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早上

8:04那班火车上没有多少乘客。车窗开着,昨天一场暴雨过后,空气颇为凉爽。梅根已经失踪约一百三十三个小时,而我数月来从未如此神清气爽。今天早晨我审视着自己在镜中的身影,一眼看出了区别:肤色清透了些,眼神明亮了些。我还感觉身体轻盈了些。体重倒不至于真减掉了一盎司,但我感觉身轻如燕,重新回归了自我曾经的那个我。

斯科特还没有回应。我搜遍了互联网,也没有查到他被捕的消息,看来他只是不愿理睬我的电邮。我有点儿失望,不过也在预料之中。今天早上快出门时,加斯基尔打来了电话,问我今天能否去警同一趟。我简直大惊失色,但他用淡定的口吻声称他只是想让我辨认几张照片,于是我问他斯科特·希普韦尔是否已经被捕。

“警方尚未逮捕任何人,沃森女士。”他说。

“但有个人,报上说有个被质询……”

“恕难奉告。”

他的态度是如此让人安心且镇定,我不禁再次对他有了好感。昨天我身穿T恤、运动裤,花了整整一个傍晚窝在沙发上,把待办事项列了个清单。比如,趁交通高峰期到威特尼车站四下转悠,以期再次偶遇周六晚上邂逅的红发男子。我可以青他喝一杯,查清楚他究竟对那晚的情形知道多少,有什么见闻这样做的风险在于我也许会遇上安娜或汤姆,他们会告发我,我又会跟警方纠缠不清(或者说,跟警方更加纠缠不清)。除此之外,这样做还会将我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我还隐约记得跟人吵过一架;我头上和嘴唇上的伤也许正是证据呢。如果弄伤我的人就是红发男子,那怎么办?他确实对我笑着挥了挥手,但那并不意味着什么,说不定此人是个变态。但我真不觉得他是个变态。说不清为什么,我对他颇有好感。我可以再联系斯科特,但必须给他一个理睬我的理由。此外我还担忧,无论我旁观到了些什么,都让我显得脑子有点儿问题。也许他还会觉得我跟梅根的失踪有关,因此向警方举报我,害我惹上大祸。

我也可以试试催眠疗法。我敢肯定不会见效,但我还是很好奇。又没有什么坏处,对吧?

凯茜到家时我还在沙发上做笔记,阅读打印出来的新闻报道。凯茜刚跟达米安看完电影回来,发现我没喝酒,这让她又惊又喜,但她的神经也绷得很紧,因为自从周二警方来访以后,我跟凯茜还没有好好聊过。我告诉她说我已经三天没有碰酒了,她闻言给了我一个拥抱。

“你又回归正轨了,我真开心哪!”她尖声尖气地说,仿佛她知道我的底线何在。

“警方的事,”我说,“是个误会。我与汤姆之间没有什么问题。那个失踪女子的事我一点儿也不知情,你不必担心。”她又给了我一个拥抱,给我们两人各自泡了杯茶。我寻思着趁此机会把被炒鱿鱼的事情告诉她,但我不愿意扫她的兴。

今天早上她依然兴致勃勃。我准备出门时,她又抱了抱我。“我真为你开心,瑞秋。”她说,“你总算振作起来了,之前我很担心你呢。”然后她告诉我说她打算到达米安家度周末,而我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趁着没人指手画脚,今晚我要回家喝一杯。

晚上

奎宁的苦昧正是冰爽“金汤力”最让我倾心之处。汤力水要喝“舒昧思”牌,要玻璃瓶装款,不要塑料瓶装款。预调的玩意儿没一样拿得出手,但有什么办法呢?我不该喝,我清楚,但这一刻我已经期待一整天了,不仅仅是因为家里没有旁人,还因为我劲头卡足。眼下我血脉责张,全身酥麻;今天过得实在不赖。

今天早晨,我单独眼加斯基尔督察待了一小时。一到警局我就被径直领去见他,这次我们坐在他的办公室里,而不是在接待室。他问我是否要咖啡,我答应了,却惊讶地发现他居然起身亲自为我冲了一杯。加斯基尔督察办公室角落里的冰箱上放着一个壶和一些“雀巢”咖啡;不过没有脯,他还为此道了歉。我挺喜欢待在加斯基尔的身边,喜欢看他动手。加斯基尔不善表达,但经常摆弄东西。之前我没有注意到,因为接待室里可供他摆弄的东西实在不多。眼下到了他的办公室,他一会儿把自己的咖啡杯换个地方,一会儿摆弄订书机和笔,一会儿把纸摞成整齐的一叠。他长着一双手指纤长的大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没有戴戒指。今天早上感觉不太一样,我不觉得自己像个嫌犯,反而觉得能帮上他的忙。他把一个文件夹放到我面前,给我看了一堆照片,我更觉得自己添了些底气。照片上的人是斯科特·希普韦尔、三个素未谋面的男子,再加上“B”。

刚开始我并不确信,我直愣愣地瞪着那张照片,竭力回想那天跟梅根幽会的男子,回想那男子弯腰拥她入怀的景象。

“就是他,”我说,“我觉得是他。”

“你确定吗?”

“我觉得就是他。”

他取回照片,细细审视了片刻。“你之前说你亲眼见到他们接吻,对吧?是上周五吗?一个星期前的事情?”

“是的,没锚,星期五早晨。他们在屋外,在花园里。”

“有没有可能是你的误解?比如说,当时他们并非是在拥抱,或者……那是一个柏拉图式的吻?”

“不,不是。那就是个吻……情人之间的吻。”

那一刻我望见他嘴唇微翕,仿佛要露出笑容。

“这人是谁?”我问加斯基尔,“他……你认为目前她跟他在一起吗?”他没有答话,只轻轻摇了摇头。“这……我提供的信息有用吗?帮到你了吗?”

“是的,沃森女士,你提供的信息很有用,谢谢你。”

我们握了握手,他轻轻将左手搁在我的右肩放了片刻,我真想转身吻它。已经好久没有人带着些许温柔触碰过我了,好吧,凯茜除外。加斯基尔领着我出屋走到开放式的办公室,房间里约有十几名警察,其中一两个望望我,也许是关注,也许是不屑,反正我说不好。我们穿过办公室走进过道,这时我赫然望见他正朝我走来,身边则是某丽:那是斯科特·希普韦尔。他正穿过正门,低着头,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抬起头,向加斯基尔点点头打个招呼,然后瞥了瞥我。我们对见了一秒钟;我敢发誓,他认出我了。我突然想起某天早晨我望见他在露台上俯瞰着铁轨,当时我就感觉他正盯着我。我们两个人在走廊擦肩而过。他离我如此之近,我简直可以挨到他:斯科特真人十分俊朗,整个人蓄势待发,浑身散发着张力。走到主门厅时,我回头张望(我敢肯定斯科特正盯着我),但当我回过头时,盯着我的人却是某丽。

我搭火车到了伦敦,去图书馆把能找到的有关此案的报道通通查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任何新东西。我查了查阿什伯里的催眠师,但也就到此为止:且不说费用昂贵,催眠是再有助于恢复记忆还说不清呢。但读着那些声称自己通过催眠恢复了记忆的故事,我倒是悟到一件事:跟治疗失败比起来,我更自治疗见效。我不单单自那个周六晚上的真相,不,远远不止于此。如果再经历一遍我曾经犯过的傻,再昕一遍我那些怨气冲天的话,再记起当时汤姆脸上的表情,我不知道自己是百受得了。我不敢踏进那个黑洞。

我想再给斯科特发封电邮,但有必要吗?今天上午跟加斯基尔督察的会面已经证明警方并没有将我的话当作儿戏。再膛浑水没有意义,我必须承认。再说,至少我也帮了点儿忙:在我目睹梅根与那名男子幽会的次日,她就失踪了,难道是个巧合?

伴着悦耳的“咔嗒”声和“滋滋”声,我又打开了一罐“金汤力”,脑海中猛然闪过一个念头:一整天我都没有想汤姆了,至少到现在还没有。我一直在研究斯科特、加斯基尔、“B”、火车上的红发男子,汤姆已经被挤到了第五位。我轻吸一口“金汤力”:总算有件值得庆祝的事了。我会好转起来,我会开心快乐,我知道。那一天就在眼前。

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

早上

我还真是永远也学不乖。一觉醒来时,羞愧铺天盖地向我袭来,我顿时悟到自己又犯傻了。依照熟悉又可怖的套路,我绞尽脑汁想要记起自己刚才干了些什么:我发了一封电邮,如此而已。昨天晚上某个时刻,汤姆又重回我的心头,于是我给他发了一封邮件。眼下我的笔记本电脑正放在床边的地板上,恰似一闭无声的指责。我起身越过电脑去洗手间,从水龙头接了点儿水喝,还匆匆瞥了瞥自己在镜中的身影。

我看上去气色不佳。话说回来,戒国二天并不算太糟,再说我今天还会从头开始。我冲凉冲了很久,一点儿接一点儿地调低水温,直到冷得适度。一开始就淋冷水是行不通的,那种冲击太大,太猛,但如果一步步来,你就几乎难以察觉,就像是“温水煮青蛙”,不过是反其道而行之。冷水抚慰着我的肌肤,浇灭了头上和眼眶上的灼痛。

我带着笔记本电脑下楼,泡了一杯茶。有可能,有那么一丝可能,我确实写过一封信给汤姆,但并没有发送。我深深呼吸一下,打开我的邮箱:邮箱没有收到信,真让人松口气。但当我点击“己发送邮件”,那封信却赫然在目。我写信给汤姆了,他只是还没有回信。邮件是昨晚11点刚过的时候发送的,而我喝国是在好几个小时前,国劲应该早就过了。我点击打开那封信:

能不能拜托你告诉你太太,再对警察撒谎了?你不觉得陷害我很下作吗?居然告诉警方我对她和她那丑死人的小屁孩纠缠不休?她有什么毛病吗?让她给我滚远点儿。

我闭上眼睛,“啪”地合上电脑。我缩成了一闭,真的。我想变小;我想消失。我怕得要命:如果汤姆决定把这封信交给警方,那我有可能真的惹上大祸。如果安娜正在收集证据证明我怀恨在心且纠缠不休,这封信可能正中其下怀。我为什么要提到她的宝宝?多不堪的人才会这样?多不堪的人才会这么想?我对宝宝没有丁点儿恶意:我怎么会跟一个孩子计较呢,无论哪个孩子,尤其是汤姆的孩子。我弄不懂我自己;我弄不懂我沦落到了什么地步。上帝啊,他一定恨死我了。我就恨死了我自己,恨死了昨晚写邮件的那个我。那个“我”并不像我,因为我并非那副模样,我并非心怀怨毒。对吗?我竭力不去回想最黑暗的日子,但每逢如此时刻,回忆便会涌上心头。快要分手的时候,我与汤姆吵过一架:我一觉醒来已经是聚会过后,一段记忆又变得无影无踪。汤姆把我前一天晚上的所作所为告诉了我——如何害他丢脸,如何羞辱他同事的太太,大声嚷嚷指责她勾引汤姆。“我不想再跟你纠缠下去了。”汤姆告诉我,“你问我为什么我不请朋友到家里来,为什么不喜欢跟你一起去酒吧。你真想知道为什么吗?是因为你,因为你丢光了我的脸。”

我拿起手袋和钥匙,我要去街上的“Londis”便利店一趟。现在还不到早上9点钟,但那又怎么样?我怕得要命,而我不愿意被迫思考。如果现在服些止痛药再喝上一杯,我可以一整天倒头大睡。过一阵子再去面对吧。我走到前门,一只手刚要摸上门把手,却又停了下来:我可以道个歉。现在道歉也许还可以挽回烂摊子,说服汤姆别把信交给安娜和警方——他又不是第一次护着我躲开她的毒手。

去年夏季那天,我溜进汤姆和安娜家的实情跟我告诉警方的有所出入。首先,我没有担门铃。当时我说不清自己目的何在;眼下我依然说不清自己目的何在。我经过小道,越过栅栏。她家里一片寂静,鸦雀无声。我走到推拉门旁向屋里张望,当时安娜确实在沙发上打盹儿,但我既没有高声叫她,也没有叫汤姆;我不想吵醒安娜。宝宝没有哭,她在婴儿床里呼呼大睡,挨着她的母亲。我抱起宝宝,带她出了屋,能走多快走多快。我记得带着她向栅栏奔去,途中宝宝醒了,开始小声抽泣。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并不想伤害她。我到了栅栏旁,将宝宝紧紧搂在胸口。她放声大哭起来,我一边哄她一边让她喋声,接着听到了一阵巨响——火车来了。我转身背朝着栅栏,一眼望见安娜朝我飞奔而来,她的嘴好似裂开的伤口,两片嘴唇正在靠动,但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安娜从我怀中夺走了宝宝;我想逃走,却绊了一跤。她站在我面前对我嘶吼,让我不许动,不然就打电话报警。她打电话叫汤姆回家,他们坐在客厅里,她歇斯底里地大吵大哭,还打算打电话报警,让警方用绑架罪抓我。汤姆哄她,求她饶了我。他从她手里救了我。后来他驾车送我回家,下车时握住了我的手。我以为那是个温柔之举,是他想让我定定神,但他越握越紧,越握越紧,紧到我喊出了声。他的脸涨得通红,他告诉我,如果我再试图对他的女儿不利,他会要我的命。我不明白那天自己究竟想干些什么,至今也不明白。此刻我在门口犹豫不定,手握着门把,紧咬着嘴唇。我知道,如果现在喝一杯的话,我会好受一两个小时,但会难受六七个小时。我松开门把折回客厅里,再次打开笔记本电脑。我必须道歉,必须讨饶。我登录电子邮件账户,却发现收到了一封新邮件。来信人并非汤姆,而是斯科特·希普韦尔。

亲爱的瑞秋:

谢谢你联系我。我不记得梅根提过你的名字,但她有许多画廊常客,我又对记人名不太在行。我很乐意跟你聊聊你掌握的信息,请尽快打电话给我,号码是07583123657。

此致

斯科特·希普韦尔

有那么片刻,我以为对方弄错了邮件地址,这封信是发给别人的。但这个念头刚刚闪过,我却又猛然记了起来。我记起来了:之前坐在沙发上,在第二瓶烈酒喝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并不乐意退出这个舞台,我想占尽风光。

于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

我滑动目标,从对方写来的信拉到我写去的信。

亲爱的斯科特:

抱歉再次联系你,但我真心认为我们应该谈一谈。我不知道梅根是否跟你提到过我(我是她在画廊结识的朋友),我曾经在威特尼住过。我认为你会对我手头的信息感兴趣,请按七邮件地址回信给我。

瑞秋·沃森

我顿时感觉双颊发烫,胸中好似打翻了五昧瓶。就在昨天(当时我明白事理、头脑清楚),我还下定决心必须接受事实我在这个舞台上扮演的角色已经收尾。可惜我的光明面又输了,输给了酒精,输给了曲酒的我。烂醉的瑞秋不顾后果,她要么奔放过头、乐观过头,要么是个满怀恨意的怨妇。她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活在当下。烂醉的瑞秋想要登上舞台,她必须说服斯科特跟她聊聊,于是“她”撒了谎。我撒了谎。我真想用利刃割过肌肤。除了羞耻,我想尝尝其余滋昧,但我甚至没有那种气魄。我给汤姆写了封信,一边写一边删,一边删一边写,为我昨晚说出的话讨饶。如果要一条条写下我该对汤姆道歉的罪状,我只怕可以写本书了。

晚上

一周前,几乎整整一周前,梅根·希普韦尔走出布伦海姆路15号,从此下落不明。自周六起,她的手机和银行卡再也没有使用过。今天早些时候,当读到这篇新闻报道时,我忍不住流出了眼泪。我居然在暗地里有过那些念头,真是丢人。梅根并非一个待解之谜,并非电影开场时闯入跟拍镜头的某位角色,美丽、镖锄而又虚幻。她一点儿也不虚幻,她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目前我正搭乘火车奔赴她家,我要去见她的丈夫。

我不得不给他打电话。祸已经闯下了,我总不能不理那封电邮吧。他会告知警方的,对吧?如果我是他,如果一个陌生人与我联络,声称手握信息,随后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就会告知警方。也许他已经叫了警察,等我赶到那里,警方可能正守株待兔呢。

此刻坐在这儿,坐在我平日常坐的车座上(尽管今天并非平常日子),我却感觉自己仿佛正向悬崖边驶去。今天早晨拨通斯科特的号码时,我也有过同样的感觉,仿佛正坠向深渊,不知道什么时吴会砰然坠地。他悄声接起来,仿佛屋里还有旁人,他不愿意人家昕到。

“我们能见面聊吗?”他问道。

“我……不,还是不了……”

“拜托你了。”

我只犹豫了片刻,接着便答应下来。

“你能来我家吗?现在不行,我……现在家里有其他人。今天晚上行吗?”他把地址告诉了我,我假装记下来。

“谢谢你联络我。”说完他挂断了电话。答应他时,我就知道这不是个好主意。关于斯科特的底细,我从报纸爆料中了解到的少得可怜;至于我自己观察到的那靠得住吗?我对斯科特其实一无所知。我对“杰森”倒略知一二,但我必须提醒自己,“杰森”并不存在。板上钉钉的事实是:斯科特的太太已经失踪整整一同了。我清楚斯科特可能正是嫌犯,而且我清楚他有杀人动机,因为我亲眼目睹了那一吻。当然,他也许还不知道他有动机,但……噢,想来想去,我把自己逼进了死胡同,但我怎么能活生生错过接近那栋房子的机会?那栋我从铁轨旁、从大街上端详过干百次的房子?怎么能活生生错过这样的机会走到他家门口,进屋在厨房里落座,坐到露台上,坐到我曾经望见那对璧人待过的地方?

那也太诱人了。我坐在火车上,双臂环抱着自己,两手搂在身侧,免得自己抖得活像个踏上历险旅程、激动不已的孩子。终于有个目标让我不再想到现实,真让人开心哪。我不再想到梅根。

眼下我想起的正是梅根。我必须让斯科特相信我认识她,有点儿熟,又不是很熟。只有如此,当我告诉他说我亲眼看见梅根与别的男人幽会时,他才会买账。如果一开头就承认自己撒谎,他将永远不会相信我的话。因此我想象着那副情形:逛到画廊,跟梅根边喝咖啡边聊天。她喝咖啡吗?我们会聊艺术,也许吧,或者聊瑜伽,聊我们的丈夫。我对艺术一窍不通,从未练过瑜伽,也没有丈夫。至于她,她则对丈夫不忠。

我想起梅根朋友对她的评价:“可人儿”、“风趣”、“美貌”、“热心”、“备受宠爱”。她犯了个错也难免,世上没有谁完美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