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倩 第一节
一年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我好歹是个男人,你能不能给我换个不那么卡通的饭盒?宁小倩说,好,换。可这个饭盒是可以保温的。
一个月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能不能不要老让我穿那么厚的衣服?我说过我不冷。宁小倩说,好,不穿。可那样你会感冒的。
十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还是花点时间在正事上吧,整天学人家做女工什么的,太浪费时间了。宁小倩说,好。我做完这个抱枕就不做了,你可以把这个抱枕绑在椅子上,这样脖子就会舒服点儿。
三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睁开眼睛看着我,跟我说说话吧!可是,这次,宁小倩却没有回答。
当医生宣告宁小倩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时,聂采展望着面无表情的医生,以一种认真到执著的语气说,我老婆每年都会按时体检,一切都很正常,她怎么会死呢?
医生摇摇头离开了。
三天后,宁小倩的葬礼冷清地举行了,除了她的父母与几个老同学从千里之外的城市赶来,再无他人。
聂采晨和宁小倩来这个城市已经三年了,可是,对这座繁华的城市来说,他们依然是陌生人,虽然他们已经在这座城市拥有了一个家。
一年前,聂采晨和宁小倩以低得不可思议的价格,买下了安居苑的九楼A户,低价的原因周围众人传得沸沸扬扬,大致就是多年前这里有个女人死于非命,之后周围的老住户们都觉得在这里住得不踏实,因此能卖的都把房子给卖了,能租的都租了出去。
在付房款的头天晚上,聂采晨很认真地问过宁小倩,你怕不怕?宁小倩挽住他的胳膊,夸张地仰天大笑三声说,我便是那顽皮鬼加开心鬼投胎,有我在,哪个鬼怪还敢上门?再说,以我们夫妇俩这名字,住在有这种传说的地方,才更搭调嘛!
聂采晨也笑了。四年前,他还在那座小城市里当中学语文老师,那个夏天,语文组分来了几个师专的实习生,其中之一便是宁小倩。他们俩在互道姓名的一刹那,便注定了一段不解之缘。
聂采晨,宁小倩,这两个名字互换一个姓氏,就是名扬四海的千古传说——倩女幽魂。需要多少机缘,才能促成如此一段巧合,他们身边的人,无不以此称奇,之后更有好事者,起哄要他们早日修成神仙眷侣,莫要辜负彼此的姓名,更何况聂采晨斯文俊朗,宁小倩可爱动人,横竖看去都是一对璧人。
也许是姓名带来的默契,也许是莫名而生的亲切,总之,他们的爱情,以一种最迅速也最平凡的姿态——一见钟情降临下来了。
一对倩女幽魂版的夫妇,住进一座有凶宅美誉的楼宇,似乎是个黑色的幽默。
记得当他们捏着新家的钥匙,站在空荡荡的新家大厅时,宁小倩跑过去,刷地一下撩开了布满灰尘的窗帘,阳光透过窗户洒下一地金色,宁小倩拉起聂采晨的手,指着阳光说,阳光万里,空气清新,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有那样的阳光,有宁小倩那样的笑容,还有充盈于室的幸福感,这一切都让聂采晨认定,所谓凶宅,其实是无稽之谈。
在动手收拾这个家时,宁小倩最爱说的一句话便是“有爱便无敌”,她还把这句口头禅写在用报纸叠成的帽子上,乐呵呵地戴着它打扫屋顶的蜘蛛网。聂采晨则一边粉刷墙壁,一边笑她是孩子气与琼瑶气结合的怪胎。
他们两个,就在这样的氛围里,一点一点构筑着自己的家。
今天是星期一,聂采晨躺在床上,茫然地望着天花板。公司批了他一周丧假,今天该销假上班了,床头的闹钟已经响过了很久。
从葬礼开始到现在,七天就像七年一样漫长,又像七秒一样快,快得让身体失去了对饥饿与疲倦的感知,仿佛只是一觉醒来。
聂采晨起身,掀开身上印着三只小猪图案的被子,坐在床边用力揉着布满血丝的双眼。
“别老揉眼睛,会出皱纹的!”
聂采晨停下来,模糊的视线里,他看到有个熟悉的影子在眼前晃动。
“老婆!”他喊出了声,习惯性地伸出手,想握住那人影的手臂。
从前,宁小倩总会在闹钟响起前半个小时起床,做好早餐,然后回到床边,抓住他的胳膊,以拔萝卜的方式叫他起床。
聂采晨也乐于配合她,反捉住她的手,把她拖到自己怀里,两人笑作一团,然后宁小倩总会拉开他揉眼睛的手,告诉他这样会长皱纹。
可这次,聂采晨的手却扑了个空,渐渐明亮的视线告诉他,眼前什么都没有,人影,只是自己的幻觉,世界上已经没有宁小倩了,只有一捧灰,长埋于地下。
聂采晨头重脚轻地站起来,朝厨房走,里头还有方便面,应该可以当早餐。他并不饿,就是觉得应该吃点东西,因为还要工作。
从卧室到客厅,再到厨房,经过的每一处都蒙着一层薄灰。聂采晨是个爱干净的男人,以前,如果宁小倩没有把桌子擦干净,他总要替她再擦一次。但是这一周,他宁可让家里落满灰尘,不是因为伤心过度,只是因为不敢。摆在茶几上的花瓶,斜靠在花瓶旁的绒布小熊,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物什,每一件都还保持着宁小倩给他们的位置与角度,他不敢去擦,一旦碰倒了它们,便再也无法回到原位了。
回到公司,看到每个同事都像小蜜蜂一样忙碌着,没有几个人留意到他回来,同部门的人简单慰问了他几句,又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聂采晨翻开文件,把枯燥的数据机械地印入放空的大脑。他今天的工作效率竟出乎意料的高。
聂采晨在走出公司大门时,发现工作似乎让他忽略了悲伤,那今天之前呢,在宁小倩还活着的时候,工作又让他忽略了什么?他苦笑,把外套搭在肩头,迎着夕阳的余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