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下)
(9)
走出训导处,走廊很单调地延伸着,冬天的太阳和煦但没有温度,冷风迎面的感觉比太阳照在脸上的感觉更强烈。
很巧的,下课钟声响起,学生像勤奋的工蜂一样,一群一群地跑出教室,原本宁静的校园顿时像一座大型的菜市场。
我们走在蒯爸蒯妈后面,他们紧紧搂着小蒯。阿居跟皓廷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天气冷的关系,阿居冰冷的手碰触到我的脸,感觉像冰刃一样,割过每一个毛细孔。
「希望小蒯到了新学校之后,会有新生活、新气象。」阿居说着,他乐于助人的个性让他的脸看起来永远是那么善良。
「我也希望,不过,我更希望他到了新学校之后,也要有个新成绩。」我语重心长地说着。身为我的第一个家教学生,小蒯着实让我吃了好大一碗挫折羹汤。
走着走着,经过了福利社,曾经也经历过在福利社里抢买新鲜面包的日子,现在看来却像是百货公司在跳楼大拍卖。
福利社里跑出几个小男生,那是小蒯的同学,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问着小蒯的情况,比较调皮的还脱下他的帽子摸摸他的光头。他的人缘其实很好,每个同学都很关心他。
只是这一个转学的决定,或许是这一段缘分的结束吧。
皓廷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好同学好朋友可以永远,这一段时间的分离,说不定可以更拉紧他们彼此的距离。
可是,永远不是很远吗?拉紧彼此的距离有这么容易吗?
这又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最近越来越会乱想。
那天之后,紧接着就是寒假及新年。
二○○一年的开始,因为小蒯的事情,我对许多事情开始有了许多不一样的看法,我把这样的心情告诉我爸,他说:「这是好现象,这表示会独立思考的你,会有与众不同的成长。」
但我需要的不是与众不同,我只需要我所有的看法或问题,可以很快得到一个答案。
那年的一月十二号,星期五,小蒯打电话给我,跟我要了我的地址,他说要寄给我一个礼物,还明言不让我当面去拿。
一月十二号既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他的生日,离农历新年也还有十一天,我真不知道他要拿什么给我。
后来,我在十七号那天下午,收到一封快递信,里面歪七扭八的字体写着:
国文:六十六英文:六十一数学:六十(其它都不及格……)
老师,这是我上国中以来第一次有三科及格的成绩,我才苦读五天就考这样了喔,下次我一定会考更好的。
小蒯
啊……好大的一碗挫折羹汤,好大又好甜的一碗挫折羹汤。
※付出的时候不需要想着收获,因为在收获的同时,会有更大的感动。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二○○一年的一开始,还是冷飕飕的冬天,我莫名其妙地起了个大早,揉揉眼睛往窗外看出去,高雄的清晨竟然是白色的。
「啊……如果高雄会下雪,那会怎么样呢?」我自言自语地咕哝着。
那一天是一月二十三号,我家里来了一大群人。
除了远在亚特兰大念研究所,忙到没能赶回来的表姐之外,北中南东各处亲戚,整个家族的人全都到齐了。从早到晚,就听见我家的门铃声不停响,就看我妈我爸客厅院子大门的来回跑,门一开就是「恭喜!恭喜!」的互相拜年,亲戚们的车子停满了我家门前。
我对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这一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一月二十三号就是除夕了。因为前一年的新年已经耍过一次任性,坚持要待在台北过年的关系,所以今年我特别早回到高雄的老家。
刚处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里面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虽然感慨着部分家庭教育的失败,但小蒯的成绩好转对我来说,就像是领到一个大红包。
说到红包,我就会想到这一年吃团圆饭的时候,可能是亲友们有整整两年没见到我的关系吧,所以对我的关心特别多,饭桌上大家讨论的都是我。
我的身高、我的体重、我的发型,甚至我的近视深度,等到这些问题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也经过一番比较跟讨论之后,就开始问到我的生活、我的学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钱。
到后来,每个长辈都一副「这孩子一个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怜」的表情,好像中学老师在洗脑似地教导我们大陆同胞有多么水深火热一样。
(10)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
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
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
「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
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你真的是林子学吗?林子学就是你吗?」
「我当然是啊。」
「为什么你是林子学?」
「我……」
「为什么林子学就是你?你如何确定你是林子学?」
「我……我有身分证啊!」
「如果没有身分证这种东西,你还是林子学吗?」
「我……」
「林子学要用身分证来解释吗?你刚刚不是确定你是林子学?」
亚勋这么一问之后,我开始知道哲学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发疯之虞。
红包发完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数着红包里的钞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够不够我买一部手提电脑?
脑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个岔神,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两千年的圣诞节晚上,有个人给了法律系一个很特别的定义。
「谢谢你。」满身酒味的她,意识很清楚地对我说着。手里拿着我递给她的信,另一只手在身上每一个口袋寻找着。
(11)
「不谢,只是我发现这不是给我的信,可能是房东放错信箱了,本来要放回妳的信箱里,可是妳的信箱满了,塞不进去,门缝也一样,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妳别见怪。」
「不会,我还要谢谢你,而且你没说我还没想到,为什么五G会五F跟五E之间,房东这么排序真的很奇怪。」
「妳是不是有点醉啊?」
「醉?没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吗?可是妳已经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钥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门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饮水机那儿泡着咖啡,一阵听来蹬跺不稳的脚步声停在我的房门旁边。
原来是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当天在我的五F信箱里收到一封要给「徐艺君」的信,我本来以为那是以前的旧房客的名字,后来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从体力上可以看得出来。」
说完,亚勋打了一个嗝,空气中卤味的味道里,立刻混杂了浓浓的啤酒味。
「亚勋,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胀。」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着,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声,然后是一阵傻笑。
(12)
「这让我想起以前当兵的时候,那时我是参三,也就是作战,我每天有打不完的报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资料,有被长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开筷子套,夹了一片高丽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时候,会有收假的弟兄带回卤味给我,我就很高兴,那一整天的辛苦都会因为卤味而忘记。」
那一片高丽菜在他的嘴里,像是山珍海味一样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诉我,有食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那天晚上的亚勋其实是醉了,因为他吃了第二口卤味之后,就开始唱歌,唱着唱着,还在原地转圈圈,然后就直接冲进厕所,「恶」了一声之后,我的房间里就不只是卤味跟酒嗝味了。亚勋比我想象中还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吓人的多,食量更是惊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关系,他的视准度明显地降低了,因为他完全没有吐在马桶里,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从地上那一大滩秽物来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几条虾子。
我试图把他扶回他的房间,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说他没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五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