紧张感染到克林,他立刻命令所有待命人员包围厕所,自己则快步跑向目的地。

    当玫瑰来到和世善约定的场所,触目所及是一把寒光飕飕的夺命利刀正高高扬起……

    “世善——”她撕心裂肺的厉吼蓦然炸开静寂的黑夜,身形快如流星,倏忽间!带着炮弹般的威力即时撞开那把致命的刀子。

    约翰的身子被这股强大的力道撞向墙壁又弹回来,世善及时再补他一脚,总算将他摆平。

    随后跟到的三组巡逻警员总共十五人,连同克林则不约而同瞠目结舌瞪着眼前不可思议的情景——那道迅如闪电的身影岂是人力所能为?

    噢哦!不妙了,瞧他们个个一副痴呆样,八成是看到玫瑰的特行异举了!

    世善溜眼四望,庆幸玫瑰非常听他的话,虽然她在危急时,不小心忘了他的叮咛随便现身,可是一镇定下来,她又立刻隐身了。

    只要他打死不承认,他们见不到她,也只能以眼花解释刚才不寻常的事件。

    “克林。”世善走过去踢了他一脚。“你来得还真是时候!”他半嗔半怒地责怪道。

    “啥?”受惊过甚,克林依旧一脸茫然。“什么事?”

    “什么事?”世善危险地半眯起眼睑,拉着他的耳朵,低声咆哮。“你痴呆了是不是?还不快点帮我掩饰玫瑰造成的轰动!”

    “啊!”克林如梦初醒,大声指挥着仍自惊慌失措的属下。“快点把嫌犯带回局里。”

    “可是局长,这个……那个……”站在克林身旁的警员指指世善,又比比嫌犯,上下左右全看了一遍,一副脑神经衰弱得快要昏倒的模样。

    有这么可怕吗?世善朝天翻个白眼,他们的反应未免太激烈了。

    他忘了自己刚发现玫瑰的事时,反应也好不哪那儿去!

    “克林,犯人帮你抓到了,接下来你自己看着办,今晚我很累了,想回去休息,有事明天再来找我。”

    世善拍拍克林的肩膀转身想走,他知道往后一连串文书作业,录口供、作笔录……就算忙上三天三夜也不一定做得完,现在没空理那些事,眼前最重要的是和玫瑰好好聚一聚,刚才她救了他,帮他挡下致命的一击,不知道有没有受到损伤,他担心得要命。

    “世善?”克林小心翼翼地开口唤他。

    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他脸上的伤?

    世善一向最重视他的外表,要让他日后晓得自己破了相,他却没当场告诉他,肯定会被剥皮。

    可是现在一说出来,他怀疑自己是否看得到明天的太阳?

    “有事快点说好不好?”世善不耐烦地拧着眉头,随意伸手抹去脸上烦人的血滴。

    “啊!”克林吓得忘了呼吸。

    眼前的人真的是世善吗?那个超级爱美的“毛世善”,平常他连长出一颗青春痘都要大惊小怪,搞得好像天要塌下来一样,现在居然如此轻忽脸上的伤口,他不会真的被打傻了吧?

    “喂?”看到克林那张蠢脸,世善就更加不耐,耽误他找玫瑰的时间,克林是存心找碴是不是?

    “你到底还有什么事?”世善走过去挥着拳头,克林要找不出个好藉口给他,休怪他打断他的鼻子。

    “没事。”克林才刚想摇头,一接收到世善那两道极其危险的目光,赶忙改口。“玫瑰……嗯!不见了,我担心她!”不知道这个理由够不够压下世善已濒爆发的怒气。

    “所以我赶着要去找她啊,笨蛋!”多事的克林,再也不甩他了。世善急忙转头跑个无影无踪。

    瞧着那道仓促的背影,克林的唇角缓缓勾出一道优美的弧。

    世善真的变了!克林的目光瞥向墙角那双高跟鞋,平常只要有一颗扣子没扣好就别扭得不肯见人的他,居然连鞋子都没穿就急着找玫瑰,甚至连他最引以为傲的脸蛋正淌着血也不在乎。

    可见得玫瑰在他心里的分量有多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