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2013年7月16日,星期五早上

我上了8∶04那班火车,但并非去伦敦,而是去威特尼。去威特尼一趟也许能唤起我的记忆,置身火车站中看个究竟,也许会让我恍然明白过来。希望不大,但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总不能给汤姆打电话吧。我实在没办法拉下脸,再说他也说得十分明白,他可不希望再跟我有什么瓜葛。

梅根依然下落不明。至今为止,她已失踪超过六十小时了,相关报道已经成了全国新闻,今天早晨赫然登上了BBC网站和《每日邮报》网站,其他网站也东一篇西一篇地提及该消息。

我将BBC网站和《每日邮报》网站的报道打印出来随身带着,又从报道中整理出了一些脉络:梅根与斯科特在星期六晚上吵过一架。某邻居声称听到了高声吵架的动静,斯科特则承认当天确实拌过嘴,还说他以为太太出门是去跟某个住在科里的朋友——塔拉·爱泼斯坦过夜。

梅根根本没有到过塔拉家,塔拉声称最后一次见到梅根是在周五下午的普拉提课程上(我就知道梅根会练普拉提)。据爱泼斯坦女士称,“她看上去没什么异样,心情似乎很不错,还说要为下个月的三十岁生日准备些特别节目”。

周六晚7点一刻左右,一位目击者看见梅根向威特尼车站走去。

梅根父母已双双过世,在当地并无亲属。

梅根现为无业人士,曾在威特尼开过一家小画廊,但画廊于去年四月停止营业。(我就知道梅根颇具艺术气质。)

斯科特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任职IT顾问。(见鬼了,我死也不信斯科特是个IT顾问。)

梅根与斯科特结婚已达三年,自2012年1月起住在布伦海姆路。

据《每日邮报》报道,梅根、斯科特夫妇的住宅价值四十万英镑。

读着新闻,我便心知斯科特处境不妙。不单单因为他跟梅根吵了一架,而且这是明摆着的事:如果一名女子遭遇不测,警方会从其丈夫或男友查起。可惜在这起案件中,有些环节警察并不知情。他们一心盯着梅根的丈夫,恐怕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女方还有个情人。

也许,世上只有我知道梅根还有个情人。

我在手袋里四处乱翻想找张纸,接着在两瓶酒的收据背面写下了最有可能导致梅根·希普韦尔失踪的种种原因:

1.她与情人一起私奔了。(从现在开始,我会将梅根的情人称为“B”。)

2.B对她下了毒手。

3.斯科特对她下了毒手。

4.她离开丈夫去别处生活了。

5.除了B与斯科特之外,对她下毒手的另有其人。在我看来,“选项一”的可能性最大,“选项四”也颇有可能,因为梅根是个独立自主、率性而为的女子,我敢肯定。如果她有外遇,也许她需要找个地方理清思路,对吧?“选项五”看上去可能性不大,因为被陌生人谋害并不常见。

头上的肿块在隐隐作痛,我反复回想着周六晚上亲眼目睹的那场争吵——或许那是我凭空臆想出来的,或者是一场梦?火车经过梅根与斯科特家时,我抬起了头。我能听见心跳声在耳边“咚咚”作响,感觉心里发毛。15号房的一扇扇窗户正反射着晨曦,就像一只只盲眼。

晚上

我刚在车厢里落座,电话铃响了,对方是凯茜。我没有接,来电转到了语音信箱。

凯茜留言说:“嗨,瑞秋,只是打个电话来看看你是否还好。”因为出了的士风波,凯茜在担心我呢。“我只是想道个歉。嗯,那天我让你搬走,我不该那么说,我的反应有点儿过火。只要你想待,待到什么时候都行。”顿了好一会儿,凯茜又说:“拜托给我回个电话,好吗?直接回家吧,瑞秋,别去酒吧了。”

我并不打算去酒吧。午餐时分我倒是心痒痒盼着喝一杯:今天早晨去过威特尼之后,我简直巴不得一醉方休。但我并没有贪杯,因为我必须保持头脑清醒。话说回来,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遇到值得让头脑保持清醒的事了。

今天早晨的威特尼之行十分诡异。当时我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多年没有去过那里了,不过这纯属瞎扯,明明几天前我才刚刚去过。但要是把威特尼站换成另一个城市的另一个车站,似乎也没什么不同。今天的我跟周六晚上来到威特尼的时候大不一样,今天的我动作呆板但头脑清楚,对声音和光亮都格外敏感,对即将面对的发现担心不已。我是不请自来——今天早晨的威特尼之行让我有这种感觉。因为这里俨然已成了别人的地盘,它属于汤姆与安娜,斯科特与梅根。我则是个外人,尽管一草一木如此熟悉。迈下火车站的水泥台阶,经过报摊走上罗斯伯里大街,再走过半个街区到丁字路口,右拐经一道拱门钻进一条位于铁轨下方、阴冷潮湿的地下通道,再向左拐上布伦海姆路。这条窄路两旁绿树成荫,遍布着风景宜人的维多利亚式露台。走在威特尼有种归家的感觉,并非一个随意的落脚地,而是儿时的家,是许久以前被抛到脑后的故土。当双脚迈上一级级台阶时,我甚至知道走到哪一步将会“吱呀”作响。

这种熟悉的感觉深入骨髓。今天早晨经过漆黑的地下通道入口时,我加快了脚步。无须多想,在这个地下通道口,我总会走快些。以前每天晚上回家,尤其每逢冬季,我都会加快脚步,飞快地朝右瞥一眼,以求心安。无论过去还是今天,那里从来没有半个人影,但今天早上向暗处张望的时候,我不禁呆住了:我的眼前冷不丁出现了自己的身影——我能看见自己在几米开外,整个人颓然靠着墙,双手捂着面孔,头上手上都沾满了鲜血。

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站在那儿,清晨通勤的人们经过我的身旁向火车站走去,其中一两个路人还扭头回望我——谁让我站着纹丝不动呢。我不知道刚才那一幕是不是幻觉。我为什么会走进那条地下通道?我究竟为什么要去那种又暗又潮、臭气熏天的鬼地方?

我掉头向火车站走去。我一分钟也不想再待了,不想再去斯科特与梅根家。我要逃:那里出过祸事,我深知这一点。

我买了车票,疾步上了车站台阶,走到站台另一头。正在这时,眼前又赫然闪过另一幅景象:这次不是地下通道,而是火车站的台阶。我在台阶上被绊了一跤,某个男子握住我的胳膊扶我起来——是跟我一同搭火车、发色泛红的那个男人。我能模模糊糊地望见他,但听不见声音。我记得自己笑了,也许是自嘲,也许是因为他说了什么。他对我不赖,我敢肯定,几乎敢肯定吧。确实出过祸事,但我觉得跟红发男子无关。

我搭火车到了伦敦,在图书馆里找了台电脑查了查关于梅根的消息。《电讯报》网站有篇豆腐块文章声称“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正在接受警方问话”——想必是斯科特。但我不信他会伤害梅根,我深知他不会。我明明见过他们两人相处的情形,我清楚他们两人如何浓情蜜意。报上还列了一个举报热线号码,如有相关信息可以拨打。今天回家的路上,我会找个公用电话拨这个号,把“B”的事和我目击的情形告诉警方。

火车刚刚驶进阿什伯里站,我的手机响了。又是凯茜。可怜的姑娘,她还真是很担心我。

“瑞秋?你在火车上吗?在回家路上吗?”凯茜听上去挺焦急。

“是啊,我快到家了。”我告诉她,“还要一刻钟吧。”

“警察来了,瑞秋。”凯茜说。一股寒意顿时流遍了我的全身。“他们想跟你聊聊。”她说。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早上

梅根依然下落不明,而我已经多次向警方撒谎。

昨晚回到公寓的时候,我简直胆战心惊。警方一定是因为出租车车祸才来找我的吧,可惜这样说不通。我在车祸现场已经跟警方打过交道。显而易见,车祸责任在我。警方这次来,一定跟周六晚上脱不了干系,我一定犯了什么事,一定闯了什么祸却又忘了个干净。

我知道,听上去似乎很离谱。我能闯什么祸呢?难道去布伦海姆路袭击梅根·希普韦尔,把她的尸体处理掉,然后转头忘了个精光?听上去太扯了,确实扯得很。但我心知那个周六出过事。当我遥遥望见铁轨下方那条黑漆漆的隧道时,顿时感觉如坠冰窟——那时我便明白了。

世上确有失忆,而且失忆并非弄不清自己是怎么晕晕乎乎从酒吧回到家,或者不记得在酒吧里聊了些什么趣事。不,失忆并非如此,那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漆黑,几小时又几小时的时光不见了踪影,永远无法记起来。汤姆给我买过一本关于失忆的书。算不上什么浪漫之举,他只是实在厌烦了一大早就听我道歉,而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道歉。他想让我看看自己摆了多大的烂摊子,能闯多大的祸。那本书的作者是位医生,但我拿不准其观点是否靠得住。作者声称,失忆并非忘记了所发生的事,而是从一开始就没有记忆。他认为,失忆患者的大脑不再形成短期记忆。当身处这个黑洞时,你的行为将异于平常,因为你会对你所认定刚刚发生的事件做出反应;由于你并未形成记忆,你也许并不清楚刚刚发生的事究竟是哪一件。书中也提到些奇闻轶事,借此警醒酒后失忆的酒鬼们:新泽西州有个家伙在美国国庆日派对上喝得烂醉,然后钻进汽车,在高速路上走错了道,驶出几英里后一头撞上了一辆载有七人的厢型车。结果厢型车起火,足足六人因此丧命。酒鬼倒是没事(那些家伙通常都命硬得很),他一点儿也不记得上过自己的车。

纽约则有个男子从某酒吧离开,驾车驶到儿时的旧宅后捅死了屋里的住客,又脱光衣服驾车回家呼呼大睡。次日早晨他醒来感觉很不舒服,弄不清自己的衣服上哪儿去了,也弄不清自己是怎么回家的。直到警方找上门,他才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心狠手辣地杀害了两个无辜人士。

所以说,听上去荒谬,但并非绝无可能。而且昨晚到家的时候,我深信自己不知为什么已经卷进了梅根失踪案。

警察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其中一位是个四十出头、身穿便衣的男子,另一位是个穿制服的年轻人,脖子上有几颗粉刺。凯茜站在窗边绞着手,看起来惊惶不安。两位警察站起身来。穿便衣的那位个子非常高,有点儿驼背,他握了握我的手,自称是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他也介绍了另一位警察的姓名,但我没有记住。我怎么可能定得下心?我几乎连气都喘不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啊?”我对警察凶巴巴地嚷道,“发生什么事了?是我妈出事了吗?还是汤姆出事了?”

“大家都没事,沃森女士,我们只是想跟你聊聊你周六晚上的行踪。”加斯基尔说——这是电视剧里警方常用的口吻,听上去显得有点儿假。警方要查问我周六晚上的行踪。见鬼了,周六晚上我究竟干了些什么?

“我得坐下来。”我说。加斯基尔督察做了个手势,把他在沙发上的座位让给我,示意我坐到脖子长粉刺的年轻警员身旁。凯茜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咬着下嘴唇,看上去魂不守舍。

“你没事吧,沃森女士?”加斯基尔问道,指指我眼眶上方的伤口。

“我被一辆出租车撞了。”我说,“昨天下午在伦敦的时候。我去过医院。你可以去查。”

“好吧。”加斯基尔说着微微摇头,“那周六晚上呢?”

“我去了威特尼。”我尽力不让声音发颤。

“去做什么?”

脖子长粉刺的警员取出一个笔记本,举起了铅笔。

“我想去见见我丈夫。”我说。

“噢,瑞秋。”凯茜叹道。

督察没有理她。“你丈夫?”他说,“你指的是你的前夫吧?汤姆·沃森?”是的,我还在用汤姆的姓,因为这样方便些,用不着换信用卡,用不着换邮件地址、护照之类。

“没错。我本来想见见他,但转念一想又改了主意,所以就回家了。”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加斯基尔语气平淡,脸上毫无表情,嘴唇几乎连动也没动。我能听见年轻警察的铅笔在纸上“唰唰”作响,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耳边回荡。

“是……嗯……大概是6点半吧。我是说,我在6点左右上了火车。”

“那你到家是……”

“大概7点半?”我抬起头,正好迎上凯茜的目光。从她脸上的表情看得出来,她很清楚我在撒谎。“也许不止7点半,或许已经快8点了。嗯,我想起来了……我是在8点钟刚过的时候到家的。”我感觉双颊通红:如果面前这位督察还察觉不出我在撒谎,那他真不配当个督察。

加斯基尔督察转过身,拎起角落桌子下面的一张椅子拉过来,动作几乎显得有点儿凶。他将椅子摆到我对面离我大约几英尺的地方,随后一屁股坐下来,双手搁到膝上,歪了歪头。“好吧,”他说,“这么说,你在6点左右出门,也就是说,6点半你应该已经到了威特尼。你到家是8点左右,也就是说,你一定是在7点半左右离开威特尼的,对吧?”

“是的,应该没错。”我说。真不争气,我的声音又开始发抖。再过一两秒钟,对方就会开口问我那一个小时都干什么去了,而我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你也并没有去见你的前夫。那你待在威特尼的一小时里在做些什么?”他问道。

“四下逛了逛。”对方顿了会儿,看我是否会接着往下说。

我寻思着告诉他说我去了家酒吧,不过那可就犯傻了——警方明明查得出来。他会问我是哪家酒吧,问我当时是否跟人搭过话。我正苦思冥想该跟他说些什么,却猛然悟到了一件事:我还忘了让他解释警方为什么要盘问我周六晚上的行踪呢。如此粗心大意,一定显得心虚,一定让人觉得我有几分嫌疑。

“当时你跟谁搭过话吗?”加斯基尔督察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去过哪家商店、酒吧之类的……”

“我在火车站跟一个男人聊过!”我大声脱口而出,几乎有些得意,仿佛这意味着什么。“你为什么要问这些?到底是怎么回事?”

加斯基尔督察在椅子上往后一仰。“您可能已经听说了,一名住在威特尼的女子目前下落不明……她家就住在布伦海姆路,与你前夫家只隔几栋房子。我们已经挨家挨户地查问过,询问大家是否记得在周六晚上见过该女子的行踪,以及当天是否有什么不寻常的见闻。在调查过程中,有人提到了你。”他沉默片刻,任我咀嚼言外之意。“当天晚上,有人曾经在布伦海姆路上见过你,正好跟希普韦尔女士……也就是那名失踪女子离开她家的时间段差不多。安娜·沃森女士告诉警方,她看见你在布伦海姆路离希普韦尔家不远的地方,离她自己家也不远。她声称你当时举动怪异,害她非常担心。事实上,她担心到一度想要打电话报警。”

我的心不禁七上八下,就像一只逃不出生天的笼中鸟。我说不出话来,因为当时的情形我只记得一幕:我有气无力地倒在地下通道中,双手沾满鲜血。双手沾满鲜血。那是我的血,对吧?一定是我自己的血。我抬头迎上加斯基尔的目光,发现他正审视着我。我顿时回过了神:我必须马上开口,免得他看透我的心思。“我什么也没做。”我说,“我没有……我只是……我只是想见见我丈夫……”

“你的前夫。”加斯基尔再次纠正道。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我,照片中人俨然是梅根。“周六晚上你见过这个女人吗?”他问道。我瞪着照片看了好一会儿:我曾遥望过这位金发美女,在脑海中将她的生活涂涂写写,此刻她却变成了照片中人,感觉如此如梦似幻。这是张头像照,照片中人的五官比我想象中更分明一些,不如我心目中的“杰丝”那样精致。“沃森女士?当天你见过她吗?”

我不知道当天是否见过她。我真的不知道。

“我不确定。”我说。

“你不确定?这么说,你可能见过她?”

“我……我说不好。”

“周六晚上你喝酒了吗?”他问道,“在去威特尼之前,你喝酒了吗?”

红晕再次涌上了我的脸颊。“喝了。”我说。

“沃森太太……安娜·沃森声称,当她在她家门外看见你时,你喝得醉醺醺的。当时你喝醉了吗?”

“没有。”我一动不动地直视着加斯基尔,免得迎上凯茜的眼神,“那天下午我喝了几杯,但没有醉。”

加斯基尔叹了口气,似乎对我颇为失望。他瞥了一眼年轻警察,又掉转目光望着我,起身慢慢小心翼翼地将椅子推回原位。“如果你记起周六晚上的事情,任何可能帮到警方的事,能打个电话给我吗?”他说着把一张名片递给我。

加斯基尔沉着脸冲凯茜点点头,作势准备离开,我一屁股瘫倒在沙发上。我能感觉到“怦怦”直跳的心渐渐平静下来,这时加斯基尔却又再度开口,我的心顿时又提到了嗓子眼。“你在公关业工作,对吧?亨廷顿·惠特列公司?”他说。

“是的,”我说,“亨廷顿·惠特列公司。”

他会去核实,他会发现我撒了谎。不能让他自己查出来,我必须坦白。

这就是我今天早上要办的事:去警局招供实情。我要把一切向他和盘托出:几个月前我就丢了工作,周六晚上我喝得烂醉,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到家的。我要把昨晚就该说的话说出口——警方没有查对路;我要告诉他,我相信梅根·希普韦尔有外遇。

晚上警方居然认为我在凑热闹,是个纠缠不清的闲事婆,脑子有毛病,精神也不稳定。千不该万不该,我真不该去警局。我不仅害了自己,还没能帮到斯科特——一开始我就是为帮斯科特才去警局的。他需要我的帮助:显而易见,警察会怀疑斯科特加害了梅根,而我清楚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了解他。听上去很离谱,但我打心眼儿里觉得我了解他,我亲眼目睹他是如何待她,他怎么会伤害她呢?

好吧,我去警局并不仅仅是为了帮斯科特。总得把我撒的那个谎交代清楚吧,那个关于亨廷顿·惠特列公司的谎。

我磨蹭了半天才鼓起勇气去警局,好几次都差点儿掉头回家,但最终还是进了警局。我问负责接待的警员能否见见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他便带我去了一间闷热的等待室,我足足坐了一个多小时才有人理会,而那时我已经汗流浃背、浑身发抖,跟快上断头台的倒霉鬼没什么两样。我被带到一间更小更闷的屋子,屋里没有窗,让人透不过气来。我又孤零零一个人在这间屋里等了十分钟,加斯基尔和一位身穿便装的女子才姗姗来迟。加斯基尔礼貌地跟我打了声招呼,似乎对我来警局并不吃惊。他介绍了同来的女子——刑事侦缉警长莱丽。她的年纪比我小些,身材高挑苗条,长着一头黑发,五官分明,美得颇为娇媚。我对她笑了笑,她没有回应。

我们三人纷纷落座,全都默不作声。两位警察用期待的眼神望着我。

“我记得那个男人。”我说,“我告诉过你,火车站里的那个男人。我讲得出他的长相。”莱丽微微挑了挑眉,换了个坐姿。“那人中等身材,中等体型,发色泛红。我在台阶上滑了一跤,他还握住了我的胳膊。”加斯基尔向前俯身用手肘撑着桌子,双手合十搁在面前。“他穿着……我想,当时他穿的是件蓝色衬衣。”

其实事实颇有出入。我确实记得一名男子,也敢肯定他发色泛红。在火车上他曾经对我微笑,也有可能是讥笑。该男子在威特尼站下了车,也许还跟我搭过话。可能我确实在台阶上滑了一跤;我记得这一幕,但我说不清那是周六晚上还是其他时候,毕竟我在很多台阶上滑倒过很多次嘛。我根本不知道该男子身穿什么样的衣服。两名警察显然对我的口供没什么兴趣。莱丽微微摇摇头,加斯基尔掌心向上摊开手。“好吧,你来警局就是要跟我讲这些吗,沃森女士?”他问道。他的口吻中听不出怒火,反倒像是在给我打气。莱丽要是滚蛋就好了。对他我敢开口,我信任他。

“我已经不在亨廷顿·惠特列公司就职了。”

我说。“噢。”他往后一仰,看上去兴趣浓了几分。

“我是三个月前离职的。我的室友……嗯,其实她是我的房东……我还没有告诉她。我正在找工作。我不想让她知道,因为我觉得她会担心我付不上房租。其实我还有点儿钱,我付得起租金,不过……不管怎么样,昨天我在工作的事情上没有说实话,对不起。”

莱丽俯过身子,假惺惺地对我一笑。“原来如此,你已经不在亨廷顿·惠特列公司工作了,对吧?目前你没有雇主,对吧?你失业了?”我点点头。“嗯,你也没有办理失业登记?”

“没有。”

“那……你天天都不上班,你的室友没有发现吗?”

“我每天都上班。我是说,不去办公室,但跟以前一样,按以前上班的时间去伦敦,免得让她……免得让她知道。”莱丽闻言瞥了一眼加斯基尔,他则直视着我,隐隐皱起眉。“听上去有点儿怪,我知道……”我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因为这件事听上去不止有点儿怪;当你把它大声说出口,听上去简直太匪夷所思了。

“好吧。这么说,你假装每天去上班?”莱丽也紧锁双眉,仿佛真的关心我,仿佛她觉得我脑子里完全一团糟。我既没吭声也没点头,没有任何反应,一句话也没有说。“介意告诉我你为什么离职吗,沃森女士?”

撒谎没有意义。如果警方此前并不打算查看我的工作经历,现在也必然会去查。“我被解雇了。”我说。

“你被解雇了。”莱丽的口吻隐隐透出一丝得意——显然,我的回答正在她预料之中,“是为什么呢?”

我轻叹一声,向加斯基尔求助。“这有什么要紧吗?我离职的原因有什么要紧吗?”加斯基尔默不作声,他正审视着莱丽推到他面前的笔记,但他确实微微摇了摇头。莱丽又换了一招。

“沃森女士,我想请您讲讲周六晚上的经历。”我瞄了一眼加斯基尔(我跟他明明已经谈过这个话题了),但他没有正眼看我。“好吧。”我说。我一遍又一遍抬起手摸头,担心着那道伤。我实在忍不住。

“能否告诉我周六晚上你为什么要去布伦海姆路,为什么想跟你的前夫谈话?”

“我认为这跟你没有半点儿关系。”趁她来不及答话,我飞快地接上一句,“请问能给我一杯水喝吗?”

加斯基尔起身出了屋——哎,我可不是盼着他走开。莱丽沉默不语,只是始终望着我,嘴角带着笑意。我无法跟她对视,于是眼神一会儿落在桌上,一会儿在屋里逡巡。我知道,她在玩手段:她默不作声,我就会非常别扭,即使极不情愿也不得不开口说几句话。“有些事我得跟汤姆聊聊。”我说,“私事。”听上去,我真是在装神弄鬼地瞎扯。

莱丽叹了口气。我咬着嘴唇,下定决心一声不吭,直到加斯基尔回屋。他刚把一杯看上去不太清澈的水搁到我面前,莱丽开口了。

“私事?”她追问道。

“是的。”

莱丽与加斯基尔交换了一个眼神,我说不清是恼火还是好笑。嘴唇出汗了,我能尝出咸味。我轻啜一口水,尝起来有点儿变味。加斯基尔慢吞吞地叠着面前的笔记,随后放到一旁,仿佛无论里面写了些什么,他都兴致不高。

“沃森女士,你……前夫的现任太太安娜·沃森太太对你颇有非议。她告诉警方,你一直在骚扰她和她丈夫,你擅自闯入她家,还有一次……”加斯基尔掉转眼神端详着笔记,莱丽却插嘴了。

“有一次你闯进沃森先生和太太家,抢走了他们的宝宝,刚出生没多久的宝宝。”

房间正中一时间裂开了一个黑洞,猛地吞噬了我。“这不是真的!”我说,“我没有抢……事情不是那样,不是。我没有……我没有抢走她。”

我心烦意乱得不得了,又是哭泣又是发抖,口口声声说要走人。莱丽推开椅子站起身,对加斯基尔耸耸肩膀,走出了屋子。加斯基尔递给我一张纸巾。

“你随时可以离开,沃森女士,是你来找警方谈话的。”他对我露出了微笑,似乎饱含歉意。那一刻我对他有几分好感,不禁想要用力握握他的手,但我管住了自己,因为那样会显得有点儿诡异。“我想,你要告诉我的不止这些吧。”他说。听到他用的是“告诉我”,而不是“告诉我们”,我对他的好感又深了几分。

“说不定……”他说着站起身,领着我走向门口,“你可以休息一下,舒展舒展筋骨,吃点儿东西呢。等准备妥当再来一趟吧,到时候你可以把一切都告诉我。”

我本来打算回家,把事情通通抛到脑后。我迈步向火车站走去,却又转念想到了搭乘火车,想到每天在同一条线路上来来往往,途中经过梅根与斯科特家。如果警方找不到梅根,那怎么办呢?我会始终揣着一个心结,寻思着自己当初的几句话能否救她的命(这不太可能,我明白,但谁说得清呢)。如果警方一直查不出暗地里还有个“B”,结果把谋害梅根的罪名安到了斯科特头上,那怎么办呢?如果眼下她正在“B”家中,被绑起来囚禁在地下室,落到遍体鳞伤、鲜血淋漓的地步;或者已经被埋尸在花园中,那怎么办呢?

于是我乖乖听了加斯基尔的话。我从街角小店买了个火腿芝士三明治、一瓶水,去了威特尼附近一带唯一的一座公园。那块巴掌大的地方被20世纪30年代风格的住宅团团环绕着,除了一个柏油运动场之外几乎别无他物。我坐在公园边的长凳上,望着妈妈和保姆们凶巴巴地责骂孩子,谁让小孩们把沙坑里的土朝嘴里塞呢。我一度梦想过这样的生活,也就是几年前吧,梦想着带自己的孩子来这儿(显而易见,不是为了来这里吃火腿芝士三明治,扭头再去警局录口供)。当时我时而琢磨着自己会买哪款婴儿车,时而计划着要整天泡在早教中心挑选可爱的衣服和益智玩具,时而想象着坐在这个公园中,轻轻颠着我怀里的心肝宝贝。可惜美梦没有成真。没有哪位医生能说清我为什么怀不上宝宝。我够年轻,够健康,备孕时也并未酗酒,我丈夫的精子活跃而充足,可惜就是没有成功。我并没有流产,只是无法受孕。我和汤姆接受了一次体外授精(我们也只付得起一次的费用),结果跟众人提醒过的一样,既不好受又不顶事。没有人提醒过我,接受体外授精会拆散我的婚姻,但事实如此。说得更准确些,接受体外授精压垮了我,而我拆散了我的婚姻。

不育有个特点:它是如影随形的梦魇。尤其当你年过而立时。我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纷纷生儿育女,身边到处是怀孕、分娩、周岁生日派对。人们成天向我问起这件事,无论我妈也好,朋友也好,同事也好。什么时候轮到我呢?不知不觉中,我们夫妻的生育问题变成了周日午餐餐桌上堂而皇之的话题,不仅我和汤姆可以聊,其他人也可以聊:我们夫妻在用什么方法试孕?我们该用什么方法试孕?瑞秋,难道你真的还要再喝一杯酒吗?我还年轻,没什么来不及,但受挫感仿佛潮水般淹没了我,直至没顶。当时我极为痛恨大家把责任推到我头上,认定让人失望的一方是我,但后来汤姆转眼间就让安娜怀上了宝宝,事实证明他确实毫无问题。当初我真不该口口声声让他跟我一起承担责任,一切明明都是我的错。

我大学时代的死党——劳拉,两年之间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我不喜欢那对兄妹,不愿意听任何人提起他们,不愿意待在他们身旁。过了一阵子,劳拉便不再理睬我了。有位女同事曾随口跟我提起她最近做过流产(口气随便得仿佛她谈的是阑尾手术或拔智齿),是药流,远没有她在大学时期所做的人流那么遭罪。自那以后我就无法跟她搭话,也几乎无法正眼看她,办公室里的气氛变得尴尬不已,大家都有所察觉。

汤姆却没有这种感受。首先,受挫的人不是他;其次,他并不像我一样急需一个孩子。他确实期待身为人父,我敢肯定他做过白日梦,梦想跟儿子一起在花园里踢足球,或者把女儿扛在肩头逛公园。但他觉得,没有孩子我们也可以过得和和美美。我们过得挺幸福,为什么不能继续幸福下去?他曾对我说。他越来越灰心;他从不理解怎么会有人期盼从未拥有过的东西,为它魂牵梦萦。我跌进了孤独、痛苦的深渊。我寂寞,所以会喝些酒,然后再多喝一些,之后却变得更加寂寞,因为无人喜欢与醉鬼为伍。我迷失了,于是酗酒;我酗酒,于是更迷失。我喜欢自己的工作,但我的职业生涯谈不上多么辉煌。再说即使我是个职场明星,说实话,世人不还是只用两样标准来衡量女人吗:是否美貌、是否擅为人母。我长得不美,我生不出孩子,那我算什么呢?简直分文不值。

我无法把一切怪到酒精头上,不能怪我的父母,也不能怪我的童年,不能怪某个虐待过我的叔叔,不能怪某些可怕的惨剧;这是我的错。我一向钟爱杯盏,但我确实越来越满腹怨气,而怨气让人变得无趣,无论对那个怨妇来说,还是对她身边的人来说。于是我从酗酒变成了一个烂醉的酒鬼,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堕落的事了。

关于孩子的那个心结,目前倒是有了点儿缓解。自从孑然一身后,我逐渐释怀——无可奈何嘛。我读了不少书籍和文章,意识到自己必须释怀。又不是没有办法,没有希望,如果我收拾好自己的烂摊子,我还可以收养孩子。再说,我还不到三十四岁,一切远未结束。我的情形比几年前强多了:曾经一度,如果超市里熙熙攘攘满是妈妈和宝宝,我会扔下购物车掉头走开;我也不会像现在一样到公园坐在运动场旁望着胖乎乎的孩子们滑下滑梯。在我最无法自拔之时,在欲望的重重煎熬之下,我曾经以为我会失去理智。

也许有那么一阵子,我确实失去了理智。刚才警方在警局问起的那天,也许正是我神志不清的时候。要怪就怪汤姆当初说过的一些话,那些话火上浇油。说得更准确些,应该是他写下的一段话,当天早晨我恰好在脸书上读到。其实算不上什么晴天霹雳,我明知道那女人怀了宝宝,汤姆已经跟我说过;再说我也见过婴儿房里那幅粉色的窗帘和那个女人,我已有心理准备。可惜在我心中,那是她的宝宝,直到那天我赫然见到相片中汤姆搂着刚出生的女儿,低头对她微笑,还在相片下留言道:“千般辛苦,原来是为了此刻!原来深爱可以至此!真是一辈子最开心的一天啊!”他明知我会读到这些话,明知字字句句都会扎进我的心窝,却还是写了下来。他才不在乎;除了自己的孩子,为人父母者什么都不在乎。一切围着孩子转,孩子才是心肝宝贝。其他人不重要,其他人的喜怒哀乐无足轻重,不足挂齿。

我感觉怒火万丈,心碎欲裂。也许我一心只想报复,也许我想让他们感受一下我的痛苦是如何切肤。我说不清楚,总之后来我就干了件蠢事。几小时后,我又折回了警局。我希望跟加斯基尔单独聊聊,但他力邀莱丽到场。听完他这句话,我对他的好感淡了几分。

“当初我没有擅自闯入他家。”我说,“我是去了他家想跟汤姆聊聊,但摁了门铃没有人应……”

“那你是怎么进屋的?”莱丽问道。

“门开着。”

“他家大门开着?”

我叹了口气。“不,当然不是。屋后的推拉门开着,通往花园的那扇门。”

“那你又是怎么进了花园的?”

“我翻过了栅栏,我知道如何……”

“你翻过栅栏进了你前夫家?”

“是啊,以前我们……后门那边总会放一把备用钥匙。我们有个藏钥匙的地方,免得我们中间有谁丢了、忘了钥匙之类的。但我并没有擅闯,真的没有,我只想跟汤姆聊聊。我觉得,也许……门铃坏了。”

“那是大白天,还是个工作日,对吧?你为什么会觉得你前夫在家里?你事先打过电话吗?”莱丽问道。

“天哪!你还让不让我说了?”我大喊一声。她摇摇头,又对我露出那种微笑,仿佛她对我了如指掌,仿佛她能读懂我的心思。“我翻过栅栏,”我尽力不要太大声,“敲了敲玻璃门,玻璃门半掩着,没有人应门。我探头进屋叫了叫汤姆的名字,还是没有人回答。但我能听见宝宝在哭,于是我走了进去,看见安娜……”

“你是说沃森太太?”

“是的。沃森太太在沙发上睡觉,宝宝则在婴儿床里哭喊……其实应该说是大声尖叫,脸都涨红了。她显然已经哭了好一会儿。”话刚出口,我突然想到:我本来还应该告诉警方当时从大街上就能听到宝宝的哭声,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才绕到了屋后。如果这么跟警方说,听上去我的脑子应该没那么有问题。

“这么说宝宝在大声哭闹,她妈妈就在旁边,却没有醒过来?”莱丽问道。“没醒。”莱丽用胳膊肘撑着桌子,双手搁在面前,因此我无法彻底看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认为我在瞎扯。“我抱起宝宝,想哄哄她,就这样。我抱起宝宝,是为了让她别再哭闹了。”

“可惜事实不止如此,对吧。因为安娜醒来时你已经不见了,对吧?你已经到了栅栏那里,到了铁轨旁。”

“宝宝一直哭。”我说,“我拍她哄她,但她还是哭哭啼啼的,所以我就带她出了屋。”

“到了铁轨那里?”

“到了花园。”

“你打算加害沃森夫妇的孩子吗?”

听到这儿,我猛地一跃而起——真狗血,我知道,但我想让警方瞧瞧(让加斯基尔瞧瞧)莱丽的说法是何等无耻。“我为什么要忍受这种屁话,简直脏了我的耳朵!我来是为了向警方通报那个男人的情况!是为了帮助警方!结果现在……你是什么居心?你把我说成了什么人?”

加斯基尔的神情依旧显得云淡风轻,他示意我坐下来。“沃森女士,另一位……嗯,沃森太太安娜在警方询问梅根·希普韦尔的情况时向我们提到了你。她声称你举止古怪,曾经一度反复无常;她也提到抢孩子那件事。她说你骚扰她和她丈夫,还一遍又一遍不停地给她家打电话。”他低头盯着笔记看了一会儿,“事实上,她说几乎每天晚上都打。你拒绝接受你们的婚姻已经结束……”

“这不是真的!”我一口咬定。确实不是真的——没错,我时不时给汤姆打电话,但哪里是每天晚上都打?纯属夸大其词。但我越来越觉得加斯基尔并没有打算给我撑腰,泪水再次涌上了我的眼眶。

“你为什么还不改姓氏?”莱丽问道。

“你说什么?”

“你还在用你前夫的姓氏。为什么?如果一个男人为了别的女人抛弃我,我一定会甩掉他的姓氏,我怎么会乐意跟他新娶的太太用同一个姓呢……”

“嗯,也许我的器量没那么小。”我的器量就是那么小。我真恨她顶着“安娜·沃森”之名。

“好吧。还有戒指……你脖子上那条项链上挂的戒指,那是你的婚戒吗?”

“不,”我撒了个谎,“那是……那是我祖母传下来的。”

“是吗?好吧。嗯,我不得不说,在我看来,正如沃森太太所暗示的,你的一举一动表明你并不愿意向前看,你拒绝接受你的前夫有了新的家庭。”

“我看不出……”

“这跟梅根·希普韦尔有什么关联?”莱丽帮我接了话,“嗯,我们收到消息,梅根失踪当天有人在她所住的街上看见过你——一个精神不稳定且一直酗酒的女人。要记住,梅根和沃森太太颇有些相似之处……”

“她们俩一点儿也不像!”莱丽的说法惹毛了我。杰丝才不像安娜呢;不对,梅根才不像安娜呢。

“她们都是金发女子,身材苗条娇小,皮肤白皙……”

“所以我把梅根·希普韦尔当作安娜,袭击了她?这简直是我听过最离谱的说法了。”我说。话虽如此,头上的肿块却又隐隐作痛,周六晚上的一切依然是深不见底的一片漆黑。

“安娜·沃森认识梅根·希普韦尔,你知道吗?”加斯基尔问道,我简直惊掉了下巴。

“我……什么?不,她们不可能认识。”

莱丽脸上的笑意一闪而过,随后板起了面孔。“她们认识。梅根为沃森家照顾过孩子……”她扫了一眼笔记,“去年八九月的时候。”

我答不上话来。我无法想象那幕景象:梅根居然在我家里,跟那个女人在一起,跟那女人的孩子在一起。

“你嘴唇上的伤口是被出租车撞倒那天留下的吗?”加斯基尔问道。

“是的。应该是我倒下的时候咬到了嘴唇。”

“是在哪里出的车祸?”

“伦敦西奥博尔德路,在霍本附近。”

“你在那儿干什么?”

“你刚才说什么?”

“你为什么会在伦敦市中心?”我耸耸肩膀。“刚才已经跟你说过了,”我冷冷说道,“我的室友不知道我已经失业了,所以我会跟以前一样去伦敦,去图书馆,去找工作、改简历。”

莱丽摇摇头,也许是因为难以置信,也许是因为大开眼界:怎么会有人执念到如此地步?

这时我把椅子往后一推,准备走人。我受够了别人对我颐指气使,害我当众出丑,被人当作疯子。是时候使出撒手锏了。“我真的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谈这些,”我说,“我本来以为警方另有要事呢,比如调查梅根·希普韦尔的失踪案。依我猜,警方已经找她的情人问过话了?”他们两人一声也没吭,只是瞪大眼睛盯着我。警方猝不及防:他们不知道还有这么个人。“也许你们不清楚,梅根·希普韦尔有外遇。”我说着迈步向门口走去。加斯基尔拦住了我,他的动作悄无声息、快得惊人,我还没有来得及摸上门把手,他已经闪身站到了我的面前。

“你不是不认识梅根·希普韦尔吗?”他说。

“不认识。”我想要从他身边绕开。

“坐下。”他说着挡住我的去路。

我把从火车上望见的情形告诉了警方:我经常望见梅根坐在她家的露台上,黄昏享受日光浴,清晨则喝咖啡。我告诉警方:上周跟她在一起的显然另有其人,并非她的丈夫,我还亲眼目睹他们在草坪上接吻。

“那是什么时候?”加斯基尔厉声发问。他似乎很生我的气,也许是因为我本该一开始就把这些告诉他们,而不是浪费一整天唠唠叨叨地谈我自己。

“星期五,星期五早晨。”

“也就是说,在她失踪前一天,你亲眼目睹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莱丽边问边恼火地叹了一声,合上她面前的卷宗。加斯基尔往椅背上一仰,仔细端详着我的神色。显然,她认为我在说瞎话,而他还拿不准。

“你能描述一下那个男子吗?”加斯基尔问道。

“个子高,肤色深……”

“英俊吗?”莱丽插嘴道。我鼓起腮帮。“个子比斯科特·希普韦尔高。我很清楚,因为我见过他们在一起的情形,杰丝与……抱歉,是梅根与斯科特·希普韦尔,他跟这个男人不一样。这个男子要瘦弱一些,肤色深一些,说不定是个亚裔。”我说。

“你从火车上就能看出他的种族?”莱丽说,“厉害。顺便问一下,杰丝是谁?”

“你说什么?”

“刚才你提到了‘杰丝’这个名字。”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再次泛起了红晕。我摇摇头。“不,我没有说过。”我说。

加斯基尔站起来,伸手与我握手。“到此为止吧。”我握了握他的手,没有理睬莱丽,转身准备离开。“离布伦海姆路远一点儿,沃森女士,”加斯基尔说,“除非有要事,否则不要联络你前夫,也不要接近安娜·沃森和她的孩子。”

在回家的火车上,我一条条剖析着今天的一团乱麻,却惊讶地发现自己感觉不算太糟。我悟出了原因:昨晚我没有喝酒,现在也并不想喝。除了自己的不幸,我破天荒头一次对别的事情产生了兴趣——我已经许久对别的事情提不起精神了。眼下我有了方向,至少可以借此分分神。

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早上

我今天早晨上火车前买了三份报纸:梅根已经失踪四天五夜了,各家媒体铺天盖地对本案进行了报道。不难想象,《每日邮报》爆出了梅根的比基尼照,但与其他报刊相比,《每日邮报》目前所收集的梅根的个人资料也最为详尽。梅根·米尔斯于1984年生于罗切斯特,十岁时与父母一起搬至诺福克的金斯林。她天资聪慧,个性活泼,富有艺术天赋,有副好歌喉。据梅根的某同学声称,她“为人风趣,美貌出众,非常不羁”。梅根的胞兄——本的夭折似乎让不羁的她更加野性难驯。梅根与本十分亲密,本十九岁的时候死于一场摩托车车祸,当时梅根年仅十五岁。办完本的葬礼三天后,梅根便离家出走。她被捕过两次:一次是因为偷窃,一次是因为卖春。据《每日邮报》报道,她与父母已彻底决裂。梅根的父母于几年前去世,始终没有跟女儿和解。(读到这儿,我挺为梅根难过。也许她与我算不上天差地别,她也一样形单影只。)

十六岁时,梅根搬到男友家与其同居,该男友在北诺福克的霍克汉姆附近有栋房子。梅根的同学称,“那人年纪比较大,是个音乐家之类,很爱嗑药。自从他们在一起以后,我们就没怎么见过梅根了”。报上没有披露该男友的姓名,想必还没有找到他。当然,也许世上根本没有该“男友”,梅根的同学不过是为了上报纸瞎扯一顿而已。

报道略去了梅根随后几年的经历。在接下来的报道中,梅根转眼已经到了二十四岁,居住于伦敦,在伦敦北部的一家餐厅里当女招待。她在那儿邂逅了斯科特·希普韦尔,此人是个独立IT承包商,跟餐厅的经理交好,与梅根则一拍即合。经过一场“激情四射的追求”,梅根嫁给了斯科特,当时女方二十五岁,男方三十岁。

报道还引用了其他一些人的访谈,其中包括塔拉·爱泼斯坦,梅根失踪当晚正是准备去她家过夜。塔拉·爱泼斯坦称,梅根是个“可爱、无忧无虑的姑娘,看上去开开心心的”。“斯科特绝不会伤害她,”塔拉说,“他非常爱她。”塔拉的证词根本没什么新鲜料,但有个曾在梅根经营的画廊里展出作品的艺术家说了一些话,倒是让我颇感兴趣:那位名叫拉杰什·古杰拉尔的艺术家声称,梅根是位“可人儿。机智、风趣、美貌,为人热心,极为注重隐私”。听起来,这位拉杰什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嘛。报道还登载了“斯科特的前同事”戴维·克拉克的话,他则称“梅根与斯科特是一对璧人,他们十分美满,深爱彼此”。

新闻报道中也有几篇着眼于警方的调查,但警方说的几乎全是空话:警方已经找“一些目击者”问过话,正从“几条线分头进行调查”。只有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的说法颇有意思,他证实目前有两名男子正在配合警方的问询。我敢肯定,这意味着那两名男子均属嫌犯,其中一个是斯科特,另一个会是“B”吗?“B”会是拉杰什吗?我全神贯注地读着报纸,没有跟平时一样流连途中风景。等到火车跟平时一样“嘎吱”停到红灯前方,我顿时感觉自己仿佛才刚刚登上火车。有人在斯科特家的花园里出没,后门外就有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我一时思绪泉涌:警方有什么发现吗?他们找到梅根了吗?是不是有具尸体藏在地板下或埋在花园里?我忍不住想起铁轨旁的那堆衣服——傻透了,我明明是在梅根失踪前发现那堆衣服的嘛。再说无论如何,如果有人对梅根下了毒手,罪魁祸首也不会是斯科特。他对她一片痴心,有谁不这么说?今天天色昏暗,漫天的阴云气势慑人。我看不清斯科特家,不知道那里出了什么事,心中简直备受煎熬。袖手旁观真让人受不了。不管怎么样,我已经脱不了干系了,我必须弄清楚来龙去脉。

至少我有个计划。首先,必须查一查我是否能记起周六晚上发生的事情。等到了图书馆,我会好好钻研一下,看看催眠疗法是否能让我想起来,记忆是否可以挽回。其次(这一步举足轻重,因为尽管我已经告诉警方梅根有个情人,但我觉得警方并不相信我的口供),我必须去找斯科特·希普韦尔。我必须告诉他实情。他理应知道。

晚上

火车上坐满淋成落汤鸡的人们。湿气从衣服上袅袅升起,凝在玻璃窗上。体臭味、香水味和香皂的味道在人们湿漉漉、耷拉着的头顶缭绕。早晨就已露头的阴云越积越浓,黄昏时分终于下起了瓢泼大雨,又正值上班族们离开格子间的高峰期,结果条条街道堵得水泄不通,地铁站入口挤满了摆弄雨伞的人。

我没有带伞,淋得全身透湿,仿佛有人把一桶水劈头泼到了我身上。棉质长裤紧紧地粘住我的双腿,褪色的蓝衬衣有点儿透,让人很尴尬。我从图书馆一路跑到地铁站,把手袋紧紧地捂在胸口——能遮多少遮多少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倒觉得挺有趣(虽然狼狈不堪),于是哈哈大笑,到格雷律师学院路时几乎喘不过气来。上一次如此开怀大笑是什么时候?我已经不记得了。眼下我可笑不出来。我刚给自己找了个座,便在手机上查了查梅根失踪案的最新进展,而查到的正是我一直担心的消息:“威特尼警局就梅根·希普韦尔失踪案质询了一位三十五岁男子。梅根·希普韦尔女士自周六晚上从家中失踪,至今下落不明”。警方盘问的是斯科特,我确信。要是他能在警方找他之前读到我的电邮,那就好了,因为盘问可不是件小事,这意味着警方将他视作嫌犯。当然,一切尚未尘埃落定,也许什么事也不会有,也许梅根好好的呢。偶尔我眼前会闪过一幕:梅根正安然坐在某家旅馆的阳台遥望着海景,双脚跷在栏杆上,身边摆着一杯冷饮。

想到这幕场景,我觉得又激动又失落;而我居然会觉得失落,这一点又让我自己反胃。我并不希望梅根遭殃,无论我有多恼火她背着斯科特劈腿,多恼火她撕碎了我对金童玉女的幻想。不,那是因为我感觉自己已经深陷进了这宗案件,无法脱身。我不再是个遥遥相望的路人,来去不留痕迹。我希望梅根最终安然无恙地回家,没错,不过不是现在。

早晨我发了封电子邮件给斯科特。他的邮箱地址一点儿也不难找,我上谷歌搜了搜他,找到了他那家公司的网址:www.shipwellconsulting.co.uk。网站声称,该公司“为企业及非营利组织提供一系列咨询服务、云服务和网络服务”。我知道找对人了,因为斯科特的公司地址正是他家的地址。

我按照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写了封邮件:

亲爱的斯科特:

我名叫瑞秋·沃森。你不认识我。我想跟你谈谈你太太。我并不清楚她的下落,不清楚她出了什么事,但我相信我手中掌握的信息能帮到你。

也许你不愿与我交流,我可以理解。但如果你愿意聊聊,请发邮件到这个邮箱给我。

谨启

瑞秋

我不知道斯科特是否会联系我(如果换作是我的话,我就不会贸然联系对方)。跟警方一样,他也许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某个从报纸上读到过案件的变态。我无从得知事情的发展:如果斯科特已经被捕,他也许没有机会看到那封邮件。如果他已经被捕的话,唯一能看到那封邮件的是警方,这对我可不是件好事,但我总得试一试吧。此时此刻,我感觉如此绝望和挫败。我无法透过车厢中熙熙攘攘的人群望见铁轨那头,即使我能望见铁轨,窗外也是倾盆而下的暴雨,铁路栅栏以外只怕什么也看不清楚。证据会被冲走吗?诸多重要线索会不会就在此刻永远从世上消失了踪影:血迹、脚印、沾有DNA(基因)的烟头。真想来一杯啊,我几乎可以尝到舌尖上的酒味,我想象得出烈酒涌过全身,热血猛然上头的感觉。

我想喝一杯。但我又不能喝。如果今天忍得住的话,那我就三天没有碰酒了,我还不记得上次接连三天不碰这玩意儿是什么时候呢。嘴里还有另一种滋味——倔强的滋味。我的意志曾经颇为坚强,早餐前能跑十公里,一连几周每天只吃一千三百卡路里的东西。当时汤姆深爱我这一点,他说,我的倔强是我的力量所在。我还记得,后来一切无可挽回之时,他曾经对我发过火。“你是吃错了什么药,瑞秋?”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软弱?”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那种力量何时随风而逝。依我猜,随着物换星移,它只是点点消散,逐渐被生活磨灭。

这时火车猛然停了下来,停在威特尼站靠伦敦一侧的信号灯前方,刺耳的刹车声令人心悸。起身的乘客一个个不小心跌了跤,要么撞到对方,要么踩到别人的脚;车厢里到处有人嗫嚅着道歉。我抬起头,却发现眼前正是周六晚上邂逅的那名男子——发色泛红的那一位,那位搀过我的男子。他正瞪眼跟我对视着,蓝得惊人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我冷不丁被吓了一大跳,不小心把手机掉到了地上。我拾起手机,又抬起头,想要小心翼翼地瞄瞄他。我先环视车厢,用手肘抹去玻璃窗上的雾气,接着向外张望,然后才回头瞥他:他对我露出了笑容,头微微歪向一侧。

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因为我不知道这抹微笑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嗨,我记得你,那天晚上遇到过你”,还是“啊,这是那天喝得烂醉的姑娘,从台阶上摔下来,还说了一大堆屁话”呢?我不知道,但回头一想,我却恍然觉得当晚台阶上的一幕多了一段画外音:当时他说:“你没事吧,亲爱的?”我扭过头,又把目光投向了窗外。我能感觉到红发男子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只想躲,想逃得无影无踪。火车颤抖着驶进了威特尼站,人们开始互相推搡,叠起报纸,拿起Kindle和iPad,纷纷准备下车。我又抬起头,顿时大大地松了口气:他已经转过脸准备下车。正在这时,我突然发觉自己犯了傻:我明明应该起身追上他跟他聊聊。红发男子也许可以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或者没发生什么事);他至少可以填补些许空白。我站起身犹豫着:我知道已经来不及了,车门马上就要关上,我还待在车厢中央,怎么可能及时挤过人群追上他呢。车门“嘟嘟”响着合上了。火车渐渐开动,我却还站在原地,转身张望着窗外。周六晚上偶遇的男子正站在月台边,在雨中望着我从旁驶过。

离家越近,我对自己越是恼火。我差点儿就在诺斯科特站换了车折回威特尼站找他。显而易见,这主意傻到家了,而且还挺有风险——昨天加斯基尔明明才警告过我,要我远离威特尼。我很沮丧,周六的经历看来是死活想不起来了。今天下午,我在网上搜了几小时(诚然,并不能算详尽),结果证实了之前的想法:就失忆而言,一般来说催眠疗法的疗效不佳。正如我从书中读到过的,失忆患者没有失忆期间的记忆,因此无从记起。我的时间轴上将永远有个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