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向左,向右,再向左,往上爬。
克朗斯的吼声在身后响起,指引着我们脚步沉重地匆匆穿过隧道。坍塌炸裂的巨大声响催促着我们夺命飞奔——我们引发了连锁反应,隧道在压力的作用下从内部爆裂。有那么一两次,塌陷点就在离我们非常近的地方,我都能听见木梁折断时发出的刺耳声音。老鼠倾巢而出,跟着我们一起逃命。它们从我的脚指头上掠过,一扫而过的尾巴仿佛细小的皮鞭,让我战栗不已。干阑镇是没有那么多老鼠的——上涨的河水会把它们冲跑——它们油腻腻的黑色皮毛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过,我强忍住了厌恶和反感。卡尔也讨厌这些东西,他甩出一丛丛烈焰,不让它们靠得太近。
灰尘打着旋儿紧追不舍,充溢着隧道里的空气,让人快要窒息。克朗斯的手电筒一直开着,但是在这黑暗里几乎没什么用。大家只能摸索试探,扶着隧道的墙壁往前走。不过我的思绪却聚焦于地面之上,聚焦于电线和过往车辆构成的能量网。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地图,修正补充着记忆中上校的那张。我用异能感受着一切,尽管感官受到干扰,却还是勉力而为,全神贯注不放过所有细节。头顶上方的车辆呼啸而过,冲向最初的坍塌点,有几辆斜着驶过街巷,大概是为了躲避塌陷的路基和乱七八糟的废墟。声东击西,很好的掩护。
隧道是法莱和克朗斯的天下,是尘与土构建的王国,然而带着我们逃出生天的重担却落在了卡尔肩上——讽刺的是,谁也没留意到这一点。当我们在锁死的安全门前束手无策时,卡尔自己就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他向前一步,张开双臂,腕间的手环激发出火花——炽烈的白色火焰燃起来了。它在他的手掌上跃动,随他握住门上的铰链,将其熔成红色的铁水。随后一道障碍是锈蚀的格栅,这就更不在话下了,卡尔只用几秒钟就把它扒开了。
坍塌的隧道再次震颤起来,像是强烈的地震,但是距离我们已经很远了。那些老鼠更是淡定,已经完全平静,迅速地消失在黑暗里,回到它们各自的所在。这些小小的黑色身影仿佛诡异而让人作呕的安抚:我们再一次死里逃生。
克朗斯指了指已经熔断的格栅,示意我们从那里出去。卡尔却略显迟疑,他把一只滚烫的手放在铁杆上,再松开时,便只余发红的金属和手指印痕了。
“杂市?”卡尔瞥了瞥前方的隧道。他比我更了解哈伯湾,毕竟这是他过去住过的地方,每当王室移驾至此,他便随之入住海岭宫,那些码头和大街小巷,他也毫无疑问都微服探访过了——就像我第一次遇见他时那样。
“正解。”克朗斯飞速点了点头,“去安全处,我只能把你们送到这儿,再远就不行了。伊根的命令本来是带你们去鱼市,水手党都在那儿等着抓你们,更不用说大批警力了。他不会想到杂市的,也没人在那儿盯梢。”
他说这番话的样子让我齿冷。“为什么?”
“杂市是海盗帮的地盘。”
海盗帮。另一个帮派。或许也有着某种颇具寓意的文身标志,就像克朗斯的锚一样。若不是梅温暗下心机,他们原本会帮助红血族姐妹,但现在,他们掉转枪口,成了比银血族士兵还可怕的敌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用梅瑞娜的声音掩住了恐惧,“为什么你要帮我们?”
就在几个月前,看到被碎石砸中身亡的尸体,我还会觉得害怕,现在,我看到了更多不堪可怕的东西,却几乎不会去想克朗斯的同伴,不会想他们扭曲的骸骨。而克朗斯,尽管是黑道中人,也并不平静。他回望那黑漆漆的隧道,在那里,他和我们联手杀了三个水手党——他们也许是他的朋友。
然而,为了我自己的胜出,已经有朋友被我当作筹码,有性命被我弃之不顾。我早就干过这种事了。如果某些人的死,能换来更多人的生,做这种决定并不困难。
“我没宣誓,不在乎什么红色黎明,或者其他你们挂在嘴上的东西。”克朗斯结结巴巴地说道,一只手攥成了拳头。“言辞不能打动我,但你做的比说的更多。在我看来,要么背叛老大——要么背叛我的血色。”
血色。我。
昏暗的光线里,他的牙齿闪着微光,一字一句地自嘲:“就算是老鼠也想爬出阴沟呀,巴罗小姐。”
说完这话,他就穿过格栅,往步步杀机的地面之上爬去。
我紧随其后。
我舒展肩膀,转而面对嘈杂人声——隧道的安全庇护就此告一段落了。这是我第一次到哈伯湾来,但是有地图,有对电流的感知,这已足够,它们描绘出了道路和线路的双重图景。我能感受到正开赴要塞的军用车辆,也能感受到杂市上的照明灯。而且,城市,那是我所熟悉的一类事物。拥挤人群、大街小巷、日常生活琐碎的边边角角——这些都是我惯用的掩护。
杂市也是一处市集,热闹程度不亚于夏宫的博苑或干阑镇的大广场,但是这里更脏乱,更拥塞,银血族的领主不屑一顾,红血族平民挤着挨着,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藏身的绝佳之所。我们现身于位置最低的一层:位于地下的摊贩会集地,这里油花花的帆布棚子纵横交错,不过没有一点儿烟味火星或臭气。红血族穷归穷,却不傻。我抬起头,透过格栅往外瞥了一眼,只见顶棚上有个大洞,可见上一层卖鱼卖肉的商贩,让难闻的气味都散出去了。眼下,我们周围全是小贩、手艺人、织布工,个个都想把自己的货物兜售给老主顾,可这些客人实际上连两个领主金币也掏不出来。钱,让所有人陷入了殊死搏斗:商贩想赚到,顾客想省下,他们便如此瞎忙一气,不管不顾,没人留意到有几个手脚灵活的家伙从墙上的洞里溜了进来。我知道应该觉得害怕,可是被自己的同类环绕着,让我有种奇异的安稳感。
克朗斯在前面领路,他五大三粗的身子缩了起来,像是绵软无力,好和谢德一致。他拉起帽兜,把脸隐藏在阴影中,乍看起来就是个佝偻身子的老人。他甚至还略微扶着谢德,一只手抓着他的肩膀,搀着他往前走。谢德用不着围巾遮面,尽力不去关注下层市集那崎岖不平的路面。法莱殿后,知道她在我身后,这让我十分安心。因为她的那些秘密,我选择信任她,不是为了识破陷阱,而是为了借助她逃脱陷阱。在充满背叛的世界里,这是我能期待的最好结果了。
我上一次偷东西是几个月以前了。我蹭过一个摊子,摸下几条炭灰色的披肩,动作流畅而完美,可我的心里浮现出一丝陌生的歉意:有人劳作,有人纺织,将羊毛变成这粗糙的围巾,有人需要——但是我也需要。一条给我,一条给卡尔。他飞速接了过去,把这破羊毛披挂在头上、肩上,遮住了自己的面容。我也一样,而这恰逢其时。
我们隐入人群和昏暗的集市,没走几步就碰见了一块布告板。这上面通常会写着货物信息、花边新闻、请愿书什么的,但那些红血族的杂七杂八此刻却被一张带着网格纹的印刷品覆盖。有几个孩子在布告板附近转悠,撕着纸片玩耍。他们把纸条团成球,像打雪仗似的扔来扔去。只有一个女孩——干枯的黑头发,光着的棕色脚丫——仔细看了看他们在干什么。她盯着那两张似曾相识的脸孔——在几十张巨幅通缉令的衬托下显得咄咄逼人,僵硬、冷酷、粗大的黑体字母写着:“全国通缉,恐怖主义、叛国,及谋杀。”我怀疑在杂市出没的人可能没几个识字的,但这上面的信息已经足够清楚了。
卡尔的那张并不是他的王室画像。那张画像上的他是强壮、高贵、华丽的。这张满是噪点却颇有辨识度的图片,来自众多摄像机中的截图,截取的正是他在尸骨碗行将失败的一幕。他的脸极其憔悴,被失去和背叛折磨,但眼睛里闪烁着不易察觉的愤怒。他脖子上的肌肉紧绷变形,领子上还有干涸的血迹。真正的杀人凶手梅温就是希望他展现出这副模样。通缉令位置靠下的地方被撕掉了,或是用尖利之物潦草地涂写着什么,喷涌而出的暴戾让那些字迹几乎认不出来:弑君者、流亡犯。字迹划破了纸页,仿佛这些字句能让印刷出来的皮肤流血似的。在这四周,到处都写着——找到他,找到他,找到他。
和卡尔一样,我的那张图片也是从尸骨碗的录像中截取的。我清楚地知道那是哪一个时刻。当时我即将穿过大门,步入角斗场,驻足倾听着子弹击中卢卡斯头部的声音。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即将赴死,而更糟的是,我明白自己一无所用。亚尔文在我左右,剥除了我的异能,让我又变成了普通人。我那双印刷出来的眼睛大睁着,惊恐无助,看起来渺小极了。在这张照片里,我不是闪电女孩,只是个吓傻了的年轻人。没有人站在背后支持我,更不用说保护我了。我毫不怀疑,是梅温亲自选了这张照片,他非常清楚其中透露出来的意味。然而,有些人却没那么容易被愚弄,有些人看到了我力量闪现的瞬间,看到了我的闪电——在行刑转播中断之前。有人知道我是谁,他们把这真相写在了通缉令上,让所有人都看得到:
红血女王。闪电女孩。她还活着。揭竿而起,血红如同黎明。崛起,崛起,崛起。
一字一句,犹如烙印,火热而深邃。但我们不能在贴着通缉令的墙边逡巡逗留。我用胳膊肘推了推卡尔,催他离开这些残忍的图像。他二话不说就走了,跟着谢德和克朗斯穿过拥挤的人群。我很想抱住他,为他分担一些肩上的重负,但我忍住了。不管我有多想靠近他、感受他,都不能那么做。我必须一直往前看,与这位失势王子的烈焰保持距离。我必须让自己的这颗心冰冷坚硬,即便有人一直想燃烧融化它。
在杂市中穿行原本没有这么容易。但红血族的市集是无足轻重的,所以摄像机和巡逻警卫在下层的布控都不多。然而我还是保持警惕,感知到了几条穿透杂乱摊位和店面的监视设备电流。我很想把它们关掉了事,这样就用不着尴尬地左躲右闪了,但那样太危险。莫名其妙的故障可能会引来更多人的注意。警卫们身穿黑色制服,突兀地站着,实在是讨厌。而等我们到了杂市的上层,来到城市地面之上,警卫的人数就更多了。他们大多无聊地看着忙忙叨叨的红血族平民,但还是有几个十分警惕,来回扫视着人群,搜寻着。
“弯腰。”我轻声说道,一边紧抓住卡尔的手腕。这动作让我的手和胳膊蹿过一阵紧张,于是连忙松开了他。
不过卡尔还是照做了,弓起身子,让自己稍微矮一点儿。不过这可能不够避人耳目隐姓埋名。一切都可能不够。
“担心他。要是他突然跑了,我们得有所准备。”卡尔对我低语,他的嘴唇几乎能碰到我的耳朵。他在披肩的褶皱之下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克朗斯。不过我哥哥紧攥着这个水手党的衣服,他跑不了。谢德像我俩一样,他不再冒险信任这个走私贩了。
“谢德盯着他呢。你把头低下去。”
卡尔咬着牙齿咝咝吸气,恼火地一叹:“看着吧,他要是想跑,三十秒就可以脱身了。”
不用问卡尔是怎么知道的。按照人群移动的速度,三十秒足够到达歪歪扭扭、摇摇晃晃的楼梯顶端,稳稳地站在杂市主楼层上。我现在已经能看见集市的中央了,就在我们上方,正午的阳光倾泻而下,让刚离开黑暗的我们目眩。这儿的摊位看起来更稳定,更专精,也更有销路。一个敞开的厨房正在烤肉,香气四溢,馋得我直流口水——之前我只吃了一包腌鱼。朽败的木梁在我们头顶之上搭成拱顶,撑起满是补丁、破破烂烂的帆布屋顶。因为季节性雨雪的侵蚀,有一部分木质拱顶已经损坏了。
“他不会跑的,”法莱凑上来低声说,“至少不会跑回伊根那儿。背叛水手党,他会掉脑袋的。就算要跑,他也得等到出了城。”
“那就让他走啊。”我实在不想再带上一个红血族拖油瓶了。“对我们来说,他已经没用了,不是吗?”
“要是他进了监狱,接受审讯,怎么办?”卡尔的声音很轻,却满是威吓,冷冷地提醒我们为了自保而不得不做的那些事。
“他的三个人都是为我而死,为了保我安全。”我已经记不清他们的面孔了,我也不想记住。“就算受折磨也不会怎么样吧。”
“任何所思所想都会落到伊拉·米兰德斯手里,”卡尔终于说道,“你和我比其他人都清楚,如果她抓住他,我们就暴露无遗了,哈伯湾的新血也难逃一劫。”
如果。
因为这个可怕的词,卡尔想杀死一个人。而我的沉默即是赞同。更让我感觉羞耻的是,我意识到卡尔说的没错。至少他不会让我下手,尽管我的闪电能瞬间使人毙命。他把手伸进披肩里,去掏那把藏起来的刀子。我的双手缩进袖子里,抖个不停,祈祷着克朗斯继续往前走,脚下的步子别磕绊。那样他就不会背后中刀,就因为斗胆帮了我。
杂市的主楼层比下面吵闹得多,听觉和视觉都是过载的。我让自己的感官收敛了一点儿,为了保持机警而摒弃掉那些无用的细节:头顶的灯泡因为不稳定的电流而嘎嘎作响,电线接得一团糟,到处摇晃闪烁着——我的一只眼睛都抽搐起来了。摄像机的布控更密集了,对准了集市中央的警卫哨卡。它只比普通货摊大一点儿,六面中五面带窗户,一面开门,木瓦屋顶,里面塞满了警卫而不是货物。警卫太多了。我的恐惧急剧增加。
“快点儿,”我低声道,“我们得再快点儿。”
我加快步子,超过了卡尔和法莱,就要赶上克朗斯了。这时谢德回过头瞥了一眼,皱起眉头,不过他的目光从我身上越过去了,越过了我们三个,盯住了人群里的什么东西——不,什么人。
“有人跟着我们,”他喃喃说道,更紧地抓住了克朗斯的胳膊,“是海盗帮。”
我本能地翻起披肩,往后看了一眼。那些人其实并不难认:光头,头皮上用白色颜料画着帮派图腾——锯齿状骨拼成的骷髅。人群里小心行事的海盗帮不少于四个人,他们跟着我们,就像一群老鼠跟着另一群老鼠。他们两人在左,两人在右,从两侧包抄过来。要不是情况棘手,我真会好好笑话下他们那混搭风格的骷髅头。人们一见到他们就认出来了,躲开了,让他们先走,让他们去追杀。
其他红血族很明显是害怕这些小混混的,但我不怕。对那些在哨卡附近转悠的几十个警卫来说,这几个暴徒根本就是小菜一碟。这些警卫可能是疾行者、铁腕人、湮灭者——能让我们流血、疼痛的银血族。不过我知道,他们不像宫廷里的那些银血族——耳语者、闪锦人、静默者——那么危险。像伊拉王太后那样可怕的耳语者是不会穿上低阶的黑色制服的,他们掌控的是军队和王国,而不是这集市里的一亩三分地。他们离这儿还远呢——至少现在是。
但令我们意外的是,第一击并非来自后面,而是迎面而来。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太婆露出了真面目,用她粗糙的木头拐棍钩住了克朗斯的脖子。她把克朗斯掀翻在地,同时扯下自己的斗篷,光头和骷髅图腾赫然在目。
“鱼市不够你玩儿了吗,水手?”她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克朗斯,口中怒骂。谢德也被带倒了,手脚和克朗斯缠在一起,他自己的那副拐杖突兀地立着。
我想冲过去帮忙,但一只胳膊揽住了我的腰,把我拽回了人群里。其他人驻足围观,等着看乐子,没人留意到我们隐没在人堆儿里,就连那四个海盗帮也没发现。我们不是他们的目标——目前还不是。
“走。”卡尔在我耳边沉声说道。
但我站着不动,我不愿意走,即使是和他一起。“我们得带谢德走。”
克朗斯想站起来,但那个海盗帮女人给了他一下,那拐棍狠击在骨头上,发出“咔嚓”一声。她动作敏捷地掉转武器,对准了谢德。谢德机智地倒在地上不动,举起双手假装投降。他瞬间就可以消失,一跃到达安全的地方,但他知道不能那么干——四周都是人,警卫哨卡就在附近。
“笨蛋和窃贼,统统都是。”旁边有个女人嘟哝着。她似乎是唯一一个被这一幕搅得恼火的人。商贩、顾客、街上的孩子,全都见惯不怪,警卫也无动于衷,只是饶有兴味地看着。甚至还有几个掏出了硬币,为这街头混战下赌注。
这时,又是一击,砸中了谢德带伤的肩膀。他咬着牙,极力把疼痛的呻吟咽了回去。但那声音回荡在整座杂市,我甚至能亲身感受到,随着他的抽动而瑟缩。
“我不认得你这张脸,水手,”那个女人嚷嚷着,又狠狠给了克朗斯一下,足以留下伤痕,“但伊根肯定认得。他会来换你回去的,要是有伤,找零就得了。”
我攥紧了拳头,想唤起闪电,却感到了烈焰在靠近。灼热的皮肤紧挨着我,手指钻进了我的掌心。卡尔。这么一来,想放出闪电就得伤到他。我很想把他推开,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能救下我哥哥,但是我也知道,那样会惹出大麻烦。
我猛地吸了口气,意识到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掩护了——溜之大吉的绝佳时刻。谢德不是掩护,一个声音在我的脑袋里大喊着。我咬住嘴唇,都要咬破了。我不能离开他,不能,我不能再失去他。但我们也不能待在这儿,这太危险了,简直就是危如累卵,千钧一发。
“安全处。”我颤抖着,好不容易才发出点儿声音。“必须找到艾达·华莱士,只能去安全处。”接下来的话,尝起来像血一样。“我们走吧。”
谢德侧过身子又挨了一击,这让他刚好能转过身看见我。我们目光相接,我希望他能懂。我无声地动了动嘴唇:安全处——这是他脱身之后我们碰面的地方。因为他一定能脱身,他是新血,这些人根本奈何不了他。
这听起来很有说服力。
他垂下脸,知道我不会去救他了。但这是失落,也是首肯。随后,人群便一拥而上,将他隔离在我的视线之外。拐棍再次击中骨头,我转过身去,却还能听得到沉重回荡的声音。我再次瑟缩起来,泪水蒙上双眼。我想回头去看,可我必须走,去做必须做的事,忘记必须忘记的人。
人群欢呼着,向前挤着——让我们更轻易地溜到街上,隐入哈伯湾的偌大城市之中。
杂市周围的街巷也和它一样,拥挤、嘈杂,满是鱼腥味和火暴脾气。这儿不愧是红血族聚居的街区,房屋逼仄,岌岌可危,巷子拐角的阴影里堆满了垃圾,挤满了乞丐。我没看到警卫,他们不是在围观杂市里的械斗,就是在距离我们很远的隧道里。现在是卡尔在前面带路,引着我们一路向南,离红血族的中心区越来越远。
“是你熟悉的地盘?”法莱狐疑地看着卡尔,他正带我们走进另一条弯曲的小路。“还是你像我一样掉转枪口了?”
卡尔没回答,只是快速地挥了挥手。我们来到一家小酒馆,窗边已经黑压压地挤满了醉鬼,大门漆成了红色,咄咄逼人。卡尔在门前逡巡着,我猜,这儿也许是他过去常来的地方——那时,他溜出海岭宫,远离银血族的耀目之地,来看看他的王国的真实模样。好国王会这么做的,他说过。不过我发现,他对“好国王”的定义相当偏狭。那些年他所遇见的乞丐和窃贼都不足以让这位王子明白。他确实看到了贫穷和不公,却没发觉需要做出改变,也没引起他的担忧——直到他的世界将他吞噬、抛弃,让他变成一个孤儿、流亡犯、叛国者。
我们跟随着他,因为必须如此,因为我们需要一个战士,一个领航员,一件钝器,来帮我们达到目的。至少,我紧跟在他身后的时候是这么想的。我需要卡尔,是出于高尚的理由。我要救人性命,我要赢得胜利。
而我也像哥哥一样,拥有一副自己的拐杖。可他不是金属的,而是烈焰血肉之躯,有着古铜色的双眸。如果我能放他走该多好。如果我足够强大,能让他随心复仇该多好。生或死都遂他的愿,该多好。但是我需要他,我找不到让他离开的力量。
尽管距离鱼市还远,街巷里仍然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我拉起披肩捂住鼻子,想挡住它。那不是鱼,我能确定,其他人也一定意识到了。
“不该走这条路。”卡尔伸出一只手想拦住我。但我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了,法莱紧跟着我。
我们从路边溜进一座废弃的小花园。这里一片死寂,房屋和商店的窗子都紧紧地关着。花木烧毁了,地上一片焦黑灰尘。光秃秃的树上吊着几十具尸体,头面紫涨,绳索勒住脖子。他们全都赤身裸体,只留着各自的红色奖章——并不精致,只是木雕的牌子,缀在粗糙的绳端。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链子,一直盯着它们,好不去看那些死人的脸。
根据气味和嗡嗡乱飞的苍蝇判断,这些尸体挂在这儿已经有段时间了。
我对死亡并不陌生,但这些尸体比我见过的——或造就的那些,都要可怕得多。
“因为《加强法案》?”我大声问道。这些男人和女人违反宵禁令了吗?轻率鲁莽地瞎说什么了吗?他们是因为我念出口的法案而死吗?不是你颁布的。我对自己说。但那并不能减轻我的罪恶。什么也减轻不了。
法莱摇了摇头。“他们是红血探子。”她含糊地说,准备往前几步,但想了想还是停下了。“城市越大,红血族聚居区就越大,有自己的警卫和官员。他们负责维护稳定,遵守法规,因为银血族的警卫不管这些。”
怪不得那些海盗帮的人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袭击克朗斯和谢德。他们知道不会受到惩戒,知道红血探子已经死了。
“我们应该把他们放下来。”我说,但心里知道这不可能。我们没时间埋葬这些人,也不想引火烧身。
我强迫自己转过身去。这一幕令人厌恶,我不会忘记,也不会为此掉眼泪。卡尔站在外面,保持着一定礼貌的距离,仿佛他没有权利进入这片区域似的。我默默地认可了。是他的人干的,他的人。
法莱就没有我这么镇定了。她极力掩饰着眼睛里的泪水,而我也假装没有看到,和她一起走开了。
“秋后算账,他们会付出代价的。”她咬牙说道,一字一句比绞索还要紧。
离杂市越远,城市就越规整。小巷拓宽,成了大街,转弯拐角不再突兀,变得柔和。这里的建筑都是石头的或水泥的,看上去也不会倒在强风里。有几户人家虽然不大,但是精致整洁,一丝不苟,必然是属于那些过得不错的红血族——看红色的大门和百叶窗就知道了。这些屋子以颜色和铭牌标注,人人都知道住在里面的姓甚名谁。走在街上的红血族侍从也一样一目了然,都戴着红色的手环。有些人的衣服上扣着红色和其他颜色相间的条纹徽章,后者标明了他们所服侍的主人。
离我们最近的这个,就戴着红色和棕色的徽章——罗翰波茨家族。
博洛诺斯夫人教过我的那些东西瞬间就涌了上来,我模模糊糊地记得一些:罗翰波茨家族,王室贵族的一支,是这一区域——灯塔区的领主。这一家族都是铁腕人,他们在选妃大典上也推举过一个名叫罗尔的姑娘,她能徒手把我撕成两半。我还在尸骨碗遇见过一个罗翰波茨家的人,他原本是执行死刑的刽子手,但我把他杀了——电到骨头冒烟。
我仍然能听到他的叫声,但见识过刚才的绞刑广场,我现在只能苦笑。
罗翰波茨家的这个侍从向左转弯,走向一座可以俯瞰海湾的小山。毫无疑问,他是要回到主人的豪宅去。那山坡上星点坐落着富丽堂皇的庄园,每一座都有着耀目的纯白围墙,天蓝色的屋顶,银色的尖顶上镶着尖角锐利的星星。我们跟着那个侍从,小心翼翼地向最大的一座宅邸靠近。它看起来犹如被群星加冕,四周环绕着清澈透明、闪闪发光的围墙——钻石玻璃。
“海岭宫。”卡尔顺着我的目光看去。
宫殿占据了小山的制高点,一只白色的肥猫正在水晶般的围墙后面懒洋洋地打瞌睡。就像白焰宫一样,这里的屋角也都镀着金色烈焰,它们惟妙惟肖,像是在阳光之下跃动舞蹈。那些窗户像是宝石,光洁如新,若隐若现地闪烁着——天知道有多少红血族的侍从在为此辛劳。宫殿里面传来剐蹭和撞击的声音,不知那些王公贵族在干什么——反正是梅温下的令。我竟然有点儿想去看个究竟,这白痴想法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要是我能再踏足王宫,那必然是镣铐加身。
卡尔没怎么端详海岭宫。那已经是很久远的过去了,是再也不能去的地方,再也回不去的家。
我想,在这一点上我俩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