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了不去的一段情

    1.心情四种

    为花心动,从不会累。恋爱的季节里,我的恋人是一朵朵前世来的精灵。

    诗

    撑江南的油伞,走进唐诗宋词的小桥流水、兰舟细雨中。

    倚志摩的康桥,看苏轼的月,不敢问青天,恐天上宫阙,高处不胜寒;光中在科学馆前等他带褐斑的小情人,痴痴地望一池莲;清照泛舟双溪,独自愁上眉梢心头;汪沦却在岸边赤足跺脚送李白;欧阳独处深庭院,泪眼问花花不语。过了一诗又一诗,红尘仙世两茫茫。

    我如是撑伞毫无目的地走,只看,已足矣。乍过诗桥,却见伊人宛在水中央,蒹葭已苍苍。

    疯

    找一片无人的草原,披散长发,迎风狂奔,向天呐喊;找一个雨天,不带伞去梧桐道淋雨,看叶,听叶;找一个坏心情的天,去喂毛驴,找大狗熊谈心;找一个好心情的天,邀一帮“友人”,笑嘻嘻一个个嘲讽她们的虚伪;找一个母亲唠叨的星期天和她大吵一架,然后没事似地去逛街;找一个老实呆板的男孩,和他讲一大通一辈子未听过的疯话,再送他一束红玫瑰,然后跑开让他去保持一天嘴与眼的“O”型;找一个世界上人人盛装的节日,穿破几个洞的牛仔裤去招摇过市……十七岁有这么多的疯事可以做,而我却仍坐在地板上,写一大篇未写完的疯话。

    灰姑娘

    自卑时便说自己是灰姑娘,留份童话的幻想。

    躲在灯下悄悄地捡豆,拾几许秘密于指间。

    月光下踏水晶鞋独舞,让精灵笑我痴狂。

    灰姑娘,灰姑娘,十二点钟须归家。任你舞姿多娉婷,任你眼波再醉人,这一切皆只是幻,惟有水晶鞋独自卧阶梯。

    都是幻,都是幻,想他作甚?念他作甚?留他作甚?

    敲午夜的钟,依旧在灯下捡孤独的豆。

    花缘

    也许前世采花太多,上帝罚我这辈子爱花,怜花——何其美丽的惩罚。

    为花心动,从不会累。恋爱的季节里,我的恋人是一朵朵前世来的精灵。

    花季再短,姿色再丑,但来得不易,开得不易,所以,每一朵,我都珍惜。怕她开得晚又怕她谢得早,天天巴巴地去守住她。我已染上古人的伤春病。

    上帝对我何其怜爱,不给我柔美的姿容,不给我颀长的身材,却给我一生的花缘。用这段花缘,替我的生命,替我的魂灵,所以才让我在红尘仍旧欢欣天真。

    2.真情难收

    就在朋友无奈地转身的刹那,一切的艾怨忧伤痛苦沉郁却随心底那孱弱而汹涌的溪流夺眶而出,如梦如烟的往事不可抗拒地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没有去喝酒,我怕自已很久以来苦苦构筑的独立与坚韧以及那份不为所动的心境就这样被打破。

    我没有去喝酒,尽管那个你与我共有的朋友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毕竟我们有过一段美好,说我应该潇洒应该豁达应该在你毕业之际一笑泯恩怨,我还是没有答应。我笑着把朋友带来的玫瑰花一瓣瓣扯下轻轻地撒掉,说我的床头已插满了玫瑰。

    就在朋友无奈地转身的刹那,一切的艾怨忧伤痛苦沉郁却随心底那孱弱而汹涌的溪流夺眶而出,如梦如烟的往事不可抗拒地模糊了我的视线……

    是那样一个细雪飘飞的冬日,你的一番言辞拙劣吞吞吐吐的表白宣告了我们故事的开始。那个时候我是做着三毛的流浪梦流着琼瑶的纯情泪却在镜子前对自己有千百个不满的女孩,你的到来使我甜蜜又惶惑,想象中你身边站着的该是亭亭如琼瑶笔下的女孩,而我不是。

    你说你喜欢我的质朴我的坦诚我的善良我的灵慧,于是我的日子开始走进梦里:因了你日日准时执拗的等候我坚持晨跑;因为我天天执意的“灌输”你迷上文学;我在你的歌声里醒来,你在我的诗句里入梦……

    我们在别人的猜测羡慕挑剔嫉妒和指指点点里超然地逍遥,做着浪漫的梦:你说我们一定要考上同一所大学,你说你要当个地质学家带着我走遍万水千山,让我的笔触及你每一个脚印;你说你会替我誊写每一份稿件作个成功女性背后的男性,说我一定能成作家能盖过三毛压倒琼瑶甚至霍达冰心——美梦里几多憧憬几多雄心又几多少年轻狂!

    然而上帝总不肯满足年轻狂妄的心。不管我能否承受事实却是你考上了大学而我却在一片惋惜声中落第。

    那个暑假你按捺着被录取的兴奋抚慰我的伤痛,你说你等我你会给我写信。从此我的日子在盼信读信和写信中度过。你把大学里的兴奋、新奇、欢乐及对我的千般激励万般思恋都装入信封,我感到满腹心事除却灯下纸上讲给你听,无人知晓。

    就这样一年很快过去了我的挣扎拼搏换来的竟是再度落榜,我几乎绝望,你却说我这是大器晚成是好事多磨是自古英雄多磨难的印证。我相信了并决心做个“孤独的奋斗者”,许诺不再与你通信,你欣然而应并且果真不再一周两封地给我写信。你说你把信都写在日记本上,寒假带给我作礼物。我却把一切的一切融注于那支红笔,在日历上划去一个个日子,划向你的归期。

    我们的相见恰恰是我们故事结束的日子,我万万没想到你带回的不是那本日记而是一个亭亭如琼瑶笔下的女孩。一样的日子,一样的白雪,一样的清风哦,我不敢相信,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就这样出人意料地戛然而止。你说你永远在心里爱我,你说我是你惟一投入真情的女孩,可你的声音是那么的遥远,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你要为你的冲动负责要为那个女孩负责,而对先前那份恋情你就这样决绝地抛却了——以一句我不懂外面的世界,不懂那种身不由已的无奈。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只知道我躲进自己的小屋,取出那满满一抽屉的信,只一根火柴,便把它们化作摇曳的红花、黑色的蝴蝶,群蝶翻飞中我泪水无声流得好畅快,我在心里嘲笑自己怒骂自己可怜自己,直到浓浓的烟雾挤出房门叫来了我的双亲,我终于逃回不变的亲情。我开始打扫房间、打扫记忆、打扫感情,无奈我的诗里、我的歌里、甚至我的习题里你无处不在我无法容身……而我的虚荣我的自尊又让我在人前昂首挺胸谈笑依旧,夜晚独坐却头痛欲裂日日与失眠对弈……

    我以为考上了大学就能把一切痛苦荡涤干净,于是我扔掉了铁凝扔掉了舒婷钻进了题海讲义直到我拿到高考第一名,阴错阳差我被录到了你所在的大学。手捧录取通知书我笑了,笑上帝安排我的命运如同安排剧情,如此的巧合,如此的无情!为什么在我想得到时得不到想避开时却硬塞给我?

    就这样带着伤痛走进了从你信中早已熟知的大学校园,没有兴奋、没有新奇、更没有梦中诗情,然而就是在这里我才发现自己走出了你走向了人群,天地更加宽广,扑面而来的是清新的风。在亲情和友情里我找回了自信。我当干部我入诗社我做家教,我唱歌我跳舞我练长跑,我把日子塞得鼓胀胀不留一丝的缝给你。

    可你还是来找我了希望我们能是朋友,我说我不认识你我不原谅你我不愿再见到你,我没听你说完最后的表白就走了,以为自己返回了宁静。可又是一夜的头痛欲裂又是一夜的失眠,这让我明白我还没有真正把伤痛漂洗干净,我的欢乐只留于表层,只是装点了来骗自己也骗别人,可最终还是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好友。好友骂我顽固不化,骂我“痴入膏肓”,骂我为什么不把旧日的痛苦放逐,骂我为什么不留意身边那双默默注视我的眼睛……

    今晚月色很好,我终于能平静地站在月光之外,以我的名字代替你的酒,写下告别往日的祭文。

    3.我走过了那一夜的黑

    雨,已渐渐地小了,只有迎面吹来的冷风,打在我的脸上,把我对人性最纯洁的理解打得粉碎。踉踉跄跄地跑在北京的街头,我忘了这是深夜,我忘了我最害怕的就是黑。

    3年前,我大学毕业选择了留京工作,由于家在外地,我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解决住房难题。我用去了试用期间的三分之一的工资300元租了一间离单位较近的一幢居民楼的地下室,那间永远不见阳光的漆黑的房子是我暂时栖身的家。

    大约住了二十多天,地下室的潮湿就导致我的皮肤过敏奇痒无比,我用去的医药费比我一个月的房租还多,无可奈何之际我又从地下搬到了地上,花了600元在中关村附近租了一间四合院的平房,住了约摸有三个多月,北京冬天的严寒气候就将我“请”出了那间没有安置暖气管道的小屋。又一次,我面临住房的难题。

    我左找右找,为了找到一处可以收留我的房子,我耗费了大量的心力。经一位同事介绍,我与她的一位朋友合住在一间筒子楼里,然而没过多久就赶上这幢楼要拆迁修公路。再一次,我又面临解决房子的难题。就在我为找一个合适的栖身之处焦头烂额的时候,丁明向我伸出了援助的手。他主动将自己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借给我住。

    丁明是世家子弟,在北京有三处住房。借给我的那套两居室一直是空着的,据他说只是偶尔来这套房子里小住几天。丁明是我在中国人民大学的周末学生舞会上偶然结识的朋友。那时,我在人大附近的一所大学读书,丁明只是利用休息日来人大读在职工商管理的硕士研究生班。平时,他在一家很知名的外企做驻北京分公司的代表。丁明乍看上去一脸的正气,给我最初的感觉他不像是一个商人,倒像是一位年长的学兄。就是这种儒雅的气质使我相信他是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

    在我们交往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之间一直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往来,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我一直努力地和他保持这种境界。

    丁明深知一个女孩子在北京开展工作的难处,主动地提出将自己的房子借给我住,这对于正在身处无房“危机”中的我来说,一如黎明来临前的一缕曙光,照亮了我溢满无助的双眼。在内心里,我对丁明充满了感激之情。我认为,真是如算命先生所说的那样,我在北京会有贵人相助。而丁明,在我的眼中就是那样一个千载难逢的贵人。

    然而,我想错了,正如一句古老的西方谚语所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那是在我刚刚住进丁明的房子将近有一个月时间的一个周末的晚上,丁明来我所住的那套房子的居民楼管理处交水电费,因为我是以丁明亲戚的身份住进来的,所以一切手续都由他来负责办理。那天,他请我吃完晚饭,出于礼貌我请他到屋子里小坐片刻,没想到他刚坐下来一会儿,天就恶作剧似地开始起风下雨。风越吹越大,雨也越下越大,我们面对面地坐着,我故意在丁明面前抬腕看时间,他颇为知趣地说等雨稍小一些后就走。

    看着手表的指针已指向深夜11时、12时、12时30分……凌晨一点钟,窗外的风雨依然来势凶猛不肯罢休的样子,我开始坐立不安起来。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下逐客令显然是不近人情,我只得陪着丁明有一句没一句地找话题闲聊。

    我的困倦没能逃出丁明的眼睛,他起来说:“我们休息吧。”说完,不等我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已将双手按在我的双肩上。我不能置信这是一直在我面前保持着儒商风度的丁明说出的话,我惊惶失措地看着他,他一边扳着我的手臂用力地将我往他怀中拉一边说:“现在的女孩子都这样,你没必要有什么顾虑。”

    我倔犟地挣脱开他的双手,喊了一声:“不可以这样!”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和胆量使得我拉开房间的门就往雨夜里跑,那一刻,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往黑夜里没有方向性地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驱使着我,我必须逃离那间让我不能停留也不能面对的房子和人。

    北京的深夜与白天的繁华相比格外地安静,大街上除了狂跑的我没有任何车和人。雨,已渐渐地小了,只有迎面吹来的冷风,打在我的脸上,把我对人性最纯洁的理解打得粉碎。踉踉跄跄地跑在北京的街头,我忘了这是深夜,我忘了我最害怕的就是黑。平时,我不敢一个人在晚上走一条黑黑的没有灯光的走道。而现在,刚刚经历了一番风雨的我已经敢于直面摆在眼前的现实,独自一个人流落在异乡的街头,哪里还有心思去管它是白天还是黑夜。

    我看见不远处有大片灯光在闪烁,我像看见了救星似的朝那个方向跑,那是一座三星级的酒店,走近了才知道面前的这家酒店如果在白天,从我逃出来的那间屋子里到酒店坐车大约需要一个小时,而我竟一路跑着来到了这里。

    跌跌撞撞走进酒店,大厅里的保安人员好奇地问我的身份。我压抑了很久的眼泪一下子涌出眼眶,我强忍住眼泪向他解释说:“我是湖北人,一个人在北京工作,和房东吵架了,只得一个人来这里。”

    庆幸的是这位保安人员竟是我的老乡,他收留了我在酒店里度过这艰难的一夜。我在靠近酒店的大玻璃窗的位子里坐下,酒店的里里外外灯火辉煌,我眼中的北京城此刻又恢复了它的壮观和豪华的景象。身处偌大的京城和装潢考究的大酒店里,我像是一个流落街头的乞丐,不知道向谁乞讨幸福。

    我睁大双眼恐慌地隔着玻璃窗望着深夜里的北京城,这座城市里有我太多跋涉的足印,这里有我最值得回味的大学生涯,有我艰难的生活和事业上的追求,五年的足迹足以让我留下来继续走下去。我心里拼命地为自己鼓劲——其实那一刻,我是多么地想家,想念家中的安全和舒适,想念永远也不会伤害我的家人,而我不能回头,因为没有退路可走。

    我呆呆地坐在玻璃窗前,痴痴傻傻地想着这些与幸福无关的东西。突然有一张夸大的嘴脸出现在我眼前,我从一种停滞的状态中反应过来,才看清那是一张外国人的面容。一个目光狰狞、表情贪婪的老外正隔着一扇玻璃窗看着我,显然,我的无助和落寞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女孩子总是容易让人产生联想的。我惊吓地从坐椅上一跃而起,三步并作两步地来到酒店的前台,一名值班小姐询问我有什么需要她帮忙。不知该怎么回答她,我忙说想借用一下电话,可当我拿起听筒,才发现一个电话号码也想不起来……这些突如其来的事件把我给震惊了,我不敢相信这一夜的人生际遇是残酷地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

    第二天,我搬出了那套房子,从此我再也没有与丁明联系。

    那一夜,让我更真切地理解了人生。震撼之余,我亦庆幸,我毕竟一身清澈地走过了那一夜的黑。我也知道,人生总会有许多无月无星甚至大雨滂沱雷电交加的夜晚,可我必须坚守着我的勇气,我的尊严,还有一颗光明睛朗的心。因为,再黑的黑夜,也只是一夜。

    4.嫁不出去的女孩

    每天他给我讲许许多多美丽的故事,使我从无数个寂寞的日子里走出来,无可避免地走进他的心海。

    生为女孩没有一副好的容貌,未免是件伤心的事情。我虽不是极丑,但也不是走在马路上让小伙们频频回眸的那种女孩。常常想起赵传的那首“我很丑,但我很温柔”来宽慰自己,并一改昔日的调皮,尽力学起打毛衣,学烹调,看言情小说,把自己极力包装成一个风情万种、仪态大方的淑女。看着妈妈大为不解的样子,冲她扮个鬼脸,撒娇道:“丑有遗传基因呢,这是我一生的遗憾。”妈妈大骂:“忘本的丑丫头,叫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那天,琪一大早打电话约我参加生日舞会,我极不情愿地离开热恋的被窝,开始设计新形象:宽松T恤衫,下配蓝白牛仔裤,脚蹬旅游鞋,一副清清纯纯的样子,在大衣镜前袅袅婷婷走上两回,倒也像个一笑百媚生的名模。冲着目瞪口呆的老爸道声“塞扬娜拉”,骑着单车,飞也似地跑了。

    “哇,太美了,我可以大吃一顿,大开洋荤了。”一到舞厅,看见满桌丰盛饭菜,小孩子似的双手合十高呼起来。我这才发现对面一个极帅的大男孩静静地看着我,不觉伸了伸舌头。后来得知他叫乔,一个高高大大、伟伟岸岸能使许多女孩争风吃醋的男孩。听到我的名字,乔一脸的惊讶:“你就是婕呀,我看见过你好多文章呢,很有味道。”“那些破烂呀,还有那么大市场吗?”我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甚至乔邀我步入舞池时,也被我不领情地拒绝了,弄得乔一脸的尴尬相,仿佛过了个“受难日”。

    也许是那次舞会初相识的冷遇,使乔暗地下决心要征服我这个高傲、无情的怪女孩;也许是那次舞会莫名其妙地冷落了乔,我满心是内疚,也就容忍乔介入了我的生活。每天他给我讲许许多多美丽的故事,使我从无数个寂寞的日子里走出来,无可避免地走进他的心海。后来他告诉我:“你就像一朵洁白的花朵在我心海里飘荡。”我无法控制自己,没有他的日子,心头总会飘来浅浅的哀愁,淡淡的失落。

    也许我太调皮太天真太女孩气了,每天看到他为我风风火火的样子,我还要很霸道地指手画脚挑三拣四一番,并时不时弄个恶作剧,让他像傻瓜一样冲我发笑。我心里也暗暗地笑道:男孩要获得一个女孩的芳心是多么不容易呀!偶尔和乔走上街头,竟还有很高的回头率,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也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委实也让许多女孩嫉妒。但我不情愿做个矫情的小女人,总是满脸的不可侵犯状。我从不冲他说“我喜欢你”之类话语,也从未给他温馨的承诺。直至他说:“婕,嫁给我吧!”我还傻呵呵地说:“你为什么偏喜欢我呢,我可不是叫人心动的女孩呀!”他说:“婕,你能打毛衣,会炒一手好菜,会写文章……我也说不清楚。总之蛮好的,是别的漂亮女孩所没有的。”看他挺认真的样子,我嗔怪道:“别恭维我了,我才不稀罕呢!”女孩嘛,别人夸也未必赏脸的,装做毫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早美滋滋的了。为此,我还真感动了三四个夜晚呢。

    又是一个细雨飘飞的黄昏,我突然接到乔的电话:“婕,我……被……车……撞……”没等听完,我就“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忙披上红风衣,连雨衣都没带就冲出了屋,没跑出多远,就被一双大手从身后抱住了,“讨厌!快走开啊!我得看我男朋友呢!”“婕,我喜欢你!”回头一看,原来是乔。我大呼上当,连忙用拳头雨点般砸在他后背,“你好坏呀,我以后不再理你啦。”我脸臊得通红,他却扳住了我的双肩,用手帕轻轻地揩去我满脸的泪花,定定地看着我说:“婕!嫁给我吧!”他那双火辣的眼睛不容我拒绝,让我感到他分明就是我今生今世所要寻找的那个人啊!我默默点头,他紧紧拥抱了我,挡住了外面的风风雨雨。我感到心里好幸福好温馨。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想起应该打个电话,把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消息告诉给老爸。谁知老爸听完后,竟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的宝贝女儿,你总算嫁得出去口罗!”

    “男人都是一群大坏蛋!”我冲电话大喊,我好害羞呀!

    “除了你之外。”我冲着站在一旁满脸尴尬的乔灿烂一笑,乔轻轻地走过来,拥着我向前面的雨巷走去、走去。

    5.可乐·香槟·威士忌

    我们实在想不出以什么方式来表达我们的欢乐与激动,而又只有香槟,这除了甜还是甜的甜酒,才最能表达我们苦尽甘来的心情。

    人的一生像是一瓶酒,越饮越醇,而宿舍里六个人的生活却像是一个空的酒杯,由你、由我、由大家,不停地添加原料,调出一杯又一杯风味迥异的美酒。

    一

    报完名,知道自己要住校了,心里美得真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然而,走进宿舍一看,不禁大失所望:一间十平方米的斗室,挨挨挤挤地摆了三张颜色斑驳的双架床,再挤进几张灰尘满面的桌子、椅子,所余之地竟不足两人并肩而过。刚刷过的墙壁隐隐约约地现出前人的手迹,石灰的质量差,还是粉刷工人偷工减料?我要在这鬼地方住上四年吗?我咕哝着,心里不禁凉了半截。

    “嗨你也是住这个宿舍的吗?”回头一看,一个黑黑瘦瘦的女孩提着满满一桶水走了进来。

    “我叫圆圆,是旅游班的,你呢?”放下水桶,那女孩热情地自我介绍。

    “哦,我叫小华,中文班的。”

    “小华,这个椅子我擦过了,你先坐着休息一下吧!”

    “哦,谢你啦!”

    我坐了下来,看着那女孩不亦乐乎地擦这擦那。

    “噫,床板也要擦呀?”

    “是啊,这么脏,怎么能睡?”

    “那……那不怕划破手吗?这床板好粗糙啊!”

    “没事的!”

    看那女孩洗得如此欢快,我也拿起一块布小心翼翼地洗刷起来。

    “唉呀,不是这样洗的。你看,像我这样把床板翻起来,先用扫把扫一下灰尘,再用水洗。要不然有多少水够你洗啊!”

    …………

    “啊,我完成任务了!”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我惊喜地发现,原来这宿舍并不算小,也不算脏,刚刚挂起来的风铃在风中摇晃着,叮叮当当的声响给宿舍带来了无限的温馨与雅致。

    “小华,喝可乐吗?来吧!有难同当之后该是有福同享了!”

    在洁净的宿舍里,我们呷着可乐,激动地交谈着。

    圆说,她爱大海,以后她要买一辆单车,天天去看海的蓝、海的绿、海的温柔的荡漾。

    我说,太好了,我喜欢看日出,以后我要和你一起去看海上日出。

    现在想来,那天大概是可乐的作用,甘甜与膨胀饮料激发着我们快乐的神经;从此,我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友。晨曦中我们手拉手冲向操场,夜空下我们肩并肩看星河;晴天我们沐浴在阳光中,让青春与阳光争光辉,雨天我们撑着一把花伞走在长长的校道上,为赋新词强说愁……

    二

    但是,学习的生涯毕竟是艰苦的,上了大二,英语四级与电脑一级的压力接踵而来,共享可乐的逍遥与温馨已压在了记忆的底层。为了铸造辉煌的金杯,我们没日没夜地奔走于教室——宿舍——食堂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中。

    终于,成绩出来了。一眼扫过,同宿舍六个人的成绩栏上都俨然地打上了一个醒目的“A”。“Cheer!香槟!Cheer!”

    “人生得意须尽欢”,李白说的没错。在这样举舍同庆的日子里,除了打开美酒来庆祝外,我们实在想不出以什么方式来表达我们的欢乐与激动,而又只有香槟,这除了甜还是甜的甜酒,才最能表达我们苦尽甘来的心情。

    我们忘记了多少个夜晚的煎熬、多少天积累的睡意,排成队的睫毛早已烟飞云散;忘记了多少次眼睁睁地看着食堂里的鸡翅直咽口水的寒酸相,堆得老高的学习资料早已演化成了买书时挥金如土的豪壮。我们不再在意别人说我们宿舍是个书店而没有一丝女儿气的谑言,胜利是属于我们的,我们欢笑,我们高呼,我们Cheer,香槟!

    三

    带着香槟的香甜,我们跨入了大三的门槛。开学伊始,我们便立下了盟约:要再接再厉,平时不玩,考完试后再打开美酒来庆祝。

    不想,誓言还未升温,舍长便给我们带来了一杯浓浓的威士忌。

    那是令海大人闻之耸听的十八号台风刮起的那一天。

    大清早便被鬼哭狼嚎似的风声惊醒。打开门一看,天是白茫茫的,楼前的渔溏已涨满了水。这鬼天气还能去打早餐吗?

    “唉呀!我的衣服掉了!”身后一声惊呼,惊醒了我对早餐的神往,这才发觉,昨夜刚洗的衣服正在风中狂舞着,飘飘欲飞。

    “哇,快收衣服了,再不收,待会就没影了。”

    “不行呀,雨太大了,我淋得衣服都湿了。”

    “我来收,阿华你来接住往里传!”到底是舍长干练老到,很快,抢救衣服的工作便顺利完成了。

    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转瞬间,走廊与宿舍便连成了一片黄色的海洋,一双运动鞋轻飘飘地漂泊在水面上,煞是可怜。

    “快把水扫出去吧!”

    “怎么扫!水沟都堵住了!”

    “先用凳子堵住门口吧,要不然走廊的水就……”

    “对!用凳子堵,再用脸盆往外舀水!”

    弄了半天,形势总算有所好转,但没吃早餐的肚子却开始抗议了。

    “几点了?”

    “十二点多。”

    “唉,我好饿哦!”

    “哇,有人打饭回来啦!”一直看着窗外的莉惊叫了一声。

    God!这么大的台风还有人出去,好勇敢!

    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个boy!

    “真好哦,这么大的台风还送饭来!”

    “唉,可惜不是送给我的。”

    “就是口罗,唉,早知如此,当初就找一个男朋友了。”

    惟有舍长一言不发,默默地打开钱包拿出钱。

    “阿妮,借你的雨衣给我,我去打饭。”

    “哇,这么大的风,别去了,饿就忍一忍啦,我那里还有几块饼干……”

    “没事的,都有人打回来了,看你们那样大呼小叫的,还不如留点力气去舀水。”

    舍长去打饭了,我们仍然注视着窗外。

    楼下早已涨满了水,泥黄黄的,不知哪里是路,哪里是沟。舍长不会出什么事吧?校道上的一棵树正在风中摇摇欲倒,万一……

    当舍长提着六盒饭重新站在我们面前时,我们都有一种死里逃生、如释重负的感觉。

    “舍,怎么样啊!”

    “雅,快点把衣服脱下来吧,湿湿的,会感冒的!”

    “雅,你真伟大!原来没有男朋友照样有饭吃的。”

    “那是因为我们的舍长好!”

    “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人……”

    歌声中,我们立刻想到了威士忌,那浓浓烈烈的酒不正像我们舍长的刚强吗?

    “喂,诸位,台风过后我们去买一瓶威士忌来庆祝我们的女英雄胜利归来,怎么样啊?”

    “Goodidea!OK!”

    当然,我们谁都不会喝烈性酒,后来,也终于没有去买威士忌。但那一段日子,我们一看见舍长,喉咙里总会有一种被烈酒烧过的感觉,火辣辣的,直想流泪。从此,“威士忌”便成了我们舍长的美称。

    不知不觉中,酒杯空了又满,满了又空,或苦或甜,滋味迥异,却总令人回味无穷。也许,在最后这一年里,我们还会酿出一杯更有风味的美酒呢!

    6.走出孤傲

    后来的那么多日子,心痛痛的,找不到自己不被喜欢的理由。困惑之余,拿起笔,写些行云流水般的小诗。

    从小到大,我像摆设的高雅的花瓶,到我家作客的人都围着它赞不绝口。周围的那些同学老师也像珍爱花瓶一样把我摆在他们中间好多年。从团支书到班长,上了大学后又从宣传部长到学生会主席,我生活得相当出色。后来,男孩子纷纷拉起身边的女同胞,看月圆是画,赏月缺是诗。我却寂寞地独站在自己的风景里,只好找些善聊的单身贵族部落中的男孩们坐在一起神侃,把我自己侃得不知是谁了,望着眼前几双充满崇拜和羡慕的目光,我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

    我大大地炫耀了我的口才、我的学识,相信那些男孩们会继续找我神侃,甚至坚信他们当中会有人写给我一封信什么的。

    而我的自豪感还未完全消退,我就感觉到我错了,因为我发现那个最先流露崇拜目光的男孩子不久就拉走了我身边的一个普通女孩,那女孩很安分很温和的。两人碰到我时,他还有些尴尬地一笑,我职业性地回笑了一下,转身的刹那,我知道我的眼泪像虫子一样爬上了面颊,软软的,凉凉的。

    后来的那么多日子,心痛痛的,找不到自己不被喜欢的理由。困惑之余,拿起笔,写些行云流水般的小诗,意外地发觉比从前那样慷慨激昂的高谈阔论要真实得多;端午节时,暗暗学着叠几只小葫芦,挂在每个室友的床头;踏青访绿带回好多野生的红果,分放在每个男孩子的桌前;有演讲、报告、诗会的机会,默默地将惟一的名额让给未登场锻炼的同学;劳动课上放弃指挥的轻闲,投入集体的火热……那段日子,最初也承受了许多无奈和孤单,却活出了一份恬静和充实。

    再后来,有一天,一个很霸气却不恃才倨傲的大男孩把我从孤独中拉出:“你现在很可爱的!”我睁大了眼睛望着陌生而神采飞扬的他。“我早就认识你,却从未想过你会吸引我,你曾经让我有种痛惜的感觉……”

    他那最后一句话震撼了我整个的心灵,刺痛了我所有的神经。原来,我自以为是的清高和荣耀,那多年过分的夸奖和高捧,织就一层使我不可爱的厚厚的茧壳,而我却从未想过要剪破,要走出。

    后来,后来便结识了那男孩,他耐心地一层层剥去裹在我身上的茧。他让我懂得了自己无非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没有过多的资本可炫耀,那么多年自命不凡的超然其实是一种天真的幼稚,而那么多清傲却恰恰使好多人敬而生畏,避而远之,真正看透我的人又不屑于我的那些棱角。这个优秀的大男孩从前就是眯着眼睛俯视着我所谓的辉煌的。

    再后来,我做了他的女友。

    那一天,他说:“你原来骄傲得像个小刺猬,一点也不可爱!”我捣了他一拳,他顺势握住我的手,很认真地说:“真的,真实的女孩子才可爱、才美丽!”

    听了他的话,我落了泪。

    7.那哎哟一声

    她的女伴们一眼就认出了我,聚拢头去说笑着什么,那女孩的脸又红了。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大大咧咧坐在了旁边一张桌子边,喝了个通体透红。

    当我那脚凌空外脚背抽射在01秒的时间内漂亮地完成时,我听见哎哟的一声。老实地讲,我的脚法够臭的,以至事后回想起来也不得不承认,当初进大学校门时,系队“海冬青”队将我拒之门外是多么的正确。

    交待一下,那天是足坛后起之秀“红星队”与老前辈“红旗队”进行每周例赛的日子,实际上这也是我们班级里的一队和二队。在被一队涮下来之后,卧薪尝胆的我谋得了二队“红星队”正印前锋一职。怀着打回老家去的想法,我那脚凌空抽射在下半时临近结束时产生了,当时我以为这球有了。

    很不幸,大概是我的大腿摆动得不够专业,皮球以平行于底线的飞行方式直窜场外,那绕梁三日不敢忘的“哎哟”声适时诞生了。我在心里叫了一句:“我的妈呀!”

    那是一位刚入校的一年级新生,芳名尚不得而知,很显而易见的是,她很漂亮。皮球吻在了她的脸颊上,留下的是泥巴印子,这绝不会是件什么好事,我当时这样想。

    不知是臊的,还是给球砸的,反正她小脸通红,与女同伴一起转身走了。糟糕,这正是从入校报到那天起,就被我注意到的那位女生。

    我的悲惨结局不说你也知道,从此我像范志毅那样喜欢摆“乌龙”,像高峰那样点球罚不进,队友对我的信心即将消失殆尽。我在场上神情恍惚,用足球记者的专业术语来说,是在梦游。

    没过几天,我和一帮哥儿们到南餐厅聚餐,碰巧那女生与她一帮室友也在。她的女伴们一眼就认出了我,聚拢头去说笑着什么,那女孩的脸又红了。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大大咧咧坐在了旁边一张桌子边,喝了个通体透红。

    打心眼里讲,我喜欢上她了,从她入校的那天起。可现在……

    对她的想念如滔滔江水,这使得我很是痛苦,并很快被队友们窥破了秘密。一番七嘴八舌之后,不用猜你也知道,他们出的主意是多么恶俗。

    球场失意,情场又怎去得意?真烦。

    脚虽然臭了点,球还得踢下去。那位女生,竟还时不时地来当一回啦啦队,真让人感动。

    当时队里还有一位后卫,瞅见皮球过来就练颤抖功,蒙大脚时从来没睁开眼睛过,实在是人手不够而被拉来滥竽充数的,我们昵称他为“筛糠”。不过老实说,筛糠人长得不赖。

    有天我终于发现,那女生瞅筛糠时,眼神异常温顺迷离,课余饭后,两人还时常出入成双。这和中国队冲不出亚洲一样令我无法忍受——如果不是更甚的话。筛糠算什么东西?我要找他决斗,在球场上。

    很多事情都是徒劳的,即使我过筛糠如拾草芥,仍不减他俩的感情进展速度,终于有一天,他们的恋爱成了公开的秘密。

    大半年之后,我们毕业了,我几乎还从未跟这位女生说过一句话,虽然大家都知道我喜欢她。我进了一家不死不活的国营企业,日子平淡乏味,甲A联赛成为我周末不花钱的消遣。先申明一点,我和筛糠并没有成为冤家,这就为我今天能够了解那段失败的单恋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同学聚会时,喝得半醉的筛糠乜斜着眼对我说:“老弟,我和她也分手了,其实她当时喜欢的是你。那次你踢的皮球砸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注意到你了,如果你能借道歉之名与她接近的话,估计就没我俩这档事儿了。我那时也很喜欢她,见你没动作,就代表你去向她道了歉,一回生两回熟,就这样简单。”

    半晌的沉默过后,我的脸色与心情一并阴沉了下去。我想起了这位女生,和被拆掉的五号楼走廊里,写下的那首歪七斜八的情诗。如果我有中国队去年十强赛时明知出线机会渺茫仍不吝大把金钱包机前往沙特的豪气与胆识,大学那阵子还会为情所困吗?这也是我能把中国足球与我的爱情牵强附会的惟一一档子事。因为这段单恋,起始之日正是国家队金州梦破的前一天——9月12日。

    8.我不想问你的名字

    我也知道,也许在多年以后蓦然回首,你是我漫不经心的这一生中最美好的风景,我也许会流泪会震颤,但绝不会后悔。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在我下课后必经的那个街口,你一如既往地站在那里等我。撑着那把好大的伞。抬头看看淋漓的雨,看看微笑的你,蓦然间我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谢谢你,陌生的男孩。

    第一次遇见你,也是这样的一个雨夜。一向不爱带伞的我从教室出来便抱紧书冲进雨帘,雨很大,落在我的脸上有一种袭人的寒意,你撑着把伞停在我身边:“我送你回去吧,天太黑又下着雨呢!”

    我淡淡地看看你:“谢谢,不用!”

    你笑了:“是不是你妈妈告诉过你。千万不可以理会陌生人,尤其是男性!你放心,我是二楼进修班的,我可是好人!”

    “坏人一向声称自己是好人的。”我讥讽了一句,随后笑意不可掩饰地在唇边荡开。

    人与人的缘份就是这般地不可思议,在最没料到的时间里,无法预知的地方,毫不相关的两个陌生人仅仅因为彼此一句风趣的话,一个淡淡的笑容,居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这样你陪我走了段路,此后每天陪我走这一段路。

    我不想问你的名字,你的身世阅历以及有关的一切,我也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过去和现在,这些世俗中牵牵绊绊的头衔名气尽可以省略。同行的这一段路上,你是真真实实的你,我是简简单单的我,同是俗人同在俗世看俗尘。我们一遍遍地看尽桥上复古的宫灯;看夜晚天水之间偶尔随风掠过的野鸥沙雀;看岸边停泊的船只,点点灯火……柳絮扬花宛如漠漠飞雪,落于你坚实的肩,落于我纷飞的长发,深味了那久违了的单纯的快乐。

    我不想问你的名字,名字若字典的引序,我担心自己在不经意间翻出你的内容你的全部,失去我们最初的一分淡泊恬静。在世人眼皮中你成功抑或失败对我来说一点儿也不重要,我只知道你是个能够在任何时候为我唱歌,并在风雨袭来时为我阻挡的朋友。如果有一天你不小心知道了我的名字,那么也请不要相信我就是世人所说的那个养尊处优高高在上的女子。在你面前,我依然是个怕黑怕孤单的女孩。

    今晚,是我的最后一堂课了,也是你陪我最后走这一段路。天空中飘着雨,风有点凉,一眼望去便看见街口你坚实挺拔的背影。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在我们相识的最初和别离的最终,让我觉得这一段日子都沉浸在你淅淅沥沥的爱心里了。一生能有几次?在雨夜,有个陌生的人愿意撑着伞不变地等我且陪我一段风雨行程?

    迎着你灿烂的笑容,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想必你已听见我心底的感激了。

    “你不问问我是谁?”突然你说。

    我摇摇头,如果有缘重逢何必问你的名字;如果缘悭一面从此风波万里又何必问你的名字。

    “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住址、电话,只要你找我,不论哪一种方式,我永远都在。”你递给我一张名片,我接过来,努力地不去看一个字,只深深地看了你一眼。

    当你缓缓消失在夜幕中,我按捺不住的泪盈眶而出。名片已被我撕碎散落在雨中,我永远存你一段朦胧的爱意,朦胧的诗情,我略带忧伤的心底,珍藏的是心而不是形式。

    我也知道,也许在多年以后蓦然回首,你是我漫不经心的这一生中最美好的风景,我也许会流泪会震颤,但绝不会后悔。我会记得在我长长的人生道上有个年轻潇洒的大男孩温暖过我一段行程,温暖过我驿动的心,曾和我一起感悟过尘世间深深浅浅的悲欢。

    有一种感觉,犹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破,我不想问你的名字。

    9.我看见了大海

    当时,我觉得非常失望,非常委屈,我做了这么多年的准备,到头来却是一个骗局。我伤心地哭了。

    我是一个身材畸形的女孩子。母亲嫌我丢她的脸,也怕我出门遭人讥笑,于是,在我8岁前的童年里,我从没迈出门一步。我拥有的只是院子里的一方天空,一群瞬间即逝的飞鸟。

    我8岁那年,父亲死去了。母亲不久后就改嫁了,嫁给小镇上一个退休的海员。当时,母亲才40出头,而继父已近60岁。

    继父让我叫他伯伯。“来,沙子,伯伯带你去串门儿。”

    “不!不!”我吓得直往后缩。

    “去外面看看吧,沙子,外面有好多好玩的东西。”

    我动心了:“我长得太难看,还有我走路一瘸一瘸的,妈说人家会笑话我的。”我哭了。

    “放心吧,沙子,谁笑话你,我就这样——”继父扬起巴掌,做了个揍人的动作。

    我忍不住破涕为笑了。

    第二天,继父带我上街了。有生以来,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我真是怕极了。我羞怯地低着头,两手死死拽住继父的衣角,就像他的一个尾巴似的。

    “沙子,抬起头,别害怕!”继父大声说。

    继父响亮的嗓门立刻引来了许多目光,尤其是和我同龄的孩子,边瞧边嘁嘁喳喳。

    “喂,过来认识一下,小家伙们,这是沙子,你们的小朋友沙子。”继父亲热地招呼他们。于是,他们走过来,友好地问这问那,邀请我和他们玩。

    冬天里,继父的哮喘病犯得很重。睡不着的时候,就让我陪他坐在火炉前,听他讲大海的故事。

    “海水是蓝的,和天空一样蓝;海水是咸的;海很大很深;海里有鱼,海上有船,大鱼小鱼,大船小船……”

    我听得着了迷:“我能看见海吗?”

    “能!等你再长大些,长到15岁,我就带你去看大海。”

    我的眼前豁然亮了。

    我一年年地长大了,也长高了,懂得了许多事情。按照继父的规定,每天我要做一件对我来说难度较大的家务活。学校不收畸形儿,继父就自己当老师,我每天要学5个生词,并背熟一篇课文。其余的时间,便是听继父讲那永远也讲不完的海的故事。

    母亲终于走了,是跟一个在门口摆摊的湖州裁缝跑的,丢下我,和继父相依生活。

    继父的身体越来越坏。但他仍然拖着病病歪歪的身子,成天带我去这去那,鼓励我独自进商店买东西、做家务活儿。每当我做了什么我原先不能做的事情的时候,继父就变得欣喜若狂,仿佛我做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你真能干,沙子。”

    我们把看海的日子定在第二年的夏天,到那时我就15岁了。继父说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看海做准备。继父说去海边之前,我必须学会应付一切。

    漫长的冬季熬过去了。整整一个冬天,继父病倒在床上。我一个人在镇子上穿街走巷,为继父请医生、买药,办各种各样的事情。我独自承担了全部家务。正是在这样的时刻,我觉得自己真正长大了。

    一个春日融融的正午,继父把我叫到床边,慢慢地说:“沙子,我就要死了,有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早在我退休的前一年,医生就说我是过敏性哮喘,必须远离海洋,所以我是永远都不能带你去看海的。我对你撒了谎,请你原谅我。”当时,我觉得非常失望,非常委屈,我做了这么多年的准备,到头来却是一个骗局。我伤心地哭了。

    就在这天夜里,继父安安静静地去世了。我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现在,我这个畸形女孩子是一个人生活了。

    当我穿行在闹市上时,当我熟练地做着家务时,当我受邻居的委托,替她照看孩子,从而每月从她那里得到40元的生活费时,我突然明白了继父的“看海”的意义。有无数次,我站在继父的遗像前,悄声对他说:伯伯,我看见了大海,真的,我看见了……

    10.太阳的心

    有人说相识是花,离别是果。也许与你的相识注定了终会别离,又一个黄昏,夕阳依旧很美。

    还记得那个美丽的夏日黄昏,那片美丽的白桦林吗?还记得白桦林中那个手拿白色纸船的白裙女孩吗?景色依旧,却没有了你橄榄绿的身影,没有你缠绵悠扬的笛声,太阳的心,失落了,能再找回来吗?

    相识是美丽的。尤其是在那样一个夕阳如火的夏日黄昏。白裙女孩要在白桦林中放逐白色纸船,让它驶进童年的梦河……那凄清悦耳的笛声凝固了女孩的思绪。寻觅中,一个橄榄绿身影蓦地出现:“你找什么?”女孩失措中灵机一动:“找梦!”噢,你笑了。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一张灿若夕阳又略带天真的笑靥。你说夕阳是很美很美美得让人忘却世间一切丑陋。她说落日太圆太圆圆得使人不知还有悲欢离合。于是,夕阳中,你和女孩在白桦林的小溪里共同放逐了小纸船,共同去寻觅女孩童年的梦……

    就这样,你成为女孩心湖上的一片绿色帆影。从此,女孩心灵天空多了一份色彩,少了一份无奈,忘不掉的是一个洒脱的身影,摆不脱的是一双纯情的眸子。在每一个黄昏,白桦林中都有你放飞的笛声,都有女孩凝注的明眸。

    你曾仰起面颊凝视夕阳,问女孩“如阳”这个名字可好,你说你希望拥有夕阳一样恢宏博大的人生!然后你又看着女孩,看着她的白色衣裙,手中的白色小纸船,问叫她荷舟令(一条洁白如荷的小船)可以吗,在夕阳下,有了只属于你俩的名字。一颗太阳,一条小船,经历相识到相知的过程。

    那个新颖别致的烛光生日晚会,至今仍是女孩记忆花篮里最馨香的一束。那个黄昏,夕阳似乎更美更圆。女孩走进白桦林,立刻惊叹于点点烛光与夕阳混和而成的瑰丽璀璨!小溪旁,那块平坦的草地四周,每棵白桦树上各自绑了一枝燃烧的红蜡烛,形成一个环形光圈,如一颗颗闪光宝石串成的珠链,数数共十八枝。草地中间青石板上,一盒生日蛋糕上插十八枝蜡烛,在夕阳中更显光彩夺目!女孩翻开蛋糕旁边一个装饰精美的生日卡,立刻有“生日快乐”音乐声响起。女孩是多么地感动,内心充溢着一种异常温馨甜美的感觉。

    有人说相识是花,离别是果。也许与你的相识注定了终会别离,又一个黄昏,夕阳依旧很美。你背靠白桦树,望着纷飞的落叶,你说你要走了。秋风中,女孩瑟缩着,你怜惜地触了一下女孩的发梢,柔柔的。女孩的鼻子酸酸的,多想转身说一句不要走,可她知道有一种感觉不能说出来。花期未到,怎能奢望花开?在同一棵白桦树上,女孩刻下一条小船,而你却在船舱里刻下一颗心。你说太阳的心放在了小船里,等你飘泊之后,会来取的。读着你留下的信:那样美丽的一个夏日,那样美丽的黄昏,那个放逐小纸船的白裙女孩,那个洒脱的女孩,那个诗意的女孩,那个寻梦的女孩带着夕阳的光环走进白桦林。一轮美丽的夕阳,一个白裙女孩倚着白桦树,一双忧郁的眸子,长发静静地垂在胸前。明信片上有几行小字:紫阳花开,粉粉柔柔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想说,希望再见到你!

    梦中的记忆依旧湛蓝,现实的生活却少了一份欢笑。没有你的日子,女孩只有独自走进夏日黄昏,走进白桦林;没有你的日子,女孩只有独自仰望夕阳;没有你的日子,女孩才知道夕阳虽是太圆太圆,人间却有着悲欢离合;没有你的日子,是每一个写满你的日子。不知多少个夏日黄昏,女孩在小纸船里放进了一朵蝴蝶兰,希望小溪将她的小船送进你的心海,希望你能看到纸船里的花,让你知道,远方有一束蝴蝶兰只为你盛开。抚摸着白桦树上的小船,抚摸着小船里那颗心!

    如阳,一颗诗意的太阳,难道你忘了荷舟令——那条洁白如荷的小船,忘了放在船舱里的那颗太阳的心吗?

    11.浪漫女孩

    不过,似乎我们有时也美丽得难受,为别人的冷落,为令人沮丧的成绩,为无处诉说的愁情。

    大学生,社会公认的“新潮一族”,不知羡煞了多少徘徊于朱门外的少男少女。而女大学生更以其独有的生活空间、独具的浪漫情怀影响着学校的风格与情调。

    女生楼——被男生命名为“熊猫楼”的地方,在男生眼里确实有着星空般的色彩与魅力。白天,我们简直就是光芒四射的太阳,每每走过楼下看到等待传呼的众男士,心中总有窃窃的笑意,脸上则带着公主般的骄傲。

    有人说,一个标准的女大学生是许多“不幸”的男大学生的杰作,这话还真有些道理。我们刚入校时,衣服不合体,头发不潇洒,硬是男生用痛苦的目光与厚厚的情书唤醒了我们。于是,我们进入了自我设计阶段,日趋骄傲与尊贵起来。我们穿漂亮而新颖的时装,以展示女孩的万种风情;我们足蹬“耐克”或“回力”,以昭示我们年轻的风姿。我们自信,我们骄傲。在林荫路上,一个男生倘遇见一个系的花朵,也许会感到一座北极的冰山压过来。而我们,即使一个人迎着刚踢完足球的一个班的男生也绝不低头,甚至会给那目光不恰到好处的小男生来句洋文:“Hello,littleboy!”

    我们不崇拜尼古丁王,也不喜欢狄俄尼索斯神(Dionysos,希腊神话中的酒神),而把最佳公民的选票一致投给卖瓜子的老太婆,一个个把嘴唇磨得又薄又酸。稍有不满,扭头便走,会叫男生害怕一个星期。我们喜欢逛书亭,喜欢在静谧的图书馆接受知识的洗礼;我们喜欢五彩缤纷的节目,也热衷于周六穿梭在舞场,疯狂地玩上一圈,大有《过把瘾就死》的味。

    不过,似乎我们有时也美丽得难受,为别人的冷落,为令人沮丧的成绩,为无处诉说的愁情。于是几个人拥抱在一起,对着星空洒下美丽的泪。少女时的梦与泪日趋明朗,情感也越发难以掩饰。当然了,女孩子总是容易忘掉不快,一会儿便又恢复了往日的洒脱样,毕竟我们明白“伤心总是难免的”。

    这便是我们——浪漫女孩的生活,有欢有乐,有愁有忧,但绝无悔无恨。我们原谅和热爱自己,因为我们热爱生活,充满朝气。我们打扮自己,也装点校园;我们追求美,也奉献美。

    我立在总行长办公室的门口,屏住呼吸,静听里面是否有动静。仿佛有一两声咳嗽轻轻传来。我犹豫了很久,斗胆敲了敲门。

    12.斗胆敲门

    我知道我内心深处真正热爱的梦尚在遥远的地方,但我更明白,拥有了勇气的年轻人,随时可敲响幸运之门。

    那年我18岁。中专刚毕业,有机会继续深造,却因为清贫的家境和小弟高昂的学费不得不去工作。

    一天翻开报纸,某家银行公开招聘的大幅广告投入眼帘,普通职员的条件我完全符合,心就突然一动。想到学校的分配并不怎么理想,为什么我不能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呢?

    我将成绩册、获奖证书、珠算等级证之类的东西塞进包里,兴冲冲直奔银行大厦。大厅里早已挤满了求职者,人人眼里闪烁着和我一样既惴惴不安又充满希冀的光芒。其实今天只是面试,据说,录取比例相当宽容,一般都有机会进入下一轮口试。

    好不容易轮到我了,我放轻脚步,毕恭毕敬走进办公室。办公室很宽敞,坐了好几位面容庄重的中年人。负责接待我的是一位面色还算和蔼的三十多岁的女性。她睁着一双眼睛前后扫视了我十几秒钟之后,才慢慢接过我的证书,不经意地瞄了几眼,就准备在花名册上写下我的名字。这便是通过了。

    可是半路杀出程咬金,从门外突然踱进来一位已显老态却涂着厚厚脂粉的女人,凌厉的目光透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威仪。她扫了我几眼,说:“今儿招聘的,怎么都这么差劲。”我的接待人笑道:“这个小女孩,挺眉清目秀的呢!”“你的眼光不行,瞧这土里土气,木头木脑的,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分量!”她嘴一撇,头摇得像拨浪鼓,满屋子的人霎时将目光齐齐射过来,像端详商品一样打量着我,嘴里附和着说:“是呀,是呀!”

    其实只要我忍一忍,便风平浪静了,那贵妇人只是想显示一下地位带来的权势。可是刚步出校门的我,不曾经受看人眼色的生活,我负气地将已收回的获奖证书连同发表的文章一起又摆放出来说:“今天招聘,是选美还是纳贤?”

    满屋子霎时寂然,所有人的眼光又一次聚拢在我身上。贵妇人惊诧地睁大眼睛,也许已有很多年没人敢这么和她说话了。她冷冷地凝视着我,我也毫无畏惧地正视着她咄咄逼人的目光。良久,还是我的接待人先说了话:“主任,您别生气,这小姑娘……”主任冷笑着摆摆手,下巴抬起冲着我说:“你不合格,走吧!”

    我收拾起证书,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到走廊上,其他求职者围拢来,问我:“怎么样?”我鼻头一酸,赶紧推开人群,想找个僻静地方发泄一下。

    茫然中我按错了电梯按纽,电梯冉冉地向上升去,带我去了最高一层。出了电梯,过道里静悄悄的,我找了个靠窗的地方,终于哭了起来。

    我清醒了,父母亲苍老而无奈的眼神在我脑海里闪烁,我多么需要一份好工作啊。

    我拭去泪珠,沿着走廊走来走去,突然发现,这一层原来是银行最高权力机构所在地,亮晃晃的金字招牌标着:总行长室、副总行长室。我立在总行长办公室的门口,屏住呼吸,静听里面是否有动静。仿佛有一两声咳嗽轻轻传来。我犹豫了很久,斗胆敲了敲门。

    “请进!”鼻音浓重的声音传来。我颤抖着手,推开了门。

    一个40多岁相貌和蔼的中年男子端坐在办公桌后,目光炯炯地望着我。

    我极力让自己镇静下来,可语音仍有些慌乱,我说:“您好,我是来应聘的!”

    总行长微笑了,说:“招聘办在二楼!”

    我咽了口唾沫,说:“人太多,我排不上队。”大概是我的紧张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说:“你先坐下吧!”

    我连忙坐下,行长又低下头看他的文件。我紧张得几乎不敢呼吸。他却又问:“你是刚毕业的学生吧?”

    我忙点头回答说:“是!”并报了学校名。“哦,”他抬起头来,面色变得和蔼了:“我儿子也在这所学校念书。”

    接下来气氛便变得缓和了,我慢慢做了自我介绍,语音也放轻放柔,不致影响他的工作。行长补充问了一些情况,我对答如流,看得出他觉得满意。我便趁机又拿出我的获奖证书,他却摆了摆手,说:“这些不重要,只能代表曾经和过去。”

    我的心又凉了下去,以为没戏了。他却拨通了电话,声音洪亮地说:“小刘吗?在花名册上添一个‘杨晓丹’的名字,面试她在我这里合格了。”

    走出总行长办公室,我才发觉,我的汗水已经浸透了衬衣。

    三天之后进入第二轮口试,400多人里录取了28人,我是其中之一。一月之后再进行全能考试,又刷掉将近一半,我却以第二名的成绩顺利过关。

    现在我已成了一名面带职业微笑的银行小姐。我知道我内心深处真正热爱的梦尚在遥远的地方,但我更明白,拥有了勇气的年轻人,随时可敲响幸运之门。

    13.了不去的一段情

    那段时间,我总是带着一把水果刀,以防不测,但什么也没发生。只是特别想他。

    收到金剑的第一封信是在大二。那时市电台“青春夜话”的主持人安子刚刚播完我的散文《紫色的风铃》。文章大意是一位美丽的女大学生,为了筹集给母亲治病的钱,没日没夜地陪那些款哥跳舞,最后因心脏衰竭而死。死前,她做了一个紫色的风铃挂在窗外……聆听着那“丁当丁当”的乐声,她感受到了一种醍醐灌顶的幸福,仿佛看到了来自天国的呼唤……金剑在信中说,其实自己不喜欢听广播,但妹妹喜欢,而他又特别喜欢妹妹,就陪她了。还说妹妹被文中的婉约和凄凉感动了,并且一定让他帮我,认定我就是文中的那个女孩。末了,又问:“你是文中的那个女孩吗?”

    对此,我未置可否。但我认定他的妹妹绝对是位纯真善良的小女孩。

    当然,我从未想到会让金剑来帮我,但从此不断收到他的信。

    金剑好像没有固定职业,忽而天南,忽而地北,因此给我的信没有固定的地址,也没有固定的时间。信的内容大都是说外面竞争很激烈,让我努力学习,偶尔也谈及他生意上的事,但只是一点而过。

    令我感动的是,他几乎每次都给我寄书——中文的,英文的,都有。而且多次在信中问:“你需要钱吗?”然后留下电话号码。因为电话大都是旅馆的,他就规定如果有事就某日某时至某日某时打。而我是决不会打电话的,因为怕他扫了我的兴。在我的想像中,金剑应该是不太漂亮,但很阳刚,声音充满磁性……

    金剑的信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有段时间,没收到他的信,我心里有种很空的感觉,说不清是想,是痛,还是担忧。我无精打采——图书馆不去了,文章也不写了,一副颓废的样子。搞得同室的姐儿们老是向我灌输对付甩你男人的“八大恶招”。其实,那段时间,我在想:金剑到底是干什么的呢?为什么不留地址呢?好在他很快来信了,说这段生意忙,加上诸事繁多,没有写信,请我原谅且不必挂念。信中还说,汇去1000元钱,请查收。接着又赶紧声名:没有他意,只考虑学生都需要钱云云。

    当时,我的确很需要钱。并不富裕的家庭为我交完大学的学费已不容易,想再拿出几百元的生活费确实困难。我当时是靠打两份家教的工来养活自己。

    无论如何,那时的1000元钱对我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真的很感激他。

    谁知此举竟一发而不可收。以后的每个月里,我几乎都能收到金剑寄来的钱,最多2000元,最少500元。我想告诉他我不需要那么多钱,让他别寄了,但这根本不可能。因为他在每张汇款单的附言内都写道:收到这笔钱时,我已离开此地。没办法,我只得把一笔笔钱都存起来,等有机会再还给他。我仍靠做家教生活。但这份真情让我感动,我想为他做些什么。做些什么呢?想着金剑常年奔波在外,冬天一定很冷,就织个毛衣吧。我取出200元钱买了2斤上好的毛线。不知道身高,我就按心目中的形象设计:一米七八,不胖不瘦,——这是我理想中的男人形象。折腾了一个月总算大功告成了。而上面的图案连我自己都谅讶——清一色的“心”。我没有刻意,却在浑然中织成。想想一件毛衣太单调了吧,再送个什么呢?风铃!风铃不是我们相识的信物吗?对,就做个风铃吧,但不能做成紫色,那是悲伤色;要做成蓝色,浪漫的颜色……于是,以后的日子,我都在“丁当丁当”的乐声中入眠,为金剑祈祷。

    然而夏过去了,秋也走了,我的礼物仍锁在柜子里。我该怎么和他联系呢?忽然,我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我想见他,即便去天涯海角。

    10月的一天,我正在上课,传达室的老头儿急慌慌找我,说有电话,很急。“金剑!”尽管时有朋友电话找,但我脑海中毫无理由地出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我忙不迭地跑进传达室,一把抓起话筒,急喊:“金剑!”

    “是我,别慌,你好像很急。”

    “是的,我很急!我怕你出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说这些,那时我满脑子里都是他的安危。

    “哈哈,你说什么呢,我很好!”听到这沉着浑厚的声音,我感到有些失态。刚才的担忧毫无理由。

    “金哥,我想见你。”

    “……为什么?想退回我的钱吗?”他好像有些犹豫。

    “不全是这样。我恐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

    “怎么,你出事了?”

    “不,不……不是我,是你,我担心你。”我不知道怎会说这些。

    “别急,我正在考虑……你的话让我感动。我答应你,说个时间吧。”

    “12月22号是我20岁生日,你来吧,我等你,不见不散。”

    那次,我不愿放下电话,因为他浑厚的声音对我有一种无法抵御的诱惑。

    我兴高采烈地把金剑要来的消息告诉了室友。她们和我一样兴奋,忙着筹划我的生日。有的说:“让金剑带我们到香港大酒店去潇洒一番。”有的说:“让金剑带我们去玩保龄球,那是贵族的玩艺儿。”还有的说:“让金剑弄个‘奔驰’满市风光风光。”总之,金剑在她们心目中是个不小的款儿。

    我则想,只要能见到真正的金剑,其他的一切就无所谓了。

    以后的日子,金剑成了我们共同的话题,而我的生日则因为金剑备受瞩目。

    这一天终于到了,刚好是星期六。一大早我就站在镜子前,让朋友拿出各自的衣服来包装我——第一次见面,总不能太寒碜了。最后,我涂了点口红,嫌太艳,又擦掉了……搞得室友说,我忙得跟出嫁似的,真是“女为悦己者容”。其实我心里清楚,我是“士为知己者死”。大蛋糕当然是早准备好的。20支鲜红的小蜡烛如20簇生命的火炬整装待“点”。昨晚室友们架起的缤纷彩灯也使得陋室蓬荜增辉……

    本来,我给看门的老头儿买了两包好烟,告诉他有人找,就烦他带来。后来,不放心,干脆自己跑到大门口等着。我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最高气温是-7℃,最低气温是-10℃。我也记得等金剑那一刻是早上8点36分,结束时间是下午6点36分。其间,我没吃饭,也没喝水。但金剑没有来。看门的老头儿心疼地说:“孩子,进来坐坐吧,别冻坏了。”

    那晚,我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金剑。我没有怨,有的只是担忧。凭感觉,我知道一个许过诺言的男人,如果没有特别的难处,决不会轻易失信于一个懵懂无知的女孩。看来,金剑出事了。

    谁知,第二天刚6点,看门的老头儿就把我喊醒了,他抱着一大束鲜花站在门口。

    “金剑!”我跳下床,大喊,“金剑在哪儿?”

    “走了,昨天夜里就走了。”

    “你怎么不把他带来?”我想哭。

    “别急,姑娘,我慢慢给你讲。昨夜快12点了,一个男人送来了这束花,让我无论如何交给你。我说,你是姑娘的男朋友吧。他说不是。但我知道男人犯了错误都不敢承认,就说姑娘等你一天了,大冷的天,不容易呀……”

    “他没说些什么?”我忙不迭地打断他。

    “有,有。在这儿,他说该说的都在这儿。”老头儿递过一封信。

    撕开信,首先落下的是一张存款单。天哪,两万元!我匆匆打开信:

    小妹:

    原谅我吧。我来了,也见了你,你一直等了我8个小时,我一直看了你8个小时。我和你相距不到15米。别惊奇,我就在你对面那辆黑色的奥迪车里。

    别恨我,你知道我多想见你吗?我对自己说,如果你站到12点,我就过去。12点了,你没走;我又对自己说,如果抽完这包烟,你不走,我就见你。然而,烟抽完了,你还没走;我咬咬牙,第三次对自己承诺,如果我闭上眼数500个数,你还不走,我就过去,哪怕付出任何代价……可是,我睁开眼,你仍旧没走。于是,我打开了车门……但当我猛然一瞥你那清纯的双眸时,我想起了为我付出巨大牺牲的妹妹……终于,我没有见你。其实,我有许多话要对你说,但我该如何对你说呢……

    你太像我的妹妹了,清纯得如一朵飘在手中的雪花,怜惜得我手足无措——不忍舍弃,又无法拥有。此刻,我想你应该生活在一个有山有水有树有花的水晶宫里,做个公主——只是没有长发,留长发好吗?

    又:我以你的名字存入的两万元是供分配工作时用的,别乱花。

    14.金剑

    信写得草而乱,许多地方都有窜划的痕迹。其中的几段文字被涂抹掉后,又重新写上,但又被划掉。

    看来金剑的确想对我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下定决心。

    金剑到底想对我说些什么呢?见我一次真的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吗?我愈发为他担心起来。忽然,我有一种悲壮的想法:如果金剑有难,我愿冲在前头。那段时间,我总是带着一把水果刀,以防不测,但什么也没发生。只是特别想他。

    我真的为金剑留起了长发。心中时常在想:等我的头发长长了,金剑就会来的。然而半年过去,我的长发已经披肩,金剑不但没来,连信也没再写。我平生第一次品尝了一个女孩恋上一个男人的滋味:无法言喻,只是一种深深的痛。

    但我始终不怀疑金剑的真诚,有的只是担心。

    又半年过去了,金剑依旧没有音讯,我等不下去了或者说我的精神再也忍受不了煎熬。我要去找他!于是,大四的那个暑假,我放弃了分配,独身一人踏上了寻找金剑的路途。

    我没有目标。但他最后一封来信上“云南昆明”的邮戳暗示我他该在昆明的某个地方。我去了那里。两个月的时间,我找遍了昆明及周边大大小小的县市……见到奥迪车我就驻足而望;碰到生意人模样的人,我就问:“你听说过金剑吗?”而且,每晚住宿前,我都尽力去查寻旅社的住宿名单。然而没有金剑……

    我必须走了。我没钱了。在离开昆明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哪儿也没去。住在那家近山近水有树有花的旅馆里,望着镜中憔悴的脸和早已披肩的长发,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写出了:

    我的头发长长了/额前的刘海儿也飘飘洒洒/你记不记得说过的话/让我为你留一袭披肩长发/话儿在我心中生根发芽/枝枝叶叶长出一段古老的童话/童话中有山有水有树有花/那位公主会是我吧。

    阿哥/你回来吧/不要忘了咱的家/小桥流水处/碧波映彩霞/门前一树红桃花。

    这首词后来由山东烟台的著名作曲家刘红枫老师谱上曲子。但我没有告诉她这段悱恻的故事。

    15.举起你的右手

    男孩子穿着一件极宽大的上衣,双手紧紧地插在大口袋里,神情极羞怯,城市男孩一般都很大方,何况他又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世面。

    在乡下教书时,学生大多是农村孩子。因为靠近市郊的经济开发区,也时不时有一些随父母奔波至此的孩子在这儿插班。我深深理解那些经济建设者们的艰辛和不易,对他们的孩子也就倍加关怀和怜惜——谁愿意手中诞生一个繁华世界的同时,身后却落下一个荒芜的孩子呢?

    深秋的一天,我上完早自习回到办公室,桌边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和一个背着书包的男孩。

    “你是李老师吧?”

    “是的。”

    “我是东方玻璃厂的工程师。”他掏出名片递给我:“我和校长谈过了,想让孩子插进您的班,请您多费心。”

    “不客气。”我笑道。男孩子穿着一件极宽大的上衣,双手紧紧地插在大口袋里,神情极羞怯。城市男孩一般都很大方,何况他又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世面。我觉得这个小男孩真有些特别。

    “他妈妈前年病故了,所以他就穿得不伦不类的。”工程师无奈地苦笑一声,“我太忙。”

    “你叫什么?”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更让人怜爱。我伸手想把他拉到身边,他却被电击似地倒退一步,偎依着爸爸。

    “他叫黄涛。”父亲略带歉意地代答。

    我把他安排到第三排,和班长李薇同桌。李薇是班里头号大方泼辣的女孩子,也许会感染他沉默寡言的性情。可是,第二节课我一进教室,李薇就举手报告:“老师,黄涛占我的位子!”

    果然,黄涛静静地坐在左边的位子上,盯着课桌。好个霸道的孩子可又没有霸道里常含的匪气。

    “你先坐在右边吧。”我对李薇说。李薇困惑而气愤地看着我,她也许不明白一向是非分明的老师怎么突然这么没有原则?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直觉总有些特别的理由。

    做练习的时候,我恍然大悟:黄涛在用左手写字。学生们也很快发觉了,纷纷把目光转向黄涛,轻轻地议论着。黄涛的头越来越深地埋了下去。

    “大家不要奇怪,有人善用右手写字,有人善用左手写字,用左手写字的人虽然非常少,但和大家一样是正常的,请大家专心做题。”

    教室里慢慢静下来。放学后,我留下黄涛单独谈话。

    “你从小就用左手写字吗?”

    “嗯。”

    “你写字时为什么不用右手压住本子的另一边呢?那样本子不会移动。”

    “我有压尺。”他固执地说。

    “用手更方便些,长着右手不是让用的吗?”我有点生气。他低下头,不说话。

    一个课间,学生做完操之后,我正回办公室,李薇气喘吁吁地赶上来:“老师,黄涛和别人打架了!”

    “为什么?”

    “不知道。做完操后,黄涛和几个男生呆在教室里,不知怎么就打起来。我听见有人喊‘黄涛没右手!’”

    我飞奔到教室,黄涛满面泪痕地和几个男生一起厮打。见我进来,男生们都停下来,黄涛趁机狠狠地用拳头砸着。

    “住手!”

    黄涛置之不理,仍然挥动着拳头。我抢上前抓住他,喝道:“你还有没有纪律?!”

    “我不想上学了。”他冷漠地说。

    “为什么?”

    “我不想让人拽着我的袖子研究我有没有右手!”他大吼一声,跑出了教室。

    下午他没来上课。我拎着他的书包来到东方玻璃厂,找到他的家。开门的是黄工程师。

    “老师……”他欲语无言。

    “我想知道黄涛的右手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早该告诉你的,可他不让。他小时候,我常带他去工地玩耍,一次意外事故中,他失去了右手。为此孩子变得十分敏感和自卑。我们转了不少学,最后索性不上学,在家自学。因为,他受不了别人的同情和嘲笑——他太要强了。来到这儿时他也不愿上,我想农村的学生厚道,不会惹什么事儿,才硬送他来,可没想到又……”

    “为什么不上特殊教育学校?”

    “他不愿意,他说自己不是残疾。”

    我心里一热:“他在哪儿?”

    黄涛打开门。慢慢挪出来,滞滞地看着我。

    我拿出书包:“我来给你布置一下今天的作业。”

    一连两天,我让那几个打架的男生去黄涛家道歉。第三天,黄涛来了。过了一段日子,黄涛慢慢和同学们亲近起来,有一天,居然敢用左手和男生们掰手腕了。胜利之后,他笑得很开心——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啊。在课堂上也敢举左手回答问题了。有时候我不叫他,他还把手举得高高的,一脸焦急。

    可我心里一直放不下他袖子里的那只右手。我知道,让他有勇气举起左手,只是给他的精神一种保护一种抚慰,能使他有胆量举起那只无掌的右手,才意味着真正的灵魂的跃进。

    那天,我讲解着单元测试。因为事先检查过,我知道黄涛做得很好。黄涛果然举起了手。我一直不叫他。问题快回答完了,我还是没叫他。

    最后一道题是最难的。只有黄涛举起了手。我看着他,不作声。

    “老师,我会!”他急得喊了出来。

    “黄涛和别的同学一样,举起你的右手!”

    黄涛怔住了。全班一片寂静。

    “黄涛,举起你的右手。”

    黄涛的泪水慢慢蓄满了眼眶。

    “老师,他没有右手。”李薇怯生生地提醒我。

    “举起你的右手。”

    终于,黄涛慢慢举起了那只袖管套着的手臂。

    “大家听着,黄涛什么也不缺,他也有右手,他的右手和你们的一样有请求回答问题的权利。黄涛记着:不要隐藏你的右手,只有举起你的右手,你才有可能站起来!”

    一年之后,黄涛又转学了,从他的信里我知道:他在入团仪式上举起了右手,在所有表决他意志和心愿的时候,他都举起了那只无掌的右手。他说:“谢谢你们把失去的右手还给了我,我永远记着您的话:只有举起你的右手,你才有可能站起来!”

    后来我还听说,他再也不穿那种长袖子的衣服了。在夏天,他和别人一样穿着T恤衫和短袖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