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安

N城。某别墅。

西半球的阳光似乎真的特别充沛。很早的时候,已经把窗帘晒得很热。

安冲了一杯牛奶,把自己平放在沙发上,电视里絮絮叨叨着城市新闻,无非是哪家猫走失,哪家老公被老婆打。

细微的手机声音杂在其中,传入耳朵。安慢吞吞转过头,良久,才吃力地爬起身来,从枕头下摸出那只先进得跟这所公寓根本不配的手提电话。

按下接听键,那头熟悉的腔调,告诉他碰头的时间地点。

无须彼此确认身份,这城市里他只认得一个人,也只有一个人认得他,因为这个人,他才有这部电话,这套房子,以及,这条命。

三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在一个空旷的荒地醒来,蜷缩成婴儿一样的姿势,断了两根肋骨,满身伤痕,血凝成硬块覆盖在身体表面,持久的疼痛从每一个毛孔中凛凛散发,幽灵般缠绕。

安躺在那里,许多或断或续的往事在脑海中从容掠过,似濒死前的谢幕,最后定格在阿落微笑的天真模样,孤孤单单,在泥泞路上,伶伶仃仃地走。

就是这一幕让他心里一震,从迷蒙混沌里清醒过来。眼前是满天星辰。他仔细看,星相图显示他来到了另一半球,与C城有一海之距。

他艰难地转动头颅,一分一寸地确认自己身体的机能。情况不容乐观,而且是非常非常不容乐观。事实上,如果换个人的话,数小时前应该就已死亡,即使是他自己,只要在这里继续无所事事地躺一会儿,也会因为内部持续出血而完蛋大吉。

对自己到底怎么会来到这里,他几乎毫无头绪。记忆在不久之前的车祸现场中止——高速行驶的车辆前,地底下,猛然蹿出穿校服的青葱少年,直端端贴到挡风玻璃上来。大惊之下,安在阿落的大叫声中及时转向,车子整个横到一边。就在应该停稳的瞬间,一个巨大的力量将一边的车厢掀得高高离地,安在巨大震动之中无暇多想,和身扑上,将阿落紧紧藏在自己身体下,他还依稀感到阿落的手指焦急地摸过自己的额头,听到他问:“爸爸,你怎么样?你怎么样?!”然后脑后传来一阵奇特的晕眩感觉,世界就消失了。

在那之后,在醒来之前,发生了什么,安茫然不知。

但是无论如何,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追究真相,而是生存下去。

对自己做了初步的检查之后,安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让自己翻过身来。他不能直立,否则会加速内部出血,他的体力也不允许他行走,因此爬行是比较安全的办法。在开始行动以前,他尽自己的视线范围观察了一下地形,幸运地发现正东方向数公里处有灯光,而且相当明亮。

不知道爬了多久,拂晓降临大地,阳光即将普照世间,安终于爬到了目的地。不出所料,那灯光所在的地方有人烟。

那是一所孤零零建在郊外的大宅,深院高墙,采用深色外观装饰,建筑风格本身已经显示出主人的严格防护需要,配备了完善的保安系统,门禁看上去非常森严,安在耗尽自己最后一丝能量以前,成功地触动了警报器。

然后,他遇到了利先生。

斩断回忆,放下电话,洗了一个澡,换上简单的白色衬衣和卡其裤,安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时间刚刚好。

走出门去,阳光刺眼,他却毫不在意地直视前方。路边停的是他在这里偶尔使用的车,福特,很旧。每次他开车门,都会产生一点点幻觉,好像儿子已经坐在了副座上,等他上去,还会很八婆地说:“老爹,你穿白色很不错嘛!”或者问他早上的蔬菜沙拉到底是他吃掉了还是被隔壁邻居偷偷养的鸡吃掉了。

但始终都只是幻觉。

这三个月以来,他寄居在这所公寓里。利先生通过手下人供应他一切所需,唯一不提供给他任何身份证明方面的援助,却也不限制他的自由。身体逐渐恢复过来之后,他试图和C城建立联系,但任何电话都没有人接,通过城市管理部门辗转查询的结果,竟全都是“查无此人”——无论阿落还是那神神道道姓朱的人家,仿佛都只是他伤重时产生的幻觉,在幻觉里他有过一个儿子,有过一段平静幸福的生活,遇到过一些有趣的怪事,之后烟消云散,一切皆为虚幻。

在没有能力打破这僵局的时候,安只能强忍恐惧,寂寞地生活下去。

利都酒店。

精致的大堂里客人不多,安落座,侍者悄然上前,推荐今天特别提供的樱桃波特利蛋糕,安礼貌地打断他的话,要了一杯水。此时所有人的目光,一齐转向酒店入口,世界蓦然安静,即使只有一秒。

简直是一个仪式,每当那个人出现,就会有这样的一个小小礼赞仪式。

即使是一个对世事已经失去全部兴趣的男人,如安,都还是要承认,利先生真是一个美人。

极为美丽的女人。

只一停步,眼波微微顾盼,满室里,忽然就刮起了春风。

每个男人都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唇角的微笑不请自来。

能坐在这个地方喝下午茶的,都是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然而遇到真正的美,俗世不过烟云。

她走过来,在安的对面坐下,侍者熟知她的习惯,又送上一杯清水。

未语先笑,她问:“最近过得好吗?”

安没有表情,简单地说:“谢谢你,很好。”

他的目光落在对方精致得像雕刻过的鼻子上,任何女人的皮肤都会有瑕疵,在不化妆的时候,些微斑点或皱纹、清洁得不够干净的毛孔都难逃安的眼睛,尤其是鼻子附近。

但她没有。任何地方都没有。像最昂贵的瓷器一样光洁,泛出自然而然的柔腻质感,完美无瑕。

似在等待一句意料中的赞美或感叹,利先生将身体微微前倾。但空气凝滞,言语不出,安将视线偏开,开始喝自己的水。

利先生不以为意,仍然保持她完美的笑意。两人默默无言,窗外溽热天光,似要熊熊燃烧进来。

“安,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再次开口的时候,利先生说了一句安意料之中,却又在情理之外的话。

教父在电影中说:“我帮助你,是因为友情,或者有一天,我需要你回报。”任何人都在期待回报,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有些世人冠之以崇高,另一些则直截了当,格调低下,但,哪里有全与自己无关的善行呢?敲开那城堡的门,接住利先生递过来的第一口食物,默然置身于利先生无微不至照顾下的每分每秒,安已经准备好付出代价,尽管他不知道将以何种方式。

无论以何种方式,两清,是一桩交易最完美的结果。

这一刻的悬念是,看起来拥有一切的利先生,需要从一个落泊天涯的流浪者身上得到什么?但安只是点点头,身体稍倾过去,带着他一贯不动声色的态度,听利先生讲她所遇到的怪事。

独自和佣人住在东城高级住宅区的利先生,三个月前开始发现自己家里有点不对。白天太平无事,每到深夜,房间里就会响起微弱的窃窃私语声,开灯查看,却空无一人。即使把所有东西搬空也无济于事,几不可闻,但确实存在的说话声仍不断传来。

利先生出身军人世家,耳濡目染,自小历练,性情坚毅勇敢。她少年时沉溺于冒险,所做的许多事情,普通人完全不可思议,比任何传奇男性亦不遑多让,因此先是被亲近的人戏称为利先生,之后这个名字就传播开来,成为对她相当正式的称呼。

尽管家里有这样不安定的困扰,她却泰然生活如旧,把这一切看作幻觉,深信对自己毫无影响。直到有一天晚上,利先生从一个持续到凌晨的派对回家。

她饮过烈酒,整个人疲倦之极,上床后很快就入睡,但就在睡梦最酣的时候,她忽然被异常嘈杂的声音吵醒。

睁眼的瞬间,她看到了自己的衣服。

在地板上。

不止一件。

在卧室的一边,有一个巨大的衣帽间,放着利先生平常所换用的衣物,各位裤子兄弟,内衣朋友,外套伙计,围巾拍档,素日老老实实各就各位,从来没有离家出走自立为王的伟大抱负,但是现在,怎么件件条条,都在地上乱跑?而且,都发出叽叽喳喳的声音,三三两两,谈情的谈情,跳舞的跳舞,要是那些袖子上再停一杯香槟,这就是另一个ball场。

利先生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猛然撑起身时,所发出的响动就好像拉了警报铃一样,只见各色各式衣物齐齐大吃一惊,接着争先恐后奔逃向衣帽间。背心骑在长袖T恤上,牛仔裤和七分裤纠缠似玩两人三足,运动鞋比高跟鞋跑得快,但鞋带被后者踩住摔了个屁蹲儿。最有集体主义精神的就是皮带了,几十根皮带扣连扣,头尾相接,结成一个巨大的圈圈,呼啦呼啦,跟飞碟一样一马当先飚进了衣帽间。场面虽然乱,结束起来却异常之快,数秒之间,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天下太平。

利先生的下巴濒临脱臼长达五分钟,恢复意识之后她一跃而起,奔入衣帽间,却发现所有衣物井然有序,如往常一样好好摆放着,窗外夜色静静,万物安详,一点儿都没有鬼故事要发生的背景迹象。利先生摇摇头,告诫自己日后喝酒切莫过量,年纪渐渐大了,太过刺激易于产生幻觉。

但转身准备离开的瞬间,她看到了分类格里,唯一一条随便搭在外面的皮带。

随便搭在外面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刚从派对回来,穿的是黑色山茶花大摆裙,腰上束一条皮带,洗澡时随手放下。

位置并无分毫偏差。

问题是,她亲手放的那条,是香奈尔,而眼前装作若无其事横躺在那里的,分明是条LV。

事情讲到这里,利先生停下来,呼了一口气,瞧着安。

“你是不是觉得我脑子有问题?”

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只是慢慢地问:“然后呢?”

利先生对他的反应有些微意外,此刻她身子还紧紧贴在椅背上,眉宇间的一丝惊魂未定从这爽朗的美人脸上流露,更添娇媚,令人目眩。

她呼口气,没有回答安的话,继续说道:“我不希望别人认为我精神过敏,所以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并且坚持睡在那间房里。”

安眉毛微微一动,对利先生的观感忽然一变,问道:“再也没有发生了吗?”

利先生摇摇头,她对自己情绪的控制,似乎已经到了极限,声音中开始出现颤抖:“夜夜如是。只要我一醒,就可以看到一幕衣帽间大逃亡。它们怎么可以自由活动,跑出来又是为了什么,我一无所知。”

她非常干脆地下了一个结论:“这就是我恐惧的根源。”

未知,的确就是最大的恐惧。

“那么,我能帮你做什么呢?”

安根本不去追究世界上是不是会有得到灵魂,拥有意识,渴望自由的衣服。怪事年年有,今年也不空,向往自由的衣服虽然不多见,偶尔跑出几件来也可以理解。

说他理解,不如说他其实不关心。

只要能够偿还所亏欠的就好,不需要太讲究方式。

利先生对此未尝不知,但她似毫不介意,粲然一笑,说:“我要你守着我睡觉。”

安静静地坐在窗台边,似乎要和夜色融为一体。

十二点到两点之间,天下太平。

准两点的时候,安喝完了第一杯水,他站起来,准备去洗手间取第二杯。经过衣帽间的门前时,他听到里面有轻微的响动。

有时候我们深夜睡下,头脑还清醒的时候,也会听到家里某个角落传来奇怪的声音,像是木头的呻吟,或者墙壁的颤抖,转瞬即逝,我们也就出一口长气,安心地闭眼。

但他现在听到的,并不是那种虚惊。

那是很实在的嘈杂,而且有越来越喧哗的趋势,似来到一家小型剧场的后台,五分钟后要上台表演的艺人们正在发出的那种动静,不是说话,不是歌唱,是一味的吵。

安悄悄打开了门。一切声音戛然而止,如同幻觉。

里面没有光。黑暗的壁橱里,只透进卧室里的一丝光亮,常人连物体的大致轮廓都绝对看不见。

但安不是常人。

他第一眼就注意到,左边,放春装的那个独立架子上,由知名设计师成套搭配好的数十套衣服,本来好好地挂在衣架上,现在全部下了地。

不仅下了地,而且没有尽衣服的本分软软委顿下去,而是倔不可言地挺立着——裤腿空空的,但笔直;上衣袖子或交叉,或环抱,似在惊疑不定;其中一套宝蓝色短袖V领衬衣加雪纺长裤腰身搭配一条过渡色饰带的,动作看来比谁都快,已经跑去了鞋架那里,裤腿下摆好了一只露趾系带凉鞋。要说那姿势比一个真人到底少一点什么的话,恐怕也就是领子上的一张脸了。

利先生的确没有神经衰弱。她所看到的都是真的。

居然还能够坚持在这里睡觉,甚至还睡得着。安觉得这个女人,真是了不起。

他把门稍微开大了一点儿,让更多的光透进来。这时候直立在地上的一套套衣服,猛然像被人抽走一口气般,齐齐瘫软在地,散落如棉丝——本来就是棉或丝。

更有一声极低微,传入安耳中却不啻晴天霹雳一样的“咦”。

声音来自天花板上。

安悄无声息地扑过去,这瞬间眼中闪出锐利光亮,虽然重伤新愈,整个人却轻巧迅捷得像一只老鹰。身在半空,他的手指轻轻按在衣架顶端的一个角上,扬头,仔细观察天花板。那里严严实实,被淡紫色壁纸包裹,毫无破绽,要说有什么东西可以藏匿或进入,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那声微带惊讶的轻响,的确从此处传来,甚至安以自己惊人的耳力担保,就是从自己正在查看的那个点上传来。

是来自天花板的那一头吗?利先生的卧室已经在顶楼,天花板的那一头,就是天台。

安不假思索,直接跳到了斜对角的窗户前,掀帘,开窗,闪身出室,一气呵成。紧接着,他壁虎一样贴墙游动,从容而极速,眨眼工夫上了天台。

夜幕像天鹅绒一样蓝,朦胧星子点缀。

幽暗里,安看到前面有一只很小很小的狐狸,正在一蹿一蹿地逃跑。

小狐狸通体纯黑皮毛,跑到天台上,似乎觉得已经逃得足够远了,干脆一屁股坐到地上,尾巴把自己脖子包住,两只小爪子抱在胸前,打了个哈欠,眼睛滴溜溜的。

歪着头,这时候看到安了,倒也不吃惊,随便打量了他两眼,又打了个哈欠。

安站的地方,离那只小狐狸大约三米远。三米的距离,他自信可以在瞬间跨越,甚至快过闪电或声音。

但就在他这一念闪过随即动身之时,那只小小狐狸忽然飞快地往后蹭出一段距离,然后歪着头看他,似乎还在笑。

仍然是三米。

安吃了一惊。他脚步刚落地,立刻再度发动,直扑上去,不要说狐狸,就是自然界中速度最快反应最灵敏的豹子,也闪不过这一扑。

但是小狐狸瞬间启动,落地,最后结果,仍然离他三米。

它那双转来转去的黑眼睛,仿佛能深入安的思绪,一念初生,电光幻影,却牢牢被它捕捉住。

这只小狐狸的动作并不算特别快,但它料敌在意起之先,便得以从容应对。

既如此,倘我无意……安两击不中,反而静下来,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不动,意亦不随,如此心平气和,然而身体不曾断绝行动,一舒臂之间,已经将那小狐狸轻轻提在了手里。这下虽出乎小狐狸意料,但它的反应也很特别,竟然和鸵鸟如出一辙——两只爪子一下蒙住自家眼睛,飞快蜷缩成一个毛团装死。安把它提起来端详,却在指缝间发现那小狐狸漆黑的眼睛,向他调皮地眨了一眨,一阵不祥的预感从安的脑中一闪而过,随即手里忽然空了。

他诧异地抬头,看到夜色中多了一个人。凭空站着,在虚无之中。

是个女孩子。

大眼睛比灯笼还亮,梳一个直刘海的妹妹头,两鬓的直发长长垂落,乌黑顺滑,身材很高,神情很淡定,看到安眉毛一挑,落下来。

安与她眼神相遇的瞬间,只听对方喃喃说道:“好强的杀气。”说完转头又道:“别怕别怕,出来吧!”

从那女子的身后拖在地上的风衣里,施施然地,那只小小狐狸走了出来,对安天真无邪地笑,仿佛在说,你来抓我啊,你来抓我啊……安忍不住笑了。

那女子眉毛又一挑。会笑的人,未必不是坏人。有幽默感和艺术家风度的,也常常是顶出色的恶棍。不过,至少都有一点人情味。

他一直在看着那只真的好小好小的狐狸,它找到靠山之后,便半点心机都欠奉,无聊地打量着四周,渐渐陷入某种神秘冥想之中,表情傻傻的。而那个女子,就一直打量他,眼神渐渐放软,忽然站起来,叫了一声:“阿展,上来!”

那只小狐狸原来叫阿展,听到人叫,翻了翻白眼,好不辛苦地慢慢站起来,非常不情愿活动的样子,发了好长一阵呆,才抓住那女子的裤脚,一点点往上爬,从它的速度来看,要爬上肩膀,说不定要一年。

那女子郁闷之极,终于忍不住口罗唆起来:“他妈的,你爹和你娘跑起来比飞机还快,那基因怎么变的,生出你来比乌龟还懒,你干脆改名叫秦乌龟算了!”

那只小狐狸爬起来真的很像乌龟,腿脚一伸一缩的,最郁闷的是,每伸缩一次,就像刚上了趟喜马拉雅山,还要深呼吸一阵——你说你至于吗?趁那小狐狸在爬裤腿,安把眼光转回去,终于开口,问:“是你让那些衣服活起来的吗?”

“我?”那女子怒目圆睁,“我至于那么没出息吗?”手一指,把小狐狸给出卖了:“是它在上恶作剧这门必修课,老不及格,我带它出来做练习的。”

对话内容,绝不与任何人的常识相符,不过自从在C城遇到姓朱,其中一个成员长得很猪的那一家人之后,安超级强的适应性就告诉他,什么怪东西都可能存在,什么怪事都可能发生,一只小狐狸要接受两百年义务教育,考试不及格也要见家长和接受体罚,也不过就是其中的一件。

因此他只是点点头,然后说:“能不能麻烦你们放过这家女主人,我受她托付,为之守夜,长期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那女子上下看看他:“她很有种啊,居然看得出你的杀气可以震慑异灵,也居然敢放心让你守着。”

她腿一踢,把小狐狸阿展凌空甩出两三米高,伸手一抄,窝进怀里,向安走过来。她动作看上去并不快,然而转瞬间便欺到安的面前,以后者的反应能力,居然闪避不得,已经被她一手按在胸口。

她闭眼,睁眼,安感觉自己周身流动的血液忽然为之一顿,似大军全体肃立,等待长官检阅,呼吸与心跳都定住。这瞬间极为难受,直似马上就要倒在窒息的尘埃里,灵魂挣扎出来,奔向地狱。

幸好,也不过就是这一瞬,那女子放开了手,安退后一步,弯腰大口喘气,脸色灰白。只听她缓缓道:“你跟我来。”

一句解释欠奉,那女子抱着小狐狸阿展,气定神闲地离开了实地,升上半空。安仰天看她飘逸的身影,心中不明所以,只是跟从的愿望极为强烈,不知不觉已急切地跟出去,急切到了忘记自己在天台之上,便险些从高处生生失足。之所以没有被摔成分子,得益于多年的严酷训练,他在发现踏空时手已本能伸出,抓住突出的栏杆,身体悬挂起来,微微摆动。随着那去势一晃,安身姿轻灵地回到天台。忽然看到那女子身形一闪,飘向远处,隐入一处建筑物的暗影中,而从楼下通向天台的入口,利先生焦灼的脸探出来,正在呼喊他的名字:“安,安,你在哪里?我听到你说话的声音了,你在吗?”

那不是雇主呼唤下属的声音,也不是受保护者呼唤卫护者的声音。

那声音中有一种感情,爱过的人才能,都能,体会。

是完全不需要理由,完全没办法解释的感情。

利先生穿着睡衣,奔到了天台上。她看到了安,立刻松一口气,泛起娇美的笑容:“你上来透气吗?”

安摇摇头。

她过来牵他,柔若无骨的手指贴在他掌心里,轻轻贴紧,温暖的触觉融合一起,像有电流淡淡经过:“没事吧,我们下去吧。”

“有你在,我睡得很好。”她笑得天真。

安犹豫了一下,但仍然把手抽出来:“我要走了。”

利先生扬眉,失落先于失惊,瞬间镇定下来,脊背挺直,问:“为什么?”

安没有看那个女子藏匿的地方,只是垂下自己的眼睛:“对不起。”

他的手微微扬起,似要抚摩对方头发,但很快又放下,说道:“你家衣柜不会再活动了,放心。”

说完转身走出去,从这里离开最快的办法,是跳下楼,他相信那个可以飞翔的女子将在空中把自己带走,倘若不能,也无非是再摔断两根肋骨——这难受远比看见利先生失色的脸孔来得轻松。

那时候他听到利先生叫他:“安!”

“你要回来,好吗,安?”

“如果你不能留下,请答应我回来。”

“无论什么时候。”

安可以想象,利先生带着怎样的神情在提这个要求。

以她的智慧,当然会明白,当一个男人不愿意为一个女人留下来的时候,他通常也不大愿意为了她回来。有时候她能够等到,那是因为他已经无路可走——而这样一个人,早已与她的期望,相去千里。望桑而得榆,等待者是永恒的输家。

明白,但是过不了执着那一关。

——最好,我是最后那个例外,上天格外眷顾,给我特别结局。

但上天面对太多这样的祈祷,唯一公平的办法,是统统撒手不顾。

安停顿了一下,然后从天台一跃而下。

他衣袂带起的风里,似,隐约,断续,有一声“好”。

利先生一愣,立刻跟着冲过去,但楼下空空如也,四周空空如也。

跌坐在地,她狠狠闭上眼——但愿张开后便梦觉,一切是幻影。那个重伤垂死的男子,他凛冽纯粹的强悍,交织闭眼沉思时的温柔,各自惊心动魄,受恩时亦威严,眼开是天晴,眼落是天暮,每分钟的对坐里,她只是看不足。

不能说,不愿说,她自以为意志如铁,渐渐化成绕指柔——偏生老天爱作弄,没给一个可以否定,可以剥落的理由。

没理由,没逻辑,一团乱,则不可解。

只得沉溺。

也就是这沉溺,比一切都真实。

利先生擦了眼角一颗泪,狠狠站起来,下了天台。

蓝色天幕下,安和那只小狐狸,一人分享了一只纤纤素手,各被提着领子,悬在空中,目送那纤弱美好的背影消失。

对于眼下的状态,安虽然不大适应,但还能保持镇定,不过再镇定也只是个小巫,那位大巫先生用尾巴把脸一遮,爪子贴在耳朵边边上,这会儿已经睡上了。

只听那女子喃喃道:“我要是把你这么一放,你会不会自己飞起来呢……算了,万一摔坏了脑子,你妈我倒不怕,惹毛你大阿姨就麻烦了。”

随即,安觉得身前、耳旁狂风大作,空气紧紧压迫,连眼睛都睁不开。凭感觉他知道自己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前进,空气割得耳朵生疼,渐渐失去感觉,是不是还安稳地存在于脑袋两侧,只怕非摸一下不得而知。幸好这段空中旅程很快结束,脚下传来接触大地的实感,叫人大为欣慰。

他迫不及待地睁开眼睛,眼前出现一栋很简单的公寓楼。他们的着陆点在楼的背面,绕出去走了两步,四周环境表明这个小区的居住条件可真不怎么样,不然,老鼠怎么就在街上走来走去呢?安一声不响地跟着那女子走,后者熟门熟路,拐到公寓楼前,进大门,上楼,忽然转过头来嫣然一笑,说:“忘记告诉你了,我叫狄南美。”

安点点头:“我叫安。”

“我知道。”狄南美一边懒洋洋地爬楼一边说,“我还知道你以前叫恺撒,全世界排名第一的杀手,对委托人和目标的要求都极高,所干掉的人物,都是一行中的翘楚。最后一役,你为接近防护极严的第比斯医院董事会主席,埋头攻读七年医学,从住院医生做起,直到成为超级外科医生,不但成功完成任务,而且顺便攻克了心脏搭桥方面的一个关键难题。”

她背对他伸出一个大拇指:“了不起,有原则,有本事!”

安听得眼珠几乎爆了出来。如果前面这会儿走的是一个普通人,下一秒,要么就是她消失得无影无踪,要不就是安自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好在紧张一下之后他就想起,既然一个人会飞,又可以让衣服到处跑来跑去,那么无论她表现得多么明见万里,都只好随便她。

爬到七楼,一直窝在南美手心里睡觉的小狐狸阿展忽然一下精神了,噌的一声闪上她的肩膀,直直地站着,尾巴一摇一摇的,表现得相当兴奋。与此同时,七楼走廊上的一扇门“呀”地打开,一个笑眯眯的男孩子把头伸出来,说:“阿展回来了啊。”

安的心脏立刻停止了跳动。

——那是小破。

——为什么小破会在这里?——如果小破在这里,是不是表示,阿落也会在这里?无论曾面对什么异象,或匪夷所思,或诡谲怪诞,安始终能保持冷静。做杀手的最高境界就是超然万物,生死你我,都理所当然。

然而此刻,他整个人似乎都僵硬了。不能言语,望向那扇门的里面。

你有没有体会过那种感觉,在沙漠里等待拯救,极虚弱时,耳边响起一声驼铃?若有若无,似真似幻。下一分钟来临的,可能是天国,也可能是地狱的永恒主宰。

近乡情怯一般,他的脚步反而慢下来。

小破出来第一件事,是从南美手里接过阿展,动作熟练,神情自然,简直是个资深的Babysitter。阿展从头到尾懒洋洋,活像天下人都欠这小狐狸两百银子一样,可一看到小破,精神一振,趴在他肩膀上一扭一扭,皮都痒起来了。

南美摇摇头:“好色之心,狐皆有之,连达旦都要泡,算你狠!”

此时小破才看到安,大为意外,眼角一扬,望向南美,后者耸肩,作无辜状。小破咧嘴笑,十分欣喜地对安说:“大叔,你自己跑出来了啊!”

随南美和小破进了房间,安木然随着小破的身影在四周随意地走来走去,思绪杂陈,混乱得不能镇定。

发生了什么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在撞车之后,醒来之前,彼此分散的期间,定有什么降临,顷刻令世界改变。

安对此一无所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一定和小破有关。

就是因为在丝米国际学校遇到了小破,这一切才会接连发生。有一分钟,安陷入对自己深深的责备中,如果自己选择了另一个城市,如果送阿落去普通的公立学校,如果那天晚上不让阿落去做客,甚至,只要在第一件怪事发生以后就迅速带阿落搬迁去其他地方……今天,另一个星期六的今天,也许自己还可以心平气和地坐在厨房里,听着莫扎特,应和着阿落从厨房里发出的切菜声。

但也只是这一分钟。安摇摇头,抛开所有徒劳无益的念头。后悔永远都不会有用,如果有问题,就要解决问题。

一个熟悉的声音蓦然自窗外传来,冷冷地说:“站住。”

安心里一震,身形快如闪电,冲到窗边,抬头,天色已经发亮,是初晨那微白的颜色,那样的宁静中,阿落盘腿坐在空中,注视着窗内。

的确是阿落。只不过,仿佛并不是他熟悉的那个阿落。

不是那个瘦弱但明朗,丢到沼泽里他会自带阳光或手电筒的阿落。

眼前是个体格极为强壮的男孩子,匀称,俊美,神情淡漠。他穿一件黑色的长衣,视线从高处落下,先到狄南美身上,再到阿展身上,此时安的心脏几乎要从口中直接蹿出来。

终于他的视线到了安的身上。

停留。

久久停留。

渐渐有微妙的迷惑之色,似遇到什么难以言说的困局,不可解。

小破对他喊:“哎,是你爹啊,好厉害,自己跑回来了呢!”

看阿落实在没有什么反应,他很抱歉地对安点点头说:“大叔,我爹把他的心取了,他有点儿怪怪的,可能暂时不记得你。”

他对自己人真是体贴得像那只犀牛:“别担心啊,过一段时间可能就好了。”

安充耳不闻,注意力一直追随着阿落,看那孩子逡巡的眼神,最后到了小破的身上。

这眼神安不陌生。那是守护者的眼神。是世界之大,唯一关心就在方寸的眼神。

唯一特别之处,是专注中还胶着同样强烈的畏惧,甚至可以说是警醒。配合这警醒,原本醇和得无邪的阿落,此刻散发着猛虎那样危险的气息。

这时候安听到小破温和地说:“阿落,下来吧,你该做饭给我们吃了。”

阿落的身体在空中极轻盈地一上一下,似坐着一个无形的秋千,要说半夜三更做什么饭,任何好脾气的保姆都会表示抗议甚至罢工,但阿落没有,他对小破歪一歪头,温顺地微笑,甚至眼角都没有转过来看其他人,轻快地说:“好,你要吃什么?”

说完一下子落地,蹦跳着进了厨房。小破赶紧拉安进去,说:“他做饭的时候脾气可好了,你看他会不会记得你。”

无可奈何,死马当作活马医,安跟了进去。阿落正在做安从前最痛恨的三色沙拉,做到一半,忽然转过头问小破:“哎,我好像记得有个人最不喜欢吃这种沙拉。”

要是可以的话,安恨不得在一边举起一个牌子——那就是我,我,我!小破没心没肺地说了一句“我也不喜欢吃,别给我做”。阿落便心安理得地没有再努力回忆下去了。

安郁闷地站在一边,感觉自己失去了讲话的能力和愿望。

这时候南美走了进来,凭空一抓,阿展被一把扭过去,顺手丢在地上。那只小狐狸绝对是随遇而安的典范人物,丢哪儿待哪儿,就算踩到它尾巴,也休想它多挪半步路,最多就是不满地哼哼两声罢了。南美好笑地看看它,回头问:“训练时间到,准备好没有?”

凌晨三点半,训练什么?做贼吗?但小破对此显然已经习惯,立即起身,不过今天多了一点疑问:“哎,安大叔已经在这里了哦,我还要去救吗?”

南美一愣,觉得这问题问到了点子上,刚要仔细琢磨一个答案,小破却随即又给自己找到了理由:“还是比个赛好了,玩玩儿也好。”说完急急忙忙脱去外套,露出里面贴身的黑色装束。安看了一眼,认出那是具备防水及有效保持体温的特殊材质服装,在世界少数最顶尖的特工机构中推广使用,可以保证穿着者在温差接近四十度的强烈对比环境下活动自如。

穿这个去做啥?答案是:野外生存训练。

训练地点——美国俄勒冈胡德山,猪背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