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四把钥匙 第二十三章 骚动戏

二十世纪的城市居民对眼前发生的犯罪事件,往往抱着害怕或冷漠的态度,这要是让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看到,必定会震惊不已。在那个时代,任何人被偷或被抢都会立刻大声喊叫,受害者很自然会期待身旁的守法公民立刻回应,大家也的确都会乐意帮忙去抓逃跑的坏人。即使是出身大户人家的淑女,如果情况需要,也会热心加入抓贼行列中。

当时的老百姓会挺身而出对抗犯罪,出於几个原因。首先,有组织的警力此时还是颇为新鲜的事情,伦敦首都警察局是英格兰最优秀的一支警力,但不过才成立二十五年,一般人还不相信犯罪是“警方该处理的事情”。第二,那时枪枝还很少见,直到今天的英格兰依然如此,旁观者不太可能因为追捕小偷而中弹。最後一点,大部分的犯罪者都是小孩,通常年纪还很小,成人当然会毫不犹豫就追上去。

所以无论如何,一个老练的盗贼下手时,会设法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因为一旦有人发现,他就很可能被逮。正因为如此,盗贼通常都是结夥作案,其中会有几个成员担任声东击西的分心客,负责在有人察觉时制造混乱。当时的犯罪份子也会故意制造一场骚乱,以遮掩其非法行动,这个手法称之为“骚动戏”。

一场好的骚动戏必须小心策划,抓好时机,因为顾名思义,这是某种形式的戏剧。在一八五五年一月九日上午,皮尔思站在深幽而回音不断的伦敦桥车站内,四下环顾,确认所有演员都各就各位了。

皮尔思自己将扮演要角,就是“告发人”。他一身旅人的打扮,蜜瑞安小姐则和他同行,扮演受害人。

离他们几码之处的则是“歹徒”,一个九岁的小孩,一身又脏又破,夹在头等车厢的乘客群里非常显眼(要是有人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未免太显眼了)。这是皮尔思亲自到圣地,从十来个小孩中挑出的,挑选的标准是速度、天真、单纯。

更远一些则站着一名“巡逻警察”的角色,那是穿着警察制服的巴娄,帽子压低遮住前额上的白疤。待会儿这场戏上演时,那个小孩将会从巴娄旁边溜走。

最後,离通往火车调度办公室那道铁梯不远处,则是整出戏的真正主角:艾噶尔,他把自己最好的绅士行头穿上身,假装成不知情的旁观者。

当伦敦暨格林威治铁路公司十一点的列车正要出发时,皮尔思用左手搔搔脖子。那个小孩立刻走过来,朝蜜瑞安小姐左边猛挤过去,擦过她的深紫色连身裙。蜜瑞安小姐大喊:“约翰,我被抢了。”

接下来轮到皮尔思告发。“小偷,别跑!”他大喊,然後追在那个逃跑的小孩後面。“小偷,别跑!”

旁边警察制服的巴娄赶过去,而扮演急公好义绅士的艾噶尔也加入追逐行列。那个小孩被围困住了。他唯一的出路,就是手忙脚乱冲上通往东南铁路公司调度办公室的楼梯,後头巴娄、艾噶尔、皮尔思也追上去。

小男孩当初得到的指示很明确:他要冲上楼梯,进入办公室,经过一堆职员办公桌,来到後头一扇开向车站屋顶的气窗,表现出想脱逃的样子。然後巴娄会逮捕他,但他必须勇敢地挣扎,直到巴娄用手铐铐住他;这是给他的暗号,表示这场戏结束了。

那个孩子冲入东南铁路公司办公室,把职员吓坏了,皮尔思随即跟在後头跑进去:“拦下他,他是小偷!”皮尔思大喊,追逐中撞倒一个职员。小男孩设法跑向那扇气窗。接着穿着警察制服的巴娄进来了。

“我来处理。”巴娄说,一副权威的强悍口吻,却笨手笨脚碰到了一张办公桌,撞得一堆纸张满天飞舞。

“抓住他!抓住他!”艾噶尔也一路喊着进了办公室。

此时那小孩已经爬到站长室里的办公桌上。正爬上一扇高处的窄窗;他抡起小小的拳头打破玻璃,割伤了自己。站长不断说:“哎呀!哎呀!”一遍又一遍。

“我是执法人员,让开!”巴娄喊道。

“拦下他!”皮尔思嚷着,故意装得歇斯底里:“拦下他,他要跑了!”

窗户上的玻璃碎片掉到地板,巴娄和那个小孩滚在地上挣扎打斗,这个过程拖得比一般人预料中要久上许多。职员们和站长都困惑地看着。

没有人注意到艾噶尔背对着这场骚动,挑开通往办公室那扇门上的锁,他试了他那串挑锁凿子中的几把,最後终於找到一把可以挑开的。也没有人注意到接下来艾噶尔走到嵌在侧墙内的黄绿色橱子前,同样试了几次,最後找到一把可以打开的。

那个小流氓一再从红脸警察的双手里溜走,三、四分钟过去後,才终於被皮尔思制服,他紧紧抓住他不放。最後警察朝那个小流氓脸上赏了几个耳光,小家伙才不再挣扎,把他偷来的钱包交出来。警察把他给押走,皮尔思拍拍身上的灰尘,看着办公室内一片狼藉,向职员和站长道歉。

然後另一个也加入追逐的绅士道:“先生,恐怕你错过火车了。”

“老天,真的,”皮尔思说:“该死的小流氓。”

然後两个人离去,其中一个谢谢对方帮忙抓贼,另一个则说没什麽,留下那些职员收拾混乱的残局。

後来检讨时,皮尔思说,这是一场近乎完美的骚动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