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目标在移动,”我离华盛顿还有一半路的时候格兰·罗杰斯这么告诉我。“朝西北方向。刚出斯科特广场,上了马萨诸塞大街。”

“你还能跟他多久?”

“你还有多远?”

“至少还得二十分钟,也许更多些。没有你我没法干了。”

“那就再踩踩油门……我尽最大努力。”

我猛踩踏板,可交通越来越拥挤。

“目标在谢利丹广场,普勒。还是沿马萨诸塞大街往西北走。”

格兰顿了一下,再次听见他说话前,我听见背景里另有一个声音。

“伙计。对不起,我得走了。”

“别走!”我喊了起来。“再过一分——”

可电话断了。

我用手掌重重地捶着方向盘。克朗在前面太远的地方。或者说是罗伯特·贝内特,不管他今天用的是什么名字。

我考虑过继续追下去,查遍谢利丹广场地区和马萨诸塞大街,查找布罗德斯基录像带上的那辆福特面包车。可我没想多久就开始嘲笑起这一主意来。只有在十分差劲的电影里才可能找得到,而即使我找到了,问题也只能变得更糟糕。我还是得自己跟踪他,还得让某个蹩脚的编剧来干这活。光靠我自己,要不能在最初十分钟里搞定,就别想和他铆到一起。而在现实中,至少得有三辆车才能把这事干好。

我拿起手机拨了布罗德斯基的电话,把发生的情况告诉了他。

“我还是得进城来,”他对我说,“我得去抓杀人凶手。”他顿了顿。“我还得把情况告诉布鲁克斯顿的特工呢。”

我朝车窗外望去,雨点开始落下来了。

“他们会反应过分的,警长。我们快追到这家伙了,不能让-伙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把他吓跑了。”

“这不关我们的事。”

“我们还是先谈谈吧,我就这个要求。我们一早见面,看看到底进展如何。我比你更需要这家伙。相信我,我不会做出任何举动来损害这一机会的。”

“相信你?我从前怎么从来没听说这个词?”

“这不是洛杉矾。我非常需要你,不会对你说谎的。把明天早晨留给我吧。就几个小时的事了。”我顿了顿。“再说,没有我你能找到他吗?”

我听见他吸了口气,然后用力从闭着的嘴唇间吐了出来。

“好吧,蒙克,我明天去你办公室。我们可以先谈,但是我肯定要去你的办公室。”

“对不起,”我回到穹顶屋时格兰·罗杰斯在电话里这么对我说。“我当时没有别的选择。”

“我知道那样的事有可能发生。进去的时候你告诉过我的。”

“可你那时跟得很紧了。”

“明天我们会干得更好。”

“明天?”他的道歉口吻消失了。“天哪,哪里还有明天!你昨天对我说那只是——”

“你说不行就得了。”

“混账,你明知我不能那么做。普勒,你在这里已经有点欺人太甚了。真朋友根本就不会开口提这样的要求。”

他把我讲得哑口无言,可我能做的惟一一件事就是尽量逼住他。我便开始闭嘴不说话。过了一会儿,这沉默听起来就像电话里还有第三方。

“就这样了?”他终于说话了。“你甚至都不打算骂我个狗血喷头了?”

“你不是看见我们之间一切都在重新开始吗?”

他砰的砸着耳机,震得我耳朵直嗡嗡,但我知道他不是有意的。

“就叫布罗德斯基,”星期二早晨,警长边吃着OK小吃店里的丹佛煎蛋饼边这么对我说。OK小吃店是个正餐连锁店,尽管名字不太响亮,在华盛顿一带倒还生意红火。我们挑选了离杜邦广场附近的马萨诸塞大街一条街的那家店,食物果然不错。

“那我就叫蒙克。布罗德斯基与蒙克。”

“听起来像个男士用品商店。”

我朝他看看。这人还真的开了个玩笑。

“我们得找一家成衣店,”我对他说,“就我们两人。”

他点点头。“我带来了一些衣服。各种帽子。三副墨镜,几件夹克,一件两面穿的雨衣。”他啜着咖啡。“还有一些假胡子来挡挡脸。”

“同样。几片小胡子,一片山羊胡子,还是我干监视分队时的东西呢。还有一个女人发套,假如需要用的话。”

“把假发留在你车上吧,蒙克,除非要我去装保加利亚推铅球的。”他真的咧嘴笑了。“我们是跟踪那家伙,不是要把他吓死。”

又是句笑话。天哪,这家伙还挺有点人情味呢。

“他也许喜欢保加利亚女人哦。”我对他说。

“那就更糟糕了。”

“人说如果你从没有试过……”

他咕哝了一声,使出男子汉的勇力大口吞吃起煎蛋饼,然后喝了口咖啡,托着杯子说道:“你是在这附近把他跟丢了的,你昨晚不是这么对我说的吗?”

“差不多就在这里。”

“你最初是在K街上发现他的?”

“在富兰克林公园。我对你讲过东南边的那个邮局,这就有了第三个选择。”

他眉头一皱。“要等专业的家伙来拿邮件,可有你等的了。”

“同意,不过,这怎么解释他邮箱里那个信封上印着他的名字?专业的家伙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

“电脑啊。现在多半的邮件都是电脑打印的,邮件上印着什么名字你可不大能管得住。”

我朝他倾过身去。“听着,布罗德斯基,关于到办公室去的事……”

“算啦,昨晚我考虑过了。我是这么想的,我到这里来是处理我自己的案子的,而你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我对你说过了,从现在起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我点点头,但不打算说任何会使他改变主意的话。我们吃完了煎蛋饼他才再次开口说话。

“今天上午你打算从哪里开始?”

嚣我给了他F街上的邮局的地址,还告诉他该怎规么过去。“昨天那邮箱是满的,所以今天他很可能来则拿空里面的东西。你不如去试试。我就在马萨诸塞大街上开车来回走,等格兰·罗杰斯的电话。”

“省省吧,普勒,你他妈的很清楚我会干的。”

格兰的语气里透着厌烦情绪,说明我俩的小口角还没完,不过这篱笆上的小洞我可以等些时候再修复的。他再次确认了刚才对我说的内容,我抓着电话的手稍稍松了一点。

“西北方向,”他重复道,“现在他就在那里。离你昨晚跟丢他的地方不远。”

“往北多远?我在杜邦广场。”

“隔几条街。在一条叫里格斯广场路的短街上,已向东往新罕布什尔大街去。”

“我在杜邦广场上新罕布什尔大街。离里格斯广场多远?”

“四五条街吧,大概这样。他快到大街了。”

“他上新罕布什尔大街就告诉我。”

“明白。”半分钟后,“左拐……又往北去了。”

“华盛顿高地。格兰,别挂断。我马上接回你的电话。”

我猛按下一小时前存进去的快速拨号号码。

“布罗德斯基。”警长立刻应答道。

“包裹向北,去16街,一直开到通向新罕布什尔大街的地方。到那里后给我回话。”

电话挂断了。好家伙,警长。干这职业的从来不在玩笑上浪费时间。哪怕多说几个字都会浪费太多的时间。我又快拨接通了格兰。

“新罕布什尔,”他告诉我,“正穿过S街。”

我一踩加速器。我正在接近目标,不过克朗离那里还有一两分钟的路程。

“普勒,左拐。在17街上直着往北。”

我穿过S街,一上17街便猛地向北一转,放慢了车速。最好先别盯得太紧,除非万不得已。

“靠近佛罗里达大街,”格兰说道,他的语速快了起来,“查一下……快速左转进了……进了西顿广场,好像是的。一条小街。到头了,是条死巷。”

我给随想曲汽车来了个加速,到了十字路口,猛地一停,开到街沿,心里十分感激格兰的提醒。七辆局里的车挤进了死胡同,让好几台监视器遇上了麻烦。

“包裹在西顿广场停下,”格兰说道,“我走了。”

电话断了。我拨通了布罗德斯基,告诉他到我所在地的走法,然后便开车很快经过西顿广场。

那辆挂着和录像带上一样的车牌的灰色福特E-150面包车就在半条街外靠左边停着,停在一栋小巧而漂亮的公寓楼前。古旧的砖墙,白色的木框,鲜红的百叶窗衬托出铅灰色的玻璃窗,前门上方有一只黄铜做的鹰。

我凝望着公寓楼时,脑子里转着几个念头。如果他就住在这里,那这大猩猩把这屋子摆弄得还挺有风格。如果他并不住这里,我们也许能幸运地找到他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