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恶童 第七节
郭子隆的前妻闻讯后赶到了童陵小区。她不是为了带走郭晖晖,而是为了前夫的遗嘱。在律师的见证下,她打开保险柜,一看到遗嘱后就发出一声尖叫,晕倒在地上。
遗嘱上写着,郭子隆把所有遗产都留给了郭晖晖。不过郭晖晖没有行为自理能力,所以郭子隆请儿子的特教老师魏振国担当郭晖晖的监护人,并全权处理遗产。他相信魏振国一定能照顾好自己的儿子。
所有的遗产折合现金逾千万人民币。
遗嘱上有郭子隆的亲笔签名落款与手印。遗嘱的见证人,是郭晖晖以前的幼儿园老师,陈美美,也留下了签名与手印,还有电话与电子邮件联系方式。
律师当场给陈美美打电话,却无人接听。自动留言说,陈美美已与男友移民海外,有事请电子邮件联系。
律师又给陈美美发了电子邮件,几天后,收到了陈美美的回信。陈美美称,她确实应郭子隆的请求在遗嘱上签过名。她也证实订立遗嘱时,郭子隆身体健康神智清醒。
遗嘱合法、严谨,无懈可击。
就连魏振国自己都想不到,自己竟能成为一笔价值千万的遗产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