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颂

我们小城里的人都爱去荒原溜达。荒原紧挨着郊区的皮革加工厂,是一望无际的贫瘠的荒地,上面长着浅草和稀稀拉拉的矮树——总是那同一种永远长不大的枣树。白天里,荒原呈现一种寂寞空虚的氛围。不论阴天、雨天,还是出太阳,荒原的氛围始终不变。我们有时单个,有时三三两两地进入到它里面,我们越走越心虚。往往在走了半个小时之后,我们就会听到从遥远的处所传来皮革厂的电铃声。是工人们午休了还是下班了?这很难以辨别,因为一进荒原时间观念就改变了。

如果是一群人,进了荒原之后我们就愿意各走各的,最好是谁也别听到谁的脚步声。这很容易如愿,你只要定一个方向一直走下去,就会渐渐远离别人。运气好的话,你还会见到喜鹊。喜鹊是在这些瘦小的枣树上筑巢吗?好像不是。有一件事我们都一致同意,那就是我们进了荒原之后谁也不曾遇见过谁。想想荒原该有多么大!

也有人愿意在黄昏进入的,比如说我。小城的人说我是夜间活动者。黄昏的时候,荒原上见不到夕阳,夕阳仿佛已经到了大地的另一边,但荒原上仍有光线,因为天还没有黑。在这种氛围里,我一般可以坚持走一个多小时,走到天完全黑下来,再往回赶。这里的天不是慢慢黑下来的,而是突然一黑,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接下来我心里便会有苦恼。我停住脚步,让身体转一圈,我想,家是在有灯光的这一边呢还是在漆黑的这一边?不知为什么,每次我都认为是在黑洞洞的这一边。我朝那黑洞洞的深处走,不断地回头望见远处的灯光。每次我都走回了家。我只要闻到槟榔香就知道快到家了,我们小城的人都爱嚼槟榔,槟榔让人产生醉生梦死的感觉。

我有过一次奇遇,发生在温暖的四月底。那一天是休息日,我在晚饭后出外溜达,于是又到了皮革厂。皮革厂的老王和他妻子从阴沉沉的车间里走出来,夕阳照在他俩的脸上,那两张脸都有点像木偶。我迎上去,同他俩一块站在堆杂物的空坪里,我们仨都不约而同地面向荒原。马蹄声嘚嘚地由远而近,居然有人在荒原上骑马,真难以想象。我斜眼向右边瞟去,看见老王和他妻子在凝神倾听。骑手一直没有出现,也许他在绕着荒原兜圈子?我听见老王的妻子在低声说:

“你要是这个时分进去啊,就会撞它个正着!”

她的语调很激动。她好像期望我快去荒原那边。这时天暗下来了,老王和女人的身影显得飘忽不定。我心里发慌,抬脚就走。我出了工厂大门,嘚嘚的马蹄声渐渐远去了。

荒原的气息迎面扑来,空虚里头似乎还有种欲言又止的味道。我回想起老王妻子的话,脑海中便浮出四个字:荒原居民。这个时候喜鹊都已经归巢了,我从未弄清过它们在哪里筑巢。这样的荒原里肯定是有居民的,我相信这件事。哈,我要在这里打住了,我不想描述我的奇遇,还是让那次奇遇闷在肚子里烂掉吧。皮革厂、老王夫妇、骑者,只要一提这几个词,我就会重温荒原的奇遇。一次又一次,反反复复,现在只留下一些斑驳的片段了。我愿意在这里写下一个细节。那天夜里,当我精疲力竭地坐在地上喘气时,我的手触到了马蹄。我顺着马腿摸上去,却摸不到马的身躯。原来这是一匹没有身子的马!骑手当然是隐没在黑暗之中了,我同他之间大概是隔了好几个世纪吧。

这事有点不合常理,那么大一片荒原的边上有一个朴素的小城。就好像我们的小城是建在世界的边缘一样。荒原并不是给我们冒险的,它一点也不像充满了凶险的样子。白天里你去看,它就是那种寂寞空虚的样子,黄昏的时候便有所改变。什么改变?是我感到它想怂恿我——它低垂着阴沉的脸,对我发出大声的呼唤。那些细瘦的枣树和荒草立刻变得有精神了,看上去满含意义。

我在家里想着这件事情时,皮革厂的老王进屋来了,他来我这里喝酒。

我同他一人喝了半斤白酒。他想开口讲话,讲不出,就呜呜地哭起来了。他很用力地哭了十分钟,也许心里确有悲伤。

“像我这样一个……这样一个老手,怎么会摸不到自己的耳朵?”

他说话时用左手在脑袋上抚来抚去的:“我们不应该住在皮革厂里面,我们,我和她,在那里面住得太久了。”

我将我的脸凑近他,我看见他的脸很像荒原的地图。

他睁着眼,我知道他此刻看不见我。

“除了喜鹊,田鼠之类的小动物总有些吧?”我问他。

“那里头什么都有。你想想,我们在皮革厂住了三十个年头了。三十年是多久?年轻的时候,我们还种过罂粟呢。紧挨着它开出一大片地来……后来我们就总坐在地边幻想,觉得一定有很多东西会破土而出,因为我们挖出的是一个出口嘛。”

“你们估计错了吧。”

“嗯。这有多么幼稚。它才不上我们的当!你家里的墙上怎么有这么多的手指头?莫非我看花了眼?我要走了……”

他用一只手扶着墙往门那里挪,一会儿就挪出去了。

老王来喝酒时,我俩总是谈这同一个话题。否则又能谈论什么呢?他住在荒原,住了三十年。我知道他夜间的噩梦是十分酷烈的。人们说,他左手的小手指是他半夜起来剁掉的。他太冲动了。只有他一家人住在皮革厂里,他们以厂为家。不过也许他们是以荒原为家呢。他们不是紧挨着它开辟了一大片罂粟地吗?我没有看见他那块地,也可能是他在瞎说。不过只要同老王和他妻子接触过,就会感到他们同荒原的特殊关系。关于它,他和妻子有一套古怪的语言系统。

我站起身,走过去关那张门。我关了几下没关上,原来是他,他在外面抵住了门。

“为什么要关门?你应该改掉这个习惯。留一个出口嘛。”

走廊上的灯泡很暗,他的脸显得很大很苍白。他靠着走廊的墙,将耳朵贴在墙上。有一个人的脚步渐近,是我的邻居,邻居踌躇着停在离他不远处,脸上显出费解的神情。突然,他一转身朝外急走。

“我在家时,总是要留一个出口的。”老王说。

他又进屋来了。

“我们住在荒地里有点单调。你们这里很不错,邻里关系很温馨,我每回都亲眼见到了。不过那边也有让你心潮澎湃的事。”

我很希望他坐下来继续谈话,可他坐不住。他同以往一样在我面前走来走去,那双笨重的靴子踩在地板上发出闷响。三十年不是一个短时间,那种关系会是什么样的性质?那一回,他和妻子大概是预料到了我同那匹野马之间的搏斗的。他们一定坐在那阴沉沉的堡垒里头谈论过我了,他们总是不动声色,你从他们口里什么都问不出来。他们就像这地球一样,是保守秘密的高手。

“我现在真的要走了。”他举起左手挥了一下。

他将房门用力带上了,仿佛在赌气一样。门外有人在发出惊叫,是他撞着了我的邻居吗?我的邻居在门外等他吗?看来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注意他。我们小城的人看似漠然,其实什么都看在眼里。我刚才本想同老王讨论那匹马的,我喝酒就是想讨论这个。话到了我的嘴边,又缩回去了。我只说了这样一句:

“我就是那个想做奴隶而不得的家伙。”

幸好他没听清我的话。

秋风刮起来了,街上的人们都显得眼色迷离,脚步也有点歪斜,就像脚下的柏油马路变成了气垫一样。

荒原白天里开始变脸了。我站在那里,看见那低垂的阴沉的脸突然抖动起来,我觉得它是在笑,当然,我听不到它的声音。那么大的一张脸,那种抖动,然后皱缩,然后又展开……我想抓住一点什么东西,我抓住的是那棵小枣树。它的纠结的枝干是多么坚硬啊,简直像铁一样。我的手心感到了它那嫌恶的排斥,于是我松开了它。我一轮一轮往这里跑,是因为我是个软弱的家伙吗?我只能说,荒原的笑脸对我来说难以忍受。世上怎么会有这种笑脸。

阿桑站在我家院门口等我走拢去,他期盼着什么。

“你现在白天也去那里面了。我是能理解的,这个季节……我嘛,每年秋天都有思想准备。”他说。

我邀请他进屋时,他却感到意外,连声说自己“有急事”,然后匆匆地离开了。我注意到他的脚步也像踩在气垫上。

我们这里的人们相互都认识,一个人心里想什么,别的人都会有所觉察。这一点很不好。因为这,谁也不愿看谁的脸。秋天更加难熬了。从早到晚我都有走进荒原,消失在里头的冲动。如果我进去了,走到底,会是什么情形?我们这里的人都像老王一样,认为荒原只有入口没有出口。我走得最远的一次,来回整整有一夜时间。当然,那不是秋天,秋天里我是走不了那么远的。这是一定的吗?为什么?

我横过小马路去买酒,一到秋天我就天天饮酒。阿桑也坐在酒店门口,他的脖子上方有三张脸,每一张脸的表情都不相同。我进去了,他没有看到我,店主老曹永远是那副喝醉了的样子。

“你说我这副样子同死了有什么区别?”他将我的两瓶酒往柜台上用力一放,咧嘴笑了起来。

我伸手拿酒,却又被他抓住了衣袖。

“你老实告诉我,你,你是如何过了那个坎的?”

他说话时眼睛在冒火,一只耳朵乱动。

“这没有什么难,”我告诉他,“只要紧盯着,一天一天地挨,就不会有大的起伏。你看我,还不是好好的?”

他松开了我,他的眼神有点失望。他撇了撇嘴,走到内间里去了。我听见里面传出婴儿的哭声。这老曹已经有了孙儿了。

我没有对他说谎,不过他需要的显然不是我的这种回答。

我和他在皮革厂碰见过,当时两人都是刚从荒原回来。我们各走各的,却在皮革厂门口碰面了。他怀里揣着一只小喜鹊。我对他怀着浓浓的醋意:荒原赠与他小喜鹊,我却每次一无所获。我想同他谈谈他的小喜鹊,他却不愿意谈。他阴沉着脸,说他要去朋友家,就撇下我走掉了。

我买了酒回来,坐在桌旁,居然听到小小的冰雹打在瓦屋顶上。这天气反季节了。这一阵冰雹就像镇静剂一样,使空气变得格外清新了。我打开门走到院子里,看见了无比悠远的蓝天。

现在向我走过来的是名叫牛七的小伙子。牛七是市政的清洁工,整天愁眉苦脸。此刻他下班了。

“刚才下雹子,你躲到哪里去了啊?”我问他。

“我没躲,我倒想被那东西砸中,可偏偏砸不中!你这个夜间的活动者,你告诉我,那里面究竟有什么好?怎么我就没有那个胆量一直走下去?”

他一把抓住我的肩头摇晃着。我满脸通红地挣脱出来,后退了四五步。我对他突发的好奇心感到诧异。

“牛七啊,”我语重心长地说,“你可要好自为之。我们这种地方的人都是很实际的,不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得随机应变。我们怎么能对生活提出强求呢?你说得不错,我是喜欢到荒原里面去走,可我并没像你想的那样捞到什么好处,反而,反而……”我找不到合适的词语了。

牛七双臂伏在院门上,聚精会神地听我说话,眼里闪动着潮湿的光。

“他们说你站在那里,三匹黑马朝你冲过来。”

他的语气有点温柔又有点恍然,他似乎沉浸在回忆中。

“没有马。”我断然打断他,“又不是草原,哪来的马?你要是高兴,我哪天到你家去,我们谈谈这件事。”

我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愿他来我家,我觉得他身上的晦气重。

他立刻被我的话惊醒了,连连扬着手掌说:

“不要来,不要来!我想对你说的已经说完了。我可不想让你关注我。我这种人不值得关注。”

他走了。他的背影很悲哀,我莫名其妙地感到自己对不起他。也许刚才,我该对他说出实情?可实情是说不清的。但我为什么对他说谎?也许,无论我怎样说那件事,都只能属于谎言?我的荒原奇遇应当如何描述?

不起风的时候,小城的天空便很高远。高远的天空令我想起那些野马。上个世纪,我在大兴安岭伐过树,后来我就来到了这里,再也没离开过。大森林中的那个林场里并没有马,我却夜里看到成群的野马跑过。因为我每天夜里大呼大叫,林场便将我开除了。有这样的背景,荒原奇遇就显得顺理成章了。可以说,那不算什么奇遇。

有一夜,大约是风刮得紧,我被惊醒了。有人在我院子里高声谈话,我听出来是皮革厂的老王和他女人。我很惊奇地看了看挂钟,已是黎明前。他俩的谈话很激烈,声音很大,他们老是重复“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诗。难道他们觉得自己的一生已经走到头了?

我起床,披了一件衣服向门外走。

他们不在我的院子里。这个时辰,他们如果在这里倒是一件反常的事了。我顶着风走,一直走到了皮革厂大门口,仍然没看到他俩出现。这时荒原上已经有了些许曙光。然而这阴森的皮革厂像个鬼屋。也许因为太熟悉,我以前从未觉得这栋建筑很阴森。现在是秋天,又刮着风,我不敢朝荒原望一眼,我是背对着它的。老王的声音响起来了,他出现在车间前面。

“出口就在你身后,那也是入口啊。你没有看见吗?”

他在责备我。我鼓起勇气转过身去,狂风立刻将我吹得摔倒在地。我爬了好久都没爬起来,有无数的手从地下伸出来,抓着我的身体。我感到有一个威严的声音在我里面响起,就不再挣扎了。我一停止挣扎,风也停了。天已亮,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我站起来,拍打着身上的泥土,等着老王走过来同我说话。

“皮革厂入秋以来就停工了,原因是工人里头厌世情绪很普遍。我和妻子天天在商量远走高飞的方案,可我们还没有决定下来。”

他说话的时候,我看见有三只燕子从车间的屋顶飞过,飞进荒原里去了。这种时候,这个地方,居然会有燕子!这时从老王身后走出五个穿囚衣的汉子,他们都很面熟,是皮革厂的工人。他们为什么穿囚衣?皮革厂变成监狱了吗?五个人走到一旁去,蹲下身来,用低沉的声音说话。

“皮革厂还是会存在的。”老王突然用有力的声音宣告。

那几个人一齐惊恐地转向他,几张脸都白得像纸。

“你今天凌晨是不是到过我家院子里啊?我一直听见你说话,你和你妻子。我一起床,又没看到你们。”我问老王。

老王面无表情地说:

“她从不在一个地方久待,她有很高的抱负。”

老王的话很难听懂。他们夫妇俩不是已经在皮革厂待了三十年吗?他们从前开垦出的罂粟地在什么地方?那五张脸上都显出鄙夷的表情,他们大概想看我出丑。我对老王说我要走了。

“走吧走吧,就当你今天早上没来过。秋天里什么怪事都有。”他一挥手。

我听到他们在我背后发出狂笑,我越发感到自己的步子很笨拙。

回到街上,我看见路人都在手搭凉棚注视着天边。在那个地方,三只燕子在空中不断地剪出花样,真是技艺高超。我刚才应该走进荒原里面去的,我总被一些事所耽搁,我有点怯懦。

皮革厂令我很不自在,我决心绕开它,从西边进入荒原。

那是一条野路,七弯八拐的,走不多远又被堆积的泥土石块截断了。走走停停的,心里总没有底。会不会离荒原越来越远?后来路就消失了。到处是堆积的泥土石块,想要退回去,往回走了好久,还是那些高高低低的土堆砾石。我停下来打量四周,四周已变得令人吃惊的广阔了。看来短时间是不可能回去了,幸亏带着干粮。

在远方,暗红的落日正在下沉。我不是早上出来的吗?我出来并没有多久。我推测我很可能已经在荒原上了。以前我在荒原上没见过太阳,此时却有落日,只不过落日不发光,周围阴沉沉的。很快,又有一堆乱石挡住了我。我绕了好几次都没能绕得过去,只好坐在一块石头上歇息。

荒原的西面竟然是这种情况,不要说树啊鸟啊的一律没有,连草都没有。它给我的感觉是枯焦。这些不知哪来的乱石堆在这里有多久了?它们有的已经长到地里头去了。我想起我儿时的一个玩伴,他成天跪在泥地上打弹子,人们看见他时他总是像个泥人。

太阳下去了,周围渐黑,我拿出馒头来咬了一口。真是美味的食物啊。我一连吃了三个,又喝了水壶里的水。我找到一块平整一些的大圆石,打算在它上面度过夜晚。这时我听到黑暗中传来马蹄声,嘚嘚嘚嘚的。是单独一匹,它近了,我攥紧拳头,它又远去了。在这乱石和土堆当中,一匹马是如何跑动的?我也想试着跑一跑,可又怕碰得头破血流。我清楚地听到了它,同上次一模一样。这次更难理解,一望无际的乱石堆里居然有马在跑。

怀着对它的爱,我将脸转向它跑动的那个方向。它远离了,但依稀还可以听到。嘚嘚嘚嘚,啊,竟有这样的马?

黑暗中有人提着马灯过来了,是两个人,边走边小声说话。我的天,这是我第一次在荒原上遇见人!可这是不是荒原呢?也许只是外围?我有点紧张,我支着耳朵细听。

“将他砍倒就跑了,头都不回。”高个子说。

“手上的血会不会留下证据?”矮个子心怀忧虑,声音沙哑,“我这个人做事总是瞻前顾后的。不像你,到一个地方闯一个祸。”

“谁知道是祸是福?不管这些了。”

他俩就在离我五六米远处站住了,那盏马灯幽幽地发光。

“那是个什么人?”矮个子问,大概用手指着我。

“我看这个人同我们是一伙的。”高个子笑起来,“喂,你过来!你来了好久了吗?脱离危险了吗?吃过东西了吗?”

“我吃过东西了。”我紧张地回答他,“可是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心里没有主意。”

“心里没有主意?好!”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他俩过来了,高个子用马灯来照我。我很茫然,也很害怕。他会不会拿出一把刀来将我砍倒?

“你要多吃东西。”他放下马灯,郑重地说。

“这里是荒原?”我鼓起勇气问。

“还能是哪里?”他叹了口气,“每个人都这样,走呀走的,就是到这里来了。要不然就老闯祸。你还吃了干粮,我和他可是什么都没有吃,我们仓皇逃窜到这里来了。你听,那不是警察吗?”

“那是一匹马,我见过的。”我说。

“当然是一匹马,是警察骑着它来抓我们的。”

他俩匆匆地前行,我跟在他们后面。但一会儿就跟不上了,我理所当然地被那些石块绊倒在地。那两个人却像长了飞毛腿一般渐渐远去了。我最后听到的一句话是那高个子说的,他说:“那是一匹千里马啊!”他的声音带点歇斯底里的味道。

为什么我就不能横下心来乱窜,甚至尝试飞往半空?现在一切响动都中止了,四周并不那么黑,死寂的荒原呈灰色,只是这里那里的有一些黑的阴影,大概是土堆乱石之类。我摸摸旅行包,还好,干粮和水壶都在。

今天早上是一个宁静的开始,我本来打算坐在院里的香椿树下看那本明代的画册,安静地度过一天的。但我很快就坐立不安了。一些早就遗忘了的往事来到我的脑海中,我惦记着这些事,一件又一件,它们让我发疯。我干脆收了画册,换上旅游鞋,带上干粮出门了。我经过邻居家,看见那母亲将婴儿抱在怀里,她脸上的表情显示出一个多梦的夜晚。我朝她扬手打招呼,她没有看见。我就这样走到西边这条野路上来了。

我记得我并没有进入荒原,总要有个界限吧。比如在东边,皮革厂就是荒原的标志。但也许有各种各样的进入,各种各样的入口和出口。老王不是说过,他和妻子曾经奋力在荒原里挖出一个出口来吗?那该是什么样的暗无天日的劳动。我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进来了。我没料到这里面是这样一种情形。但是有人却在这里头畅行无阻,这可是我亲眼见到的。他们是两个杀人犯,各方面的素质必然同我不一样。我是不敢杀人的,听到这种事都胆战心惊。他们也同荒原上的野马有关,还好像很熟悉似的。

有一件事我难以想通:从地图上看,荒原是在我们小城的东边。既然我是想从西边绕到荒原去,就应出了城之后往东走。可我出了城之后一直是往西去的。我以前走过几次,每次走不多远就返回。我糊里糊涂就到了这里。中途我掉转身往回走,一直走到现在这个地方。总之,这里的事样样都同我的初衷合不上,我还是随遇而安吧。

多么奇怪啊,远方竟然出现了淡淡的光。光是从哪里来的?在我前面,有不小的一块地方被照亮了,是清爽的光,均匀地铺开,从半空到地面显出一个很大的锥形。在凹凸不平的土堆砾石之间,我看到了巨大的马的骨架立在那里。怎么会有这么一种巨型的马?真是匪夷所思。我计算了一下我同它之间隔着的距离。我估计自己几个小时也到不了它面前,我不是差不多一直在原地吗?我走不了多远的,每一步都遇到障碍。这时我看见那两个男子又出现了,他们没提马灯,也不需要马灯了。他俩暴露在光线之中。啊,很可能是他们谋杀了那匹马!大概马的主人(警察)也被他们杀了。可以想见那边血腥的现场。我所待的地方,一切全是模模糊糊的灰色,有点乏味,而前方却是战争的场面!

那两人站在马的骨架下面讨论什么事,蹲下去又站起来,后来他们就离开了,消失在阴影之中。他们一走,那马的骨架就倒下了,隐隐约约地听到哗啦一声响。锥形的光立刻暗淡了,那地方同周围融为灰色的一片。我感到无趣又失望,可是马蹄声又响起来了,嘚嘚嘚嘚。

我应该再尝试一下,至少换个地方。我抬脚走了几步,立刻感到我是在爬一面陡坡。怎么会是这样?不过总不至于迈不开脚步了。我爬一段,又回头看一看。哈,那些土堆正在下沉,我处在它们上面了。这里到底是不是荒原?怎么会有这样的高坡?爬了再说。

爬了一段,出汗了,停下来休息。我已经处在很高的位置上了,想要下去恐怕都不那么容易了。马蹄声也不响了,下沉的荒原看不见了。难道平时见惯了的荒原是一个高原?!有叫喊声从上面传来,他们在叫我。

“黄二元!黄二元……你家的屋梁断裂了!”

坡的上方只有黑暗的阴影,似乎有不少人在阴影里头喧闹着。听声音很熟,有点像皮革厂的工人。我很想接近他们,但我没法往上爬了,密密的竹林挡住了我。到处都是竹子,折断一根,就闻到清香。

“喂!喂……”我喊道。

上方立刻沉寂下来了,只剩下我自己的声音在空中飘荡。我回想起皮革厂那狭小的木窗,窗户后面那些面容呆板的工人,以往的好多年里,我看到他们时我心里还有优越感。现在在这个有竹林的高坡上,他们在上方,我滞留在下面,谁更优越不用细想。

有人捉住了我的手臂,不由分说地拖着我往下面跑。我脑子里闪过焦虑的念头,感到自己有可能摔死。那人的力气惊人的大,将我搂着向下飞跑,我的双脚几乎腾空了。我挣扎着喊:“你是不是老王?你是不是皮革厂的老王?”他喘着气,将我搂得更紧了。我都快窒息了,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双臂乱扑。

忽然,我的屁股触到了泥地,我被他摔到地上了。地很平,是我先前走过的那条野路。天亮了。他到哪里去了?我听到了笑声,是牛七,市政清洁工,手里拿着一把巨大的竹扫帚。

“他们要我负责这条路的清洁卫生了。”他喜笑颜开地说(此前我从未见过他的笑脸),“可这是一条野路,谁也不会将它弄脏的。你看我有多么清闲。要在从前,这种好事我可盼不来。”

我心情沮丧地站起来,往家的方向走。我不愿搭理他。最主要的是,我觉得昨夜的行动是一次令我惭愧的行动。我到了荒原,可我干了些什么?我完全像个木偶,到处碰壁,哪里都去不了。可那是真正的荒原吗?

太阳又一次在小城的娱乐厅那边西沉了,我心情忧郁,搬出竹椅坐在自家门口歇凉。我的工作是在娱乐厅当会计,我很喜欢这份工作,可是一下了班我就变得忐忑不安了。我这个单身汉,除了荒原,再没有什么别的喜好。对于荒原的感情,我也没有去细想,也许谈不上是爱好,只不过是别的事都不愿干,都难以忍受,不知不觉就同它混到一块去了吧。要不我下了班干什么,总不能天天喝酒吧。再说我并不爱喝酒,是不得已而为之。瞧,牛七又过来了。

“黄二元,你这么早就出来歇凉了。如今的夜晚是越来越长了啊。”

他一边说一边凝视着娱乐厅上方的那团火烧云。

“夜里发生过什么事吗?”我好奇地问他。

“不要问这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让人神经崩溃。我好歹是一名市政清洁工,可我心里怎么没有踏实的感觉呢?有时我扫街,一下子急得要往下水井里头跳。”

“你吃过晚饭了吗?”

“吃饭算什么事,我可以三天不吃饭。那天我同你分手之后,我爬到高坡上去了。我在那里捡到你的水壶,我将它放在家里了,做个纪念。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人去过那上面,我也去过了。马蹄声嘚嘚嘚,哈!”

他朝我挤了挤眼。

“看来这事稀松平常。”我说,“也许我和你应该一块待在那里。”

“那可不行!”他左顾右盼,仿佛我家中藏着一个贼,“你想到哪里去了!人人都知道这是种孤独的活动。”

他说完这句话就匆匆地走了。其间他又几次回头,担心有什么东西跟在他身后似的。他一走,我的心里又空了。我想,这个人捡到了我的水壶,应该是一件真实的事。那一回在高坡上,一个恶人搂着我飞跑,我随身携带的东西全都丢失了。牛七说荒原里的活动是种孤独的活动,那么,他不是去跟踪我的?看来不是,他有他的目的。这世上胸怀大志的清洁工一定不少。

我往竹躺椅上一躺,就想起了老王夫妇。前两天我听人说皮革厂起火了,是有人破坏。老王夫妇经营那厂子不容易,两口子起早贪黑地工作,待人也很好,怎么会有仇人呢?我询问过我的熟人,他们都说应该是老王和女人放的火。“他俩早就有厌世的情绪,他们太清高。”熟人们都这样说。虽然厂房被烧塌了半边,老王夫妇还是住在里面的小房间里,皮革厂终于彻底停工了。或许他俩放火是为了引人注意?这两个人算不算荒原的守卫者?照我看,如此寂寞的荒原并不需要守卫,没什么东西能像它那么笃定。不过很显然,这两人对荒原的探索远比我深入。我知道什么?几乎什么都一知半解的。一回想那女人提到荒原的神态我就心惊肉跳。

在这个小城里,人们的爱好都是相似的。比如我和老王,还有牛七等等。但是谈到交流,却是非常困难的事。一个人很难听懂另一个人的话。这是因为我们的内心都很深奥。但我们往往又能猜出别人心里的念头,或自以为猜出了。我对我们小城人的性格很着迷,但有时在他们中间又很痛苦,如同处在沙漠之中似的。还是荒原好,它能满足每一个人,要不我们才不会都往那边跑呢。其实荒原到底是如何满足我们的好奇心的,我也说不清楚。我想到这里时便听见喜鹊叫,是它们来了。因为城里几乎没什么树,喜鹊极少来。一共有两只,都停在我的屋檐上。它们勾起我怀念的情绪,我觉得自己好像活了一千年一样。我原来不是这里的人,我是从一个远方的大都市到这里来定居的。我来的那一天看到有一群人在小城中心的广场上斗蟋蟀,我立刻被这朴素清新的游戏迷住了。这个小城与外界是多么的不同啊。于是我加入了那个团队,每天夜里去荒原捉蟋蟀。那一场闹哄哄的活动没能延续多久,冬天一到我们就各自散去。并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提到过斗蟋蟀的事了。而我,却因此爱上了此地。也许就为这种心不在焉地接受刺激的方式?

不知从哪一年起,我们不约而同地去荒原里散步了。我记得我们去散步的时候,荒原里早就没有蟋蟀了。焦枯的土地上除了几只瘦瘦的、急躁的喜鹊,什么小动物都没有。我此刻回忆起当时的景象时,正好看到屋檐上的这两位冲进深蓝的天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今我们仍有不少人保持着这个习惯。我们各走各的,奇怪的是我们的路线从不交叉。默默地来,默默地去成了我们的游戏规则。不是连清洁工牛七也深深地懂得这个规则吗?是不是一进荒原人就改变了性情?平时我们倒是对那个地方有所议论的。我们用暗示性的语言谈论那个话题,不求交流只求一吐为快。这也是本地的特色之一。啊,我,一个都市的市民,就这样潜移默化地成了小城居民。我躺在这竹椅上,沐浴着晚风,我应该满足,可为什么我老觉得忘掉了一件重要的事?关于这件事我能确定的是它既不是同皮革厂的老王有关,也不同牛七有关,当然,跟阿桑也无关。这可能是我个人的私事。那天我从荒原出来时还记得它,可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可那件事的确重要。当时在街道旁,我看着夕阳发呆,有个从什么地方来的人紧紧地握着我的双手说:“你可要记住啊!”我依稀记得这个场面。那一天是个大晴天,柏油路被洒水车浇了水之后散发出特有的味道。可那个人是谁?他说完那句话就不见了。

睡意袭来,我看见银河在上面晃荡,我的眼睛睁不开了。但我也没有睡着。有一个男人在我屋后唱舒伯特的小夜曲,听不出是哪国语言。后来歌声停止,他好像是到我面前来了。他朝我俯下身,轻轻地说:

“那边的橘林里有三个姑娘在散步,她们心里充满了幽怨。”

我张了张嘴,并没有发出声音来。我从竹靠椅上猛地坐起身来,然后环顾四周。院门敞开着,唱歌的男子已经走了。我总是慢半拍。那个人会不会是娱乐厅的顾客?或者是那里请来的歌手?总之他是意犹未尽,才跑到我这里来唱的。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里人人心中都有一股激情。不过有一件事让我颇费思量。这就是据我了解,除了我以外,这里的每个居民都是土生土长的,这些年里头,我还没有在这里碰到过一个不是出生于此地的人。娱乐厅里常有风尘仆仆的顾客到来,通常是长着黝黑的面孔的那种,很像来自热带地区。只要他们坐下来一会儿,喝酒,唱歌,谈话,你便弄清了其中一个就是城里某某人的侄儿或女婿,长年在外开矿或在沿海做水产养殖的那一个。如果不去荒原,我喜欢沿街散步。我紧盯着某个陌生面孔,我甚至跟踪他。我没走多远就看见他进了某个人的家门,大约又是一位出远门的女婿。刚才唱舒伯特的这一位应该也是。

夜已深,那边街灯下还真的站了一个人!我一点睡意都没有了,反正明天休息,睡不睡无所谓。那人戴着大草帽,遮住了脸。大热天的,他居然穿着长筒靴。我走过去,他将戴着金丝眼镜的脸转向我。

“真是难忘的夜晚,我终于又回来了。”他说。

哈,又一个!每天都有游子归乡。

“要是永远都不回来又怎么样?”我反问他。

“那就会一个冒险接着一个冒险。你都分不清究竟是前一场冒险还没完呢,还是新的险情又出现了。”他那自嘲的声音有点空洞。

“我住在桑街的5号楼。这些年,我每年都下决心要死在他乡,因为我患了绝症。可是我总不死,每次都回来了。等你有空的时候去我家聊聊天吧,我家里就我一个人。”

他走了,这条街上再没有人了。蛾子在绕着街灯转圈子。刚才那人说到绝症的时候,面带微笑,似乎感到幸福。据说这些游子们都有着奇怪的生死观,今天我算领教了。有人在我的院子里叫我,我急忙走回去。

炎热已经退去,凉风习习,院子里并没有人。我将竹靠椅搬回家,在台阶那里我摔倒了。我的左耳触地,听到刚才叫我的那个粗嗓门又在某个遥远的处所呼唤我。那人是皮革厂的工人。我在左耳上摸了一把,手上有血,但我并不害怕。天快亮我才睡着。我以为会做梦,结果并没有。第二天上午醒来,看见墙上的阳光,竟然心花怒放。

我找到那游子的家,我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去。他家只有一间房,空空落落的,没有床和桌子,只有一把椅子,两张五屉柜。我坐在唯一的椅子上等他回来。过了一会儿,一个老女人在门那里出现了,她说:

“这是间空房,还没租出去,你等谁?”

“我等房主人,他不是回来了吗?”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她轻佻地笑出声来。

我连忙站起来逃跑,我从狭窄的过道跑出去时觉得这种感觉很熟悉,太熟悉了——我不就是在这种过道里长大的吗?那女人追着我喊:

“你干吗跑?你干吗跑?丢了魂吗?”

我一直跑回了家才停下来。我记起来了,在小城不应拜访陌生人。我怎么将这个禁忌忘得干干净净了呢?这个人说他是这里的人,但我毕竟没有见过他啊。似乎是,这里的每个人都认得每个人,其实并非如此,只是面熟而已。比如刚才的老女人,我听到别人称她为“绿姐”,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关于她我也仅仅知道这一点。

我有了这个家的那一年是我最寂寞的一年。本来我住在娱乐厅的宿舍里,上班和休息都在那边,我在三楼的宿舍里有一个小房间。后来我就买下了现在这个家。我搬家前,大家都到宿舍里来向我祝贺。每个人都发自内心地高兴,都说要每天来我家聚会,把我家变成一个俱乐部。我坐在那里兴奋得脸泛红,心里洋洋得意。搬好家之后我便常坐在家中等待。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没人上门;一个星期、两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人上门。最后,两个月也过去了,我终于死了心,我知道他们不会来了,我指的是娱乐厅的那些同事。邻居倒是偶尔来一个,或是借东西,或是传播小城的谣言。来得最多的是皮革厂的老王,每次都是来找我喝酒,我并不喜欢喝酒,可要是不喝,他就坐在那里一句话都不说。他也常常带酒来。有一回我和他都喝醉了,我俩站在路边,看见我的同事过来了。起先是我指着他们破口大骂,后来老王也骂起来。同事们都很好奇,大家站在那里交头接耳,不打算离开的样子。我和老王从地上捡起石块去砸他们。他们不但不逃跑,反而围拢来向我们道歉。他们人多,捉住了我们的手使我们动弹不得。我和老王气得发狂。后来我俩忽然酒醒了,我听见那出纳说:

“黄二元啊黄二元,你怎么就不理解我们的一番苦心呢?我们大家不是要与你为敌,而是要保护你啊。你想想看,你离开娱乐厅搬到这里来,不就是为了独立生活吗?要是像从前你住在娱乐厅时一样,我们大家还死缠着你,你又怎么能真正独立呢?”

这个出纳平时专门占人便宜,是个最自私的家伙,他竟说出这种深明大义的话来,我一下就愣住了。我一发愣,他们就一哄而散。

今天我休息,我在我的房子里面转来转去的,打不定主意要不要去荒原。在我们这个浑浑噩噩的小城旁边,荒原是多么镇定啊。

我又在路上了。现在连喜鹊都没有了,不知怎么回事,喜鹊都飞到城里去了。荒原呈现出一种绝望的阴沉。虽然是白天,眼前的空间却显得模糊不清,没有远近层次。有一刻,我撞到了一棵矮矮的枣树上,我感到树里面伸出来一只铁爪,在我的胸口上抓了一把,我差点痛晕过去。后来定睛一看,枣树是枣树,我是我,互不相干地立在那里。

我变得小心起来了,用一根枯枝探路,慢慢前行。我反复在心里问自己:这是不是就是末日的景象?也许,这世界的真相正在我眼前呈现,要是我能穿透这层雾看个清楚就好了。

出门的时候在路上遇见老王,老王劝我今天不要去荒原,说兆头不太好。我问他兆头不太好是什么意思,他说他感到最近荒原将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从它内部挤出去了,“这样要出事的。”

我没有听他的规劝。再说他也不一定是劝我不要去,说不定反而是劝我快去。我听出了他的那一层意思。反正,我又在路上了。

虽然住在边远的小城,人际关系也简单,但我还是感到生活是很险恶的。说不定哪一天有灭顶之灾。但荒原上的游戏是另外一回事,这里的人们都像吸鸦片上瘾似的往这边跑。我最怕的是生活中的灭顶之灾,它在你完全没料到时突然降临。荒原的游戏呢是有准备的,一不做二不休,反而很坦然,甚至巴不得越危险越好。我遇到过野马,也遇到过僵尸(也许是活人,在黑暗中我没看清),我还掉进过深渊里,可到头来我不是好好的吗?

掉进深渊就发生在上个月。那之前很紧张,一脚没踩稳就滑下去了。那是个斜坡,我顺着往下滑,前面完全没什么东西阻挡,我的感觉就像狂风扫落叶,根本不容我作出判断。

此刻我在胡思乱想,那雾却渐渐收起来了,前方的视野里有三棵枣树,都是那种矮趴趴的。不要小看这种倔巴巴的小树,有时它也许会置人于死命。荒原上的东西都有隐藏着的一面,我早领教过了。喜鹊不来,这些野树大概更寂寞、更阴险了吧?我听到哔哔剥剥的响声,在我的右边居然燃起了小小的篝火!是某个行人扔下的烟头引起的吗?

那火烧得很欢快,枯枝和干草在火里头快乐地呻吟。很快它就烧完了,余烬成了白灰,开始还有一堆,风一吹就散落了。我有点遗憾。这是我第一次在荒原上看见火。可能并没有人扔烟头,火是自燃的,荒原在挤压自己,如老王说的,将生命从它内部挤出去。那么,要出事了吗?想到这里我低头一看,看见刚才那堆篝火所在之处的泥土下面有什么东西在拱动。我紧张地注视着,用我手中的那根枯枝去拨那块土。我估计下面有只动物,就用手里的枯枝掘下去。掘了半尺深,却并没有什么动物。再一看,前面一点的地方又有什么东西在拱,眼看要破土而出,但又总不出来。

我走开去,我所到之处到处都是这种景象。有一刻,我踩到了小动物身上,差点摔倒。仔细一看,只不过是土坷垃。就在我吓得不敢移动脚步了时,我听到了喜鹊叫,很凄厉的两声。我看到了它们,一公一母,在枣树下面。它们失去了双腿,好像是被烧掉了。它们侧卧在泥地上,腿子成了秃棒棒。我仔细地打量它们,是的,还是那两只,我经常看见的。我伸手去捧其中的一只,没料到它拼死挣扎,将我的手背啄出了血。另外那只也在旁边用破锣一般的叫声斥责我的冒失举动。我连忙放开了它。它们一齐恶狠狠地向我发出威胁的声音。唉,我的确是不受欢迎的局外人,关于此地的形势,我又知道一些什么呢?

于是我像见了鬼一般地逃跑。我脚下老是踩着了田鼠一类的小动物,可是顾不了那么多了,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那两只失去了腿的荒原喜鹊,它们身上显出的暴烈的能量,还有这蠢蠢欲动的泥地,一下子将我内面的意志摧垮了。可怕啊可怕!

我来到了桥边,我突然记起了这里有座桥。荒原里的记忆是这样——当你离开它时,你就记不起那些地点和标志了。这里并没有小河,为什么会有一座桥?往下一打量,可疑的泥地变得模糊不清了。桥很怪,像是胡乱拼凑,又像是精心设计,某些细节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天衣无缝。有的人也许会说设计得很好,但这种好有什么意义?这名制作者大概具有荒原的性情吧,我想象他是一个独眼汉子,戴一顶毡帽。

我坐了一会儿,感觉很无聊,就下去了。我离开桥的时候心里有点恨恨的。然而地上再没有什么小动物涌动的迹象了,泥地又变得平实了,我边走边嘀咕:“这不就是那种相依为命的感觉吗?”我还要来同它相会的,但会面只能不期而遇。

喜鹊在叫!不是两只,而是十来只,都是那种暴烈的叫声。我看不见它们,它们一定看见了我,是冲着我叫。我用两手捂着耳朵往前走,我应该坚强,像那座桥一样。我就这样将嘈杂的刺耳的鸟语抛在了身后,心有余悸地回想着桥的形象。那种长条青石板坐上去是多么的舒适啊,一直在那上面坐下去应该是很幸福的吧。可为什么会感到厌烦呢?可见还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前方隐隐约约地有闪电,暴风雨要来了吗?

我的背包里面有雨衣,我不畏惧荒原的暴风雨。虽然不害怕,泥里水里的毕竟不那么好受,所以我加快了脚步,朝我想象中的家的方向走去。每次都这样:我大致确定一个方向,认为我的家在那边,然后就糊里糊涂地往那边走。最后呢,我总是回到了家。我不知为什么感到,在荒原,你只能采取这样的策略。要不然怎么办呢?

倾盆大雨忽然就降下来了,我连雨衣都没来得及展开。还有更糟糕的:我被一道闪电击倒在地。我感到自己像一条泥鳅一样在地上蹦了几下,然后就不动了。大雨泼在我身上,开始我很麻木,怀疑自己是不是濒临死亡。后来浑身就像被火烧坏了一样痛得要命了,可能是那道闪电烧伤了我的皮肤吧。我在水洼里大声呻吟,我想,既然我还能叫出声来,离死亡就还远得很。我很想将背包里的雨衣拿出来,但是我的胳膊抬不起来。我就是这个时候在一道闪电里头看见了它们——那两只断腿喜鹊。它们用断腿立在泥地上,身上湿淋淋的。真是奇迹,那样的残肢居然可以稳稳地支撑身体。闪电一过去,我又看不见它们了。周围黑糊糊的。它们不叫,它们像英雄一样经历了庄严的洗礼。同它们一对比,我也不好意思再哼哼了。我拼命忍住。

雨慢慢地小了,黑暗中有人在旁边说话。

“这场雨下得好,把些个污浊的东西都冲走了,这世界变得干干净净。你听,雨滴落到荷叶上面……”

我听出了老王的妻子的声音,接着我又认出了皮革厂那黑糊糊的影子。却原来我已经到了皮革厂旁,我大声叫了起来:

“老王!老王!”

一阵脚步声,夫妻俩亮着手电筒过来了。他俩将我架起来往大门那边走,我感到身上已经不那么痛了。

“喜鹊……”我焦虑地说。

老王哈哈笑起来,说:

“这种天啊,人最容易产生幻觉。先前我不是同你说过要出事的吗?你不愿听我的劝告。”

他们将我扶到走廊上的长靠椅上,然后解下我背上的背包。解背包时,老王的妻子尖叫起来。后来她告诉我说有小动物从背包里窜出,跑掉了。“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啊?”她的声音带哭腔。

我摸了摸我的包,里面就是那件雨衣,还有干粮,全弄湿了。她干吗那么激动?我告诉他俩我是被闪电击倒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爬起来?”她大声斥责我,气愤至极。

老王连忙打圆场,他对她说我是个新手,我脑子里关于荒原的知识必定是很贫乏的,所以她没必要同我较真。

他们让我躺在长椅上,然后就进屋去了。起先我还听见女人在那黑屋里小声地哭,后来就什么声音都没有了。一阵冷风吹过来,我感到这皮革厂像个凶杀的现场。我很想离开,但我连挪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在微光中,许多东西看起来都像尸体,光是大门那里就有好几具,在地上摊着,有的没头,有的没胳膊,有的拦腰截断。我努力尝试了几次,终于成功地站了起来。我一站起来力气就恢复了。

他们真的是尸体。我弯下腰,看见一个女人狂笑的脸庞。这时我被另一具尸体绊倒了,就不顾一切地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滚到了大门外。大门吱吱呀呀地响着,缓缓地关上了,我发现那些僵尸都被关在了门里面。我听到老王的女人仍然在哭。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回转身走过去用力推门,不论我怎么推,那门纹丝不动。

老王在门的里边冷冷地说:

“如果你想追根究底,那可打错了算盘。”

他的话让我身上冒出冷汗。我只好离开,走夜路回家。我想,这个皮革厂如今已经同荒原连成一体了,老王和他女人的逻辑已成了彻头彻尾的荒原逻辑。那么我,娱乐厅的小会计,如今将会怎样来安排我自己的生活呢?我并不具有老王的魄力。

回到家中时,天已经蒙蒙亮。老远就听到那两只喜鹊在刺耳地叫,像报告什么灾祸一样。推门进屋,闻到一股发霉的气味,连忙将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了。我坐在昏暗中,突然记起了三十二年前我和奶奶之间的对话。

奶奶说:“二元,你是跨过那条沟到这里来的吗?”

我说:“我没能跨过,我掉了下去,从那下面走出来的。”

奶奶说:“好,好!你没事就来看我吧。马路上汽车多,横穿马路时可要鼓起勇气。”

我说:“奶奶啊,我看那些深沟倒没什么可怕的。”

我的奶奶住在都市中七弯八拐的小巷里。她隔一段时间就从家中消失,从不告诉别人她到什么地方去了。

娱乐厅的同事们送给我一杆制作精良的矛枪。他们郑重地将武器交到我的手中,祝我好运。他们知道我第二天要去荒原。

这是什么样的用意呢?难道他们希望我去送死?或者他们希望我大获全胜,成为英雄?我此番是去征服野马呢,还是去征服狮子?

我们相互间都不交谈,似乎心照不宣。

只剩最后几个秋夜了,冬天马上要来了。近来听到人们议论说,皮革厂的老王和他女人“沉下去了”。我没有追问,我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事。住在那种地方,人是不可能抵抗袭来的诱惑的。那种僵尸迷魂阵,那女人从小屋里传出的哭声,那浑水一般流动的光波,一切都历历在目。

如果可以将我这种阴沉的激情称为爱的话,我想说我爱荒原。在虚无的浪潮中我迟钝地思考着我的这种爱,凝视着月光中那铮亮的矛头。一瞬间,我感到我与同事之间发生了交流。却原来他们一直在暗中支持我。不光如此,我感到我同这里的人们的关系也完全改变了。我们之间难道不是一直心心相印的吗?即使相互不怎么交谈,我们大家的力不也总是往同一处使吗?我用手抚摸着锐利的矛头,心头一阵轻松——虚无退潮了,月光充满了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