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丁钩儿轻展猿臂,紧紧搂住女司机的腰。同时,他动作纯熟地把嘴巴堵在了她的嘴上。女司机摆动着脑袋想脱离他的嘴,他的脑袋随着她的脑袋摆动使她的挣扎劳而无功。在摆动的过程中,他把女司机厚墩墩的双唇全部吸到自己的嘴里。她呜呜噜噜地骂着:他妈的!你妈的,这些他妈的你妈的一无泄露地射到了丁钩儿的口腔里,被他的舌头、牙床和喉管之类组织吸收。根据经验,丁钩儿猜想这种挣扎很快就会结束,她很快就会面色潮红、呼吸急促、小肚子发热,像温顺的小猫一样躺在自己的怀里。女人都这样。但事实很快地证明,他犯了把一般与个别相混淆的错误。女司机并没被他嘴巴里施放出的麻醉放倒,她的挣扎反抗并不因嘴巴被钳住而减弱,反而愈来愈激烈,愈来愈疯狂。她用手抓丁钩儿的背,用脚端丁钩儿的腿,用膝盖顶丁钩儿的肚子。她的小肚子像燃烧的火炭一样灼人,她嘴巴里的味道像烈酒一样醉人,丁钩儿兴奋异常,宁愿皮肉受苦,也不愿把嘴巴撤下来。他甚至伸出舌头,试图撬开她紧咬的牙关。丁钩儿吃亏就在这时。
他想不到她的牙齿狡猾地启开是一个阴谋,竟然迫不及待地把舌头伸到她的嘴里去。女司机把上下牙咯噔一错,侦察员发出了一声哀鸣。一阵尖利的疼痛由舌尖迅速传遍全身,丁钩儿的双臂疾速地从女司机腰际跳开。他闪到一边,感到满嘴都是腥甜味儿,一股热辣辣的液体盈满了嘴。他捂住嘴巴,心中暗暗叫苦。坏了,他悲哀地想,舌头被咬掉了。在侦察员的风流史上,这是一次惨痛的失败。他妈的,这个婊子养的!他心中暗骂着,一低头,吐出一口鲜血。天上星光灿烂,地上模模糊糊,他确凿地知道自己吐出了一口鲜血,但却看不到鲜血的颜色。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舌头,用牙齿和上唇轻轻地试探着,发现舌头基本完好,只是似乎在舌尖上,有一个黄豆大的窟窿,血就是从那里涌出。
舌头没被咬掉,丁钩儿减轻了许多思想负担。这一吻付出的代价相当沉重,丁钩儿心中十分懊恼。他想教训一下她,但心中烦乱,不知如何动手。
她与他面对面站着,近在咫尺。他清晰地听到她沉重的呼吸,着衣单薄的上体感受到了她身体上散发出来的热量。她昂着头,瞪着眼,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柄虎头扳手。借着愈来愈明亮的星光,他看清了那张因生气而显得格外生动的面孔。她的脸上有许多顽皮孩子的神情。他不由地苦笑一声,含含糊糊地说:“好快的牙齿。”
她呼呼哧哧地喘着气,说:“我还没敢用劲咬呢!我的牙能咬断十号钢丝。”
侦察员的心情因为与她对话而骤然好转,舌上的痛苦变得麻木迟钝。他伸出手,想拍拍她的肩膀。她警惕地跳开,高举着扳手,喊道:“你敢,你敢动我就打死你。”
他缩回手,说:“姑奶奶,我不敢动你,绝对不敢。咱俩讲和好不好?”
她放下扳手,气哼哼地命令:“往水箱里灌水!”
夜气渐渐深重,丁钩儿感到肩背冰凉。他顺从地提起水桶往水箱里灌水,发动机散出来的热量包围着他,使他感到温暖。水流进水箱时发出咕咕嘟嘟的响声,好像一位渴极了的牛在饮水。流星划过银河,虫鸣声四起,远处传来海水冲涮滩涂的哗哗声。
坐进驾驶楼后,他看着前方酒国市区辉煌的灯火,突然感到自己孤孤单单,好像一只失群的羔羊。
坐在女司机家舒适的沙发上,丁钩儿心醉神迷。此时他身上那些散发着汗臭和酒臭的衣服已经被抛弃在阳台上,对着浩渺的夜空继续散发它们的气味,一件宽大、松软、温暖的睡袍包裹着他的肉体。他那柄小巧玲戏的手枪连同几十粒嵌在弹夹里的子弹躺在茶几上,枪身闪烁着蓝幽幽的光芒,子弹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他仰在沙发上,眯缝着眼睛,倾听着澡堂中哗哗的水声,想象着莲蓬头里喷出的热水从女司机肩膀上、乳房上缓缓流下的情景。舌头被咬之后发生的一切都像梦境。他爬上驾驶楼后再也没有说话,女司机也没说话。他认真地、机械地听着发动机均匀地隆隆声、车轮与地面摩擦的沙沙声。汽车风驰电掣,酒国扑面而来。红灯,绿灯。左拐,右拐。车从旁门驶入酒国酿造大学,停在煤场上。她下车他跟着下车。她走他也走,她停他也停。事情虽然荒唐,但显得非常自然,他像她的丈夫、或是关系亲密的朋友一样,堂堂正正地走进了她的家门。现在他的肠胃愉快地消化着她烹调出来的可口饭菜,坐在她的沙发上,呷着她的葡萄酒,欣赏着她布置得舒适华丽的房间,等待着她从澡堂中出来。
舌头上的伤口阵发性的刺痛偶尔唤醒他的警惕,也许这是个更大的阴谋,这个明显地生活过男人的房子里也许突然会冒出一个凶猛的男人——即使冒出两个男人,我也决不离开。他喝干了那杯爽利的葡萄酒,让自己沉浸在柔情蜜意中。
她披着一件米黄色的浴衣,趿拉着一双红色塑料坡跟拖鞋,从洗澡间走出来。这家伙走得风流佻(亻达),屁股一蹿又一蹿地,好像在跳舞。地板“咯咯”地响。金黄的灯光照耀着她。她的头发贴在头皮上。脑袋圆圆,如同葫芦头。葫芦头闪着光,漂浮在浴衣与灯光造成的黄色暖流中。“一手抓繁荣,一手抓扫黄”!他莫名其妙地想起了这个流行的口号。她叉着腿在他面前站着,浴衣带子系着很松的活扣。雪白的大腿上有块黑色的胎记,宛若一只警惕的眼睛。半个胸脯也很白。胸脯上那两砣肉很大。丁钩儿眯缝着眼睛,不动手、只欣赏。他只要一抬手,拉开那在脐间的浴衣带子,女司机便会襟怀坦荡。她不像个女司机。她像个贵妇人。侦察员研究过房子和房子里的摆设,知道她的丈夫不是盏省油的灯。他又点了一支烟,像一只狡猾的狐狸研究圈套上的食物一样。
女司机愠恼地说:“光看不动,算什么共产党员!”
丁钩儿说:“地下党对付女特务都用这种方式。”
“真的?”
“在电影里。”
“你是演员?”
“学着演。”
她轻轻地解开衣带,双臂一振,浴衣滑落在脚下。亭亭玉立!侦察员立刻想到一个形容词。
她用手托着乳房说:“怎么样?”
侦察员说:“不错。”
“下一步该怎么办?”
“继续观察。”
她抓起侦察员的手枪,熟练地推上子弹,往后退一步,与侦察员拉开一点距离。灯光愈加柔和。她的身体上仿佛镀了一层金,当然不是全部。她的乳晕是暗红色的,她的乳头则是两点鲜红,好像两粒红枣。她缓缓地举起枪,瞄准了侦察员的头颅。
侦察员微微一震,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闪烁着蓝色光泽的枪身和黑洞洞的枪口。他总是用枪瞄准别人的脑袋,总是用猫的态度观察着处于利爪之下的老鼠的表现。那些老鼠们面对着死亡,绝大多数都战战兢兢、屁滚尿流;只有极少数能够故作镇定,但颤抖的指尖或是抽动的嘴角却将他们内心的恐怖暴露无遗。现在,猫变成耗子,审判者变成了被审判者。他仿佛从来没见过手枪似地端详着自己的这支手枪。它的瓦蓝色光泽像陈年佳酿的淳厚气味一样迷人,它流畅的线条呈现出一种邪恶的美丽。此刻它就是上帝它就是命运它就是勾命的黑无常。她的又白又大的手紧紧地抓住带凸纹的枪柄,细长的食指压住了硬弹性扳机,使它处于一种一触即发的状态。根据自己的经验,他知道处于这种状态的枪已经不是一块冰凉的铁,而是一个生命。它有思想有感情有文化有道德,它身上潜伏着一个骚动的灵魂。它的灵魂也就是持枪人的灵魂。遐想使侦察员紧张的心情不知不觉地松弛下来,他不再去单单注意那随时都会射出子弹的枪口。枪口淹没在枪的整体之中。他甚至是悠闲地吸了一口烟。
院子里有秋风吹拂,丝质的窗帘微微摆动。洗澡间顶板上的由蒸汽凝成的冷水珠儿响亮地跌在澡盆里。他看着握枪的女司机,就像在美术馆里观赏一幅油画。他很吃惊地发现,一位赤身裸体的年轻女人手持一支手枪准备射击竟然如此富有性的挑逗意味。此时的手枪已不是简单的手枪,而是一件发起性进攻的器官,一支蓬勃的性手枪。丁钩儿从来就不是一个见了女人就闭眼的侦察员,如前所述,他有一个性欲如火的情人。现在补充,他还有几次蜻蜓点水式的艳遇。如果是往常,他早就会像下山猛虎一样,把这个小母羊抱在怀里。这次令他踌躇不前的原因,一是因为来到酒国后,如同陷进迷宫里,心神恍惚,疑虑重重;二是因为舌头上的窟窿还在痛疼。面对着这只性格怪戾的妖蝴蝶,他不敢轻易动手,尤其是自己的头颅正对着黑洞洞的枪口。谁敢保证这个妖精不扣扳机呢?扣扳机比张嘴咬人要容易得多,又文明又现代又富传奇浪漫色彩。这家伙,住着这样宽敞、漂亮的房子,干着那样辛苦的工作,这么大的反差,令人费解。我吻她一下差点丢了舌头,要是……,谁敢保证两腿之间那件宝贝是安全的呢?侦察员克制住自己的“资产阶级淫乱思想”,鼓舞起“无产阶级的凛然正气”,稳如泰山地坐着。面对着光屁股女人和黑色枪口,他坐得那样端庄,他脸上神色那样安详,的确是壮烈的英雄,人世间少有。他静观变化。
女司机面皮越来越红,乳头因激动而哆嗦,像两只小鲁的尖吻。侦察员恨不得扑上去把它们咬下来,舌尖一阵剧痛,他继续坐着。
她轻轻地叹一口气,说:“我投降。”
她把枪扔在桌上,夸张地举起双手,说:“我投降……我投降……”
她举着双臂,叉开双腿,能打开的门户全部打开了。
“你真的不想吗?”她懊恼地问侦察员,“你嫌我难看吗?”
“不,你很好看。”侦察员懒洋洋地说。
“那为什么?”她嘲讽道,“是不是被人阉了?”
“我怕你咬掉我的。”
“公螳螂都死在母螳螂身上,可公螳螂决不退缩。”
“你甭来这一套。我不是公螳螂。”
“你妈的个孬种!”女司机骂一句,转过身去,说,“你给我滚出去,我要手淫!”
侦察员飞身跃起,从后边搂住了她,一手攥住她一只乳。她仰在他怀里,歪回头,咧着嘴对她笑。他情不自禁地把嘴凑上去,嘴唇刚刚触及到她的灼热的嘴唇,舌尖便暴发一阵刺痛。噢啦啦!他惊叫一声,立刻把嘴躲开了。
“我不咬你……”她说着,转过身伸手解他的衣扣。
侦察员的衣服一件件被她剥下来。他举着手配合她,像一个单身行路人碰上了女强盗。她剥掉披在他身上的睡袍,一扬手,扔到墙角上,又剥掉他的裤权、背心,扔到悬挂在天花板上的枝形吊灯上。他抬头望望它们,心里突然产生了把它们摘下来的愿望。这愿望十分强烈,促使他来了一个“立地拔葱”,跳起三十厘米高,右手的手指尖刚触到了它们,但双脚已经落在地毯上。当他再次跳起时,女司机来了一个扫堂腿,打得他四爪朝天摆在地毯上。
没及侦察员清醒过来,女司机便纵身骑在了他的肚子上。她双手拽着他两只耳朵,屁股上蹿下跳,墩出一片脆响。丁钩儿感到五脏六腑都被震荡了。他忍不住地嚎叫起来。女司机伸手摸过一只臭袜子,塞到他的嘴里。她的动作凶狠野蛮,没有半点儿女性温柔。丁钩儿嘴里奇臭难消,心里暗暗叫苦。这哪里是做爱?分明是杀猪。他的意识刚想命令双手动作把这女屠户推下去,谁知她如有先见之明的猎手一般,伸出两手,按住了他的手腕。丁钩儿此时的心情十分矛盾,既想挣扎,又不想挣扎。想挣扎的原因如上所描述;不想挣扎的原因是分明感觉到他的身体的下半部分正在接受一场血与火的考验。他索性闭上眼睛:听上帝判决。
后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正当他感到女司机浑身汗湿,像一条泥鳅在自己肚腹上滚动时,几声冷笑从高处传来。丁钩儿一睁眼,正碰上一缕灿烂的镁光炸开,随即便听到照相机快门僻啪一声微响,接着又听到照相机自动倒卷的沙沙声。他猛地虎坐起来,对准女司机热情澎湃的脸就是一拳。这一拳打个正着,只听到啪一声响,镁光连连闪烁着,她往后缓缓而倒,双肩恰好落在了他的双足上,肚皮朝天,显出很多隐秘。镁光闪烁,他与女司机创造的前无古人的姿态都被阴谋家摄入了镜头。
“好吧,侦察员丁钩儿同志,现在,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金刚钻把胶卷装进口袋里,翘着二郎腿,舒适地靠在沙发上,嘲讽地说。他说话时故意抽动着右腮的肌肉,这动作引起了钩儿对他的极度厌恶。
丁钩儿把懵懵懂懂的女司机从身上推开,试图站起来,但腿脚麻木,行动失灵,竟像瘫痪了一般。
“好极了!”金刚钻抽动着腮上的肌肉说,“肩负重任的侦察员因纵欲过度,下肢瘫痪。”
丁钩儿盯着那张保养得极好的漂亮面孔,一股怒火在胸中熊熊燃烧,灼热的血液流遍全身,冰凉的双腿里似有千万只小虫在爬行。他双手撑动,一努力,歪歪斜斜地站起来。阻塞的血管畅通了。他一边行动着,一边替自己的行动解说:“侦察员站起来了。他活动着手脚,扯过一条毛巾,擦拭着身上的冷汗,还擦拭着酒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金刚钻的妻子或者情人分泌到他的肚皮上的粘稠液体。他一边擦拭,一边为适才的惊恐而后悔。我没有犯罪,只不过陷入了罪犯们布置好的陷阱。”
他扔掉毛巾,毛巾轻飘飘地落在金刚钻的眼前。金刚钻腮上的肌肉抽搐得十分厉害,脸皮变青。丁钩儿说:“你的女人很有味道,只可惜跟了你这个混蛋。”
他等待着、期望着金刚钻发怒,然而,金刚钻竟朗声大笑起来。他笑得突兀古怪,竟让丁钩儿惶惶不安起来。
“你笑什么?”他说,“你以为笑就能掩盖你内心的虚弱吗?”
金刚钻止住笑,掏出一方手帕擦拭着眼泪,说:“丁钩儿同志!究竟是谁内心虚弱?你闯入私人住宅,强奸我的老婆,证据确凿,”他拍拍衣袋里的胶卷,继续说,“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他一抽嘴角,嘲弄道,“谁内心虚弱?”
丁钩儿咬着牙根说:“是你老婆强奸了我!”
“真是千古奇闻!”金刚钻抽着腮肉说,“一个武艺高强、手持枪械的壮年男子,竟被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强奸了!”
侦察员把视线移到女司机身上。她仰在地板上,目光迷离,如痴如醉,鼻孔里流出两股鲜红的血。丁钩儿的心哆嗦起来,女司机灼热的腹部留给他的美好感觉不可遏止地涌上心头,使他的眼睛一阵酸辣,眼泪几乎要涌眶而出。他蹲下去,扯起狼藉在地的睡衣袖子,擦去女人鼻子和嘴巴上的鲜血。他后悔自己下手太重。手背上有两滴米黄色的水珠,大颗粒的眼泪从她的眼里噼噼啪啪的跳出来。
丁钩儿抱起女司机,放到床上,拉过一条被子盖住了她。然后,他跳起来,扯下了悬挂在吊灯上的背心短裤,穿好。又拉开门,从阳台上取回自己的衣裤,穿好。伸手拿过桌上的手枪——金刚钻抽着腮肉看着他——退掉顶门火,把枪挂在腰带上,坐下。他说:“咱俩摊牌吧!”
金刚钻说:“摊什么牌?”
丁钩儿说:“你装什么胡涂?”
金说:“我不糊涂,我痛心。”
丁说:“你痛心什么?”
金:“我痛心我们党的干部队伍中竟然出了你这样的败类!”
丁:“我是败类,我勾引你的妻子,是败类,可有的人,竟然烹吃儿童!连人都不是!是野兽!”
“哈哈哈……”金刚钻抚掌大笑,笑停后说,“这真是天方夜谭,酒国市确有一道充满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名菜,上级首长也吃过,你也吃过。如果我们是吃人野兽,那么,你也是吃人野兽了!”
丁钩儿冷笑道:“如果心中无鬼,何必设置这样的美人计来赚我?”
金刚钻怒道:“只有你们检察院的那些混蛋才会有这种邪恶的想象力!现在,我向阁下转达我们市委、市府领导的意见:欢迎高级侦察员丁钩儿来我市调查,我市愿意提供一切方便。”
丁钩儿说:“你其实可以阻止我的调查的。”
金刚钻拍拍衣袋,说:“其实准确地说,你们二位是勾搭成奸,你虽然行为下流,但没有触犯法律。尽管我可以让你立刻像狗一样爬回去,但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我不阻止你继续执行你的任务。”
金刚钻拉开酒柜,提出一瓶茅台酒,拧开盖子,倒了两大杯,恰好瓶干。他推到丁钩儿面前一杯,自己端起一杯,说:“为了你的调查胜利干杯!”说完,用自己的杯碰了碰丁钩儿那杯,一仰脖,把那半斤茅台酒一饮而尽。他举着空杯,抽着着腮肉,双目炯炯,盯着丁钩儿。
丁钩儿见到他腮肉抽动,不由得怒火上冲,端起酒杯,不管死活,咕嘟嘟灌下去。
“好!”金刚钻欢呼着,“这才是个男人!”他从酒柜里抱出了一堆酒,全是名牌。他指点着这些酒说,“我与你分个高低!”他极为麻利地开瓶倒酒,酒花在杯中翻腾,酒香四溢。“谁不喝谁是婊子养的!”他抽动着腮肉,把儒雅风度丢掉,一脸酒痞神气,“敢不敢喝?”他挑战地问,腮肉抽动、仰脖干尽,“有的人宁愿落个婊子养的也不敢喝!”
“谁说我不喝?”丁钩儿端起杯,咕嘟嘟灌下。他的头盖骨上开了天窗,意识化成妖蝴蝶,如团扇般大,在灯光下旋舞,“喝……,操你们的妈,喝干你们酒国……的……”他看到自己的手大如蒲团,生着密密麻麻的指头,伸向那酒瓶,酒瓶小得如一枚铁钉,如一根绣花针,又忽然放大若干倍,如铁桶,如棒槌。灯光变幻,蝴蝶翻飞。只有那抽动的腮肉看得真切。喝!酒浆如蜂蜜般润滑。舌头和食道的感觉美妙无比,难以用言语表达。喝!他迫不及待地把酒吸进去。他看到清明的液体顺着曲折的褐色的食道汩汩下流,感觉好极了。他的感觉沿着墙壁飞翔。
金刚钻在灯光中缓缓游动,突然又加速成流星一般。他的神采如利刃一般把满室的金黄色劈出道道缝隙,他在这些缝隙中宛转自如地游动。然后他消失了。
那只彩色蝴蝶似乎疲倦了,它的翅膀越来越沉重,仿佛被露水打湿了。终于,它落在吊灯的金属支架上,悲伤地抖动着触须,看着它的躯壳沉重地跌在地板上。
莫言老师:
好久没接到您的回信,心中忐忑不安。是不是因为我在上封信里得意忘形,口出狂言,惹得您不高兴呢?如果真是这样,学生诚惶诚恐、战战兢兢,汗不敢出,罪该万死。老师您“大人不见小人的怪,宰相肚里跑轮船”,千万不要和我小孩儿一般见识,无论如何,我都不愿失去老师对我的厚爱。今后,我一切听从老师就是,再也不敢强辞夺理,再也不敢胡搅蛮缠了。
如果您认为那盘“龙凤呈祥”带有自由化倾向,我立刻把它从《驴街》中撤掉便是。我还可以去一尺餐厅找找金老板,让他从菜谱上抠掉这道菜。前几天,我跟他说起了您,他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问我:是写《红高粱》那位吗?我说是的,就是他,我的老师。他说:你这位老师是个“言行一致的真流氓”,我很看重他。我说你这个家伙,怎么敢说我的老师是流氓呢?他却说:这是我对他的高度评价。在“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布满世界的时代里,“言行一致的真流氓”就像金子一样珍贵。老师,对不寻常之人,不能以寻常之理论之,这位一尺先生,稀奇古怪,神鬼莫测,他的话唐突粗莽,望您不要见怪。
我跟他说了请您帮他做传记的事,他非常高兴,说:只有莫言才配给我作传。我问为什么,他回答说:我与莫言是一丘之貉。我反驳道:莫言老师是名重一时的青年作家,你一个小侏儒怎敢与他相提并论?他冷冷一笑道:说他跟我一丘之貉,是大大地抬举了他。多少人想跟我一丘之貉还捞不到呢!
老师,我希望您不要跟他一般见识,这年头,什么都是七颠八倒的,连我们酒国市那位号称“酒国第一美人”的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都去找他睡觉,可见他很有能耐。他有钱没名,你有名没钱,正好互补一下。老师不必假清高,正好跟他做笔交易。他说只要您给他做传记,他决不会亏待您。老师,学生动您把活儿揽下来,先赚它几万元人民币,改变一下贫穷落后面貌再说。何况,余一尺不同凡响,您对他又很感兴趣。一个身高尺余的丑八怪,竟发誓要“肏遍酒国美女”并且也真是差不多肏遍了,这里边的玄奥趣味无穷而且发人深省,以老师您的汪洋恣肆的天才笔法,《余一尺传》肯定能成为不朽著作。余一尺说,只要您乐意为他作传,请到酒国来,他愿意提供一切方便,高级饭店任您住,琼浆玉液任您喝,美味佳肴随您吃,名烟任抽,名茶任啜,他甚至还鬼鬼祟祟地对我说:他如有别的方面的爱好咱也尽量满足。老师,您如果嫌采访辛苦,学生我愿意代劳。这样的好事打着灯笼也难找,请老师莫要再犹豫了。
老师,为进一步调动您的积极性,让您感到余一尺是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坯子,我特意写了一部题名《一尺英豪》的纪实小说,供老师批判。老师如果决意来酒国为他作传,此小说就不必往外推荐了,学生受您大恩,无以为报,此文就算我献给您的一个小小礼物吧!
敬祝笔健!
学生:李一斗
一斗兄:
来信及“纪实小说”《一尺英豪》收到。
你上次的信坦率得很,我很欣赏,所以你不必多虑。回信晚了些,因为我去了一趟外地。你的几篇小说还没有消息,望耐心等待。
“龙凤呈祥”不过是一道菜,并没有阶级属性,更不存在“自由化”问题。所以既不必从《驴街》中撤掉,更不必从一尺餐厅的菜谱上抠掉,有朝一日我去了酒国,还想去品尝这道盖世佳肴呢,抠掉了怎么得了!另外,这些东西既然有那么高的食用价值,不吃掉多么可惜多么愚蠢,而既然要吃,大概没有比“龙凤呈祥”更文明的吃法了。即使你想从菜谱上抠掉它,余老板也不会同意。
余一尺这个人物,越来越让我感兴趣。为他作传,我原则上同意。关于报酬,由他随意就是。他多给,我多要;他少给,我少要;他不给,我不要。吸引我为他作传的,并不是金钱,而是他的传奇般经历。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个余一尺,是你们酒国市的灵魂,在他身上,体现了一种时代的精神。他一半是个天使,一半是个魔鬼,揭示出这个人物的精神世界,也许是我对文学的一大贡献。你可转告一尺先生,让他知道我对他的先入为主的评价。
大作《一尺英豪》,实在不敢恭维。你说这是一篇纪实小说,我觉得这是一堆杂碎,像一尺酒店的驴杂碎一样。这里边有你写给我的信,有《酒国奇事录》,有余一尺的胡言乱语。太天马行空了,太漫无节制了。几年前人们就批评我的不节制,但与你的不节制比较起来,我太节制了。现在是一个严守规范的时代,写小说也是如此,所以我想此稿就不往《国民文学》送了——送也是白送——暂留我处,等我去酒国时还你。文章中的材料,我会参考的,谢谢你的美意。
另外,《酒国奇事录》你那里有吗?如有,请速寄我看看,如怕丢失,你可复印一份给我,复印费我会寄给你。
即颂时绥!
莫言
《一尺英豪》
酒博士,你坐下,咱俩拉拉知心话。他蹲在那把能够载着他团团旋转的皮椅子上,亲切而油滑地对我说。他脸上的神情和说话的腔调犹如天上的云霞,璀璨奇谲,变幻多端。他像个妖精,像个武侠小说中所描述的那种旁门左道中的高级邪恶大侠一样,令我望之生畏。我紧张着屁股坐在与他对着面的那张豪华的沙发上。他嘲弄地说,你这小子,什么时候跟莫言那个臭小子臭味相投拜了兄弟?我像只哺雏的金丝燕妈妈一样呢呢喃喃地不是哺雏辩解道:他是我的老师,我跟他是文字之交,至今未能谋面,真是遗憾至极。他哼哼哼地奸笑一会儿,道:那姓莫的小子其实不姓莫,他本姓管,自吹是管仲的七十八代孙,其实是狗屁不沾边。他现在成了什么作家,牛皮哄哄,自以为了不起,其实呀,他那点老底儿,我全知道。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能知道俺老师的老底儿?他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小子从小就不是个好东西。六岁时他点了一把火烧了生产队里的仓库。九岁时迷上了一位姓孟的女教师,一天到晚围着人家的屁股转,十分讨人厌。十一岁时去偷西红柿吃被人逮住挨了一顿好打。十三岁时偷萝卜被捉住当着二百多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宝像请罪,这小子记性不错,背书一样,把人逗得乐哈哈,回家被他爹臭揍一顿,腚都打肿了——不许你侮辱我尊敬的老师——我大声抗议——侮辱?这都是他自己在文章里写着的呀!他奸邪地笑着说,让这个坏东西为我作传,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只有他这种邪恶的天才,才能理解我这种邪恶的英雄。你写封信催催他,让他快点到酒国来,老子亏待不了他。他拍着胸脯说。他拍着胸脯说完,身体发力,使那极端高级的皮椅子风车般旋转起来。我迅速地看到他的脸又迅速地看到他的后脑勺。脸、后脑勺,脸、后脑勺,脸上生动的奸诈,后脑圆溜溜赛葫芦,里边满是智慧。在团团旋转中他升高了。
我说,一尺先生,我已给莫老师写了信,但他还未回信,只怕他未必愿意为您作传。
他冷冷一笑,道:放心吧,他会愿意的。这个小子一爱女人,二嗜烟酒,三缺钱花,四喜欢搜罗妖魔鬼怪、奇闻轶事装点他的小说,他会来的。世界上只怕没有第二个人,能像我这样了解他了。
他又在团团旋转中降低,刻薄地说:酒博士,你算什么博士?你知道酒是什么?酒是一种液体。屁!酒是耶稣的血液。屁!酒是昂扬的精神。屁!酒是梦的母亲、梦是酒的女儿。这还有点沾边,他咬牙瞪眼地说,酒是国家机器的润滑剂,没有它,机器就不能正常运转!懂不懂?看你那张崎岖不平的脸我就知道你不懂。你是不是打算与莫言那个小兔崽子一起来写我的传记?好,我成全你们,我配合你们。其实,写传的高手绝对不去采访什么,采访得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都是假的,你们要去伪存真,透过假话看到真理。
告诉你吧,小子,也请你转告莫言那个小子,余一尺今年已经八十五岁,高龄了是不是?我闯荡江湖讨生活那时节,你们这俩小畜生还不知在哪个地方呢!你们也许在玉米棵子里,在白菜帮子里,在萝卜咸菜里,在黄瓜秧子里,等等。你说莫言那小子正在写《酒国》?简直是狂妄,不知天高地厚。他喝了多少酒就敢写《酒国》?老子喝的酒比他喝的水还要多!你们知道每当月明之夜,在这驴街上纵驴驰骋的鱼鳞小子是谁吗?那就是我、那就是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那阳光灿烂的地方。怎么,你看着我不像?你怀疑我有飞檐走壁的绝妙身手?好,老子露一手,让你小子开开眼。
敬爱的莫老师,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人瞠日结舌:这个貌很惊人的小侏儒的眼睛里突然精光四射,犹如两道剑芒。我眼睁睁地看到他在那皮转椅上把身体一缩,一道飘忽的黑影,轻盈盈地飞了起来。皮转椅团团旋转着,啪,到了螺丝杠的尽头。我们的朋友,本文的主人公,已经贴在天花板上了。他的四肢乃至他的全身,仿佛都生着吸盘。他像一只庞大的、令人恶心的壁虎,在天花板上轻松愉快地爬行着。他的嗡嗡的声音从高处传下来:小子,看到了吧?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师傅能在天花板上贴一天一夜,而且纹丝不动。说罢,他从天花板上落下来,轻飘飘的,宛若一片黑色的落叶。
现在,他蹲在椅子上,得意地问我:怎么样?相信我的本事了吧?
他的贴壁绝技惊得我遍体汗津,恍惚如在梦境中,想不到那英雄的骑驴少年竟是这小侏儒。我的心里疙疙瘩瘩的,偶像被打破,满肚皮充满失望的气体。老师,如果你还记得我在《驴街》中对那鱼鳞少年的描写:那皎皎月色、那黑色神奇小驴、那一片的瓦响、那少年口叼柳叶小刀的英姿……您同样会感到失望。
他说:你不相信、也不愿意那鱼鳞少年就是我——我看出来了——但这是客观存在。你要问我这身功夫是从哪里学来的,这我不能告诉你。其实,人只要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比鸿毛还轻,就没有学不会的事情。
他点上一支烟,也不真抽。他把烟一圈圈吐出来,然后再吐一根烟的柱把那些烟的圈穿起来。烟柱套着烟圈,在空中久久不散。他的手脚一分钟也不肯停闲,像一只蹲在猴山上的小公猴。他旋转着说:小子,我给你和莫言讲个关于酒的故事,这可不是胡编乱造——胡编乱造是你们的事。
他说:
从前,咱这驴街上有一家酒店,雇了一个又干又瘦、年约十二岁左右的小伙计。这小伙计细长的脖子上挑着一颗大头,两只大眼睛黑洞洞的,一眼看不见底。小伙计很勤快,打水、扫地、抹桌子,样样都干,干得挺好,掌柜的很满意。可紧接着怪事儿就来了:自打这小伙计进店之后,酒缸里的酒就卖不出个数来了。几个大伙计和掌柜的都挺纳闷。有一天,店里拉来十几篓酒,把几口大缸都灌得满满的。夜里,掌柜的埋伏在酒缸旁看动静。前半夜过去了,一切正常。到了后半夜,掌柜的又疲又倦,正要去睡的时候,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声响,好像一只猫儿在走路。掌柜的竖起耳朵,打起精神,准备看个究竟。一个黑影子过来了。掌柜的在暗夜里呆久了,眼睛习惯了,所以,看到了那黑影子是店里的小伙计。他那两只眼睛绿幽幽的,像猫眼一样。那小伙计揭开酒缸的盖子,兴奋地呼呼喘气,随即把嘴扎到缸里,滋滋地吸起来。缸里明晃晃的酒眼见着落下去。掌柜的暗暗吃惊,沉住气,不惊动他。小伙计把几只大缸里的酒都喝了一遍,蹑手蹑脚地走了。掌柜的心里明白,一声没吭,回去歇了。第二天清晨,掌柜的看到,那几口大缸里都下去了一尺酒。如此海量,世所罕见。掌柜的是个饱学之士,知道这个小伙计腹中有一宝物,名曰“酒娥”。如能搞一只来放在酒缸里,这缸里的酒永远干不了,而且酒的质量也将大大提高。掌柜的让人把小伙计捆起来,放在酒缸边,饭不给他吃,水不给他喝,只是让人不停地搅动酒缸里的酒,搅得酒香四溢,馋得小伙计哀哭嚎叫,遍地打滚。就这样一直熬了七天。掌柜的让人松了他的绑。他扑到酒缸边,低头张嘴就想痛饮,只听得“扑通”一声,一只红脊背、黄肚皮、小蛤蟆形状的东西掉到酒缸里去了。
你知道那小伙计是谁吗?余一尺阴沉沉地问我。我看着他满脸的痛苦表情,迟疑地问:那小伙计,是你?
他妈的,不是我是谁?就是我!要不是掌柜的把我腹中的宝贝偷走,我这辈子很有可能成酒仙。
你现在也不错了。我安慰他,你有钱、有势,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该玩的也玩了,神仙也没有你逍遥。
屁!他把我的宝贝偷走后,我的酒量从此就完了蛋,要不,哪里轮得上金刚钻这小子横行霸道。
金副部长肚里大概也有只酒娥,我说,他也是千杯不醉的主儿。
屁,他哪有酒娥?他肚子里有一堆酒蛔虫。酒蛾在腹,可成酒仙;酒蛔虫在腹,顶多是个酒鬼。
你再把那酒娥吞到腹中不就行了?
你不知道,嗨,那酒蛾在我腹中渴急了,一入酒缸,竟给活活呛死了。说着,他的眼圈儿都红了。
一尺大哥,你告诉我那人是谁,我去把他的酒店给砸了吧!
余一尺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罢道:懵懵小子,你还真信了?这都是我编来骗你的。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酒蛾”呢?这是我在酒店当伙计时,听掌柜的讲过的故事。开酒店的人,都盼着酒缸里的酒永不枯竭,这是梦想。我在酒店里当了几年小伙计,因为个子太矮,干不了重活,掌柜的嫌我饭量大,还嫌我眼珠子太黑,就把我给撵了出来。后来我就四处流浪,有时讨口吃,有时帮人干点小活挣口吃。
你吃过了苦中苦,今日才变成人上人。
屁屁屁……他喷出了一串“屁”之后,恶狠狠地说:你这些话都是套话,胡弄老百姓可以,胡弄我不行。世界上吃苦受罪的人成千上万,但最终能成为人上人者犹如凤毛麟角。这要靠运气,看骨头,生着一身叫花子的骨头,只能做一辈子叫花子。算了,不跟你说这些,对你说这些犹如对牛弹琴,你学问太小,理解不了。你除了懂一点酿酒的皮毛知识外,别的什么都不懂。就像莫言一样,除了懂得一点小说的皮毛什么都不懂。你们师徒二人,是一对狗屁不通的混账王八羔子。我请你们两个为我作传,看重的是你们俩都有一肚子乌七八糟的坏念头。小子,洗耳恭听,老祖宗再给你讲个故事。
他说:
从前,有一个饱读诗书的小男孩,在街头上,观看两个杂技艺人的演出。那杂技艺人中,有一位奇俊的大闺女,年纪在二十岁左右。另一位是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儿,看情形是那闺女的爹爹。所有的节目都是那闺女一人来表演,聋哑老头呆呆地蹲在一旁,看着道具行头什么的。其实看不看都无所谓,老头纯属多余。但没有了老头整个杂耍班子立刻就不完整了,所以,老头是必不可少的,他是那美貌女郎的陪衬人。
她先玩了一些诸如变鸡蛋、变鸽子、大搬运、小搬运之类的把戏儿。看客渐渐多了,围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圆圈。她抖抖精神,说:各位看官,奴家的衣食父母,下面表演种桃。种桃之前,让我们共同学习语录:我们的文学艺术,是为工农兵服务的。她从地上捡起一个桃核,埋在浮士中,喷上一口水,说:出!果然就有鲜红的桃树芽儿从浮士中钻出来,眼见着长,一会儿就成了树。接着就开花、结果。桃子熟了,一个个青白色,呶着红红的嘴儿。女郎摘了桃,分给众人吃,无人敢吃。唯有那小男孩接过桃子,大口小口地吃了。问味道如何,他说好极了。女郎再次邀请众人吃桃,众人大眼瞪着小眼,还是不敢吃。女郎叹一口气,一挥手,桃树和桃子都没有了,只有一地浮土。
玩艺耍玩,女郎和老头收拾摊子要走,小男孩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她会意地笑了笑,唇红齿白,面若桃花,端的是勾魂摄魄。她说:小兄弟,只有你敢吃我的桃子,可见咱俩缘分不浅呐。这样吧,我给你留个地址,什么时候想我了,就按着这个地址去找我。
女郎摸出一支圆珠笔,找了一方白纸,刷刷刷,写了几行字,递给小男孩。小男孩如获珍宝,把那张纸收藏了。女郎和老头子起行了,小男孩痴痴迷迷地跟着走。不知送出几多里路,女郎驻足道:兄弟,回去吧,咱们后会有期。男孩憋了两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女郎掏出一块红绸手帕,给男孩擦干泪。突然她说:小兄弟,你爹娘找你来了!
小男孩一回头,果然看到爹娘跌跌撞撞地追上来,且挥手张嘴,似乎在呼唤,小男孩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一回头,那女郎与聋老头已经无影无踪。再回头,爹娘也无影无踪。他扑倒在地,呜呜地哭起来,哭了半天,累了,便坐在地上发呆。发够了呆,又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看着头上的海蓝色天空,和一片片懒洋洋的白云。
回到家里后,这男孩便得了相思病,不吃饭,不说话,每天只喝一杯水,慢慢瘦脱了形,只剩下一张黄皮包着一副骨头架子。他睁着眼看不到东西,一闭眼就感到那美貌女郎站在自己身边,口吐香麝、眉目传情,他高叫着:好姐姐,想死我了!运动身体扑上去,睁眼却是虚空。男孩眼见着就不中用了。爹娘十分着急,把舅舅请来想办法。舅舅是个饱学之士,目光锐利,胸有城府,远见卓识,处事果断。一看男孩模样,就知道他得病的根由。舅舅叹一口气,说:姐姐,姐夫,外甥这病,药石不能奏效,这样拖下去,白白送了一条性命,倒不如“死马当成活马医”,索性放他出去,找到了,也许成就一段良缘,找不到,也让他死了这份心。爹娘流了一些眼泪,万般无奈,只好依从了舅舅的建议。
三个人一起来到男孩床前。舅舅说:“孩子,我跟你爹娘说妥了,让你去找那个女人。”
男孩从床上一跃而起,对着舅舅叩起头来。也许是因为激动,那张黄蜡蜡的脸皮上,竟然浮起了一片红润。
爹娘说:“孩子,你人小心大,我们低估了你。现在,我们接受你舅舅的建议,放你去找那个魅人的女妖精,让家中的老仆王宝陪着你,找到更好,找不到就早早地回转,省了爹娘牵肠挂肚。爹和娘在家给你寻个大户人家的俊俏闺女,这个世界上,两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遍地都是,你不要非在一棵树上吊死不可。”
男孩坚决反对爹娘的建议,说九天仙女也不要,只要那位会耍魔术的姑娘。
男孩的爹根据自己的亲身经验开导儿子:儿呀,你是被那女妖精迷了心窍。其实,包子有肉不在褶上,女人好坏不在脸上,什么俊,什么丑,一闭眼都一样。
男孩自然是执迷不悟,这一个情字好生了得!爹娘如何拉得转?无奈何,只得喂饱了毛驴,备了够吃半月的口粮,千叮咛万嘱咐了老仆王宝,然后,哭哭啼啼,牵牵扯扯,磨磨蹭蹭,送男孩出村,上路。
男孩骑在驴上,晃晃悠悠,如同腾云驾雾,心想不久即可与女郎相见,竟然得意忘形,在驴背上手舞足蹈起来,旁人看在眼里,只道是这孩子痴了。
走了不知多少天,所带干粮早已吃光,身上盘缠业已花尽,那西风山杏花洞无人知道在何方。老仆劝回,他哪里肯听?执意西行。王宝偷偷开溜,讨着饭回了家乡。毛驴也死了。男孩独自一人前行,日暮途穷,坐在一块大石上啼哭,但思念女郎之心无一丝一毫减弱。忽听一声巨响、石落地陷,男孩随之下落,睁眼一看,已在那女郎的温柔怀抱之中。他幸福地昏了过去……这个男孩就是我!余一尺狡猾地笑着说,我在杂耍班子里待过,我练过吞剑、走索、吐火……杂耍艺人的生活讲究很多,神奇而浪漫,为我作传,此节应用浓笔重彩涂抹。
莫老师,这余一尺是个想象力丰富的怪杰,他适才讲述的故事,我总感到耳熟,似乎在《聊斋》、《搜神》之类书籍中见过。不久前翻阅《酒国奇事录》,发现了如下的文字,抄录,供您参考:
民国初年,酒香村来一杂技艺人,女,容貌姣好,恍若月宫仙子。村民围观。中有余氏少年,名一尺、小字巴狗儿。此子系村中大户余氏夫妇四十岁时所得,视若掌上明珠。是时此子年方十三,天资聪颖,美若冠玉。见女对己莞尔,不觉心驰神荡。女始玩呼风唤雨,又演喷云吐雾,观者喝彩不迭。后又出一盈指小瓶,举而示众曰:此瓶中系神仙洞府,谁敢伴我进瓶一游?众环顾,目光交错,皆以为狼亢身躯,盈指小瓶,何能两人携手共进?是为妖言惑众也。一尺为女姿色所迷,踊跃出列,曰:某愿随卿进瓶。观者皆笑其痴。女曰:君骨格清奇,体有异香,卓然于凡夫俗子之群,与君入瓶,可谓三生有缘矣。女遂举指做兰花状,缕缕轻烟,自指尖蓬勃涌起,观者俱如流波月影,破碎摇曳,难以定形。一尺觉手腕被女捉住,指若绵,肤若绸,柔若无骨。女附耳曰:君随我来,嘤嘤燕语,口脂香麝。女将瓶望空抛出,但见霞光万道,瑞气千条,瓶口旋转扩大,顷刻高有丈余,俨然一月亮门户。一尺随女姗姗而入。鲜花镶径,绿杨成荫,珍禽异兽,嬉戏其间。余如醉如痴,春心如炽,反捉女手,牵拉入怀,欲行于飞之乐。女嗤嗤一笑,曰:君不畏村老耻笑乎?举手一指,即见众人在瓶外举颈探视。余心中惊骇,中间一点,顿时萎靡。心中终不舍,意急喉窘,难以成语。女曰:君情深意切,妾心感动,如不嫌妾出身微贱,容貌丑陋,请于明年今日,来西风山杏花洞相会,是时妾将扫榻以待郎君。余心潮翻卷,舌墙唇垣。女一举手,复见丽日晴空,盈指小瓶,置于掌上。余犹闻衣襟沾染奇异花香。
初,女捉余手腕,观者即见其身体渐缩,女身亦缩,竟如两只蚊蚋,游飞入瓶。瓶则浮于半空中,团团旋转,宛若宝器。观者无不骇绝。
女取一葫芦籽埋于浮土,口唾香津,曰:出!即见芽出成蔓,叶叶相迭,顷刻即有数丈。那枝蔓犹自上升,盘旋弯曲,犹如青烟。女肩挑行囊,踏叶上行,至丈高时,对余莞尔曰:郎君勿负前约。言毕,飞身上升,绿叶翻动,顷刻不见踪影。一架葫芦藤蔓,萎靡于尘埃。良久,众人无言而散。
余归,思女芳容月貌,饮食俱废,昼夜僵卧床上,口出谵语,见鬼见魅。父母惊惶,多方延医,但病如泰山,药如轻云,余形销神脱,奄奄待毙。父母相对垂泪,无计可施。忽闻门外马铃叮咚,呼曰:母舅来矣!言甫毕,一雄壮男子,排闼而入。抱拳长揖,曰:姐夫姐姐别来无恙!母视其高鼻阔嘴,黄须蓝眼,大异于国人,惶惶不能语。男大步至余榻前,曰:甥所患刻骨相思之症,药石焉能奏效?昏聩二老,直欲断送吾甥性命也!余病日久,闭目敛息,形同死人,早不能应人呼唤。客俯身延颈,察言观色,叹曰:鲜嫩灵肉,惟悴至此,吾甥不喜也。遂出红丸三枚,置余口中。俄顷,余面上红色洇漶,气息粗重。客拍掌三响,呼曰:痴儿,去年之约期近,吾甥企盼日久,汝尚不思躜程赴约乎?余双目睁开,光华熠熠,自榻上一跃而起,以手加额,曰:若非阿舅援手,几误阿姐大事。客曰:速行,速行。言毕,昂首而出。余不顾衣衫肮脏,跣足蓬发,逐客而去。父母涕泣呼唤,终究不顾。
客勒马伫立道旁,候余至,猿臂轻舒,将余提携上马,如提鸡雏。遂加鞭,马长嘶腾起,去如疾风。余坐马上,双手紧捉马鬃,耳边但闻风响。忽闻客曰:吾甥开目。余睁眼,见身处荒凉戈壁,四顾枯草萋萋,乱石密布,渺无人烟。客不语,拍马疾去,宛若黄烟,俄顷踪影消逝。
余独坐哭泣,忽觉身下石陷,耳边霹雷声响,眼前金光万道,大骇,昏厥。忽觉有纤手抚摸面颊,馨香扑鼻,开目即见女郎,大喜过望,涕泪交流。女曰:妾候郎君久矣。(此处删去五百字)携手漫步,见园中奇木异花众多。有一株大木,叶如蒲扇,枝叶间结子无数,皆鲜活男童形状。午膳,盘中一金黄男婴,栩栩如生,生骇绝,不敢下箸。女曰:郎君五尺男儿,何懦弱至此?女举箸猛击男童鸡头,砉然而碎。女挟一童臂食之,啮咬之态如虎狼。余心中益惊。女冷笑曰:此童非童,童形之果尔,郎君忸怩做态,妾不喜也。余勉从之,挟食一耳,入口即化,甘美无比。遂放胆大食,狼吞虎咽,女掩口葫芦而笑,曰:不知味怯如羊,知味狠如狼!余急食不顾回言,满腮油污,状甚滑稽。女又进蓝酒一坛,香醇无匹。女言此酒系山中猿猴采集百果酿成,世间难求……莫老师,我想你已经看够了,我也抄够了。应该提请您注意的是:这篇不伦不类的文章里,提到了吃男婴,饮猿酒,这两件事,现在也正是酒国市的重大事件,或者是解开酒国之谜的两把钥匙。《酒国奇事录》作者不详,从前我也没听说过这本书。此书近年来在民间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据说市委宣传部已发文收缴。所以,我猜测,此书的作者是一个现代人,还生龙活虎地活着,在酒国市。文中的主人公竟然也叫余一尺!所以,我怀疑这本《酒国奇事录》的作者就是他。
余先生,您把我彻底搞糊涂了。您一会儿是酒店的小伙计,一会儿是神出鬼没的鱼鳞少侠,一会儿是杂耍班子里的小丑,现在您又是威风凛凛的酒店经理——真真假假,变化多端,您的传记怎么写?
他朗声大笑起来。谁也想象不到从他那侏儒的鸡胸脯里,还能发出如此响亮、清脆的笑声。他敲打着电话机上的按键,使它内部的小电脑头晕目眩;他把一只景德镇出产的细瓷茶杯高抛到天花板上,让茶杯和茶水获得重力加速度抛洒跌落在富贵堂皇的羊毛地毯上。他从抽屉里抽出一摞彩色照片,扬起来,照片飘飘摇摇,犹如一群彩蝶。你认识这些女人吗?他得意地问我。我捡起那些照片,贪婪地阅读着,脸上挂上了虚伪的羞涩。一个个美女,裸体,面孔都似曾相识。他说:反面有名字。照片反面,写着她们的工作单位、年龄、姓名,与他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全是我们酒国市的。他的豪言壮语差不多实现了。
怎么样,酒博士,一个丑八怪,小侏儒,能干出这样的业绩,该不该树碑立传?让姓莫的小子快点来,晚了,我也许就要自杀了。
我,余一尺,年龄不详,身高七十五厘米。少时贫苦,流落江湖。中年发达。市个体户协会主席。省级劳模。一尺酒店总经理。与酒国市八十九名美女发生过性关系。有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状态,有超乎常人的能力。还有极其丰富的传奇经历。我的传记,是世界上的第一本奇书。你让莫言那小子快下决心,写还是不写,放个干脆屁!