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家里好像没人,”泰勒·莱茵克一边从停在外面的车里打量弥尔顿的房子一边说。他看了一眼有关弥尔顿·法布的文件。

“以给里根总统的软心豆粒糖里投毒威胁总统,毁了你的总统生涯之类的东西。”莱茵克戏谑地补充了一句,“这也许是他们不敢露面的原因吧。他有前科。”

彼得斯说:“我想知道的是他半夜三更跑到罗斯福岛上干什么去了?”

“我说我们等到晚些时候再进去搜查。如果他躲了起来,就有可能在家里留下蛛丝马迹,这些蛛丝马迹能告诉我们他的藏身之地。”

“同时,我想我们应该再去一次乔治敦。那天晚上或许有人见到过一些有助于我们的情况。”彼得斯说。

“而且,我们到了那里再看看那条船也无妨。”莱茵克补充道。

杰克上尉整了整帽子,审视着自己新购置的这处房产,一根手指抚弄着插在翻领外面的那枝黄玫瑰。这家汽车修理厂占地面积大,有三个宽敞的工作间。但是,这地方现在空着,只有一辆车让他的“机修师们”忙得团团转。伊朗人阿默德从凹进车库地面的修理池里爬出来,抹了一把眉毛。

“怎么样?”杰克上尉问他。

“按时完成任务。你跟那个女人谈过了吗?”

“那一部分已经到位,”杰克上尉说。

“别再问了,阿默德。”他补充了一句,冷眼看着他。

伊朗人仓促地点了点头,转身回到地下修理池。很快,电动扳手声响彻整个修理厂,杰克上尉从里面出来,沐浴在阳光里。

阿默德又多等了几分钟,然后重新从修理池出来,快速走到工作台前,从藏在一些工具下面的一块油布里抽出一把长刃匕首。他把匕首放在汽车后部一块衬垫下,然后把衬垫放回原处。

在修理厂外面,杰克上尉钻进他的奥迪,驶向仁爱医院对面的公寓。一个阿富汗人开门让他进去。

“武器都在这儿吗?”杰克上尉问。

“照你说的,用购物纸袋一件一件运了回来。”

“让我看看。”

阿富汗人带他来到房间一隅那台大屏幕电视机跟前。他们一起把电视机挪开,阿富汗人用螺丝刀掀开地毯,露出海绵垫和地板。这块地方的地板已被割去,取而代之的是胶合板。只见胶合板下面的地板格栅上每隔六英寸系着一节短绳。上面摆放着两支已组装好的威力大、射程远的狙击步枪。

“我听说过M-50,但从没用过。”杰克上尉说。

“这种步枪采用了数字光学技术,所以没有识别标记;弹膛里装的是21毫米的子弹,内嵌式环境感应器,以及多热探测器。”阿富汗人跪在地板上,指着步枪上的一个部件。

“它上面还带有一个能够消除肌肉抽动的神经反馈系统。”

“我干活从不需要那种玩意儿。”杰克上尉不动声色地说。

“还有,它上面涂了一层高级化学涂料,所以按一下这个按钮,枪体的颜色就会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枪管运用的是纯纳米技术,在一千米处发射一粒子弹的偏差不超过0.00001分角。干这活用这种枪简直是杀鸡用宰牛刀,那又怎样。我们还弄到几挺约两千发的MP-5轻机枪。”

在杰克上尉职业生涯初期,他曾犯过不可饶恕的错误,即调整过高度后才把天气预报员专门提供的气压数加进去。但是,狙击手真正需要的不是调整高度而是气压数。他的做法大错而特错,因为冷空气比热空气浓度大,而且在冷空气中音速也较低,这一点对于往弹膛里装超音速子弹至关重要。那个错误使他的子弹击伤而非杀死对手,这个结果对于刺杀国家首脑是难以接受的。

“你们把武器藏在什么地方了?”他问。

阿富汗人转到大屏幕电视机背后,用螺丝刀开启电视机的唐镶板。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几十个装满MP-5轻机枪子弹的弹盒和M-50型狙击步枪弹夹的箱子。

“你瞧,我们不大看电视。”

阿富汗人说道,这句话纯属多余。

“你们要用的另外那两支步枪和兵器怎么样了?它们可是最重要的。”

“在别的地板下面。已经准备就绪。我们已经用那些枪练习了五十个小时。放心,我们不会失手。”

“看来今天的天气适合打猎,但天气说变就变。”

阿富汗人耸了耸肩。

“这个距离射击没那么困难。晚上我在这个射程轻易地射中过三次目标,还是在有人还击的情况下。”

杰克上尉知道此人不是虚夸,那是他能在这儿的先决条件之一。

“但是,你以前从未这么干过,”他说,“射程和子弹的飞行路线都不同于以往。”

“相信我,我知道该怎么做。”

杰克上尉进入洗手间,看着镜子里自己的伪装。他脱掉帽子,审视着自己那一头浓密的灰白头发以及同样颜色的八字胡和短络腮胡。

他取下那副有色眼镜,从镜子里回望着自己的是一双蓝眼睛。又长又宽的鼻子一侧有一个小疤痕。实际上,络腮胡和头发都是假的。他本人是秃顶,不留胡须,棕色眼睛,而且鼻子上没有那道疤痕,他的鼻子的确长,但不宽。

他重新戴上帽子和眼镜。他一生中消失过多次,有时是应雇主的要求,包括美国政府。其他时候,他是单干,他高超的射击技术和胆量只出卖给出价最高的人。但是,正如他对海明威所言,他下一次消失将是最后一次。

他驾车出城来到举行更名仪式的场地,这里距市区仅十分钟的车程,但是,十分钟内会发生不少事情。

杰克上尉没有在场地周围停留,而是缓缓从那里驶过,目光扫视着那些他早已铭记于心的地面标记。典礼场四周用白色护栏围了起来,只有一个车辆入口,无数个行人入口。车辆入口用六英尺高的砖柱搭成,总统车队进出都得打那儿经过。

“野兽”要走那个通道实在过于狭窄。他扫视周围的林木线,揣测美国反狙击手会如何在周围布哨。他们会有多少人?十二个?二十四个?现在,即使情报再准确也很难确定。

狙击手们会身着迷彩服,完全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没等看见你就已踩着他们了。是的,他的手下很可能葬身这片圣地。但至少他们会死得既快又无痛苦。超音速远程武器,能够在大脑还没做出反应之前置人于死地,尤其是在击中头部时。

但是敢死队员之死绝不会痛苦。

杰克上尉的脑海里浮现出总统车队进入场地的情景,总统从“野兽”里出来,向人群挥手致意,和这个握握手,和那个拥抱一下,拍拍某人的脊背,然后在“向领袖致敬”的乐曲声中被护送着走上防爆讲台。

总统入场时演奏这首歌曲源于詹姆斯·波尔克的妻子,见自己这位身材矮小、相貌平平的丈夫进房间时常常没人理会,她大发雷霆。于是,萨拉·波尔克下令每当她丈夫进入房间时都必须演奏这首歌曲。从此所有总统都沿袭了这位专横跋扈的女人的做派。

然而,这首歌曲的原创更有意思,至少杰克上尉这么认为。这首歌的歌词来自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史诗《湖夫人》,这部史诗描述的是苏格兰一个氏族首领的死亡。这位族长被人出卖,随后被其头号敌人——詹姆士五世处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首用来宣告美国总统驾到的歌曲实际上记述了一位国王的遇害。

这篇史诗的第五章以疑问结束:“啊!谁情愿作你的国王?”杰克上尉认为所有立志从政的人,都应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不是我,”他喃喃自语。

“不是我。”

这位前国民警卫队队员坐进椅子里,端详他那只新手,其他两个人则小心翼翼地察言观色。

“现在我们既然把小袋子添了上去,咱们来练习活动。”工程师说。

美国人遵照指示活动手和手腕,但没有反应。

“这需要练习。你很快就能活动自如了。”

两小时后,他们的练习取得了很大进展。休息时,几个人坐下来聊天。

“这么说,你是开卡车的?”药剂师问道。

前国民警卫队队员点点头,同时举起假手和钩子。

“用这些东西还真不好干这一行,我还得帮忙卸货。”

“出事前你在伊拉克待了多久?”

“十八个月。还有四个月我就可以撤回来了,至少我是这么想的。结果命令我们再延长二十二个月。四年!在这一切发生之前,我在底特律结了婚,有妻子和孩子,还有份工作。一转眼,我却在拼命弄钱好给自己买防弹背心和GPS,因为汤姆大叔没有现金了。后来,摩苏尔城外的一枚地雷炸飞了我的双手和胸部一大块肉。我在沃尔特·里德医院住了四个月,没想到回家后妻子要跟我离婚,工作早就丢了,可以说我无家可归。”

他稍作停顿,摇了摇头。

“我参加过第一次波斯湾战争,吃尽了萨达姆的苦头。退役后,我加入了国民警卫队,至少在恢复元气前能有一些收入。我尽了一名国民警卫队队员的义务,后来我辞职当了卡车司机。好几年过去了,突然有一天,部队找上门来说我的辞职请求从未得到过‘官方’认可。我没客气,把他们轰了出去。但他们硬把我拖了回去,我又踢又叫,但无济于事。一年半以后,轰隆一声,我的手没了,生活完了。这都是我自己的国家对我干的事!”

“现在是你回敬他们的时候了。”工程师说。

“是的,是时候了。”这位前国民警卫队队员边活动手边说。

阿德南·阿尔利姆大步行走在仁爱医院的过道里,留心观察周围环境,有条不紊地把所有细节记在心里。一分钟后,他已返回至医院前门入口处,恰逢一个上了年纪的病人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来,臂弯里还抱着一台便携式电视机。

阿德南跨出门外,呼吸着室外温暖的空气。

医院前门台阶的左边是一条供轮床和坐轮椅的病人使用的专用坡道。阿尔利姆从台阶上下来,走上医院前面的人行道。共有十四级台阶。他转身,再次走上台阶,心里默数着。用正常速度需要七秒钟,跑步可能只需三四秒钟。

他回到医院里面,手滑下去摸随身携带的武器。那是一把老式,38口径的左轮手枪,对于他而言,这把手枪是美国人扔掉的垃圾。但是,这是他所供职的保安公司唯一一件能够提供给他的武器。阿德南知道用什么枪虽不要紧,但是,武器对于他而言依然至关重要。实际上,为了生存,他一辈子都需要与武器为伴。

他回身朝护士站走去,在离护士站中心第四块地砖那儿止步。接着,他又转身朝前入口走去。看见他的人只当他是在巡逻。

他在心里数着步子,冲从他身边路过的两个护土点点头。在靠近前入口处时,他向右转,默数这一段走廊的步数,推开通往楼梯出口的门,下了两阶楼梯后来到医院大楼西侧的地下室过道。这个过道和朝北的一个过道相连,一直通向医院后部出口。这里有一条宽阔的柏油车道向上通往医院后面的主干道。由于坡度以及下水道不畅,即使下一场小雨,这里也经常积水,所以人人都愿意从前面进入医院。

阿德南伫立在那儿,像过电影一般把那个特殊行动在脑海里过了几遍。之后,他朝一扇双开门走去,开门,进去,在身后把门关上。他现在是在医院的配电室,这里还存放着一台备用发电机。保安公司就配电室的基本运作原理对他进行过培训以应对紧急情况。作为补充,他阅读了这个房间里每一件设备的使用说明。但他只对一件设备感兴趣。这件设备立在发电机对面的墙上。他用钥匙链上的一把钥匙打开那只盒子,仔细研究里边的控制装置。装配这东西不成问题,他最后这样认为。

他把配电室锁上,回到医院继续巡逻。他要天天如此,直到那一天到来。不一会儿,阿德南下班,他在医院更衣室换掉制服,骑自行车回大约两英里以外的公寓。他在小厨房里的炉灶上用不发酵的面包、枣、蚕豆、橄榄和一块清真肉给自己做了一顿晚餐。

阿德南家在沙特阿拉伯靠饲养家畜,种植枣树为生,这在只有百分之一耕地的国家可不一般,但他们却吃了不少苦头。他父亲去世后,阿尔利姆全家逃往伊拉克,他们在伊拉克种植小麦,饲养山羊。作为长子的阿德南成为一家之主。他当了屠夫,依照伊斯兰律法屠宰牲畜,这样的肉才算洁净,以此得来的额外收入用以补贴家用。

阿德南坐在公寓里,手捧茶杯,凝视窗外,思绪飘回到既往。山羊、绵羊、鸡以及牛在他的尖刀下毙命。阿德南口念真主之名,用刀割断这些动物的脖子。阿德南从不用敲击脊椎的方法屠宰动物,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割断脖子可以减少动物的痛苦,延长其抽搐时间,加速排血,这是伊斯兰法律所要求的。第二,根据伊斯兰法律,动物不可目睹其他动物的死亡,而且要让被屠宰的动物吃好、休息好。这和美国屠宰厂所使用的“电击加棍棒”式的集体屠杀法相去甚远。是的,阿德南想,美国人在快速、大规模屠杀方面最在行。

阿德南呷着茶,思绪仍然停留在过去。他参加了长达十年的两伊战争,这期间穆斯林互相残杀,数以万计的穆斯林在那种史无前例的最残酷的肉搏战中丧生。两伊战争结束后,阿德南的生活恢复了正常。他结了婚,生儿育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自己或家人免遭萨达姆·侯赛因这个自大狂及其随从的迫害。

然而,9.11事件发生了,阿富汗遭到侵略,塔利班迅速倒台。就个人而言,阿德南与这一切毫无关系。美国遭受袭击,于是奋起还击。和多数伊拉克人一样,阿德南并不支持塔利班。伊拉克人的生活照旧。即使在自己的国家遭受国际制裁时,阿德南依然能够过上普通人的日子。但是,美国对伊开战。同所有国民一样,阿德南心惊胆战地等待炸弹和导弹从天而降。他把家人送到安全地带,自己则留了下来,因为伊拉克是他的第二故乡,它即将遭到另一个国家的袭击。

美国飞机飞来时,阿德南在恐惧中默默目睹巴格达变成一个燃烧不尽的大火球。美国人称之为附带损害,但是,对于阿德南而言,那些在自己家里被炸得粉身碎骨的是普通男女和孩子。接着美军坦克和军队开了进来。结果如何,阿德南从未怀疑过。美国人强大无比,势不可当。他们能够在一千英里以外的地方用他们的武器杀死你。

阿德南一直以来都是用自己的枪、匕首,甚至赤手空拳进行战斗的。据说美国的导弹能够从美国发射,几分钟以后就能让中东从地球上蒸发。阿德南闻此惊恐万分。他们无法击败如此强大的恶魔。

然而,侯赛因政府被推翻后,伊拉克有了希望。

但是,随之而来的暴力和死亡事件充斥着大街小巷,文明社会消失殆尽,希望很快变成绝望。当美国在伊拉克的出现真正演变成一种“占领”以后,阿德南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所在。于是他奋起反抗,其间难免得杀害自己的同胞,他虽于心不忍,但理智最终战胜了感情。他在两伊战争中杀过伊朗人,在伊拉克杀过阿拉伯人和美国人。

他用匕首宰杀过动物。在阿德南看来,他的一生似乎全部耗费在了杀生取命上。

现在,唯一的幸存者只有自己。他的妻子和孩子们都死了,父母、兄弟姐妹也都不在人世。活在地球上的只有阿德南一人,而他的家人全都住在天堂。

此时,他在美国,在敌人的手心里。这将是他人生最后一站,他要对敌人发起进攻,完成生命中的最后一搏。阿德南已心力交瘁;在四十年的岁月里他倾注了八十年的精力。他已身心俱疲,难以承受更多的磨难。

茶已饮尽,但他继续凝视着窗外,一群孩子在小区的操场上奔跑,其中有黑人孩子、白人孩子,还有棕色皮肤的孩子。在这个年纪,肤色和文化差异无关紧要。但不幸的是,他们长大成人后就会改变,阿德南知道。事情历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