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骷髅案
初唐太宗贞观年间,王顺山悟真寺僧人曾遇奇事,后来又引发出一个盗窃案。
“天下名山此独奇,望中风景画中诗。”这是诗人笔下的王顺山。王顺山在陕西蓝田,因“古二十四孝图”中的王顺葬母于此,故而得名。
王顺山上有悟真寺,寺中一僧,夏夜无眠,游于附近的蓝溪。蓝溪潺潺,其岸两边,花木扶疏,映照当空,景色甚美。走着走着,僧人忽闻有人在诵读《法华经》。《法华经》为大乘佛教最著名的典籍,由东晋十六国时的高僧鸠摩罗什翻译成汉语后,在唐时与《金刚经》并驱,广为流传。其大致要义是:一切弟子都有修行成佛的能力,而佛,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接着说悟真寺僧人。他听到有人在诵读《法华经》,但其声纤细且远,不知在何处。当时月朗星稀,四周遥望,方圆之内,视野所及,寂然无人,该僧人有些害怕了。他跑回寺院,将此事告诉群僧。第二天晚上,大家一起来到蓝溪,侧耳倾听,又闻诵经声。再细听,那声音竟来自地下:在岸边的一块岩石旁。众人互视,无不恐惧。有胆大者,建议连夜掘地,以求看个究竟。但被阻止,阻止者建议先作记号,明天再挖不迟。
第二天,大家扛着铁锹,来到昨夜所作记号处。住持也来了。在他的指挥下,众僧一阵猛挖,掘得一只骷髅。那骷髅年代久远,其形枯然,唯独嘴唇部位有肉,其色鲜润,一如生人,再细看,里面竟还有舌头,正是它在深夜诵经。众人惊异,多数人建议将其就地焚毁,因为他们认为那是妖异作祟;但寺内住持深具慧眼,认为那会念诵《法华经》的骷髅当是无价之宝,会给该寺带来巨大的声名。于是,他命人将其带回寺内,装于石盒,安放于千佛殿西堂下。从那以后,每及入夜,总会听到念诵《法华经》之声在寺内轻轻回荡。这条消息惊动了长安百姓和贵族,每日前来该寺参观的人众多,不仅为悟真寺带来了盛名,还带来了颇高的经济收益。一时间,悟真寺的骷髅宝物,尽为人知。为了不使宝物出现意外,寺院派了专门的队伍对其严加看管,一般人是近不了前的。
大唐时间流逝,转眼从太宗贞观年间到了玄宗开元年间。
一天,悟真寺接待了一名新罗来的僧人,该僧自称是来大唐留学的,请求客居寺内。在当时,来自日本、新罗等国的留学僧人很多,他们往往寄居长安、洛阳周边的寺院。所以,悟真寺住持很痛快地答应了新罗僧人的请求。新罗僧人住下后,每日向寺内僧众请教佛法,渐渐地,大家也就把他当成了寺院的一分子了。
谁知一年多以后,悟真寺的骷髅宝物突然失窃!
唐贞观中,有王顺山悟真寺僧,夜如蓝溪,忽闻有诵《法华经》者,其声纤远。时星月回临,四望数十里,阒然无睹,其僧惨然有惧。及至寺,且白其事于群僧。明夕,俱于蓝溪听之,乃闻经声自地中发,于是以标表其所。明日,穷表下,得一颅骨在积壤中。其骨槁然,独唇吻与舌鲜而且润。遂持归寺,乃以石函置于千佛殿西轩下。自是,每夕常有诵《法华经》声在石函中。长安士女观者千数。后新罗僧客于寺,仅岁余,一日,寺僧尽下山,独新罗僧在,遂窃石函而去。寺僧迹其往,已归海东矣。时开元末年也。 (《宣室志》)
当然是那个新罗僧人所为。
按记载所言:“新罗僧客于寺,仅岁余,一日,寺僧尽下山,独新罗僧在,遂窃石函而去。”实际上,如果进行推断的话,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有预谋的盗窃事件。当时新罗僧人入悟真寺,就是冲着宝物来的。他伪装得太成功了,欺骗了所有人,取得了信任。当这一天寺内众僧需要下山参加一个活动时,让他留守寺院,而他趁此机会,溜入千佛殿西堂下,将装有骷髅宝物的石盒窃走……
据说这是当年轰动长安的事件。宝物失窃后,悟真寺派人多方追查新罗僧人,朝廷也参与追捕,但一无所获。后来得知:那僧人在得到宝物后,没敢继续在大唐停留,而是一路夜行,渡海东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