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根,一年前,2012年10月2日,星期二早上

大雨将至,我能感觉得到我的牙关“咔咔”打战,指尖隐约泛青。不,我不会进屋。我喜欢待在外面,倾盆大雨将洗净一切,就像一场沐浴。再说斯科特马上就会又拉又拽地把我弄进屋,给我裹上毛毯,当我是个小孩。

昨晚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感觉一阵恐慌。旁边有辆摩托车正在点火,点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一辆红色汽车慢吞吞地驶过,仿佛甲虫爬过路面;两个推着童车的女子正好挡住我的去路。我无法从人行道上绕过她们,只好从大街上走,结果差点儿撞上迎面开来的一辆汽车。我根本没有看见那辆车,司机猛摁喇叭,冲我大吼。我顿时喘不过气,心跳得飞快,胸中翻江倒海,活像嗑了药高潮将至,飙升的肾上腺素让你感觉五味杂陈,又反胃,又兴奋,还怕得要命。我疾步奔回家,穿过屋子到了铁轨旁,坐下静待火车从我身上呼啸而过,让“轰隆隆”的车声淹没耳边的喧嚣。我等着斯科特来哄我,但他不在家。我准备翻过栅栏到另一头坐一会儿——那边人迹罕至。结果割伤了手,于是我便进了屋。斯科特回家后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告诉他说做清洁时不小心摔破了玻璃杯。可惜他半信半疑,显得非常心烦。

夜半时分,我扔下熟睡的斯科特,起床悄悄溜上露台。我拨通他的号码,听他接起电话:一开始他犹有睡意,话音颇为轻柔,接着大声了些,一副小心翼翼、担心又恼火的口吻。我挂断电话,想看看他是否会回拨。我打电话时并没有隐藏号码,因此他也许会回。但他没有,于是我又打了一次,两次,三次。我的电话被转到了语音信箱,对方用不咸不淡、公事公办的口气答应会尽快回我电话。随后我寻思着打个电话到诊所,把下次约诊的时间提前一些,可惜正值半夜,诊所的自动答录机只怕也不管事。于是我又钻进了被窝里,整整一夜没有入睡。

我也许会趁今天上午去科里林拍几张照:这种天气拍出来的照片定会雾气迷蒙、色调深幽,应该能拍出些好作品吧。说不定能制作一批小型图卡,在肯利路的礼物店里出售呢。斯科特一直坚持我不用操心工作,好好歇息就行。我又不是缺只胳膊少条腿!“歇息”简直是世界上最差劲的选择,我必须找点儿事消磨时光;我深知一味闲着会惹出什么祸来。

晚上

下午诊疗时,阿卜迪克医生(他让我叫他“卡马尔”)建议我动手记日记。我差点儿忍不住说:“那不行,我可说不好我丈夫会不会偷窥。”但我没有说出口,因为这些话也太对不起斯科特了。不过那是真话,我绝不会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白纸黑字写下来。举个例子吧:今晚回家时,我的笔记本电脑还有点儿烫。斯科特深谙删除网页浏览记录之类的招数,他可以做到不露痕迹,但我心里明白:出门之前,我是关了电脑的。斯科特又偷查我的邮件了。其实我并不介意,邮箱里根本没什么料。(倒是收到不少猎头公司的邮件,普拉提课上结识的珍妮也来信说,每逢周四晚上,她和她的一帮朋友会轮流做东下厨主持聚会,问我是否愿意去参加本周四晚她掌勺的那场聚会——我还不如去死呢。)我不介意,因为偷查能让斯科特安心:梅根老老实实,没有在外拈花惹草。这对我、对我们两个人的关系都是件好事,尽管事实并非如此。再说我真不能怪斯科特,因为他确实有理由犯疑心病。以前我曾经落下过口实,将来也许还会越轨。我可不是个模范太太,我办不到。无论多么爱他,我终究无法就此满足。

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

早上

昨晚我足足睡了五个小时,真是好久好久没有一觉睡过这么长时间了。奇怪的是,昨晚回家时我心花怒放,简直以为自己要喜滋滋地美上好几个小时呢。我本来打算永不再犯,就此收手,但一见他我就春心荡漾,于是又转念琢磨,为什么要约束自己呢?世上不是有很多人随性而为吗?男人就可以不自律。我无意伤害任何人,但人总要忠于自我,不对吗?忠于自我——这便是我的作为,忠于我那无人知晓的一面,这一面斯科特不知道,卡马尔不知道,没有一个人知道。

昨晚普拉提课结束以后,我问塔拉是否愿意下周某天晚上陪我一起去看电影,是否愿意为我打掩护。

“如果他打电话来,你能不能就说我跟你在一起,但我刚去洗手间,稍后我会给他回电话?之后你打个电话通知我,我再给他回电话,一切就妥了。”

塔拉微微一笑,耸耸肩说了句“好啊”,甚至没问我要去哪里,跟谁一起去。她还真是巴不得讨好我啊。

我到科里的“天鹅”宾馆跟他幽会,他开了一间房。我们不得不小心,可千万不能让人撞破,不然他就惨了,对他来说会是场滔天大祸。对我来说也会是场灾难,我简直不敢想斯科特会因此做出什么事来。

完事后,他让我聊聊年轻时的遭遇,也就是我在诺维奇的经历。以前我轻描淡写地提过,但昨晚他想听细节。于是我讲了,但讲的不是真话,全是他想听的天花乱坠的瞎话。真有意思。我不觉得撒谎有什么不妥——他信不信那番鬼话还说不清呢,再说我敢肯定他也是个撒谎精。他躺在床上,一边望着我穿上衣服,一边说:“这是最后一次,梅根。你知道行不通,我们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他没说错,我知道行不通。我们不该越轨,但我们定会再次越轨。这不会是最后一次,他怎么抗拒得了我呢。回家路上,我寻思着:把对方捏在我的掌心,让对方乖乖听命,这正是其中最让我中意的一点,这正是醉人之处。

晚上

我刚在厨房打开一瓶酒,斯科特便从我身后凑过来,伸手捏捏我的肩膀,问道:“心理治疗怎么样?”我告诉他进展得不错——现在他已经习惯我不提细节了。他又接着问:“昨晚你跟塔拉玩得开心吗?”

因为背对着他,我说不清他是随口问问还是起了疑心。从他的口吻中,我听不出蛛丝马迹。

“她为人非常不错。”我说,“你跟她一定很合得来。嗯,其实下周我还要跟塔拉一起去看电影,也许看完电影我该带她到家里来吃点儿东西?”

“看电影没有我的份儿吗?”斯科特问道。

“非常欢迎你。”我转身吻上斯科特的嘴唇,“不过塔拉想看桑德拉·布洛克的片,所以……”

“打住打住!那还是看完电影带她到家里来吃晚餐吧。”他的手在我的后腰上轻轻捏了一把。

我倒了杯酒,我们走到屋外,并肩坐到庭院边缘,将脚尖伸进草丛。

“她结婚了吗?”斯科特问我。

“塔拉吗?没有,她单身。”

“没有男友?”

“应该没有。”

“那有女友吗?”他挑起眉毛问道,我笑了。“她多大年纪?”斯科特又问。

“我不知道,”我说,“四十左右吧。”

“噢,那她还孑然一身,有点儿惨哪。”

“唔,我想她可能有点儿寂寞。”

“寂寞的人无不拜倒在你脚下,对吧?”

“是吗?”

“这么说,她没有孩子?”他问道。我说不清自己是否白日做梦,但一提到“孩子”,我就从他的声音中闻出了火药味。我可不想拌嘴,于是起身让斯科特带上酒杯,跟我一起去卧室。

他跟了过来,我一边上楼一边脱掉衣服。斯科特把我扑倒在床上时,我心里想的根本不是他;不过没关系,因为他并不知情。我的演技非常出色,足以让他相信我一心为他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