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命悬一线的迷失
似乎这一路,我们并不是在为躲避那青铜铠甲的狼群,而是在遵从一种惯性,一种由于惊吓而产生的惯性。再回忆方才的经历,我觉得那群穿着铠甲的狼,似乎并无意伤害我们,甚至是在保护我们,让我们免受另一群狼的攻击。
不管怎样,我们脱险了,确切地说,暂时脱离了危险。
我们筋疲力尽地停了下来,几个人像是被人抽了骨头一般,在第一缕晨光中瘫倒在了地上。意识渐渐昏沉下来,疲惫顿时涌满全身,包爷依然在念叨着,虽然声音变得越来越小:“狼兵,匈奴的狼兵……青铜铠甲狼兵……见者均无生还……狼兵……那不是梦,不是梦……”他嘴里的内容似乎和我们的行为一样,同样是出于一种惯性。
醒来时,巨大的太阳正在半空中悬着,阳光如沸腾而起的烈火刺得我的眼睛生疼。
“醒了?”声音从我左耳边传来,我懒洋洋地扭过头,是“花瓶”。“花瓶”正并排躺在我身侧,眯缝着眼望着蓝天,她的声音中散发着懒惰而颓废的气息,“你看这天多蓝,如果我们就这么死在这儿,是不是也挺好的。”我淡然地笑了笑便坐起身,郑纲正在不远处背对着我们,看姿势像是在尿尿,但他两腿之间却不见有液体落到地面上。我正看得愣神,另一侧的欧阳咯咯笑了起来,他拍了拍我,让我向身后看去。我刚转过身便看见躺在那里的包爷,头顶上空还用火把杆和背心撑起一个临时的小遮阳伞挡住他的头部,脑门上盖着一块毛巾,上面清晰可见新染上的黄色斑状纹路。经过休息后的我脑袋运转得还算可以,心想该不会是尿吧。
很快,已经系好腰带走过来的郑纲证明了这一点,他手里提着一块还在往下滴“水”冒着热气的毛巾。似乎所有行为都没有避讳身边有“花瓶”这么一个女人存在,似乎在这野外环境中,人的动物性比社会性要更加显然。我的鼻孔里随即便被尿液的骚味灌满,“花瓶”更是烦之又烦地捏着两个鼻孔。欧阳用两根指头把包爷头顶上的干毛巾捏了起来,郑纲咧嘴笑话他道:“你小子,自己尿过的也嫌脏?”随后就把那湿漉漉的毛巾搭在了包爷的脑门上。一滴橙黄色液体顺着包爷的鼻翼一直下滑,我的目光锁定在那滴液体上,那液体像是溜滑梯一般一直滑到了包爷腮帮的一端,随后停了一下,又继续滑下去,直接滑进了包爷的嘴里。包爷像是如获珍馐美味似的砸吧了几下嘴。
原来包爷一直在发高烧,他们是用这个办法来缓解包爷的状况。我想都没想就发问:“用尿液有特殊作用?用水不行吗?”
欧阳拎起已经汇总到一个小书包里的物资,放在我面前说:“这是我们目前剩下的全部家当喽。”那语气,大有一番苦中作乐的感觉。
我打开一看,两包半斤重的压缩饼干,一小瓶330毫升规格的矿泉水。我看那饼干感觉怪怪的,仔细一看才注意到原来饼干袋上中间位置沾了一圈毛发,是那种短而弯曲的毛,基本可以确定是腿毛。欧阳在一旁淡定地说:“多亏郑纲有准备,在大腿上绑了这两包。”我看了看那矿泉水,上面没有腿毛,但我们来前清点过物品,买的都是500毫升规格的矿泉水,并没有这种小瓶装的,“那这上面怎么没腿毛?这是绑在哪儿的?”
欧阳用眼睛瞄了一下郑纲,似乎在确定此时郑纲没往这边看,然后引着我的视线,用手指了指郑纲裤裆的位置。我看着郑纲那宽松的肥裤子——那坠得很长的日式裤裆——赶紧把手里的矿泉水丢在了一边。我忍不住啊了一嗓子,问他道:“把这东西藏那儿干吗?”
欧阳赶忙把食指放在嘴边提示我别这么大动静。我看见郑纲已经听见并且循声转过身朝这边走了过来,欧阳立即弹跳起来挡在我前面,走上前要拦下郑纲:“郑纲郑纲,开玩笑开玩笑,别动气……”我心里还真有点害怕,这么个大坨子要是揍我一顿,非把我揍扁了不可。我出于抵抗意识也站起身来。
郑纲却笑着说:“动哪门子的气,我给你们分析分析现在的形势。”随后便席地坐了下来。我还是忍不住朝着他那裤裆处看去,这家伙不会是在练什么邪门功夫吧,把矿泉水藏在那儿,甚至是绑在那儿……
郑纲见我一脸疑惑,冲我笑了笑,站起身,解开腰带,脱掉裤子。“花瓶”嗷地叫了一嗓子,把脸调转了过去。
裤子和内裤之间有一个用纱布缝制而成的小兜子,他伸手拿起那瓶矿泉水塞了进去,指着自己的私处说:“我这东西不久前出门时被蛇咬了一口,怕发炎,得装凉的矿泉水瓶保持这儿的温度。”随后又抽出那一小瓶矿泉水扔在地上,“快愈合了,先紧着大伙儿喝水问题。”
我有些惭愧地看了看他,说了声对不起。郑纲爽朗地笑了笑,之后便分析了起来。
“目前我们没有任何办法确定所在的位置,身上所有电子设备都无法搜索到使用信号。我连着跑了几个山头,在视线所及范围内,都没有看到房子和人迹,也没有水源,有的只是或高或矮的山头,偶尔会有一片斑秃似的草地。也许在某个山头下面就有村庄,也许没有。总之,一切都是未知的。我们身上的装备就剩下这点压缩饼干和一瓶水了,如果长时间没有找到水源和食物,也没有走出这乱七八糟的山包的话,我们肯定很危险。现在,我们连帐篷都没有了。过夜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再遇到狼群或者什么其他东西,我们兴许就把小命交待在这儿了。”
说着话,郑纲看了一眼包爷:“我给他吃了退烧药,方才我试了一下,他的烧已经退得差不多了,只是我那药的后劲儿比较大。再有个把钟头,应该就没大碍了。等他清醒过来,我们立即上路。”
“花瓶”及时问道:“上路,往哪儿走?”
郑纲语气硬朗地回答着:“随便往哪儿走,都是希望,碰运气,待在这儿只能等死。”
我们郁闷地等了半个多小时,包爷终于醒了过来。虽然没有平时那么意气风发,但精神状态看起来还不错,他嘴里磨叨着:“你们那会儿聊天我都能听见,就是身子沉得要命,眼皮都打不开。”
自从被那俩无良摩托车司机丢下后,这一路上一直都是郑纲在照顾我们,此人的能力绝对不容小觑。我们其余几人一致同意让他凭直觉选定一个即将进发的方向。
醒来后的包爷没有再磨叨“匈奴狼兵”那些内容,一直索然寡味地跟在队伍后面。我偷偷问他那些狼身上的铜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只是用极淡的语气说:“那极可能就是匈奴狼兵。”我问他这发烧之后怎么就不害怕了,他笑着说:“怕归怕,有匈奴狼兵,证明你说的那些不是子虚乌有,既然这样,拼一拼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们几个就这样平静地向前走着,直到听见马的嘶鸣声。
循声看去,一匹枣红色快马在视线中奔驰而过,最主要的是,它的屁股上插着十几支长箭,暗红的血液从它身上不断“跳”下来。那马和平时所见的马不太一样,身材不高,脑袋却很大,挂着马笼头和马镫。我们没有去追那匹马,而是随包爷逆着马跑来的方向跑过去,包爷边跑嘴里边说着:“纯种的蒙古马!”跑上一小段后,我们便看见不远处有个身穿少数民族服饰的人正跪在那里,头低得很深。
我们几个停在离那人百米左右远的地方,我问道:“这种衣服,什么少数民族?是匈奴吧?”也说不准是在问谁,反正我知道,他们几个随便谁都比我了解得多。
我们几个蹲在一个小坡的后面,欧阳接着我的话说道:“应该是吧,一提到匈奴,我现在就心惊肉跳。”
“花瓶”观察了一会儿,说:“不对,是东胡人。我研究过少数民族服饰,东胡人的服装是紧腿窄袖,这样的服饰方便乘骑。他们之所以能混得开,优势就在于胡服骑射。”
我们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那人竟然纹丝未动,头也一直低着。郑纲突然说道:“他死了。”包爷忙问他:“你怎么确定他死了?”郑纲也没给出进一步的解释,只是搪塞地说了句:“科学。”之后起身向四下里警惕地望了望,跨步向那跪着的人走去。
我们几个迟疑了一下,也起身跟着走了过去,但都尽量放慢自己的脚步,和前面的郑纲保持一定的距离,生怕万一分析错了,有什么危险。
郑纲走到那人面前看了看,直接转到他身后,蹲下去,研究了起来。
我们几个这才放心地加快脚步走上去。
待看清那人的状态,我再一次被眼前所见镇住了,我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多少次因眼前所见而震惊。他的后背,被射成了刺猬,密密麻麻地插了几十支长箭,血液正从伤口往下滴着,地面上已经湿了一大片。
最重要的是,他的后背正中央位置挂着一副竹简,应该是挂在那支粗箭上射到上面的。我、郑纲、欧阳对这东西不是很懂,包爷歪着脑袋在那竹简上看了看,断定这东西的工艺正符合当时年代,还确定这上面歪歪扭扭的文字就是当时用过的小篆体。但涉及具体的文字内容,包爷也认不全。
倒是“花瓶”捂着鼻子凑过去,在上面粗略地看了一眼,先是复述道:“匈奴所与我界欧脱外弃地,匈奴非能至也,吾欲有之。”起身她又再通俗不过地解释说,“这是东胡的头头给匈奴冒顿单于写的信,意思是希望冒顿单于能把东胡和匈奴之间的一块土地割让给他们。语气呢,比较强硬的感觉。”
包爷倒没因被“花瓶”这丫头扫了面子而有丝毫不快,相反却大夸她厉害。
接着“花瓶”的话,包爷道出了一段史料:“东胡是春秋战国时很牛的北方民族,因为在匈奴也就是胡人的东面而得名,东胡王听说冒顿杀父自立,就派了使者去匈奴,向冒顿索要头曼生前的一匹千里马。冒顿把氏族部落的头头都招来开会,各头头都表示,这千里马是匈奴部落的宝马,坚决不能给。冒顿却认为没必要为一匹马伤了和气,就给了东胡王。东胡王以为冒顿怕他,没过多久又派了使者找冒顿索要他的小妾,冒顿再一次招集大伙儿开会,各氏族部落的老大们都很生气,连老大的媳妇都敢抢,万一哪天再看上我们的媳妇可咋办?于是就请求冒顿发兵打东胡,而冒顿却以没必要为了一个女的和邻国动武为由,把小妾送了过去。东胡王这下爽透了,尝到了甜头,得寸进尺。本来在匈奴与东胡之间,有一千余里的地方作为两族之间的缓冲地带,平时双方都不越界驻兵。但前面两次得逞后,东胡王竟然想侵入这里。于是就有了方才‘花瓶’读的那段。冒顿再次开会,大伙儿谁爱开会啊,一来二去更加不动脑了,几个想讨好冒顿的纷纷说,那就给他们吧,反正没啥用,弃地。冒顿听后大发雷霆,土地那可是国家的命根子,怎么可能给他们!把你们的命根子割下来给他们行不行?主张割地的人统统被斩首,然后号令全国兵马立即出动,进攻东胡。东胡王因为轻视冒顿,对他毫无防备。结果可想而知,东胡大败。”
也就是说,我们眼前所见就是那副竹简,我们正在经历这段离奇诡异的历史。
包爷的视线又转到那人的背上,像是要把那竹简拔下来,但似乎又有些忌惮,只在嘴里暗骂了一声:“这帮孙子可真狠,这比挨枪子还疼,还是文明社会好呀!”
郑纲已经绕着那人转了几圈,他站起身说道:“死者死亡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包爷俯身在那人后背的乱箭上看着,嘴里念叨着“哪根都值个万八千,就算是拍电视剧也不至于动这么大的成本吧,现在周围的形势,怕根本不是我们这几个凡夫俗子能控制得住的。”
我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安定下来,哪怕是有个人蹦出来欺骗我说:“没事,这他妈的就是一个梦,醒来就好了!”可显然不能,我心里的不安不能指望旁人来给我以慰藉,只能指望自己。为了缓解自己内心如临大敌的恐惧,我故意以轻松调侃的语气开口问包爷:“包爷,您这么见多识广的一个人,可别吓唬我们,您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吧!”我的有意调侃非但没起到预期的效果,甚至还适得其反了。包爷精神百倍且满脸严肃地解释说:“我之前无意看过一些民间人士手抄流传的匈奴史料,匈奴确实有狼兵存在,那些剽悍的狼身上披着青铜铠甲。昨晚被号角召唤来围在我们面前的那群狼,依我看根本就不是现代的东西,那极有可能,不,那一定是两千年前匈奴时代特有的狼兵,匈奴时代,除了狼兵还有鹰兵……”我们其余四人都安静地听包爷激动地说着,依我看,他们三人心里也和我一样,昨晚就都已经相信了包爷所说的“匈奴狼兵”是事实,只是都没有主动提及,或许都是为了匿藏内心深处的那份恐惧吧。谁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而引起大家心中的恐慌。包爷还提到了鹰兵,但是大家都被现下的狼兵吓着了,也就忽略了鹰兵。
我听得脊背冒着凉汗,一直在四处乱转的郑纲又在附近发现了马蹄奔跑过的痕迹,偶尔还有斑斑血迹。
突然,一群马鸣声从远处响了起来,我们循声朝着不远处的一块高地跑去。我看见率先跑到上面的郑纲明显踉跄了两步,像是看见了什么骇人的景象。我们几个随后便追了上去,跑到山头后,我不得不完全认可了包爷的猜测。
那是一大队策马奔腾的匈奴兵,呼啸的军旗在策马飞腾中迎风猎猎。那是真的匈奴兵,他们如狼一般。
我们几个几乎崩溃地坐在一起。
我们每个人似乎都在试图寻找着哪怕一丝一毫的破绽,用以佐证我们正身处现实世界,而绝不是狗屁两千年前的匈奴古地,可周遭着实没发现一点现代的东西。
我看见欧阳正用力掐着自己的胳膊,掐肿了也没办法证明自己正在梦里。是的,这就是现实,硬邦邦的现实。
一直英勇无比的郑纲此刻也慌张了起来,起身后在原地来回踱步。
“花瓶”一直在复述着我们经历过的这些场景,她给每个场景都设置一个贴近“现实”的起因,随后一遍又一遍地推演猜测,但最后归根结底都是:“不对。”显然,她正试图证明包爷的话是假的、是错误的,但却一直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
我们几人中,只有包爷看起来越发地淡定。我还在骗自己,或许这只是一个阴谋,是某个浑蛋布置下的一个大局,这一切就像拍电影一样。我不禁纳闷,包爷见到狼兵后被吓得魂飞魄散,此刻怎么会变得如此淡然处之。
我凑过去问道:“包爷不害怕?”
包爷胖乎乎的腮帮子上竟然嘟起一个微笑来:“我见到狼兵害怕,是因为我不想那么快就死在那儿。匈奴的狼兵可是天下闻名,连征战无数的中原勇士都闻风丧胆。就凭我们几个嫩货,肯定得死在它们手里。”随后他话锋一转,“可是,后来回忆起来,不对呀!那群匈奴狼兵并不是来伤害我们的,而是来保护我们的。他们把要攻击我们的普通狼群吓跑了,并且没有继续追击我们。最主要的是,据说狼兵一直由匈奴某大将统领,那号角声应该就是他的指令。也就是说,那狼兵背后的整个力量都没有伤害我们的意思。不管怎么说,有人在暗中保护我们对我们来说自然是好事。当然,他们肯定也是希望借助我们的力量来搞定什么事。但具体是什么事,我们也不用管,我们是安全的就是了。我们继续进行我们的。”
我们几个听得有些迷糊,但谁也没有正面去反驳或是质疑。只是因为,我们亲眼看见了大队匈奴骑兵在视线里越跑越远。还有方才那个被匈奴兵杀死的东胡信使,以及那竹简古信。
我用试探的语气问包爷道:“您碰到狼兵后,一直念叨,什么‘不是梦’,什么情况?”
包爷冲我淡得不能再淡地笑了一下,低下头指了指自己头皮上的疤瘌,说道:“这是它们的杰作。”
我们几个都把视线集中到包爷的疤瘌上,“花瓶”惊异地睁大眼睛,开口问道:“它们?狼兵?”
原来十年前,包爷就和几个人试图寻找过“天脐”,另外的伙伴都在那场行动中一命呜呼了,筋疲力尽的包爷当时被披着青铜铠甲的狼群袭击过。但他一直认为那是幻觉,或者是一场梦。日后想起那段日子,也总是觉得稀里糊涂的,因为当时生命体征已经处于很糟糕的状态,再加上害怕,出现幻觉也实属正常。总之等他醒后,只发现自己脑袋上像是被什么动物给挠了,他一直朝着一个固定的方向走着,最终被当地百姓救了。经过当地土医生的诊查,他说这可能出于“匈奴狼兵”之手。包爷当时只把这话当做一个笑话,不过是当地百姓太过闭塞,偏听偏信,以讹传讹。但据收留他的老头所说,当地着实有人见过狼兵,身披青铜铠甲。
之后的日子,他尽量让自己把这事淡忘掉,直到从我口中得知这次行动。他这次来,是想看看能否找到十年前和同伴留下的痕迹。
说完,他长舒了口气,叹道:“给哥们儿赎罪来啦!”
我们谁也没再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