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准备工作 第十章 训练精良的狗
杰若米·强森父子马场座落於南华克铸币场附近,这是间小店,三座木造马厩内养了大约两打马,而且满满堆着乾草、马鞍、马辔,还有其他设备从屋梁垂挂下来。如果是不经意逛进来的访客,可能会很惊讶听到的不是一片马嘶,而是种种狗吠声。但对常客来说,这类声音稀松平常,根本不会多问。在全伦敦各地,有很多正经的马场都会兼营训练赛狗的副业。老杰若米·强森先生带着他的红胡子客人在马厩内穿行。他是个欢快的老人,一嘴的牙快掉光了。“我自己也算是无牙犬了,”他说着低声笑了:“不过还是不影响的喝酒,这点我可以告诉你。”他拍拍一匹马的後臀,推着牠让开路,“让一下,让一下,”他说,然後回头看皮尔思:“你想要什麽样的狗?”
“最好的。”皮尔思说。
“所有人都想要最好的,”强森先生说着叹了口气:“只要最好的,其他免谈。”
“我有特别的要求。”
“啊,我看得出来,”强森说:“我的确看得出来。你要找一只有潜力的,然後你自己可以训练吗?”
“不,”皮尔思说:“我要一只已经完全训练好的狗。”
“那很贵喔,你知道。”
“我知道。”
“非常贵,非常贵。”强森咕哝道,往马厩後方走。他推开一扇吱呀作响的门,来到店後的一个小院子。这里有三个木板围起的圆形兽栏,每个大约直径六尺,里头关着一堆狗。那些狗一看到他们两人,就开始吠叫起来。
“贵得很哪,训练精良的狗,”强森说:“要花很长的时间训练,才能培养出一只好的。我们是这麽做的,首先把这狗交给一个沿街叫卖的小贩,他每天带着狗出去跑——把狗磨练得更强悍,你知道。”
“我懂你意思,”皮尔思不耐道:“可是我——”
“然後呢,”强森继续说:“然後我们把要训练的狗跟一只没牙的老狗关在一起,或者像我这个例子,是一只年轻的无牙犬。原来那只无牙犬两个星期前死掉了,所以我们就找这只”——他指了指一只关在栅栏里的狗——“把牠的牙全拔掉,所以现在牠是无牙犬了,而且是非常好的无牙犬。牠晓得该怎麽嘶咬训练中的狗——非常灵光,这只无牙犬。”
皮尔思望着那只无牙犬,年轻力壮,正吠得凶。牠的牙齿全被拔光了,但照样又吼又吠,亮出龇牙咧嘴的凶狠表情。那副模样逗得皮尔思笑了起来。
“是啊,没错,看起来是有点可笑,”强森说,绕着围栏走:“不过你看看这只就晓得了,一点也不可笑。我敢保证,这只是全伦敦最棒的陪练狗。”
那是一只杂种狗,比斗牛犬大,身体的毛部分被剃光。皮尔思知道训练的一般流程:要训练一只年轻的狗,首先会让牠跟一只无牙的老狗对练;接下来与一只可以牺牲掉、但精神很好的“陪练狗”放进斗狗场。在这种和陪练狗互斗的过程中,受训狗可以获得种种最终的必杀绝技。训练时通常会把陪练狗脆弱处的毛剃掉,以鼓励受训狗攻击这些部位。
“这只陪练狗啊,”强森说:“这只陪练狗教出的冠军多得讲不完。你知道班得比先生那只狗吗?上个月称霸曼彻斯特那只?唔,就是这只陪练狗训练出来的。另外史塔瑞特先生的狗,还有其他十来只,所有顶尖的斗狗,全都让牠陪练过。史塔瑞特先生本人还又回来找我,想买这只陪练狗,说他想让牠斗斗一两只獾。猜猜他出价多少?五十英镑金币。然後猜猜我说什麽?你这辈子都休想,我说,五十英镑休想买到这只陪练狗。”
强森有点伤心地摇着头。
“反正无论如何,不能拿去斗獾,”他说:“任何斗犬都不适合拿去斗獾。这可不行。真正的斗犬该用来对付狗,或者如果必要的话,用来对付鼠类。”他眯着眼睛望向皮尔思。“你要买的狗是想用来斗鼠的吗?我们有特别训练过的捕鼠犬,”强森先生说:“我会问呢,是因为这类狗稍微便宜一点。”
“我要训练精良的狗,要最好的。”
“那你一定会满意,我保证。这只是最狠的恶魔,就在这里。”强森在一个围栏前停下。皮尔思看到里头有一只约四十磅的斗牛犬。那只狗低吼着,但是没有移动。“看到没?牠很有自信,天生就很有攻击性,後来也训练得很好。牠是我见过最凶最狠的狗。有的狗就是天生的,你知道——那是教不来的,牠就是天生会勇往直前去攻击。这只就是,牠天生有那种攻击本能。”
“多少钱?”皮尔思问。
“二十镑。”
皮尔思犹疑着。
“皮带、项圈和嘴套,全都包括在内。”强森说。
皮尔思还是不说话。
“牠一定会给你争气的,我敢保证,非常争气。”
沉默了好一阵子,皮尔思才说:“我要你这里最好的狗。”他指指兽栏里。“这只狗从来没实际下场斗过。牠身上没疤。我要一只受过训练的老手。”
“没问题,”强森说,眼睛连眨都不眨。他往前走到第三个兽栏:“这只狗有杀手的本能,有嗜血的天性,而且速度快,快得你根本都来不及看,就是这只。上星期在酒吧的比赛里,牠还把老惠廷顿那只狗的脖子给咬断——也许你也在现场看到了。”
皮尔思说:“多少钱?”
“二十五镑,全都包括在内。”
皮尔思望着那只狗一会儿,然後说:“你要给我你这边最好的狗。”
“这只就是最好的了,我发誓——我们这里最好的狗。”
皮尔思双臂在胸前交抱,一脚轻叩着地面。
“我发誓,先生,二十五镑,这是所有绅士梦寐以求的好狗,在各个方面都是最杰出的。”
皮尔思只是盯着他。
“好吧,那麽,”强森说,好像不好意思似的别开眼光:“的确还有另外一只,不过牠很特别。牠有杀手的本能,有嗜血的天性,而且动作迅速,还有一身硬皮。往这儿走。”
他带着皮尔思走出那个围起的院子,来到另外一处,那里有三只狗关在稍微大一点的几个围栏内,三只都比其他狗重;皮尔思猜想一定有五十磅,说不定更重。强森拍拍中间那个围栏。
“就是这只,就是牠咬伤了我。”他说:“我本来想宰了牠——这畜牲犯了重罪,清楚明白。”强森卷起一边衣袖,露出几个锯齿状的白色疤痕。“就是被这畜牲咬的,”他说:“不过我把牠带回来,好好喂牠,又特别训练过,因为牠有那股劲儿,你知道,那股劲儿才是最重要的。”
“多少钱?”皮尔思说。
强森看了手臂上的疤一眼。“这只我是要留着——”
“多少钱?”
“对不起,最少也要五十镑,否则不能放牠走。”
“我给你四十镑。”
“成交,”强森立刻说:“你要现在带走吗?”
“不,”皮尔思说:“我很快就会来买,但现在暂时帮我留着。”
“那你要不要先付点押金?”
“我会的,”皮尔思说,给了他十镑。接着他要求强森扳开那只狗的嘴巴,检查牠的牙齿,然後才离开。
“要命啊,”他走了之後,强森自言自语:“这个人买了只好狗,然後又不带走,到底在搞什麽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