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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丹尼留在拉贝勒太大那里,所以她回到家时屋里空荡荡的很安静,她沿着窄窄的楼梯走上阁楼,一按开关,两个光秃秃,摇摇晃晃的电灯泡亮了。他们的行李堆在一个角落,蒙特利尔的旅行标签仍贴在桔黄色格兰特牌皮箱的两侧。一共有三个皮箱。她打开第一个,摸摸旁边的口袋,什么也没发现。第二个也一样,第三个也一样。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呼出来,觉得有点儿愚蠢和失望——但主要是轻松,极度的轻松。没有戒指。抱歉,约翰尼。但另一方面,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抱歉。那会让人毛骨竦然的。

她开始把箱子放回原处,那里有一大堆瓦尔特大学的旧课本和那个疯女人的狗撞倒的落地台灯,莎拉一直舍不得扔掉这台灯。当她拍拍手上的灰尘准备离开,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开口了,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这种寻找有点儿潦草,是不是?你并不真想发现什么,是吗,莎拉?

不。不,她其实并不真想发现任何东西。她如果再次打开那些箱子,那真是疯了。她已经晚了十五分钟去接丹尼,瓦尔特将带他公司的一位资深合伙人回家吃晚饭,另外她该给贝蒂·海克曼写封回信——贝蒂从乌干达给她寄来一封信,她和肯塔基州一位极为富有的养马人的儿子结了婚。她还应该清洗一下两间浴室,做做头发,给丹尼洗个澡。真是有大多的事要做,不该在这闷热肮脏的阁楼浪费时间。

于是她又打开三只箱子,这次她找得非常仔细,在第三只箱子的最角落处,她找到了她的结婚戒指,她把它举到刺眼的光秃秃的灯泡下,看到里面刻着的字,仍然像瓦尔特给她戴上的那天那么新:瓦尔特和莎拉·赫兹列特——1972年7月9日。

然后她把箱子放回原处,关了电灯,回到楼下。她脱掉沾上灰尘的亚麻布套装,换上一条宽松长裤和浅色上衣。她去拉贝勒太大那里接她儿子。他们回到家,莎拉把丹尼放在客厅,他在那几四处乱爬,同时她准备好烤肉,削一些土豆。把烤肉放进烤箱,她走进客厅,看到丹尼在地毯上睡着了,她抱起他放进婴儿床中。然后她开始清洗浴室。尽管她这么忙,尽管快到晚饭时间了,她一刻也没忘记那戒指,约翰尼知道。她甚至能指出他知道的那一刻——她离开前吻他的时候。

只要想起他,她就觉得软弱和不自在,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切都乱七八糟的。 他狡黠的微笑和以前完全一样,他的身体变化巨大,瘦削,缺乏营养,他的头发毫无生气地贴着他的头皮,这一切跟她记忆中的他形成强烈的对比。她想吻他。

“别胡思乱想了。"她对自己说。她的脸在浴室镜子中看上去像个陌生人的脸。红扑扑的而且——说实话,很性感。

她的手握住裤子口袋里的戒指,在她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之前,她把它扔进抽水马桶清澈。微蓝的水中。抽水马桶非常干净,假如来吃饭的炊切斯先生进来方便的话,他在马桶上看不到任何污点,炊切斯先生了解一个年轻人在通往大律师的路上会遇至!的所有障碍,是吗?他知道这世界上的一切,是吗?

戒指稍稍溅起了点水花,慢慢沉到清澈的水底,懒懒地翻滚着。它撞到陶瓷底部时,她以为自己听到叮当一声响,但那也可能只是想象。她的头在跳动。阁楼很闷热,有股霉味。但约翰尼的吻——非常甜蜜,太甜蜜了。

在她仔细考虑自己在于什么之前,她伸手拉了一下抽水马桶。它砰地一声响,也许因为她紧闭着眼,才显得这么响。当她睁开眼时戒指不见了。它曾经丢失了,现在又丢失了。

突然她两腿发软,坐到浴缸边上,双手捂着脸。 她的脸滚烫。她不应该再去看约翰尼了。这不是个好念头,这使她感到沮丧。瓦尔特正带一位资深合伙人回家,她有一瓶好酒和上好的烤肉,那些是她要考虑的事。她应该想想她多么爱瓦尔特,想想睡在婴儿床上的丹尼。她应该想想在这个疯狂的世界上,一旦你做出选择,就必须接受它们。她不应该再想约翰。史密斯和他狡黠, 迷人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