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格蕾丝·麦克布莱德住在邻近圣保罗市的梅里厄姆公园小区。整个小区里面都是些高高的、逼仄的房子,总会让人想起怒吼的20年代。她还有个小小的后花园,周边围着高高的实木栅栏。米奇说这就像是个敞开了盖儿的鞋盒子,但是,让米奇不满的任何狭小封闭的空间,对格蕾丝来说却是自己能够得到拯救的地方。

其实她买下这所房子的真正原因是为了这棵树。不过按照米奇的市郊住宅区的标准来说,这甚至算不上是棵树:看它那臃肿粗矮的树干,多节多瘤的树枝不说往高里长,反倒是四下里散开了去,好像是在天空的重压下舒展不开似的。但是,上帝呀,这毕竟是棵木兰啊,这可是明尼苏达州的珍稀树种。多宝贵的东西。

米奇当时马上就指出了这所住房的缺点:拥挤的停车场;旁边就是消防站;还有那个房地产经纪人美其名曰的“后花园”——其实不过是一个土质被夯实了的长方形。但是当时他只不过是想打消她买这所住宅的念头;他想劝她搬到明尼阿波利斯,到他和迪亚娜住的那个小区里去。在那里,蔓延的草坪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好像正发出快乐的尖叫。

“到了那里你会发现,自己周围全是无穷无尽的空间,”他这样跟她说,“几英亩的空地,要是来个人你大老远就能看到。”

但是格蕾丝只是笑了笑,说:“这里有棵木兰。”

“不会长久的,”他回答,“如果这真的是棵木兰,那就活不了一年时间。”

那已经是5年前的事了,格蕾丝从来不相信这棵树会死掉,尽管它会每年一次地试图自杀。每年秋天,它会将渐渐干枯变脆的叶子哗哗地全部落下,好像是自己再也没有力量支撑起它们。但是,来年春天,一簇簇的嫩芽儿重又开始鼓胀、绽放,小小的绿色手指也开始天真烂漫地朝着天空挥动。这棵树是个幸存者,和她一样。

这个早晨,在干燥的秋日空气里,它无精打采地耷拉着树叶,好像是要在下一秒就落光它全部的叶子。她已经将水管放在它的根部了。

树对面放了两把阿迪朗达克椅子,她和查理分坐其上,聆听着淙淙水流,静观着黎明的来临。格蕾丝紧紧裹着一件毛巾浴袍;查理则光着身子。

“你以后不能再对着它撒尿了。它摄入了过量的氨。”她说话带着些许南方口音,但又夹杂着北方话里那种冷硬清脆的音调。

查理转过脑袋,热切地看着格蕾丝从杯子里喝着什么。

“趁早别想。这里面可是含有咖啡因。”

查理叹了口气,又转回头去。作为一条狗,它简直是一团糟,是被某个盲眼的科学怪人随随便便捏巴在一起的一个混合物:它有着牧羊犬的体积与身躯,长着梗犬的刚毛,像猎犬一样垂着两只长长的大耳朵,屁股后面还留了一截光秃秃的尾巴根——在她遇到它之前很久大概尾巴就被什么东西给咬掉了。查理也是个幸存者。

格蕾丝在椅子上动了动,感觉放在浴袍超大口袋里的手枪滑向了一边。她赶在手枪碰到木头椅子之前抓住了它。

枪套不是用来赶时髦的。它是个安全必需品。任何时候,只要你带枪,就一定要把它放在枪套里。永远、永远都不要把枪放在口袋里。听到了吗,同学们?

嗯,是的,格蕾丝当然听到了,但是你也应该时不时地冒点小险;否则谨小慎微将会变成偏执妄想症主宰你的生活。穿着浴袍坐在自家的后花园里——冒这个险还是很值得的。但并不是说她会试着根本不带武器——她还没那么蠢。

“嗯,这样真好,但是我必须得去上班了。”

查理呜咽了一声,像个穿着毛皮大衣的老人似的,在椅子里转移了一下腰腿部的重心。

“你就别起来了。我送我自己出门就可以啦。”

只用5分钟她便穿好了衣服。牛仔裤,T恤衫,一件足以应对零度以上任何天气的黑色帆布罩衫,当然,还有一双英国马靴。那些认为她这辈子从来没有骑过马的人,觉得这靴子不过是一种时尚爱好。世界上只有5个人知道实际上远不是这么回事。

哦,或许是6个。

驾车去上班的路上,她经过了一队警车——它们正缓缓驶向河边。

河边死了一个慢跑者,她机械地想着。

今年是特殊的一年,密西西比河畔的秋色美得让人忘记了心跳。漆树底部的叶子红彤彤的像是燃烧的火焰;枫树散发出轻灵缥缈的玫瑰色和橙色光芒;而微微颤动的山杨树纤巧美丽的叶子,则像扮装皇后身上的那一袭金黄色交织锦缎礼服一样闪闪发光。

上一次秋色如此浓烈的时候,警探里奥·马戈齐正在进行一次步行巡逻。因为太过专注于自己的事情,他几乎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环境——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解释了他为何会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但是不知为何,他竟然注意到了那年的秋叶。

水彩肯定不行,他沿着西河大道行驶的时候心里琢磨着。表现这样的景色必须要用油画才行。

前面,他看到至少有8辆闪着警灯的巡逻车,还有刑事罪犯逮捕局犯罪现场小组的面包车。新闻单位的车子还没有到场,谢天谢地,但是他敢拿自己的养老金打赌,眨眼的工夫他们就会来到现场。

一个长着娃娃脸的年轻警员正在指挥交通,同时还小心地留意着那一小撮伸长了脖子看热闹的人——他们站在凌晨的严寒里瑟瑟发抖,希望能够瞥见一眼其他人的不幸。马戈齐很惊讶竟然只有这几个人——谋杀案在明尼阿波利斯总是重大新闻,在这个社区,谋杀案更是天大的新闻。

他将车子停到路边,下了车,将徽章递给娃娃脸,而后者则嚅动着嘴唇想拼出他的名字。

“早上好,马戈……采……警探?”

“马——戈——齐,齐。”

“哦?”

“算了。洛尔赛斯警探来了没有?”

“洛尔赛斯……有点矮,头发有点稀的那位?”

“听着像是他。”马戈齐真想为这个娃娃脸的处世之道加分,要知道,有很多更为生动的词汇可以用来描述他的搭档,就像他经常听到的那些,比如“矮胖子”、“秃瓢”之类的,但是这个娃娃脸一概没用。这孩子或许不是天空中最耀眼的那颗星,但是没准儿将来能当上警察局长呢。

街对面那片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上,矗立着一排气派、昂贵的老房子。娃娃脸伸出一根手指,指着那排房子说:“趁着人家都还没有去上班,他带了些人挨门挨户做调查去了。”

马戈齐点点头,跨过黄色警戒线,嘎吱嘎吱地踩过一堆落叶。风从河面上吹来,冷得刺骨,他将没戴手套的双手插进风衣口袋里来抵御严寒。

在大路和河岸之间一片狭长的草地上,刑事罪犯逮捕局的技术人员分散开来,忙着记下现场的周边情况,步测出事地点的具体方位。马戈齐朝着其中几个自己认识的人点点头打了个招呼,然后向河岸走去。在那里,有一个电线杆一样又瘦又高的人,穿着橄榄绿的外套,正蹲伏在尸体旁边。尽管他背对着马戈齐,但是那一头黑发,加上那一副好像是随时准备为自己出格的身材而道歉的倾斜的肩膀,立马就泄露了此人的身份。

“阿(儿)南塔南德·拉(儿)姆巴昌。”马戈齐叫这家伙的名字时,总是喜欢卷着舌头。每次这样做的时候都感觉像是在吃奶油泡芙。

拉姆巴昌转过头来,用一个露齿的微笑欢迎马戈齐来到犯罪现场,“警探,今早您的印地语说得可真地道!”由于打趣对方,他那双耷拉着眼角的黑眼睛周围都起了小细纹,“快看哪!您今天可真漂亮啊!您肯定是在找对象吧?”

“啊?”

“整个人都瘦了,肌肉更结实了……很明显,您终于厌倦了孤身一人的生活,打算找个姑娘做伴儿啦。”

“体能部下个月就要开始训练了。”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吧。”

马戈齐蹲了下来,快速地检查了一下尸体。受害者很年轻,也就20出头,穿着一条尼龙慢跑裤和一件褪了色的汗衫。他那张静止的、蜡像一样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由于死亡,睁着的双眼已经蒙上了一层白膜。

“看到这里没?”拉姆巴昌指着左眉毛上方的一个小黑洞说,“小洞,”他道出了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总是这样,“很干净。凶手要么枪法极好,要么就是歪打正着。我们的这个朋友太不走运了。”

“22岁?”

“对,很可能是。”

马戈齐叹了口气,眼睛望向远方的河面。阳光终于冲出了低空的云层,在河面上升起的冰冷雾霭里照射出一道道闪亮的光棱。

“今天早上可真冷。”

“哦,哦!最近我老婆送我一本书,我刚从那里学到,对于这样的话,得体的回应应该是:‘还可能会更冷呢。’”

马戈齐拿起一个证物袋,瞅了瞅里面的驾照,“哦,是吗?什么书啊?”

拉姆巴昌皱起了眉头,“是关于语言学的。我记得书名是《如何讲明尼苏达话》。你听说过没?”

马戈齐几乎笑了起来,“还有没有其他的个人物品?”

“只有驾照和一张20美元纸币。但是还有其他一些事情,一些很奇怪的事情。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你看看。”拉姆巴昌将戴了手套的手指伸到死者双唇之间,撬开了下巴。

马戈齐眯着眼睛瞅了瞅,接着弯身靠前,近得都足以闻到它的气味了,然后只见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狗娘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