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杀人其实很简单
好吧,我考虑过你的建议了,大夫,我没有办法照做。我知道没有人真正想要伤害我,这都只是我的想象,所以,要列出一个想伤害我的人的名单真的是很愚蠢。不过,我告诉你我会怎么做吧。下一次,当我觉得自己又有偏执的念头时,我会在心里列出一个这样的名单;当我发现自己想不出一个名字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很傻,就不会再偏执了。
对了,你戴着的这条蓝色围巾很好看,很衬你眼睛的颜色。你虽然年纪大了,打扮穿着还是很时尚的,你知道吗,你现在穿着的黑色高领衫和修身长裙就很好看。显得很典雅——不对,是很干练。让人觉得你是那种绝不马虎敷衍的人,即便是在穿着方面。而我穿衣服就比较传统了,这和妈妈的风格完全相反——她喜欢那种好莱坞家庭主妇的风格。克里斯蒂娜是我的私人购物指导大师,在我被绑架之前,她就一直想培养我轻快鲜艳的穿衣风格。
不过,可怜她的运气并不好。我一般都尽量避免逛街购物,尤其不喜欢去她喜欢的那些商店。我最喜欢的衣服都是随便从商店橱窗前面走过,一眼相中的。如果我必须出席什么重要的场合,我就会直接去克里斯蒂娜家。她会上蹿下跳、翻箱倒柜,把各式各样的丝巾和项链搭在我身上,告诉我穿哪条裙子或哪个颜色最漂亮。她喜欢这样,而我也喜欢有人帮我做决定。
她总是很慷慨地把不穿的衣服送给我——她总是把衣服买来一周就腻了——我的衣橱里很多都是她原来的衣服。所以,当我从山上回家以后,克里斯蒂娜准备给我送衣服来时,我为什么会大发雷霆,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
我回来以后,发现妈妈已经把我所有的衣服都扔了,我只好去了一趟折扣大卖场。天哪,你真应该看看当妈妈发现我把一大堆大码运动服搬回家时她脸上的表情。我根本不在乎那些衣服都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式,只要穿起来柔软,看起来暖和,越宽松越好。
我被绑架期间,只能穿那变态让我穿的衣服,都是些很淑女的裙子,让我感觉什么都没穿。而我现在穿的衣服,怎么说呢,任何人看到了都不会有兴趣再看我第二眼。
星期天早上,卢克打来电话,问我想不想一起带着我们的狗散步。我嘴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就是不愿意!还没等我想出一个理由——无论是可信的,还是不可信的理由——他就已经挂断了电话,去忙餐厅的事了。
一想到又要见到他,我就害怕。如果他又想碰我而我又躲开了怎么办?我没有办法第三次再见到他眼中那伤心的神情了。如果他根本没打算碰我又怎么办?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已经不再关心我了?我不知道他再来邀请我我会不会答应他,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我会不会更加勇敢一点儿,但我知道,我希望他还能来约我。当我最后终于带着艾玛出门散步的时候,却无法停止对卢克的想念。我一直想,如果我现在真的和他在一起散步,那会是怎样的感觉。
第二天早上,我没有穿那些松松垮垮的运动服,而是从地下室里拿出了几个月前克里斯蒂娜放在我家门口的那箱衣服。当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穿着褪了色的牛仔裤和灰绿色的毛衣时,我才猛然发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
我穿的牛仔裤松垮垮的,毛衣也不是贴身的那种。我已经不记得上一次自己挑选衣服是什么时候了。有那么一秒钟,我盯着镜子里穿着克里斯蒂娜衣服的那个陌生人,仿佛看到了以前我的影子,这让我害怕,我想把身上的衣服扯下来。但是,艾玛已经等不及要出去溜达了——它在我脚边发着牢骚,我只好穿着那套衣服就出门了。我不在乎艾玛的模样,而它,显然也不在乎我穿成什么样子。
在我被绑架期间,艾玛一直待在妈妈家——这绝对不是我的第一选择,显然也不会是它的第一选择。后来,我才知道,卢克和我的几个朋友都提出要照顾它,妈妈拒绝了。当我问她为什么她要照顾艾玛的时候,她说:“那我应该拿它怎么办呢?如果我把它送给别人,你能想象别人会说些什么吗?”
我回来以后,当这条可怜的小狗第一次见到我时,它兴奋得都尿失禁了,它以前可从来没有这样,甚至在很小的时候都没有这样过。而且,它还抖得那么厉害,我都以为它突发癫痫了。我蹲下来抱住它,它把头埋在我的胸口,呜咽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仿佛是在告诉我它所有的痛苦。它当然有权抱怨。首先,它在妈妈家的时候,一直被拴在后院的一棵枫树上,它之前可从来没有被束缚过。妈妈说,这是因为它老是喜欢在花园里翻土。当然了,它肯定是以为自己来到了狗狗的地狱,所以才拼命想要挖个地道逃跑吧。
艾玛的指甲很长,我估计这过去一年它大部分时间都是被拴在树上的。它的毛色黯淡无光,漂亮的双眼也失去了光泽。我在后院阳台上发现了一袋狗粮,是最便宜的那种,闻起来还有一股霉味。
这条狗以前可是每天晚上都跟我一起睡的,我每天都要带它散步两次,有时候还是三次。它拥有市面上所有的狗玩具,吃过各种各样的狗零食,我因为担心它和我睡觉会觉得热,还给它准备了最舒服的狗窝,我调整自己的工作时间,好让它独处的时间不会很长。
妈妈这样对它,让我觉得很生气,我想说点儿什么,但一想到我才刚刚回来,如果说和外人相处让我感觉像是在泥泞小路上爬山,那和妈妈对话就像是背着沉重的包袱爬上那座山。再说了,我又能说什么呢?“嘿,妈妈,下次我被绑架的时候我不会再让你养我的狗了?”
等我终于搬回自己家以后,艾玛又重新爱上了户外活动,才不过几天时候,它就想起了自己以前的逍遥生活,现在,它说不定就正躺在我的沙发垫子上流口水呢。它的毛已经恢复了闪闪发亮的金色,它的眼睛又一次充满了生机活力。但它已经和以前不同了。我们一起散步的时候,它会紧紧地跟着我,如果它跑到前头,也会每隔几分钟就回过头看我还在不在。
我知道妈妈并不是存心虐待我的狗,如果我指责她的残忍,她大概还会很震惊。她从来没有打过艾玛——至少,据我所知是没有的,但我觉得她可能有过这样的念头。然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她没有给过它一点点的爱,在我看来,这和肢体上的虐待一样可怕。妈妈永远都不会明白,爱的缺乏,那也是一种虐待。
在女儿死了以后,那变态强迫我按照规矩,继续原来的生活,就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对他的恨让我暂时忘记了自己的悲痛。
就这样过了大概一周,一天早上,他出去砍柴,说是准备过冬用。我觉得当时已经是将近六月底了,但也不敢肯定。当生活失去了目标,时间也就没有了意义。有时候,我甚至都忘了在墙上做记号,无所谓了——我知道我已经在那里住了快一年,因为当他打开门的时候,我能闻到一股泥土和杉树的温暖气息,和他绑架我的那一天闻起来是一样的。
他在外面砍柴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给他的衬衫钉扣子。我时不时瞥一眼女儿曾经睡过的小篮子,当我看到她的小毯子被他折得整整齐齐,搭在篮子边上的时候,我突然手一抖,把针扎到了手指上。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他走进来说:“有点儿事要让你做。”
上一次他让我帮忙还是杀那头鹿的时候,他做了个手势,让我跟着他出去,我紧张得双腿发软。我手里拽着他的衬衫和那根针,死死盯着他。他的脸红红的,还有一层亮晶晶的汗水——我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劳动,但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还是很平静。
“快点儿,我们可没有一整天时间可以耗。”我跟着他走到外面的一堆杉树木材旁边,他回过头说:“现在注意了。你的工作是等我把木头劈开以后,把它们捡起来堆到那边。”他指着小屋旁边一堆堆得整整齐齐的柴火。
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出去,我待在屋里的时候,总能听到电锯的声音,但没有看到附近有任何新砍的树桩或是树枝拖拉的痕迹。在他砍柴的地方,有一辆手推车,所以,我猜他是在树林深处砍了树,然后把它用推车推来,再砍成小块的柴火。
他砍柴的地方离柴火堆有三四米远。我想,他为什么不把柴火就堆在旁边,或者把树枝用车推到柴火堆边再劈,不是更方便吗。我总觉得,这就和上次猎杀那头鹿一样,他是在向我示威。
自从孩子死了以后,我就没怎么出来过,我把木柴拿到柴堆去的时候,四处搜寻地上有没有最近被翻动过的痕迹。什么都没有发现。我迅速瞄了一眼小屋前边的小河,想起了女儿躺在毯子上,在河边晒太阳的情形,回忆席卷而来,将我吞没。
我们工作了大概一个小时,我又抱了一堆柴火,把它们堆好,然后回到他砍柴的地方,站在他身后几步远。他已经砍完了,所以我现在去捡柴火应该安全了。他把衬衫脱了,背上全是汗。他停下来深吸了一口气,他是背对着我的,那把斧头就扛在肩上。
“我们不能让这件事干扰到我们的最终目标,”他说,“大自然自有安排。”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不过我也有安排。”他把斧头又举了起来,斧刃在空中闪着耀眼的光,“我们尽早发现她的弱点,这是好事。”
我明白了,我感觉自己冰冷的心在胸口撕得粉碎。他继续劈着木头,每砍一下就喘一声粗气,他在劈柴的间隙说:“下一个就会更强壮了。”
下一个。
“你生完孩子还不到六周,但你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所以我决定让你早点儿再怀上。我们今天晚上就开始。”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脑子里却发出一声尖叫。还要生更多的孩子。这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了。
他把斧头抡过肩膀,准备劈下一段木材,斧刃在明亮的阳光下发出银色的光。
“怎么不回答我,安妮?”
他的斧头被卡在了一块木头中间,我不用回答他的问题了。他用脚踩住木头,把斧头拔了出来,然后把它放在右边的木头堆旁。他一脚站在木头堆边,身体微微倾斜,弯下腰,试着用手掰开那被劈了半截的木头。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身后,站在他右边——他正朝着左边。我只要一伸手,都能摸到他背上的汗滴。他用手使劲掰着那块木头,嘴里还发着牢骚。
“哎呦!”
他把手举起来,用嘴吸着扎进去一根木刺的手指,我屏住自己的呼吸。如果这时他转过身,我们就会面对面了。
他又弯下腰,继续掰那块木头。我站着他身体正后方,和他面朝同一个方向,我盯着他背后,生怕他转过身,然后,我慢慢伸手拿过了那把斧头。我握着那温暖的、光滑的木头斧柄,上面还有他的汗,有点儿滑,我紧紧把它握牢。那沉甸甸的重量让我感觉很好、很踏实,我把斧头举起来,放在肩膀上。
他一边用力掰,一边说:“我们明年春天就会有第二个孩子了。”
我高高地举起斧头。
我一边尖叫着“闭嘴,闭嘴,闭嘴!”一边把那把斧头砍向了他的后脑勺。
一个再奇怪不过的声音,有点儿湿湿的,有点儿闷。
有那么几秒钟时间,他的身体蜷缩起来,然后,他面朝下倒在了地上,把自己的两只手和那块木头都压在身体下面。他抽搐了几下,然后就不动了。
我愤怒地颤抖着,弯下腰看着他的身体,大声喊:“这滋味怎么样,你这个变态的混蛋!”
整片树林都是静悄悄的。
他金色的卷发上留下一道鲜红的印记,鲜血从他的头旁边流下去,滴答,滴答,滴答,滴到干枯的泥土上,迅速淌成了一片不断扩大的血泊,然后,那滴答声也停止了。
我等着他转过身毒打我一顿,时间一秒秒过去,一分分过去,我的心跳渐渐平缓下来,我深吸几口气。那斧头并没有把他的头劈开,但斧头旁边他金色的头发已经被血染得通红,闪着深红的光——头发的一半已经嵌进了他的脑壳里,还有一些头发似乎被砍断了。一只苍蝇飞下来,在伤口旁边打转,然后又有两只飞来了。
我拖着发软的腿,走回小屋,我用手抱紧自己颤抖的身体。笔直向上的斧柄和他头部周围那片鲜红的血迹一直在我的眼前摇晃。
我走进小屋,觉得应该安全了,我把自己汗湿的裙子脱下来,把淋浴的热水龙头打开,直到水烫得快要让我脱皮为止。我抖个不停,在浴缸里坐下来,把下巴搁在自己膝盖上,然后用手紧紧抱住膝盖,好让它们不再抖了。滚烫的热水冲到我低着的头上,我搂着自己,努力想要弄明白我到底干了什么。我还是不确定他真的已经死了。像他那样的人应该死于一颗银质的子弹,一支从十字弓上射出的利箭,或是一次严重的心脏病才对。如果他没有死怎么办?我应该摸一下他的脉搏。如果他现在正挣扎着回到小屋怎么办?虽然我身上淋着滚烫的热水,一想到这里,却还是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觉得他随时会朝我扑来,我慢慢打开浴室门,白色的蒸汽飘到了外面空荡荡的房间。我又慢慢地从地上把裙子捡起来,套在身上,再慢慢地走到小屋门口,慢慢地把耳朵贴到冰冷的铁门上,听着外面的动静。一片寂静。
我试着去拧门把手,希望它没有自动上锁。把手转动了。我把门打开一条缝,从门缝里往外看。他还躺在那片空地的中央,姿势都没有变,但太阳的位置已经变了,插在他头上的斧柄像日晷仪一样,投射下一道长长的影子。
我紧张万分,打算随时狂奔逃跑,我慢慢向他靠近。每走一两步,我都要停下来,睁大眼睛,竖起耳朵,注意着一丁点的动静。等我终于走到他旁边的时候,他的身体看起来有点儿奇怪,他的手臂被压在身体下面,这种趴着的姿势让他显得很瘦小。
我屏住呼吸,把手放在他脖子上,检查着他的脉搏。他确实已经死了。
我慢慢往后退,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想要想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办。摇椅每摇动一下,我的脑子里仿佛就在重复着,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夏日的午后,小屋和周围的空地让我有种田园牧歌般的感觉。河水也很平缓,没有了春天暴雨后的咆哮,只是轻轻流淌着,偶尔会有知更鸟、燕子或蓝松鸦发出婉转悠扬的鸣叫。这场血案唯一的标志就是越来越多的苍蝇,在他的伤口和那摊血泊周围疯狂盘旋着。我想起了他的那句话:大自然自有安排。
我自由了,我却并没有觉得自由。只要我还能看见他,他就还存在着。我必须把他的尸体处理掉。应该怎么处理呢?
我真的很想把这个混蛋点把火烧了,但现在是夏天,天干物燥,我可不想引起一场森林大火。而且,地上的泥土又干又硬,挖个洞把他埋了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不能就这样把他留在那里。虽然我已经确信他死了,但我总感觉他还是会来伤害我。
工棚。我可以把他锁在工棚里面。
我走回他的尸体旁边,把他侧翻过来,在他衣服前面的口袋里找钥匙。找到以后,我咬着钥匙环,伸出双手抓住他的脚踝,但马上就松手了,因为我碰到了他腿上的皮肤,还是暖暖的。我不知道人死以后要多久身体才会变冷,他就那样躺在阳光下,我又感到一阵恐惧,又检查了一次他的脉搏。
我再次抓住他的脚踝,不去理会他身上的余温,我想把他倒拖着走,但只把他从木柴堆上拖了下来,他的尸体掉到地上的时候,头上的斧柄摇晃了一下。我努力压抑住喉咙里泛起的恶心,转过身背对着他,想这样把他拖走。还没拖几步远,我就得停下来歇一口气,我的裙子已经汗湿了,汗水滴到眼睛里。工棚并不远,我却感觉好像是远在天边。我的眼睛到处搜寻,希望能找到别的方法,我看到了那辆小推车。
我把推车推到他尸体旁边,做好了再次碰到他皮肤的心理准备。我不敢看那把斧头,我抓住他的手臂,想把他的两只手从他身体下面扯出来。我眼睛看着别处,抓住他的胳膊,我的鞋跟扎进了土里面,我用尽全身力气,想要把他举起来,却只举起10厘米高。我两腿叉开,站在他后背上方,又想试着把他的腰举起来,举了还不到10厘米高,手就开始发抖了。看来,唯一一个让他进推车里的办法就是让他重新活过来,自己爬进去。
等一下。如果我能有什么东西把他的尸体裹起来,也许能把他拖走。床下的地毯不够光滑,在地上可能拖不动。我也没有在柴火堆旁边发现防水布,他一定有防水布油毡之类的东西,也许是放在工棚里面的。
我拿着他那串巨大的钥匙串,试了五把,终于把工棚的挂锁打开了。我的手抖得厉害,像是第一次来偷东西的小偷。
我以为还会看见那头鹿挂在工棚的天花板上,但并没有。在冰柜上面的一个架子上,我找到了一块橘红色的防水布。我回到他尸体旁边,把防水布铺开,我想,他头上还插着那把斧头,我要怎么把他推到防水布上来呢。
该死。我必须把斧头拔出来。
我握紧斧柄,闭上眼睛,用力去拔,一动不动。我更加使劲地再拔了一下,一想到拔出来以后可能出现的鲜血喷溅的场景,我觉得自己都快要吐了。但我必须快点儿把斧头拔出来才行。我双脚站在他肩膀两边,紧紧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终于把那斧头拔出来了。我把斧头一扔,弯下腰,干呕起来。
等到我的胃稍微舒服了一点儿以后,我在他的尸体旁边蹲下来,尸体的另一侧就是那摊血泊,我把他推着滚到了防水布上。他仰面躺着,黯淡的蓝色眼睛盯着头顶的天空,橘黄色的防水布上留下了一道模糊的血痕。他的脸已经白了,嘴也是歪的。
我赶紧把他的眼睛合上——倒不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而是不想让它们一直盯着我。现在好了,再过几秒钟,我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我就再也不会看到那双眼睛了。
我背对着他,抓起防水布的两头,向前弓着腰,就像拉着沉重的负荷的一头老牛,朝工棚挪去。把他拖上门口的斜坡可不容易,因为他老是在防水布上往下滑。最后,我只好又把防水布扯出来,把他重新放好,再把防水布的另一头折过来。然后,同时攥着防水布的两头,又是扯,又是拉,又是拖,终于把他弄进了工棚。中间有一次,他的一只手掉了出来,碰到我的膝盖。吓得我赶紧松开手,往后躲闪,把头撞到了一根柱子上。痛得要命,但我已经顾不上痛不痛了。
我把他的手塞进防水布里,再用防水布把他的整个身体都包起来。我找到了一些绳子,紧紧把他的腿和上肢捆住。我一边把他包得像个木乃伊一样,一边不断对自己说,他再也不能伤害我了。但内心,却无法相信。
我又渴又累,浑身大汗,脑子里嗡嗡作响,全身酸痛。我把工棚锁好,走回小屋,找点儿水喝。喝完水,我躺在床上,手里还抓住他的那串钥匙,我看到了他挂在钥匙串上的一个怀表。现在是五点——这是近一年来,我第一次自己知道了时间。
一开始,我什么都没有想,只是静静听着怀表指针的滴答滴答声,后来,嗡嗡作响的脑袋终于安静下来,我开始想,我自由了。我终于自由了。但我为什么没有觉得自由了呢?我杀了一个人。我是杀人凶手。我其实和他一样。
我唯一摆脱了的不过是一具尸体。
在我回来以后召开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我愚蠢地以为,如果我能一次把事情的全部经过讲清楚,他们就不会再纠缠我,不会再给我打电话或是埋伏在我家周围了。发布会上,一个秃顶的男人高举着一本《圣经》喊道:“不可杀人。你会下地狱的。不可杀人。你会下地狱的!”几个旁人把他拖走时,大家都发出了惊叹的声音,然后转过身看着我。相机的闪光灯闪个不停,有人把一个话筒塞到了我面前。
“你对他说的话有什么回应,安妮?”
我看着大家,看着那个秃头男人的后背,他还在喊着,我心想,我已经在地狱里了,混蛋。
大夫,有时候,我真的希望能和妈妈谈谈这些事,谈谈自己内疚、悔恨和羞愧的情绪,但妈妈总是喜欢回避这些话题,就像我总是喜欢去承担别人的批评指责一样。这也是我们自从上次吵架以后,我一直还没有同她说过话的原因之一,不过她也没有来找我。这我一点也不惊讶,但我原本以为韦恩一定会打来电话的。
见鬼,这些日子我觉得特别孤单,我说不定真的会尝试一下你说的方法,直面自己心里的恐惧。我总觉得还有危险,这让我感到自己很傻。那变态已经死了。我已经再安全不过了。但,有没有人能把这一点告诉我的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