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这时候已经是初冬了,天气越来越凉。岑旷把自己裹在被子里,一边想着自己应该再去买一床被子准备过冬了,一边却不自禁地产生一些很奇怪的联想。她在半梦半醒之间,总觉得自己盖在身上的不是用布缝成的棉被,而是花如烟那张惨白的脸皮。美艳如花的一代名妓只剩下了这张脸皮,缠绵悱恻地包裹着岑旷的身体,让她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从这个近乎梦魇的幻觉中摆脱出来后,岑旷发现自己已经出了一身冷汗了。她很奇怪,鬼婴案和童谣杀人案的诡异程度并不比这起案子差,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那两个案子都没有吓到自己。

她仔细想了很久,终于有点明白了,那是因为叶空山不在的缘故。这一次,叶空山退居幕后了,只能在偶尔的时机里给自己一些提点,绝大多数的事情都要靠自己来完成,这让她十分不适应。她已经习惯了这个满脑子鬼主意的坏东西领着自己前行,一旦身边没有他,自己就会感到分外孤独,不得不一个人去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充斥着诡计、谎言、阴谋与圈套的世界。

“虽然你平时总是很讨厌,但是离开了你,还真是难受啊。”这个从来不会撒谎的魅,在凄冷的冬夜里对自己说。她把身子缩成一小团,以一种抗拒的姿态慢慢睡着了。

天亮了之后,岑旷离开家,开始在全城的客栈、酒店、茶铺之类的地方打探那个缺了半只耳朵的歪鼻子男人。这样特征醒目的人,一般而言是不难打听到的,但岑旷花费了整整两天,却没有任何客栈或者酒馆反馈曾见到过这样一个人。岑旷细细一想,突然明白了,这个人特征如此明显,进入青石城的时候必然也会做一些相应的掩饰,免得引人注目。他只有在去见上官云帆的时候才会露出真面目,以便让对方认清楚他。这倒更加证明了此人是上官云帆的老熟人。

没有办法,她只好再从衣着方面下手。那个人的打扮很寻常,但在这样的温度下只穿草鞋,却并不多见,一般来说,只有买不起鞋的穷人或者长门修会的苦修士会那么穿。这样的人数目很少,但一定比歪鼻子的或者缺耳朵的多,两天下来找到了十来个,然后再来一一排除,比如那些能清楚看到脸上鼻子没有伤的。

最后有一个人引起了她的注意。此人于九月二十八日住进了青石城西的一家低等小客栈,是一个人入住的,登记的名字是郭诚,很有可能只是一个随手起的化名。这个人就穿着一双草鞋,身着黑色布袍,脸上蒙着一块布,连鼻子带耳朵都蒙在里面,自称是不小心被热油溅伤了,正在养伤。这个人一口气付了半个月的房钱,命令店小二在任何时候都不许进去打扰他。他也果然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成天连楼都不下,人们甚至不知道他一日三餐吃些什么。

“他真的从来没下过楼?”岑旷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他只是从来不走楼梯而已,”一个店伙计对她说,“我有一天去城东送货,无意中见到过他。这个人肯定是跳窗溜出去的,就是不想让任何人发现他的行踪。”

说得对,这就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行踪,看起来,此人还真有很大可能就是她要找的那个歪鼻子男人。她忙问:“这个人已经离开了吗?”

“谁也不知道,今天晚上才算到半个月,在此之前谁也不敢去打扰他。”掌柜的说。

“带我去他的房间。”岑旷说。

她并没有抱什么此人还在的希望,因为既然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这个人没有理由继续留在青石城,多半已经离去了。尽管如此,开门的时候她还是捏了一把汗,手上提前绘制好了秘术印纹,预备着和一个亡命之徒动手。

不过最后还是如她所料,房间是空的,而且桌上已经积了一层灰,说明这间屋子已经有好几天没住人了。

“你确定就是这间屋子?没错?”岑旷问掌柜的。

“肯定是,决不会有错的,”掌柜的很肯定地说,“您看,他的行李还在床边放着的呀。”

果然,床边放着一个包袱,岑旷把包袱打开,里面只有几件寻常的换洗衣服和一些钱,没有任何能表露身份的东西。

“按照你的估计,根据青石城的尘降速度,这间屋子该有多少天没有住人了?”岑旷又问。

掌柜的想了想:“青石城本来就不是个干净的地方,毕竟是贩卖牲口的大市场……不过看这么一层灰,至少也得有十天左右了吧,只多不少。”

岑旷怔住了。如果这个人已经十天没有回到这个房间来了,那么杀害花如烟的那两天,他住在哪里的,难道是在青石城另外找地方住去了?可如果那样,他又何必要订这个房间呢。

她开始觉得发生在这个人身上的事情有些复杂了,同时另一个可能性浮出水面:这个人会不会根本就和花如烟被害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很有可能他在和上官云帆争吵之后就已经离开了青石,杀害花如烟的另有其人……

岑旷很不希望这个结论是真的,那将意味着她找错了方向,一切都不得不从头再来。但她是一个从来不会说谎的魅,即便是欺骗自己也不行,所以她虽然很失望,还是决定不能放弃这个新的可能性。但不管怎样,如果能找到这个人,证明他不是凶手,那也是收获之一。

“办案过程中,十有八九会遇到这种情况,你千辛万苦找到的最大嫌疑人被证实没有作案的可能。这种时候千万不要灰心,你得反过来想,至少疑犯的范围又缩小了一些嘛。”叶空山老师曾经这样谆谆教导。岑旷现在只能拿这话来安慰自己了。

她在房间里继续搜寻,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弄得衣服和手上沾满了灰尘。最后她在抽屉里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我知道你是谁。今天正午,城北废弃砖窑见。”

纸条上并没有写明日期。但岑旷敏锐地意识到,这张纸条一定和这个郭诚的下落有关,她得去城北看一看。

城北的确有废弃的砖窑,而且不是一座,而是一片,规模还不小。许久以前,青石也有不少人靠烧砖来赚钱维生,后来随着水质和土质的变化,青石出产的砖品质每况愈下,加上这座城市的牲畜贸易越来越发达,这些砖窑也就渐渐废弃了。如今那些空空荡荡的砖窑,成为了流浪汉遮风避雨的地点。

时值初冬,青石城的夜晚已经变得有些难熬了,所以那些砖窑里已经横七竖八躺了不少的流浪汉。他们个个浑身肮脏,穿着破衣烂衫,身上盖着黑乎乎的破被子,还有些挤在一起烤火,并在火上烤着不知道是什么的食物。

换成其他的年轻姑娘,来到这样的地方,只怕早就转头吓跑了,但岑旷毕竟不是人类,内心深处从来没有对于穷苦人群的歧视,而她凝聚成形的时候,也见到过太多的污秽和肮脏,所以见到这些流浪者并没有觉得紧张。而且她还记得叶空山教给过她的一些经验,来之前先掏钱买了一些食物。给流浪汉们分发完食物后,她也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可以向他们询问当天的情况了。叶空山说过,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本能地都对官府十分抗拒,如果由于不尊重的表现而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从他们嘴里得到的一定只有假消息。

“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失去了,也就不害怕失去,不害怕付出代价。”叶空山是这样说的。

好在我们的岑旷小姐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好,所以流浪汉们也很乐于把他们所知道的统统说出来。不止一个人记得,大约十天前的时候,有那么一个穿着草鞋的人来到了这里,并且和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人有过接触。经过几个人的确认,那一天应该是十月一日。

“白色长袍?那个人长什么样?”岑旷连忙问。

“看不清楚,和那个穿草鞋的一样,也是完全蒙住了头脸的,”回话的流浪汉说,“只能看出身材比较高大。”

“他们两人争吵或者动手了吗?”

“那我们就不知道了,”流浪汉说,“他们没说两句话就走远了。”

“往哪边去了?”岑旷问。

“往西北方向,我记得那边有一座磨坊,不过也是很久没有用过了,和这些砖窑一样。”流浪汉回答说。

岑旷谢过了几名流浪汉,按照他们的指点向西北方走去。走出大约两里地之后,果然见到了一座荒废的水力磨坊,周围已经是杂草丛生,引水的管道自然是闲置在一旁,并没有引来河水带动磨盘。但走近之后,她却一眼发现,管道上面的陈年灰尘被清理过,也就是说,这座磨坊有可能在近期被使用过。

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头生起。岑旷在地上仔细搜寻,果然在泥土上发现了两个人的四行脚印,一浅一深,其中一双能从纹路辨别出是草鞋。她小心地绕开这些脚印,走进磨坊里,忽然一股浓烈的腐臭混合着淡淡的血腥气传入了鼻端。她定睛一看,心里顿时一沉。

早已停转的磨盘上,沾满了早已变成深黑色的血迹,还有一些十分可疑的碎块。岑旷循着地上的血迹走出磨坊,在血迹终止的地方,发现地上的泥土有挖掘过的痕迹。她犹豫了很久,想要回到衙门去找别人来,又想到现在衙门人手奇缺,所有在编的捕快都被抽调去侦破官库抢劫案了,眼下能依靠的恐怕只有自己了。

她在附近找到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破锄头,开始费力地刨土。尽管她也会一些能把土层炸开的秘术,但那可能会伤害到土里埋着的东西,所以只能手动了。到了这时候,她又开始情不自禁地怀念叶空山,因为叶空山虽然嘴很损,经常拿她寻开心,遇到这样的体力活时总是会身先士卒的。而现在,只能靠岑旷自己,柔嫩的双手握着粗糙的木柄,很快就磨起了好几个大血泡。

岑旷一声不吭,咬着牙忍着痛,努力向下掘土。大概挖到四五尺深的时候,她终于找到了她想要找的东西。

尸块,被石磨碾得近乎粉碎的尸块,或者干脆说就是一摊肉酱,在泥土里沉静地腐烂着,已经不大可能辨认出它们究竟曾经属于谁了。但岑旷基本可以肯定,这个倒霉的死者就是那名歪鼻子的男人,因为土里还能看到一双稀烂的草鞋。如果按照这样的推断的话,歪鼻子男人就并不是杀害花如烟的凶手,因为他早在花如烟被杀之前就死了,自己之前的猜测是错误的。

极度的失望和腐臭的血肉气味混杂在一起,冲击着她的鼻腔和脑子,她终于忍不住了,弯下腰翻江倒海地呕吐起来。她觉得自己的嘴里一阵阵苦涩,似乎已经快把胆汁都吐出来了。

歪鼻子男人死了,化为了磨盘碾压下的肉酱,宣告着这条线索已经断掉了。岑旷仍旧依照程序,把碎尸块收集起来带回了衙门,在此期间忍不住又吐了两三回,假如叶空山在场,一定会阴损地宣布岑小姐已经怀孕了。但现在岑旷小姐实在是没有心情和任何人开任何玩笑,她的情绪糟透了。

果不出所料,经验丰富的仵作在那堆碎块里找出了一只残损的左耳,确认了此人的身份。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冬夜的风开始刮起,在衙门里坐着能让人感受到相当的寒意。但衣衫单薄的岑旷半点也不想回去,也似乎感觉不到饥饿,她坐在捕房过厅的寒风里,不住地向门外张望,不知不觉中双手双脚都已经冻得麻木了。

这几天整个衙门里的上上下下,尤其是捕快们,都处于一种非正常的状态,几乎没有什么上工时间和下工时间,只有实在疲累了才会稍微睡一会儿。但岑旷很了解叶空山,这个人对于不合自己胃口的案件是绝对会能躲就躲的。果然,在夜半之前,叶空山第一个回来了,他看起来满身的疲惫,但估计其中有一半都是装出来的。

叶空山打着呵欠回到捕房,看到岑旷坐在那里,微微一愣,但很快从她的表情里大致猜出发生了什么。他走上前,看着岑旷那双已经开始发青的手,皱了皱眉头。

“跟我回家。”他简短地说。

片刻之后,岑旷已经坐在了叶空山的家里。她对于人类的礼仪仍然没有掌握周全,不懂得一个淑女在男人面前洗脚似乎不雅,所以当叶空山把热水打来之后,她乖乖地脱下鞋袜,把已经冻僵的双脚放进了热水里。好舒服啊,她觉得自己浑身一激灵,一股热气从脚底直传到全身。

而就在这时候,叶空山已经调制好了一种味道带点清香的药膏,拉过她的双手放进他粗大的手掌里,抹上药膏慢慢揉搓起来。这种药膏清清凉凉,搓进皮肤之后又带着一丝暖意,手上顿时不那么难受了。

“这是小时候我爹教我调制的药膏,专门防止冻疮的,”叶空山说,“你这双手冻了那么久,不涂点药,一定会生冻疮的。”

岑旷沉默不语,任由叶空山摆布。等到叶空山给她打来了第二盆热水,并且点上炉子开始下面,她才突然开口说:“我真笨,什么都做不好。”

叶空山哑然失笑,用筷子搅动着锅里的面条:“我就知道你一定是遇到什么障碍了。办案不遇到障碍是不可能的,除非全天下的犯罪分子都是傻瓜。第一次办案,遇到点挫折很正常,说出来我给你出出主意吧,不过你先把这碗面吃了。”

叶空山是个三十出头的单身汉,大多数时候甚至不回家住,就在捕房里摆张床过夜。岑旷有时候到这里来聆听师父的教诲,叶空山往往是去街上买一些现成的熟食——尤其是他最喜欢的烧鸡——来打发一餐,有时候甚至烧饼就咸菜就对付着过了。这是她第一次看见叶空山动手做饭,难免有点小小的惊奇。

面条煮得软硬适中,很有韧劲,里面放入了葱花和麻油,还卧了一个鸡蛋,香气很是诱人。岑旷闻到面条的香味,终于想起来自己已经一整天什么东西都没有下肚了,于是捧起碗唏里呼噜把一碗面全都吃下肚了。

“怎么样,再来一碗?”叶空山看着岑旷的吃相,嘴角挂着笑。

“装不下了。”岑旷摇摇头,放下碗,长长出了一口气。

“擦干脚,然后说说吧,到底怎么了。”叶空山找出一条干净布巾扔给她。

岑旷一边穿上鞋袜,一边开始讲述她这两天办案的思路和过程,说到最后发现那具碎尸的时候,她一脸的懊恼:“我一直以为,找到这个歪鼻子男人就算了结了,没想到又凭空冒出来一个白袍男人,而且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的任何特征。去掉这件白袍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能找到他了。现在上官云帆发疯了,和他吵架的歪鼻子男人死了,线索全断了。”

叶空山仔细昕着她的叙述,从头到尾都没有打断过她,等她说完了,他往椅背上一靠,闭目陷入了沉思。这好像是他的一个习惯,一到开动脑筋的时候就要闭上眼睛。

岑旷不敢打扰他,乖乖在一旁坐着,大气都不敢出。最后叶空山睁开眼睛,微微一笑:“其实你并没有做错什么,能够挖掘出这个‘凭空冒出来’的白衣男人,本身也是一种收获。这又为这个案子指向了新的方问。”

“可是这个新方向根本没办法行进啊,”岑旷说,“根本就没有人看清他的特征,除了身材高大,这样的人在青石城能找出上千个。”

“但是他杀了那个歪鼻子男人,不是吗?”叶空山说,“当我们无法直接确认这个白衣人身份的时候,我们不妨退一步,从他做过的事情去倒推。”

“倒推?”岑旷一怔。

“你想想看,他给歪鼻男人的字条上,说他知道这个男人是谁,这话绝不是虚张声势,而是拿捏住了对方的把柄,逼得歪鼻男人不得已去赴约,”叶空山从桌上拿起一张凉透了的烧饼,边嚼边说,“说明他必然和这个男人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只要查出歪鼻男人的真实身份,就有可能顺藤摸瓜把白衣人找出来。”

“可是,歪鼻子男人也死了啊。”岑旷想了想,有些沮丧地说。她还感到有些奇怪,叶空山亲自动手给自己做了面条,他自己却随手拿起一张烧饼解决战斗,这是为什么呢?不过这样的生活小细节,大可以留到以后再问,现在得解决最关键的工作问题。

“可是他毕竟留下了痕迹,比白衣人更多的痕迹,只要有痕迹,就一定能找到,”叶空山说,“我有一个法宝,本来是不轻易动用的,不过现在,可以传给你了。”

“什么法宝?”岑旷很是吃惊。在她的概念里,所谓的“法宝”,大概会是魂印乓器或者法戒器一类的玩意儿,叶空山这个穷捕快怎么会有那样的好东西?而这样的“法宝”又怎么会和破案发生联系?

叶空山看出了她的心思:“法宝不是东西,而是人。捕快办案,毕竟只有一张嘴两条腿,是不可能跑遍整座城市问遍每一个证人的,这种时候,就需要更多的人去替你跑腿、替你打听,然后你只需要总结他们汇报上来的情况就可以了。”

“这就是所谓的线人吧?”岑旷恍悟。

“是的,线人,但你不能什么时候都使唤线人,”叶空山说,“线人也有自己的生活,不能让他们感觉你把他们逼得太紧,把他们当成工具一样使用,那样他们会反感的。不过这一次,既然所有的捕快都被迫去忙那个狗屁抢劫案,我想是时候动用一下线人的关系了。你听好了……”

两人谈完之后,已经是深夜了,岑旷想要回去,叶空山摆摆手:“那么晚了,你就别折腾了,独身的女孩子走夜路不好。我去捕房睡,你呆在这儿吧。”

不容岑旷推辞,他拿起一件外衣,开门出去,然后把门从外面带上。岑旷愣了半晌,乖乖地溜上床。她总觉得,今天晚上的叶空山挺奇怪的,好像比起日常那个一肚子坏水的东西,多了几分……人情味。这样的人情味让她觉得温暖,却也有点不适应。

平时岑旷来到叶空山家里,总是细心听着他的各种高谈阔论人性哲理,或者是听他分析案情。这一晚上特殊的心境,让她禁不住细细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这时候她才留意到,虽然是个经常不回家的单身汉,叶空山的屋子居然收拾得很干净,床铺被褥也都很整洁。

“简直比我的被子还干净一点……”岑旷咕哝了—句。被子上仍然留有叶空山的淡淡的气息,不知道怎么的,那气息让她心里略微有些烦乱,一些难以解释的怪异情绪开始翻腾。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很晚才睡着,而天亮没多久,她又不得不匆匆忙忙爬起来了。

等这桩案子了结了,我一定要好好睡个两天两夜,天塌下来都不管。岑旷对自己说,并且很快对自己会用“天塌下来”这样的形容词而相当惊讶。由于凝聚成形时的某些缺陷,岑旷完全不能说谎,类似“天塌下来”之类的夸张说法,在过去往往会被她判断成谎言的一种,是根本不可能说出口的。而现在,她已经慢慢能分辨出什么是谎言,什么是非谎言的夸张修辞了,这里面当然也有爱说大话自吹自擂的叶空山的功劳。

她按照叶空山给她的地址,来到城西的陈安坊,敲响了街口腌卤店的门,里面很快传来回应:“早上不做生意,请中午再来。”

“不行,中午的话,东西就坏了!”岑旷按照叶空山教给她的切口说道。

店里不再有回音。过了一会儿,门板被卸下来。一个人探出头来。招呼她进去。岑旷看清楚了这个人的容貌和打扮,不由微微有点意外。在她的想象中,所谓线人,一定是长得很猥琐很像街头小痞子,或者根本就是个街头小痞子,而且这地方是间卖卤菜的腌卤店,也许还得加上全身的油腻和陈年的卤汁味道……

但出乎意料的,来开门的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年轻小伙子,面容称得上清秀,乍一看像是个书院里的书生。她跟着这个年轻人穿过腌卤店的门店,来到后院里坐下,年轻人给她泡了一杯茶,微微笑着问:“是不是我的长相和你想象中不大一样?”

“的确是,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小流氓呢,但你看起来就像个读书人。”从来不会说谎的岑旷很诚实地说。

“其实这二者都没错,我曾经是个读书人,也曾经是个流氓,因为读书读不好,索性到街面上鬼混去了,”年轻人说,“几年之前,整个青石城城西,没有哪个在道上混的没听说过我丁文杰的。被我用砖头木棍把脑袋砸开花的也不知有多少人,其中就有我现在的大哥叶空山。你是不是不相信?”

“不,我相信,”岑旷回答,“叶空山虽然脑子很聪明,但打架实在不行,我就亲眼见到过他被几个小地痞打得头破血流的惨状。”

丁文杰哈哈一乐:“没错,所以后来他捂着流血的脑袋告诉我他是一个捕快的时候,我完全不能相信,还认定他的腰牌是假的……不过他真的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也很懂得如何尊重他人,最初我只是被迫帮他忙,现在却已经把他当成大哥一样看待了。”

岑旷想起前一天晚上叶空山为她揉搓手掌和煮面的情景,点了点头。丁文杰又说:“你一定就是他漂亮的女助手岑旷岑小姐吧?比传说中还要好看,走在街头一定有很多男人会为你而回头的吧。”

岑旷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想起黄炯总告诉她“做人要谦虚”,又想起叶空山说的“谦虚个屁!觉得自己好就应该大声说出来”,最后只能随意点点头。好在丁文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今天他让你来找我,一定是官库抢劫案让他脱不了身了。你有什么要问的?”

这个人果然脑子也很聪明,一开口就能抓住实质,岑旷想着,把歪鼻子男人的有关特征形容了一遍,丁文杰点点头:“一般可能不好找,但这个人既然在大冬天还穿着草鞋,并且始终捂着脸,就一定会被注意到。两天之后,还是这个时间来找我,我会给你结果的。”

“谢谢你。”岑旷说。

丁文杰把地送出门去,在她刚刚跨出门时,突然发问:“你现在有情人了吗?”

岑旷身子一抖,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她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听错。于是她只能停住脚步,慢慢转过身来回答说:“没有。”

“你觉得我怎么样?”丁文杰又问。

“恐怕不行,”岑旷说,“我还没有……”

她本来想说“我还没有任何恋爱的打算”,但突然之间,这句话梗在了喉咙里,死活说不出来。她很震惊,因为这种反应通常意味着这句话是假话,所以她才没有办法说出口来。但是一直以来,她的确是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去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情——因为爱情似乎是人类最复杂的一种情感,她并不奢望自己能在短时间内体会到这种情感——那么这一刻究竟是怎么了?

她又试了试,想说“我还完全不懂爱情这种东西”,但又是说不出口,好像这句话依旧被她的意识判定成为谎言。她没有办法,只能换成这种直白的说法了:“我刚认识你,不可能那么短时间就对你产生感情。”

丁文杰倒并不显得怎样失望:“如我所料。不过我很欣赏你的诚实,这是一种很可贵的品质。后天见。”

“后天见,”岑旷点点头,“我现在有点能想象你当年做流氓时的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