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什么都知道
隔壁的周小姐死了,一柄锋利的匕首刺入她的左胸,尸检后,据说她死于深夜十一点左右。那时,我与女朋友刚结束了一场为期十天的海外游,回到家中很早就上床睡觉了。后来警察问我们是否在案发时听到周小姐的尖叫声,女友撇撇嘴说,她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动静,可当时还以为周小姐正与某个男人在玩激情游戏呢。
也不能怪我和女友不够警觉,事实上周小姐家里常有陌生男人出入,公寓楼里的邻居们都知道周小姐就是靠她的身体养活自己的。
警察还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周小姐是不是养了一只猫?嗯,周小姐确实养了一只黄色的土猫,取了个古古怪怪的名字,叫莱温斯基。住在周小姐斜对面的秦先生也养了一只猫,是波斯猫,叫克林顿。这两只猫是一对小情侣,每天晚上都会在走廊上进行嘶声竭力的演唱。
昨天夜里,两只猫也在走廊上叫了很久,但我和女友早就习惯了它们制造出来的噪音,有时它们不叫,我和女友反而会不自在呢。
周小姐的尸体,是今天早晨被秦先生发现的。当时秦先生把克林顿放了出来,克林顿趴在周小姐家紧闭的房门前使劲叫唤,但莱温斯基却并没在屋内回应。见克林顿叫得可怜兮兮,秦先生心中不忍,于是敲响房门,周小姐却没开门。秦先生又拨打周小姐的电话,铃声在屋内回响,周小姐却依然没开门。秦先生担心煤气泄露出事,于是叫来了公寓楼的保安,保安从我家的阳台翻到周小姐家,然后看到了躺在客厅沙发上的尸体。
不过,发现周小姐尸体的时候,保安却并没看到那只叫莱温斯基的黄色土猫。警察也是看到了屋里的猫食盘后,才向我们提出了疑问。后来警察甚至做出猜测,或许是凶手带走了那只猫,说不定凶手也是个爱猫人。
秦先生对于警方的猜测不以为然,我们在公寓楼一楼业主活动室里对此案议论纷纷的时候,他忿忿地说,爱猫人都充满爱心,怎么可能做出杀人的勾当?
案发后的第二天下午,莱温斯基已经冰凉发硬了的尸体,在公寓楼后的一条小巷子里被人找到了。
它死得很可怜,后脑被硬物击中,然后一柄利刃割断了它的喉咙。警方把秦先生带到了后巷,他一眼就认出了这只猫就是周小姐的爱宠。秦先生是爱猫人,看到莱温斯基的尸体后,他眼里嗪着泪水,希望领走尸体,找个地方深埋。可警方却拒绝了他的要求,因为他们在莱温斯基的爪子里找到了人类的皮肤组织。
警方猜测,大概是凶手行凶时,莱温斯基护主心切,用爪子抓伤了凶手。而凶手心中有气,于是也手段残忍地杀死了莱温斯基。幸好莱温斯基的爪子里留下了凶手的皮肤组织,警方提取样本后,交检验室化验dna存档,日后寻到嫌疑人,dna数据将成为指控凶嫌的重大证据。
秦先生也不无庆幸地说,还好周小姐照顾莱温斯基,不像他照顾克林顿那么细心,没有定期为莱温斯基剪指甲,所以才留下了凶手的罪证。
女友也对我说,虽然那只可爱的黄色土猫死于非命,但它却一定看到了案发时的情形,它,什么都知道。
案发后的第三天,秦先生从警局领回了莱温斯基的尸体,然后放进一个饼干盒里,准备带到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去掩埋。
他从一楼业主活动室旁经过时,我和女友也跟了过去。毕竟莱温斯基也算我们的邻居,而且偶尔周小姐不在家时,它饿了也会沿着阳台溜进我家里觅食,我和女友都挺喜欢它的。只不过最近十天,因为我和女友海外旅游去了,所以它并没来找过我们。
在街心花园,秦先生捋起袖子,用一柄小铁铲挖了个深坑。当他捋起袖子的时候,我和女友都惊呆了——我们竟看到在他的手臂上,有一处细细的伤痕,已经结疤,很明显应该是被猫爪抓伤的。
见我们惊讶,秦先生很坦然地说,别误会,这是被克林顿抓伤的,他和周小姐的命案没有丝毫关系。尽管如此,但我和女友随后还是报了警,因为邻居间早有风言风语,说秦先生和周小姐之间存在着暧昧不清的关系。秦先生是有妇之夫,虽然他妻子远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寂寞的男人与美艳的女邻居发生点什么,也是正常的。
还好,很快秦先生的嫌疑就被洗清了,他的dna与莱温斯基猫爪里提取的dna样本完全不吻合。
他回到公寓楼后,我与女友都有些不太好意思,但他却毫不在乎地劝慰我们,如果他是我们,当时在街心花园里,也会立即报警的。
案发后的第四天上午,我和女友打开房门,准备去上班的时候,一条白色的影子倏忽钻进了我们的房间。回头一看,原来是秦先生家里那只叫克林顿的波斯猫。
秦先生家的门关着,大概是克林顿晚上出来游荡得太久,现在回不了家了。
克林顿倒不是很怕我和女友,它以前也常常和莱温斯基一起到我家里来觅食。可惜昨天我和女友把家里剩下的最后一碗红烧肉都消灭干净了,实在没法给它找来半点食物。于是我只好敲响秦先生的房门,他睡眼惺忪地开了门,可克林顿却一溜烟跑开了。
秦先生无奈地说,自从莱温斯基死了之后,克林顿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仿佛变成了另一只猫,再也不肯回家了。
唉,猫真的是什么都知道。
秦先生心情沉重地合上房门,我和女友走向走廊电梯,却看到克林顿不知又从什么地方跑了出来,可怜兮兮地望着我们。女友心软了,她对我说,去一楼买两根火腿肠喂给克林顿吃吧。
我们走进电梯,克林顿也仿佛通人性一般,跟着我们进了电梯。
在一楼业主活动室里,我买了两根火腿肠,正准备喂克林顿吃的时候,活动室小卖部的老板吴哥却怒气冲冲地叫道,不准我们在活动室里喂猫!
吴哥嘟囔着说,公寓楼里养猫的住户实在太不自觉了。半夜猫在走廊上像杀猪一般吼叫,随地拉屎撒尿,这都可以暂且忍了,可是有些猫到处乱跑,身上还带着细菌,那会把疾病传染给其他住户。
我也不想和吴哥争辩,我知道他最近心情不好。吴哥也住在我们那层楼,周小姐遇难前两天,我曾亲眼看到吴哥的老婆提着皮箱,一边叫骂,一边走进了电梯。我还记得吴哥的老婆当时破口大骂,说吴哥在外面拈花惹草,惹了一身脏病回来。
呵,我才不信他的脏病是被猫传染的呢。
不过,克林顿似乎也很害怕吴哥那因为丑陋而略显狰狞的面孔,听到他的怒吼后,连忙一溜烟跑出了活动室。
后来我和女友还是在公寓楼对面的街心花园找到了克林顿。我们把火腿肠喂进它的肚子里之后,它围着我们跑来跑去,还不住拿身体蹭着我和女友的小腿。
女友瞄了一眼四周,发现克林顿撒欢的地方,距离埋葬莱温斯基的地方没多远。女友不禁摇着头说,克林顿也太绝情了,它在才死了四天的情侣的坟墓旁,居然还能吃得下两根火腿肠。
我想取笑女友,却忽然觉得小腿痒痒的,挠了挠,却越挠越痒。
我以为是过敏症犯了,女友上班之后,我去了一趟医院,医生告诉我,在我的小腿汗毛里发现了跳蚤。而更令我觉得恶心的,是除了跳蚤之外,医生还发现了我的小腿上有蛆的幼虫……当天晚上,下班后回到家,我再次见到了克林顿。它正躲在我家的阳台上,冲我喵喵喵地叫着。它一定饿了,但我却不想喂东西给它吃。哼,我小腿上的跳蚤和蛆,一定是它蹭我时,弄到了我身上。
还是女友有爱心,虽然她今天一天也浑身瘙痒个不停,但还是抱着克林顿进了浴室,给它洗了个澡,又赏了它一碗红烧肉。吃完红烧肉,克林顿一溜烟地从阳台跑掉了。我打趣地对女友说,克林顿受了她的恩惠,说不定过一会儿它会衔着一只死老鼠来感谢她。
过了两个小时,克林顿果然又来到了我家的阳台。还好,它没衔死老鼠来感谢我的女友,不过它身上似乎有点湿淋淋的。
女友抱起克林顿,正想和它玩一会儿,可刚一抱起就叫了起来,哎呀,克林顿身上怎么又有跳蚤和蛆?
我也气晕了,不禁愤怒地说,蛆只有在尸体上才能找到,难道克林顿还惦记着死了的情侣,半夜三更扒开了街心花园里莱温斯基的坟墓,和莱温斯基猫鬼情未了?
女友立刻反驳道,埋葬莱温斯基的土坑,秦先生挖得那么深,一只猫哪有能力扒得开?克林顿身上的跳蚤和蛆虫,一定是在另一只猫的尸体身上沾染回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女友说完这句话后,忽然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案发后的第五天,女友请假没去上班,也让我别去上班。我们带着火腿肠来到街心花园,克林顿在那里等着我们呢。
女友手里拿着火腿肠,对垂涎三尺的克林顿说,你怎么不和你的莱温斯基一起分享好吃的火腿肠呀?克林顿仿佛听得懂人话一样,叼起火腿肠,然后慢悠悠地朝公寓楼后的小巷子踱了过去。
女友拉着我,跟随克林顿向后巷走去。
在后巷,克林顿钻进了一个下水道窨井,片刻之后,它浑身湿淋淋地钻了出来,身上又沾染着跳蚤和蛆虫。
女友朝我努努嘴,示意我钻进窨井。我哭丧着脸想要拒绝,可在咱家里,大小事都归女友说了算。我只好钻进窨井,打开了女友提前准备好的手电筒。然后,我看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了的黄色土猫的尸体。
昨天夜里,女友分析,克林顿在街心花园里丝毫不顾及一旁的情侣的坟墓,火腿肠还吃得津津有味的,而过不了多久,它又会沾染着跳蚤和蛆虫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正如我所说的那样,蛆虫最有可能在尸体身上出现,克林顿为什么会对街心花园里莱温斯基的坟墓置若罔闻,却不断去接触另一具尸体呢?
只能有一个解释,克林顿一直接触的,才是它的情侣莱温斯基的尸体。
至于秦先生埋在街心花园里的猫尸,则是另一具来历不明的黄色土猫。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当在后巷里发现一具黄色土猫的尸体,根本无法辨认它是否就是死者周小姐生前饲养的宠物,全靠秦先生的证词,才证明了这一点。可是,如果秦先生撒谎了呢?
如果是秦先生杀了周小姐,又遭到了莱温斯基的袭击,造成手臂上的伤口,他一定会担心莱温斯基的爪子上会出现他的皮肤组织。即使他杀死了莱温斯基,扔进窨井里,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够完全清除猫爪里的皮肤组织,更无法确定警方会不会找到这具猫尸。
为了转移警方的视线,于是他杀死了另一只看上去与莱温斯基相似的黄色土猫,扔在后巷里。那只土猫恰好也抓伤过其他人,猫爪里有其他人的皮肤组织,但肯定不是秦先生的。所以当我和女友报警之后,他很坦然地接受了警方的调查,并在dna比对中证明了清白。
女友指着我捞出来的这具猫尸说,报警吧,如果不出意外,警方在一定能在这具猫尸的爪子里,找到属于秦先生身体的皮肤组织。
哼,猫什么都知道的。
正如女友推理的那样,警方果然在这具猫尸的爪子里,提取出了与秦先生匹配的皮肤组织dna样本。秦先生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哭泣着辩解,声称自己根本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
按照秦先生的说法,他确实和周小姐有肉体关系,但那只是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交易。大家都是成年人,怎么可能会动杀机?至于手臂上的伤口,那也的确是被莱温斯基抓伤的。案发的前一天夜里,在秦先生的建议下,他与周小姐玩起了刺激的激情游戏。他用绳索把周小姐捆绑在床上,然后进行挑逗。这是周小姐第一次玩类似的游戏,也是她的宠物猫莱温斯基第一次看到。莱温斯基以为对面房间克林顿的主人,要对自己的主人不利,于是跳上床袭击秦先生,在秦先生的手臂上留下了伤痕。
案发当天,秦先生与周小姐约好午夜时分等莱温斯基出去与克林顿一起玩的时候,两人再次进行刺激游戏,周小姐还把自己的房门钥匙交给了秦先生。秦先生准时打开房门,却看到了周小姐的尸体。
秦先生看过许多探案的影视剧集,知道如果查验宠物猫的猫爪,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皮肤组织。虽然自己的无辜的,可面对这样的证据,他将百口莫辩。于是他想出一个办法,杀死莱温斯基后,又杀死另一只黄色土猫,冒充莱温斯基的尸体。这样一来,仅是dna比对,就能证明他的清白。
不过,警方却不相信他的说法。他的辩解,只是诡辩而已。无论如何,在猫爪里找到了秦先生的皮肤组织,就足以把他送上法庭了。
警察在带走秦先生的当天,又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据警方的说法,鉴于大厦里隐藏着冷血杀人凶手,此事势必会影响诸位住户的心理健康,所以特意派来专业医师对所有住户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这也是警方与某医院心理门诊所进行的一项科研活动,因此不仅免费安排了住户们进行全面体检,还对产生误工损失的住户加以经济赔偿。
住户们也很配合,包括我和女友在内,所有人都去了一趟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还检查了心肺肝脾的各项指标。
而就在体检结束后的第二天,警察再次来到我们这幢大厦,带走了业主活动室的小卖部老板吴哥。原因很简单,在莱温斯基的猫爪里,不仅检出了秦先生的皮肤组织dna样本,还检出了另一个人的皮肤组织。经过特意安排的体检之后,警方确认另一份dna样本,是吴哥留下的。
在体检中,检验医师还在吴哥身上发现了某种可致瘙痒症状的寄生虫。而在莱温斯基的尸体体内,也检出了相同的寄生虫。
当警察带走吴哥的时候,他喃喃自语,完了,我还以为自己干得这么干净,没想到却被一只死猫给出卖了。
正如秦先生所说的那样,在他用钥匙进入周小姐屋里之前,周小姐就遇害身亡了。凶手正是与周小姐同住一层楼的吴哥。
当警察质问吴哥为什么要杀死周小姐时,他垂下眼帘,低声说,你们知道我老婆为什么会离家出走吗?她以为我得了脏病,并传染给了她。可是,我哪有出去拈花惹草呀?我根本就不是那种人。唉,都怪那只叫莱温斯基的猫!你们外出旅游的时候,周小姐也有事不在家,莱温斯基饿了就跑到我家的阳台来觅食。周小姐一直没给它洗澡,它身上不知道生了多少跳蚤和其他寄生虫。我被它传染了,身上起了许多红色小疙瘩,这些小疙瘩又传染到了我老婆身上。我老婆本来疑心就重,一口咬定是我在外面染了脏病,于是离家出走。
吴哥认定,导致自己家庭破裂的罪魁祸首,不是猫,而是没给猫洗澡的主人——周小姐。
这就是他杀人的动机。
于是,那天,吴哥拎着一柄锋利的匕首,敲开了周小姐的家门……可惜,这一切都被那只不会说话的黄色土猫看到了。猫,什么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