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们坐在饭桌旁。我沏了茶,这是我从星巴克买的中国绿茶。据说可以使人平心静气。我给黛娜递过去一杯。
“谢谢你,马克。”
我点点头,坐在她的对面。我从小到大都很了解黛娜。这是只有小孩子之间才能互相了解的方式,这是只有小学同班同学之间才能彼此了解的方式。即使我不认为我们曾经真正地向对方开口说过话。
我们都知道以前的那个黛娜·列文斯基。那个女孩是班里的受害者,是班里的弃儿,经常遭人取笑,受人欺凌。让人怀疑她怎么能保持精神正常。虽然我从来没找过她的茬,但很多时候我都是袖手旁观。即使我没有住在她度过童年时代的房子里,黛娜·列文斯基仍将铭记在我心中,她也会铭记在你们心中。要害问题是:谁是你们小学里最受欺负的孩子?没问题,你记得很准。你想起了他们的姓名和模样。你想起了看着他们一个人走回家,或者默默无语地坐在自助食堂里。你会记得黛娜·列文斯基的一切都和你如影相随。
“听说你现在是个医生,”黛娜对我说。
“是的,你呢?”
“一个绘图员和艺术家。下个月我在威里奇办一次展览。”
“油画吗?”
她犹豫了一下。“是的。”
“你以前就是个不错的艺术家,”我说。
她扬起头,非常吃惊。“你注意到了?”
沉默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在说,“我本应做点什么。”
黛娜笑了。“不,应做的是我。”
她看起来不错。不过,她并没有像电影里的丑小鸭那样脱胎换骨变成个大美人。首先,黛娜长得从来就不难看。她以前容貌平平,也许现在还是。她的五官还是很窄,但现在放在一张成人脸上,效果好多了。她以前头发总是湿漉漉的,现在显得很浓密。
“你还记得辛迪·麦克戈文吗?”她问我。
“肯定记得。”
“她比谁都能折磨我。”
“我记得。”
“唉,真是可笑。几年前我在市中心的一家画廊举办了一次展览——辛迪出现在那里。她向我走过来,紧紧地拥抱着吻了我。她想叙叙旧。说说像‘记得刘易斯先生是多么笨?’之类的话。她一直笑容满面,马克,她不记得自己以前的那个样子了。她不是在装蒜。她竟然对以前如何对待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这一点我有时能发现。”
“发现什么?”
黛娜双手举起杯子。“没人记得自己曾欺负过别人。”她身子前倾,眼睛扫了一遍房间。我对自己的记忆力有些怀疑。当时我难道只是袖手旁观——或者那是不是也算某种历史修正主义者?
“这里乱糟糟的,”黛娜说。
“你是说回到这栋房子里的感觉?”
“是的。”她放下杯子。“我猜你想听我解释。”
我等着。
她的眼睛又扫视起来。“你想听一些离奇古怪的事?”
“当然。”
“这是我以前常坐的地方。我的意思是小时候。我们还有个长方形的桌子。我总是坐在同一个地方。现在我来到这里,我不知道,我只是自然而然地很靠近这把椅子。我想——我想这就是今晚我来这里的原因之一。”
“我不大明白。”
“这栋房子,”她说。“对我还是有影响,一座监狱。”她朝前靠了靠,眼睛第一次与我对视。“你曾听到过那些传言,是吧?关于我父亲和这里发生的事。”
“是的。”
“那都是真事,”她说。
我强迫自己不要退缩。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我想起了那所可恶的学校,又试图与这栋可恶的房子联系在一起。简直令人莫名其妙。
“他现在死了。我的意思是我父亲。他六年前就死了。”
我眨眨眼,目光转向别处。
“我很好,马克,真的。我过去接受精神病治疗——嗯,我的意思是现在也是。你认识拉迪奥医生吗?”
“不认识。”
“那就是他的真实姓名,斯坦利·拉迪奥。他搞无线电技术非常有名。我和他待了这么多年,现在好多了。不再想自杀了,不再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尽管这很可笑,可是我战胜自我了。不,我的意思是,多数遭到凌辱的人都会有犯罪和性问题。我从来没有,我能过夫妻生活,一点问题都没有。我现在结婚了,丈夫是个了不起的家伙。虽然不是销魂荡魄,但也棒极了。”
“我很高兴,”我说,因为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话可说。
她又笑了。“你迷信吗,马克?”
“不迷信。”
“我也不迷信。不过,知道你妻子和女儿出事后,我怀疑起来了。关于这栋房子,罪恶和其他所有的事。你妻子是那么可爱。”
“你认识莫妮卡?”
“我们见过面。”
“什么时候?”
黛娜没有马上回答。“你听说过‘触发’这个术语吗?”
我想起在医学院轮流实习时听说过。“你的意思是精神病医学术语?”
“是的,你看,当我从报上得知这里出事时,就是一种触发。就像一个酒鬼或者厌食症患者一样,永远都不会完全痊愈。出了什么事——一种触发——人们就会又变成老样子。我就咬起自己的指甲,摧残起自己的身体。这就像——就像我不得不面对这栋房子,我不得不直面过去,为了打败它。”
“那就是你今天晚上做的事?”
“是的。”
“18个月前我发现你那次呢?”
“都一样。”
我落了座。“你多长时间经过一次?”
“我想是几个月一次吧。我把车停在学校停车场,穿过朱克小路。但此外还有一层意思。”
“另外什么意思?”
“我的探访。看,这栋房子还藏着我的秘密,不骗你。”
“我小明白。”
“我一直想鼓起勇气再来敲这扇门,但是我不能这么做。现在我在屋里了,在这个厨房里,我很好。”她使劲笑着,好像要证明这一点。“但是我还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做。”
“做什么?”我问。
“我要透露个秘密,”黛娜开始搔她的手背,搔得又狠又快,指甲陷了进去,几乎要把皮肤搔裂。我想向她伸出一只手,但觉得这样太不自然。“我把一切都写在了一本日记上。以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事还在这里。”
“在这栋房子里?”
她点点头。“我把它藏起来了。”
“谋杀案发生后,警察在这里搜了一遍,他们搜得非常仔细。”“他们发现不了,”她说。“我敢保证。而且即使他们发现了,那也不过是本旧日记。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打扰它。一方面我希望它原封不动,事情已经过去,都了了事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别自找麻烦了。但另一方面,我想让它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就像让阳光杀死吸血鬼一样。”
“在哪里?”我问。
“在地下室。你得站在干衣机上才能够得着它。它就藏在天花板上爬行空隙里的一捆帆布后面。”她瞅了一眼时钟。看着我,抱着自己的双肩。“时候不早了。”
“你还好吗?”
她又四下扫视了一遍,呼吸突然变得不均匀了。“我不知道还能在这儿待多久?”
“你想去找你的日记吗?”
“不知道。”
“你想让我给你拿来吗?”
她使劲地摇着头。“不。”她站起来,大口大口地吸着气。“现在我得走了。”
“你什么时候都可以回来,黛娜,任何时间都可以。”
但是她没有听我的话。露出一副惊惶失措的样子,急匆匆地朝门口走去。
“黛娜?”
她突然转身面对着我。“你爱她吗?”
“你说谁?”
“莫妮卡。你爱她吗?或者说还有其他人吗?”
“你在说什么呀?”
她面无血色。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向后退去,呆若木鸡。“你知道谁向你开的枪,是吧,马克?”
我张开嘴,但什么也没说出来。等我发出声来,黛娜已经转过身了。
“对不起,我得走了。”
“等等。”
她撞开门,冲了出去。我站在窗边。看着她三步并作两步地向菲利浦公路赶去。这次我没有选择追赶。
我转过身,耳边依然回响着她的话——“你知道谁向你开的枪,是吧,马克?”我急忙跑向地下室内门口。
好吧,有些事我在这儿解释一下。我并不想下到肮脏昏暗、尚未完工的地下室去窥探黛娜的隐私。我并不想假装知道怎样做对她才是最好的,什么东西可以缓解她骇人的痛苦。我的许多精神病医学同事与我意见相左,但有时我怀疑忘掉过去是不是更好一些。当然我也没有答案。正如我的精神病医学同事提醒我的,我并不要求他们以最佳方式处理腭裂。所以最终我有把握的就是黛娜的事不应由我来作决定。
而且,我来地下室也不是出于了解她的过去的好奇心理。我对了解黛娜遭到凌辱的细节不感兴趣。事实上,我根本就不想知道。自私一点讲,一想到这个我称为家的地方发生了那么多恐怖的事就令我起鸡皮疙瘩。我面临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谢天谢地。我什么也不想再听到,什么也不想再看到。
那我究竟是想干什么?
我按下电灯开关。一个白炽灯亮了。向下走时,我还在浮想连翩。黛娜提及几件令人好奇的事。暂时抛开那些最富戏剧性的不论,我回想起那些更微妙的事。对我来说,这是晚上一种无意识的行动。我决定对这种意识听之任之。
我首先想起来的是,黛娜还是个神秘女人时向门口迈出的一步。正如我现在知道的,黛娜自己也告诉我了:她曾经“想鼓起勇气再次敲这扇门”。
再次。
再次敲这扇门。
这里的暗示非常明显,在另外至少一个场合,黛娜想鼓起勇气敲我的门。
其次,黛娜告诉我说她曾经“遇到过”莫妮卡。我想像不出她们怎么会碰面。没错,莫妮卡也在这座小镇上长大。但就我对她的了解而言,她在一个与众不同的、更富有的家族里长大。波特曼家的房子位于我们这个杂乱无章的郊区的对面。莫妮卡小时候起就寄宿在学校里。小镇上没人认识她。我记得仅有一年夏天在科罗尼电影院见过她一次,那时我上高二。我出神地盯着她。她却故意对我视而不见。那时莫妮卡有一种绝世冷艳的美。几年后我遇到她时——其实是她朝我走过来——她搞得我神魂颠倒。莫妮卡对人似乎是敬而远之。
因此我现在怀疑,我那富有、孤傲、美丽的妻子怎么会与贫穷而灰头十脸的黛娜·列文斯基见过面?当你思考“再次”这个词时,最有可能的答案是黛娜曾经敲过门,是莫妮卡应的门。她们是那时见的面。她们可能交谈过。黛娜可能告诉过莫妮卡那本藏起来的日记。
“你知道谁向你开的枪,是吧,马克?”
不知道,黛娜。但是我要查清楚。
我已下到了水泥地板上,到处堆放着那些我永远不会扔掉、也不会打开的盒子。我注意到,也许是第一次注意到地板上有泼溅出的染料,各种颜色应有尽有。也许从黛娜那时起它们就在这里了,这对她那孤独的逃避是一种明证。
洗衣机和干衣机在左面的墙角处。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慢慢向它们挪过去。事实上我是蹑手蹑脚的,好像害怕惊醒黛娜的睡狗一样。其实愚蠢得很,正如我前面说过的,我并不迷信,即使我在这里,即使我相信邪恶的魔鬼之类的东西,也没有理由害怕触怒他们。我的妻子死了,女儿失踪了——他们还能把我怎么样?事实上,我应该骚扰他们才对,让他们行动起来。我希望他们能让我知道我的家人、塔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话题又扯到了塔拉身上。任何事情绕来绕去最终都要回到她身上。我不知道她怎么会牵涉进所备这一切,我不知道她被绑架怎么会与黛娜·列文斯基搭上边。也许本来没什么关系,但我的思绪就是拉不回来。
明摆着,莫妮卡从来没提起碰见黛娜·列文斯基这件事。
我发现这很蹊跷。没错,我这个可笑的推测完全无据可循,,但如果黛娜确实敲过门,如果莫妮卡确实开过门,按常理我妻子会向我提起此事。她知道黛娜·列文斯基是我的老同学。为什么要把她的造访一事——或者她们碰面这一事实——秘而不宣呢?
我跳上干衣机。我不得不蹲着,向上看去。灰尘斑斑,到处都是蜘蛛网。我看到了帆布,手向上够去。我四处摸索着,非常困难,因为有好多管子交织在一起。我的胳膊很难嵌进管子间的空隙里。要是换个细瘦胳膊的年轻姑娘来做就容易多了。
我的手终于穿过管网,指尖滑到右侧,向上一推,一丝不动。我的手又向里伸进了几英寸,又推了推。一个空隙露了出来。
我卷起袖子,扭动着胳膊前探了一两英寸。两根管子压在我的皮肤上,但是它们腾出了充足的空间。我够得着天花板上的爬行空隙,我四处摸索,找到了什么东西,拿下来一看。
那本日记。
这是一本典型的学生笔记本,封面是熟悉的黑色大理石花纹。我打开它,一页一页地翻着。它是用小写字母书写的,这使我想起了那个在购物中心的一堆大米上写下姓名的家伙。毫无疑问,是黛娜的完美笔迹。内容——从纸页的最顶端一直延伸到最底端。左右都没有留下一点空白。黛娜把每张纸的反正两面都利用起来了。
我没有读,这又不是我下米要找的东西。我又爬回干衣机,把日记本放回原处。我不知道这样做让我如何面对上帝——如果仅仅碰一下就放出咒语的话——但我对此并不是很在乎。
我又四处摸索着。我知道,不知道是怎么摸的,但我就是知道。最后我的手触到另外的什么东西。我的心怦怦地跳着,手感光溜溜地。是皮革。我拿下来看一看。带出了一些灰尘,我眨眨眼,把这些灰尘挤出眼睛。
是莫妮卡的日记。
我记得她是在纽约的一家时尚用品商店买的。她告诉我说要用它来安排她的生活。包括通常的日历和备忘录。我们是什么时间买的呢?我也不清楚。也许是她死前八九个月吧。我绞尽脑汁想回忆起我最后一次看到它的时间,但什么也想不起来。
我把这本日记夹在两膝之间,把天花板上的嵌板放回原处。我抓住记事本,从干衣机上爬下来。我本打算等到上楼到光线明亮的地方再看,但是,嘿,不可能。日记本有一个拉链。尽管有些灰尘,但是很顺利地就拉开了。
一张CD盘掉下来,落到地板上。
在昏暗的灯光下,它像一颗珠宝一样闪闪发光。我捏着边缘捡起来。没有商标,商家在上面写着“CD-R,80分钟。”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有一个办法能查明,我赶紧跑上楼,打开我的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