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等我赶到航站楼C座时,伦尼已经站在大陆航空公司的检票口旁边。现在是下午6时,机场里的气氛沉闷乏味。他把在他办公室里发现的那张纸条递给我。上面写着:
阿贝和洛兰·坦斯摩尔
马什路26号
汉利希尔斯,密苏里州
就这么多,只是个地址,其他什么也没有。
“圣路易斯的郊区,”伦尼解释说。“我已经调查过了。”
我只是出神地盯着姓名和地址。
“马克?”
我抬头看着他。
“坦斯摩尔夫妇18个月前领养了一个女儿。领养时她有六个月大。”
在他身后,一个大陆航空公司的员工说,“下一个请。”一个女人把我挤到一边过去了。可能她说过“对不起”,不过我不敢肯定。
“我已经预订了飞往圣路易斯的下一个航班。一个小时之内起飞。”
当我们走到登机门口时,我把与黛娜·列文斯基见面的事告诉了他。我们肩并肩地坐着,脸朝着前方,我们经常都是这样。我说完了,他说:“你现在得出推论了。”
“确实是。”
我们看着一架飞机起飞。坐在我们对面的一对老夫妻正在分享着一听罐头。“我是个犬儒主义者,这我知道:我对吸毒者不抱任何幻想。如果有任何幻想的话,那就是我高估了他们的丑恶与堕落。我想呢,眼下我就是那样。”
“你怎么得出那样的判断?”
“斯泰西是不会向我开枪的,也不会向莫妮卡开枪。她永远都不会伤害她的侄女。虽然她是个瘾君子,但她还是爱我的。”
“我想,”伦尼说,“你说得对。”
“回头想想,我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以至于我从未看出来……”我摇摇头。现在不是说这事的时候。“莫妮卡处于绝望状态,”我说。“她搞不到枪,也许她决定不必去搞。”
“她用你的,”伦尼说。
“对。”
“接下去呢?”
“斯泰西肯定是猜到出了什么事。她跑到我家里,看到了莫妮卡的所作所为。我不知道这事的确切过程。也许莫妮卡也试图向她开枪——那就可以解释楼梯处的枪眼是怎么回事。或者斯泰西作出了反应。她爱我,我正躺在那里。她可能认为我死了。所以呢,虽然我搞不清楚,但无论怎样她都是带着枪来的。是她向莫妮卡开的枪。”
人口处的服务员宣布一会儿就要登机了,不过那些有特殊要求和持有金卡通行证的成员现在就可以登机。
“你在电话里说斯泰西认识巴卡德?”
伦尼点点头。“嗯,她曾提起过他。”
“我还是不能肓定这事的确切过程。不过可以想像一下。我死了,莫妮卡死了,斯泰西可能是产生了幻觉。塔拉在哭叫着。斯泰西不能撇下她不管,所以她就把塔拉带走了。后来她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养不了一个孩子。她被搞得狼狈不堪,所以就把她托付给了巴卡德,让他给她找个好人家。或者呢,如果我持怀疑态度的话,可能她是为了钱而把塔拉送人了。我们无从知道。”
伦尼不停地点着头。
“打那儿开始,唉,就按我们已掌握的情况向下说吧。巴卡德想把这事装做是一起绑架案,从中捞一大笔外快。他就雇了那两个蠢货。比如说,巴卡德能够搞到发样的。他欺骗了斯泰西,是他精心策划让她来当替罪羊。”
我看到伦尼的脸色有变,但转瞬又恢复常态。
“怎么回事?”
“没事,”他说。
他们喊我们排队登机。
伦尼站起身。“我们登机吧。”
飞机晚点了,我们直到当地时间午夜后才飞抵圣路易斯。天色太晚,什么也做不成了。伦尼在机场万豪酒店给我们订了个房间。我在酒店内通宵营业的时装商店里买了些衣服。进了房间,我冲了很长时间的热水淋浴。之后我们安顿下来,两眼盯着天花板。
早晨,我给医院打了个电话,问了问雷切尔的情况。她还在睡觉,齐亚在她房间里。她说雷切尔情况不错,要我放心好了。伦尼和我狼吞虎咽地吃着酒店的自助早餐,要争分夺秒才行,租来的汽车已经整装待发。伦尼已从服务员那里打听好了去汉利希尔斯的路线。
一路上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除了远方的穹形天际,没有什么令人耳目一新的景物。现在的美国,到处都是千篇一律。这事批评起来容易——我经常这样——但也许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喜欢自己已知的东西^我们都口口声声表示欢迎新鲜事物,但是最后呢,特别是现在,真正吸引我们的还是熟悉的事物。
当我们驶抵小镇的地界时,我感到两腿激动得震颤不已。“我们在这儿干什么,伦尼?”
他没有做声。
“难道我就敲敲门,然后说:‘对不起,我想那是我的女儿?’”
“我们可以报警,”他说:“让他们处理这事但我不知道那样会使这事如何了结。我们现在已经离得这么近了。我告诉他继续向前开,向右拐上了马什路,我现在颤抖不已。伦尼试图向我投来一束鼓励的目光,但他自己也是面无血色。小镇比我想像的还要朴实无华。我曾以为巴卡德所有的客户都是家财万贯。显而易见这对夫妻不是这样的。”
“阿贝·坦斯摩尔是个小学教师,”伦尼说,像往常一样摸透了我的心思。“六年级的。洛兰·坦斯摩尔在一个日托中心上班,一周工作三天。他们都是39岁,结婚17年了。”
我看到正前上方有一栋房子,樱桃形图案上标着“26号一坦斯摩尔宅”。这是个一层的小房子,我想他们称之为“平房”。这个街区的其他房子似乎死气沉沉的,而这栋房子是个例外。墙上的油漆闪闪发亮,如同人们的微笑。到处都是五彩缤纷的花儿和灌木丛,修剪得整整齐齐,布置得井然有序。我还能看到一个欢迎的字样。一道低矮的尖桩篱栅把前院围了起来。一辆旅行车停放在车道上,是几年前的沃尔沃车型。还有一辆三轮脚踏车,就是那种色彩鲜亮的塑料大轮子儿童用车。
外面有一个女人。
伦尼在一块空地前停下车,我几乎没有注意到。那个女人正在花坛里,双膝跪地,手里拿着一个小挖铲。头发用一个红色的大手帕系到了脑后。每挖几铲,她就要用袖子擦一下额头。
“你说她在一家日托中心上班?”
“一周三天,还带着那个女儿。”
“他们把女儿叫什么来着?”
“娜塔莎。”
我点点头,不知道是为什么。我们等着。这个叫洛兰的女人干得很起劲,但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她身上透出一股安详的气质。我打开车窗,听到她在自娱自乐地吹着口哨。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一个邻居从我们身边走过,洛兰站起身迎接她。那个邻居朝着花园指指点点的,洛兰笑吟吟的。她不是个漂亮的女人,但她的笑容魅力四射。那个邻居离开了,洛兰挥手再见,回头走向花园。
前门开了。
我看到了阿贝。这是个高个子男人,身材瘦瘦的,但很结实,微微有些秃顶,胡子修理得整整齐齐。洛兰站起身,望着他,轻轻挥了挥手。
这时塔拉跑了出来。
我们周围的空气凝滞了。我感到五脏六腑都停止了运转。旁边的伦尼绷直身体,嘴里呢喃着:“噢,天哪。”
在过去的18个月里,我从来没有真正奢望这样的时刻。与此相反,我所做的就是说服自己——不,哄骗自己——相信塔拉兴许还活着,一切平安。但我的潜意识知道,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这个念头忽闪忽闪的,萦绕在我的梦中。它轻声地告诉我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我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女儿了。
但这就是我的女儿。她还活着。
当年那个小小的塔拉的变化出乎我的意料。噢,当然她已经长大了,她能站起来了。正如我所见,她甚至能跑了。不过她的脸庞……没错,没有什么东西能挡住希望的力量。这就是塔拉,正是我的小丫头。
塔拉不顾一切地朝着洛兰跑过去,脸上笑意盎然。洛兰弯下腰,脸色为之一亮,这是只有母亲才会有的那种神情:她一把将我的孩子搂进怀中。现在我能听到塔拉悦耳美妙的笑声。笑声刺痛着我的心,泪水潸然而下。伦尼挽住我的一只胳膊:我能听到他呼味呼哧的喘息声,我看到丈夫、也就是这个阿贝朝她们走过去。他也是笑意盎然。
我看着他们在自己小巧精致的院子里,一连看了几个小时。我看到洛兰不厌其烦地指点着花儿,解释着每种花的名字。我看到阿贝让她在自己后背上骑马马。我看到洛兰教她如何自己用手掸掉身上的灰尘。另一对夫妻来串门,他们也有个和塔拉年岁相仿的小女孩。阿贝和另一位父亲把她们放到后院里金属做的秋千座上,然后推着荡秋千:格格的笑声不断敲击着我的耳鼓。最后他们都进屋了,阿贝和洛兰是最后消失的。他们手挽着手进了门。
伦尼转身对着我。我把脑袋缩了回来。我多么希望今天是旅程的终点,但不是。
过了一会儿,我说我们还是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