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岭南异闻录
唐时有小将田承肇,驻军于陕西凤翔,一日于林中休息,见不远处有棵小树挺然而立,高数尺,没叶片,树茎光滑。田承肇觉得好玩,走过去用手抚摩,随后“手指如中毒药,苦不禁”。很快,他的胳膊也粗肿起来。访周围山民,山民说:此是七寸蛇游戏处,喷毒在树木上,人抚摩,必中其毒。
关于毒蛇与毒虫,最怪异的还是在岭南。
中国历史上的“岭南”,可谓偏远的代名词,指的是五岭即越城岭、都庞岭、大庾岭等山脉之南。狭义上的岭南,只包括今天的两广和海南。在唐朝时,帝国的行政版图上有岭南道,其延伸的一部分,包括湖南和江西的局部。由于地理遥远,交通不便,唐时岭南较之于秦汉,虽有一些发展,但依旧是中原人眼里的荒蛮之地,更是贬谪官员之地。因为在皇帝眼里,岭南太遥远太偏僻了,流放或远贬大臣到那里是对他们最好的惩罚。有唐一代,被贬降或流放至岭南的大臣达五百人之多,其中包括褚遂良、沈佺期、宋之问、李德裕、刘长卿、韩愈、柳宗元、刘禹锡这样的人物。这些名人的到来,带动了当地的文化建设。当然这种带动属于潜移默化的,至唐朝晚期的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年),岭南地区才出现了第一个状元莫宣卿。此前,岭南出过的最大名人是开元时期的宰相张九龄,按后人评说:“自公生后,五岭以南,山川有光气,士生是邦,北仕于中州不为海内士大夫所鄙夷者,以有公也。”张九龄为宰相时,曾极力劝说玄宗皇帝杀安禄山,但不为所听。安禄山叛乱后,玄宗出逃四川,至马嵬驿,六军不发,乃赐杨贵妃死,然后驾发,呜咽流涕,对高力士说:“假若我当初听张九龄之言,不至于此!”
张九龄以岭南人而成为帝国宰相后,中原人进一步关注岭南。基于对家乡的热爱,他在任上建议朝廷在大庾岭开凿“梅关古道”,并亲自主持了这一工程,促进了中原到岭南的交通联络。后来的经济学者认为,这一古道的开辟对岭南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的故事从侧面讲到唐朝时岭南的荒僻与神奇,这里多产奇异的动物,往往令中原人惊奇不止。
殿中侍御史杜暐尝使岭外,至康州,驿骑思止,白曰:“请避毒物。”于是见大蛇截道南出,长数丈,玄武后追之。道南有大松树,蛇升高枝盘绕,垂头下视玄武。玄武自树下仰其鼻,鼻中出两道碧烟,直冲蛇头,蛇遂裂而死,坠于树下。又见蜈蚣大如筝。牛肃曾以其事问康州司马狄公,狄公曰:昔天宝四载,广府因海潮,漂一蜈蚣,死,剖其一爪,则得肉百二十斤。至广州市,有人笼盛两头蛇。集人众中言:“汝识二首蛇乎?汝见二首蛇,则其首并出,吾今异于是,首蛇各一头,欲见之乎?”市人请见之,乃出其蛇。蛇长二尺,头在首尾。市人伶者,常以弄蛇为业,每执诸蛇,不避毒害。见两头蛇,则以手执之。蛇螫其手,伶者言痛,弃蛇于地。加药焉,不愈。其啮处肿,遂浸淫,俄而遍身。伶者死,身遂洪大,其骨肉皆化为水,身如贮水囊。有顷水溃,遂化尽。人与两头蛇失所在。(《纪闻》)
殿中侍御史杜暐由长安出使岭南,至康州也就是现在的广东德庆,陪同他前行的驿站人员止步说:“大人,莫再前行!请避毒物。”
于是,一行人看到一生中最奇异的景观:道路上,一条长达数丈的大蛇,从丛林中窜出,飞速南爬,后面有一只乌龟紧紧追击。道南有一棵巨大的松树,大蛇爬上树,随后垂头盯着树下的乌龟,意思是,你能上来么?乌龟很冷静,在树下仰着头,突然大叫一声,有两道绿烟从鼻子里射出,击中大蛇头部,大蛇立即炸开而死。
还有一件事,在广州集市上,一个人在笼子里盛着一条怪蛇,对众人说:“你们认识这条两头蛇吗?也许见过,但你们以前见过的两头蛇,脑袋都在前面,我这条两头蛇,脑袋在蛇身体的两端。”人们都想看看,那人就把笼子打开,将蛇抓出。两头蛇不是很长,二尺开外,两头分别在首尾,样子奇异。有个走江湖的卖艺者,平时就玩蛇,不怕其毒,见到两头蛇,就抓在手里,随即被咬了一口,卖艺者大叫一声:疼!将蛇甩到地上,取出解毒药,却不见疗效,被咬的地方已肿,蔓延全身,不一会儿那人就死了。其尸膨胀得像两个人一样,更恐怖的是,他的尸体渐渐变成水袋的样子,因为骨头和肉都已化为脓水。又过了一会儿,尸体开了个口,脓水流了一地,只剩下一张人皮了。而那个神秘的人带着他的两头蛇已不见了踪影。
有点像谋杀。
岭南确实产这种剧毒之蛇。中唐李肇所著的《唐国史补》记载,当时有个叫李舟的人,他弟弟患头风病,听人说用岭南黑蛇泡酒可治此病,于是购来一条,放进瓮里,随后又往里面放上酿酒的原料。几日后,蛇没了动静,再后来酒也酿好了,极为香醇。李舟之弟喝了一口,随后慢慢睁大眼睛,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化为一摊血水,只剩下毛发。盛唐于逖所著的《闻奇录》亦曾记载:“有官人于南中见一大蛇,长数丈,径可一尺五寸。腹内有物,如椓橛之类,沿一树食其叶,腹中之物,渐消无所有。而里人云:此蛇吞鹿,此木叶能消之。遂令从者采其叶收之,归后,或食不消,腹胀,乃取其叶作汤饮之。经宵,及午不报。及撤被视之,唯残枯骸,余化为水矣。”在这里,可助蛇消化的树叶,却能使人全身溃烂,只剩下骨架。这种具有腐蚀作用的剧毒树叶是接受了蛇的毒素的。中唐以后,它们被侠客们广泛地运用于毁尸灭迹上:晚唐成幼文为洪州录事参军,在窗前看到外面一恶少欺负小孩,有侠客怒杀恶少,取其首级。成幼文说此举断是侠义,但有人头在,很危险。侠客笑着取出一些草药,置于人头上,那人头就慢慢化成了水。在这里,侠客所用的就很有可能是这种树叶。
但按晚唐房千里所著的《投荒杂录》记载,并不是南方所有的地方都有毒蛇,“新州西南诸郡,绝不产蛇及蚊蝇,余窜南方十年,竟不睹蛇,盛夏露卧,无噆肤之苦。此人谓南方少蛇,以为夷獠所食”。新州在今天的广东新兴县一带,这里就很少看到蛇。依据主人公的说法,蛇少的原因是都被当地人吃了。
当然,南方并不是所有的毒物都是蛇。《投荒杂录》又记载:南海郡有毒虫,如蜥蜴,称“十二时虫”,因为它会随着十二时辰变色;又叫“篱头虫”,因为它在暗处蜇人后,人会很快死去,而该虫则爬上篱笆窥视死者亲属痛哭。这一习惯实在诡异。晚唐段成式所著的《酉阳杂俎》中也写到了这种虫子:“南中有虫名‘避役’,应一日十二辰,其虫状如蛇医,脚长,色青赤,肉鬣,暑月时见于篱壁间,俗见者多称意事。其首倏忽更变,为十二辰状。段成式再从兄寻常睹之。”但段成式的记载与《投荒杂录》相反,说遇见此虫后多有吉祥事发生。相信谁呢?《酉阳杂俎》又曾记载:“岭南有毒菌,夜明,经雨而腐,化为巨蜂。黑色,喙若锯,长三分余。夜入人耳鼻中,断人心系。”意思是说,岭南的某种毒蘑菇,夜里发光,雨后腐烂,变为巨大的黑色毒蜂,齿长三分,一如小锯,夜里会钻入人耳或鼻子里,将里面咬断,使人痛苦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