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制胜王牌
“真正的好戏马上就要上演了!”桑戴克划了根火柴,说道,“对方非常谨慎地开始——非常谨慎,看起来不是很有把握。”
“你所谓的‘不是很有把握’是什么意思?”我问道。
“很明显,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赫伯特非常急切想要瓦解伯林汉的反对力量,甚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我估计杰里柯也是一样的。虽然对于他哥哥的死亡认定伯林汉没有太多的反对的余地,可是好像赫伯特手里也没有太多筹码。”
“是这样的,”里维斯说,“如果他手里有王牌,那么就不会心甘情愿地将每年四百镑的津贴白白送给对方;这也许是好事,毕竟我们手上现在也没有什么好牌。”
“是啊,我们还是先仔细看看我们自己手里究竟有什么吧!”桑戴克说,“现在,我们唯一的王牌,或许可以说只是一张小牌——立遗嘱人好像已经认定了他的大部分遗产会归他的弟弟所有。”
“那么你已经对此展开调查了吗?”我问。
“嗯,是的,调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从你将那份遗嘱副本交给我们的第二天,调查就已经开始了。里维斯将所有墓地登记名册看了一遍,已经证实在失踪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叫约翰·伯林汉的死者入葬。事实上我们早就预料到了这点。另外,他发现还有别人也在进行这项调查,当然,这也在我们的预料之中。”
“那么你的调查结果呢?”
“大部分没什么用。我发现那位大英博物馆的诺巴瑞博士,对我的态度极其友善,并且他还非常热心。也许是因为太友善了,我觉得很难请他来协助我完成一些私人的研究,主要是一项观察,关于某些物质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化而产生的物理变化。”
“这件事情你都还没跟我说过呢!”里维斯插嘴说。
“没错,因为我的实验还没有真正开始,或许不会有任何结果!在我看来,像木头、骨头、瓷器以及灰泥等常见物质,在若干年之后或许会产生某种分子变化,而这些变化又有可能对它的分子传导或者分子震动能量产生影响。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将会为法医鉴定和其他方面的论证提供极有参考价值的理论依据。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通过观察某种已知成分的物质在电、热和光的作用下所出现的变化和震动,来对它的年代作出判断。我本来想要请他帮忙,他能够为我们提供实验所需的物质,并且都是些年代非常久远的物质,这样的物质一定更容易测出反应来。现在再谈谈我们的案子。我从诺巴瑞博士那里得知,约翰·伯林汉在巴黎有很多朋友,都是些收藏家和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他将常去拜访他们,同他们一起研究或者交换古物样本。之前我已经将这些人都调查了一遍,他们都说在他到访巴黎的期间没有见过他。并且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发现谁在他那次巴黎的旅行期间同他有过会面。所以,可以说他的这次旅行对我们来说依然是个谜。”
“我不认为那有什么重要的,因为毕竟他还是回来了。”我说。
“谁都无法预测未知事物的重要性!”桑戴克驳斥道。
“凭我们现有的证据,”里维斯问,“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个案子?我们只知道约翰·伯林汉在某天失踪了,可是有什么依据可以判定他到底是如何失踪的?”
“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大都是来自报纸上的报道,”桑戴克说,“而从这些证据中,我们可以推断出几种可能。我们有必要对这些证据先加以检视,因为在即将到来的审问中,这些证据无疑将要受到法庭的检验。对于这件案子,我们现在设定有五种可能。”桑戴克停顿了一下,边掰弄着手指说,“一,他可能还活着;二,他可能已经死了,而且还被秘密埋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三,他可能被人谋杀了;四,他可能是被赫伯特谋害的,然后赫伯特将他的尸体藏了起来;五,他可能被自己的弟弟谋害了。好了,现在我们对这些可能性来逐一进行分析。第一种情况,如果他还活着。假如是这样的,他如果不是自愿失踪,那么有可能是在忽然之间失去了记忆以致不能确认身份,或者就是被关进了监牢之类的地方。而自愿失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但杰里柯可不会这么想,”我补充道,“他觉得约翰·伯林汉或许还活着,而且在他看来,人失踪一段时间是常有的事情。”
“可是如果他是这么想的,又为何要申请死亡认定呢?”
“这个我问过他。不过他说这是他应该做的,一切责任都应该由法院来担负。”
“简直是胡说!”桑戴克有些愤怒,“作为失踪者的委托人,他既然认定自己的客户还活着,那么就有义务来保护客户财产的完整——这点他应该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我想,杰里柯一定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那就是认为约翰·伯林汉已经死了。”
“可是,失踪几年又突然出现的事情似乎也是时有发生的啊!”
“说得没错。可是如果这个人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浪子,那么做出这种推卸责任的事情,他就一定会陷入难堪的处境之中。比如说一个律师、公务员或者是生意人发现自己被困在一个地方,并且还受困于单调乏味的工作。他可能有一个脾气暴躁,却伪装成温柔甜美女性的妻子,这个妻子将自己的丈夫视为无法逃脱的笼中鸟,便更加显露本性。而这人在忍受多年之后,终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于是他在忽然之间失踪了。当然,他的这种做法是令人同情。可是伯林汉的情形却不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快乐的单身汉,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并且他来去自由,可以为所欲为。那么他为什么会失踪呢?这似乎一点儿都不合情理。”
“而说到因为失去记忆导致不能辨识身份的这种情况,对于一个口袋里装着名片和地址,并且内衣上还绣着名字、警方正在四处寻找的人来说,这就更是不可能的了。至于入狱,我想这个更加可以排除了,就算他真的成了犯人,那么还是能够在被判刑之前或者之后找到机会跟自己的亲友联络的。”
“二,他可能已经死了,而且还被秘密埋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我想这种可能性也非常低。可是,他也可能是在死后遭到了抢劫,从而遗失了能够用来辨识身份的证件。所以说,虽然这种可能性很低,不过还是存在的。”
“三,他可能被某个人谋杀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然而现在警方正在全力侦查这件案子,并且还将失踪者的外貌特征登在了报上,这样一来,除非尸体已经被非常小心地藏了起来,否则……不过如果真是这样,就又可以排除一个最常见的犯罪形式,那就是暴力劫财谋杀的可能。这样看来,虽然这个假设有它的可能性,但概率仍然很小。”
“四,他可能是被赫伯特谋害的,然后赫伯特将他的尸体藏了起来。但是根据我们的了解,赫伯特并没有谋杀他的动机。杰里柯曾说过并一再强调,他是唯一一个知道遗嘱内容的外人。当然,关于这点目前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如果真的是这样,赫伯特就不可能知道他表兄的死将会为他带来许多财富。如果抛开这一点,这个假设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因为有人看见失踪者最后一次出现是在赫伯特的房子里,但是只看见他走进那屋子,却不见他离开,当然,这只是报上的报道。不过如今他为了继承遗产,好像开始变得非常积极了。”
“不过,”我反驳道,“赫伯特和仆人在伯林汉失踪之后就马上对房子进行了彻底搜查。”
“是的,这个我记得,那么他们想要搜到什么呢?”
“很显然是伯林汉。”
“是啊,他们想要搜索的是伯林汉——一个活人。我们通常会怎样在房子里寻找一个活人?当然是检查所有房间,打开房门,看看他有没有在里面。假若没有看到他,那么就认定他不在那里。可是却不会对沙发底下或者钢琴后面进行检查,更不会将抽屉或者衣橱打开,或许只是将头探进房间看一下。好像这些人就是这么做的,然后他们在检查之后声称并没有在屋子里发现伯林汉先生。但是有可能伯林汉的尸体就藏在他们已经搜索过的某个房间的隐蔽角落。”
“哦,这个想法真是吓人!”里维斯说,“可是非常真切。现在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搜索过的屋子里没有藏着尸体。”
“好吧,就算是这样,”我说,“那么处理尸体的问题呢?他总不可能将尸体丢了却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吧?”
“嗯,”桑戴克解释道,“说到问题的关键了。倘若有谁想写一篇有关谋杀艺术的技术手册,他完全可以将所有的枝节问题省略,只要将几种可行的处理尸体的方式阐述清楚就够了。因为对谋杀来说,如何处理尸体是最大的难题。”他凝望着烟斗,继续说着,“人类的尸体是不可小视的。它本身具有的诸多特质,使得它很难真正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它拥有庞大的体积,形状也是不规则的,并且非常沉重,又不易燃烧,化学状态非常不稳定,在腐烂的时候会发出大量的恶臭气体。同时它还包含了很多能够用来辨识身份的不会腐朽的成分。你很难令尸体永远保持原样,而将它彻底地摧毁就更难了。有关人体的不朽特质,有一个令人惊奇的例子:埃及第十七王朝末期的国王塞凯南拉三世,他的尸骸在沉寂了四千年之后,科学家们不仅能够推断出他的死因和死亡方式,甚至能够推测出他跌倒的方式和造成致命伤口的凶器的种类,甚至连凶手的行凶姿势都能够推断出来。此外,1849年美国波士顿的帕克曼医生被哈佛医学院化学教授谋杀,这位教授还将他的尸体肢解后藏于自己的实验室中。而警方最终是通过对火炉里收集的残留的骨灰进行化验分析之后,才成功地辨识了死者的身份,破获了这起谋杀案。”
“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仍然有可能会看见约翰·伯林汉?”里维斯说。
“当然,这是毫无疑问的,”桑戴克斩钉截铁地回答,“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他到底会在何时再度出现?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在几个世纪以后——当人们将这起案件已彻底遗忘的时候。”
“如果,真的是赫伯特谋杀了伯林汉,”我说,“在他们搜索屋子的时候,伯林汉的尸体就藏在书房里,他要怎样将尸体处理掉呢?倘若你是赫伯特,你会从何处着手?”
面对我这个愚蠢的问题,桑戴克笑了笑说:
“呵呵,你似乎是在套我的认罪供词嘛,并且还是在有证人的情况下。不过说实话,我们在这里猜测未知的事情是毫无用处的,所有的推论都要以事实为基础,虚构出各种条件来,到头来也是白白浪费工夫——我想我只能说,无论多么不道德,不会有哪个正常人会处于你所假设的那种境地。谋杀常常是一种冲动的行为,而凶手通常是一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们不大可能会对受害者尸体的处理方式进行精心地设计。就算是最冷血、最工于心计的凶手,也有可能会临场畏怯的。凶手通常是在真正面对尸体的时候,才会突然觉醒,发现弃尸工作原来是这么棘手。弃尸工作的方式在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埋于一地,就是先肢解,然后再分散弃置于各地;不过这两种方式被发现的可能性都非常大。”
“散布的地点正如你刚才跟伯林汉先生所叙述的那样。”里维斯补充道。
“是的,”桑戴克说,“虽然我们很难想象有哪个头脑清楚的凶手会想到将尸体藏在水芥菜田里。”
“是啊,藏尸的地点确实非常奇怪。哦,对了,刚才在你和伯林汉先生谈话的时候,有件事我一直忍着没说,那就是我发现,你在分析所有那些骸骨是属于他哥哥的可能性的时候,都没有提到左手上那个缺失了的无名指。当然,应该不会是你在看报时漏读了吧?这难道不是一个关键点吗?”
“你是说对于身份辨识的重要性?我看这没什么重要的,起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如果现在发现有个缺了无名指的人失踪了,相信会为我们提供很重要的线索。不过我还没听说有这么一个发现。或者,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名指是死者生前被截下的,那么这也是很值得重视的发现。如今,这类证据同样相当缺乏。也可能是死者在死后才被截下来的,这就得深究其原因了。”
“你的意思是什么?我不太明白。”里维斯一脸茫然地说。
“哦,我是说倘若警方档案中没有任何一个失踪者是缺了无名指的,那么就可以推测死者可能是在死后才被截下了无名指。如果真是这样,有关动机的问题就会浮现出来了。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的无名指截断呢?这就不大可能是意外了,你觉得呢?”
“说不定那个手指本身是有问题的,比方说指关节畸形之类的,那样辨认起来就很容易了。”里维斯说。
“是的。但是与刚才所说的情形相同,如今并没有发现手指畸形或者有类似特征的失踪者。”里维斯望着我,眉毛向上挑了挑。
“那么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他说,“拜克里,你怎么看?”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要提醒你们,缺的是那根手指,是左手的无名指,这一点可不容忽视。”桑戴克说。
“啊,我明白了!”里维斯兴奋地说,“那是戴结婚戒指的手指!你的意思是,或许凶手因为无法取下戒指,所以干脆强行将手指截断了。”
“对,你说的没错。事实上这并不是没有先例。有的受害者在死后被截断了手指,而有的甚至在生前就被切下了手指,仅仅是由于戒指太紧了没有办法取下来。特别是人们总是习惯于将比较紧的戒指戴在左手上,因为通常左手会比右的手指细一些……拜克里,你怎么了?”显然,桑戴克看出了我神态的变化。
我忽然大叫了一声:“我真太糊涂了!”
“快说,是怎么回事?”里维斯急切地问。
“唉,我应该早点想到的!约翰·伯林汉手上确实戴了戒指,并且非常紧,一戴上去就再也无法拿下来了!”
“你记得他戴在哪只手上吗?”桑戴克问道。
“记得,他戴在左手上。这件事是伯林汉小姐告诉我的,如果不是他的左手指比右手指略微细了一点,恐怕他永远也不能将这枚戒指戴上。”
“啊,这就对了,”桑戴克说,“这项新依据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线索,我们能够从这个缺了的手指出发,得出更多、更有趣的推测。”
“比方说?”里维斯问。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不方便作过多的推测,因为现在我已是伯林汉先生的法律代理人了。”
里维斯咧开嘴笑了一阵,一边补烟草,一边思索着什么,然后他将烟斗点着,继续说道:
“现在我们回来讨论失踪的问题吧!难道你真的不认为伯林汉有可能是被赫伯特谋杀的吗?”
“我并非有意要指控任何一个人,我只是凭空作出各种假设而已。对伯林汉一家也是这样。他们之中有谁犯下谋杀的罪行,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性格。我在同伯林汉父女见面之后,很难怀疑是他们,而我对赫伯特几乎一无所知,换句话说我不知道有什么对他不利的证据。”
“你到底知道多少?”里维斯问。
桑戴克没有立即回答,似乎在犹豫什么,不过在一阵沉思之后,他还是继续道:“这样对一个人的过去刨根问底,似乎是很不厚道,但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当然,这个案子的几个当事人,我都已经作了例行调查,这就是我目前所做的。”
“你也是知道的,赫伯特是一位股票经纪人,是很有声望和地位的。然而大约在十年前,他的一个失误几乎使他陷入绝境。他好像是做了数量惊人的投机买卖,之后在一次突发的市场崩盘中,擅自挪用了客户的资金和股票。当时状况好像非常严重,不过令人惊讶的是,他竟通过提高持股量,从而渡过了难关。但是他的钱到底从何而来,这一直都是个谜,并且很值得怀疑,因为当时的差额高达五千镑以上。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确实获得了这笔钱,并以此补足了所有的亏损,所以他并没有真正犯下侵吞罪。虽然这件事情对他的名誉有所损害,但是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与现在这个案子有什么牵连。”
“是的,”里维斯表示了赞同,“然而这或多或少会影响人们对他的看法。”
“这当然,”桑戴克说,“一个胆大包天的赌徒是最不能信任的,因为,他随时有可能会在财务紧迫的状况下犯下新的罪行。许多侵占财产的行为都是在财务突然吃紧的情况下发生的。”
“假设这起离奇失踪案该由赫伯特和伯林汉父女共同承担责任,”当提及我朋友的名字时,我感到有些不安,“那么你认为哪方应该负主要责任?”
“当然是赫伯特了,”桑戴克坚定地回答,“根据目前已揭露的事实,虽然赫伯特表面看起来好像没有杀害死者的动机,然而确实有人看见死者生前进入了赫伯特的房子,并且再也没有离开过,之后就音讯全无,失去了踪影。此外,伯林汉也是有动机的,因为他早就清楚自己是那份遗嘱的最重要的受益人。然而死者并没有出现在他家里,也没有证据表明死者当时到过他家或者在其附近出现过,仅仅是在他家后院发现了一个圣甲虫宝饰,而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况且发现这枚宝饰时,赫伯特恰好也在场,而它出现的地点又是赫伯特几分钟之前才经过的,那么这样看来,除非赫伯特已经摆脱了嫌疑,否则这项证物并不具备很高的价值,对于伯林汉父女也不会构成什么威胁。”
“是不是可以说,你对这件案子的一切推测,都是基于已经公开的事实?”我问。
“是的,差不多是这样的。我并不完全相信报上所刊登的所有证据,因为我对这个案子还有保留自己的看法,不过我现在还不想谈论。现在我们只是凭借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意见和事实对案子来进行分析。”
“桑戴克博士总喜欢吊人胃口,”里维斯起身磕了磕烟斗,接着说,“他会使你觉得自己已经充分掌握了内情,不过到头来你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个局外人,对内情几乎一无所知,只能惊讶地张着嘴,不知说什么好——对手也是一样。行啦,我们该走了,可敬的前辈,我说的是吧?”
“嗯,我想是的。”桑戴克边说边戴上了手套,转头问我,“你最近有没有巴纳的消息?”
“有,”我答道,“我曾经写信到士麦那土麦那,土耳其西部港市,濒临爱琴海伊兹密尔湾。告诉他诊所里的各项业务都进行得非常顺利,我也很开心,并告诉他随便他在国外玩多长时间都可以。他在回信中说,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延长假期,等到确定回来的时候再通知我。”
“上帝!”里维斯感慨地说,“还好伯林汉有个漂亮可爱的女儿,巴纳的运气真不错,是吧?我就是随便说说,老兄,你的努力是很值得的,是这样吧,桑戴克?”
“伯林汉小姐真的很迷人,是位很有魅力的女士,”桑戴克说,“我对他们父女俩都很有好感,并且真心实意地希望可以给他们提供帮助。”
桑戴克说完这番客套话,就和我握手道别。我站在门口目送着两位友人离去,直到他们的身影变得模糊,渐渐被菲特巷的阴暗所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