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出发,阿尔泰原始森林 第一十七节 间接接吻
“走快些!要不,天黑前就到不了宿营地了!”大齐一脸焦急,不停地催促,这支队伍比上次出发去罗布泊少了一些人。“瞌睡虫”小队的成员现在只剩下六人,而且冯祥由于妻子在那个骚乱的晚上受到惊吓,摔伤了腿,使得他也没办法来到布尔津。
一想到还躺在重症病房没有脱离危险的“满子”,大齐就不得不连带想起打伤他的“瘦猴”。一番咬牙之后,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心情复杂地再度望向身后的众人。
昨天一大早,包括楚风等人在内的这支考察小分队就上路了,大家没有一个想要退出的,尤其是林威廉,兴奋得很,嘴里一直哼着连歌词都听不出来的什么“呼呼哈伊!”隐隐约约还有什么“仁者无敌”之类。只是这里毕竟是高纬度山区,他的兴奋劲只持续了不到半天,就被疲劳、缺氧等症状抹去了。
凌宁作为女孩子,本来楚风是不太愿意让她跟来的。但上次在石塔里,她的表现可圈可点,大齐接到上级指定的名单中就有她,因此,这次谁也说不出不让她去的话。只是这女孩子的体力实在够呛,出发两天以来,一直在拖小队的后腿。
小队正走在阿尔泰山的高寒带原始森林中,照片上那个地方处于三国交界之处,是中国最西北边缘,他们昨天便乘坐汽艇横穿了整个喀纳斯湖,一头扎进了连绵起伏的大山里。从这里再往西北走,就全得靠两条腿了。最初大齐还想租马,可向导阻止了他。这条路有一段很陡峭,尤其是刚离开喀纳斯湖那一段,坡度很陡,快笔直了,大家必须手脚并用才能对付,别说马了,恐怕就连南疆惯走山路的毛驴也爬不上来。
七八月份的喀纳斯就好像是仙人一不小心落在人间的一块瑰宝。湖边山坡上连绵的白桦和红桦林,就好像一群群少女,羞涩却又娇俏不已地望着来客。那高耸入云的云杉和高山落叶松犬牙交错,就好像是一对对情侣、友人、姐妹、兄弟,既彼此相依相伴,又坚强地独立生长。此时的喀纳斯湖,湖水颜色从绿蓝到墨绿不停地变幻,薄雾袭来,树木挺拔的身影若隐若现,湖水倒映着蓝天白云,被缥缈的白雾半遮住,如梦似幻,真是一幅人间仙境!
传说中,喀纳斯湖是西天仙女下凡沐浴的地方,幽雅、静谧、美丽。它是王母娘娘的掌上明珠,是养在深闺人不识的绝色天仙!
凌宁早已忘了自己刚刚看到那独一无二美景时的雀跃心情了,此时的她,双腿如灌了铅一般沉重。从昨天开始,每天60公里的行路,对于身边扶着自己的“小和尚”和他的队友们应该不算什么。凌宁看了一眼连气都不喘一口的“小和尚”,心中不由得暗恨起自己这娇弱的身子骨来。
大齐这趟出来,带的警卫力量只有原“瞌睡虫”小队的几个人。此时张国柱带着一人在前探路,“小和尚”和另一人殿后。只是凌宁每每会成为拉后腿的人,于是“小和尚”就多了一个任务——在她体力不支时帮她一把。
与西藏高原地区海拔四五千米的地方还时有人烟相比,阿尔泰山因为地处高纬度地区,气温低,外加上这山陡峭难行,海拔1400米以上的地区就几乎无人居住了。目前大家所处的森林海拔高度虽仅有1500米,却是一片真正的无人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纬度的缘故,尽管这里并没到会发生缺氧等高山反应的海拔高度,大家普遍觉得在这儿爬山似乎比别的地方更累些,哪怕身无一物,却怎么都觉得身上似乎有着千斤重担似的。
尤其在这高寒带原始森林里,坡陡不说,山里的松树也不知长了几百几千年了,那落下的松叶积得足有半米多厚,人一踩上去不是往里陷就是往下滑,走一步退三步。
“爬这个山可真累啊!我在美国爬海拔五、六千米的山,也没有这么累!”林威廉再也没有大声嚷嚷的力气了,只好微微抱怨两声。
“是啊,这里其实海拔并不高!也许是大气压强的不同吧!”楚风就在他身后,此时也停下擦了一把汗。
大齐看着凌宁,即便是在“小和尚”的搀扶下也可媲美龟爬的速度,两道剑眉已紧紧地拧在了一起。
楚风走到他身边,顺着他的目光回头一望,也是眉头一皱:“真不知道你上头的那些人是怎么想的,居然非要这么个小姑娘参加!”对于此次行动让凌宁参加,他还是颇有微词。
大齐忍了又忍,还是一声长叹:“算了吧,先休息一下!”尽管他知道,今天的目的地还很远,如果此时休息,今天天黑之前到达预定目的地的可能性将会微乎其微,可眼前的人,除了自己的手下和楚风还算可以,其他人的体力都有所不支,就更别提那娇弱的凌宁了。
一听说可以休息了,累得不行了的王聪赶紧一屁股坐在地上,“累死了!这爬山可比沙漠里考察累多了,沙漠里是热、是渴,可这儿是全身没力、乏、累!”
楚风本也想坐下休息片刻,一回头,看见步履艰难的凌宁,少不得叹口气,回去把她一搀,与“小和尚”一左一右,半抬着她来到了大家休整的地方。
凌宁头埋得低低的,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话,楚风有些奇怪,这丫头,平时不是这样的啊!一想到这一路的辛苦,随即释怀,也许是太累了吧。
却不知,此时凌宁那双大眼睛里已经蕴满了眼泪,那泪花在眼眶里直打转,就差一点儿便会倾泻而下。为什么?委屈的呗!
为了自己的尊严,凌宁还是拼命把眼泪咽了回去。她心知,这两天是自己拖了大家后腿,本来大家就在包容她,如果此时自己一掉泪,更坐实了娇娇小姐的名声,大家就会更看不起自己了。
其实,凌宁的委屈并不是针对队友中的哪一个,而是针对自己,她很后悔为什么上大学的时候不加强一些运动,要是当时自己天天锻炼,眼下也就不会这么丢人了吧!她这么想着,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块馕饼。
这烤馕是新疆维吾尔族的特色食物,味道香不说,它还便于携带和储存,当日去罗布泊考察,她就爱上了这东西,可如今,送到嘴边的馕饼似乎也失去了它应有的香味,她往外推了推:“我不饿!”
“吃点儿吧!多吃些东西,你才能有力气,才能走得动路!”说话的是瘫坐在旁边的王聪。他其实很佩服凌宁的,他一个小伙子都快不行了,凌宁一个小姑娘却坚持到现在,还不喊苦不喊累,真是不容易!
听了这句“吃了才能走得动路”,凌宁心中一动,抬头四望,包括齐团长在内,所有人都在抓紧时间吃东西、喝水,补充体力。
“我要吃,我再也不要成为大家的负担了!”凌宁在心里狠狠地对自己说,然后接过王聪手里的馕饼便拼命啃起来,不料这干东西极容易把人噎住:“嗯——”
“快喝口水!”楚风看她噎着了,赶紧把手中的水递给她,一边让她喝水,一边帮她拍背顺气。凌宁不管三七二十一接过来便喝:“咳咳——咳咳!”一时喝得猛了又呛住,不住地咳嗽。好不容易顺过气来,突然发现,楚风递给自己的那瓶矿泉水是开过瓶的:“难道他喝过?这算不算间接接吻?”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到,又咳起来,脸也瞬间变得通红,好在有前头的咳嗽打底,大家都没觉得异样。
楚风却免不了啰嗦几句:“怎么这么不小心!不是噎着就是呛着!这……”话还没说完,手里被塞了一瓶水,就是刚才给那瓶,他顿时哑住——这水貌似自己喝过一口,刚才见凌宁噎着,没多想就递给了她,女孩子大多是有洁癖的,会不会?即便洒脱如他,也禁不住有些尴尬。
他接过水,转身走到大齐身边低声交谈起来。
向导是位哈萨克族人,名叫布黑巴依,正如其名,他在山林里跑得跟鹿一样快。40多岁,由于常年高原紫外线照射,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很多。此时,他也不说话,一个人坐得远远的,一边啃着馕一边盯着下方的那些人。他的汉话是在跟汉族游客打交道的时候慢慢学的,目前虽说大部分的交流难不倒他,却也无法理解眼前这支奇怪的队伍。这旅游不像旅游、考察不像考察的,他们是什么人?
他回过头看见正向自己走来的大齐,立即把自己刚才的思绪丢开:管他们是什么人,这位可是部队上的大人物,据说是一位团长,有部队的人保驾,这些人的来头肯定小不了。自己只管带路,别的什么也别管!
刚刚下定决心,齐团长便走到他的近前:“哎,布黑巴依老哥,从这儿到你上次带人照相的地方还有多远?”
布黑巴依一见他,有些拘束地马上站起来,用手比划:“那边——翻过那个山头就到了!”
大齐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顿时叹了口气。那座山看起来就不近,更何况,山区里望山跑死马。要靠这群人的双腿翻过那座山,只怕还得走两天以上。
“哎,老哥,你说咱们明天能到吗?”大齐不抱太大希望地问道。
布黑巴依看了看凌宁的方向:“要是没有那个小姑娘,后天夜里差不多了。可是,有这么个小丫头,再多两天都够呛!”
大齐一听,苦笑了一下,看了看刚刚赶上来的楚风,发现他似乎有话要说:“怎么?有事?”
“嗯,这样走不行!如此高强度的赶路,我们倒还无所谓,凌宁只是一个小姑娘,她可受不了。我不知道你的上级为什么非要她参加这次行动,可既然让她参加了,就得考虑周全。这儿不知道有没有人家,如果有,最好能雇一匹马。”楚风知道,这里要真有人家,一定是喜欢住高山的哈萨克族或者人口稀少的图瓦人。他们都喜欢养马,而且,这高山里养的马跟平原里养的不一样,爬山也是能手。要能雇一匹马将小姑娘驼上,队伍的前进速度将会快上不少。
大齐其实是心里最着急的那个,此时听了楚风的建议,觉得很有道理,便把希望的目光投在了向导布黑巴依身上。
布黑巴依听懂了两人的交谈,他想了想:“这附近倒是有一户人家,是哈萨克族,他们家或许有马,离这儿还有十几公里山路,要不我们去他们家?”
“顺路吗?”大齐目前想的是可不要再耽误时间了!
“顺路!就在我们要去的同一个方向,从他们家门口过还近些,就是路更难走些!”布黑巴依对这一带的地形了如指掌。
“那好吧,出发!”大齐这一声“出发”很响,是说给底下休息的队员们听的。正坐在地上休憩的众人一听这个命令,马上一骨碌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拔腿就走!
“咕嘟、咕嘟!”铁锅里的奶茶翻滚着,一边冒着浓浓的甜香,一边随着女主人赛内娅手里的长勺不断扬起、落下!虽说自己男人不在家,女主人也尽到了身为一个哈萨克女人的本分——她把远方来的客人迎进家中,并烧煮滚烫的奶茶招待他们。
赛内娅一边注意奶茶的成色,一边注意炉中的火,如今山下人早都烧煤了,可她家由于住得高,离村子远,每次买回的煤运上来相当困难,而且她男人是护林员,时常不在家,她不得不常常用原始的燃料——牛羊粪便取代煤来烧饭煮奶茶。
往炉子里又添了几块牛粪之后,很快,随着她的手不停地扬动,奶茶好了!她用铁瓢舀入一个大铁壶中,然后提着它和一叠碗来到隔壁毡房的门前。
在毡房门口,她将儿子那条不听话的小狗踢了一脚,“嗷呜”小狗乌迪受痛,嚎叫着跑远。她定了定神,喊了一声:“做啥呢?快回屋去!”话音刚落,一个小脑袋从毡房后边冒了出来,怯懦地喊了一声:“阿妈!我——”赛内娅没理孩子,继续往里走:“快回去!饭好了!”尽管她的口气严厉,可话里话外透着的都是关心。
四岁的阿尔斯郎很聪明,他从阿妈的话里听出来阿妈其实并没有生气,赶紧用上了缠字诀:“阿妈——阿妈——我就想跟布黑巴依大爷说说话,真的!”
“不行!”赛内娅斩钉截铁地拒绝他,说着,一撩毡房的门帘,进去!
“呀!赛内娅!奶茶好了?你怎么了?怎么对孩子发这么大的脾气?”布黑巴依那张脸就在赛内娅撩起门帘的时候出现了,赛内娅猝不及防之下,连忙退了一步。布黑巴依听到了赛内娅语气僵硬地拒绝小阿尔斯郎的话,不知道一直挺温柔的赛内娅怎么变成了这样!
他有些不高兴,哈萨克人什么时候对上门来的客人甩过脸子?他不理赛内娅,抱起小阿尔斯郎就转开了圈圈:“哈哈,我的小狮子,想大爷了没?嗯,长高了、也重了!哈哈,小狮子要长大了!怎么,你要对着大爷耍你的狮子王威风了吗?”这最后一句话明显是说给赛内娅听的。
赛内娅没吭气,一低头,绕进毡房,进去之后她也没抬头,将奶茶壶和碗扔下便又出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布黑巴依对她的表现莫名其妙,转头问小阿尔斯郎:“阿尔斯郎,你阿妈怎么了?”他跟小阿尔斯郎一家有着点儿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小阿尔斯郎得管他叫大爷,赛内娅算是他的兄弟媳妇,这么对他,怎么都有点儿不礼貌,赛内娅平时不是这样,她这是怎么了?
阿尔斯郎还没来得及回答,大齐和楚风就先后走了出来,他们也感觉到了女主人的态度绝称不上友善,大齐以为是自己等人刚好赶在晚饭口的时候来打扰人家,惹人嫌了。见着布黑巴依就说:“唉,布黑巴依老哥,我们在这儿太打扰人家了,租了马还是快走吧!”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来:“把这些给主人家,替我们谢谢她!”
布黑巴依一看,脸色都变了,把手往外一推:“我们哈萨克人不是这样的人,你把钱收起来!赛内娅绝不会把客人往外推的!”
楚风则从兜里掏出一块糖来递给小阿尔斯郎:“小朋友,给你!”
不管任何民族、任何地区的小孩子,对于糖都是没有抵抗力的。阿尔斯郎看了看布黑巴依大爷的脸色,见他表示同意,接过那颗糖就剥了丢进嘴里。
“好吃吗?”楚风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柔和些。
“嗯,好吃!”阿尔斯郎含糊不清地回答。
“你阿妈这几天心情不好吗?”与大齐不同的是,楚风觉得这家的女主人不像是因为自己这一队不速之客心情不好的,他从凌教授那儿得知凌宁有低血糖的毛病后,便买了一些糖果装在身上,为的是以防万一凌宁因为低血糖而晕倒。没想到,凌宁没用着,先贿赂了这位小阿尔斯郎。
“嗯,阿爸出门好多天了,也没回来,阿妈这几天心情都不好!”阿尔斯郎有糖吃,什么都往外说。
“阿爸经常出门吗?”
“嗯,阿爸是护林员,经常进山,不过平时很快就回来了,这次好久都没回来!”说着说着,阿尔斯郎似乎觉得嘴里的糖也不香甜了,“我想阿爸!阿爸,你啥时候回来!呜——”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前一秒还高高兴兴,后一秒说哭就哭了。
就在楚风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哄孩子时,赛内娅出现了,她一把接过阿尔斯郎:“没出息!还男子汉呢,动不动就哭!”
阿尔斯郎一进妈妈的怀里,立即止住了哭声,献宝似的从嘴里掏出已经融化了一半的糖来:“阿妈,这个汉人叔叔给我糖吃,可好吃了,阿妈,给你!你吃!你吃!”
赛内娅别过头去:“阿妈不吃,阿妈不爱吃糖,阿尔斯郎自己吃吧!”
阿尔斯郎一听阿妈不爱吃糖,笑眯眯地将那半块糖又扔进自己嘴里,再不哭了。
“对不住,尊敬的客人,因为我男人巡山去了好多天也没回来,我心里着急,没招待好客人,是我的不是,请客人们别生气!”赛内娅脸上挤出几丝笑容,对着大齐和楚风说完这几句,回头又对着布黑巴依说:“布黑巴依大哥,昆别克不在家,就请您帮我宰羊招待客人吧!”
“啊!不不不!既然你家里有事,我们怎么能麻烦你呢,如果家里有合适的马,租给我们一匹,租金我们一定不少你的,如果没有就算了,我们还要赶路呢!”大齐连忙拒绝她的待客之意。
“马儿倒还有一匹,就是年纪太大了,平时在家里也干不了重活,只怕不合用!”听说这些客人是租马来的,赛内娅脸上出现了为难之色。家里本来还有两匹儿马,却都叫丈夫昆别克带走了。本来说是短则10天,长则半个月就会回来。如今已过半个月,人影都没见一个。其实以前这种情况也常有,但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赛内娅就是心惊肉跳的,实在是没精神招待客人。
听到这里楚风心中一动,“你男人是往哪个方向出发的?”
赛内娅往西北方向一指:“往那边!”
“布黑巴依大哥,你上次看的那个有大房子、桌子凳子的地方在哪个方向?”
“就是那边!”
得到布黑巴依的肯定,楚风再一盘算:“从这儿到你说的那个地方骑马得走几天?”
“快的话,一天,慢的话,一天半两天都是有的!”布黑巴依知道,其实在这山里头走,马跑不起来,脚下还打滑,走得并不快。像这支队伍里的一些人,放开速度的话,比马儿还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